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会 议 纪 要 会议时间:202X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 点 会议地点:会议室 会议主持: 出席会议人员: 会议记录: 会议纪要:会议解读了《安全标准化十二个一级要素工作任务分配清 单》,学习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 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和规范工作进行辅导解读。 其中 XXXX 在《十二个一级要素》中对第 6 要素、第 7 要素、 第 9 要素等进行了重点解读及对责任人在编纂工作时如何开展做了 假设性的概述。 会议要求:公司定于 202X 年 12 月底前,争取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 三级标准的自评与整改落实,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细分为四个阶 段: 1.评审标准准备阶段(202X 年 3 月-5 月)各部门需尽快准备资料; 2.宣传培训阶段(202X 年 6 月); 3.全面实施阶段(202X 年 9 月)各部门需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 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中的十二项一级要素、53 项二级要素规定 的内容逐步实施,自查自改。 4.自评与评审阶段(202X 年 11 月)各部门需写自评报告、自评总结, 最后由安全科写出向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验收的自评报 告及申请书,并落实整改。 会议决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必然性的工 作,各车间、各部门间需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各部门各车间务必把 标准化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和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组 织实施,全力推进。 - 2 – 会 议 纪 要 会议名称:安全标准化培训学习及工作分工 时 间:202X 年 3 月 1 日 地 点:会议室 主 持 人: 主讲人: 记录人: 参 加 者: 一、安全标准化学习培训内容 1、什么是安全标准化。 2、安全标准化的发展。 3、创建标准化的意义。 4、安全标准化的创建要求。 5、安全标准化的创建步骤。 6、安全标准化的创建评分办法说明。 二、安全标准化系统元素项目分工及整改内容 1、修订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整改责任人: 完成时间:3 月 3 日前 2、完善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完成安全生产方针的制订工作; 整改责任人: 完成时间:3 月 6 日前 3、以文件形式下发安全生产方针; 整改责任人: 完成时间:3 月 9 日前 4、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培训; 整改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督办人: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5-08-08 价格:¥2.00
3,3'-二氯联苯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 学 品 中 文 名 称 : 3,3' -二 氯 联 苯 胺 化 学 品 英 文 名 称 : 3,3' - dic hlor obe nzi din e 英 文 名 称 2 : 4,4' - dia min o- 3,3' - dic hlor obi phe nyl 技 术 说 明 书 编 化 学 品 英 文 名 称 : 3,3' - dic hlor obe nzi din e 英 文 名 称 2 : 4,4' - dia min o- 3,3' - dic hlor obi phe nyl 技 术 说 明 书 编 码 : 226 9 CA S No. : 91- 94- 1 分 英 文 名 称 2 : 4,4' - dia min o- 3,3' - dic hlor obi phe nyl 技 术 说 明 书 编 码 : 226 9 CA S No. : 91- 94- 1 分 子 式 : C1 2H 10 CI2 N2 分 子 技 术 说 明 书 编 码 : 226 9 CA S No. : 91- 94- 1 分 子 式 : C1 2H 10 CI2 N2 分 子 量 : 253 .14 码 : 226 9 CA S No. : 91- 94- 1 分 子 式 : C1 2H 10 CI2 N2 分 子 量 : 253 .14 子 式 : C1 2H 10 CI2 N2 分 子 量 : 253 .14 量 : 253 .14 化 学 品 英 文 名 称 : 3,3' - dic hlor obe nzi din e 英 文 名 称 2 : 4,4' - dia min 英 文 名 称 2 : 4,4' - dia min o- 3,3' - dic hlor obi phe nyl 技 术 说 明 书 技 术 说 明 书 编 码 : 226 9 CA S No. : 91- 94- 1 分 子 式 : C1 2H 10 CI2 N2 分 子 量 : 253 .14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3 KB 时间:2025-09-15 价格:¥2.00
4,4'-亚甲基双苯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 学 品 中 文 名 称 : 4,4 '- 亚 甲 基 双 苯 胺 化 学 品 英 文 名 称 : 4,4 '- me tyl en e dia nili ne 中 文 名 称 2 : 4,4 '- 二 氨 基 二 苯 基 甲 烷 英 文 名 化 学 品 英 文 名 称 : 4,4 '- me tyl en e dia nili ne 中 文 名 称 2 : 4,4 '- 二 氨 基 二 苯 基 甲 烷 英 文 名 称 2 : di- (4- am ino ph en y) me tha ne 技 术 说 明 中 文 名 称 2 : 4,4 '- 二 氨 基 二 苯 基 甲 烷 英 文 名 称 2 : di- (4- am ino ph en y) me tha ne 技 术 说 明 书 编 码 : 29 06 CA S No .: 10 1- 77- 英 文 名 称 2 : di- (4- am ino ph en y) me tha ne 技 术 说 明 书 编 码 : 29 06 CA S No .: 10 1- 77- 9 分 子 式 : C1 3H 14 N2 分 子 量 : 技 术 说 明 书 编 码 : 29 06 CA S No .: 10 1- 77- 9 分 子 式 : C1 3H 14 N2 分 子 量 : 19 8.2 9 称 2 : di- (4- am ino ph en y) me tha ne 技 术 说 明 书 编 码 : 29 06 CA S No .: 10 1- 77- 9 分 子 式 : C1 3H 14 N2 分 子 量 书 编 码 : 29 06 CA S No .: 10 1- 77- 9 分 子 式 : C1 3H 14 N2 分 子 量 : 19 8.2 9 9 分 子 式 : C1 3H 14 N2 分 子 量 : 19 8.2 9 19 8.2 9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8 KB 时间:2025-09-16 价格:¥2.00
犐犆犛 13 .100 犇 09 备 案 号 :25406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1061 — 2008 采 煤 机 司 机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犜狉犪犻狀犻狀犵 狅狌狋犾犻狀犲 犪狀犱 犲狓犪 犿犻狀犪狋犻狅狀 狉犲狇狌犻狉犲 犿 犲狀狋狊 狅犳 狊犪犳犲狋狔 狋犲犮犺狀狅犾狅犵狔 犳狅狉 狊犺犲犪狉犲狉 狅狆犲狉犪狋狅狉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1061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采 煤 机 司 机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A Q 1061 — 2008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3/4 字 数 11 千 字 印 数 1 ,001 — 4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3 月 第 2 次 印 刷 15 5020 · 361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10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86 MB 时间:2025-12-20 价格:¥2.00
犐犆犛 13 .200 犃 91 备 案 号 :25444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4101 — 2008 烟 花 爆 竹 企 业 安 全 监 控 系 统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犛犪犳犲狋狔 犿 狅狀犻狋狅狉犻狀犵 狊狔狊狋犲 犿 犳狅狉 犳犻狉犲狑狅狉犽狊 犲狀狋犲狉狆狉犻狊犲 犵犲狀犲狉犪犾 狋犲犮犺狀犻犮犪犾 狊狆犲犮犻犳犻犮犪狋犻狅狀狊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4101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烟 花 爆 竹 企 业 安 全 监 控 系 统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A Q 4101 — 2008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1 字 数 18 千 字 印 数 1 — 1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1 月 第 1 次 印 刷 15 5020 · 329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12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3.04 MB 时间:2025-12-22 价格:¥2.00
犐犆犛 13 .100 犇 09 备 案 号 :25403 — 20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犃 犙 1058 — 2008 煤 矿 瓦 斯 检 查 工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犜狉犪犻狀犻狀犵 狅狌狋犾犻狀犲 犪狀犱 犲狓犪 犿犻狀犪狋犻狅狀 狉犲狇狌犻狉犲 犿 犲狀狋狊 狅犳 狊犪犳犲狋狔 狋犲犮犺狀狅犾狅犵狔 犳狅狉 犵犪狊 犿 犪狀 犻狀 犮狅犪犾 犿犻狀犲 20081119 发 布 20090101 实 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犃 犙 1058 — 200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煤 矿 瓦 斯 检 查 工 安 全 技 术 培 训 大 纲 及 考 核 标 准 A Q 1058 — 2008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芍 药 居 35 号 100029 ) 网 址 :w w w .cciph .co m .cn 煤 炭 工 业 出 版 社 印 刷 厂 印 刷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开 本 880 m m × 1230 m m 1/16 印 张 3/4 字 数 13 千 字 印 数 1 ,001 — 4 ,000 2009 年 1 月 第 1 版 2009 年 3 月 第 2 次 印 刷 15 5020 · 358 社 内 编 号 6055 定 价 10 .00 元 版 权 所 有 违 者 必 究 本 书 如 有 缺 页 、倒 页 、脱 页 等 质 量 问 题 ,本 社 负 责 调 换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2.04 MB 时间:2025-12-31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19 年) 1 总则 1.1 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险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1.3 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 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 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 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 基本要求 2.1 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 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 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 (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 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4 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 HAZOP 分析。 