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的规定,凡在坠 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 高处作业。 1.1.2.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 故可分为: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攀登作 业高处坠落事故、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 故、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 1.1.3.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公司生产区域内,凡在坠落 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从事作业活动的人员,均可发生高处坠落 事故。 1.2.危险源 1.3.生产场所、范围、设备等部位的 2 米以上高处作业。 1.4.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1.4.1.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坠落人员通常有多个系统或多个器 官的损伤,严重者当场死亡。高处坠落人员除有直接或间接受伤器官 表现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苍白和表情淡漠等症状,可导 致胸、腹腔内脏组织器官发生广泛的损伤。高处坠落时,足或臀部先 着地,外力沿脊柱传导到颅脑而致伤;由高处仰面跌下时,背或腰部 受冲击,可引起腰椎韧带撕裂,椎体裂开或椎弓根骨折,易引起脊髓 损伤。如果发生脑干损伤时,常有较重的意识障碍、光反射消失等症状, 也可有严重合并症的出现。发生高处坠落后,可导致人员轻伤、重伤,甚 至死亡。高处坠落较容易发生,一般伤害为个体,影响范围较小。 1.5.危险性分析 1.5.1.作业人员在较高设备、设施、建筑物上进行检查或检修作业时, 可能会发生高 处坠落伤害事故; 1.5.2.指派有登高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登高作业,发生高处坠落伤害 事故; 1.5.3.不按规定的通道上下进入作业面,为走捷径图方便而随意 攀爬防护栏杆、 电缆桥架、墙壁等非规定通道,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 故; 1.5.4.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 带、安全绳),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1.5.5.在临边作业或转移作业地点时因踩空、踩滑而坠落; 1.5.6.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安装焊接不牢、 锈蚀断裂等引起 的高处坠落事故; 1.5.7.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用品因存在内 部缺陷、老化、 腐蚀而破损、断裂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 1.6.事故前的征兆 1.6.1.在高处作业时,下方没有架空安全防护网。 1.6.2.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1.6.3.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不佳、疲劳作业。 1.6.4.构架未挂警示牌。 1.6.5.作业平台不牢固、有空洞。 1.6.6.6 级及以上大风、雨、雪天高处作业。 1.6.7.脚扣、腰绳等登高设备未定期检查。 1.6.8.气温低于零下 10℃高处作业。 1.6.9.杆塔、梯子作业前,未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等等险兆。 1.7.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1.8.由于高处坠落事故事故营救措施不当,造成营救人员终生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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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设施装备物资清单 名 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备 注 应急车辆 面包车 1 辆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MFZL4 38 只 安放于各生产区 消火栓 12 个 安放于各生产区 移动式应急照明灯 3 个 存放在办公室 警戒线 300m 存放在办公室 雨靴 各种型号 10 双 存放在办公室 雨衣 各种型号 10 件 存放在办公室 防护眼镜 15 付 存放在办公室 创口贴 60 个 存放在办公室 消毒水 200mL 存放在办公室 纱布 12 卷 存放在办公室 活络油 4 瓶 存放在办公室 红药水 4 瓶 存放在办公室 医用胶布 6 卷 存放在办公室 驱风油 2 瓶 存放在办公室 应急药箱(药品) 云南白药 4 瓶 存放在办公室 统计员: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生产事故管理规程 一、目的: 建立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规定生产事故的报告、分析和处理,健全管理,以预防、 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范围: 在生产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设备事故 三、责任者: 总经理、总工、生产副总、质量总监、生产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生产车间、操 作工人 四、正文 1.生产事故的分类 1.1 生产事故按性质分可分为设备事故、安全事故和技术事故。 1.1.1 设备事故指设备及仪器因非正常损坏,致使减产、停产、动力供应中断、效 能降低、人身伤亡等,均为设备事故。 1.1.2 安全事故指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事故。 1.1.3 技术事故指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 SOP 或操作不当造成原 料、中间体、成品的损失或产品报废的事故。 1.2 生产事故按严重程度分可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2.1 一般生产事故指设备零部件损坏或人员受轻伤,修理费用或医疗费用在 1000 编码 标题 生产事故管理规程 页数 共 3 页 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起草人/日期 QA 审核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号 分发部门 生产部、工程部、质量保证部、生产车间 元以下或影响当日产量 10%以下者。 1.2.2 重大生产事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重大事故: 1.2.2.1 设备损坏严重,修理费用或医疗费用在 1000 元至 10000 元或影响当日产 量 50%以下者; 1.2.2.2 虽未达到上述损失,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也可列为重大事故。 1.2.3 特大生产事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为特大事故: 1.2.3.1 设备损失严重,修理费用在 10000 元以上者。 1.2.3.2 事故造成 2 人或 2 人以上重伤。 1.2.3.3 事故造成人员死亡。 1.2.3.4 情节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其他事故。 2.对生产事故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预防和消除各 种事故隐患。 3.处理程序 3.1 生产事故发生后,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护现 场,不接触和移动现场物品,以便分析事故原因。同时,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向事 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报告。 3.2 因生产事故造成停产,应积极组织设备的抢修,在未修复之前,要采取有效的 补救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对因工负伤者总经理要及时安排治疗。重大、特大事故要提 修复方案、改进措施,并应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 事故分析会,进行调查和分析。 3.3 一般事故应在发生事故 2 天内由车间组织调查,查明结果上报生产部。重大事 故和特大事故由总经理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分析,并在 24 小 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3.4 对一般事故的处理意见,应由生产部在征求车间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并报生产 副总批准。对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处理意见,应由调查组提出,并经总经理签名、批复 意见。 3.5 事故发生后要本着“四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收 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得不到追究处理不放过)的原则,积 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蔓延扩大。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以利分析处理;由生 产部组织有关人员观看现场,进行现场分析,注重原始数据和凭证的收集,或照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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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火灾事故案例解析 ,. 仓库火灾事故案例 一、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调查报告 8 月 18 日,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 院批准,成立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 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杨 焕宁同志(时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现任安全监管总局局长)任 组长,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 部、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事故调 查工作。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爆炸、消 防、刑侦、化工、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 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2015 年 8 月 12 日 22 时 51 分 46 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 运二道 95 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北纬 39°02′22.98″,东 经 117 °44′11.64″。地理方位示意图见图 1)运抵区(“待申 报装船出口货物运抵区”的简称,属于海关监管场所,用金属栅 栏与外界隔离。由经营企业申请设立,海关批准,主要用于出口 集装箱货物的运抵和报关监管)最先起火,23 时 34 分 06 秒发生 ,. 第一次爆炸,23 时 34 分 37 秒发生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事故现 场形成 6 处大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8 月 14 日 16 时 40 分,现场 明火被扑灭。 (二)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按受损程度,分为事故中心区(航拍图见图 2、示 意图见图 3)、爆炸冲击波波及区(示意图见图 4)。事故中心区为 此次事故中受损最严重区域,该区域东至跃进路、西至海滨高速、 南至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北至吉运三道,面积约为 54 万平方米。 两次爆炸分别形成一个直径 15 米、深 1.1 米的月牙形小爆坑和一 个直径 97 米、深 2.7 米的圆形大爆坑。以大爆坑为爆炸中心,150 米范围内的建筑被摧毁,东侧的瑞海公司综合楼和南侧的中联建 通公司办公楼只剩下钢筋混凝土框架;堆场内大量普通集装箱和 罐式集装箱被掀翻、解体、炸飞,形成由南至北的 3 座巨大堆垛, 一个罐式集装箱被抛进中联建通公司办公楼 4 层房间内,多个集 装箱被抛到该建筑楼顶;参与救援的消防车、警车和位于爆炸中 心南侧的吉运一道和北侧吉运三道附近的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安 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储存的 7641 辆商品汽车和现场灭火的 30 辆 消防车在事故中全部损毁,邻近中心区的贵龙实业、新东物流、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2.00
