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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4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4

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安装与拆卸作业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按照说明书并视现场的施工条件确定, 优先选择较小安全距离,以利整机的稳定。基础承载力一般应不小于 150kN/㎡,可用 C20 混凝土浇筑。 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 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二)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 安装尺寸。 (三)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符合 GB 10055—2007 规定。 (四)安装和拆卸过程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识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要点。 (五)装上两节标准节后,要在其两个方面调整垂直度,并把对重、吊笼就位。 (六)调试吊笼。调试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施工升降机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在离地面 10m 高度 以内,做上下运行试验。 (七)随导轨架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墙连接,第一道附墙架距地面应为 10m 左右,以后每隔 6m (按说明书规定)做一道附墙连接,连接件必须紧固,随紧固随调整导轨架的垂直度。顶部悬臂高度不 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高度。 (八)在导轨架加节安装时,吊笼内可以载两个安装工人和安装工具进行使用,因此时尚未安装上限 位开关,所以必须控制吊笼的上滚轮升至离齿条顶端 50cm 处。另外因吊笼处于无配重运行,工作时,还 必须用钢丝绳做保险,把吊笼顶部与钢丝绳牢固连接在导轨架上。向下运行时,应靠吊笼自重分段逐节 下滑,每下滑一个标准节,停车一次,以免超速刹车发热。 (九)导轨架接至全高后,装上天轮组,将吊笼升高到离天轮 1.5m 左右,钢丝绳绕过天轮其下端与 对重用卡子(绳夹)固定。当配重碰到下面缓冲弹簧时,吊笼顶离天轮架的距离应不少于 300mm。 (十)升降机安装完毕,应进行自检,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由使用、出租、 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十一)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或每满 1 年时,由指定的认 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和检测。 (十二).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 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吊笼坠落 超过使用说明书所标定的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正确地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标定的 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十三) 在拆除对重之前,必须对升降机及附墙架制动器的间隙、主传动机构的运行进行检查,确 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十四)吊笼升至柱顶,使平衡铁落地,然后再点动慢慢上升 50cm 左右,吊笼不发生下滑即可开始 按顺序拆除。 (十五)先把对重拆下平放,拆下钢丝绳及天轮组。 (十六)把吊笼开至接近柱顶处拆除导轨架标准节。每拆除两个标准节,随之把附墙支撑架同时拆下, 拆下的附件装入吊笼时,其吊重不能超载。因无配重,施工升降机负荷时间太长会产生过热,这给安装 和拆除工作带来一定危险(此时因无对重载重量应折减)。 (十七)安装拆卸附墙架,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吊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得在拆 除过程中同时上下运行。 (十八)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应穿软底鞋,戴安全帽,挂好安全带。 (十九)当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须停止升降机拆装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使用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二)施工升降机笼周围 2.5m 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 整牢固,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强制式闸门。 (三)限速器、制动器、防坠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 靠。 (四)应严格控制载运重量,在无对重时(如安装及拆卸时)其载重量应折减 50%。 (五)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施工升降机,要明确联络信号。 (六)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搭设方法参 见高处作业要求。 (七)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和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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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2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2

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三、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四、塔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 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二)塔机附着前,检查附着杆及附着框架是否连接紧固好。 (三)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 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四)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五)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六)塔身爬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 应符合出厂规。 (七)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 除不得继续作业。 (八)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九)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 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十)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 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 (十一)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 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五、塔机的爬升(降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爬升(降塔)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 人员不得登上爬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二)爬升(降塔)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三)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爬升(降塔)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四)爬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爬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降塔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五)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管的完好性。液压 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六)工作前应检查爬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索具及导架、导轮 的机械性能。 (七)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爬升或降塔。 (八)爬升(降塔)时,必须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 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 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九)爬升(降塔)时,爬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十)爬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十一)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十二)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十三)爬升(降塔)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爬升 (下 降)机构电源。 (十四)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 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十五)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塔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十六)塔式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 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十七)内爬升塔式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十八)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塔式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 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十九)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二十)塔式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 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六、爬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爬升后应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垂直度。 七、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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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2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2

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2 一、深坑、深槽、巷道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严防冒顶、塌方。 二、在巷道峒室中施工,要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巷道峒室若发现透水预兆,应停止作业, 立即处理。 三、在巷道峒室内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和个人防护。缺乏水源或不适于湿式作业的,要有防尘 措施。 四、用手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五、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 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六、爆破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七、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八、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 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九、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 药。 十、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棒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 光灯照明。 十一、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 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 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十二、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 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二)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三)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 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四)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 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五)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 3m 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 1.5m 以外。 (六)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 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 10%。 十三、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十四、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 点炮数目不得超过 15 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 20min 前进入工作面。 十五、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 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 不得小于 200m。 十六、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十七、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 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5 分钟;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15 分钟。 (二)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三)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 60cm 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四)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十八、爆破材料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 10~ 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 800m 以上;不足 800m 的,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 1.5m 的 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不得小于 400m。 十九、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二十、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 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二十一、每天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二十二、运输爆破材料,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准使用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 运输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易引起爆炸的危险物。装运爆破材料的车 船应在明显的地方插上“危险”的醒目标志,途中临时遇到火源应在上风 200m 以外绕过,下风则应在 300m 以 外绕过;中途停歇或遇雷雨,应离房屋、输电线、森林、桥梁、隧道等 200m 以外停放;大雾、风、雪天,应减 速行驶。 二十三、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同车、同船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雷管箱内应用柔性材 料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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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4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4