2.5 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3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3.1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 3.1.1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 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3.1.2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 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复产复工前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 (1)日常排查是指基层单位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 单位(厂)管理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 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排查是指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化 工过程安全管理各要素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的全面检查; (3)专业性排查是指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专业对生产 各系统进行的检查; (4)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静电、 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 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 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是指在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 否存在异常状况和事故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 排、安全保卫、应急、消防等方面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班、 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事故类比排查是指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7)复产复工前排查是指节假日、设备大检修、生产原因等停产较长时间,在重新恢 复生产前,需要进行人员培训,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进行综合性隐患排查; (8)外聘专家排查是指聘请外部专家对企业进行的安全检查。 3.2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频次 3.2.1 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2 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 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1 小时; (2)基层车间(装置)直接管理人员(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 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班组安全活动,至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基层单位 (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4)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5)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排查和专业排查, 两者可结合进行;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2.9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 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 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 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 水环境质量负责。 第五条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 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 应用,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第七条 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 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 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 行为进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 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 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 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 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 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 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国家确定的重 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 济综合宏观调控、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 务院批准。 前款规定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6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1 1-乙二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1,2-乙二胺 化学品英文名称: 1,2-ethylenediamine 中文名称 2: 1,2-二氨基乙烷 英文名称 2: 1,2-diaminoetha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903 CAS No.: 107-15-3 分子式: C2H8N2 分子量: 60.1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1,2-乙二胺 ≥98.0% 107-15-3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蒸气对粘膜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接触本品蒸气引起结膜炎、支气 管炎、肺炎或肺水肿,并可发生接触性皮炎。可有肝、肾损害。皮肤和 眼直接接触其液体可致灼伤。 本品可引起职业性哮喘。 2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乙酸、乙酸酐、 二硫化碳、氯磺酸、盐酸、硝酸、硫酸、发烟硫酸、过氯酸等剧烈反应。 能腐蚀铜及其合金。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灭火方法: 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 员。灭火剂: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1 K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2020)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一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12-04 2004-03-14 2018-3-11/2018-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 2017-11-04 2017-11-05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 2011-06-30 2011-09-01 2018-8-31/2019-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10-28 2009-05-01 2019-04-23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6 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08-29 2009-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2017-06-27 2018-01-01 2018-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7 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 2007-12-29 2008-05-01 2011-4-22/2011-5-1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47 号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12-29 2008-05-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0 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 2016-07-02 2016-07-02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06-29 2008-01-01 2012-12-28/2013-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2016-11-07 2016-11-07 即将发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8 号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3-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11-24 2004-07-01 2019-04-23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 号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7-04-28 2004-08-28 2018-10-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0 号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07-02 2016-09-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08-31 2014-12-01 即将修订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70 号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04-03 2001-10-27 2009-08-27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57 号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08-29 2016-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1 号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00-07-08 2000-07-08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3 号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17-11-04 2017-11-05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08-30 2000-01-11 2017-12-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03-15 1999-10-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6 号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11-01 1998-03-01 2011-04-22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91 号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03-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 2014-4-24 2015-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9 号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017-11-04 2018-01-01 2017-11-4/2018-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8 号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04-12 1987-01-01 2009-08-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7 号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订) 2017-3-1 2017-3-1 2017-12-27/2017-12- 28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6 号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7-5 1995-1-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8 号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3-06-29 2014-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12-10-26 201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5 号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05-08-28 2005-12-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0 号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07-02 