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一 20XX 阜王路项目部在公司领导及各单位(业主、监理等)大力支持下,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得以有序的开展。 项目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 安全”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创建“平安文明工地” 及“打非治违”等活动,结合公司提出的安质环专项管理提升活动的有关要求,为项目部营造出安定、和谐 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安全工作总体处于可控状况,现就 20XX 年我部的安 全生产工作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关系顺畅、制度齐全,并有效运行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安全生产零死亡。未出现安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 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隐 患整改率 100%; (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 100%,合格率 100%; (四)在岗人员安全教育面达 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转岗、复工、新聘人员和民技工等上 岗前安全培训率 100%; (五)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保护装臵到位率 100%; (六)无职业病发生; (七)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率 100%。 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取得的成绩 (一)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项目部通过制订的安全生产目标,并逐层进行分解,及 时对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机构人员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更新和修订,其中明确了各级人员和部门的 安全职责,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到位。根据公司、业主的要求,我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 领导,分工明确,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工作,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生产经理主抓工 程的安全生产工作。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全面监督和指导现场的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及时了解和反馈工 地上的安全信息。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安质环保部门合理编制了各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及各项保证措施。并根 据公司提出的修改意见于 20XX 年 9 月份经修订后重新出台,使得制度更加完善,内容齐全且可操作性较强。 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做到了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并且坚持不断地检查各项安全文 明施工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高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执行力来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杜绝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20XX 下半年我部二期及 S305 项目路基、管网、桥梁施工队陆续进场,处于施工高峰期,对新进场人员 安全教育培训显得尤为重要,我部通过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切实有效对各工人进行相关教育培训,并落实三 级责任书(项目部对施工队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对施工班组张,施工班组张对班组成员)签订工作,使其明白 各项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及操作要求,提高安全理论水平,强化其责任心。截至目前,项目部安质环保部, 举办安全教育培训会议 5 期,参加培训人员达 122 余人次。 (三)细化安全技术交底,规范工人操作 因施工队的工人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给项目部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安质环保部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开工以前,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对该工程的安全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交 底方式主要采取会议、半工半交,班前会等方式,使得工人更容易去理解,加深印象,从而做到规范施工, 安全施工,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以此同时,我部结合安质环专项管理提升活动,由专人负责落 实交底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查漏补缺,不断完善脚底内容,截至目前,我部共组织 5 个施工队,进行安 全技术交底共 43 份。 (四)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项目部根据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的不同,结合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 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检查方式以日常巡检为主,节前及专项检查为辅,对查出的安全隐患 点派人跟踪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并及时通报批评,对于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各施工队长必须到场亲自监督, 直到整改完毕后报项目部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20XX 年,共组织大检查 14 次,下发整改通知书 16 份,整 改率达 100%。 (五)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相关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不是一门可有可无的工作,而是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一部分,在安全生产教 育工作上,我部不只停留在会上讲,书上学,还具体落实到施工当中去,一年来,安质环保部在宣传教育力 度上花费不少精力。 1.从施工每日安全活动着手,加强日常安全宣传 在我部监督及要求下,各施工队每日必须进行安全日常活动(“三工”,“班前会”等),由我部专职安全 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进行抽查,工人由起初的不重视不习惯逐渐认为活动的重要性,是实实在在为大家 着想,多听一分就多了一分的安全保障,工人自身的安全意识有了显著提高,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变得井然有序。 2.有计划地加大各类安全设施投入,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在施工现场,为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共设各类安全标志牌 300 余块,标语横幅 60 余幅, 安全防护网(围挡)3000m2 ,举办安全教育培训 5 期。安全标志牌的设置、标语横幅的悬挂,很大程度提高 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及觉悟。 3.以“安全月”为契机,加强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我部根据公司安排部署,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根据编制的活动方案逐一落实跟踪,结合工 地情况充分利用有限的条件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专项隐患排查,观看安全生产教育片等活动,大力宣传 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理念,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我部根据各分项工程的施工特点,不定期的对不同施工地点的标志示牌进行撤换,使现场施工人员在施 工过程当中即能受到教育,同时也给他们一种警示,从根本上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宣传 力度,潜移默化地使广大施工队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接受安全生产教育。 (六)精心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严格落实劳保等防护用品的发放 20XX 年我部结合工地实际情况, 安质环保部根据安全生产规范要求及业主要求,经项目部安委会讨论一致通过了《阜王路总体应急预案》及《防 汛应急抢险预案》、《触电应急预案》、《坍塌事故应急预案》等共 9 份,并积极组织演练对现场可能出现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9 KB 时间:2025-08-25 价格:¥2.00
发电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目 录 人身事故.............................................................................................................4 贵州电建二公司违章作业门吊倾覆造成重大人身伤亡 (2004 年)............................................4 注意力不集中高空坠落死亡(2000 年) ....................................................................................5 盘电燃料职工被运行中的斗轮机挤死 (1996 年)........................................................................5 盘电临时工水膜除尘器内触电死亡 (1995 年)............................................................................6 盘电焊工高空作业休息时打盹坠落死亡 (1995 年)....................................................................7 盘电电动葫芦存在缺陷吊物时下落砸死民工 (1995 年)............................................................8 牡丹江电力安装检修有限责任公司违章作业电火烧身死亡 (1999 年)....................................9 佳木斯东方热电厂除焦门未锁跨焦时高温灰水喷出烫死行人(1998 年) ...............................10 秦皇岛热电厂容器内焊接充氧气通风工作人员被烧死 (1997 年)..........................................10 黑龙江电建四公司吊车维护工违章蛮干被吊车挤死 (1996 年)..............................................11 抚顺电厂伸手进运行中的输煤皮带内取物被绞死 (1996 年)..................................................12 七台河多经公司管理不善民工高空坠落死亡 (1999 年)..........................................................12 东电三公司临时工高处作业走钢梁自坠身亡(1997 年) ......................................................13 佳木斯电厂清扫 PT 未严格执行工作票造成触电死亡(1998 年) .......................................14 杨柳青电厂无票处理电除尘器故障触电死亡(1999 年) ......................................................15 国电电力桓仁发电厂“5.17”人身伤亡事故(2007 年) .......................................................15 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4.21”制粉系统爆燃人身伤亡事故 ................................................16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电厂“7.8”人身事故(2010 年) .............................................................17 国电山西太原一热“4.03”人身事故(2013 年) ...................................................................17 国电达州电厂“9.18”人身死亡事故(2013 年) ...................................................................18 国电陕西宝二电厂“12.8”人身事故(2013 年) ...................................................................18 国电山东荷泽电厂“1.03”人身事故(2014 年) ...................................................................19 徐州金山桥热电厂 11.05 煤仓清仓人身事故(2011 年) .......................................................20 阜宁协鑫环保热电厂“12.05”人身事故(2011 年) .............................................................20 甘肃甘谷电厂高处坠落事故 (2011 年) .................................................................................21 国电金堂公司原煤斗原煤掩埋造成人身死亡(2010 年) ......................................................22 赤峰电业局安全帽未带好高空坠落后摔成重伤(1999 年) ..................................................26 石洞口二厂外包施工人员高空坠落造成人身重伤(2003 年) ...................................................27 外包施工人员随意改变施工作业方案造成人身重伤 (2003 年)..............................................29 纳雍发电总厂“5.25”恶性误操作造成人员轻伤(2005 年) ....................................................30 盘电汽车吊吊物不伸平衡支脚倾翻造成人身轻伤 (1995 年)..................................................31 盘电阀杆套筒损坏运行中处理时阀杆弹出造成手骨折(1995 年) ...........................................31 盘电盘上操作电动门就地人员手腕被打伤(1997 年) ...............................................................32 西宁供电局红湾变电所误操作造成人身轻伤 ...........................................................................32 新华发电厂无票检修刮板捞渣机绞伤右腿(1996 年) ...............................................................33 珞璜电厂 6KV 接触器故障致多人灼伤(2003 年) ................................................................34 华能平凉发电公司滑跌造成人身轻伤(2002 年) .......................................................................37 甘肃甘谷电厂烫伤事故(2011 年) ..........................................................................................38 某电厂乙炔气瓶缺少回火器焊工手胸被烧伤(2003) ...........................................................39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33 KB 时间:2025-08-27 价格:¥2.00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6 说 明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 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 患(分为一、二、三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 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企业应对排查出的隐患项目,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和预案。 