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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15.31种主要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处置方案(参考)

31种主要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处置方案 序 号 化学物质名称 污染要素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仪器 事故处置方法 救援人员防护措 施 1 氢气(H2)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氢分析仪 一旦发生大的泄漏,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 即隔离,严格限制进入。疏散无关人员并建立警戒区。切断火源, 尽可能切断泄漏气源,打开所有的门窗,让其自然通风,加速扩散。 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 掉。 应急处理人员戴 正压自给式呼吸 器,穿消防防护 服。 2 一氧化碳(CO) 易燃易爆气体剧 毒 空气污染 快速法:仪器法 国标法: 分散红外吸收法(GB9801-88); 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 定电位电解法; 汞置换法 一氧化碳分析仪 区域人员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上风无一氧化碳处。泄漏区附近 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切断电源,禁止用水直 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喷雾状水抑制或改变蒸汽云流向,抽排 (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 室或密闭性空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 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也可以用管路导至炉中、凹地焚烧。漏 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消除可能剩下的气体。禁 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作业时所有设备应接地。制定可行的堵 漏方案,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 应急处理人员戴 正压自给式呼吸 器,穿防护服。 3 硫化氢(H2S) 易燃易爆气体有 毒 空气污染 快速法:H2S分析仪; 检气管法:0.2mg/m3--20%; 国标法: 气相色谱法GB/T14678-93;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16489-1996; 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 GB/T17133-1997 H2S分析仪 气相色谱仪 分光光度计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至气体散尽。切断火 源,合理通风,切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注意收集并处理废 水。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如有可能,将残余气体或漏出 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或使其通过三氯 化铁水溶液,管路装止回装置以防治溶液倒吸。 应急处理人员戴 正压自给式呼吸 器,穿防护服。 序 号 化学物质名称 污染要素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仪器 事故处置方法 救援人员防护措施 4 天然气(沼气)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快速法:天然气分析仪 天然气分析仪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 火源,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防治泄漏物进入受限制 的空间(如下水道等),以避免发生爆炸。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防爆排 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 防护服。 5 丙稀(C3H6)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资料法:气相色谱 气相色谱仪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至气体散尽。消除所有点火 源(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控制泄漏,切 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防止泄漏物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 密闭性空间扩散。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 适当喷头烧掉。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 6 丙烷(C3H8)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资料法:气相色谱 气相色谱仪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至气体散尽。消除所有点火 源(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控制泄漏,切 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防止泄漏物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 密闭性空间扩散。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 适当喷头烧掉。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 7 乙炔 电石气(C2H2)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快速法:乙炔分析仪 资料法:气相色谱 乙炔分析仪 气相色谱仪 区域人员立即撒离泄漏区到上风区,疏散无关人员并建立警戒区,切断 泄漏源,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堵漏,但不得使用金、银、铜质工具。消 除所有点火源(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禁止接触和跨 越汇漏物。用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流向。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 服。 8 环氧乙烷 (C2H4O) 易燃易爆气体 空气污染 快速法:环氧乙烷分析仪环氧乙烷分析仪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尽可能切断泄漏 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 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强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 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 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 给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 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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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各类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汇编

突发事件及处置 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及人员中毒应急处理 步骤 处  置 负责人 事故类型 危化品泄漏 班长 发现异常 发现本装置发生危险化学品大量泄露,立即汇报班长。 发现泄漏第一人 现场确认 报告 确认发生危险化学品大量泄露后,向中控室及车间调度报 告。 班长、发现泄漏第一人 1、安排人员迅速通知现场作业人员装置发生危化品泄漏。 班长 2、安排2名值班人员赶赴中控室,协助工艺人员处理事故。 班长 紧 急 处 置 视 情 况 采 取 措 施 1、工艺设备发生危险化学品大量泄露,组织班组人员 迅速撤离危险场所。 2、仪表设备损坏发生危险化学品大量泄露,立即组织 人员处理。 班长、班组技术员 1、迅速通知车间领导。 调度 报警 2、向厂应急响应中心报告车间应急情况。 车间主任 应急程序 启动 通知其他岗位人员做好应急处理。 调度 人员抢救 戴空气呼吸器转移中毒人员,并施行急救(专业人员未接替 前决不放弃)。 班长指定的人员 泄 露 危 及 本装置 组织班组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班长、安全管理人员 人员疏散 视 情 况 采 取 措 施 泄 露 危 及 其它装置 组织车间其他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车间领导 安全管理人员 各班组班长 1、沙袋封堵外排沟。 2、采用中和手段处理泄漏物。 3、用器皿或吸油棉回收泄漏物。用回收泵将积聚在低洼处 的泄漏物抽至就近的污水井,使其进入污水池。 泄漏物 封堵回收 4、启污水泵将进入污水池的泄漏物倒往回收罐。 车间应急人员 工艺环保人员 警戒 根据泄漏情况,划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线。 车间应急人员 接应救援 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气防、环境监测等车辆及外部应 急增援力量。 车间应急人员 事故控制 事故继续扩大时,通知工艺车间做好停车应急处理。 车间应急人员 带压堵漏 具备堵漏条件时,组织人员进入现场带压堵漏。 车间领导 注  意 1、 进入可能中毒区域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其它附近区域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接触 有毒介质的关阀人员、回收人员和堵漏人员须穿防护服。 2、人员疏散应根据风向标指示,撤离至上风口的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3、施工人员疏散时,应检查关闭现场的用火火源,切断临时用电电源。 4、报警时,须讲明泄漏地点、泄漏介质、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有无火情。 5、易燃易爆的化学品泄漏,现场处理必须使用防爆工具。 火灾应急处理 步骤 处   置 负责人 事故类型 火灾 班长 发现火情(烟雾报警器报警),立即通知仪表人员。 发现火情第一人 赶赴火灾现场,并向班长、车间调度报告。 接警第一人 报警 向厂应急响应中心及车间领导报告。 车间调度 1、通知班组其他人员增援。 班长 2、通知消防队准备干冰、干粉灭火剂。(若险情发生在控 制室、机房)。 车间调度 应急程序 启动 3、协助工艺采取紧急停车措施。 运行技术员 着火源确认 1、迅速确认着火源。 接警第一人、班长 1、电缆着火先切断电源,再采用干粉或干冰灭火 器灭火。 接警第一人、班长 带 电 情 况 2、仪表设备着火,采用干冰灭火器。 接警第一人、班长 灭火 应急 处置 视 情 况 采 取 措 施 其 它 采取相应有效的灭火措施。 接警第一人、班长 人员疏散 1、组织现场与抢险无关的人员(含施工人员)撤离。 车间应急人员 1、沙袋封堵外排沟。 车间应急人员 2、灭火污染物封堵,避免进入雨排。 3、用器皿或吸油棉回收污染物。 污 染 物 封 堵 回 收 4、启污水泵将灭火污染物排至污水井池。 车间应急人员 工艺环保人员 1、检查确认火灾彻底扑灭后,将废弃灭火器回收。 安全管理人员 消防器材 处置 2、现场的干粉清理回收。 车间应急人员 警戒 根据火灾情况,划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线。 车间应急人员、 接应救援 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气防、环境监测等车辆及外部应 急增援。 车间应急人员 事故控制 火灾无法控制时,通知工艺车间做好停车应急处理。同时, 交由消防队进行处置。 车间应急人员 通风处理 对控制室、机房火灾扑灭后,对控制室、机房进行通风处理, 同时要注意检查,防止复燃发生。组织仪表修人员进入现场 进行仪表抢修恢复工作。 车间领导 注  意 1、发生火灾可能造成停车事故,进入可能中毒区域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其它附近 区域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2、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地点、着火介质、火势、人员伤亡情况、报警人单位、姓名、联 系方式。 3、使用干冰灭火器进行灭火时,必须手持木柄或把手,防止冻伤。 4、人员疏散应根据风向标指示,撤离至上风口的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5、施工人员疏散时,应检查关闭现场的用火火源,切断临时用电电源。 6、控制室、机房发生的火灾扑灭后,先对控制室、机房进行通风处理,然后进行仪表抢 修工作,防止窒息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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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66 二、施工安全达标 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加强机械管理 ①全面贯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 管理细则,确保特殊岗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②正确使用机械 应按机械设备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确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 效的机械设备不准使用。新购置的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执行《建筑机械走合期使用规 定》。 ③安全装置不准随意调整和拆除,这些装置有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制器、各种行程限 位开关等,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④测试与试运转 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 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⑤维修保养遵守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所有机械设备要切实做到班前、班后的例行保养 和定期保养。对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机械设备,应禁止使用。 ⑥不得超载起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 件,做到慢起、慢落。 (2)搅拌机伤害的预防 ①作业前检查。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 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②进料与运转。进料时,严禁将头后手伸入料斗和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运转中不得用手 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③进料斗安全规定。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 料斗坑,如清理料斗坑或其他作业需要升器料斗时,应用链条扣牢。 ④机械操作人员。应穿三紧式工作服,女同志应戴护发帽。搅拌机运转时,不准作檫拭、 注油、紧固螺栓等作业。 (3)起重机伤害的预防 ①路基或机座、轨道。各种起重机和施工电梯的机座轨道或路基均应符合响应规定。 ②作业环境。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 障碍物,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的混凝土构件和模板,必须全部 松动后方可起吊。 ⑦起重动作的鸣声示意。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 应鸣声示意。 (4)其他机械伤害的预防 ①卷扬机 a.安装。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能看清指挥人员和起 吊的物件。 b.机身转动部分的防护。卷扬机的外露转轴、皮带、齿轮和卷筒等转动部分,均应设防 护帽、防护罩,以防止发生绞伤事故。 c.试运行。卷扬机安装好后应试运行,检查安装的稳固性、机件连接、刹车制动和安全 防护装置的完好性,电气线路与绝缘以及 场地视线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试运行合格后方 可使用。 d.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 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e.作业中的规定。任何人不得跨越着在工作的卷扬机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 离开。休息或停电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停电时还应切断电源。 ②钢筋切断机 a.启动作业条件。