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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安全生产-15.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 文件控制编号:CDHY/01-2021 ×××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2021 年 2 月 20 日发布 2021 年 2 月 20 日实施 ×××有限责任公司 2 发 布 令 公司各部门: 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本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法律、 法规及标准,有效控制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工贸行业企 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工作的开展,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进行修 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对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作了具体的描述,是指导公司安 全管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和行为准则。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知识及内容,强化对规范的理解和掌握,并接受规范的理念与标准化管理模式。 公司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将公司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实现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目标,保障公司实现 稳定、持续、和谐发展!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自2021年2月20日起正式批准、颁布并实施。 总经理: 2021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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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工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 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 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 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 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 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 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 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 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 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票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 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 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 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 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 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 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 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 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 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 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 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 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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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6-A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监管力度,提高承包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 保安全生产和检维修以及治安的安全和稳定,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 定。 2 职责 2.1 厂长负责承包商的资格预审。 2.2 行政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承包商档案,并对承包商档案进行管理。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外来承包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4 厂长和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对承包商作 业表现进行评价。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 3.1.1 厂长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有意向的承包商。 3.1.2 有意向的承包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2)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7)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3.1.2 根据提供的资料选择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根据承包项目的特点编制含 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计划书。 3.1.3 由厂长对承包商提出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 重要依据。 3.1.4 由厂长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3.2 承包商入场前的有关规定 3.2.1 承包商必须提供与本公司签定的合同、委托书或工单等有效文件给门卫 室进行查验。 3.2.2 由门卫室人员带领承包商工作人员到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人员对承包 商的施工人员进行教育。 3.2.3 提供承包商进场施工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4 承包商进场施工期间若有特殊工种作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 搭架工、起重工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必须提供有效特殊工种证件(原件), 方可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3.2.5 提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所有人员及设备清单一份。 3.2.6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若违反将 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 3.2.7 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填写承包商施工人员教育台账。 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本厂的基本概况,安全生产特点;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厂区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厂区内防火、防爆重点场所的分布等; 3.3 对外来承包施工单位和人员入场后的有关规定 3.3.1 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 生产车间、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并取消其入场作业资格。 3.3.2 承包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 重作业、破土作业、施工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 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3.3.3 按施工作业的特点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破 土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作业许可证,未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 任何人严禁从事施工作业。 3.3.4 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区作业以及穿带铁钉的鞋、化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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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6-A 1 目的 为验证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 和有效性,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总经理全面负责绩效评定工作; 3.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 成情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 3.3 安全办公室负责绩效评定计划的拟定、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的资 料,负责对绩效评定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3.4 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绩效评定所需资料。 3.5 责任部门负责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4 程序 4.1 标准化绩效评定频次和周期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相邻两次绩效评定的间隔时 间不超过 12 个月。 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要重新进行评定。 4.2 绩效评定输入 4.2.1 安全办公室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 证方面的信息。 4.2.2 安全办公室收集安全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 息。 4.2.3 安全办公室提供上次绩效评定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的跟踪情 况。 4.2.4 行政部收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4.2.5 安全办公室、业务部收集相关方管理方面的信息。 2 4.2.6 财务部收集生产投入费用执行情况的信息。 4.3 绩效评定准备 4.3.1 上述部门应将收集的信息提交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整理后交安 全管理人员审核,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本公司安全标准化执行 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评定计划的依据。 4.3.2 在绩效评定会议两周前,安全办公室将绩效评定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并发至各相关部门 4.4 绩效评定实施 4.4.1 总经理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4.4.2 安全管理人员汇报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 规范的符合情况、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等及上次评定会议提出的纠正、 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4.4.3 各相关部门就绩效评定内容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 施建议交会议讨论。 4.4.4 参加会议人员应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行政部负责做会议记录。 4.5 绩效评定内容 4.5.1 组织机构的适合性,包括人员和其他资源配置; 4.5.2 公司内各种规章制度的符合性、执行的有效性; 4.5.3 需要进行改进/变更的范围; 4.5.4 未完成的工作; 4.5.5 上次评定结论的处理情况。 