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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编号:BZH10.1-01 应急机构 应急岗位 组成人员 应急职责 应急指挥 部 总指挥 *** (1)全面负责指挥和协调本公司的应急行动,负责应急人 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协调横向和纵向应急力 量; (2)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评估事故危害程度和范 围,预测发展趋势,必要时,报请上级启动上一级预案; (3)组织召开应急工作会议,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问题,提 出应急工作要求; (4)根据上级指挥中心指令,完成相应的应急任务; (5)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及相关领导报告安全生产应急事 故,通报各有关部门。 副总指挥 ***、*** (1)根据总指挥的指令,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工作; (2)当总指挥不在岗位时,代行总指挥职责。 现场指挥 *** (1)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接受现场操作人员报 警并及时组织现场救援; (2)协调各救援组之间的抢险工作,向总指挥随时报告现 场救灾进展情况; (3)当总指挥和副总指挥不在岗位时,代行总指挥职责。 通讯联络 组 组长 *** 负责通报联络,传达总指挥的命令;通知外界支持单位前 来协助救灾; (1)负责掌握、提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通信联络方式,保 证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的畅通; (2)掌握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并及时传递; (3)负责对外联络事宜; (4)负责部门通信联络在紧急情况下的畅通。 成员 见附件 警戒疏散 组 组长 *** 其任务是负责公司区域内人员的疏散及人数统筹。 (1)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卫工作; (2)负责组织清点、疏散受灾人员,统计伤亡人数; (3)当事故发生时,负责转移出来的重要物资和企业重要 部位进行安全守卫。 (4)负责收集事故现场有关证据,必要时参与事故调查。 (5)根据领导指示及现场情况,及时向有关地方消防、医 成员 见附件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8 KB 时间:2025-08-05 价格:¥2.00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4-A 1 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该部门安全生 产负责人,各班组长是该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人,各级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做好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 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每个员工都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 4 工作内容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制定本公司各级人员及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4.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4.2.1 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领导干部、各部门、各类 人员并征求意见。 4.2.2 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本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4.2.3 本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 修订会。 4.2.4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的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4.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4.3.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各领导干部、各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学习。 4.3.3 每次培训应有学习记录。 4.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修订 4.4.1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4.4.2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2 4.4.3 经评审通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相互签字实施。 4.4.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订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进行。 4.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4.5.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4.5.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结果报厂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4混装炸药车安全检查表

混装炸药车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装药车证件 底盘应具有国家正规汽车生产厂家出具的定型产品证书;改装后 的专用车应具有产品定型证书或通过专项安全评价 2 制动性能 车辆的制动性能应符合 GB/T12676 的规定,应设低压警报装置, 制动灵敏,放气畅通 3 转向机性能 转向机应灵活可靠 4 发动机性能 发动机运转正常无异常响声,严禁产生超标的噪声和烟度 5 排烟装置 排烟管应设消声灭火装置 6 灭火装置 每台车设置 2 个手提式灭火器,内装灭火剂在有效期内 7 等电位连接和导 静电装置 底盘车架与货厢应等电位连接,车架上应安装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或接地链 8 系统马达、泵、 阀 转动灵活、方向正确、工作正常,无异常噪声 9 液压管路、 气路 及水路 液压管路、气路及水路不得有漏油、漏气、漏水现象,油箱、油 管、电线、气管等和排烟管,应保证一定的距离 10 电器控制系统及 显示仪表 控制可靠,仪表显示正常 11 取力装置 启动取力装置,要求灵活可靠 12 电气线路 货厢内不得设置照明灯光,不得敷设电气线路 13 料仓 选用耐腐蚀材料,能防止外表杂质和雨水进入,乳化基质、水、 水相、油相、敏化剂、固体物料料仓应无泄漏 14 定期检修 查车辆购买日期中修或大修资料(3 年中修,5 年大修,整机寿命 10 年) 15 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 GB13392 规定 16 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规范、内容齐全、完整,文实相符,能正确指 导生产。规程应规定异常情况下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的应急处理措 施 17 安全操作规程执 行情况 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安全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操作。抽 查关键岗位的规程执行情况 18 持证上岗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19 乳化器 运转平稳,无异常声响,传(转)动部位密封措施可靠。有定期检 修纪录 20 敏化系统 料箱不漏料,计量准确,敏化剂泵运转正常,混合器运转平稳、 无泄漏,传(转)动部位密封措施可靠 21 水相螺杆泵 运输平稳,无异常声响,不漏料 22 基质输送泵 螺杆泵:定子、转子材质符合耐高温、耐油、耐腐蚀、耐磨等要 求(查出厂合格证);轴密封完好无基质泄漏;旋转活塞泵(转 子泵):材质符合要求,转子与腔体的间隙符合设计要求(查出 厂合格证、说明书);轴密封完好无基质泄漏;输送泵应有防止 断料长时间空转的安全自动保护装置,并有定期检定和校验记 录。有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23 螺旋输送机 上料螺旋两端应有防止物料结垢的措施;运转平稳,槽体无破 损,叶片与槽壁无摩擦 24 混装车年检 按规定通过年检 25 其他 其他严重安全隐患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8 KB 时间:2025-08-20 价格:¥2.00