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 手转动皮带轮,坚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 部分内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调直切断机的进料口应安装防护网,切断的料槽 端应设置挡板以防伤人。 b.钢筋切断。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断料,切断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 对准刃口迅速送入,手要离开剪刀。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距离应保持 150㎜以上,如 受握端短于 400㎜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③木工机械 a.机况要求。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分连接紧固,各种刀具不 得有裂纹破损。 b.运行中的规定。不准跨过机械转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装刀具时, 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 c.平面刨(手压刨)操作规程。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 150㎜以上。 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及跨越刨口进行刨削。严禁戴手套操作。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 30㎜,长度小于 400㎜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 5㎜、长度在 250㎜以下的木料, 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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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 目的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 效地控制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项目实际,制订本触电应急救援预案。 2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详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预案)3.1.2.1 组织机构。 3 职责 3.1 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对本单位施工的项目工程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建设单位安全工程师、安全监 理工程师共同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级别鉴定。 2 负责配置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时救援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 3 负责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组织保障。 4 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定期分析本单位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督 促整改,负责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上报。 5 负责在员工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技能培训,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2 相关人员职责 1 组长职责: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启动。负责事故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按照应急预 案合理部署应急策略,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2 副组长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控制,协调应急队员的救援工作,识别危险物质及存在的潜在 危险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行动队员的个人安全,并负责事故后的现 场清除工作。保持与组长的联络。 3 信息管理人员(由调度担任)职责:负责接收事故报警信息,并在事故应急期间向事故应急者 提供他们所需的信息,负责各应急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系,设置专线电话。 4 抢险人员职责:应积极参与紧急救护工作,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与调度,有救护经验的人员要 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参加对伤员的救护,其他人员应保持现场的秩序,配合救护人员工作,并注意保护 事故现场,事后配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5 调查人员职责: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 6 维修人员职责:对发生触电事故的部位,及时隔离,设置警戒牌,及时维修。 4 应急事故和情况的识别 风险评估 作业活动 序 号 危险源 可能发生的 危害事故 L E C D 风险等级 控制措施 责任部门 1 外电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3 2 40 24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3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缺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 设备部 4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检查验收 设备部 5 电线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定期检查 设备部 6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安全环保部 7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8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9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地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安全交底、验收检查 设备部 10 潮湿环境作业漏电保护器参数过大或不 灵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1 闸刀及插座插头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定期检查 安全环保部 12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导致 防护不足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3 手持照明未用 36v 及以下电源供电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一 施工用电 14 带电作业无人监护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操作规程、检查教育 安全环保部 15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6 无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 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检查验收 设备部 17 一次侧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安全交底、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8 焊接作业工人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二 电气焊作 业 19 焊把线接头超过 3 处或绝缘老化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0 保护接零或电源线配备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教育培训、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1 作业人员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三 手持电动 工具作业 22 未做绝缘测试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设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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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为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定》,关于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 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 一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  五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 行政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排查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 及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二排查“三同时”、“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 三排查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的正确性。 第三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二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事故隐患为 主要内容的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 部门实施 四排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死亡或重大恶性 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 五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工作  六排查有关单位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排查、督促经销部是否对危险品保管、运输、装卸、销售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 八负责排查并监督雷管、炸药等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各个环节的 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国家对民用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销售的有关要求。 第四条 分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生产技术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生产、技术、设备、动力、机电的隐患排 查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公司制定的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是否符合规范、规 程要求。 四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 五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安排有关部门整 改。 六负责排查购置、安装设备和引进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安全 生产条件的方可使用。  七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排查是否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第五条 总经理助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分管经营销售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运输、仓库系统的隐患排查 全面负责 二 负责排查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销工作时是否同时计 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经销部所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质量是否符合国 家标准和厂内标准,防止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工会主席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的权力在本公司 的实施 二负责排查建设项目是否认真执行“三同时”。  三负责排查公司各级领导是否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有权提出解决的 建议 四负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 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安环部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 二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效实施  三负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公司的执行情况。 协助解决排 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 用品情况 五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和消除报告 工作。 六安全员对分管车间和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事故隐患排查、监督管理责任, 行使巡回安全检查职责,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问 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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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 安监管危化字[201*]4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ΟΟ四年四月八日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国家安监局 批准日期 201*-04-08 实施日期 201*-04-08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一般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的编制要求参照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 弃危险化学品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3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352 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第 1 号) 《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 8 部门公告 201*第 2 号) (GB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企业职工伤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3.名词解释 3.1 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2 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 故。 3.3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的措施。 3.4 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 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5 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3.6 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 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 救援行动。 3.7 分类 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 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3.8 分级 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4.编制要求 (1)分类、分级制定预案内容; (2)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为基础; (3)危险化学品单位根据本导则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预案编制内容。 5.编制内容 5.1 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周边 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车辆情况及主要 的运输产品、运量、运地、行车路线等内容。 5.2 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5.2.1 危险目标的确定 可选择对以下材料辨识的事故类别、综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确定危险目标: ⑴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 KB 时间:2025-08-19 价格:¥2.00