2016-07-02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015-04-24 2015-04-24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0 号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02-19 2012-07-01 2012-2-29/2012-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4 号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08-30 2007-11-10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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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 年) (2011 年 10 月 1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通 知(安监总政法〔2011〕158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 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安全监管监察 部门负责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或者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 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 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理相应行政许可手续,合法从事生产 经营建设活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 性标准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 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公民个人对自已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制订并实施年度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依照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程序和要求,对发现和被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人 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诬告或者陷害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不得 泄露举报人身份或者将举报材料、举报人情况透露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对举报有功人 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八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 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但举报人的 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 位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并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 第九条对已经受理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实名举报的,立即组织核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为举报内容不清的,可以请 举报人补充情况; (二)对匿名举报的,根据举报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核查。有具体的单位、安全生产 非法违法事实、联系方式等线索的,立即组织核实; (三)举报事项经核查属查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举报事项经核查不属实的,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并依法保护被举 报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核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 有关部门共同核查。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举报的处理情况,应当在办结的同时书面答复实名举报人,但举报 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第十条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一般、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 上人民政府安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对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有关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承担督办事项。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单位网站上公开督 办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加强对督办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掌握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事故查处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应当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办,并对安全 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 施: (一)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 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 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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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 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 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报 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 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 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 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 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第七条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 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八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 (二)通过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自杀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 中毒、窒息等情形的。 第九条 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 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 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 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但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 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的特种设备事故。 第三章 事故报告 第十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 告。 第十一条 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 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 报事故情况。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通报同 级有关部门。 对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三)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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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定期自检表 GDAQ209010902 使用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编号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自 编 号 安装位置 上次自检日期 序号 项 目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结 果 结 论 使用相关资料 齐全有效 合格 一 资料 使用登记牌有效期 有效期内 合格 起重机与建筑物等之间的安全距离 水平距离≥2米 合格 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 水平距离≥2米 合格 起重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 无此项 / 二 作业环境 及外观 危险部位安全标志,红色障碍灯 有安全警示标志,有 合格 金属结构状况 正常、牢固 合格 金属结构连接(螺栓、销轴、焊缝) 连接牢固 合格 平衡重、压重的安装数量与位置 6块,在后臂 合格 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 1.5‰(见附表) 合格 斜梯及其护圈的尺寸与固定 固定牢固 合格 直立梯及其护圈的尺寸与固定 60cm,固定牢固 合格 休息小平台、走台 平台牢固 合格 三 金属结构 附着装置的布置与连接状况 附着连接牢固 合格 司机室固定、位置及其室内设施 司机室固定牢固、配备灭火器 合格 司机室视野及结构安全性 视野开阔、结构安全 合格 司机室门的开向及锁定装置 门向外开、锁定装置有效 合格 四 司机室 司机室内的操纵装置及相关标牌、标志 有相关标志 合格 基础或路基排水 有排水措施、无积水 合格 轨道固定状况 a.转道顶面纵、横向上的倾斜度;b.轨距 误差; c.钢轨接头间隙,两轨顶高度差 / / 五 基础与轨 道 支腿工作起重机的工作场地 / / 吊钩缺陷及危险断面磨损 无缺陷、磨损 合格 吊钩开口度增加量 开口度无增加量 合格 钢丝绳选用、安装状况及绳端固定 钢丝绳用16mm,绳端固定牢固 合格 钢丝绳安全圈数 5圈 合格 钢丝绳润滑与干涩 润滑度合适 合格 钢丝绳缺陷 无缺陷 合格 钢丝绳直径磨损 无磨损 合格 钢丝绳断丝数 无断丝 合格 滑轮缺陷 无缺陷 合格 滑轮防脱槽装置 装置齐全有效 合格 制动器零部件缺陷 无缺陷 合格 制动轮与摩擦片、制动轮缺陷 无缺陷 合格 制动器调整 正常 合格 减速器连接与固定 连接牢固 合格 减速器工作状况 正常 合格 开式齿轮啮合与缺损 / / 车轮缺陷 / / 联轴器及其工作状况 正常 合格 六 主要零部 件与机构 卷筒缺陷 正常 合格 塔式起重机定期自检表(续表) GDAQ209010902-1 序号 项 目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结 果 结 论 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 正常 合格 线路绝缘电阻 400Ω 合格 外部供电线路总电源开关 使用专用开关 合格 电气隔离装置 隔离完好 合格 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 安全有效 合格 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过流保护、断错相 保护、紧急断电开关 齐全有效 合格 便携式控制装置 安全有效 合格 仪表、照明、信号、报警系统 齐全有效 合格 电气设备、金属结构的接地 有接地、0.4Ω 合格 七 电气 防雷 有防雷接地、0.4Ω 合格 起重量限制器 试验灵敏有效 合格 力矩限制器 试验灵敏有效 合格 高度限位器、变幅限位器、回转限位器 试验灵敏有效 合格 顶升防脱装置 齐全有效 合格 防后翻装置 齐全有效 合格 小车断绳双向保护装置 试验有效 合格 风速仪 齐全有效 合格 防风装置 / / 缓冲器和端部止挡 / / 扫轨板 / / 防护罩和防雨罩 / / 八 安全装 置有效 性与防 护措施 防脱轨装置 / / 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 装置齐全有效 合格 九 液压 液压缸的平衡阀及液压锁 齐全有效 合格 空载试验 试验正常 合格 十 试验 额定载荷试验 试验正常 合格 十一 其他 操作人员身体状况、情绪等 身体健康、情绪稳定 合格 自检结论 经检查,机械结构坚实稳固,各传动机构运作平稳、操作平稳、灵活,安全限位和保险装 置灵敏可靠,电气系统性能良好,操作人员操纵熟练、身体健康、情绪稳定。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签名): 专职安全员(签名): 其他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 (签名) (项目章) 年 月 日 注:填写说明:1、此表为塔吊定期自检表,由项目部进行填写,并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每月一次; 2、检查结果不能简单填验收合格,应结合检查内容与要求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检查数据要数字化。。 