企业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 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 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 产。 三、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审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重大事故 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效果监督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制度。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月 25 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责人签字。 五、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四)督促、检查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六、法律责任: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统计分析表的;(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擅自生产经营的;(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 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1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故意 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七)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4 KB 时间:2025-08-27 价格:¥2.00
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一 20XX 阜王路项目部在公司领导及各单位(业主、监理等)大力支持下,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得以有序的开展。 项目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 安全”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创建“平安文明工地” 及“打非治违”等活动,结合公司提出的安质环专项管理提升活动的有关要求,为项目部营造出安定、和谐 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安全工作总体处于可控状况,现就 20XX 年我部的安 全生产工作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关系顺畅、制度齐全,并有效运行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安全生产零死亡。未出现安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 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隐 患整改率 100%; (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 100%,合格率 100%; (四)在岗人员安全教育面达 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转岗、复工、新聘人员和民技工等上 岗前安全培训率 100%; (五)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保护装臵到位率 100%; (六)无职业病发生; (七)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率 100%。 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取得的成绩 (一)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项目部通过制订的安全生产目标,并逐层进行分解,及 时对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机构人员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更新和修订,其中明确了各级人员和部门的 安全职责,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到位。根据公司、业主的要求,我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 领导,分工明确,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工作,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生产经理主抓工 程的安全生产工作。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全面监督和指导现场的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及时了解和反馈工 地上的安全信息。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安质环保部门合理编制了各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及各项保证措施。并根 据公司提出的修改意见于 20XX 年 9 月份经修订后重新出台,使得制度更加完善,内容齐全且可操作性较强。 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做到了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并且坚持不断地检查各项安全文 明施工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高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执行力来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杜绝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20XX 下半年我部二期及 S305 项目路基、管网、桥梁施工队陆续进场,处于施工高峰期,对新进场人员 安全教育培训显得尤为重要,我部通过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切实有效对各工人进行相关教育培训,并落实三 级责任书(项目部对施工队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对施工班组张,施工班组张对班组成员)签订工作,使其明白 各项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及操作要求,提高安全理论水平,强化其责任心。截至目前,项目部安质环保部, 举办安全教育培训会议 5 期,参加培训人员达 122 余人次。 (三)细化安全技术交底,规范工人操作 因施工队的工人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给项目部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安质环保部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开工以前,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对该工程的安全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交 底方式主要采取会议、半工半交,班前会等方式,使得工人更容易去理解,加深印象,从而做到规范施工, 安全施工,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以此同时,我部结合安质环专项管理提升活动,由专人负责落 实交底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查漏补缺,不断完善脚底内容,截至目前,我部共组织 5 个施工队,进行安 全技术交底共 43 份。 (四)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项目部根据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的不同,结合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 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检查方式以日常巡检为主,节前及专项检查为辅,对查出的安全隐患 点派人跟踪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并及时通报批评,对于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各施工队长必须到场亲自监督, 直到整改完毕后报项目部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20XX 年,共组织大检查 14 次,下发整改通知书 16 份,整 改率达 100%。 (五)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相关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不是一门可有可无的工作,而是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一部分,在安全生产教 育工作上,我部不只停留在会上讲,书上学,还具体落实到施工当中去,一年来,安质环保部在宣传教育力 度上花费不少精力。 1.从施工每日安全活动着手,加强日常安全宣传 在我部监督及要求下,各施工队每日必须进行安全日常活动(“三工”,“班前会”等),由我部专职安全 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进行抽查,工人由起初的不重视不习惯逐渐认为活动的重要性,是实实在在为大家 着想,多听一分就多了一分的安全保障,工人自身的安全意识有了显著提高,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变得井然有序。 2.有计划地加大各类安全设施投入,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在施工现场,为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共设各类安全标志牌 300 余块,标语横幅 60 余幅, 安全防护网(围挡)3000m2 ,举办安全教育培训 5 期。安全标志牌的设置、标语横幅的悬挂,很大程度提高 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及觉悟。 3.以“安全月”为契机,加强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我部根据公司安排部署,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根据编制的活动方案逐一落实跟踪,结合工 地情况充分利用有限的条件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专项隐患排查,观看安全生产教育片等活动,大力宣传 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理念,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我部根据各分项工程的施工特点,不定期的对不同施工地点的标志示牌进行撤换,使现场施工人员在施 工过程当中即能受到教育,同时也给他们一种警示,从根本上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宣传 力度,潜移默化地使广大施工队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接受安全生产教育。 (六)精心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严格落实劳保等防护用品的发放 20XX 年我部结合工地实际情况, 安质环保部根据安全生产规范要求及业主要求,经项目部安委会讨论一致通过了《阜王路总体应急预案》及《防 汛应急抢险预案》、《触电应急预案》、《坍塌事故应急预案》等共 9 份,并积极组织演练对现场可能出现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6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2.00