16 公司有限空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有限空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件类型 1.1.1 中毒事故。 1.1.2 人员窒息事故。 1.1.3 火灾事故。 1.1.4 爆炸事故。 1.1.5 其他伤害事故。 1.2 事故可能性: 1.2.1 人员中毒、窒息直接引发人员伤亡。 1.2.2 救援方法不当或防护不到位而盲目施救,极易发生救援人员伤亡, 从而进一步加大事故危害程度。 1.2.3 火灾、爆炸引发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事故。 1.3 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分析 1.3.1 在公司生产区域内通过或盛有水、油、风、粉、泥或其混合物的容、 箱、室、管道、池等密闭或半密封空间内进行检修、技改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 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发生偶然原因时,均可能发生有限空间事故。在机组大小 修期间,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几率相对较高。 1.3.2 有限空间作业区域:循环水前池、循环水进出水管道、凝汽器、虹 吸井、疏水箱、加热器、润滑油箱、磨煤机、煤仓、风烟道、空预器、电除尘、 烟囱、轻油罐、渣仓、灰库、危险化学品罐、机组排水槽、各类储水箱、圆型堆 取料机中心柱等。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公司应急组织体系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其应急 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组成。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简称应急 委)为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 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负责具体应急工作,安排24小时应急事件的跟踪、联络 以及具体应急事务的协调、开展。 2.1.2 应急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门经理、主要长期分包商负责人 职责是贯彻落实有关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的法规和规定;指挥、协调应急准 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 监督、管理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通报或发布应急救援与处理的进展情况;协 调与外部应急力量、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落实演练经费及物资。 2.1.3 应急委办公室 主任:安健环管理部经理 成员:公司及各部门安全专工 职责: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向应急委汇报;启 动预案时,及时按照相应预案要求通知有关部门、各应急小组成员到位,并负责 应急处置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判断和上报。 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健环管理部,值班电话: 2.1.4 现场应急指挥部 事故状态下由公司应急委决定成立应急指挥部,是根据公司应急需要临时 成立的机构;一般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或由总经理委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担 任总指挥。总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发展,召集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人和其它专业 人员作为指挥部的成员。 职责:根据公司应急管委员会的指令,负责紧急状态下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在出现一、二级事故时,自觉接受福建能监办、地方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国投集 团、国投电力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积极配合开展事故处理;负责对现场 的资源进行合理调度;负责收集和掌握事态发展和处置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 时上报; 负责组织收集、整理和分析事件发生及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负责 现场信息的发布;决定应急的终止。 2.1.5 应急工作组 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设5个应急工作组,各小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紧急情 况下及时、有序开展各项应急行动。 2.1.5.1 抢险救灾组 组长:设备管理部经理 成 员:设备管理部各专业专工,发电部当值值长,公司消防队队长、长 期外包队伍驻公司负责人、公司医务室主管医生。 其主要职责是按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或本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求,组织力 量开展事故现场抢险救灾(包括后期处置)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对现场受伤人员 的紧急救护及转运工作。 2.1.5.2 后勤保障组 组长:综合管理部经理 成员:物业主管、通讯主管、采购主管、仓储主管、车班班长 其主要职能是在启动预案时,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对参加抢险的人、财、物 等提供保障和协调;负责日常情况下的应急通讯维护、事故状态下的应急通讯保 障保证;紧急事件处理期间救援人员、员工、家属的居住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储 存和人员安置;提供并调度足够的应急抢险车辆及应急抢险物资,确保应急车辆 和应急抢险物资的良好使用状态。 2.1.5.3 治安保卫组 组长:综合部安保主管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9 KB 时间:2025-10-06 价格:¥2.00

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175.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从污染源排出的污(废)水,因含污染物总量或浓度较高,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或不 适应环境容量要求,从而降低水环境质量和功能目标时,必需经过人工强化处理的 场所,这个场所就是污水处理厂,又称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 ,我们来看看下文。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一    一个人只有真正意识到健康的身体对他的重要性时,他才会积极主动的坚持锻炼, 同样,我们的企业只有真正认识到安全工作对企业本身的重要性时,企业才会彻底 将过去“要我安全”的工作思想转变为“我要安全”的工作态度,才会自觉的把安 全工作做到最实处。因此,我们要象爱自己的身体一样去爱护我们的企业,真正把 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去抓好,做好。本公司最高管理层认识到要使企业有一个健 康的“肌体”,必须要建立标准化的管理体系,保持一种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不 断提高企业“肌体”的免疫力。我们污水处理厂是这样重视安全生产的:    一、预防为主、持续改进以及动态管理    标准化管理给公司带来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公司决定在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建 立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把先进的管理模式渗透到传统的管理工作之中。把 安全管理从事后查处的被动型管理向事前预防的主动型管理转变。通过建立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运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科学方法和动态管 理,对所有作业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加以辨识,并评价每种危险源的危险程度,针 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职业风险的管理,运用 动态管理方式,降低了事故事网件的发生概率,通过持续改进,加强对重大事故隐 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和整改,降低职业安全风险,不断改善生产现场作业环境。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保障下,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几年来公司没有发 生一起严重工伤事故、火灾事故,以及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    二、以管理体系指导安全工作    管理体系是“肌体”健康的基础,管理体系中的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为危险源的 辨识、运行控制、绩效改进提供方法和手段,指导安全工作有效运行。将安全生产 日常管理和管理体系有机结合,把管理体系运行的过程作为部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 成部分,上下形成一个管理链,环环相扣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同时,完善安全生 产责任制和职工安全生产承诺,明确职责分配,部    门、员工都能承担实现安全目标的责任,坚持做到“说到要写到、写到要做到、做 到要有效”。做好三个结合:管理体系必须和行业特点相结合;管理体系必须和公 司特点相结合;管理体系必须和岗位相结合。公司在实施管理体系时始终保持持续 改进的意识,对体系的目标进行不断修正和完善,最终实现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 职业病及其损失的目标,通过周而复始地进行pdca循环,即“计划、运行、检查、 改进”活动,使“肌体”功能不断加强。    三、充分利用审核资源,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page] 管理体系中的审核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环节,是测量企业“肌体”免疫能力的一 个必要手段。公司聘用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公司内审员,组织 内审员到各单位进行内部审核,按照审核要求,从内业资料到生产现场深入检查, 与单位领导和员工交流、沟通,通过审核,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制定 相应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内审工作与日常安全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促进了安全 生产工作。其次,充分利用外部审核,帮助公司提高管理水平。我公司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监督审核是委托新加坡psb国际认证公司。由于外籍人员见多识广,他 们把国外先进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他们在“以人为本”的认识有一定的深度, 在审核中对公司安全工作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如我公司对上岗人员的培训和考 核,只要卷面成绩在60分就具备上岗资格,但审核人员在审核我们的培训材料时发 现,受训人员在防止硫化氢中毒方面的知识还没有搞清楚,而硫化氢又是本公司最 主要的危险源,审核人员就建议我们在今后的教育培训时,一定要把公司主要危险 源危害和防护措施答对答全,否则予以重新培训。另外在装拆泵、设备维修保养、 下井工作过程中,我们只对硫化氢气体、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外审方提出,操作人 员在井下操作,如果供氧不足,同样会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我们及时修改下井下 池工作票,增加对氧气和一氧化碳的检测要求,公司也及时添置复合气体测试仪, 发放到作业现场,作为一项规章制度执行。新加坡psb国际认证公司的监督审核, 帮助公司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一个台阶。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二    秋去冬来,不知不觉20**年已悄然接近尾声,新的一年又将到来。回顾20**年走过 的日子,在市城管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第六污水处理厂顺利的 走过了运行的第五个年头。这一年来,我厂职工在厂领导的带领下,以高度的责任 感和强烈的使命感,认真、细致、扎实的开展工作,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 务,现将全年 工作总结 汇报如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5.2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2.00

设备设施工序检查表-26热处理作业安全检查表

处理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车间与其他车间共用一厂房时应有一侧靠外墙 车间的方向宜采用南北向,以防日晒,并应和夏季主导风向垂直,以保证车间 的良好通风。车间应远离产生烟气、灰尘和有害气体的其他车间 车间宜与工艺联系密切的车间,如锻造、机加工车间等组合或靠近布置 1 车间位 置 车间的循环冷却油池宜布置在偏僻一侧 车间厂房应阳光充足,通风良好,使热量、蒸汽和有害气体易于散发 车间应为一二级耐火建筑结构,属丁类火灾危险性厂房 车间的高度应为 6~8m,地面应有 1%~2%的坡度,以便迅速将水排除 车间地坪应密实、坚固、耐火、不打滑、传热小,一般为混凝土结构 地漏应远离基础及主要承重构件,地漏盖必须齐全,闭合可靠 车间的门窗应向外开,宽度一般为 3.5m,高度为 3m 2 厂房结 构 降温用的电风扇一般安装在柱上或固定场所,并安装牢固、可靠 车间平面布置应使零件在车间中的运输路线最短,有利于组织生产 小设备和安装高度小的设备应尽量靠近外墙。需设地坑的设备应尽量集中 3 平面布 置 设备应尽可能沿墙布置,并排列整齐,箱式炉口应平齐,井式炉按中心线平 齐,以美观和便于操作 加热设备离墙应有一定距离。电阻炉后端距墙壁应不少于 1~1.2m;后端有烧 嘴的燃料炉距墙不少于 1.2~1.5m 加热炉之间的距离如下:小型炉为 0.8~1.2m;中型炉为 1.2~1.5m;大型炉 为 1.5~2m;连续式炉为 2~3m;中小型井式炉为 1~1.5m;地坑壁距车间内 墙为 1.2~1.5m 加热炉与淬火槽的距离为 1.5~2m,下限适用于中、小型设备,上限适用于大 型设备。锻模淬火槽距离炉口 2~3m 连续式炉炉前应有便于存放零件和进行装出炉操作的作业场地。正火和调质的 连续式炉,炉口距离通道边线为 10~12m;贯通式渗碳炉为 6~8m 4 设备间 距 箱式炉出料口平台标高应为 0.6~0.8m;淬火槽上端面标高为 0.5~0.7m。井 式渗碳炉和井式回火炉炉口标高为 0.4~0.5m,以便于装出料和封闭炉门 车间保持整洁、道路平坦、畅通,并有明显的标志。行人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1m,单向行驶汽车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3.5m 5 车间通 道 车间内设备的外露传动装置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装置 新工人进入岗位操作前和工人更换工种时,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操作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熟悉所使用设备的性能、结构、维护保养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前应作好 检查和准备工作 操作前确认设备的安全装置完好 加热设备和冷却设备之间的作业区和通道上不得放置有碍操作的物品 热处理后的工件,冷却前不准用手摸 6 操作规 程 应遵守工艺守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对职工加强防火和灭火知识教育,做到人人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车间内设有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置于固定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保持 道路畅通 电气设备失火应尽快切断电源并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 器 淬火油槽必须有槽盖,若油槽着火,应立即加盖压火、隔绝空气 淬火油温一般不应超过 80℃。油槽应采取油循环冷却水管(或水套)冷却。 不允许使用无冷却措施的小油槽 回火油槽应防止热油溢出导致失火,必须采用工艺规定的高闪点回火用油,严 禁以低闪点油代用 7 防火 回火油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及灭火砂,严禁用水扑救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保护接地(零)。高压电器设备的工作区地面应铺耐 压橡胶板,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 电炉门与电源开关联锁,保证炉门开启时能自动断电 露在外面的电源线应用金属软管保护 电炉导线接头座设防护罩,无防护罩时严禁使用 电器箱前道路应畅通,其周围 1.5m 的范围内不准堆放杂物 8 防触电 每台电炉应有单独的电气控制装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2 KB 时间:2025-10-24 价格:¥2.00