3、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测量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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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2019 年) (2013 年 1 月 16 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9 年 2 月 18 日《国家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 年 第 8 号〕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办法》所规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的考核 工作。 作业人员的具体作业种类与项目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以下简称《项 目》)规定。 第三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先经考试合 格,凭考试合格证明向负责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 相应的工作。 《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 4 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其作业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则 规定及时办理证件延续(本规则简称复审)。 第四条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由县级以上(含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考 核范围和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指定考试机构及其考试基地。 《项目》中 A1、A2、A6、A7、G6、R3、D2、D3、S1、S2、S3、S4、Y1、F1、F2 管 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的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含地区范围,下同)、考试基地及考点,由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且公布;其他项目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考试基地及考点,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并且公布。 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的发证部门为考试所在 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 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发证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 第五条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其他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 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60 分合格。具体的考试方式、内容、要求 以及对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关作业人员考核大纲或者细则 (以下统称考核大纲)执行。 第六条考核大纲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适用范围; (二)名词术语(需要时); (三)作业人员所需的培训和实习时间; (四)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特殊要求; (五)理论考试的范围和基本内容,以及理论考试中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 法规知识等所占的比重; (六)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具体考试内容,包括项目(科目)、方法和合格指标; (七)考试机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条件及满足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能力要求。 第七条作业人员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及时进行知识更新。作业人员 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的,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八条《作业人员证》有效期内,全国范围有效。持有《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以下简 称持证人员)经用人单位雇(聘)用后,其《作业人员证》应当经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雇主)或者其授权人签章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在该用人单位作业。 第二章 考试机构 第九条考试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有常设的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不少于 3 人; (二)具备满足考试需要的基地,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地区范围内设立的分考点,也必 须与基地相应项目条件一致; (三)建立考试质量保证体系和考场纪律、监考考评人员守则、保密、考试管理、档案 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且能有效实施; (四)根据相应考核大纲,制订考试作业指导书,明确理论考试的范围和实际操作技能 考试的具体项目(科目)以及合格指标; (五)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机考化”的原则配置资源和考试软件,并且满足相应考核大纲 所要求的场所、设备设施条件和能力;考核大纲要求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取实物化(模拟化) 的,应当具备考试实物化(模拟化)的条件; (六)具有满足考试需要的专、兼职的监考、考评人员,配备考试机构技术负责人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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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2011 年) (2011 年 5 月 26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8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 部门)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有效的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设立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 奖励在安全生产领域取得创新工作成果或者对安全生产发展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 人。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议、综合评定、择优奖励的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应当重视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创 新发展,积极探索工业化、城镇化等快速发展阶段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发现新情况,研究 新问题,探索新途径,采取新举措;积极申报或推荐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建立健全工作创 新激励机制,调动和促进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第二章奖项设置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分为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和安全生产实践应用创新两类。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五条安全生产理论创新,是指在安全生产理念原则等重大理论问题上有所建树,或者 填补了安全生产领域某些空白,推动了安全生产理论发展,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获奖 的理论创新成果必须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 有创新性、前沿性、效益性和实用性。 第六条安全生产实践应用创新,是指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现实问题上有所突破,包 括在体制建设、制度设计、管理方法、操作程序等方面有突破性的创新。获奖的应用创新成 果应当产生显著的安全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设一、二、三等奖和特别奖。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年度评选 等次及数量,由评审组织依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经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 定。 第三章评审办法和程序 第八条安全监管总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成果奖励委员会,由国家安全生产专家和安 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有关司局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为安全生产工作创 新奖励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供政策性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评审等工作中 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成果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创新成果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 室设在政策法规司,负责创新成果评选奖励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的申报人可以是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中介 机构、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等团体,也可以是个人。 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成果,由其第一负责单位组织申报。 第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中央企业总部、安全监管总局直属单位申报安全生产工 作创新奖的,直接向安全监管总局申报;中央企业下属机构申报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的,应 当经中央企业总部初选并向安全监管总局推荐;其他组织和个人申报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 的,应当经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初选并向安全监管总局推荐。 第十一条申报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安全生产理论创新的论文或者安全生产实践应用创新的说明。安全生产实践应用 创新说明应当包括创新已获安全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或者验算材料; (二)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对申报创新成果的评价或者鉴定,或者不少于 5 名省级以上安 全生产专家组成员的评价意见; (三)作出评价或者鉴定意见的有关部门、机构或者安全生产专家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申报人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对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申报的安全生 产工作创新成果作出评价或者鉴定,并提出创新奖类别、授奖等级等具体推荐意见。 中央企业总部应当组织不少于 5 名省级以上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不得与第十一条的专 家重复)对下属机构申报的创新成果作出评价意见,并提出创新奖类别、授奖等级等具体推 荐意见。 第十三条创新成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分类,提出初审建议。通过 初审的创新成果,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一个月。 