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应对风险和 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 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三、应急救援成员职责: 3.1 总指挥 3.1.1 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对事故与灾害 的紧急处置迅速作出判断与决策; 3.1.2 复查和评估事故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1.3 指挥现场人员撤离,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3.1.4 决定事故现场是否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3.1.5 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做出安排; 3.1.6 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重大伤亡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1.7 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 分析和处理; 3.2 应急救援组长职责 3.2.1 应急救援组长: 3.2.1.1 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组织编写项目总体应急预案,提出抢险报修及 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3.2.1.2 指导抢险,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 的缺陷; 3.2.1.3 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安全和减少设 施和财产损失; 3.2.1.4 审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发生应急救援事件时为组长决策提供技 术支持; 3.2.1.5 组织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 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3.2.1.6 总指挥不在现场时代行工作。 3.2.2 应急救援副组长 3.2.2.1 负责应急现场的直接指挥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 3.2.2.2 负责组织专业救灾队伍进行事故中心地带的抢救与救灾工作; 3.2.2.3 负责组织救灾队伍进行紧急情况下配合或替换专业救灾队伍抢险与 救灾,防止事故或灾害扩大与蔓延。在事故调查清楚并定性的条件下,尽快清理 现场,恢复生产。 3.3 协调联络组 3.3.1 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3.2 负责事故或灾害的紧急救险、救灾与处置情况的通讯指令的传达,保 证领导指挥机构与各成员之间,本单位与上级和周边单位之间(如地方消防、医 疗机构)信息及时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与救援工作; 3.3.3 负责在整个救险救灾过程中与遇险人员的家属联络和接待,作好精神 和生活上的安抚工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2.00
应急演练评估报告 编号: 应急演练科目: 演练地点: 日期: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及要求 评估意见 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是否对应急预案下列情况进行检查: 是 否 1、是否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 □ □ 2、是否提出完善应急预案意见; □ □ 检验预案 3、是否提出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性意见。 □ □ 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是否对应对突发事件下列情况进行检查: 是 否 1、应急队伍是否进行配备,是否满足现在应急救援需要; □ □ 2、是否进行现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是否满足现场应急救 援需要; □ □ 完善准备 3、是否进行应急救援技术准备,准备情况是否到位。 □ □ 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对应急救援队伍是否达到下列锻炼效果: 是 否 1、是否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悉 程度; □ □ 锻炼队伍 2、是否有效提高演练单位、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 □ 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是否达到下列磨合机制的效果: 是 否 1、是否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理顺工作关系; □ □ 2、是否有效提高应急指挥员的指挥协调能力; □ □ 3、应急救援机制是否运转有序; □ □ 磨合机制 4、是否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 □ □ 是 否 应 急 演 练 目 标 实 现 情 况 科普宣教 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是否达到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 □ □ 范意识和自救呼救等灾害应对能力的目的。 □ □ 评估总结 及改进建议 评估人签字: 应急演练评估报告 编号: 应急演练科目: 演练地点: 日期: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及要求 评估意见 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是否对应急预案下列情况进行检查: 是 否 1、是否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 □ □ 2、是否提出完善应急预案意见; □ □ 检验预案 3、是否提出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性意见。 □ □ 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是否对应对突发事件下列情况进行检查: 是 否 1、应急队伍是否进行配备,是否满足现在应急救援需要; □ □ 2、是否进行现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是否满足现场应急救援需 要; □ □ 完善准备 3、是否进行应急救援技术准备,准备情况是否到位。 □ □ 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对应急救援队伍是否达到下列锻炼效果: 是 否 1、是否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 □ □ 锻炼队伍 2、是否有效提高演练单位、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 □ 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是否达到下列磨合机制的效果: 是 否 1、是否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理顺工作关系; □ □ 应 急 演 练 目 标 实 现 情 况 磨合机制 2、是否有效提高应急指挥员的指挥协调能力; □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3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2.00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成都普乐仕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与管理, 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应急救险预防工作的落实到实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普乐仕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一切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 三、编制依据及术语 3.1 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相关内容编制。 3.2 术语 本制度不涉及相关专业术语。 四、职责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应急物资和装备的采购及储备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 责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详细规定 5.1 采购 应急物资和装备由物资管理部门按需统一进行采购,所有物资和装备采购回 来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要建立 专账,由专人管理。 5.2 储备 (1)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 应急抢险类及其他。 1)防护用品类:个体防护用品等; 2)生命救助类:急救用品等; 3)生命支持类:急救药品等; 4)临时食宿类:食品、保健品、床上用品等; 5)通讯广播类:移动电话、对讲机、有线广播器材、扩音器(喇叭)等; 6)污染清理类:喷雾器、消毒剂、杀菌药品、除污剂、除污工具等; 7)动力燃料类:防爆防水电缆、配电箱(开关)、电线杆、工业氧气瓶、柴 油、汽油、干电池、蓄电池等。 8)器材工具类:绞盘、滚杠、千斤顶、手锤、钢钎、电钻、电锯、油锯、 液压剪、灭火器具等。 (2)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定额由各专项预案所在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的应急 需要确定。要重点建设重要应急储备,优化现有应急抢险类、公共卫生类储备物 资和装备。 (3)安全管理部门要统筹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综合实物储备资 源,各部门要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指定人员和地点,科学合理确定物 资和装备储备资整合实物储备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技术储备。 5.3 管理和维护 5.3.1 管理 (1)应急物资和装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 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物资和装备在日常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10-24 价格:¥2.00
事故、事件回顾记录 编号:01 回顾时间 回顾地点 公司会议室 安全管理人员 回顾方式 观看《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警示教育片》 回顾成员 公司全体员工 事故简述 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当班员工将 PEP 废料放入回收机时,颈部被一根 PEP 废料套 住,身体随着 PEP 废料进入到加收机内部,头部被挤压后死亡(详见《企业安全 生产事故预防警示教育片》) 事故原因 1.员工安全意识缺失,应急处置不及时; 2.某新型包装材料公司将 PEP 废料的回收、加工业务违规发包给该包装材料公司, 未对该承包公司的废料回收加工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3.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未制定完善的回收机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的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工作不到位,未能确保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事故教训 及防范措施 1.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2.加强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 3.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 回顾后员工 对事故了解 情况及对防范 措施了解情况 员工对“2.22”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员工将 PEP 废料放入回收机,因操作失误被挤 压死亡事故有了全面的了解,提高了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员工对事故回顾认可程度 □ 最佳 √ 较好 □ 中等 □ 一般 □ 最低 员工对已发生的事故、事件原因 的了解程度 □ 最佳 √ 较好 □ 中等 □ 一般 □ 最低 员工是否知道如何预防事故、事件的发生 √ 是 □ 部分 □ 否 备注: 员工对事故的了解情况及防范措施的了解情况须在讨论和学习后讨论后填写。 事故、事件回顾记录 编号:02 回顾时间 回顾地点 公司会议室 安全管理人员 回顾方式 观看《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警示教育片》 回顾成员 公司全体员工 事故简述 2016.2 月某铝业有限公司将原熔炼车间厂房墙面、屋顶面翻新的工作发包给昆山 市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在拆除墙面时,未佩戴安全带,使用撬棍拆除彩钢板, 从高处坠落死亡(详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警示教育片》) 事故 原因 1.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违反高处作业相关规定,属冒险作 业; 2.该铝业有限公司将原熔炼车间厂房墙面、屋顶面翻新的工作发包给昆山市某钢 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后,未对该钢结构公司作业时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 管理; 3.该钢结构公司未督促、监督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事故教训 及防范措施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应 急处置措施,并组织员工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高处作业作为特种作业,相关作业人员必须要参加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 格后持证上岗; 3.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审批手续; 4.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必须要为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配备安全防 护用品,并督促员工确实佩戴; 5.高处作业的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安全管理。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0 KB 时间:2025-10-30 价格:¥2.00