10666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全套资料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全套资料 目录 1、安全目标....................................................................................................................................................7 目录 1.......................................................................................................................................................9 1.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的发布文件......................................................................................................9 1.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9 1.3.安全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的发布文件..........................................................................................9 1.4.总体和年度安全目标......................................................................................................................9 1.5.年度安全目标实施计划..................................................................................................................9 1.6.安全目标考核表..............................................................................................................................9 1.7.安全目标考核记录..........................................................................................................................9 1.8.安全目标完成效果评估和调整的通知..........................................................................................9 1.9.安全目标完成效果评估和调整计划..............................................................................................9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27 目录 2.....................................................................................................................................................28 2.1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28 2.2 关于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的通知.....................................................................28 2.3 关于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的决定.....................................................................................................28 2.4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28 2.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管理制度.........................................28 2.6 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28 2.7 安全生产责任制.............................................................................................................................28 2.8 关于发布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28 2.9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表.................................................................................................28 2.10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记录表.......................................................................................................28 2.11 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宜性评审表...................................................................................................28 2.12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更新的通知.......................................................................................28 3、安全生产投入..........................................................................................................................................59 目录 3.....................................................................................................................................................60 3.1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60 3.2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60 3.3 安全生产费用台账.........................................................................................................................60 3.4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60 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67 目录 4.1.................................................................................................................................................69 4.1.1 关于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的通知............69 4.1.2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69 4.1.3 适用的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清单.............................................................................................69 4.1.4 法律法规培训记录表.................................................................................................................69 4.1.5 法律法规培训考核成绩汇总表.................................................................................................69 4.1.6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69 4.1.7 关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下发的通知.........................................69 4.1.8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69 4.1.9 关于安全规章制度汇编下发的通知.........................................................................................69 4.1.10 安全规章制度文件发放记录...................................................................................................69 4.1.11 安全规章制度培训记录表.......................................................................................................69 4.1.12 岗位操作规程汇编...................................................................................................................69 4.1.13 关于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通知.......................................................................................69 4.1.14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放记录...................................................................................................69 4.1.15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记录表...............................................................................................69 4.1.16 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和适用情况效果评估报告...........71 4.1.17 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记录...........................................................................71 4.1.18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71 4.1.19 关于建立“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71 4.1.20 安全记录档案...........................................................................................................................71 4.2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88 目录 4.2.................................................................................................................................................89 4.2.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89 4.2.2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89 4.2.3 安全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管理制度.............................................89 4.2.4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89 4.2.5 工伤保险与安全责任保险管理制度.........................................................................................89 4.2.6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89 4.2.7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89 4.2.8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89 4.2.9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89 4.2.10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89 4.2.11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89 4.2.1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89 4.2.13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89 4.2.1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89 4.2.15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89 4.2.16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89 4.2.17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89 4.2.18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89 4.2.19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0 4.2.20 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90 4.2.2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90 4.2.22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90 4.2.23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制度.......................................................................................................90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4 MB 时间:2025-08-27 价格:¥2.00