创新成果奖励委员会组织评审组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公示后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已 解决的创新成果提出获奖和奖励等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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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日科技园防汛应急预案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汛期暴雨对园区业主正常生活带来的影响,保护楼宇设施及公共设备设 施的正常、安全使用,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应急防汛工作实行防汛领导小组指挥、值班领导负责制,发生汛情后,正常工作时间由防 汛小组指挥处理,休息时间由值班最高领导组织处理,按照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并 及时通报相关领导,确保防汛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挥:李双艳 成员:、王学玉,马志兵,李然,丁宇,刘晓东,张洁,王卫华 三、各岗位职责及责任人: (一)、防汛指挥小组: 组长:李双艳 全面负责防汛工作的组织指挥。 (二)、防汛物资管理小组: 组长:王学玉 组员:梁广 负责各类防汛物资的合理分布和管理,确保满足汛期抢险使用。防汛物资库房钥匙由中控 室保存。 (三)防汛信息小组: 组长:丁宇 组员: 韩连政 王建文 负责防汛信息的收集、传达以及结果的跟踪。雨天信息应及时传达到总指挥,由总指挥根 据情况安排实施防汛应急预案。防汛信息小组负责防汛抢险各部门信息的传递与沟通,下达防 汛领导小组的指令。 (四)防汛技术设备小组: 组长:马志兵 组员: 纪雪岩 裴春光 负责保证防汛用电的正常供应,确保园区排水畅通,排污泵处于良好状态,雨水沟出口排 水的畅通,必要时负责组织动力排水。 雨季期间(6、7、8、9 月) ,每月检查一次园区雨水管线,确保园区雨水管线畅通。雨水管 线责任人雨天时应巡视园区路面是否积水,排水是否畅通,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客服部 (白天)中控室(夜间);雨水沟如出现排水不畅,园区路面积水,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通避 免雨水倒流。根据大雨暴雨天气预报情况增加项目住宿人员以备抢险。 (五)清洁安置小组 组长:李然 副组长:李莉 组员:刘春芳 韩国芹 付贵兰 尚明花 兰印芳 孙淑新 负责楼宇大堂、电梯前厅、设备用房、地下室等处渗漏雨水的吸水、清洁工作,最大限度 的保证公共区域设备设施、各类财产不受损失,并向各业主进行信息同步通报及应急安置疏导。 (六)、应急作战小组: 组长:刘晓东 副组长: 王卫华 组员:翟义国 陈青县 左杰 负责汛期紧急情况时的抢险工作,听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抢险指令,服从防汛现场指挥 兼抢险作战小组组长统一指挥。 四、防汛物资准备:根据颐园实际情况需配备以下物资。 1、污水泵 1 台(220V 一台); 2、软水管 40 米; 3、铁锹:10 把; 4、镐:2 把; 5、铁丝(14 号):2 公斤; 6、铁桶(掏水用)5 只; 7、强光手电:3 个; 8、雨衣:5 件; 9、雨靴:5 双; 10、防汛用沙; 11、吸水用品(锯末子等物资) 五、汛期前准备工作: 1、防汛信息责任人 6 月 6 日前完成园区雨水管线检查; 2、防汛工作物资责任人 6 月 10 日前将防汛物资准备就绪; 3、防汛技术设备责任人 5 月 31 日前检查所有地下室排污泵,确保地下室排水畅通; 4、6 月份第一周一周项目进行防汛预案的培训;6 月份第二周组织防汛演习; 六、雨天防汛工作安排 1.接到管委会或者北京市暴雨预警,防汛人员人员必须 24 小时开机,保证工作联 系畅通。 2.雨季期间必须有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驻园区值班。 3.接收市政/管委会的大雨/暴雨预警。 物资小组必须保证物资可以顺利供应。 防汛信息小组,必须保证有巡检人员在岗,在达到中雨时,通报各个部门准备防洪。 1. 查看各楼顶雨水篦子是否畅通。 2. 道路雨水篦子是否通畅。 3. 户外电力系统是否防雨,不引发漏电。 防汛技术设备小组。 1. 污水泵和户外接入电力系统是否可运行。是否有安全隐患 2. 进行电力系统开停,电梯系统开停,水泵排污。 3. 至少留有 1 人值班 清洁安置小组 1. 通报园区各单位做好防雨漏水提示,重点单位(经常漏雨或户外有货物的客户),需 要电话提醒。其他客户提醒关好门窗,重要物资文件远离窗户与地面。 2. 保洁在屋面经常漏雨处,放置水桶等物资,顶层企业单位建议值班。无值班单位尽可 能将单位钥匙交于物业保存代为巡查。不交钥匙不负责巡查。 3. 通知赛普排水地下室污水井积水和相关材料。 应急作战小组 1. 确认防汛物资位置与数量,沙袋抢险工作,疏通管道,保护财产安全。 2. 至少有 3 人能够在 2 小时内回到园区进行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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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 6 月 24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 7 月 10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0 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 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 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 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 化学品; (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 1 吨,且物理危险性尚 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 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 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 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 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 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 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 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第七条 鉴定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科学、公正、 诚信地开展鉴定工作,保证鉴定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第八条 化学品生产、进口单位(以下统称化学品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生产或者进口的 化学品进行普查和物理危险性辨识,对其中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化学品向鉴定机构申请 鉴定。 化学品单位在办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不得隐瞒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 等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九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化学品单位向鉴定机构提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 申请表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提供鉴定所需要的样品,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二)鉴定机构收到鉴定申请后,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除 与爆炸物、自反应物质、有机过氧化物相关的物理危险性外,对其他物理危险性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送检样品应当至少保存 180 日,有关档案材料应当至少保存 5 年。 第十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爆炸物、易燃气体、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液体、氧 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物等相关的物理危险性; (二)与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相关的蒸气压、自燃温度等理化特性,以及化学稳定性和反 应性等。 第十一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化学品名称; (二)申请鉴定单位名称; (三)鉴定项目以及所用标准、方法; (四)仪器设备信息; (五)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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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18 年) (2018 年 4 月 8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 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等法律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地 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 导干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 政领导干部,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 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综合运用巡 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有效 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 “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 全面”战略布局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四条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 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 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 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重大问题;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 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的重要内容; (六)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 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 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 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在政府 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四)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 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五)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六)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 设。 第七条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 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 全生产工作,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 产工作,其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 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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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7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 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 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 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 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 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 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 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 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第二章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 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 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 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 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 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 (二)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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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机房管理制度 为规范机房管理,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保证 计算机设备安全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房财产设备管理 1、机房财产设备由学院后勤或教务处集中统一管理,并建账登记。 