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安装与拆卸作业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按照说明书并视现场的施工条件确定, 优先选择较小安全距离,以利整机的稳定。基础承载力一般应不小于 150kN/㎡,可用 C20 混凝土浇筑。 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 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二)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 安装尺寸。 (三)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符合 GB 10055—2007 规定。 (四)安装和拆卸过程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识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要点。 (五)装上两节标准节后,要在其两个方面调整垂直度,并把对重、吊笼就位。 (六)调试吊笼。调试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施工升降机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在离地面 10m 高度 以内,做上下运行试验。 (七)随导轨架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墙连接,第一道附墙架距地面应为 10m 左右,以后每隔 6m (按说明书规定)做一道附墙连接,连接件必须紧固,随紧固随调整导轨架的垂直度。顶部悬臂高度不 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高度。 (八)在导轨架加节安装时,吊笼内可以载两个安装工人和安装工具进行使用,因此时尚未安装上限 位开关,所以必须控制吊笼的上滚轮升至离齿条顶端 50cm 处。另外因吊笼处于无配重运行,工作时,还 必须用钢丝绳做保险,把吊笼顶部与钢丝绳牢固连接在导轨架上。向下运行时,应靠吊笼自重分段逐节 下滑,每下滑一个标准节,停车一次,以免超速刹车发热。 (九)导轨架接至全高后,装上天轮组,将吊笼升高到离天轮 1.5m 左右,钢丝绳绕过天轮其下端与 对重用卡子(绳夹)固定。当配重碰到下面缓冲弹簧时,吊笼顶离天轮架的距离应不少于 300mm。 (十)升降机安装完毕,应进行自检,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由使用、出租、 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十一)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或每满 1 年时,由指定的认 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和检测。 (十二).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 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吊笼坠落 超过使用说明书所标定的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正确地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标定的 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十三) 在拆除对重之前,必须对升降机及附墙架制动器的间隙、主传动机构的运行进行检查,确 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十四)吊笼升至柱顶,使平衡铁落地,然后再点动慢慢上升 50cm 左右,吊笼不发生下滑即可开始 按顺序拆除。 (十五)先把对重拆下平放,拆下钢丝绳及天轮组。 (十六)把吊笼开至接近柱顶处拆除导轨架标准节。每拆除两个标准节,随之把附墙支撑架同时拆下, 拆下的附件装入吊笼时,其吊重不能超载。因无配重,施工升降机负荷时间太长会产生过热,这给安装 和拆除工作带来一定危险(此时因无对重载重量应折减)。 (十七)安装拆卸附墙架,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吊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得在拆 除过程中同时上下运行。 (十八)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应穿软底鞋,戴安全帽,挂好安全带。 (十九)当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须停止升降机拆装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使用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二)施工升降机笼周围 2.5m 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 整牢固,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强制式闸门。 (三)限速器、制动器、防坠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 靠。 (四)应严格控制载运重量,在无对重时(如安装及拆卸时)其载重量应折减 50%。 (五)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施工升降机,要明确联络信号。 (六)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搭设方法参 见高处作业要求。 (七)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和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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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年)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 年) (2011 年 8 月 5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1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第一次修正,2017 年 3 月 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9 号第二次 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 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以外的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第六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 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实施。 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省级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许可,但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 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实施机关。 第七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以及委托事项予以公告。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其法律后果负责。 第二章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第八条 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新设立企业建 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 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的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的要求。 第九条 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经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 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 (二)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危险 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 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三)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 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装 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四)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 同一厂区内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布置必须适用同一标准的规定。 第十条 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 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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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2017年)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2017 年) (2017 年 3 月 6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 安全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 号)公布) 一、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二、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三、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四、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 五、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 六、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七、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八、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 抽堵等作业。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十、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条文释义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由 5 个 必须和 5 个严禁组成,紧抓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规范 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集中多发的问题,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十条规定》在归纳总结近年来造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 故主要因素的基础上,从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 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从业人员资格及培训要求等方面强调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 生产安全的最基本的规定,突出了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因素。 二是编制依法,执行有据。《十条规定》中的每一个必须、每一个严禁,都是以《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等重要法规标准为依 据,都是有法可依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违反了规定,就要依法进行 处罚。 三是简明扼要,便于普及。《十条规定》的内容只有十句话,239 个字,言简意赅,一 目了然。虽然这些内容过去都有规定,但散落在多项法规标准之中,许多化工(危险化学品)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其不够熟悉。《十条规定》明确将法规标准中规定 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应该做、必须做的最基本的要求规范出来,便于企业及相关人员 记忆和执行。 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十条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现逐条进行简要解释说明如下: 一、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依法设立是要求: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结构规划;企业的选址 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新建化工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必须 经过正规设计、必须装备自动监控系统及必要的安全仪表系统,周边距离不足和城区内的化 工企业要搬迁进入化工园区。 证照齐全主要是指各种企业安全许可证照,包括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和各类相应的 安全许可证不仅要齐全,还要确保在有效期内。 依法设立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首要条件和前提保障。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是危险化学品企业 准入的首要关口,是检查企业是否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环节,是安全监管部门强化 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行政手段。而非法生产行为一直是引发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群死群伤 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例如,2013 年 3 月 1 日,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鸿燊商贸有限责任公 司硫酸储罐爆炸泄漏事故,导致 7 人死亡、2 人受伤。事故企业未取得工商注册,在项目建 设过程中,除办理了临时占地手续外,项目可研、环评、安全评价、设计等相关手续均未办 理。 二、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 产责任制,是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是强化企业领导安全生 产责任意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的重要途径,是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不严格往往是事故发生的首要 潜在因素。例如,2012 年 12 月 31 日,山西省潞城市山西潞安集团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苯胺泄漏事故,造成区域环境污染事件,直接经济损失约 235.92 万元。事故直接原 因虽然是事故储罐进料管道上的金属软管破裂导致的,但经调查发现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当班员工 18 个小时不巡检)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未严格落实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化工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品种繁多、特性各异的危险化学品,涉及复杂多样 的工艺技术、设备、仪表、电气等设施。特别是近年来,化工生产呈现出装置大型化、集约 化的发展,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从业人员的良好素质是化工企业实现安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9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2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2

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三、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四、塔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 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二)塔机附着前,检查附着杆及附着框架是否连接紧固好。 (三)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 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四)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五)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六)塔身爬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 应符合出厂规。 (七)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 除不得继续作业。 (八)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九)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 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十)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 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 (十一)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 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五、塔机的爬升(降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爬升(降塔)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 人员不得登上爬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二)爬升(降塔)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三)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爬升(降塔)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四)爬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爬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降塔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五)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管的完好性。液压 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六)工作前应检查爬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索具及导架、导轮 的机械性能。 (七)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爬升或降塔。 (八)爬升(降塔)时,必须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 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 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九)爬升(降塔)时,爬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十)爬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十一)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十二)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十三)爬升(降塔)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爬升 (下 降)机构电源。 (十四)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 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十五)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塔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十六)塔式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 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十七)内爬升塔式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十八)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塔式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 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十九)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二十)塔式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 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六、爬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爬升后应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垂直度。 七、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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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2、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1#塔吊第(1)道附墙 安装、顶升 工种 安装拆卸 工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三、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四、塔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 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二)塔机附着前,检查附着杆及附着框架是否连接紧固好。 (三)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 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四)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五)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六)塔身爬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 应符合出厂规。 (七)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 除不得继续作业。 (八)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九)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 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十)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 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 (十一)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 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五、塔机的爬升(降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爬升(降塔)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 人员不得登上爬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二)爬升(降塔)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三)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爬升(降塔)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四)爬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爬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降塔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五)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管的完好性。液压 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六)工作前应检查爬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索具及导架、导轮 的机械性能。 (七)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爬升或降塔。 (八)爬升(降塔)时,必须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 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 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九)爬升(降塔)时,爬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十)爬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十一)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十二)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十三)爬升(降塔)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爬升 (下 降)机构电源。 (十四)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 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十五)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塔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十六)塔式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 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十七)内爬升塔式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十八)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塔式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 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十九)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二十)塔式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 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六、爬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爬升后应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垂直度。 七、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必须填写:结合专项方案里的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填写)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7.5 K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国务院591号令(危化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11年3月2日签发的命令。 第 591 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 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 2011 年 2 月 16 日国务院第 14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 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全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 年 1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44 号公布 2011 年 2 月 16 日国务 院第 14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 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 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 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 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 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 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 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 险化学品。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 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 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 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 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 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 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 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 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 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 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 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 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 定。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 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 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 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 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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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 年) (2001 年 4 月 2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2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 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 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特大火灾事故; (二)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五)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七)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比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特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 行政措施,对本地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地区或 者职责范围内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政 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主要领导人委托政府分管领导人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分 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 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 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 关部门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政府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 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法律、 行政法规对查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存在的特大安全事 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或 者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 同时报告;有关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查处。 第十条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 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 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中小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 要领导人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 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小学校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 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 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下同)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不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 取得批准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除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外,应当对弄虚作假 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行贿罪或者其他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违反前款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 全条件予以批准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 除公职的行政处分;与当事人勾结串通的,应当开除公职;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 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对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负责行政审批的 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对其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撤销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2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02

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02 一、深坑、深槽、巷道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严防冒顶、塌方。 二、在巷道峒室中施工,要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巷道峒室若发现透水预兆,应停止作业, 立即处理。 三、在巷道峒室内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和个人防护。缺乏水源或不适于湿式作业的,要有防尘 措施。 四、用手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五、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 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六、爆破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七、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八、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 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九、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 药。 十、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棒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 光灯照明。 十一、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 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 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十二、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 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二)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三)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 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四)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 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五)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 3m 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 1.5m 以外。 (六)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 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 10%。 十三、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十四、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 点炮数目不得超过 15 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 20min 前进入工作面。 十五、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 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 不得小于 200m。 十六、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十七、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 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5 分钟;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 15 分钟。 (二)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三)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 60cm 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四)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十八、爆破材料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 10~ 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 800m 以上;不足 800m 的,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 1.5m 的 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不得小于 400m。 十九、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二十、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 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二十一、每天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二十二、运输爆破材料,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准使用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 运输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易引起爆炸的危险物。装运爆破材料的车 船应在明显的地方插上“危险”的醒目标志,途中临时遇到火源应在上风 200m 以外绕过,下风则应在 300m 以 外绕过;中途停歇或遇雷雨,应离房屋、输电线、森林、桥梁、隧道等 200m 以外停放;大雾、风、雪天,应减 速行驶。 二十三、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同车、同船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雷管箱内应用柔性材 料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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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中小学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 络设备 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 资料 ( 软件 ) 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 对服务器 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 WEB 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 并签署意 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该活动被 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 须在二十 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 门颁发 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 ( 包括多媒体信息 ) 、录阅 传送淫秽、 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 对学校各 部门开放。 十、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 有关技 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 口管理、统一 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设立的代理服务器、 Email 服务 器。 