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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火灾事故案例解析 ,. 仓库火灾事故案例 一、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调查报告 8 月 18 日,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 院批准,成立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 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杨 焕宁同志(时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现任安全监管总局局长)任 组长,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 部、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事故调 查工作。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爆炸、消 防、刑侦、化工、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 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2015 年 8 月 12 日 22 时 51 分 46 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 运二道 95 号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北纬 39°02′22.98″,东 经 117 °44′11.64″。地理方位示意图见图 1)运抵区(“待申 报装船出口货物运抵区”的简称,属于海关监管场所,用金属栅 栏与外界隔离。由经营企业申请设立,海关批准,主要用于出口 集装箱货物的运抵和报关监管)最先起火,23 时 34 分 06 秒发生 ,. 第一次爆炸,23 时 34 分 37 秒发生第二次更剧烈的爆炸。事故现 场形成 6 处大火点及数十个小火点,8 月 14 日 16 时 40 分,现场 明火被扑灭。 (二)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按受损程度,分为事故中心区(航拍图见图 2、示 意图见图 3)、爆炸冲击波波及区(示意图见图 4)。事故中心区为 此次事故中受损最严重区域,该区域东至跃进路、西至海滨高速、 南至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北至吉运三道,面积约为 54 万平方米。 两次爆炸分别形成一个直径 15 米、深 1.1 米的月牙形小爆坑和一 个直径 97 米、深 2.7 米的圆形大爆坑。以大爆坑为爆炸中心,150 米范围内的建筑被摧毁,东侧的瑞海公司综合楼和南侧的中联建 通公司办公楼只剩下钢筋混凝土框架;堆场内大量普通集装箱和 罐式集装箱被掀翻、解体、炸飞,形成由南至北的 3 座巨大堆垛, 一个罐式集装箱被抛进中联建通公司办公楼 4 层房间内,多个集 装箱被抛到该建筑楼顶;参与救援的消防车、警车和位于爆炸中 心南侧的吉运一道和北侧吉运三道附近的顺安仓储有限公司、安 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储存的 7641 辆商品汽车和现场灭火的 30 辆 消防车在事故中全部损毁,邻近中心区的贵龙实业、新东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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