涵洞施工安全交底签证表

安全交底签证表 工程名称 杭瑞国家高速公路湖南省岳阳至常德公 路 交底编号 交底里程 K62+755 交底项目 涵洞施工安全技 术 一、一般要求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电焊工工作时必须佩戴眼镜。 2、基坑开挖时放坡不小于 1:1,若交底另有要求,严格按交底执行;若因现场 条件限制放坡不足时应设置足够牢固的支挡设施。开挖出的弃土离基坑边堆放 距离至少应大于 1m,且堆放高度不超过 2m。开挖完成后,应在基坑四周设置防 护栏杆及醒目标志牌,非施工人员不得靠近。 3、配电箱以及其它供电设备不得置于水中,电线接头要牢固,并且要绝缘, 输电线路必须设有漏电开关。 4、挖掘机及吊车工作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并且在其工作范围内不得站人。 5、砼运输车进出场必须打开转向灯,入场后倒车必须设设专人指挥。 6、吊车、挖掘机等机械工作之前必须进行机械安全检查。 7、施工作业平台必须规整平顺,杂物必须清除干净;现场卸料前,必须检查 卸料方向是否有人,以避免将人员砸伤。 8、夜间施工,注意照明安全、交通安全、超重安全、用电安全几项措施,夜 间施工有值班领导在场。 9、严禁疲劳施工、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每个工作面最少安排 2 组工作 组,每班工作组施工人员每天上岗不得超过 8 小时,以免造成意外事故。 二、焊接安全要点 1、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等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 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 在管道和建筑物金属构件上,接地电阻不大于 4Ω。 5、 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 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6、烛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 开被清的焊缝。 7、施焊现场 10m 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易爆 物。 8、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销好电闸箱,消除烟云料余热 后,方可离开。 三、施工用电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的胶皮线及其绝缘性能必须保持良好;凡是裸露带电部位的电 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危险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乱接电线,手持式用电设备应 该配置漏电保护器。 2、临时供电线路,应用瓷夹固定,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配置,动力线路不得使用裸线,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配电盘等,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露天设置的所有闸刀开 关,设在闸刀箱内加锁,闸刀箱设遮雨棚。 3、凡是裸露带电部位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危险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施 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应使用防爆灯。 四、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作业时必须正确 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 业区。 3、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应暂 停吊装作业;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应暂停吊装作业;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时应 暂停吊装作业;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4、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 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6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2.00

4.主要设备、设施检维修计划

xx 有限公司 关于下发 2020 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 为积极实施并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本公司 2017 年 度综合检维修计划下发到各部门,请各部门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1、2020 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              xx 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二日 2017 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设备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劳 动生产效率,对运行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以防机械故 障而影响生产,或机械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实际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及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经研究制定本年度检维修计划 一、检维修人员 本单位组建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安全办公室、生产部、维修部 负责人为成员的检维修小组,实施本公司检维修工作。维修部负责对 检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和检维修方案的编制及检维修工作;安 全办公室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生产部对生产设施的检维 修情况进行监督和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进行协调。 二、检维修要求 检修工、电工等检修人员在检修设备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必须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 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 (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 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 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5)电气设备的检维修要由有电工作业证的人员完成。 (6)在检维修过程中需要拆除安全设施的,在检维修完成后应立 即恢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2.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4.主要设备、设施检维修计划

xx 有限公司 关于下发 2020 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 为积极实施并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本公司 2017 年 度综合检维修计划下发到各部门,请各部门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1、2020 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              xx 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二日 2017 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设备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劳 动生产效率,对运行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以防机械故 障而影响生产,或机械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实际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及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经研究制定本年度检维修计划 一、检维修人员 本单位组建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安全办公室、生产部、维修部 负责人为成员的检维修小组,实施本公司检维修工作。维修部负责对 检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和检维修方案的编制及检维修工作;安 全办公室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生产部对生产设施的检维 修情况进行监督和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进行协调。 二、检维修要求 检修工、电工等检修人员在检修设备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必须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 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 (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 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 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5)电气设备的检维修要由有电工作业证的人员完成。 (6)在检维修过程中需要拆除安全设施的,在检维修完成后应立 即恢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5-10-13 价格:¥2.00

