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柱基础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GJ53-92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88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独立柱基础项目。
一、施工准备
(一)作业条件
1、办完验槽记录及地基验槽隐检手续。
2、办完基槽验线预检手续。
3、有砼配合比通知单、准备好试验用工器具。
4、做完技术交底。
(二)材质要求
1、水泥: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质量符合现行水泥标准。工期紧时可做水泥快测。
必要时要求厂家提供水泥含碱量的报告。
2、砂、石子:根据结构尺寸、
钢筋密度、砼施工工艺、砼强度等级的要求确定石子粒径、砂子细度。砂、
石质量符合现行标准。必要时做骨料碱活性试验。
3、水: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4、外加剂: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确定是否采用外加剂。外加剂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
5、掺合料: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确定是否采用掺合料。质量符合现行标准。
6、
钢筋:
钢筋的级别、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质量符合现行标准要求。表面无老锈和油污。必要时做
化学分析。
7、脱模剂:水质隔模剂。
(三)工器具
备有搅拌机、磅秤、手推车或翻斗车、铁锹、振捣棒、刮杆、木抹子、胶皮手套、串桶或溜槽、
钢筋加工
机械、木制井字架等。
二、质量标准
(一)
钢筋工程
1、
钢筋加工工程
(1)主控项目
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
钢筋》GBl499 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
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标准的规定。
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
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
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
②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 1.3。
3)当发现
钢筋脆断、焊接 I 生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
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
其他专项检验。
4)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HPB235 级
钢筋末端应作 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
钢筋直径的 2.5 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
长度不应小于
钢筋直径的 3 倍;
②当设计要求
钢筋末端需作 135。弯钩时,HRB335 级、HRB400 级
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
钢筋直径的 4
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
钢筋作不大于 900 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
钢筋直径的 5 倍。
5)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
①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第 4 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
受力钢筋直径;
②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 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 1350;
③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 5 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
筋直径的 10 倍。
(2)一般项目
1)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2)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
钢筋时,HPB235 级
钢筋的冷拉率不
宜大于 4%,HRB335 级、HRB400 级和 RRB400 级
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是 1%o
3)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
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
2、
钢筋安装工程
(1)主控项目
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l07、《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l8
的规定抽取
钢筋机械连接
接头、焊接
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3)
钢筋安装时,
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一般项目
1)
钢筋的
接头宜设置在
受力较小处。同一
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
接头。
接头末端至
钢筋弯
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
钢筋直径的 10 倍。
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l07、《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l8
的规定对
钢筋机械连接
接头、焊接
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3)当
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
接头或焊接
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
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
接头及焊接
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 35 倍 d(d 为
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
500mm,凡
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
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
纵向受力钢筋
机械连接及焊接的
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
接头的
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
纵向受力钢筋截面
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
纵向受力钢筋的
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
定:
①在受拉区不宜大于 50%;
②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
连接
接头,不应大于 50%;
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
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
接头时,不应大于 50%。
4)同一构件中相邻
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
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
搭接接头中
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
筋直径,且不应小于 25mm。
钢筋绑扎
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 1.3L-(L-为
搭接长度),凡
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
接
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
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
搭接接头的纵
向
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
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
纵向受拉
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 25%;
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 50%;
③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
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 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
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
搭接接头的最小
搭接长度: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的规定,绑扎
搭接受力钢筋的最小
搭接长度应根据
钢筋强度、外形、直径及混凝土强度等指标经
计算确定,并根据
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等进行修正。为了方便施工及验收,给出了确定
纵向受拉
钢筋
最小
搭接长度的方法以及受拉
钢筋搭接长度的最低限值及确定了
纵向受压
钢筋最小
搭接长度的方法以及
受压
钢筋搭接长度的最低限值。
5)在梁、柱类构件的
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
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
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 O.25 倍;
②受拉
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
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 5 倍,且不应大于 100mm;
③受压
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
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 10 倍,且不应大于 200mm;
④当柱中
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 25mm 时,应在
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 100~m 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
距宜为 50mm。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长、宽
±10
绑扎
钢筋网
网眼尺寸
±20
长
±10
绑扎
钢筋骨架
宽、高
±5
间距
±10
排距
±5
基础
±10
柱、梁
±5
受力钢筋
保护层
厚度
板、墙、壳
±3
绑扎箍筋、横向
钢筋间距
±20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中心线位置
5
预埋件
水平高差
+3.O
注:A、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B、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
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 90%及
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 1.5 倍的尺寸偏差。
(二)模板工程
1、模板安装工程
(1)主控项目
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
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