003 各类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汇编

突发事件及处置 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及人员中毒应急处理 步骤 处  置 负责人 事故类型 危化品泄漏 班长 发现异常 发现本装置发生危险化学品大量泄露,立即汇报班长。 发现泄漏第一人 现场确认 报告 确认发生危险化学品大量泄露后,向中控室及车间调度报 告。 班长、发现泄漏第一人 1、安排人员迅速通知现场作业人员装置发生危化品泄漏。 班长 2、安排2名值班人员赶赴中控室,协助工艺人员处理事故。 班长 紧 急 处 置 视 情 况 采 取 措 施 1、工艺设备发生危险化学品大量泄露,组织班组人员 迅速撤离危险场所。 2、仪表设备损坏发生危险化学品大量泄露,立即组织 人员处理。 班长、班组技术员 1、迅速通知车间领导。 调度 报警 2、向厂应急响应中心报告车间应急情况。 车间主任 应急程序 启动 通知其他岗位人员做好应急处理。 调度 人员抢救 戴空气呼吸器转移中毒人员,并施行急救(专业人员未接替 前决不放弃)。 班长指定的人员 泄 露 危 及 本装置 组织班组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班长、安全管理人员 人员疏散 视 情 况 采 取 措 施 泄 露 危 及 其它装置 组织车间其他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车间领导 安全管理人员 各班组班长 1、沙袋封堵外排沟。 2、采用中和手段处理泄漏物。 3、用器皿或吸油棉回收泄漏物。用回收泵将积聚在低洼处 的泄漏物抽至就近的污水井,使其进入污水池。 泄漏物 封堵回收 4、启污水泵将进入污水池的泄漏物倒往回收罐。 车间应急人员 工艺环保人员 警戒 根据泄漏情况,划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线。 车间应急人员 接应救援 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气防、环境监测等车辆及外部应 急增援力量。 车间应急人员 事故控制 事故继续扩大时,通知工艺车间做好停车应急处理。 车间应急人员 带压堵漏 具备堵漏条件时,组织人员进入现场带压堵漏。 车间领导 注  意 1、 进入可能中毒区域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其它附近区域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接触 有毒介质的关阀人员、回收人员和堵漏人员须穿防护服。 2、人员疏散应根据风向标指示,撤离至上风口的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3、施工人员疏散时,应检查关闭现场的用火火源,切断临时用电电源。 4、报警时,须讲明泄漏地点、泄漏介质、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有无火情。 5、易燃易爆的化学品泄漏,现场处理必须使用防爆工具。 火灾应急处理 步骤 处   置 负责人 事故类型 火灾 班长 发现火情(烟雾报警器报警),立即通知仪表人员。 发现火情第一人 赶赴火灾现场,并向班长、车间调度报告。 接警第一人 报警 向厂应急响应中心及车间领导报告。 车间调度 1、通知班组其他人员增援。 班长 2、通知消防队准备干冰、干粉灭火剂。(若险情发生在控 制室、机房)。 车间调度 应急程序 启动 3、协助工艺采取紧急停车措施。 运行技术员 着火源确认 1、迅速确认着火源。 接警第一人、班长 1、电缆着火先切断电源,再采用干粉或干冰灭火 器灭火。 接警第一人、班长 带 电 情 况 2、仪表设备着火,采用干冰灭火器。 接警第一人、班长 灭火 应急 处置 视 情 况 采 取 措 施 其 它 采取相应有效的灭火措施。 接警第一人、班长 人员疏散 1、组织现场与抢险无关的人员(含施工人员)撤离。 车间应急人员 1、沙袋封堵外排沟。 车间应急人员 2、灭火污染物封堵,避免进入雨排。 3、用器皿或吸油棉回收污染物。 污 染 物 封 堵 回 收 4、启污水泵将灭火污染物排至污水井池。 车间应急人员 工艺环保人员 1、检查确认火灾彻底扑灭后,将废弃灭火器回收。 安全管理人员 消防器材 处置 2、现场的干粉清理回收。 车间应急人员 警戒 根据火灾情况,划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线。 车间应急人员、 接应救援 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气防、环境监测等车辆及外部应 急增援。 车间应急人员 事故控制 火灾无法控制时,通知工艺车间做好停车应急处理。同时, 交由消防队进行处置。 车间应急人员 通风处理 对控制室、机房火灾扑灭后,对控制室、机房进行通风处理, 同时要注意检查,防止复燃发生。组织仪表修人员进入现场 进行仪表抢修恢复工作。 车间领导 注  意 1、发生火灾可能造成停车事故,进入可能中毒区域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其它附近 区域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2、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地点、着火介质、火势、人员伤亡情况、报警人单位、姓名、联 系方式。 3、使用干冰灭火器进行灭火时,必须手持木柄或把手,防止冻伤。 4、人员疏散应根据风向标指示,撤离至上风口的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5、施工人员疏散时,应检查关闭现场的用火火源,切断临时用电电源。 6、控制室、机房发生的火灾扑灭后,先对控制室、机房进行通风处理,然后进行仪表抢 修工作,防止窒息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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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车间: 各车间 班组: 各班组 岗位: 各岗位 危险程度 高。易造成人员伤亡。 易发区域 安装现场、清理检修作业。 事故危害 1.受限空间作业为非常规作业,空间小,导致行动不便,不利于监护, 发生事故不易被发现,且施救困难。 2.场地狭窄、湿度大,易导致漏电、触电、碰伤、坍塌埋压等。 3.通风不良,易导致中毒窒息、高温中暑、火灾、爆炸等。 4.照明不良,易导致误操作、碰伤、砸伤等。 事故征兆 1.未办理相关作业证、安全手 续。 2.技术措施、通风降温措施、安 全防护措施办理不完善。 3.未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 4.未使用安全电压、灯具。 5.施工前,未进行有毒检测、置换、 通风。 6.个体防护用品穿戴不齐全。 7.未设置监护或未实施全程监护。 事故 特征 易发季节 无季节性 应急小组 组 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事故区域班长 成 员:现场运行、作业人员、车间技术人员、专业电工(外协) 小组职责 1.开展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应急 组织 现场职责 1.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2.组长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组织车间应急救援队伍赶到现场。 3.组长根据事故状况向周边协议单位预警,向分厂报告。 4.副组长及现场人员要向救援队伍简单说明事故情况、已伤亡人数,指 出事故危害。 5.副组长负责现场指挥疏散、引导、救护和安全防护,协助组长、技术 人员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6.副组长负责提供现场及周边全部的应急救援器材、工具的具体位置及 数量。 7.若副组长不在,由组长临时指定副组长。 8.技术人员迅速弄清泄漏源的确切位置、特性、初步原因及波及范围, 判断是否要全面停产。 9.小组成员根据分工,进行救助、抢险、自救和避灾。 应急 处置 事故报告 与 前期处置 1.事故发生后,监护人员不可盲目进入,应设法帮助内部人员迅速逃离 现场,对伤者进行现场急救。 2.若伤者伤势严重,立即拨打xx医院急救电话(xxx),或迅速将伤者送 往医院。 3.紧急情况下,可停下全部电源、生产设备,及采取强力通风、喷水、 卸料、破坏性拆除等措施,必要时及时拨打 119 请求救援。 现场处置 措施 1.救护人员首先检查伤者的伤害程度,实施现场急救。 2.救援人员判明事故类型、分析现场危险性后,方可进入现场救援伤者。 3.若发生触电,确定已全部停电后,进入现场将伤者救出。 4.若发生火灾,确定全部停电后,用灭火器或水灭火,进入现场将伤者 救出。 5.若发生中毒窒息,首先切断毒气源,开启强制通风,佩戴空气呼吸器、 过滤式防毒面具进入现场将伤者救出。 6.若发生坍塌掩埋,增设内部照明,开启或破拆其他通道。不确定被埋 者方位时,尽量用手慢慢挖开掩埋物,大声呼唤。已确定方位后,可以 配合使用工具挖掘被埋者,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 7.伤者救出后,带离事故区域,立即清理伤者创面、伤口,进行止血、 包扎等初步救治,视伤情送往医院。 8.若伤者伤势不重,让其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 9.若严重骨折,尽量留在原地,等待专业救援。 10.抬运伤者时,要多人平托缓缓用力。运送时,要用木板或硬材料, 不能用软质担架。 11.若呼吸及心脏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或送往医院 救治,途中不能终止急救。 12.保持道路畅通、实施现场警戒、引导无关人员疏散、撤离。 13.应急组长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发展态势,决定是否需要扩大应急、 向分厂、周边车间(协议单位)发出预警或应急支援。 后期 处置 1.险情排除后,应对现场进行认真的检查,拆除临时用电线、管线、盲板及其他防 护措施,防止再次造成事故。 2.做好现场保护,为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做好第一手资料。 3.汲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今后的安全生产。 注意 事项 1.在进入现场前,一定要切断受限空间现场的事故源,如有毒气源、电源、物料源等。 2.在帮助伤者脱离事故现场时,救护人员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穿戴好必 要的防护用具,切勿单独行动、盲目施救。 3.急救必须分秒必争,并坚持不断地进行,同时及早与山铝医院联系,争取医务人 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放弃现场抢救。 4.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深度3~5cm每次按压和放松时间相 等。 5.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 次后吹气2次,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反复进行。 6.当伤者在高处脚手架等特殊的情况下,应考虑人员防坠落措施。 7.若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迅速解决临时照明,以利于抢救,并避免事故扩大。 应急 物资 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有毒气体检测仪、消防器材、急救药品、清水、应 急灯、对讲机等。 联系 方式 车间主任:班(组)长: 医院急诊: 火警(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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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车间: 各车间 班组: 各班组 岗位: 各岗位 危险程度 高。易造成人员伤亡。 易发区域 安装现场、清理检修作业。 事故危害 1.受限空间作业为非常规作业,空间小,导致行动不便,不利于监护, 发生事故不易被发现,且施救困难。 2.场地狭窄、湿度大,易导致漏电、触电、碰伤、坍塌埋压等。 3.通风不良,易导致中毒窒息、高温中暑、火灾、爆炸等。 4.照明不良,易导致误操作、碰伤、砸伤等。 事故征兆 1.未办理相关作业证、安全手 续。 2.技术措施、通风降温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办理不完善。 3.未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 4.未使用安全电压、灯具。 5.施工前,未进行有毒检测、置换、 通风。 6.个体防护用品穿戴不齐全。 7.未设置监护或未实施全程监护。 事故 特征 易发季节 无季节性 应急小组 组 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事故区域班长 成 员:现场运行、作业人员、车间技术人员、专业电工(外协) 小组职责 1.开展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应急 组织 现场职责 1.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2.组长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组织车间应急救援队伍赶到现场。 3.组长根据事故状况向周边协议单位预警,向分厂报告。 4.副组长及现场人员要向救援队伍简单说明事故情况、已伤亡人 数,指出事故危害。 5.副组长负责现场指挥疏散、引导、救护和安全防护,协助组长、 技术人员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6.副组长负责提供现场及周边全部的应急救援器材、工具的具体位 置及数量。 7.若副组长不在,由组长临时指定副组长。 8.技术人员迅速弄清泄漏源的确切位置、特性、初步原因及波及范 围,判断是否要全面停产。 9.小组成员根据分工,进行救助、抢险、自救和避灾。 应急 处置 事故报告 与 前期处置 1.事故发生后,监护人员不可盲目进入,应设法帮助内部人员迅速逃 离现场,对伤者进行现场急救。 2.若伤者伤势严重,立即拨打xx医院急救电话(xxx),或迅速将伤者 送往医院。 3.紧急情况下,可停下全部电源、生产设备,及采取强力通风、喷 水、卸料、破坏性拆除等措施,必要时及时拨打 119 请求救援。 现场处置 措施 1.救护人员首先检查伤者的伤害程度,实施现场急救。 2.救援人员判明事故类型、分析现场危险性后,方可进入现场救援伤 者。 3.若发生触电,确定已全部停电后,进入现场将伤者救出。 4.若发生火灾,确定全部停电后,用灭火器或水灭火,进入现场将伤 者救出。 5.若发生中毒窒息,首先切断毒气源,开启强制通风,佩戴空气呼吸 器、过滤式防毒面具进入现场将伤者救出。 6.若发生坍塌掩埋,增设内部照明,开启或破拆其他通道。不确定被 埋者方位时,尽量用手慢慢挖开掩埋物,大声呼唤。已确定方位后, 可以配合使用工具挖掘被埋者,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 7.伤者救出后,带离事故区域,立即清理伤者创面、伤口,进行止血、 包扎等初步救治,视伤情送往医院。 8.若伤者伤势不重,让其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 9.若严重骨折,尽量留在原地,等待专业救援。 10.抬运伤者时,要多人平托缓缓用力。运送时,要用木板或硬材料, 不能用软质担架。 11.若呼吸及心脏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或送往医 院救治,途中不能终止急救。 12.保持道路畅通、实施现场警戒、引导无关人员疏散、撤离。 13.应急组长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发展态势,决定是否需要扩大应急、 向分厂、周边车间(协议单位)发出预警或应急支援。 后期 处置 1.险情排除后,应对现场进行认真的检查,拆除临时用电线、管线、盲板及其他 防护措施,防止再次造成事故。 2.做好现场保护,为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做好第一手资料。 3.汲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今后的安全生产。 注意 事项 1.在进入现场前,一定要切断受限空间现场的事故源,如有毒气源、电源、物料 源等。 2.在帮助伤者脱离事故现场时,救护人员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穿戴好 必要的防护用具,切勿单独行动、盲目施救。 3.急救必须分秒必争,并坚持不断地进行,同时及早与山铝医院联系,争取医务 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放弃现场抢救。 4.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深度3~5cm每次按压和放松时间 相等。 5.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 次后吹气2次,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反复进行。 