涵洞施工安全交底签证表

安全交底签证表 工程名称 杭瑞国家高速公路湖南省岳阳至常德公 路 交底编号 交底里程 K62+755 交底项目 涵洞施工安全技 术 一、一般要求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电焊工工作时必须佩戴眼镜。 2、基坑开挖时放坡不小于 1:1,若交底另有要求,严格按交底执行;若因现场 条件限制放坡不足时应设置足够牢固的支挡设施。开挖出的弃土离基坑边堆放 距离至少应大于 1m,且堆放高度不超过 2m。开挖完成后,应在基坑四周设置防 护栏杆及醒目标志牌,非施工人员不得靠近。 3、配电箱以及其它供电设备不得置于水中,电线接头要牢固,并且要绝缘, 输电线路必须设有漏电开关。 4、挖掘机及吊车工作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并且在其工作范围内不得站人。 5、砼运输车进出场必须打开转向灯,入场后倒车必须设设专人指挥。 6、吊车、挖掘机等机械工作之前必须进行机械安全检查。 7、施工作业平台必须规整平顺,杂物必须清除干净;现场卸料前,必须检查 卸料方向是否有人,以避免将人员砸伤。 8、夜间施工,注意照明安全、交通安全、超重安全、用电安全几项措施,夜 间施工有值班领导在场。 9、严禁疲劳施工、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每个工作面最少安排 2 组工作 组,每班工作组施工人员每天上岗不得超过 8 小时,以免造成意外事故。 二、焊接安全要点 1、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等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 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 在管道和建筑物金属构件上,接地电阻不大于 4Ω。 5、 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 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6、烛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 开被清的焊缝。 7、施焊现场 10m 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易爆 物。 8、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销好电闸箱,消除烟云料余热 后,方可离开。 三、施工用电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的胶皮线及其绝缘性能必须保持良好;凡是裸露带电部位的电 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危险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乱接电线,手持式用电设备应 该配置漏电保护器。 2、临时供电线路,应用瓷夹固定,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配置,动力线路不得使用裸线,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配电盘等,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露天设置的所有闸刀开 关,设在闸刀箱内加锁,闸刀箱设遮雨棚。 3、凡是裸露带电部位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危险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施 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应使用防爆灯。 四、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作业时必须正确 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 业区。 3、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应暂 停吊装作业;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应暂停吊装作业;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时应 暂停吊装作业;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4、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 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1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2-4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序号 日 期 职业病防治计划内容 实施情况 实施负责人 备注 编制:  审核(签字):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2017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序号 日 期 职业病防治计划内容 实施情况 实施负责人 备注 1 2017.9.4 职业病危害告知 (1)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与劳动者签 订《职业健康监护岗位从业人员告知书》,明 确告知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体检安排情 况、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以及岗前、岗中培 训内容,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将 进行补充告知。 (2)生产现场设置了职业危害因素警示告知 牌,告知牌上包括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员工生产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健康 的影响和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3)对职业病防治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宣传和培训教育。 (4)对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的作业人员,将 检查结果进行书面告知。 2 2017.9.4 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 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知 识、设备及岗位卫生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 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等职业卫生方面的知识 培训,有书面培训记录。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已 参加安监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管理知识 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 2017.9.4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 健康体检。 已组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到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 质)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因素与该企业 作业人员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相符。 4 2017.9.4 职业健康监护资料档案收集整理 已建立职业健康监护资料档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 KB 时间:2025-11-16 价格:¥2.00

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安全用电管理协议(4页)