2、教学使用者要爱护机房的各类设备,发现损坏和丢失要立即向 学校报告,配合调查原因,并追查责任。 二、机房软硬件维护办法 1、机房当值教师为机房计算机软硬件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2、设备出现故障较小时可由当值教师自行解决,较大故障要及时 向相关人报告,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对故障查明原因。如因当值教师疏 忽发现问题而不及时上报的,对正常教学造成影响时要追究当值教师 责任。 3、在计算机资源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各机房软件安装首先满足各 专业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再考虑安装其他软件。 对专业教师和学生提出的其他软件安装要求,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 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由机房当值教师统一组织安装。未经许可 私自从网上下载、安装任何软件的师生,如引起系统故障,视为严重 违纪,一经查实,由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 / 16 1、上机过程中要保证出口畅通,指挥学生打开门窗。 2、加强防火防漏电意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报知 相关领导。 3、每天上机课前 5 分钟到达机房,开启服务器,作好上机准备, 并查机房设备是否有损坏现象。 4、上课时间要在机房中巡查,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上机操作,不 得中途离开机房。 5、教育、监督学生不得随意挪动机房设备,并督促学生安排班级 打扫卫生保持机房清洁。 6、上机时如果学生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上网、聊天、玩游戏、 讲话、看其他书籍),要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必须做好记录并上交 教务处。 7、发现微机故障应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机房管理人员,和管理员 一道重新调整和安排上机。 8、上机结束后应全面检查一次机房设备,做到心中有数,关好服 务器并组织学生关好门窗、风扇、电源等,待学生全部离开机房后教 师方可离开。 四、学生上机守则 1、上机时要求带齐学习用具,在教师指导下安静、认真地上机, 不得喧哗吵闹,更不准随意走动。 2、不得随意进出机房,预备铃响后(正式上课前 2 分钟)方可进 入机房并严格按教师指定的机位就坐。 3、爱护机房卫生,雨具、仪器等不得带入机房,不得乱扔果皮、 纸屑等,实习用纸学生要自行带走。 4、不得在机房的任何位置涂抹乱画,否则予以严惩。 5、开机时如发现微机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等待重新安排 和调整机位;如果发现故障而未及时上报的,涉及到的一切责任由该 生负责。 6、严禁修改客户机系统设置和入侵服务器,若练习需要,在教师 的许可下修改必须改回,否则视作人为破坏,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处 分。 7、严禁擅动设施,即使是耳机等简单设备也必须在当值教师的授 意与监督下方可拆卸与安装。 8、严禁随意安装、删除、卸载机器内已经安装的各种软件;严禁 上机时间不按指导老师要求操作;严禁上机时打游戏、上网聊天、浏 览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 9、凡因操作不当或故意违规操作造成硬件损坏,除照价赔偿外, 视情节轻重核收维修费用并给予相应处分。 10、违犯上述规定且不听教育劝导者,取消上机资格,并由学校 按校规进行处理。 五、卫生管理制度 机房卫生由上机学生负责,在当值教师的监督下每天一小扫,每 周一大扫;每天下午最后一节上机的班级,按分好的学习小组为单位 3 / 16 轮流打扫,清洁范围包括地面卫生、桌椅卫生、计算机卫生、机房外 过道卫生等;每天打扫的学生要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不得堆放 在机房外面。 学生会干部是做好学生工作的一支骨干力量, 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搞 好各项工作,根据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会干部应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良, 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学共同工作,能 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学生会要为全系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优 创优,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 式表现出来。 (一)学生干部的考核内容: 1、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2、工作能力及效率 3、创造性 4、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 5、团结情况 6、纪律性 7、学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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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系统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学校网络系统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通过专题教育,努力形成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环境,在 全行业形成纯真简洁的人际环境,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形 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淳的政治生态。下面 是呢子小编为您推荐学校网络系统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3 篇。 学校网络系统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1 为了规范校园内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 校园网信息系统的安全和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我校成立了校 园网络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网 络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力度。下面将详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校园网络安全组织机构 组长:___ 副组长:___ 成员:___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了适合我校 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建立了《鹿马中学校园网络安 第 1 页共 9 页 全应急预案》,《鹿马中学校园网日常管理制度》,《鹿马中学网络 信息安全维护制度》等相关制度。除了建立这些规章制度外,我 们还坚持了对我校的校园网络随时检查监控的运行机制,有效地 保证了校园网络的安全。 三、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学校机房坚持了服务于教育教学的原则,严格管理,完全用 于教师和学生学习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查阅与学习有关的资料,没 有出现出租转让等情况。 四、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行科学管理 我校的技术防范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的: 1.安装了防火墙,防止病毒、不良信息入侵校园网络、Web 服 务器。 2.安装杀毒软件,实施监控网络病毒,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3.及时修补各种软件的补丁。 4.对学校重要文件、信息资源、网站数据库做到及时备份, 创建系统恢复文件。 五、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和网管人员队伍建设 目前,我校每位领导和部分教师都能接入因特网,在查阅资 料和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过程中,我校学校领导重视网络安全教育, 使教师们充分认识到网络信息安全对于保证国家和社会生活的` 第 2 页共 9 页 重要意义,并要求信息技术教师在备课、上课的过程中,有义务 向学生渗透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常识,并对全校学生进行计算 机网络安全方面的培训,做到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六、我校定期进行网络安全的全面检查 我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每学期初将对学校微机房、领导和教 师办公用机及学校电教室的环境安全、设备安全、信息安全、管 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 时进行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七、存在问题 我校计算机师资配备较弱,计算机操作技术水平相对较低, 还缺乏专业计算机教师;计算机硬件配置陈旧,运行速度慢;在 这些方面还有待于今后改善。 学校网络系统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2 我校是全县范围内最大的乡镇中心小学,现有学生 1166 人, 教职工 74 人。随着计算机及其网络的普及与应用,我校近几年投 入了不少经费用于购买了十余台办公电脑,并对学生用机进行了 更新换代。学校现已基本实现了办公网络信息化,这无疑极大地 提高了我校的工作效率,但也给我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带来了严 峻考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 第 3 页共 9 页 度。 1、为确保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学校特成立了校 长任组长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工作的 实施与管理。 2、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学校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 《校园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学生上机守则》、《计算机室管理制度》、《计算机室管理员职责》、 《办公室电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通过制定与实施、切实让 相关人员担负起对信息内容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 二、认真开展好学校网站的备案工作。 按县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迅速成立了专人负责学校网站备 案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在如实了解学校网站虚拟空间提供服务 商的安全信息后,及时填写好相关材料报县科教局电教站,并由 县电教站送市局进行审批。与此同时,我校自行到公安部门的网 站上进行网上备案和进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登记备案工作。 三、建立起了一支相对稳定的网络安全管理队伍。 我校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队伍建设。学校从在职教 师中挑选出一批具有一定计算机知识的人员作为网络管理员和网 络安全员,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此外,学校还购买了网络管 理书籍供网管人员自学,并大力支持网管人员参加各级各类网络 第 4 页共 9 页 技术知识培训,从而大大提高了网管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四、计算机维护及其病毒防范措施。 学校电脑除去电脑室 100 台,另有 24 套多媒体电脑,日常维 护工作量非常大。由于机器较多,日常出现故障的情况较为常见, 为此,我校成立了专人负责学校计算机系统及软件维护,由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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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校园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精选 6 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总归要预 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校园网络安全 应急预案(精选 6 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校园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1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 为确保发生网络安全问题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根据互联网网络安全相关条例及上级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园网工作实际,特制 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校区电脑发生不良信息、网上恶意攻击等事故. 