6.当伤者在高处脚手架等特殊的情况下,应考虑人员防坠落措施。 7.若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迅速解决临时照明,以利于抢救,并避免事故扩大。 应急 物资 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有毒气体检测仪、消防器材、急救药品、清水、 应急灯、对讲机等。 联系 方式 车间主任:班(组)长: 医院急诊: 火警(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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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告知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告知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告知书 编号: 同志: 您在我工区项目部即将从事 有限空间作业或负责技术、施工、 安全、设备、机具、材料管理 工作,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该项工作 中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正确的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特编写本 安全风险告知书,请您认真阅知,如您有困难和疑惑,请及时向我们 专职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提出,他们将会向您耐心讲解。如您确定 已清楚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后,请在下方签上您的姓名并盖上 手印。 一、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序 号 部位或 名称 危险源 潜在事故 防范措施 1 施工 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 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 批;环境和施工条件发生变 化,专项施工方案未重新进 行审核、审批 坍塌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触电等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审 核、审批;环境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专项施工 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2 持证 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 3 劳保 着装 劳保着装不符合规范 火灾、爆炸、 触电 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穿工 作服、劳保鞋,若进入有腐蚀介质的受限空间, 必须穿戴防腐工作服、防腐面具、防腐鞋及手 套 4 潜在 风险 作业人员和监护人不解现 场情况,不清楚潜在的风险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生产单位必须与施 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施工单位负责人应 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 底 5 作业 程序 和应 急措施 未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 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必 须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 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的联络信号。作业现场应 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规定的救生设施和灭火 器材等 6 三不 进入 未严格执行“三不进入”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没有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 全防护措施没有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现场 不进入 7 工艺 处理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未做 好工艺处理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将有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所有与其 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 线、阀门应加盲板隔离,盲板处应挂牌标识 8 加热 试验 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 设备容器,未做过加热试验 爆炸 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容器,作业前应 进行工艺处理,采取蒸煮、置换等方法,并做 聚合物加热试验 9 防毒 面具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未佩 带隔离式防毒面具 中毒、窒息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是否佩带隔离式防毒面 具 序 号 部位或 名称 危险源 潜在事故 防范措施 10 安全电 压和安 全行灯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未使用 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触电 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 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 不大于 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 大于 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 线箱(板)必须放置在容器外部 11 运送作 业人员 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 业人员 起重伤害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 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 进行登记 12 易燃易 爆环境 易燃易爆环境 火灾、爆炸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 大于 12V 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得放 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 装,使用防爆工具 13 取样 分析 取样分析没有代表性、全面 性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 取样分析,保证受限空间任何部位的有害物质 含量合格 14 转动部 件设备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 设备,在断电后未采取必要 的安全防范措施 触电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 断电源,摘除保险,并在开关上挂上“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警示牌,必要时拆除转动部件与电机 连接的联轴器 15 交叉 作业 存在交叉作业 物体打击 应有防止交叉作业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 安全措施 16 人员 误入 未制定有防止人员误入的 措施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触电 在有限空间入口处应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 告牌或采取其他封闭措施 17 照明 光线 作业场所照明光线不良或 过度 物体打击 灼伤 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照度 18 出入口 内外 设备的出入口内外未保证 其畅通无阻 不利逃生及 救援 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 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19 通排风 有限空间内的通排风不好 中毒、窒息 作业的有限空间内,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 可用通风机、鼓风机强制抽风或鼓风,但严禁 向内充氧气 20 金属烟 尘、有 毒气 体、电 弧光辐 射 通风及 防护缺失 职业病 提高焊接技术,改进焊接工艺和材料;改善作 业场所的通风状况;加强个人防护措施(防护 眼镜、面罩、口罩、手套,穿白色防护服、绝 缘鞋,不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在通风条件差 的封闭容器内工作,要佩戴使用有送风性能的 防护头盔);加强电焊作业场所的尘毒危害监 测及电焊工的体检工作 21 吸烟 作业时随意吸烟,乱扔烟蒂 火灾 不吸游烟,不乱扔烟蒂,在指定的吸烟点吸烟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1、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 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3、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之前,安全员应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 教育和安全交底,使其了解进入有限空间可能遇到的危险,同时对制 定好的安全措施和风险消减措施进行确认。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9.5 KB 时间:2025-11-26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004 各生产区域现场处置方案汇编

1.车间现场处置方案 岗位名称 车间 事故风险 分析 事故类型: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泄漏、触电、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车间内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主要发生在车间生产过程中,主 要影响范围为车间,若事故扩大,可对公司甚至周边企业造成影响,火灾事故危害程度较 大,其他事故危害程度一般。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① 浓烟; ② 有明火; ③ 液体流出; ④ 电气线路短路; ⑤ 设备损坏。 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人生伤亡。 应急工作 职责 事故发现第一人: 1、第一时间将事故信息报告车间负责人; 2、在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车间负责人: 1、立即成为现场指挥员,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立即拨打公司电话:xxx 汇报,必要时拨打 119 报警。 3、向公司负责人、应急指挥部报告。 4、组织本车间应急响应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车间人员: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的实施。 事故 报告 1)事故发现人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接报警后初步判断事故可能发展的趋 势,再向应急总指挥报告,并通知应急救援小组,必要时向 xx 安全生产应急响应中心 报警(电话:xx)。 2)事故需报告的内容有:事发时间、地点、事故状态、人员受伤情况等; 应急处置 程序与措 施 现场 处置 1、火灾爆炸处置 ①立刻使用手提式灭火器进行初期火灾的控制,同时进行呼救;(发现人员) ②立刻将现场情况汇报车间负责人,并协助扑灭火灾;(相邻岗位人员) ③组织人员穿好防护服,用干粉灭火器和消防水进行灭火,通知无关人员及时撤离。 同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物料转移;(车间负责人) ④将现场处置情况汇报公司负责人(车间负责人) ⑤装置根据火灾情况进行工艺处置;应启动紧急停车预案,装置局部或全面停车; (车间负责人) ⑥火灾扑灭后,要对现场进行保护,防止火灾复燃;(员工) ⑦火灾如对相邻装置有影响要及时告知相邻装置;(员工) ⑧保护现场,人员进行清点。(车间负责人) ⑨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公司层面的支援。 ⑩接到车间通知后,产即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公司负责人) ⑪按照公司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各应急小组) 2、中毒窒息事故处置 ①员工 1 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划定警戒区域; ②员工 2 负责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处; ③车间负责人组织现场与抢险无关人员疏散区; ④员工 2 将中毒者转移至新鲜空气处,判断中毒者情况,若中毒严重,则需要立 即送医院治疗。 3、泄漏处置 ①立刻将现场情况汇报车间负责人,并协助堵漏;(员工) ②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公司,并组织班组人员做好初期堵漏工作;(车间负责人) ③作为现场总指挥,立即组织应急处理人员收集泄漏化学品。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4、触电处置 若发生触电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应第一时间采用绝缘设备将人与带电设备进行分离, 电工及时切断所在区域电源。 5、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处置 车间负责人应立即通知公司,对伤者进行初期简单救护,并联系医院进行进一步治 疗。 人员 疏散 警戒疏散组立即组织现场无关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并设置警戒标志。 人员 救护 1、迅速将烧伤、物体打击伤害人员转移至车间外安全地带,并采取如下措施: 1)对烧伤者:轻度烧伤时要保护好皮肤,切不可用毛巾擦拭,防弄破感染,同时用 烫伤膏擦拭;对大面积烧伤并已休克者,要防其舌头收缩堵塞咽喉造成窒息,一旦 出现这种情况,在场人员应将伤者嘴撬开,将舌头拉出,保证呼吸畅通;对心跳停 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并边抢救边送医院救治; 2)对物体打击及车辆伤害者: ①如流血,要进行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②预防感染、止痛,可以给伤员用止痛剂药; ③伤员有骨折,关节伤、肢体挤压伤,大块软组织伤要小心固定; ④视其伤情采取报警直接送往医院,或待简单处理后去医院检查; ⑤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早用干净的干布(灭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料袋内,随 伤员一起转送。 ⑥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记录伤员的受伤机制,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 一手资料; 2、对伤重者,应立即与 xx 人民医院取得联系,并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 公司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扩大 应急 若事故不断扩大,部门领导应立即向应急总指挥报告,并请求启动公司综合应急预案 和向 xx 安全生产应急响应中心报告,请求援助(xxx),应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或综合 应急预案,双报备,同时告知物业。 消 防、 医疗 救助 必要时,拨打119/120报警,并打开消防通道,接应消防、医疗救护等车辆及外部应 急增援力量到来。 现场 恢复 事故处理结束后,清扫现场,经上级同意后恢复生产。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氨水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附 录 A氨水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A.1 事故特征 A.1.1 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氨水是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危险化学品,为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极易气化 为气氨。密度0.617g/cm3;沸点为-33.5℃,低于-77.7℃可成为具有臭味的无色结晶。 氨大量泄漏威胁人身安全和生命,对环境也会造成严重污染。直接影响周围人民群众的 生活,严重时影响企业形象。 健康危害:中毒、窒息、化学灼伤。 2.3.4 环境危害:大气、土壤和水体污染。 2.3.5 燃爆危险:燃烧爆炸、容器开裂和爆炸。 A.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烧成工序氨水储罐、输送管道阀门、反应区 A.1.3 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该事故无明显季节特征。 