十二、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 60 天。 中小学网络管理员任职条件及工作职责 一、网络管理员任职条件 1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掌握扎实的计算机基础知识,接受过网络专业知识培训并获相应的 资格证 书,具有一定的校园网网络管理技能,胜任本职工作。 2 、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严守国家机密。 3 、思想端正,作风扎实,责任心强。 4 、热心校园网管理工作,工作积极主动。 二、网络管理员工作职责 1 、在学校领导和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校园网的管理工作。承担学校网 络安全运 行,为学校教学、办公、学习、生活等提供安全、畅通的高速信息通道的工作职责。 2 、每天实时监控校园网运行情况,定时巡察校园网内各服务器、各子网及各用户点的运行 状态,及 时做好值班记录。 3 、每天监控防火墙、过滤网及杀毒软件的运行,并做好记录。在学校网站上及时公布目前 互联网上 病毒及防病毒的动态及学校防病毒方面的要求及措施,及时做好防病毒软件的更新、升级工 作。 4 、定时做好校园网各种运行软件的数据备份工作。备份文档每季度整理一次,并刻录成光 盘保存, 根据制度只提供相关部门人员查看。 5 、定时对服务器、各部门用户的重要数据、文件进行备份,防止信息资源的丢失。 6 、管理校园内所有网络设备,及时发现故障,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维修。 7 、及时升级操作系统以及必要的软件和硬件。 8 、针对网络系统的应用进行流量监控,管理好内部局域网络和 INTERNET 之间的数据信 息,为学 校教学教务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 中小学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教室是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场所,供师生教学、培训使用。 二、学校要加强对计算机教室的管理,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计算机教室的日常管理、 使用、 保养、维护、安全工作。 三、做好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软件及有关文件资料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分类编号定位,逐一 登记入 账,做到账据齐全、账物相符。 四、做好计算机教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整洁。 五、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有防尘、防潮、防高低温、防晒、防静电等措施。雨季 和假期 要定时开机。 六、严控外来磁盘、光盘和优盘等存储介质的使用,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和杀毒工作。 七、建立工作日志,记载每天计算机教室的日常工作情况。建立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 故障维修 的技术档案。 八、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机房内严禁明火并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管理员应正确 掌握消 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下班离开教室时,管理员要负责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九、禁止擅自拆装硬件,凡有人为损坏,查明责任、照价赔偿。 十、禁止使用人员对计算机教室机器的系统软件进行删改,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安装应用系 统软件,禁止 通过本教室机器传播病毒、攻击性程序,以及有不健康内容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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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学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精选篇 1)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1、计算机专用教室、多媒体专用教室及其它配有计算机设备的教室、办公 室。 2、闭路电视系统。 3、广播播音系统。 二、应急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况应启动应急预案: 1、计算机专用教室、多媒体专用教室及其他场所发生火灾。 2、设备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坏。 3、发现利用网络传播不良信息现象。 4、计算机网络出现病毒。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网络设备使用者或管理者发现上述所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报告网络安 全领导小组负责人(网管),同时控制好现场,火灾时,还要组织学生有序地撤离 现场。 2、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 现场进行施救或控制,直至问题解决。 四、应急预案启动实施办法。 (一)火灾发生时处理办法: 1、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切断电源,同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并将火情通知 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校内有关人员灭火、 疏散学生,并派人到校门口引领消防部门或上级有关人员到火灾现场,直至火势 扑灭。 3、领导小组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分析火灾原因,进行防火措施改进。 (二)设备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害处理办法: 1、发生上述情况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立即告知学校,同时封闭现场。 2、学校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组织相关人员配合有关部 门进行调查,直至问题解决,恢复设备使用。 (三)不良信息和网络病毒处理办法: 1、发现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网络管理员应立即终止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 的传播,同时将情况告知学校机关负责人。 2、学校接报后,一方面向学校信息中心报告,请示处理意见。另一方面通 告全校计算机用户防病毒方法,并督促网管员进行杀毒处理,直至网络处于安全 状态。对不良信息追查信息****,对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发布信息而造成不良影 响者,由学校校务会讨论后给予一定的处分。触犯法律者交执法部门追究法律责 任。 学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精选篇 2) 为及时处置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事件,保障校园网作用的正常发挥,特制定 本预案。 一、校园网络安全事件定义 1、校园网内网站主页被恶意纂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反政府、分裂国家和 色情内容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学校声誉的谣言。 2、校园网内网络被非法入侵,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 除。 3、在网站上发布的内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知识版权,已经造成严 重后果。 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1、设立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的组织指 挥和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分管领导、网络中心等 负责人组成。具体承办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调查取证、应急处理和对外信息发布 等工作。 2、领导机构 学校负责人兼网络安全管理中心组长:焉永红 分管领导兼网络安全管理中心副组长:吕倩 网络安全管理中心组员:吕倩、隋文静、张文欣 三、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 事件发生并得到确认后,网络中心或相关科室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领 导,由领导(组长)决定是否启动该预案,一旦启动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对 来往电子邮件及网络下载文件用防病毒软件软件过滤,确保不被木马类黑客病毒 侵入并在无意中协助传播病毒。管理员对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好设备 维护记录,保证设备高效稳定的运行。一旦主服务出现硬件设备故障,管理员将 在第一时间启用备份服务器,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并对原服务器进行及时的检 修,在修复后将替换备份服务器继续运行,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凡是上网人员, 都能通过防火墙记录在日志里,日志的保留时间为 3 个月。关闭一些反动、不健 康的网站,保障了校园网文化的干净。信息中心对服务器重要信息定时做好备 份,提高信息存储安全应急响应能力。并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好设备维 护记录,保证设备高效稳定的运行。 学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精选篇 3) 为提高我校校园网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校园网安全保 障工作,形成科学、有效、快速的应急机制,确保校园网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 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络基础平台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特 制定此应急预案。 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 管理办法》、《桐城师专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包括如下几方面。 1、网络基础平台突发事件。网络基础平台突发事件是指由自然灾害、其他 事故和人为破坏引起的网络硬件设备和基础设施损坏的事件。 2、应用系统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用系统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因为 黑客攻击或病毒等导致的应用系统故障、异常或拒绝服务、信息泄露或被篡改、 或利用校园网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及影响我校正常学习工作的事件。 三、组织体系 在学校信息化工作小组的领导下,以实验实训中心为执行部门,按照“分级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7 KB 时间:2026-03-31 价格:¥2.00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学校网络系统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学校网络系统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学校网络系统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通过专题教育,努力形成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环境,在 全行业形成纯真简洁的人际环境,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形 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淳的政治生态。下面 是呢子小编为您推荐学校网络系统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3 篇。 学校网络系统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1 为了规范校园内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 校园网信息系统的安全和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我校成立了校 园网络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网 络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力度。下面将详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校园网络安全组织机构 组长:___ 副组长:___ 成员:___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了适合我校 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建立了《鹿马中学校园网络安 第 1 页共 9 页 全应急预案》,《鹿马中学校园网日常管理制度》,《鹿马中学网络 信息安全维护制度》等相关制度。除了建立这些规章制度外,我 们还坚持了对我校的校园网络随时检查监控的运行机制,有效地 保证了校园网络的安全。 三、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学校机房坚持了服务于教育教学的原则,严格管理,完全用 于教师和学生学习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查阅与学习有关的资料,没 有出现出租转让等情况。 四、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行科学管理 我校的技术防范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的: 1.安装了防火墙,防止病毒、不良信息入侵校园网络、Web 服 务器。 2.安装杀毒软件,实施监控网络病毒,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3.及时修补各种软件的补丁。 4.对学校重要文件、信息资源、网站数据库做到及时备份, 创建系统恢复文件。 五、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和网管人员队伍建设 目前,我校每位领导和部分教师都能接入因特网,在查阅资 料和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过程中,我校学校领导重视网络安全教育, 使教师们充分认识到网络信息安全对于保证国家和社会生活的` 第 2 页共 9 页 重要意义,并要求信息技术教师在备课、上课的过程中,有义务 向学生渗透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常识,并对全校学生进行计算 机网络安全方面的培训,做到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六、我校定期进行网络安全的全面检查 我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每学期初将对学校微机房、领导和教 师办公用机及学校电教室的环境安全、设备安全、信息安全、管 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 时进行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七、存在问题 我校计算机师资配备较弱,计算机操作技术水平相对较低, 还缺乏专业计算机教师;计算机硬件配置陈旧,运行速度慢;在 这些方面还有待于今后改善。 学校网络系统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2 我校是全县范围内最大的乡镇中心小学,现有学生 1166 人, 教职工 74 人。随着计算机及其网络的普及与应用,我校近几年投 入了不少经费用于购买了十余台办公电脑,并对学生用机进行了 更新换代。学校现已基本实现了办公网络信息化,这无疑极大地 提高了我校的工作效率,但也给我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带来了严 峻考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 第 3 页共 9 页 度。 1、为确保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学校特成立了校 长任组长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工作的 实施与管理。 2、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学校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 《校园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学生上机守则》、《计算机室管理制度》、《计算机室管理员职责》、 《办公室电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通过制定与实施、切实让 相关人员担负起对信息内容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 二、认真开展好学校网站的备案工作。 按县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迅速成立了专人负责学校网站备 案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在如实了解学校网站虚拟空间提供服务 商的安全信息后,及时填写好相关材料报县科教局电教站,并由 县电教站送市局进行审批。与此同时,我校自行到公安部门的网 站上进行网上备案和进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登记备案工作。 三、建立起了一支相对稳定的网络安全管理队伍。 我校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队伍建设。学校从在职教 师中挑选出一批具有一定计算机知识的人员作为网络管理员和网 络安全员,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此外,学校还购买了网络管 理书籍供网管人员自学,并大力支持网管人员参加各级各类网络 第 4 页共 9 页 技术知识培训,从而大大提高了网管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四、计算机维护及其病毒防范措施。 学校电脑除去电脑室 100 台,另有 24 套多媒体电脑,日常维 护工作量非常大。由于机器较多,日常出现故障的情况较为常见, 为此,我校成立了专人负责学校计算机系统及软件维护,由于平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9 KB 时间:2026-04-01 价格:¥2.00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校园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校园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校园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精选 6 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总归要预 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校园网络安全 应急预案(精选 6 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校园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1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 为确保发生网络安全问题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根据互联网网络安全相关条例及上级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园网工作实际,特制 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校区电脑发生不良信息、网上恶意攻击等事故. 三、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张莉 副组长:郭振华、刘洁 成员:杨雨霏、周游莉、刘莹、张霞及各班班主任 四、积极预防网络和信息事故发生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 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网络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网络安全常 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网络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幼的防范意识和基本 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积极配备网络安全设施设备,落实 网络线路、交换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网络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把不良 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网络安全稳定地运行。 五、各级处理预案 1、网站不良信息事故处理预案 (1)一旦发现学校网站上出现不良信息(或者被黑客攻击修改了网页),立刻关闭 网站。 (2)备份不良信息出现的目录、备份不良信息出现时间前后一个星期内的 HTTP 连 接日志、备份防火墙中不良信息出现时间前后一个星期内的网络连接日志。 (3)打印不良信息页面留存。 (4)完全隔离出现不良信息的目录,使其不能再被访问。 (5)删除不良信息,并清查整个网站所有内容,确保没有任何不良信息,重新开通 网站服务,并测试网站运行。 (6)修改该目录名,对该目录进行安全性检测,升级安全级别,升级程序,去除不 安全隐患,关闭不安全栏目,重新开放该目录的网络连接,并进行测试,正常后,重新修 改该目录的上级链接。 (7)全面查对 HTTP 日志,防火墙网络连接日志,确定该不良信息的源 IP 地址,如 果来自校内,则立刻全面升级此次事件为最高紧急事件,立刻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视情 节严重程度领导小组可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 (8)从事故一发生到处理事件的整个过程,必须保持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解释此 次事故的发生情况、发生原因、处理过程。 2、网络恶意攻击事故处理预案 (1)发现出现网络恶意攻击,立刻确定该攻击来自校内还是校外;受攻击的设备有 哪些;影响范围有多大。并迅速推断出此次攻击的最坏结果,判断是否需要紧急切断校园 网的服务器及公网的网络连接,以保护重要数据及信息; (2)如果攻击来自校外,立刻从防火墙中查出对方 IP 地址并过滤,同时对防火墙设 置对此类攻击的过滤,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警。 为确保发生网络安全问题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根据互联网网络安全相关条例及上级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园网工作实际,特制 定本预案。 六、日常管理 1、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网络安全防御、处理工作。各 有关组员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网络管理员对校园内外所属网络硬件软件设备及接入网络的计算机设备定期进行 全面检查,封堵、更新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及网络环境。 3、加强对校园网内计算机设备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网络的使用者(学生和教师)的 网络安全教育。加强对重要网络设备的软件防护以及硬件防护,确保正常的运行软件硬件 环境。 4、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 作和生活秩序。 5、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七、网络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行动 1、领导小组得悉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种网络安全事故处理小组 迅速集结待命。 2、应急小组成员听从组织指挥,迅速组织本级抢险防护。 (1)确保 WEB 网站信息安全为首要任务,学校公网连接。迅速发出紧急警报,所有 相关成员集中进行事故分析,确定处理方案。 (2)确保校内其它接入设备的信息安全:经过分析,可以迅速关闭、切断其他接入 设备的所有网络连接,防止滋生其他接入设备的安全事故。 (3)分析网络,确定事故源:使用各种网络管理工具,迅速确定事故源,按相关程 序进行处理。 (4)事故源处理完成后,逐步恢复网络运行,监控事故源是否仍然存在。 (5)针对此次事故,进一步确定相关安全措施、总结经验,加强防范。 (6)从事故一发生到处理的整个过程,必须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以及教务处以及校 长汇报,听从安排,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校园网安 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5、事后迅速查清事件发生原因,查明责任人,并报领导小组根据责任情况进行处理。 八、其他 1、在应急行动中,学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 落实。 2、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并切 实落实各项组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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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有效预防 并科学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确保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正常 运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全校范围内自建自管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尤 其是校园网主干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涉及 学校并以网络媒体为主要载体进行传播的舆情事件及应急处置由党 委宣传部另文规定。 第三条按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科学处置”的工 作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 作。 第二章分类与分级 第四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依据发生过程、性质和特征的不 同,可分为以下四类: 1.网络攻击事件: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因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 造成学校门户网站或部门二级网站主页被恶意篡改,应用系统数据被 拷贝、篡改、删除等。 2.设备故障事件: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因网络设备和计算机软硬 件故障、人为误操作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 3.灾害性事件:因水灾、火灾、雷击、地震、非正常停电等外力 因素导致网络与信息系统损毁,造成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 4.信息破坏事件:指通过网络或其他技术手段,造成信息系统中 的信息被篡改、假冒、泄漏、窃取等而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 第五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依据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 围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级: I 级(特别重大):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校性大规模瘫痪, 对学校正常工作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且事态发展超出学校控制能力的 安全事件; II 级(重大):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造成全校性瘫痪,对学校正 常工作造成严重损害,事态发展超出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 室(以下简称信息办)和信息化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控制 能力,需学校各部门协同处置的安全事件; III 级(较大):学校某一区域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学校 正常工作造成一定损害,信息办和信息中心可自行处理的安全事件; IV 级(一般):某一局部网络或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损坏,对 学校某些工作有一定影响,但不危及学校整体工作的安全事件。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 校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决定 I 级和 II 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督 促检查安全事件处置情况及各有关单位在安全事件处置工作中履行 职责情况; (二)对全校各单位贯彻执行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准备情况 进行督促检查。 (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利用计算机网络泄密的违法行为; (四)牵头组织重大敏感时期、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的 信息安全事件的协调处置。 第五条信息办工作职责包括: (一)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相关制 度和应急预案; (二)根据校内发生的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程度提出相应级别预案 的启动,组织协调信息中心等单位落实应急预案,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三)负责及时收集、通报和上报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处置的有关 情况。 第六条信息中心工作职责包括: (一)负责校园基础网络系统安全,保证校园网络服务不中断; (二)负责计算机病毒疫情和大规模网络攻击事件的处置; (三)负责全校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处置的技术支持工作。 第七条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舆情监测工作,对于涉及师生政治思 想方面的预警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制订工作方 案,并妥善有效应对。 第八条党委安全工作部负责密切联系公安部门,配合信息办做好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 急处置工作,应对照本预案,建立本部门应急处置机制。 第四章预防措施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事件预警预报体系。各单位严格执行校 园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本文件要求对本部门所负责管 理的校园网络通信平台、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采取相应安全保障措 施。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信息网上发布审批制度。信息办与信息中心对 可能引发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信息,要认真收集、分析判断, 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及时防范处理并逐级报告。 第十二条信息中心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控和安全管理,做好相关 数据日志记录,同时做好数据中心的数据备份及登记工作,建立灾难 性数据恢复机制。 第十三条特殊时期,根据工作需要,由信息办和信息中心进行统 一部署和安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采取加强性 保护措施,对校园网络通信及信息系统进行不间断监控。 第五章处置流程 第十三条预案启动 发生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后,信息办、信息中心和突发安全 事件的信息系统建管部门应尽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关信息,鉴别事件 性质、确定事件来源、弄清事件范围、评估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害、 确认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等级,并参照下述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进行处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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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学校网络信息安全自查报告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自查报告【优秀 4 篇】 篇一:网络安全自查报告篇一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我 校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并 配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豫公通 xx 号文件精神,对我校计算机信息系 统开展以“反黑客、反破坏、扫黄打非、清理垃圾邮件”为主要内容的 安全大检查,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不断提高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防范能力,从而为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上网环境。 一、领导重视,责任分明,加强领导 为了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水平, 促进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我校建立了专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组织, 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网络管理员组成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领导 小组。负责制定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办法和规定,协调处 理全校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学校计算机信息系 统的建设、管理、应用等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的监督、事故的调 查和处罚。学校网络管理人员要在学校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 导下,负责校园网的安全保护工作和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模范遵守 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必要的防范技术措施,预防网络安全事故的 发生。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为了更好的安全管理网络,我校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重视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防患于未然。 2、遵守“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凡进入机房的人员除须遵守校规校纪外,还必须遵守机房的各项管 理规定,爱护机房内的所有财产,爱护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 不得随意使用,更不得损坏,如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 肃处理。 4、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明火。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用电线路、仪器设备性能及安全工作的有 关规定。 6、实验室使用的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查、检修。 7、杜绝黄色、迷信、反动软件,严禁登录黄色、迷信、反动网站,做 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 8、工作人员须随时监测机器和网络状况,确保计算机和网络安全运转。 9、机房开放结束时,工作人员必须要关妥门窗,认真检查并切断每一 台微机的电源和所有电器的电源,然后切断电源总开关。 (二)操作人员权限等级分配制度 1、校领导统一确定操作人员职能权限。 2、电教组成员负责管理、维修学校所有计算机,出现重大事故应及时 报上级领导。 3、教师用户帐号、密码由网络管理员发放,并统一管理。 4、学校计算机管理人员需定期维护计算机软件和数据,重要信息定期 进行检查和备份。 5、网络管理员负责校园用户计算机系统能够正常上网,为用户提供日 常网络维护服务和日常数据备份。 (三)账号安全保密制度 1、网络用户的账号、密码不得外传、外借。 2、非法用户使用合法用户的账号进入校园网的,追究该帐号拥有者的 安全责任。 (四)计算机病毒防治制度 1、学校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 4、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理。 5、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道获得 的无毒系统软件。 6、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上, 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7、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数,避 免电脑病毒侵袭。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 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学校负责对本校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教师自觉遵守和维护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 的网络安全知识。 3、校管理中心对信息源接入的骨干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之自 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杜绝 发布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息内 容。 (六)、事故和案件及时报告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填写好《安全日志》,在 12 小时内向上级报告。 2、接受并配合区电教中心和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 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 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3、发现有关计算机病毒、危害国家安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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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网络安全工作制度