安全用电管理协议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建筑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等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 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确保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总包单位:XX 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XX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 JGJ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评分 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的用电、生活用电、办公用电的安全管理和 监督检查。 2. 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对施 工现场用电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并负责安装管理,甲方负责提 供用电出线口,供电至一级配电箱,一级箱出线口以上部分由甲 方管理,以下部分由乙方负责管理。 3. 对施工现场所用的电器设备、电缆、电料厂家资质要严格 审查,出厂产品合格证严格把关。不用无证产品,确保电器质量。 4. 对施工现场配电装置、线路每天进行巡视检查、漏电开关 每天进行检查。高大设备的防雷接地每月遥测一次,重复接地每 月遥测两次。 5. 甲方要求乙方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本着以人 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使员工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和 自我保护意识。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 乙方使用不规范的地方,乙方应及时整改,如发现没有按照要求 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 全、防止触电和用电施工中自带设备,安装使用必须达到、一机、 一闸、一漏、一箱,漏电开关动作灵敏可靠,三项设备必须使用 四芯电缆,有可靠接零保护。单相设备使用三芯线有可靠地接零、 接地保护。 2. 电焊机必须有专用配电箱,箱内必须安装一次漏电保护器 和二次侧防触电保护器,一次线不超过 5 米,有可靠地接地保护。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等劳动防护 用品。电焊机二次线不超过 30 米,双线到位,二次线采用橡套 绝缘多股软铜线,并且无接头、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一、 二次侧防护罩齐全,作业前应检查设备一切正常后再进行操作, 作业完成后要拉闸断电。 3.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停用的设备必 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 操作人员要求专业培训后方可操作电器设备,使用设备前 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设 备和保护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5. 凡直接从事带电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穿好绝缘鞋、戴绝缘 手套,防止发生触电事故。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 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 6. 工具自带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接长,当电源与作业场所距 离较远时,应采用移动电闸箱解决,工具原有的插头不得随意拆 除或改换,当原有插头损坏后,严禁用线头直接插入插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4 KB 时间:2025-11-26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19年)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19 年) 1 总则 1.1 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险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1.3 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 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 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 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 基本要求 2.1 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 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 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 (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 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4 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 HAZOP 分析。 2.5 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3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3.1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 3.1.1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 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3.1.2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 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复产复工前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 (1)日常排查是指基层单位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 单位(厂)管理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 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排查是指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化 工过程安全管理各要素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的全面检查; (3)专业性排查是指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专业对生产 各系统进行的检查; (4)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静电、 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 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 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是指在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 否存在异常状况和事故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 排、安全保卫、应急、消防等方面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班、 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事故类比排查是指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7)复产复工前排查是指节假日、设备大检修、生产原因等停产较长时间,在重新恢 复生产前,需要进行人员培训,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进行综合性隐患排查; (8)外聘专家排查是指聘请外部专家对企业进行的安全检查。 3.2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频次 3.2.1 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2 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 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1 小时; (2)基层车间(装置)直接管理人员(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 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班组安全活动,至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基层单位 (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4)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5)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排查和专业排查, 两者可结合进行;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2.9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年)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 年) (2017 年 10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 发〔2017〕87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 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 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 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 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 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 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 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 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 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 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 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 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 防宣传工作。大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 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 (四)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 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 报告,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予 以整改。 (五)依法建立公安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属性,采取招 聘、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营房,配齐装备;按规定落实其工资、保 险和相关福利待遇。 (六)组织领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 演练;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反应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保 障,根据需要调集灭火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和特殊装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二)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正 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正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将消防安全的总体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严格审核。 (四)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第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二)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预留消防队站、训练设施等建设用地。加强 消防水源建设,按照规定建设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制定市政消防水源管理办法,明确建设、 管理维护部门和单位。 (三)在本级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保障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 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四)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在社会福利机构、幼 儿园、托儿所、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推广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7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2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2