A.1.4 事故可能出现的征兆 a) 氨水罐或管线被腐蚀,发生滴漏现象; b) 现场可闻到刺鼻的氨气味。 A.2 应急组织与职责 A.2.1 现场自救小组及人员构成情况 应急自救小组组长:部门负责人 应急自救小组副组长:部门管理人员 应急自救小组成员:部门其他人员 A.2.2 职责 A.2.2.1 应急自救小组组长的职责 a)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b) 同援助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处理事故,如果事故有扩大、发展趋势,应及时报请 公司应急指挥部,启动公司专项应急预案。 A.2.2.2 应急自救小组副组长的职责 a) 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b) 组织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组织搞好培训和演练; c) 负责现场应急处置,落实应急行动,根据险情发展,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做好善后工作。 A.2.2.3 其他现场人员职责 a) 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部门主任或经理及现场人员; b) 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控制住当前局势,防止事故继续恶化 c) 及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A.3 应急处置 A.3.1 应急处置程序 a) 氨水泄漏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汇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 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b) 运行人员在部门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规程进行前期处理。 c) 应急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 指挥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 d) 泄漏事件造成火灾的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造成环境污染的启动《环境污染 事故应急预案》。 A.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A.3.2.1 氨水泄漏现场处置措施 发生氨水泄漏事件时,现场人员注意观察风向标,应尽快撤离到上风口位置,戴好防护 面具,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同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如下措施: a) 在卸氨水过程中要认真进行系统泄漏检测工作,发现有泄漏时立即停止卸氨工作, 并进行处理,确保无泄漏时再继续卸氨工作。 b) 当氨水发生少量泄漏时,撤退区域内所有人员,防止吸入和防止接触氨气。处置人 员应使用正压空气呼吸器,禁止进入氨气可能汇集的局限空间,并加强通风,只能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堵漏处理工作。 c) 如果是运输车辆泄漏,无法彻底消除时,应将车辆转移到安全地带,并且仅在确保 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打开阀门泄压。 d) 当氨水发生大量泄漏时,所有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人员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并向 上风向转移。并在泄漏区域周边 150m 处立即采取隔离措施,严格限制出入。 e) 迅速切断氨区附近火源、电源,如有灌装作业等操作应立即停止作业,防止事故扩 大和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f) 泄漏处置人员应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正压式空 气呼吸器。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尽可能先切断泄 漏源。对联通的储存罐和系统进行隔离,对泄露的系统和罐体应关闭相关的阀门及 联系检修人员加装堵板等隔离操作,巡查、监视设备,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 g) 及时启动喷淋系统,加大氨气的吸收和稀释,防止大量氨气扩散,对周围环境造成 污染。 h) 处理事故时,启、停主要设备的重要操作必须有应急指挥部命令方可执行。 i) 当因氨区、卸氨平台漏泄事故引主机运行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j) 发现有人吸入氨气立即将吸入者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维持呼吸功能, 并送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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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安全检查表

检查项目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法规依据 证照齐全,在 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 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 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 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 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 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 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 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 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与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 配备 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 备专(兼)职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 百人以上的应 当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或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危险物品的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 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照国家或者本 市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主要负责 人 单位主要负责 人履行的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污水处 依法取得有关 安全生产行政 许可的情况 消防验收意见 书 消防验收意见 安全生产责任 制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 活动的责任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 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 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对安全 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按照 规定的期限保存。 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 负全部责任,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 除;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 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 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 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 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 (三)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 的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落实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 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制度制定情况 制度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检查 和隐患治理制 度 具有较大危险 因素生产经营 场所、设备设 施的安全管理 制度 制度制定情况 制 各部门、岗位 岗位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08 KB 时间:2025-12-17 价格:¥2.00

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车间: 各车间 班组: 各班组 岗位: 各岗位 危险程度 高。易造成人员伤亡。 易发区域 安装现场、清理检修作业。 事故危害 1.受限空间作业为非常规作业,空间小,导致行动不便,不利于监护, 发生事故不易被发现,且施救困难。 2.场地狭窄、湿度大,易导致漏电、触电、碰伤、坍塌埋压等。 3.通风不良,易导致中毒窒息、高温中暑、火灾、爆炸等。 4.照明不良,易导致误操作、碰伤、砸伤等。 事故征兆 1.未办理相关作业证、安全手 续。 2.技术措施、通风降温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办理不完善。 3.未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 4.未使用安全电压、灯具。 5.施工前,未进行有毒检测、置换、 通风。 6.个体防护用品穿戴不齐全。 7.未设置监护或未实施全程监护。 事故 特征 易发季节 无季节性 应急小组 组 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事故区域班长 成 员:现场运行、作业人员、车间技术人员、专业电工(外协) 小组职责 1.开展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应急 组织 现场职责 1.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2.组长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组织车间应急救援队伍赶到现场。 3.组长根据事故状况向周边协议单位预警,向分厂报告。 4.副组长及现场人员要向救援队伍简单说明事故情况、已伤亡人 数,指出事故危害。 5.副组长负责现场指挥疏散、引导、救护和安全防护,协助组长、 技术人员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6.副组长负责提供现场及周边全部的应急救援器材、工具的具体位 置及数量。 7.若副组长不在,由组长临时指定副组长。 8.技术人员迅速弄清泄漏源的确切位置、特性、初步原因及波及范 围,判断是否要全面停产。 9.小组成员根据分工,进行救助、抢险、自救和避灾。 应急 处置 事故报告 与 前期处置 1.事故发生后,监护人员不可盲目进入,应设法帮助内部人员迅速逃 离现场,对伤者进行现场急救。 2.若伤者伤势严重,立即拨打xx医院急救电话(xxx),或迅速将伤者 送往医院。 3.紧急情况下,可停下全部电源、生产设备,及采取强力通风、喷 水、卸料、破坏性拆除等措施,必要时及时拨打 119 请求救援。 现场处置 措施 1.救护人员首先检查伤者的伤害程度,实施现场急救。 2.救援人员判明事故类型、分析现场危险性后,方可进入现场救援伤 者。 3.若发生触电,确定已全部停电后,进入现场将伤者救出。 4.若发生火灾,确定全部停电后,用灭火器或水灭火,进入现场将伤 者救出。 5.若发生中毒窒息,首先切断毒气源,开启强制通风,佩戴空气呼吸 器、过滤式防毒面具进入现场将伤者救出。 6.若发生坍塌掩埋,增设内部照明,开启或破拆其他通道。不确定被 埋者方位时,尽量用手慢慢挖开掩埋物,大声呼唤。已确定方位后, 可以配合使用工具挖掘被埋者,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 7.伤者救出后,带离事故区域,立即清理伤者创面、伤口,进行止血、 包扎等初步救治,视伤情送往医院。 8.若伤者伤势不重,让其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 9.若严重骨折,尽量留在原地,等待专业救援。 10.抬运伤者时,要多人平托缓缓用力。运送时,要用木板或硬材料, 不能用软质担架。 11.若呼吸及心脏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或送往医 院救治,途中不能终止急救。 12.保持道路畅通、实施现场警戒、引导无关人员疏散、撤离。 13.应急组长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发展态势,决定是否需要扩大应急、 向分厂、周边车间(协议单位)发出预警或应急支援。 后期 处置 1.险情排除后,应对现场进行认真的检查,拆除临时用电线、管线、盲板及其他 防护措施,防止再次造成事故。 2.做好现场保护,为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做好第一手资料。 3.汲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今后的安全生产。 注意 事项 1.在进入现场前,一定要切断受限空间现场的事故源,如有毒气源、电源、物料 源等。 2.在帮助伤者脱离事故现场时,救护人员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穿戴好 必要的防护用具,切勿单独行动、盲目施救。 3.急救必须分秒必争,并坚持不断地进行,同时及早与山铝医院联系,争取医务 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放弃现场抢救。 4.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深度3~5cm每次按压和放松时间 相等。 5.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 次后吹气2次,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反复进行。 6.当伤者在高处脚手架等特殊的情况下,应考虑人员防坠落措施。 7.若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迅速解决临时照明,以利于抢救,并避免事故扩大。 应急 物资 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有毒气体检测仪、消防器材、急救药品、清水、 应急灯、对讲机等。 联系 方式 车间主任:班(组)长: 医院急诊: 火警(内线):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 KB 时间:2026-01-17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 目的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 效地控制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项目实际,制订本触电应急救援预案。 2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详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预案)3.1.2.1 组织机构。 3 职责 3.1 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对本单位施工的项目工程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建设单位安全工程师、安全监 理工程师共同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级别鉴定。 2 负责配置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时救援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 3 负责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组织保障。 4 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定期分析本单位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督 促整改,负责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上报。 5 负责在员工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技能培训,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2 相关人员职责 1 组长职责: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启动。负责事故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按照应急预 案合理部署应急策略,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2 副组长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控制,协调应急队员的救援工作,识别危险物质及存在的潜在 危险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行动队员的个人安全,并负责事故后的现 场清除工作。