网络安全工作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楚门镇第二中学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 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 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 资购买、由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 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 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校园网系统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 负责,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单位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 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 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 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 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 第五条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校办、宣 传部、保卫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对校园网络安 全负责。校网中心在安全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网络安 全运行管理工作。校网中心指定专人作为网络安全专管员, 实行持证上岗,负责 1)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2)网络安全保护的管理工作,对各项安全保护制度的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 3)定期向公安机关汇报本部门安全组织的工作情况; 4)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护运行 第七条除信息中心,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 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 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 坏网络设施;不得采用各种手段切断学校、部门或他人网络 的连接。 第八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 统的安全。校园网络主结点及二级结点所在单位必须保证节 点设备 24 小时正常运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有关设备或 电源。 第九条校内接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备案制度,真实详尽记录各联网计算机的使用者和使用 时间,并保留半年以上。 第十条经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开设的服务器必 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 6 个月。 服务器上开设的用户必须按照浙江省公安局计算机监察处 要求登记的内容,通过 Email 按月报网络与信息中心。信息 中心要按照浙江省公安局计算机监察处的要求规定,不定期 地检查各开通服务器的计算机日志。 第十一条校园网出口处安装防火墙对有害连接和有害 信息进行记录和过滤。所有提供公开服务的计算机上均应安 装病毒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对网络连接进行记录,记录 保存半年以上。其中电子邮件服务器上还应具有 EMAIL 病毒 过滤和关键字过滤功能。 第十二条任何连入校园网络的计算机均须安装病毒防 火墙。校网中心应及时将有碍校园网络安全的计算机断开连 接后通报其所在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凡未通过信息中心而自行与 ISP 联网的计算机 不得接入校园网。 第十四条未办理入网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私 自将计算机接入校园网,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 申请的 IP 地址入网。未经校信息中心允许,任何单位或个 人不得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第十五条任何个人或单位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 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息。 第十六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连接线路及服务器等 发生破坏案件后,信息中心必须在 24 小时内向校保卫部门 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七条凡发现有《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 护管理办法》第四、五、六、七条情形之一的,应保留有关 原始记录,做好数据备份,通知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并 于 24 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情节严重的应立即报告 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第四章信息管理 第十八条网络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 网安全保管办法》。 第十九条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 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 Internet 公开的; (2)可向校内公开的; (3)可向本系(单位)公开的。 第二十条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 WWW 服务器中的内容 必须经各单位网络安全专管员审核,交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 组审核备案后,通过信息中心分配的专用帐号进行发布。帐 号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公布转借。 第二十一条未经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允许,任何单位 或个人不得在主页上开设交互式栏目,不得设立游戏站点或 纯娱乐性站点,一经发现,即从网上隔离,并要追究有关人 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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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入桩基础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5.1 沉入桩基础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桩的吊运、堆放 (1) 混凝土桩支点应与吊点在一条竖直线上,堆放时应上下对准:堆放层数不宜超过 4 层;钢桩堆放 支点应布置合理,防止变形;钢管桩应采取防滚动的措施,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三层。 (2) 施工前应根据桩的长度、质量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和运输车辆;桩的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积水。 (3) 起重机吊桩应缓起,宜设拉绳保持稳定,桩长超过运输车厢时,车辆转弯应速度缓、半径大,并 应观察周围环境,确认安全;现场吊装使用起重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 验收确认合格。 2) 现场配合吊桩的全体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钩和桩体离就位点距离 50cm 时方可靠近作 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 3) 构件吊装就位,必须待构件稳固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4) 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了解现场环境、电力和通讯等架空线路、附近建(构)筑物和被吊桩等状况, 选择适宜的起重机,并确定对吊装影响范围的架空线、建(构)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护措施。 5) 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吊装。 6) 吊装中遇地基沉陷、机体倾斜、吊具损坏或吊装困难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确认安全后 方可继续作业。 7)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应设专人监护,确认起重机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表 2-16 的要求。 8) 吊桩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护栏和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吊桩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 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吊索具、环境等状况,确认安全;吊装时,吊臂、吊钩运行范围,严禁人员入内;吊桩 中严禁超载;吊桩时应先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4) 桩的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或施工设计规定;预制混凝土桩起吊时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 规定时,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的 75%以上。 2. 桩的制作:用重叠法浇筑混凝土桩时,桩与邻桩、底模之间应铺贴隔离层,防止粘接;必须在下层 桩和邻桩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30%后,方可浇筑;平卧重叠层数不宜超过 4 层。 3. 沉桩 (1) 严禁在架空线路下方进行机械沉桩作业;在电力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沉桩机边缘(含吊物)与电 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 在桥梁改、扩建工程中,桩基施工不宜采用振动沉桩方法进行,靠近现况桥梁部位的桩基不得采 用射水方法辅助沉桩。 (3) 振动沉桩必须考虑振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振动沉桩机、机座、桩帽应 连接牢固,沉桩机和桩的中心应保持在同一轴线上;开始沉桩应以自重下沉,待桩身稳定后方可振动下沉; 用起重机悬吊振动桩锤沉桩时,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并应控制吊钩下降速度与沉桩速度一 致,保持桩身稳定。 (4)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桩的设计承载力、桩深、工程地质、桩的破坏临界值和现场环境等状 况选择适宜的沉桩方法和机具,并规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 在地下管线、建(构)筑物附近沉桩时,必须预先对管线、建(构)筑物结构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 确认安全;需要采取加固或保护措施时,必须在加固、保护措施完成,经检查、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 方可沉桩。 (6) 沉桩作业应由具有经验的技术工人指挥,作业前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各岗位人员的准备工作情况和 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向操作人员发出指令,作业时严禁人员在桩机作业范围和起吊的桩和桩锤下 穿行。 (7) 射水沉桩尚应根据土质选择高压水泵的压力和射水量,并应防止急剧下沉造成桩机倾斜;高压水 泵的压力表、安全阀,输水管路应完好;压力表和安全阀必须经检测部门检验、标定后方可使用;开始沉 桩应以自重下沉,待桩身稳定后方可射水下沉;在地势低洼处沉桩时,应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正常;施 工中严禁射水管口对向人、设备和设施。 (8) 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区不得采用锤击、振动 沉桩施工。 (9) 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坡度不大于 3%,沉桩机应安装稳固,并设缆绳,保持机身稳定。 (10) 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桩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沉桩。 (11) 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召开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地上建(构)筑物和电力、信息、燃气、热力、 给水、排水等管线与人防、地下铁道等设施管理单位的调查配合会,由产权管理单位指认其所属设施及其 准确位置,并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由产权管理单位人员指导坑探,确定其准确位置。确认沉桩不危及 地下设施安全。 (12) 沉桩过程中发现贯入度发生突变;桩身突然倾斜;桩头或桩身破坏;地面隆起;桩身上浮等情况 时应暂停施工,经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沉桩。 (13) 施工前应划定作业区,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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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安全-施工交底文件-方案交底记录 (钻孔作业钢平台方案)

冲孔作业钢平台施工方案交底记录 施管表 1 工程名称:融安县长安三桥东桥及引道工程 施工单位名称: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交底时间: 被交底人: 项目部管理人员 交底内容: 1.1.1 施工平台的作用 -是为冲击钻孔机施工提供工作平台,二是为汽车吊提供起吊、行走及停靠平台,三是为砼灌车及各种材料运输。 钢平台平面尺寸 3 号、4 号主桥墩施工平台面板外形尺寸为 37×20.0m,5 号主桥墩施工平台面板外形尺寸为 35×20.0m。 1、详见如下冲孔钢平台平面图示意图 钢平台结构 1、方案对比:①主梁采用贝雷梁时跨度较大,可以减少钢管桩的数量,但贝雷梁之间水平连接需要很强的固定力, 才能保证结构的稳定性。②主梁(承重梁)采用工字钢则钢管桩数量会略有增加,但水平之间的联接会减少,并且 整体稳定性容易保证。经过结构方案比较,选定主要受力结构为工字钢结构。 2、水中冲击钻孔钢平台在考虑吊车设备重量、冲击钻机设备重量、罐车重量后,拟采用钢管桩、型钢、钢面板组 合结构。3、4 号墩冲击钻孔钢平台搭设范围:为 37.0m(纵向)×20.0m(横向),5 号墩冲击钻孔钢平台搭设范围: 为 35.0m(纵向)×20.0m(横向),可覆盖并满足 3、4、5 号墩全部水中桩基施工要求,钢平台面高程为 123.79m。 3、钢管桩采用φ720mm δ=12mm 钢管,钢管桩沿线路方向排列:3、4 号墩由纵向 7 排、横向 5 排组合,单个钢平 台共 35 根钢管桩;5 号墩由纵向 8 排、横向 5 排组合,单个钢平台共 40 根钢管桩。 冲孔作业钢平台施工方案交底记录 施管表 1 工程名称:融安县长安三桥东桥及引道工程 施工单位名称: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交底时间: 被交底人: 项目部管理人员 钢管桩桩顶及桩底标高 ①钢管桩拟打入深度于最大局部沖刷线下≥4m,(经查 JTG+C30-2002《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附录 C,总冲 刷深度取 h=一般冲刷+局部冲刷=3m)最大局部沖刷线取 3m,故钢管桩计划打入河床面≥7 米。如达不到深度要求时, 釆用 1.0 冲锤冲孔达到埋入深度要求后,再将钢管桩打入至持力层。采用 YZJ-90 振动锤打设贯入度达到 1-3cm/min 时方可停止,工程量以现场打入数量为准。每根桩起吊后插桩,自重下沉,然后将钢管桩振动打入至持力层。 长安三桥东桥址于“浮石电站库区上游”,融江河常水位为 113.00 米,各桩顶距水面以上高度 10.08 米,水下部分 11.46 米~16.79 米,打入河床面深度均≥7 米,详见(钢管桩桩顶及桩底标高) ②钢管桩标高一览表 桥梁 桩顶 桩底 桥梁 桩顶 桩底 编号 桩 基 编号 标高 标高 桩长(m) 编号 桩 基 编号 标高 标高 桩长(m) 1-1 123.08 98.12 24.96 1-1 123.08 96.22 26.86 1-2 123.08 97.92 25.16 1-2 123.08 96.18 26.9 1-3 123.08 98.11 24.97 1-3 123.08 96.11 26.97 1-4 123.08 98.05 25.03 1-4 123.08 96.28 26.8 1-5 123.08 97.96 25.12 1-5 123.08 96.31 26.77 2-1 123.08 98.15 24.93 2-1 123.08 96.26 26.82 2-2 123.08 98.02 25.06 2-2 123.08 96.22 26.86 2-3 123.08 98.22 24.86 2-3 123.08 96.17 26.91 2-4 123.08 98.08 25 2-4 123.08 96.31 26.77 2-5 123.08 97.98 25.1 2-5 123.08 96.35 26.73 3-1 123.08 98.17 24.91 3-1 123.08 96.31 26.77 3-2 123.08 98.12 24.96 3-2 123.08 96.26 26.82 3-3 123.08 98.24 24.84 3-3 123.08 96.21 26.87 3-4 123.08 98.15 24.93 3-4 123.08 96.33 26.75 3-5 123.08 98.07 25.01 3-5 123.08 96.41 26.67 4-1 123.08 98.2 24.88 4-1 123.08 96.34 26.74 4-2 123.08 98.16 24.92 4-2 123.08 96.29 26.79 4-3 123.08 98.3 24.78 4-3 123.08 96.23 26.85 4-4 123.08 98.18 24.9 4-4 123.08 96.37 26.71 4-5 123.08 98.12 24.96 4-5 123.08 96.45 26.63 5-1 123.08 98.23 24.85 5-1 123.08 96.38 26.7 5-2 123.08 98.19 24.89 5-2 123.08 96.31 26.77 5-3 123.08 98.32 24.76 5-3 123.08 96.27 26.81 3 号 墩 冲 孔 桩基施工钢 平台钢管桩 5-4 123.08 98.21 24.87   4 号 墩 冲 孔 桩基施工钢 平台钢管桩 5-4 123.08 96.4 26.68 冲孔作业钢平台施工方案交底记录 施管表 1 工程名称:融安县长安三桥东桥及引道工程 施工单位名称: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交底时间: 被交底人: 项目部管理人员 5-5 123.08 98.16 24.92 5-5 123.08 96.48 26.6 6-1 123.08 98.25 24.83 6-1 123.08 96.41 26.67 6-2 123.08 98.22 24.86 6-2 123.08 96.34 26.74 6-3 123.08 98.34 24.74 6-3 123.08 96.3 26.78 6-4 123.08 98.23 24.85 6-4 123.08 96.43 26.65 6-5 123.08 98.19 24.89 6-5 123.08 96.51 26.57 7-1 123.08 98.27 24.81 7-1 123.08 96.46 26.62 7-2 123.08 98.23 24.85 7-2 123.08 96.38 26.7 7-3 123.08 98.39 24.69 7-3 123.08 96.33 26.75 7-4 123.08 98.26 24.82 7-4 123.08 96.48 26.6 7-5 123.08 98.22 24.86 7-5 123.08 96.55 26.53 小计 871.77 小计 936.16 桥梁 桩顶 桩底 桥梁 桩顶 桩底 编号 桩 基 编号 标高 标高 桩长(m) 编号 桩 基 编号 标高 标高 桩长(m) 1-1 123.08 100.87 22.21 6-1 123.08 101.06 22.02 1-2 123.08 100.95 22.13 6-2 123.08 101.11 21.97 1-3 123.08 100.99 22.09 6-3 123.08 101.16 21.92 1-4 123.08 101.03 22.05 6-4 123.08 101.21 21.87 1-5 123.08 101.11 21.97 6-5 123.08 101.29 21.79 2-1 123.08 100.91 22.17 7-1 123.08 101.11 21.97 2-2 123.08 100.98 22.1 7-2 123.08 101.17 21.91 2-3 123.08 101.04 22.04 7-3 123.08 101.2 21.88 2-4 123.08 101.08 22 7-4 123.08 101.26 21.82 2-5 123.08 101.15 21.93 7-5 123.08 101.31 21.77 3-1 123.08 100.94 22.14 8-1 123.08 101.18 21.9 3-2 123.08 101.01 22.07 8-2 123.08 101.23 21.85 3-3 123.08 101.07 22.01 8-3 123.08 101.29 21.79 3-4 123.08 101.11 21.97 8-4 123.08 101.37 21.71 3-5 123.08 101.18 21.9 5 号 墩 冲 孔 桩基施工钢 平台钢管桩       8-5 123.08 101.51 21.57 4-1 123.08 100.97 22.11 小计 878.21 4-2 123.08 101.05 22.03 ①3 号墩冲孔钢平台桩长:871.77m; 5 号 墩 冲 孔 桩基施工钢 平台钢管桩 4-3 123.08 101.1 21.98   ②4 号墩冲孔钢平台桩长:936.16m;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28 KB 时间:2026-05-08 价格:¥2.00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总结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总结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总结 网络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那 么对于网络安全问题相关人员如何写工作总结呢?下面就是店铺给大家 整理的网络安全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网络安全工作总结篇(一)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促 进我校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并配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对我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以 “反黑客、反破坏、扫黄打非、清理垃圾邮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 检查,净化网络环境,不断提高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能力, 从而为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上网环境。 一、网络与信息安全状况总体评价 今年以来,我校严格按照主管局要求,积极完善各项安全制度,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全面落实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工作。硬件安全,包括防雷、防火、防盗 和电源连接等;网络安全,包括网络结构、密码管理、IP 绑定管理、互 联网行为管理等;应用安全,公文传输系统、软件管理等。不断规范网 络安全管理,形成了良好的安全保密环境。 二、网络与信息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一)网络与信息安全组织管理 为了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水平,促进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我校建立了专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 理组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网络管理员组成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 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办法和规定, 协调处理全校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学校计算机信 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等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的监督、事故的 调查和处罚。