救 援 训 练 记 录 参加人员: 训练地点 停车场 总 指 挥 训练日期 202X -3-6 起止时间 15:00-16:30 训练项目、方案: 1、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向大家讲解安全救援体能训练重要性,是确保完 成各种应急救援任务开展的前提基础。 2、将公司应急队伍按性别男女进行分组,开展体能比赛。最后,进行自由活动舒展身 体。 训练过程概述: 1、参训队员围绕停车场跑步三圈,以达到热身的效果。 2、将参训的应急队员分成两组,每位应急队员手提 4 公斤灭火器 50 米往返进行跑步 比赛,两组分开进行。 救援人员对职能的认知程度: 最佳 较好 中等 一般 最低 救援人员使用救援装备的熟练程度: 最佳 较好 中等 一般 最低 训练总结(包括改进建议): 在训练中,参训队员积极参加,全身投入,参训队员圆满完成了此次体能的所有训练课程。同时, 在训练中,也暴露出个别队员身体素质较差,今后还需要加强锻炼,逐步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 通过此次体能训练,提高了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应急队伍的身体素质,确保救援任务的顺 利完成。 备注: 救 援 训 练 记 录 参加人员: 训练地点 停车场 总 指 挥 训练日期 202X -4-10 起止时间 15:00-16:00 训练项目、方案: 1、由公司安全员负责讲解消防灭火器的方法,保障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自救和互救。 2、随后将应急队员任意分两个小组进行灭火器使用训练,一组由邓峰负责,二组由崔 举先负责。 训练过程概述: 1、由两小组负责人分别带领应急救援人员进行灭火器基本常识讲解,学会灭火器 的使用及基本要点。 2、之后分别每组取四个灭火器进行实地演练学习。(附图片如下) 救援人员对职能的认知程度: 最佳 较好 中等 一般 最低 救援人员使用救援装备的熟练程度: 最佳 较好 中等 一般 最低 训练总结(包括改进建议): 在这次训练中,参训队员积极参加,全身投入,参训队员圆满完成了此次消防器材 使用训练课程。在训练中,个别队员对学习灭火器使用不是很理想,今后还需要加强锻 炼,逐步提高火灾救援的实际技能。通过此次训练,提高了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能力和 实际操作水平,确保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 备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5-11-11 价格:¥2.00
应急救援物品清单 物品名称 物品数量 存放区域 医用酒精 4 瓶 公司办公室 碘 酒 4 瓶 公司办公室 风油精 4 瓶 公司办公室 创可贴 5 盒 公司办公室 排风扇 30 个 生产现场 灭火器 120 具 生产现场及办公楼 棉签 5 袋 生产现场及办公楼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应急救援物品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物品名称 物品数量 存放区域 检查整改情况 医用酒精 4 瓶 公司办公室 完好 碘 酒 4 瓶 公司办公室 完好 风油精 4 瓶 公司办公室 完好 创可贴 5 盒 公司办公室 完好 排风扇 30 个 生产现场 完好 灭火器 120 具 生产现场及办公楼 给检查二车间现场有一具灭 火器材失效,已补充 棉签 5 袋 生产现场及办公楼 完好 编制: 审核(签名): 编制日期: 202X 年 3 月 20 日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7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 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 追究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 术语 2.1重大事故:指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 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2.2 重大事故隐患:指生产经营的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 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4 职责 4.1 总经理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全面负责。 4.2 安全生产部是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的归口管理部门。 4.3 工会组织监督或协助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 5 重大事故隐患的分级 5.1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三级。 5.1.1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 5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 的事故隐患。 5.1.2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 1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的 事故隐患。 5.1.3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 3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6 重大事故隐患的报告和评估 6.1 对初步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评估。由评估组织编 制评估报告,出据评估结论。 6.1.1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和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省安全监管局组织评估。二级重大事 故隐患,由地、州、市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评估。 6.1.1 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事故隐患的等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等基本情况; b、有关事故隐患的整改、监控、关闭等管理措施的建议。 6.2 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书应报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公 司安全生产部。 6.3 重大事故隐患评估费用由安全投入费用支出。 7 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 7.1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当成立由主要责任人负责的隐患管理小组,结合评估 报告,详细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分类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7.2 管理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7.2.1 事故隐患的管理办法,包括根据隐患情况所采取的整改、监控、关闭等分类管理 措施及目标; 7.2.2 事故隐患的管理保障,包括负责隐患管理的责任机构、人员、经费等; 7.2.3 事故隐患的应急处理预案,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救援设施、器材的储备、 调配,职工的自救、互救和处置紧急情况的基本知识教育与技能培训。 7.3 重大事故隐患所在单位应当将事故隐患管理方案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县级安全监 管部门和安全生产部备案。 7.4 对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组织整改,整改结束后报请原组织评估的单位 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部备案。 7.5 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采取措施加强监控。 监控情况定期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 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依据 依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化工企业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山东省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 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山东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 办字〔2016〕36 号)、《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 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 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文件 要求。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4.职责 4.1 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公司应当建立健 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 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 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 4.2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2.1 企业主要负责人保证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 况,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4.2.2 企业分管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重大情况,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3 办公室负责公司(厂)级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验证,同时应当如 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负责公司各类事故隐患排查、 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各单位上报事故隐患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 定期组织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和各专业技术委员会或人员评审、修订安全检查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检查表,不断提高安全检查深度和广度。 4.4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 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所属专业职能科室、车间、工段(班组)负责本 单位或本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 责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倒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5.1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 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并编制《安全检查表》(附录 F, 各专业检查表见附件)。 5.2《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 果等内容。安全检查时应按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 账》(附录 A)、《事故隐患整改台账》(附录 B),并与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5.3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 (1)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企业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程; (2)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 (3)生产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报告; (4)分析人个人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 (5)有关研究成果,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检查表等。 5.4 企业应定期组织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并做好检查人员 的培训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对安全检查表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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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流程、要求和方法,并确定公司的事故隐 患判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2.1 事故隐患:即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 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 理上的缺陷。 2.2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北京市判定标准确定的事故隐患,需报告政府主管部门, 由其督办。 2.3 重点事故隐患是指高危/法规不符合项,部门不能自行解决,需公司直接组 织治理,由公司专业技术小组负责验收的事故隐患。 2.4 轻微事故隐患是指部门内部能自行解决,由责任部门验收的事故隐患。 轻微事故隐患发生现场、班组或岗位可以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的隐患,不分级,不 纳入台帐和统计分析; 3 工作职责 3.1 总经理: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 作,并具体负责:批准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和工作指导书,向上级申报隐患排 查治理费用预算,批准本公司重点危险源清单和隐患排查重点部位清单,每季度 至少参加一次公司综合安全检查,批准重大隐患和重点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和治 理方案,批准重大隐患和企业重点事故隐患的事故隐患治理验收报告,批准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和奖惩结果。 3.2 HSE 部门:按公司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的要求,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 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负责对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具 体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和奖惩工作: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 术组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审核需总经理批准的资料、批准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规 程、组织并委托办理外部检测、评价和评审等。 