三、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张莉 副组长:郭振华、刘洁 成员:杨雨霏、周游莉、刘莹、张霞及各班班主任 四、积极预防网络和信息事故发生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 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网络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网络安全常 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网络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幼的防范意识和基本 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积极配备网络安全设施设备,落实 网络线路、交换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网络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把不良 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网络安全稳定地运行。 五、各级处理预案 1、网站不良信息事故处理预案 (1)一旦发现学校网站上出现不良信息(或者被黑客攻击修改了网页),立刻关闭 网站。 (2)备份不良信息出现的目录、备份不良信息出现时间前后一个星期内的 HTTP 连 接日志、备份防火墙中不良信息出现时间前后一个星期内的网络连接日志。 (3)打印不良信息页面留存。 (4)完全隔离出现不良信息的目录,使其不能再被访问。 (5)删除不良信息,并清查整个网站所有内容,确保没有任何不良信息,重新开通 网站服务,并测试网站运行。 (6)修改该目录名,对该目录进行安全性检测,升级安全级别,升级程序,去除不 安全隐患,关闭不安全栏目,重新开放该目录的网络连接,并进行测试,正常后,重新修 改该目录的上级链接。 (7)全面查对 HTTP 日志,防火墙网络连接日志,确定该不良信息的源 IP 地址,如 果来自校内,则立刻全面升级此次事件为最高紧急事件,立刻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视情 节严重程度领导小组可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 (8)从事故一发生到处理事件的整个过程,必须保持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解释此 次事故的发生情况、发生原因、处理过程。 2、网络恶意攻击事故处理预案 (1)发现出现网络恶意攻击,立刻确定该攻击来自校内还是校外;受攻击的设备有 哪些;影响范围有多大。并迅速推断出此次攻击的最坏结果,判断是否需要紧急切断校园 网的服务器及公网的网络连接,以保护重要数据及信息; (2)如果攻击来自校外,立刻从防火墙中查出对方 IP 地址并过滤,同时对防火墙设 置对此类攻击的过滤,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警。 为确保发生网络安全问题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根据互联网网络安全相关条例及上级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园网工作实际,特制 定本预案。 六、日常管理 1、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网络安全防御、处理工作。各 有关组员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网络管理员对校园内外所属网络硬件软件设备及接入网络的计算机设备定期进行 全面检查,封堵、更新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及网络环境。 3、加强对校园网内计算机设备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网络的使用者(学生和教师)的 网络安全教育。加强对重要网络设备的软件防护以及硬件防护,确保正常的运行软件硬件 环境。 4、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 作和生活秩序。 5、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七、网络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行动 1、领导小组得悉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种网络安全事故处理小组 迅速集结待命。 2、应急小组成员听从组织指挥,迅速组织本级抢险防护。 (1)确保 WEB 网站信息安全为首要任务,学校公网连接。迅速发出紧急警报,所有 相关成员集中进行事故分析,确定处理方案。 (2)确保校内其它接入设备的信息安全:经过分析,可以迅速关闭、切断其他接入 设备的所有网络连接,防止滋生其他接入设备的安全事故。 (3)分析网络,确定事故源:使用各种网络管理工具,迅速确定事故源,按相关程 序进行处理。 (4)事故源处理完成后,逐步恢复网络运行,监控事故源是否仍然存在。 (5)针对此次事故,进一步确定相关安全措施、总结经验,加强防范。 (6)从事故一发生到处理的整个过程,必须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以及教务处以及校 长汇报,听从安排,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校园网安 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5、事后迅速查清事件发生原因,查明责任人,并报领导小组根据责任情况进行处理。 八、其他 1、在应急行动中,学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 落实。 2、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并切 实落实各项组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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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有效预防 并科学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确保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正常 运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全校范围内自建自管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尤 其是校园网主干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涉及 学校并以网络媒体为主要载体进行传播的舆情事件及应急处置由党 委宣传部另文规定。 第三条按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科学处置”的工 作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 作。 第二章分类与分级 第四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依据发生过程、性质和特征的不 同,可分为以下四类: 1.网络攻击事件: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因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 造成学校门户网站或部门二级网站主页被恶意篡改,应用系统数据被 拷贝、篡改、删除等。 2.设备故障事件: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因网络设备和计算机软硬 件故障、人为误操作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 3.灾害性事件:因水灾、火灾、雷击、地震、非正常停电等外力 因素导致网络与信息系统损毁,造成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 4.信息破坏事件:指通过网络或其他技术手段,造成信息系统中 的信息被篡改、假冒、泄漏、窃取等而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 第五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依据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 围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级: I 级(特别重大):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校性大规模瘫痪, 对学校正常工作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且事态发展超出学校控制能力的 安全事件; II 级(重大):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造成全校性瘫痪,对学校正 常工作造成严重损害,事态发展超出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 室(以下简称信息办)和信息化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控制 能力,需学校各部门协同处置的安全事件; III 级(较大):学校某一区域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学校 正常工作造成一定损害,信息办和信息中心可自行处理的安全事件; IV 级(一般):某一局部网络或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损坏,对 学校某些工作有一定影响,但不危及学校整体工作的安全事件。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 校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决定 I 级和 II 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督 促检查安全事件处置情况及各有关单位在安全事件处置工作中履行 职责情况; (二)对全校各单位贯彻执行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准备情况 进行督促检查。 (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利用计算机网络泄密的违法行为; (四)牵头组织重大敏感时期、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的 信息安全事件的协调处置。 第五条信息办工作职责包括: (一)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相关制 度和应急预案; (二)根据校内发生的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程度提出相应级别预案 的启动,组织协调信息中心等单位落实应急预案,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三)负责及时收集、通报和上报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处置的有关 情况。 第六条信息中心工作职责包括: (一)负责校园基础网络系统安全,保证校园网络服务不中断; (二)负责计算机病毒疫情和大规模网络攻击事件的处置; (三)负责全校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处置的技术支持工作。 第七条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舆情监测工作,对于涉及师生政治思 想方面的预警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制订工作方 案,并妥善有效应对。 第八条党委安全工作部负责密切联系公安部门,配合信息办做好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 急处置工作,应对照本预案,建立本部门应急处置机制。 第四章预防措施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事件预警预报体系。各单位严格执行校 园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本文件要求对本部门所负责管 理的校园网络通信平台、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采取相应安全保障措 施。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信息网上发布审批制度。信息办与信息中心对 可能引发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信息,要认真收集、分析判断, 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及时防范处理并逐级报告。 第十二条信息中心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控和安全管理,做好相关 数据日志记录,同时做好数据中心的数据备份及登记工作,建立灾难 性数据恢复机制。 第十三条特殊时期,根据工作需要,由信息办和信息中心进行统 一部署和安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采取加强性 保护措施,对校园网络通信及信息系统进行不间断监控。 第五章处置流程 第十三条预案启动 发生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后,信息办、信息中心和突发安全 事件的信息系统建管部门应尽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关信息,鉴别事件 性质、确定事件来源、弄清事件范围、评估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害、 确认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等级,并参照下述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进行处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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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安全责任制度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篇 1 一、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其它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学校网络中心必须采取各种技术及行政手段保证网络安全和 信息安全。 