学校网络管理人员要在学校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 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的安全保护工作和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模范遵 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必要的防范技术措施,预防网络安全事故 的发生。 组长:于方玲校长副组长:胡志强副校长信息专干:林春燕 成员:学区联网学校负责人及网络管理员,对学校网络与信息安 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常规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层 层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二)日常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中心学校建立健全了网络与信息安全职责及保密制度,在文件收 发工作方面,完善了清点、整理、编号、签收等相关制度。在资产管 理方面,中心学校正在逐步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资产台账、记录、 制度等事项,下一步将逐步建立健全网络日常运行维护记录、安全日 志等记录,不断规范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管理 中心学校网络系统的组成结构及其配置合理,并符合有关的安全 规定;网络使用的各种硬件设备、软件和网络接口也是经过安全检验、 鉴定合格后才投入使用的,自安装以来运转基本正常。大部分接入互 联网的计算机均实行登陆密码管理,所有计算机都安装了软件防火墙 和杀毒软件,且由防火墙软件自动扫描系统漏洞,自动升级补丁,自 动进行木马病毒检测。单位对外邮箱由专人操作,密码长度及组合符 合安全规范,定期对邮箱密码进行更换。 (四)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 中心学校制定了本年度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网 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做到心中有数,对重点业务计算机经常备份数据, 本年度没有发生信息安全事故。 (五)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培训 为保证中心学校网络安全有效运行,减少病毒侵入,我校就网络 安全及系统安全的有关知识进行了培训,不断提高大家安全防范意识。 三、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1.是安全意识不够,需要继续加强对我镇教师的信息安全意识教 育,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是规章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但还不完善,未能覆盖到网络与信 息系统安全的所有方面。 3.是设备维护、更新还不够及时。 四、下一步整改计划 根据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同时结合中心学校实际,将着重对 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1.加强教职工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 和保密意识,进一步提高教职工信息安全工作技术水平。 2.要创新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办公秩序, 提高网络与信息工作安全性。 3.不断加强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维护、更新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及时维护设备、更新软件,以做好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工作。 五、操作人员权限等级分配制度 1、校领导统一确定操作人员职能权限。 2、电教组成员负责管理、维修学校所有计算机,出现重大事故应 及时报上级领导。 3、教师用户帐号、密码由网络管理员发放,并统一管理。 4、学校计算机管理人员需定期维护计算机软件和数据,重要信息 定期进行检查和备份。 5、网络管理员负责校园用户计算机系统能够正常上网,为用户提 供日常网络维护服务和日常数据备份。 六、账号安全保密制度 1、网络用户的账号、密码不得外传、外借。 2、非法用户使用合法用户的账号进入校园网的,追究该帐号拥有 者的安全责任。 七、计算机病毒防治制度 1、学校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1 KB 时间:2026-05-14 价格:¥2.00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管理-06-1 独立柱基础

独立柱基础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GJ53-92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88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独立柱基础项目。 一、施工准备 (一)作业条件 1、办完验槽记录及地基验槽隐检手续。 2、办完基槽验线预检手续。 3、有砼配合比通知单、准备好试验用工器具。 4、做完技术交底。 (二)材质要求 1、水泥: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质量符合现行水泥标准。工期紧时可做水泥快测。 必要时要求厂家提供水泥含碱量的报告。 2、砂、石子:根据结构尺寸、钢筋密度、砼施工工艺、砼强度等级的要求确定石子粒径、砂子细度。砂、 石质量符合现行标准。必要时做骨料碱活性试验。 3、水: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4、外加剂: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确定是否采用外加剂。外加剂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 5、掺合料: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确定是否采用掺合料。质量符合现行标准。 6、钢筋:钢筋的级别、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质量符合现行标准要求。表面无老锈和油污。必要时做 化学分析。 7、脱模剂:水质隔模剂。 (三)工器具 备有搅拌机、磅秤、手推车或翻斗车、铁锹、振捣棒、刮杆、木抹子、胶皮手套、串桶或溜槽、钢筋加工 机械、木制井字架等。 二、质量标准 (一)钢筋工程 1、钢筋加工工程 (1)主控项目 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l499 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 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标准的规定。 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 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 ②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 1.3。 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 I 生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 其他专项检验。 4)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HPB235 级钢筋末端应作 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2.5 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 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3 倍; ②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 135。弯钩时,HRB335 级、HRB400 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4 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钢筋作不大于 900 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5 倍。 5)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 ①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第 4 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②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 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 1350; ③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 5 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 筋直径的 10 倍。 (2)一般项目 1)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2)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 级钢筋的冷拉率不 宜大于 4%,HRB335 级、HRB400 级和 RRB400 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是 1%o 3)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 2、钢筋安装工程 (1)主控项目 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l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l8 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3)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一般项目 1)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 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10 倍。 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l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l8 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3)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 35 倍 d(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 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 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 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 定: ①在受拉区不宜大于 50%; ②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 连接接头,不应大于 50%; 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 50%。 4)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 筋直径,且不应小于 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 1.3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 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 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 25%; 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 50%; ③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 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 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的规定,绑扎搭接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应根据钢筋强度、外形、直径及混凝土强度等指标经 计算确定,并根据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等进行修正。为了方便施工及验收,给出了确定纵向受拉钢筋 最小搭接长度的方法以及受拉钢筋搭接长度的最低限值及确定了纵向受压钢筋最小搭接长度的方法以及 受压钢筋搭接长度的最低限值。 5)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 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 O.25 倍; 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 5 倍,且不应大于 100mm; 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 10 倍,且不应大于 200mm; ④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 25mm 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 100~m 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 距宜为 50mm。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长、宽 ±10 绑扎钢筋网 网眼尺寸 ±20 长 ±10 绑扎钢筋骨架 宽、高 ±5 间距 ±10 排距 ±5 基础 ±10 柱、梁 ±5 受力钢筋 保护层 厚度 板、墙、壳 ±3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20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中心线位置 5 预埋件 水平高差 +3.O 注:A、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B、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 90%及 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 1.5 倍的尺寸偏差。 (二)模板工程 1、模板安装工程 (1)主控项目 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 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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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猛龙过江口袋书

——猛龙过江系列口袋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书 宝马蓝色字体加粗(标题) 状元红色字体加粗(一般考点) 上岸绿色字体加粗(词眼、口诀、扩展及考情) 考点一:概述、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名称 高层民用建筑 单、多层民用建筑 一类 二类 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 54m 的住宅建筑(包括网 点的住宅建筑) 27m~54m 的住宅建筑(含 网点) ≤27m 的住宅(含网点) 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 24m 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 筑面积大于 1000 ㎡的商店、展览、电信、 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 合的建筑; 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独立建造 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4.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网局级和省 级电力调度 5.藏书超过 100 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 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单 层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24m 的其他 公共建筑 建筑构件主要包括建筑内的墙、柱、梁、楼板、门、窗等。一般来讲,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包括两部分内 容:一是构件的燃烧性能,二是构件的耐火极限。 材料燃烧性能 构件 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 举例 欧盟 A 不燃 不燃 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 钢材、混凝土、砖、石、砌块、石膏板 A1、 A2 B1 难燃 难燃 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当火源 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 沥青混凝土、经阻燃处理后的木材、塑 料、水泥刨花板、板条抹灰墙 B、C B2 可燃 可燃 立即起火或微燃,且火源移走后仍 继续燃烧或微燃 木材、竹子、刨花板、保丽板、塑料 D、E B3 易燃 F 考点二: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 超高 【55037】5.1.3 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2.00h。一级耐火等级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1.50h;二级耐火等级工业与民用建筑的上 人平屋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1.00h。 一级 地下、半地下建筑 1、Ⅰ类汽车库,Ⅰ类修车库; 2、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或修车库; 3、其他高层汽车库。 1、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高层厂房; 2、建筑高度大于 32m 的高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每个防火分隔间建筑面 积大于 3000m²的其他多层丙类仓库; 3、Ⅰ类飞机库。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2、≥二层民用机场航站楼; 3、A 类广播电影电视建筑;4、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二级 1、建筑面积大于 300m²的单层甲、乙类厂房,多层甲、乙类厂房; 2、高架仓库;3、Ⅱ、Ⅲ类飞机库;5、高层厂房、高层仓库。 4、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 丙、丁类物流建筑(物流作业区域与辅助办公区域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 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楼板分隔) 3.2.5 锅炉房≥二级,燃煤且≤4t/h 时,可三级。 3.2.6 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二级。 3.2.8 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二级;粮食平房仓≥三级; 1、二民;2、一层半式航站楼;4、B 类广播电影电视建筑; 3、总建筑面积大于 1500m²的单、多层人员密集场所; 5、一级/二级普通消防站、特勤/战勤保障消防站; 6、设置洁净手术部的建筑,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7、用于灾时避难的建筑。 柱 3.2.10 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仓库)的柱,耐火极限分别≥2.50h 和 2.00h。 承 3.2.11 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 其耐火极限≥1.00h。 非 3.2.12 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 体时,其耐火极限≥0.25h;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0.50h。 4 层及 4 层以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 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隔 3.2.13 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内的房间隔墙,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应提高0.25h。 板 3.2.14 二级+多厂和多仓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0.75h。 夹 3.2.17 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金属夹芯材料应为不燃材料。 四 3.2.18 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厂房(仓库),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 三级 1、城市和镇中心区内的民用建筑; 2、老年人照料设施、教学建筑、医疗建筑。 