4.6 绩效评定输出 4.6.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评定会议讨论情况作出结论。就安全标准化管理各 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评价,分清和 落实存在问题的责任部门,确定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并纳入下一 周期的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4.6.2 安全办公室根据绩效评定会议记录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报告》, 经安全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文件发放形式发放至各部门。 4.6.3 通过评估与分析,发现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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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安全达标申报文件14. 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 1. 原辅材料入库验收制度 1.1 原辅材料入库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验量、验质、发现缺斤少两、质次价高、 弄虚作假等一律拒绝入库,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入库时必须要有技质 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方可入库。 1.2 各类包装备物,如纸箱、内包装袋等应严把质量关,发现问题拒绝入库;发 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技术质控部查处,并将查处情况登记备查。 1.3 未承付款的各类物资、原辅料,必须按合同订数进行验收,并单独入库、记 账,结算后再办理结账手续。 1.4 收料应按品种分仓、分堆存放,不得混料存放,建立台账,妥善保管,保证 不发生虫咬、潮湿和霉变造成原料损失。 1.5 原辅材料在进出库时,均需有上级或车间指定的监磅人员在场,进行双方 司磅,在监磅人员未到时,不得独自一人司磅。 1.6 严格执行进出料手续,做到过磅准确,记录及时,所有原始单据均作记账依 据。 1.7 所有原辅材料必须定期向财务部门报送收、发、存报表,经常盘点,做到账、 物、卡相符。 1.8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损工作。 1.9 仓库保管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严格手续,加强管理。 2. 原辅材料贮存规定 2.1 原辅材料进公司仓库贮存时,仓库由专人负责先检查包装品是否受潮、破损、 标签是否完好,与货物是否一致,如不符合要求应予拒收。 2.2 原辅材料进库贮存,保管员应先统一编号,按进库顺序填写进货原辅材料台 账。 2.3 原辅材料按要求放于指定区域,设置相应的检验标识。 2.4 仓库存放原辅材料时,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2.5 仓库保管员应及时清点货物,及时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2.6 仓库保管员应对贮存的原辅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汇报 处理。 3. 库存物资盘存规定 3.1 仓库保管员应做好购见物收料。对自己所管的物资,做到账、货、卡相符。 3.2 每次送料后,仓库管理员要在库存台账上填写清楚货物去向、结存情况。 3.3 危险物品、贵重物品领料、保管必须在二人以上。 3.4 每月进行盘点,及时清理仓库,填写盘存报表。 4. 包装材料管理规定 4.1 包装材料进厂,仓库由专人负责,先检查外观、尺寸、样式是否符合规定要 求,有无污损、破损,如不符合要求,应予拒收。 4.2 包装材料进厂后及时通知技术质控部进行抽样检查。 4.3 合格入库的包装材料分类存放,设立货位卡并入账,不得露天堆放。 4.4 印有品名、商标标记的包装材料,因故不予使用或检验不合格的应隔离堆放 并及时处理。 4.5 仓库按车间填写的领料单,发放包装材料经核查后,发料、领料人均应在单 上签字。 4.6 每次发料后,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在库存货位卡和台账上填写好货物的去向、 结存情况。 5. 成品入库验收贮存制度 5.1 仓库按技质部门的成品检验单和车间填写的成品入库单,验收成品。 5.2 同意验收的合格成品填写入库成品台账。 5.3 对正在检验而需要寄存的成品,应放置在指定的位置,检验合格后,按检验 结果办理入库手续。 5.4 成品应按品种,分类分批堆放,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5.5 成品堆放时,必须留有一定的距离,以便执行先进先出。 5.6 仓库管理人员应对库存产品进行定期查检,发现受潮、发霉、破损或标识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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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16-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9-A 1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排 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2.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直接负责。 2.3 各班组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4 员工负责本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 2.5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应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2.6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分类,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7 财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的落实。 3 规定内容 3.1 事故隐患的类别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 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 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 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 排除的隐患。 3.2 事故隐患分级排查 为便于管理,将事故隐患排查分为:班组排查、部门排查二级。 3.2.1 班组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班组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 现的不足问题等安全隐患。 (2)排查要求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事故隐患扩大造成 事故。 3.2.2 部门排查 (1)排查的内容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生产工艺出 现的缺陷、其它原因造成的异常现象等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 生产车间、储存仓库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要求落实到人,及 时整改。 3.3 隐患排查方法 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隐患排查。 3.4 隐患排查流程及要求 3.5 变更后隐患排查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3.6 事故隐患整改及治理 (1)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现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由部门负责 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由检查人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复查。 (2)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由安全 生产管理部门督促整改、组织复查。 (3)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整改。隐患整 改完毕后,主动邀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4)重大隐患项目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立档案。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 安全监部门报告,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在未整改前采取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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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17-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5-A 1 目的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 对本公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及 在本公司区域内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OHSAS18001:199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 职责 5.1 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作。 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 件的调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认定已 发生事故/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 件的信息。 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4 保安参与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 5.5.1 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 5.5.2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的原始材料和调查组索要的全部资料。 5.5.3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5.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有主要关联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5.5 负责向本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的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 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 5.7 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的统计和分析。 5.8 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 事故分类和分级 6.1 事故分类 6.1.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 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6.1.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 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6.1.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 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 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6.1.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 产,以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6.1.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 设备故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1.6 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 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6.1.7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6.2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 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 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 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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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保护国家 财产和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安全与健康,促进公司长周期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 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员工。