保持与组长的联络。 3 信息管理人员(由调度担任)职责:负责接收事故报警信息,并在事故应急期间向事故应急者 提供他们所需的信息,负责各应急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系,设置专线电话。 4 抢险人员职责:应积极参与紧急救护工作,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与调度,有救护经验的人员要 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参加对伤员的救护,其他人员应保持现场的秩序,配合救护人员工作,并注意保护 事故现场,事后配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5 调查人员职责: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 6 维修人员职责:对发生触电事故的部位,及时隔离,设置警戒牌,及时维修。 4 应急事故和情况的识别 风险评估 作业活动 序 号 危险源 可能发生的 危害事故 L E C D 风险等级 控制措施 责任部门 1 外电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3 2 40 24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3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缺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 设备部 4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检查验收 设备部 5 电线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定期检查 设备部 6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安全环保部 7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8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9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地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安全交底、验收检查 设备部 10 潮湿环境作业漏电保护器参数过大或不 灵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1 闸刀及插座插头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定期检查 安全环保部 12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导致 防护不足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3 手持照明未用 36v 及以下电源供电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一 施工用电 14 带电作业无人监护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操作规程、检查教育 安全环保部 15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6 无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 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检查验收 设备部 17 一次侧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安全交底、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8 焊接作业工人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二 电气焊作 业 19 焊把线接头超过 3 处或绝缘老化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0 保护接零或电源线配备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教育培训、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1 作业人员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三 手持电动 工具作业 22 未做绝缘测试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设备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9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2016年)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2016 年) (2016 年 7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 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6〕80 号)公布)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不涉及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归口统计、联网直报(以下简称“归 口直报”)。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特殊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和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确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形式,实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归口直报。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本级,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 营单位报告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依据本办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统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填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统计。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分类统计。没有造 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0 万元(不含)的生产安全事故,暂不纳入统计。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开展。 经调查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程序进行统计核销。 (一)超过设计风险抵御标准,工程选址合理,且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到位的 情况下,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直接引发的。 (二)经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案认定事故原因是蓄意破坏、恐怖行动、投毒、纵火、盗 窃等人为故意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 释放造成的肌体创伤)导致伤亡的。 第七条经调查(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认定不属于生 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 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 7 日。公示期间,收到对公示的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 意见的,应在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没有收到任何反映,视为公示无异议),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予以统计核销,并将相关信息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 关媒体上公开,信息公开时间不少于 1 年。 备案材料主要包括:事故统计核销情况说明(含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意见及处理情况)、 调查认定意见(事故调查报告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及其 相关证明文件等。 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备案核销的事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的,应当要求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复核,并在指定时限内反馈核 查结果。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填报单位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及时补充完善或修正已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补报经查实的瞒报、谎报的生产安 全事故信息,及时排查遗漏、错误或重复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地区实际,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 归口直报制度,进一步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的方式、内 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修正制度,运用抽样 调查等方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定期修正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 通报统计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 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和统计资料,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安监总厅 统计〔2015〕111 号)同时废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4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 年) (2001 年 4 月 2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2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 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 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特大火灾事故; (二)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五)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七)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比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特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 行政措施,对本地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地区或 者职责范围内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政 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主要领导人委托政府分管领导人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分 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 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 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 关部门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政府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 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法律、 行政法规对查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存在的特大安全事 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或 者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 同时报告;有关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查处。 第十条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 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 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中小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 要领导人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 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小学校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 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 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下同)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不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 取得批准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除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外,应当对弄虚作假 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行贿罪或者其他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违反前款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 全条件予以批准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 除公职的行政处分;与当事人勾结串通的,应当开除公职;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 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对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负责行政审批的 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对其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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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35事故管理制度