隔 5.1.6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0.75h;当房间的建筑面积≤ 100 ㎡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0.50h 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 0.30h 的不燃性 墙体。 板 二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0.75h。 吊 5.1.8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 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0.25h。 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考点三: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防火间距 建筑物之间 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或难 燃构件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建筑物与储罐、堆场 建筑外墙至储罐外壁或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距离 储罐之间 相邻两储罐外壁的最近水平距离 堆场之间 两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距离 变压器之间 相邻变压器外壁的最近水平距离 与道路、铁路 建筑外墙、储罐外壁或相邻堆垛外缘距道路最近一侧路边或铁路中 心线的最小水平距离 中间仓库 甲、乙、丙类,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50h 3.3.6 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甲、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其储量≤1 昼夜的需要量。 3 设置丁、戊类仓库时,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 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4 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变配电站 与甲、乙类厂房贴邻并供该甲、乙类厂房专用的 10kV 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应采用无开口 的防火墙或抗爆墙一面贴邻,与乙类厂房贴邻的防火墙上的开口应为甲级防火窗 中间储罐 3.3.7 厂房内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量≤5m³。设置中间储罐的房间,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 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房间门应采 用甲级防火门。 锅变发 【55037】4.1.4 燃油或燃气锅炉、可燃油油浸变压器、柴油发电机房等与民用建筑贴邻时,应 采用防火墙分隔,且不应贴人。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位于人员密集上、下一层或贴邻时,应采取防止爆炸作用危及措施; 2、设备用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3、2.00h+1.50h+甲级防火门、窗。 【55037】4.1.5 附设在建筑内的燃油或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房不应位于地下二层及以下,位于屋顶的常(负)压燃气锅炉 房与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的最小水平距离≥6m;其他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位于建筑首层的靠外 墙部位或地下一层的靠外侧部位,不应贴邻消防救援专用出入口、疏散楼梯(间)或人员的主 要疏散通道。 2、建筑内单间储油间的燃油储存量≤1m³+3.00h 的防火隔墙分隔。 住与非 【55037】4.3.2 住宅与非住宅功能合建的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汽车库的疏散出口外,2.00h+2.00h 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2、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4、住宅与商业设施合建的建筑按照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建造的: 1)每个独立单元之间应 2.00h 且无开口的防火隔墙分隔; 2)每个独立单元 2 层+300 ㎡; 3)大于 200 ㎡的任一楼层均应设置至少 2 个疏散出口。 三 2 四 1 【55037】4.3.3 商店营业厅、公共展览厅等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上的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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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安全-施工交底文件-方案交底记录 (机械冲孔灌注桩方案)

1 / 13 机械冲孔灌注桩施工方案交底记录 施管表 1 工程名称:融安县长安三桥东桥及引道工程 施工单位名称: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交底时间: 被交底人: 项目部管理人员 交底内容: 第一节 工艺流程 测放控制点 平整场地 测量放样桩位 清孔 下钢筋笼 安设导管贮料斗等 混凝土灌注 拔除护筒 回填空灌段 钻进 开钻前准备 埋设护筒 安装钻机 修筑进场道路 设备进场 修筑供排浆系统 泥浆循环系统 钢筋进场 制作吊运钢筋笼 混凝土进场 混凝土检测 铺设电缆、水管 测量孔(深、位、 斜) 测量沉渣 配管 必要时二次清孔 2 / 13 机械冲孔灌注桩施工方案交底记录 施管表 1 工程名称:融安县长安三桥东桥及引道工程 施工单位名称: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交底时间: 被交底人: 项目部管理人员 第二节 施工工艺 1.桩基钢护筒设置 1.1 在钢平台上放样平面位置,预留孔洞从孔洞位置调放钢护筒入水,在钢平台作业面位置及离水 30cm 位置用[16 槽钢设置定位架,上下定位防止钢护筒偏位或倾斜。 1.2 水中桩基钢护筒用厚度 16mm 钢板加工而成,钢护筒直径比桩径大 40cm,第一节钢护筒焊接高强合金刃脚, 节间满焊连接并要十字对称贴焊 4 片 10cm×20cm 厚度 16mm 钢板防止断裂。 1.3 本项目地勘资料显示,河床中桩基第一层岩层为卵石层,以下为含溶洞的中风化灰岩层。因此钢护筒底面设 置到第一层卵石层底。 1.4 水中桩基钢护筒在桩基完成后留置于河中。 1.5 岸上桩基钢护筒用厚度 12mm 钢板加工而成,钢护筒直径比桩径大 40cm,钢护筒长 2m,设置高度高于地面不 小于 30cm。 2. 成孔工艺 2.1 冲桩机使用自行移动、移到就位。 2.2 护筒用 1.2㎜钢板卷制焊接而成,高度为 2m。护筒直径比桩径大 400㎜;按桩位中心线找正后四周倒入粘土 压实;进行复测,以确保护筒中心与桩位中心一致。护筒中心与桩位中心偏差控制在<50㎜,护筒顶端宜高于地 面 0.3m 或水面 1.0~2.0m;护筒底部用铁钎探测有无障碍物,若遇障碍物必须及时处理,必要时加长护筒高度; 护筒埋好后用钢丝绳做保险系在钢轨上。 2.3 冲孔机就位将护筒埋设结束后,冲孔机使用挖机吊放摆放平稳,钻机底座用钢管支垫,钻机摆放就位后对机 具及机座稳固性等进行全面检查,用水平尺检查钻机摆放是否水平,吊线检查钻机摆放是否正确。 2.4 冲击钻成孔 根据基桩的直径及工程地质情况,采用 8-13T 冲击锤。在钻机驱动钻锤冲击的同时,利用泥浆泵,向孔内输送泥 浆(当钻进一个时期,检查孔内泥浆性能如果不符合要求时,必须根据不符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予以净化改善)。 冲洗孔底携带钻渣的冲洗液沿钢丝绳与孔壁之间的外环空间上升,从孔口回流向泥浆池,形成排渣系统。 护壁泥浆性能指标采用:相对密度:1.2-1.45;粘度:19-28Pa.s;含砂率:4-8%;胶体率:≥96% ①冲孔机桩就位前,应对钻孔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包括主要机具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全面检查钻机的各 运转部位是否灵活可靠,润滑油是否够量,冲孔桩机安装是否平稳钻机就位后,应水平平稳,不得产生位移和沉 陷,天车、冲头和桩位中心三者应在同一铅垂线上,开孔的孔位必须准确。 ②冲锤的钢丝绳同钢护筒中心位置偏差不大于 2cm,升降机锤时要平稳,不得碰撞护壁和孔壁。 ③冲进过程中,每进 5~8 尺检查钻机直径和竖直度,注意地层变化,在地层变化处捞取渣样,判明后记入记录 表中并与地质剖面图核对;根据实际地层变化采用相应的钻进方式,在冲进至中风化灰岩时,冲进速度必须放慢, 以确保成孔质量。 ④在护筒下 1m 范围内,宜慢速冲进。 ⑤冲孔作业必须连续,并作冲孔施工记录,经常对冲孔泥浆进行检测和试验,不符合要求的随时改正,注意补充 新拌的好泥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泥浆的损失较小,水头始终要保证,有效地防止了孔壁坍塌,埋冲锤的现象 发生,确保了冲孔桩的成孔质量和成孔速度。 ⑥若冲孔过程中出现溶洞漏浆,为了防止孔桩坍塌和造浆,先使用 C15 混凝土回填将溶洞填满,再用泥夹石回填 3 / 13 机械冲孔灌注桩施工方案交底记录 施管表 1 工程名称:融安县长安三桥东桥及引道工程 施工单位名称: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交底时间: 被交底人: 项目部管理人员 至孔口再次冲孔。 ⑦冲孔用冲击锤,冲孔的泥渣和泥浆循环系统排出,并在经常捞出沉渣,中途因故停冲时,应保持孔内水位和要 求的泥浆指标。 ⑧现场冲孔排出的渣土、泥浆使用 10T 载重汽车外运,运距由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现场确定。 2.5 成孔要点 ①钻孔桩在软土中钻进,应根据泥浆补给情况控制钻进速度;在硬层或岩层中的钻进速度以钻机不发生跳动为准。 ②冲孔桩每钻进 4~5m 验孔一次,确保孔位准确无误。 ③桩进入中风化灰岩后,非桩端持力层每钻进 30~50cm,桩端持力层每钻进 10~30cm 应清孔分段取样分析一次, 确保入岩深度,并做记录。 ④成孔中如发生斜孔、塌孔和护筒周围冒浆、失稳等情况,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措施后再进行施工。 2.6 冲孔桩机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①开冲时,应稍提锤头,在护筒反复慢冲造浆,开动泥浆进行循环,待泥浆均匀后以抵挡慢速开始冲进,使护筒 脚处有牢固的泥皮护壁。冲至护筒脚下 1.0m 后,方可按正常速度钻进。冲进过程中必须保证冲孔的垂直。 ②在冲进过程中,应注意地层变化。对不同的土层,采用不同的冲进方法;在粘土中冲进,中等转速,大泵量稀 泥浆,进尺不得太快;在砂土或软土层中,冲进时要控制进尺,抵挡慢速大泵量,稠泥浆冲进,防止泥浆排量不 足,冲渣来不及排除而造成埋冲头事故;在土夹砾(卵)石层中冲进时,宜采用抵挡、慢速、良好的泥浆,大泵 量。 ③冲进过程中,要随时观察孔内水位及进尺变化情况,冲机的负荷情况,以便判断塌孔或漏浆。 ④冲进过程中,对于地层交界处软硬不匀,颗粒粒径大小悬殊,采用低速慢冲,上下反复扫孔,并随时注意冲孔 垂直度检测;在松软土层中冲进,根据泥浆补给情况控制冲进速度。 ⑤施工期间护筒内的泥浆面应高出地下水位 1m 以上,在受水位涨落影响时,泥浆面控制在高出最高水位 1.5m 以 上,冲速不要太快,在孔深 4m 以内不要超过 2m/h,往后也不要超过 3m/h。 ⑥冲进过程中,经常注意泥浆指标变化情况,并掌握好孔内泥浆面高度,发现变化后及时调整。 ⑦经常检查机具的运转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立即向当班班长和技术人员报告;润滑部位每班检查一次。 ⑧小工具如扳手、榔头、撬棍、垫叉等应放在离孔口较远处,防止掉入孔内。 ⑨上下冲时发现阻力大的易缩径孔段,应采取上下来回反复划圆扫孔以保证孔径达到要求。 ⑩操作人员要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表格详细记录冲进中每一环节的变化。 3. 清孔 每钻进 1m,采用泵吸反循环清渣;在砼灌注前再次用泵吸反循环清渣进行二次清孔、控制沉淀。 4.钢筋笼制作安装 4.1 施工工艺 本工程桩基钢筋笼制作应在现场指定钢筋加工区分节采用长线模架绑扎成型,钢筋笼安装在终孔验收合格后进 行。采用汽吊吊装工具,分段在井内吊制安装。钢筋笼吊放具体分六步走: 第一步:指挥转移到起吊位置,起重工分别安装吊点的卸扣。 第二步:检查三吊点钢丝绳的安装情况及受力重心后,开始同时平吊。 第三步:钢筋笼吊至离地面 0.3m~0.5m 后,应检查钢筋笼是否平稳后主钩起钩,根据钢筋笼尾部距地面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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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2015-2025历年真题)-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考试真题(解析)

2021 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真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案例一 问题: 1.【答案】BCDE 【解析】根据《消防法》 第七十三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 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 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根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 3.1 公共娱乐场所 publicentertainmentoccupancy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 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和保龄球 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BD 属于。 3.2 公众聚集场所 publicassemblyoccupancy 面对公众开放,具有商业经营性质的室内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 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C 属于。 2.【答案】BE 【解析】根据《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应急消〔2019〕314 号第三十四条 4.不得在餐饮 场所的用餐区域使用明火加工食品,开放式食品加工区应当采用电加热设施;A 正确。 第二十三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 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B 错误。 第二十条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封堵等防火分隔设施应当保持完整有效。防火卷帘、防火门应可正常关闭, 且下方及两侧各 0.5 米范围内不得放置物品,并应用黄色标识线划定范围。室内消火栓箱不得上锁,箱内设备 应当齐全、完好,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D 正确。 3.【答案】BCDE 【解析】根据《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应急消〔2019〕314 号第六十六条总建筑面积大 于 10 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根据需要邀请专家团队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评估、论证。C 正确。 第六十八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委托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 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应当作为消防演练的重点,与周边的其他大型 场所或建筑,宜组织协同演练。D 正确。 第六十八条演练前,应当事先公告演练的内容、时间并通知场所内的从业员工和顾客积极参与;演练时,应当 在建筑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并采取必要的管控与安全措施;演练结束后,应 当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并进行总结讲评。A 错误,E 正确。 第七十条消防演练方案宜报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接受相应的业务指导。总建筑面积大于 10 万平方米的大型 商业综合体,应当每年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消防演练。B 正确。 4.【答案】CD 【解析】根据《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应急消〔2019〕314 号第四十八条用火、动火安 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A 错误。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在建筑主要 出入口和作业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公示;C 正确。 3.动火作业现场应当清除可燃、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 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作业后应当到现场复查,确保无遗留火种; 4.需要动火作业的区域,应当采用不燃材料与使用、营业区域进行分隔;D 正确。 5.建筑内严禁吸烟、烧香、使用明火照明,演出、放映场所不得使用明火进行表演或燃放焰火。B 错误。 第三十六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严禁生产、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携带甲、乙类易 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建筑内。E 错误。 5.【答案】ACE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 修订版) 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 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 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 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 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 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 部门制定。 申请人可以通过场所所在地政务中心消防业务受理窗口填写《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 书》,并提交营业执照,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6.【答案】ABE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 修订版)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 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 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 承诺内容不符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 求的,依法撤销相应许可。 7.【答案】ABE 【解析】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5.3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a)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应以最快方式确认。A 正确。 b)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见表 B.1)。 c)火灾确认后,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 话报警。B 正确。C 错误。 d)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 立即赶赴现场。D 错误。 根据《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4.2.2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b)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说 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E 正确。 案例二工业防火 1.该厂房耐火等级不低于几级?生产火灾性类别是什么?(4 分) 答:该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该厂房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2×2=4 分) 【解析】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2.3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3.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 3.3.1 的规定。 2.地下一层增设一个丙类液体中间罐在平面布置方面有什么防火措施?(5 分) 答:厂房内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量不应大于 5m³。设置中间储罐的房间,应采用耐火 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5×1=5 分) 【解析】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3.7 厂房内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量不应大于 5m³。设置中间储罐的房间,应采用耐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PDF 文件大小:1.04 MB 时间:2026-06-04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