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公司各级责任制,对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管 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3.2 公司领导和各级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 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3 工程部负责牵头组织编制、修订全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4 工程部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3.5 各部门、分公司、区域项目组织本单位或本系统年终评审和绩效考评。 4、工作程序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1 工程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由经理、专业人员组成的编 制组织; 4.1.2 公司领导层、部门、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区域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 员操作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所有岗位 4.1.3 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①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适时修订; ②要与相关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③要根据本公司、部门、分公司、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 具体,具可操作性,有落实考核细则。 4.1.4 总经理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点评受检单位的安全工作;每月抽查 一次整改、纠正情况; ④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全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4.1.5 其他公司领导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分管部门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点评受检单位的安全工作;至少每月抽查一 次整改、纠正情况; ④组织或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分管部门安全标准化系统; ⑦参与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整改、纠正情况;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分管部门安全生产一般死亡事故调查。 4.1.6 部门领导、车间主任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组织或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分管系统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点评受检单位的安全工作;至少每月抽查一 次整改、纠正情况; ④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分管系统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审定三级作业风险评审结果及三级以上风险初评结果;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⑦参与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整改、纠正情况;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分管系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的调查。 4.1.7 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11-最全工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 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 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 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 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 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 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 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 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 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票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 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 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 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 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 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 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 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 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 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 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 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 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2-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 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修订)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 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 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 事故隐患分类 5.1.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 患。 5.1.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 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 难以排除的隐患。 5.2 隐患排查方法 5.2.1 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 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 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公司经营班子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组 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 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 留死角。 5.2.3 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 况。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 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水准、全站仪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测量。 4)现场操作:司机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 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纠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 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 5.2.5 公司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 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 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经 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不定期检查和突击 检查等。 5.3.1 经常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包括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巡查,各级管理人 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同时也进行的安全巡查,班组长和班组兼(专) 职安全员进行的班前、班中安全与班后安全检查,每个作业岗位人员对自己工作范 围内的检查。 2)公司安全管理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依靠检查人员所掌握的安全知识、 经验,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各作业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 险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5-08-18 价格:¥5.00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 目的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 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二、引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 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三、定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 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属重大危险源的 场所。 三、 内容 1、 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 2、 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更新和维护管理制度 3、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巡查制度 4、 重大危险源检测制度 5、 安全监控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6、 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7、 重大危险源报告、备案制度 8、 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管理制度 9、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 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1、 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奖惩办法 四、 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 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组长:组织全场员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副组长:协助组长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 制度,协助领导检查班组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负监督责任。 