1 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5-A .1 目的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对本公 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及在本公 司区域内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事故分类》(GB 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OHSAS18001:199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 职责 5.1 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件的调 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认定已发生事故/ 事件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件的信息。 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4 保安参与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 5.5.1 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 5.5.2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的原始材料和调查组索要的全部资料。 5.5.3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5.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有主要关联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5.5 负责向本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的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 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 5.7 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的统计和分析。 5.8 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 事故分类和分级 2 6.1 事故分类 6.1.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 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 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6.1.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 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6.1.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 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1.6 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 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6.1.7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6.2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 事故报告 7.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行政部和安全主任。或由部 门主管报告行政部和安全主任。对有人身伤亡的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和中毒事故,应 立即拔打 110、120、119 电话报警和请求救援。 7.2 行政部、安全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坪地街道安监 办等相关政府机构报告。 7.3 事故所在部门主管参与事故调查,并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报行政部,经安全主任 审批后,由事故所在单位主管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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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年)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 年) (2018 年 12 月 5 日国务院第 33 次常务会议通过,2019 年 2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 708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 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 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 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 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 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 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 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 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 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六)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 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 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 2 年组织 1 次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 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 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 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 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 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 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 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 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 援队伍。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 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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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 年) (2016 年 6 月 3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8 号公布,2019 年 7 月 11 日应急 管理部令第 2 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 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 原则。 第四条 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 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 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 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 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 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 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 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 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 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 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 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 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 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 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 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 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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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车间: 各车间 班组: 各班组 岗位: 各岗位 危险程度 高。易造成人员伤亡。 易发区域 安装现场、清理检修作业。 事故危害 1.受限空间作业为非常规作业,空间小,导致行动不便,不利于监护, 发生事故不易被发现,且施救困难。 2.场地狭窄、湿度大,易导致漏电、触电、碰伤、坍塌埋压等。 3.通风不良,易导致中毒窒息、高温中暑、火灾、爆炸等。 4.照明不良,易导致误操作、碰伤、砸伤等。 事故征兆 1.未办理相关作业证、安全手 续。 2.技术措施、通风降温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办理不完善。 3.未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 4.未使用安全电压、灯具。 5.施工前,未进行有毒检测、置换、 通风。 6.个体防护用品穿戴不齐全。 7.未设置监护或未实施全程监护。 事故 特征 易发季节 无季节性 应急小组 组 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事故区域班长 成 员:现场运行、作业人员、车间技术人员、专业电工(外协) 小组职责 1.开展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应急 组织 现场职责 1.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2.组长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组织车间应急救援队伍赶到现场。 3.组长根据事故状况向周边协议单位预警,向分厂报告。 4.副组长及现场人员要向救援队伍简单说明事故情况、已伤亡人 数,指出事故危害。 5.副组长负责现场指挥疏散、引导、救护和安全防护,协助组长、 技术人员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6.副组长负责提供现场及周边全部的应急救援器材、工具的具体位 置及数量。 7.若副组长不在,由组长临时指定副组长。 8.技术人员迅速弄清泄漏源的确切位置、特性、初步原因及波及范 围,判断是否要全面停产。 9.小组成员根据分工,进行救助、抢险、自救和避灾。 应急 处置 事故报告 与 前期处置 1.事故发生后,监护人员不可盲目进入,应设法帮助内部人员迅速逃 离现场,对伤者进行现场急救。 2.若伤者伤势严重,立即拨打xx医院急救电话(xxx),或迅速将伤者 送往医院。 3.紧急情况下,可停下全部电源、生产设备,及采取强力通风、喷 水、卸料、破坏性拆除等措施,必要时及时拨打 119 请求救援。 现场处置 措施 1.救护人员首先检查伤者的伤害程度,实施现场急救。 2.救援人员判明事故类型、分析现场危险性后,方可进入现场救援伤 者。 3.若发生触电,确定已全部停电后,进入现场将伤者救出。 4.若发生火灾,确定全部停电后,用灭火器或水灭火,进入现场将伤 者救出。 5.若发生中毒窒息,首先切断毒气源,开启强制通风,佩戴空气呼吸 器、过滤式防毒面具进入现场将伤者救出。 6.若发生坍塌掩埋,增设内部照明,开启或破拆其他通道。不确定被 埋者方位时,尽量用手慢慢挖开掩埋物,大声呼唤。已确定方位后, 可以配合使用工具挖掘被埋者,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 7.伤者救出后,带离事故区域,立即清理伤者创面、伤口,进行止血、 包扎等初步救治,视伤情送往医院。 8.若伤者伤势不重,让其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 9.若严重骨折,尽量留在原地,等待专业救援。 10.抬运伤者时,要多人平托缓缓用力。运送时,要用木板或硬材料, 不能用软质担架。 11.若呼吸及心脏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或送往医 院救治,途中不能终止急救。 12.保持道路畅通、实施现场警戒、引导无关人员疏散、撤离。 13.应急组长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发展态势,决定是否需要扩大应急、 向分厂、周边车间(协议单位)发出预警或应急支援。 后期 处置 1.险情排除后,应对现场进行认真的检查,拆除临时用电线、管线、盲板及其他 防护措施,防止再次造成事故。 2.做好现场保护,为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做好第一手资料。 3.汲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今后的安全生产。 注意 事项 1.在进入现场前,一定要切断受限空间现场的事故源,如有毒气源、电源、物料 源等。 2.在帮助伤者脱离事故现场时,救护人员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穿戴好 必要的防护用具,切勿单独行动、盲目施救。 3.急救必须分秒必争,并坚持不断地进行,同时及早与山铝医院联系,争取医务 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放弃现场抢救。 4.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深度3~5cm每次按压和放松时间 相等。 5.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 次后吹气2次,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反复进行。 6.当伤者在高处脚手架等特殊的情况下,应考虑人员防坠落措施。 7.若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迅速解决临时照明,以利于抢救,并避免事故扩大。 应急 物资 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有毒气体检测仪、消防器材、急救药品、清水、 应急灯、对讲机等。 联系 方式 车间主任:班(组)长: 医院急诊: 火警(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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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15年)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15 年) (2007 年 7 月 12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3 号公布,2011 年 9 月 1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42 号第一次修正,2015 年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7 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 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 《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 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 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 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的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计算;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 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1 倍以上 5 倍以下计算。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 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 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六条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三)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四)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及 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对煤矿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执 行: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 (三)对发生一般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 机构所属分局决定。 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指定下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 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级 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规定 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 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 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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