3.3 各部门: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 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按本规定的内容具体负责:组织编制 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组织编制本部门专业的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本 部门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确定工作,组织部门班组的日常隐患排 查,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点隐患,组织本部门一般隐患的分析和 治理。 4 工作要求 4.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4.1.1 公司下列部门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门,重点部门应将公司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责任制的职责内容,分解到本部门相关岗位: ----HR 部门 ----生产部门; ----工程部门; ----物料部门; ----质量部门: ----各生产线。 4.1.2 作业人员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应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规定;具体 执行公司安全操规程要求。 4.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的建立和管理 4.2.1 公司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由 HSE 工程师任组长,具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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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1 目 录 人身事故 ..............................................................................................4 贵州电建二公司违章作业门吊倾覆造成重大人身伤亡 (2004 年)............................................4 注意力不集中高空坠落死亡(2000 年) ....................................................................................5 盘电燃料职工被运行中的斗轮机挤死 (1996 年)........................................................................5 盘电临时工水膜除尘器内触电死亡 (1995 年)............................................................................6 盘电焊工高空作业休息时打盹坠落死亡 (1995 年)....................................................................7 盘电电动葫芦存在缺陷吊物时下落砸死民工 (1995 年)............................................................8 牡丹江电力安装检修有限责任公司违章作业电火烧身死亡 (1999 年)....................................9 佳木斯东方热电厂除焦门未锁跨焦时高温灰水喷出烫死行人(1998 年) ...............................10 秦皇岛热电厂容器内焊接充氧气通风工作人员被烧死 (1997 年)..........................................10 黑龙江电建四公司吊车维护工违章蛮干被吊车挤死 (1996 年)..............................................11 抚顺电厂伸手进运行中的输煤皮带内取物被绞死 (1996 年)..................................................12 七台河多经公司管理不善民工高空坠落死亡 (1999 年)..........................................................12 东电三公司临时工高处作业走钢梁自坠身亡(1997 年) ......................................................13 佳木斯电厂清扫 PT 未严格执行工作票造成触电死亡(1998 年) .......................................14 杨柳青电厂无票处理电除尘器故障触电死亡(1999 年) ......................................................15 国电电力桓仁发电厂“5.17”人身伤亡事故(2007 年) .......................................................15 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4.21”制粉系统爆燃人身伤亡事故 ................................................16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电厂“7.8”人身事故(2010 年) .............................................................17 国电山西太原一热“4.03”人身事故(2013 年) ...................................................................17 国电达州电厂“9.18”人身死亡事故(2013 年) ...................................................................18 国电陕西宝二电厂“12.8”人身事故(2013 年) ...................................................................18 国电山东荷泽电厂“1.03”人身事故(2014 年) ...................................................................19 徐州金山桥热电厂 11.05 煤仓清仓人身事故(2011 年) .......................................................20 阜宁协鑫环保热电厂“12.05”人身事故(2011 年) .............................................................20 甘肃甘谷电厂高处坠落事故 (2011 年) .................................................................................21 国电金堂公司原煤斗原煤掩埋造成人身死亡(2010 年) ......................................................22 赤峰电业局安全帽未带好高空坠落后摔成重伤(1999 年) ..................................................26 石洞口二厂外包施工人员高空坠落造成人身重伤(2003 年) ...................................................27 外包施工人员随意改变施工作业方案造成人身重伤 (2003 年)..............................................29 纳雍发电总厂“5.25”恶性误操作造成人员轻伤(2005 年) ....................................................30 盘电汽车吊吊物不伸平衡支脚倾翻造成人身轻伤 (1995 年)..................................................31 盘电阀杆套筒损坏运行中处理时阀杆弹出造成手骨折(1995 年) ...........................................31 盘电盘上操作电动门就地人员手腕被打伤(1997 年) ...............................................................32 西宁供电局红湾变电所误操作造成人身轻伤 ...........................................................................32 新华发电厂无票检修刮板捞渣机绞伤右腿(1996 年) ...............................................................33 珞璜电厂 6KV 接触器故障致多人灼伤(2003 年) ................................................................34 华能平凉发电公司滑跌造成人身轻伤(2002 年) .......................................................................37 甘肃甘谷电厂烫伤事故(2011 年) ..........................................................................................38 某电厂乙炔气瓶缺少回火器焊工手胸被烧伤(2003) ...........................................................39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3 KB 时间:2026-01-15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2016 年) (2016 年 7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 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6〕80 号)公布)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不涉及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归口统计、联网直报(以下简称“归 口直报”)。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特殊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和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确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形式,实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归口直报。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本级,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 营单位报告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依据本办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统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填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统计。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分类统计。没有造 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0 万元(不含)的生产安全事故,暂不纳入统计。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开展。 经调查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程序进行统计核销。 (一)超过设计风险抵御标准,工程选址合理,且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到位的 情况下,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直接引发的。 (二)经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案认定事故原因是蓄意破坏、恐怖行动、投毒、纵火、盗 窃等人为故意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 释放造成的肌体创伤)导致伤亡的。 第七条经调查(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认定不属于生 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 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 7 日。公示期间,收到对公示的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 意见的,应在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没有收到任何反映,视为公示无异议),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予以统计核销,并将相关信息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 关媒体上公开,信息公开时间不少于 1 年。 备案材料主要包括:事故统计核销情况说明(含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意见及处理情况)、 调查认定意见(事故调查报告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及其 相关证明文件等。 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备案核销的事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的,应当要求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复核,并在指定时限内反馈核 查结果。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填报单位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及时补充完善或修正已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补报经查实的瞒报、谎报的生产安 全事故信息,及时排查遗漏、错误或重复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地区实际,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 归口直报制度,进一步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的方式、内 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修正制度,运用抽样 调查等方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定期修正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 通报统计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 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和统计资料,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安监总厅 统计〔2015〕111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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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的规定,凡在坠 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 高处作业。 