成员: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带领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作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巡检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 1、 总经理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工作全面负责,认 真贯彻、落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总经理助理对重大危险源负直接责任,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对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应严格审批,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实施 演练。 3、 总工程师组织制定、修订重大危险源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审批重大危 险源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负责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4、 安全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动火审批,参与修订应急预案与演练,对重大危险 源日常检查并做好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的检测。 5、 生产部负责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 6、 各重大危险源使用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为第一负责人, 明确要求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相关部件每日检查。 7、 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相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 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工 作无关的事。 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更新和维护管理制度 1、 由安全科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档案建立,生产部负责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正确 记载安全设施运转情况、检测检验、维修情况。 2、 按国务院令第 373 号规定,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 按规定,生产部于每年的 2 月份编制出重大危险源设备大、中维修计划和当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5.00

3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0-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1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与分工 4. 工作程序 5. 作业管理 6.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 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 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 3. 职责与分工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2 总务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外联工作;负责通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 测结果。 3.3 总务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负责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负责职业健康隐患检查及治理。 3.4 总务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立相关的健康监护档案。 3.5 总务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4. 工作程序 4.1 职业病的概况 4.1.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 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本公司有可能产 生职业危害的物质主要有酒精、清洗剂等危险品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如 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4.2 职业病分类 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 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10 类 132 种。 4.3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4.3.1 安全主任负责新建及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建 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4.3.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 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估报告中 提出的有关建设和设施,总务部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4.3.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健康 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 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3.4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健康隐患,应 纳入本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1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5.00

(档案管理)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档案

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 档案 单位名称 XXXX 有限公司 建档时间 202X 年 5 月 说 明 为加强我省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消防控 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总队研究制定了 《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档案》。 一、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档案主要包括 1、消防控制室基本情况及五类相关图(建筑总平面布 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以及 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 2、五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消 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消 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 程序》、《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 案》。 3、六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记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消防控制室日值 班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定期防火检 查记录》、《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 4、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以及控制室值班人员职业证书 复印件。 5、其他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资料:消防设备使用说明书、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报警地址编码对照表等。 二、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在场所设置上,控制室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 标准,位置设置醒目,满足人员值班值守基本功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9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5.00

作业许可-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定高处作业分级、作业过程安全要求与防护和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 用于公司内从事的高处作业。 3.术语解释 3.1 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2 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的落点。 3.3 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3.4)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置的一段水平距离。 注:可能坠落范围半径的大小取决于与作业现场的地形、地势或建筑物分布等有关的基 础高度(3.6),具体的规定是在分析统计了许多高处坠落事故的案例的基础上作出的, 一般按照工作高度取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3.4 可能坠落范围 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3.5 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3.6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3.5)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 3.7 钩锁 带有保险装置的蹄形或椭圆形的连接锁件。 3.8 个人坠落防护系统 防止从作业平面坠落的系统。该系统包括锚固点、连接装置、全身安全带等。 3.9 全身式安全带 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 全保护装置,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救生索上的两根系索。 3.10 救生索 一种柔韧的、固定在两个锚固点之间的垂直或水平的绳索。 3.11 定位装置系统 用于使工作人员在高处作业时能够腾出双手(比如向后倾斜等)进行工作的固定装 置。 4 职责要求 4.1 安全管理员职责 4.1.1 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验收高处作业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4.1.2 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车间及时整改。 4.1.3 作业过程监督和应急监督管理;。 4.1.4 向作业车间讲明高处施工现场的危险状况。 4.1.5 协助作业车间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安全措施。 4.1.6 为作业车间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4.1.7 审查作业车间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4.1.8 监督现场高处作业安全,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2 作业人员职责 4.2.1 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 4.2.2 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对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 进行作业; 4.2.3 对违反本标准强令冒险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2.4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或及时报告,采取适 当措施并迅速撤离现场; 4.2.5 身体条件不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的,不能进行高处作业。 4.3 监护人职责 4.3.1 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具备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熟 悉应急预案和现场急救方法; 4.3.2 监护人必须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够或安全措施 不到位,有权提出暂停作业; 4.3.3 监护人应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应全程监督作业活动,严禁离岗,不得做与监护 无关的工作; 4.3.4 认真检查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5.