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是关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安全培训材料相关内容,适用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
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的规定,凡在坠 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 高处作业。 1.1.2.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 故可分为: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攀登作 业高处坠落事故、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 故、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 1.1.3.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公司生产区域内,凡在坠落 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从事作业活动的人员,均可发生高处坠落 事故。 1.2.危险源 1.3.生产场所、范围、设备等部位的 2 米以上高处作业。 1.4.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1.4.1.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坠落人员通常有多个系统或多个器 官的损伤,严重者当场死亡。高处坠落人员除有直接或间接受伤器官 表现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苍白和表情淡漠等症状,可导 致胸、腹腔内脏组织器官发生广泛的损伤。高处坠落时,足或臀部先 着地,外力沿脊柱传导到颅脑而致伤;由高处仰面跌下时,背或腰部 受冲击,可引起腰椎韧带撕裂,椎体裂开或椎弓根骨折,易引起脊髓 损伤。如果发生脑干损伤时,常有较重的意识障碍、光反射消失等症状, 也可有严重合并症的出现。发生高处坠落后,可导致人员轻伤、重伤,甚 至死亡。高处坠落较容易发生,一般伤害为个体,影响范围较小。 1.5.危险性分析 1.5.1.作业人员在较高设备、设施、建筑物上进行检查或检修作业时, 可能会发生高 处坠落伤害事故; 1.5.2.指派有登高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登高作业,发生高处坠落伤害 事故; 1.5.3.不按规定的通道上下进入作业面,为走捷径图方便而随意 攀爬防护栏杆、 电缆桥架、墙壁等非规定通道,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 故; 1.5.4.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 带、安全绳),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1.5.5.在临边作业或转移作业地点时因踩空、踩滑而坠落; 1.5.6.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安装焊接不牢、 锈蚀断裂等引起 的高处坠落事故; 1.5.7.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用品因存在内 部缺陷、老化、 腐蚀而破损、断裂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 1.6.事故前的征兆 1.6.1.在高处作业时,下方没有架空安全防护网。 1.6.2.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1.6.3.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不佳、疲劳作业。 1.6.4.构架未挂警示牌。 1.6.5.作业平台不牢固、有空洞。 1.6.6.6 级及以上大风、雨、雪天高处作业。 1.6.7.脚扣、腰绳等登高设备未定期检查。 1.6.8.气温低于零下 10℃高处作业。 1.6.9.杆塔、梯子作业前,未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等等险兆。 1.7.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1.8.由于高处坠落事故事故营救措施不当,造成营救人员终生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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