1.1.2.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 故可分为: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攀登作 业高处坠落事故、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 故、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 1.1.3.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公司生产区域内,凡在坠落 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从事作业活动的人员,均可发生高处坠落 事故。 1.2.危险源 1.3.生产场所、范围、设备等部位的 2 米以上高处作业。 1.4.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1.4.1.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坠落人员通常有多个系统或多个器 官的损伤,严重者当场死亡。高处坠落人员除有直接或间接受伤器官 表现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苍白和表情淡漠等症状,可导 致胸、腹腔内脏组织器官发生广泛的损伤。高处坠落时,足或臀部先 着地,外力沿脊柱传导到颅脑而致伤;由高处仰面跌下时,背或腰部 受冲击,可引起腰椎韧带撕裂,椎体裂开或椎弓根骨折,易引起脊髓 损伤。如果发生脑干损伤时,常有较重的意识障碍、光反射消失等症状, 也可有严重合并症的出现。发生高处坠落后,可导致人员轻伤、重伤,甚 至死亡。高处坠落较容易发生,一般伤害为个体,影响范围较小。 1.5.危险性分析 1.5.1.作业人员在较高设备、设施、建筑物上进行检查或检修作业时, 可能会发生高 处坠落伤害事故; 1.5.2.指派有登高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登高作业,发生高处坠落伤害 事故; 1.5.3.不按规定的通道上下进入作业面,为走捷径图方便而随意 攀爬防护栏杆、 电缆桥架、墙壁等非规定通道,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 故; 1.5.4.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 带、安全绳),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1.5.5.在临边作业或转移作业地点时因踩空、踩滑而坠落; 1.5.6.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安装焊接不牢、 锈蚀断裂等引起 的高处坠落事故; 1.5.7.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用品因存在内 部缺陷、老化、 腐蚀而破损、断裂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 1.6.事故前的征兆 1.6.1.在高处作业时,下方没有架空安全防护网。 1.6.2.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1.6.3.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不佳、疲劳作业。 1.6.4.构架未挂警示牌。 1.6.5.作业平台不牢固、有空洞。 1.6.6.6 级及以上大风、雨、雪天高处作业。 1.6.7.脚扣、腰绳等登高设备未定期检查。 1.6.8.气温低于零下 10℃高处作业。 1.6.9.杆塔、梯子作业前,未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等等险兆。 1.7.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1.8.由于高处坠落事故事故营救措施不当,造成营救人员终生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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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 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 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 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 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 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 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 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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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 年) (2009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9 年 6 月 1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 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第四条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 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煤矿安全监 察机构负责煤矿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 设立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 信息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信息的报告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 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 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 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 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一)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 前款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 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八条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 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 报文字报告;乡镇安监站(办)可以根据事故情况越级直接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九条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 报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用电话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 矿安全监察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 先用电话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先 用电话快报国务院总值班室,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第十条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 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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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12 年) (2009 年 4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08 号发布,2012 年 7 月 17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21 号《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火灾事故调查,保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保护火灾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 总结火灾教训。 第四条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及时、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非法干预火灾事故调查。 第二章管辖 第五条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 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 灾肇事嫌疑人。 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消防监督范 围内发生的火灾。 第六条火灾事故调查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次火灾死亡十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 五十户以上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二)一次火灾死亡一人以上的,重伤十人以上的,受灾三十户以上的,由设区的市或 者相当于同级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三)一次火灾重伤十人以下或者受灾三十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负责调查。 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一次火灾死亡三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 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火灾事故,直辖市的区、县级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他火灾事故。 仅有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调查,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作出管辖规定, 报公安部备案。 第七条跨行政区域的火灾,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分工 负责调查,相关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县级人民政府公 安机关负责实施的火灾事故调查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指定。 第八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 督和指导。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火灾。 第九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火灾报警,应当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并指派火灾事故调查 人员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通知具有管 辖权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参加调查; 涉嫌放火罪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一)有人员死亡的火灾; (二)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学校、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文物保 护单位、邮政和通信、交通枢纽等部门和单位发生的社会影响大的火灾; (三)具有放火嫌疑的火灾。 第十一条军事设施发生火灾需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调查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部消防局调派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协助。 第三章简易程序 第十二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 (一)没有人员伤亡的; (二)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 (三)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 (四)没有放火嫌疑的。 前款第二项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报公安部备案。 