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37.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13-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依据 4. 职责 5. 工作程序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标准化的自评工作。 3. 依据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广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依据公 司编制的《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AQBZH-WJ/13-1)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 4. 职责 4.1 主要负责人组织内部自评工作,并将《主要负责人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记录》存档。 4.2 安全标准化自评课负责自评考核。 4.2.1 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4.2.2 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 4.2.3 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 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5. 工作程序 5.1 成立安全标准化自评课。 组 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安全主任 成 员:各部门安全员。 5.2 安全标准化领导课依据国家《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开展自评工 作。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AQBZH-WJ/13-3 5.3 自评时间 5.3.1 初次自评。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初期,根据《评审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初步 评估自评打分。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为开展标准化工作打下基础,为安全标准化工作计划制定 提供依据。 5.3.2 安全标准化运行年度自评。 5.3.3 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自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标准化自评课与安全标准化咨询 单位共同完成自评,形成《安全标准化自评会议记录》,自评会议结束后编制《安全生产标准 化自评报告》AQBZH-BG/13-1,并以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 5.4 根据编制的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公司安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 实施;填写《安全标准化再完善计划和措施记录表》AQBZH-JL/13-1。 5.5 自评的结果,纳入年度安全风险奖励考核中一并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5.6 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含情况简报)形式下达到,限期完成。安全标准化自评课 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9 KB 时间:2025-10-16 价格:¥5.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1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6-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5. 形成文件和记录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 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负责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 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办理“三同时”的审批、验收、监督检查等工作。 3.2 冲压电镀部负责设计生产工艺流程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有关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的工艺方案设计。 3.3 总务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参加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工作,收集并提供有 关的文件、资料。 3.4 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关的文件、 资料。 3.5 工会负责组织员工代表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理相关的审批、报告手续, 负责解释并使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维护。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管理 4.1.1 可行性研究论证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规划,需要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含引进设备)时, 各主管部门应对所需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同时应进行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论证,确 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有害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策划不要的环保措施、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控制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4.1.2 环境影响评价 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安全生产办公室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 资格的企业外部专业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报政府 主管部门审批。 4.1.3 工艺方案的设计 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艺方案设计过程中,在确定生产工艺流程、选择设 备时,应考虑环境污染预防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防患的要求,优先采用质量可靠、技术成熟、运行平 稳,环境影响小,资源、能源消耗少,操作简便、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设备,避免或减少有害环境 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4.1.4 对废弃、粉尘污染的防治 4.1.4.1 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粉尘等污染物质的现场,应尽量避免敞开式操 作,并设置排风装置、除尘装置、吸收有害气体的颈环装置等环保措施。 4.1.4.2 对于含有易挥发物质的化学品的贮存装置,应采取防止挥发物质逸出的措施,设置必要的防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2 KB 时间:2025-10-19 价格:¥5.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1.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9.23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术语、定义 3. 管理职责 4. 一般规定 5. 报告程 1. 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 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 术语、定义 2.1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 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 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3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 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2.4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3. 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兼任)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 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 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部门的粉尘、毒害品、 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 管理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 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 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3 各部门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 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 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3.4 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 疗和康复的权利。 4. 一般规定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应对员工进行岗前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每年要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和 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工作。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 本人。 4.2 各部门应在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箱和急救设施方案。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4 各部门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 害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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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9.23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术语、定义 3. 管理职责 4. 一般规定 5. 报告程 1. 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 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 术语、定义 2.1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 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 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3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 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2.4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3. 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兼任)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 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 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部门的粉尘、毒害品、 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 管理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 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 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3 各部门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 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 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3.4 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 疗和康复的权利。 