三、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 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不得 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俗文化的信息。 四、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 备的活动。包括不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不许散布计算机病 毒,不许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等。 五、学校应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六、网络中心应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 法》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教育。 七、网络中心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用户进行审查。凡违反 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禁上网。 八、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 和有害信息。 九、网络中心和用户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 查。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个人,将对其进行警告,停止网络连接、上 报学校等处理。 十、安装正版杀毒软件、防火墙,按时更新杀毒软件、防火墙, 定期杀毒,防范非法用户入侵,防止计算机病毒入侵。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篇 2 为了加强领导,完善管理,建立严密的网络安全人员组织机制, 我校特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日常基本工作要求如下: 1、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 2、积极采取措施杜绝他人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 国家机密、违法犯罪等活动。 3、制定、落实计算机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讨和更新, 保证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可执行性强。 4、组织相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加强计算机法制 宣传活动。 5、设立专门人员对计算机网络、设备统一规划和管理,做到设 备不乱用、专职专人专责,落实各级责任人、工作任务清晰、责任到 位。 6、每天必须进行系统巡查,包括检查网站、论坛、留言板(BBS) 等栏目内容,落实信息先审后发制度,及时发现问题。 7、每次系统变更(新增、减少、更改配置等)应做好备案登记, 每周进行一次系统清点,对新变动的系统部分及时跟踪。 8、每周对操作系统、防病毒系统进行升级、打补丁。 9、加强密码设置和保护,设置复杂密码,经常修改密码。经常 进行数据备份。 10、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计算机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积极了解最 新的安全技术发展动态和规定。 11、发现网络异常、系统遭到恶意攻击和破坏、内容被删改、或 者出现不良、反动等信息迹象,不得马上修复系统资料和数据,应先 立即保护好现场,备份案件记录和历史数据,同时及时上报区教育网 络中心。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篇 3 1、具体负责校园网网络安全的管理,协调各部门实施校园网网 络安全的有关管理措施。 2、维护和管理学院网络版杀毒软件,监控网络病毒,并对用户 的网络版杀毒软件使用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校园网网络安全的管理,做好各服务器的防病毒和防篡 改工作,对服务器进行定期查毒、杀毒,及时下载并安装系统漏洞补 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黑客攻击和破坏。 4、对网络的系统及环境进行安全维护,随时监督网络情况,防 止黑客入侵、病毒侵害及网络安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管理。 5、网络安全人员要协助信息管理中心技术人员定期检查有关网 络和服务器系统的运行日志,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对全校校园网进行 网络安全检查。 6、对校园网上的信息进行管理,随时更新并查看 WWW、FTP 信息 内容,删除、屏蔽有害信息,为用户提供内容丰富健康的信息服务。 7、定期检查有关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的运行日志,定期和不定期 对校园网进行安全检查。 8、负责与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等有关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的联 系及有关材料的组织、汇总和上报工作。 9、网络安全员根据国家、地方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校 园网的工作需要,提出并组织制定和修订校园网的有关网络安全管理 的各项规定并监督实施。 10、网络安全员须积极配合公安等安全和保密的有关执法部门, 对网络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11、做好校园网及学校各计算机的安全涉密工作。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篇 4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及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坚决封堵互联网上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侵入;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网络信息安全部门检查; 四、按照备案要求,及时备案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变更信 息; 五、在本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小组,并报公安机关的网络 安全部门备案; 六、根据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的实际情况,在安全员、安全教育 和培训、机房管理、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巡视上报、用户登记、帐号 使用和操作权限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细则制度。 网络安全责任制度篇 5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8 KB 时间:2026-04-10 价格:¥2.00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自查报告【优秀 4 篇】 篇一:网络安全自查报告篇一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我 校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并 配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豫公通 xx 号文件精神,对我校计算机信息系 统开展以“反黑客、反破坏、扫黄打非、清理垃圾邮件”为主要内容的 安全大检查,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不断提高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防范能力,从而为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上网环境。 一、领导重视,责任分明,加强领导 为了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水平, 促进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我校建立了专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组织, 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网络管理员组成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领导 小组。负责制定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办法和规定,协调处 理全校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学校计算机信息系 统的建设、管理、应用等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的监督、事故的调 查和处罚。学校网络管理人员要在学校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 导下,负责校园网的安全保护工作和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模范遵守 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必要的防范技术措施,预防网络安全事故的 发生。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为了更好的安全管理网络,我校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重视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防患于未然。 2、遵守“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凡进入机房的人员除须遵守校规校纪外,还必须遵守机房的各项管 理规定,爱护机房内的所有财产,爱护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 不得随意使用,更不得损坏,如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 肃处理。 4、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明火。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用电线路、仪器设备性能及安全工作的有 关规定。 6、实验室使用的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查、检修。 7、杜绝黄色、迷信、反动软件,严禁登录黄色、迷信、反动网站,做 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 8、工作人员须随时监测机器和网络状况,确保计算机和网络安全运转。 9、机房开放结束时,工作人员必须要关妥门窗,认真检查并切断每一 台微机的电源和所有电器的电源,然后切断电源总开关。 (二)操作人员权限等级分配制度 1、校领导统一确定操作人员职能权限。 2、电教组成员负责管理、维修学校所有计算机,出现重大事故应及时 报上级领导。 3、教师用户帐号、密码由网络管理员发放,并统一管理。 4、学校计算机管理人员需定期维护计算机软件和数据,重要信息定期 进行检查和备份。 5、网络管理员负责校园用户计算机系统能够正常上网,为用户提供日 常网络维护服务和日常数据备份。 (三)账号安全保密制度 1、网络用户的账号、密码不得外传、外借。 2、非法用户使用合法用户的账号进入校园网的,追究该帐号拥有者的 安全责任。 (四)计算机病毒防治制度 1、学校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 4、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理。 5、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道获得 的无毒系统软件。 6、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上, 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7、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数,避 免电脑病毒侵袭。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 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学校负责对本校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教师自觉遵守和维护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 的网络安全知识。 3、校管理中心对信息源接入的骨干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之自 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杜绝 发布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息内 容。 (六)、事故和案件及时报告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填写好《安全日志》,在 12 小时内向上级报告。 2、接受并配合区电教中心和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 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 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3、发现有关计算机病毒、危害国家安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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