第十三条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的,可以由一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调查,并按照下列程序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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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1 目 录 人身事故 ..............................................................................................4 贵州电建二公司违章作业门吊倾覆造成重大人身伤亡 (2004 年)............................................4 注意力不集中高空坠落死亡(2000 年) ....................................................................................5 盘电燃料职工被运行中的斗轮机挤死 (1996 年)........................................................................5 盘电临时工水膜除尘器内触电死亡 (1995 年)............................................................................6 盘电焊工高空作业休息时打盹坠落死亡 (1995 年)....................................................................7 盘电电动葫芦存在缺陷吊物时下落砸死民工 (1995 年)............................................................8 牡丹江电力安装检修有限责任公司违章作业电火烧身死亡 (1999 年)....................................9 佳木斯东方热电厂除焦门未锁跨焦时高温灰水喷出烫死行人(1998 年) ...............................10 秦皇岛热电厂容器内焊接充氧气通风工作人员被烧死 (1997 年)..........................................10 黑龙江电建四公司吊车维护工违章蛮干被吊车挤死 (1996 年)..............................................11 抚顺电厂伸手进运行中的输煤皮带内取物被绞死 (1996 年)..................................................12 七台河多经公司管理不善民工高空坠落死亡 (1999 年)..........................................................12 东电三公司临时工高处作业走钢梁自坠身亡(1997 年) ......................................................13 佳木斯电厂清扫 PT 未严格执行工作票造成触电死亡(1998 年) .......................................14 杨柳青电厂无票处理电除尘器故障触电死亡(1999 年) ......................................................15 国电电力桓仁发电厂“5.17”人身伤亡事故(2007 年) .......................................................15 国电北安热电有限公司“4.21”制粉系统爆燃人身伤亡事故 ................................................16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电厂“7.8”人身事故(2010 年) .............................................................17 国电山西太原一热“4.03”人身事故(2013 年) ...................................................................17 国电达州电厂“9.18”人身死亡事故(2013 年) ...................................................................18 国电陕西宝二电厂“12.8”人身事故(2013 年) ...................................................................18 国电山东荷泽电厂“1.03”人身事故(2014 年) ...................................................................19 徐州金山桥热电厂 11.05 煤仓清仓人身事故(2011 年) .......................................................20 阜宁协鑫环保热电厂“12.05”人身事故(2011 年) .............................................................20 甘肃甘谷电厂高处坠落事故 (2011 年) .................................................................................21 国电金堂公司原煤斗原煤掩埋造成人身死亡(2010 年) ......................................................22 赤峰电业局安全帽未带好高空坠落后摔成重伤(1999 年) ..................................................26 石洞口二厂外包施工人员高空坠落造成人身重伤(2003 年) ...................................................27 外包施工人员随意改变施工作业方案造成人身重伤 (2003 年)..............................................29 纳雍发电总厂“5.25”恶性误操作造成人员轻伤(2005 年) ....................................................30 盘电汽车吊吊物不伸平衡支脚倾翻造成人身轻伤 (1995 年)..................................................31 盘电阀杆套筒损坏运行中处理时阀杆弹出造成手骨折(1995 年) ...........................................31 盘电盘上操作电动门就地人员手腕被打伤(1997 年) ...............................................................32 西宁供电局红湾变电所误操作造成人身轻伤 ...........................................................................32 新华发电厂无票检修刮板捞渣机绞伤右腿(1996 年) ...............................................................33 珞璜电厂 6KV 接触器故障致多人灼伤(2003 年) ................................................................34 华能平凉发电公司滑跌造成人身轻伤(2002 年) .......................................................................37 甘肃甘谷电厂烫伤事故(2011 年) ..........................................................................................38 某电厂乙炔气瓶缺少回火器焊工手胸被烧伤(2003)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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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 项目的运作程序 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而言,BOT 项目的运作程序是比较复杂的。在 2000 年和 2001 年期间, 大岳咨询公司作为北京市第十水厂 BOT 项目的融资顾问,先后向前来调研的 20 余家政府机构、项目公 司和中介机构介绍了 BOT 项目的运作程序。本讲我们将系统地介绍 BOT 项目的运作程序,并简要介绍 北京第十水厂 BOT 项目的运作程序,使更多的读者对此有一个完整地了解。 一、BOT 项目的运作程序 按照惯例,BOT 项目的运作程序主要包括:确定项目方案阶段、项目立项阶段、招标准备阶段、 资格预审阶段、准备投标文件阶段、评标阶段、谈判阶段、融资和审批阶段、实施阶段(包括设计、 建设、运营和移交)。 对于发起 BOT 项目的国内政府及其代理机构而言,从确定方案阶段开始到实施阶段之前的各阶段, 是 BOT 项目的前期工作,需要落实各种建设条件、选定投资人、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基本确定建设方案。 这一过程可以采用协商方式,也可以采用招标方式。大型的或者复杂的 BOT 项目,往往采用招标方式 来选择投资人。 1. 确定项目方案 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研究并提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确定项目需要达到的目标。 传统的政府融资项目,往往通过聘请咨询公司或者设计院,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并通 过召开咨询会议和审查会议的方式对项目的规模、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优化,并通过计划管 理部门下达批文的方式加以确定。 与传统的政府项目不同,BOT 项目在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确定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并进一步研 究确定设计规模和项目需要实现的目标,而不需要确定项目采用的技术、项目投资额或者投资收益水 平。因此,在招标文件中不需要详细规定项目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只需要勾画出项目在规模、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轮廓,鼓励投标人在项目构想和设计方面提出新的观点,发挥他们各自的技术和经验优 势,从而有利于政府从各投标方案中选择一个最佳方案作为实施方案。当然,一般情况下,为做到心 中有数,政府聘请咨询公司或者设计院进行预可行性研究,提出项目技术要求并进行实施方案比较, 也是十分必要的。 项目是否具备合理的投资收益,或者说,政府是否准备允许投资人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是在这 一阶段必须确定的原则性问题之一。只有允许投资人获得合理的回报,项目采用 BOT 方式才可能取得 成功。不可能盈利的项目,只能由政府或者公共机构进行投资建设,除非政府能够采取财政补贴等方 式保证项目投资人获得合理的回报。 2.立项 立项,是指计划管理部门对《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文件形式进行同意建设的 批复。目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我国加入 WTO 等客观实际的需要,立项管理的程序和审 批权限正在改革之中。 BOT 项目在发布招标文件之前,按照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完成项目立项是非常必要的。已经立项 的项目可以降低招标后的项目审批风险,提高投标人参与项目的积极性。在项目没有立项的情况下进 行招标工作,如果投资人确定后政府不批准项目,将会给中标人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项目立项通 过的审批文件一般被作为招标的依据。 目前,一般来说,外资 BOT 项目需要得到国家计委的批复,内资 BOT 项目可以由地方政府批复。 在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的情况下,计划管理部门也可不批复《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而是批复进行同意项目融资招标,这种批复也可作为招标的依据。 3.招标准备 项目立项工作完成后,即可着手准备招标工作,主要内容有: 第一步,成立招标委员会和招标办公室。 从已有的 BOT 项目来看,成立招标委员会和招标办公室,对于落实项目基本条件、加快招标进度 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招标委员会一般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主任,计划、财政、税务、 土地、价格等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委员会的成员。招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招标过程中的 重大事项并做出决策。招标办公室往往设在负责办理招标具体事宜的单位,可能是行业主管部门,也 可能是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其职能是贯彻执行招标委员会做出的决策,牵头落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研究项目在经济、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并就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向招标委员会提出建议。 第二步,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专业的投融资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和设计院。 由于 BOT 项目完全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运作,要求政府和投资人在签订合同前,对于项目的经济、 技术、法律等方面的问题,做出细致、完整、严密的规定,否则,即使是一个看似微小的疏忽,也可 能带来不利的后果,轻者致使项目失去公平,使政府处于不利地位,重者将导致招标失败、项目流产, 甚至使政府和国家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因此,聘请专业的投融资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和设计院,发挥他们在国际招投标、国际投融资 等方面的经验优势,帮助政府进行充分和细致的招标准备工作,使项目结构设计更加严谨和符合国际 惯例,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风险,提高项目成功率,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步,进行项目技术问题研究,明确技术要求。 虽然政府在招标前并不需要规定投标人采取何种技术方案,但是,由于项目最终将移交给政府, 而且项目多是为大众提高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因此,必须在规划条件、技术标准、工艺和设备水平、 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为此,政府应该聘请设计院作为技术顾问,对上述问题进行细致和 周密的研究,并将经政府确认后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而清晰地进行说明。 第四步,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制定资格预审标准。 资格预审是招标工作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尤其是对于前期工作周期长、情况复杂的 BOT 项目。 在正式投标前进行资格预审,选定少数几家竞争力较强的投标人,邀请他们前来参加投标,能减少招 标工作量,提高招标质量。因为,经过资格预审后,只有那些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和财务能力的公司 才能参加投标,招标人不需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那些竞争力不强的标书进行评审,可以认真仔细 地对通过了资格预审后的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审。如果通过预审的投标者在财力上和技术上是健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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