4. 一般规定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应对员工进行岗前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每年要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和 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工作。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 本人。 4.2 各部门应在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箱和急救设施方案。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4 各部门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 害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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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36.事故管理制度(12-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定义 4. 职责 5. 事故信息管理 6. 事故调查 7. 事故处罚程序 8. 相关支持/记录文件 9. 流程图 1. 目的 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 尽可能迅速地开始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 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3. 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 故、环境污染事故、对公司造成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4. 职责 4.1 发生事故后,事故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 安全事故分类 4.2.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4.2.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5重伤事故:在职职工伤害事故中,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引起人体 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大于或等于 105 天; 4.2.6轻伤事故: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伤害后果不太严重的事故,表 现为劳动能力的轻度或暂时丧失。一般损失在一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以上,105 个工作日以下的事故; 5. 事故信息管理 5.1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 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各级人员不得隐瞒不 报、谎报。 5.2 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5.2.1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部门应于 24 小时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5.2.2死亡事故 5.2.2.1 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在半小时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全生 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5.2.2.2 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在十分钟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全生 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5.2.2.3 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第一时间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 全生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3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5.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3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0-1)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1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与分工 4. 工作程序 5. 作业管理 6.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 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 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 3. 职责与分工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2 总务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外联工作;负责通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 测结果。 3.3 总务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负责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负责职业健康隐患检查及治理。 3.4 总务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立相关的健康监护档案。 3.5 总务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4. 工作程序 4.1 职业病的概况 4.1.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 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本公司有可能产 生职业危害的物质主要有酒精、清洗剂等危险品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如 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4.2 职业病分类 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 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10 类 132 种。 4.3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4.3.1 安全主任负责新建及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建 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4.3.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 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估报告中 提出的有关建设和设施,总务部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4.3.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健康 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 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3.4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健康隐患,应 纳入本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4 KB 时间:2025-10-24 价格:¥5.00

作业许可-1.厂区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断 路作业过程中的交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区域内断路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3.1 厂区断路作业 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是断路作业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断路作业的管理。 4.2 断路申请部门负责断路作业票证的办理,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 断路作业安全要求 5.1 凡在生产区域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5.2 安全环保部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证》后,要立即通知生产调度、设备管理部、物流 部等有关部门。 5.3 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5.4 断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5.5 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设置红灯示警。 5.6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 2 h、夜间不超过 1 h 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 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天设置了 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 牌。 5.7 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求如下: a) 采用安全电压; b) 设置高度应离地面 1.5 m,不低于 1.0 m; c) 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d) 应能发出至少自 150 m 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5.8 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 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申请断路单位应检查核实,负责报告安全环保部, 然后由安全环保部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5.9 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 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5.10 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 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11 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部门重新办理 《断路安全作业证》。 5.12《断路安全作业证》办理 5.12.1《断路安全作业证》由检修、施工单位向安全环保部申请,安全环保部指定专人 申请办理。 5.12.2《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环保部审批。 5.12.3 申请断路作业的部门在安全环保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逐项填写后交由检 修、施工单位。 5.12.4 检修、施工单位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断路安全作业证》中检修、 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断路安全作业证》交断路申请部门。 5.12.5 断路申请部门从施工单位收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交安全环保部审批,并 将办理好的《断路安全作业证》留存,并分别送交安全环保部、施工单位各一份。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6.1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2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7 记录 7.1 断路安全作业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5.00

附件5、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版本号:202X 年 01 版 四川×××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单位名称:四川×××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公章: 发布日期: 202X 年 7 月 16 日 发 布 令 公司全体员工: 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本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法律、 法规及标准,有效控制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工贸行业企 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工作的开展,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进行修 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对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作了具体的描述,是指导公司安 全管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和行为准则。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知识及内容,强化对规范的理解和掌握,并接受规范的理念与标准化管理模式。 公司各级人员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将公司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实现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目标,保障公司实 现稳定、持续、和谐发展!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自202X年7月16日起正式批准、颁布并实施。 总经理: 202X 年 7 月 16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8 KB 时间:2025-10-30 价格:¥5.00

作业许可-6.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保障员工在临时用电期间不发生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损失事故。 2. 适用范围: 用于公司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 380V 的低压电力系统、 使用期不超过 6 个月的用电作业。 3 术语解释 临时用电: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 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 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为动力、照明、实验等用电需要,在正式运 行的电源上接引临时用电线路,且用电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的用电方式称为临时用电。超 过 6 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供电工程设计规范执行。工程施工临时 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 的临时用电。 4 职责要求 4.1 安全管理员职责 4.1.1 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4.1.2 对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 4.1.3 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 合项督促作业车间及时整改; 4.2 作业人员职责 4.2.1 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4.2.2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 格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4.2.3 确认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4.2.4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现场负责人,并按应急程序 执行; 4.2.5 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 4.3 监护人职责 4.3.1 具有临时用电作业监护能力; 4.3.2 掌握作业的内容、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监督落实风险控 制措施; 4.3.3 安全措施未落实完毕,有权制止作业; 4.3.4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指令启动应急程序并报告作业负 责人; 4.3.5 掌握应急物品使用和应急处置方法; 4.3.6 发生紧急情况,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5 作业前安全管理要求 5.1 作业前准备工作 5.1.1 危险作业基本原则 按照规避、消除、减轻先后次序,尽可能减少临时用电作业的风险、频次、持续时 间和作业人员数量,避免临时用电作业为首选。 5.1.2 明确作业人员 作业过程中参与人员包括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电气专业人员和安 全监督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由由安全管理员担任。 5.1.3 实施风险辨识 作业前,结合作业活动内容和现场环境,对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 用电设备、供电线路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 5.1.4 制定控制措施 5.1.4.1 根据风险辨识结果,作业车间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 施,并安全控制措施。 5.1.4.2 临时用电时间超过 1 个月或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上(含 5 台)或设备总容量 在 50kw 以上(含 50kw)的,应专门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 计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现场勘测结果;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负荷计算; ——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 ——设计配电系统,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9.5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5.00

作业许可-2.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保证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 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 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 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 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动葫芦 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 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 至小于等于 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 40t。 5 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 5.1 吊装机具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 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 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 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起吊重物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 体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 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风险管理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 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起吊负荷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 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6.1 选择作业人员 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落实安全措施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检查作业器具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 于完好状态。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6.4 检查作业环境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 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 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 的规定。 6.5 确认天气状况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 雨、大雾及 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7 作业中的安全检查 7.1 确认人员职责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 应符合 GB 2811 的规定。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 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 信号。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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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30.操作牌、检修牌管理制度(7-9)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术语及说明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加强操作与检修之间的安全管理,避免设备与作业人员之间、生产与检修过程中的人身伤害事故,特 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的要害岗位及主要机械、电气设备的操作与检修。 3. 术语及说明 3.1 操作牌:是生产操作人员有权操作设备的唯一指令标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确认制,无操作牌者不准操作 设备。 3.2 检修牌:是检修人员在检修时,为确保安全,设备不发生误操作,而设立的警示标牌。 3.3 安全生产确认制:就是确认、确信、确实的总称,即在每次操作和动作前对欲操作的对象,必须做到确实 认定,确实可行,确实准确地去执行。 3.4 确认制内容:包括操作确认制,联系呼应,行走确认制三个方面。 4. 内容及程序 4.1 操作牌是操作设备的唯一凭证,无操作牌者一律禁止操作设备;设备的操作员将操作牌交给其他人员后, 就失去操作设备的权利。 4.2 操作牌是交接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随同设备一同交接班。 4.3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操作牌应当摆放在操作室内的固定位置,由操作员负责保存与清理表面卫生。未经班 长或组长同意不准擅自取出。如需要取出,操作牌由取走人保管,取走人送回。 4.4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检修牌应当存放在设备检修班组,由检修班组长负责保存与清理表面卫生。检修人员 接到检修指令后应向班组长索取检修牌,检修结束后负责交回检修牌。 4.5 检修开始前,检修人员与操作人员应当相互沟通,明确检修内容和检修起止时间等,然后进行操作牌与检 修牌互换。操作台上未挂检修牌、操作牌未从操作台取走的,不准检修设备。 4.6 检修期间,操作牌由检修人员保管,检修牌则应当挂在操作台上。 4.7 检修结束后,不准许将工具和零件遗留在设备上,必须待所有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方可互换 回各自的工作牌。然后按照指令恢复正常生产。 4.8 多个检修工种(电工、铆工、钳工、焊工等)在同一设备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应事先确定一人负责办理工 作牌交换手续,并负责保管操作牌。 4.9 如果拒绝将操作牌交给检修人员,表明操作工不同意在该时间进行检查或修理,有争论时由班组长或单位 领导协调解决,但未达成一致并互换工作牌之前,不准进行检修作业。 4.10 设备工作不正常或可能发生事故时,安全部门、调度部门和有关主管人员有权拿走操作牌,并迅速通知其 有关单位和人员。 4.11 操作牌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立即报告,未经补发前,该设备禁止使用,特殊情况须经生产厂长或主任同 意、并办临时手续后方可使用。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操作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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