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2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施工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做一次坠落试验,对防坠安全器 进行调整,切实保证坠落制动距离不超过 1.2m,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 全器进行复位。防坠安全器的调整、检修或鉴定均应由生产厂家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坠落试验时应由专业 人员进行操作。 三、作业前应重点作好例行保养并检查。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一)启动前依次检查:接零接地线、电缆线、电缆线导向架、缓冲弹簧应完好无损;机件无漏电,安全 装置、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二)施工升降机标准节、吊笼(梯笼)整体等结构表面应无变形、锈蚀;标准节连接螺栓无松动及缺少 螺栓情况。 (三)驱动传动部分工作应平稳无异声,齿轮箱无漏油现象。 (四)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脱)焊现象,钢丝绳固定和润滑良好,运行范围 内无障碍,装配准确,附墙牢固并符合设计要求。卸料台(通道口)平整,安全门齐全,两侧边防护严密良好。 (五)各部位钢丝绳无断丝、磨损超标现象,夹具、索具紧固齐全符合要求。 (六)齿轮、齿条、导轨、导向滚轮及各润滑点保持润滑良好。 (七)安全防坠器的使用必须在有效期内,超过标定上日期要及时鉴定或更换(无标定应有记录备案)。施 工升降机制动器调节松紧要适度,过松吊笼载重停车时会产生滑移,过紧会加快制动片磨损。 (八)施工升降机上下运行行程内无障碍物,超高限位灵敏可靠。吊笼四周围护的钢丝网上,不准用板围 起来挡风,特别在冬天。采用板挡风,会增加吊笼(梯笼)摇晃,对施工升降机不利。 四、控制器(开关)手柄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机件无漏电现象;电器仪表有效, 指示准确;然后空车升降试运行,试验各限位装置、吊笼门、围护门等处电气联锁限位良好可靠;测定传动机 构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并满足规定要求。确认无误、无损、无异常后再运行作业。 五、作业中操作技术安全注意事项: (一)合上地面电源单独的电源开关,关闭底围笼及吊笼门,合上吊笼内的三相开关,然后按欲去方向的 按钮,施工升降机起动(操纵杆式应把操纵杆推向欲去的方向位置并保持在这一位置上)。按钮式开关按“零” 号位施工升降机停车(操纵杆式手一松自动停车),在顶部和底部施工升降机停靠站时不准由限位开关碰限位板 来自动停车。 (二)对于变速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三)施工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开,严禁自上而下。当吊笼升离地面 1~2m 时,要 停车试验制动器性能。如发生不正常,及时修复正常可靠后方准使用。 (四)吊笼内乘人、装物时,载荷要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乘人,不载物时,额定载重每吨 不得超过 12 人;吊笼顶上不得载人或货物(安装拆卸除外)。 (五)施工升降机应装有灵敏可靠的通信装置,与指挥联系密切,根据信号操作。开机前必须响铃鸣声示警, 在施工升降机停在高处或在地面未切断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严禁无证开机。 (六)施工升降机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 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检修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准擅自检修。如暂时维修不好,在乘人时应设法将人先送出吊笼(通过吊笼顶部 天窗出入口进入脚手架或楼层内)。 (七)施工升降机运行中不准开启吊笼门,乘人不应倚靠吊笼门。 (八)施工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六、遇有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拉闸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施工升降机的电气线路和各种安全装置及架体连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维修加固,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七、上班人多的时间,地面应有专人维持秩序。 八、对于变速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九、作业后,将吊笼(梯笼)降到底层,各操纵器(开关)转到零位,依次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闭锁 吊笼和围护门,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十、填写好台班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十一、严格执行施工升降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年)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 年) (2012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3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 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 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和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 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享有所有权或者运行管理权的单位(以下简称管道单位)应 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关危险化学 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实施,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检查。 第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依法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 对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接受举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规划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并按照 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科学规划。 第七条 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 的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工程处理措施,确保不受地质灾害影响。 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 港口、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建设 第九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一条 承担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 质。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经过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参加危险化学品管道焊接、防腐、无损检测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当对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 监督,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负责。管道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规定对管道的焊缝和防腐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设计要求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和 气密性试验。 对敷设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采取增加管道压 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生产(使用)前,管道单位应当对有关保护措施进行安全 检查,科学制定安全投入生产(使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压半年后一直未投入生产(使用)的,管道单位应当在其 投入生产(使用)前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对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 学品管道,应当相应缩短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的时间间隔。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运行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发现标志毁损的,管道单位应当及时予 以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六条 管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 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管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自身排除确有 困难的外部事故隐患,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管道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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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2020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2020)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一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12-04 2004-03-14 2018-3-11/2018-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 2017-11-04 2017-11-05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 2011-06-30 2011-09-01 2018-8-31/2019-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10-28 2009-05-01 2019-04-23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6 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08-29 2009-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2017-06-27 2018-01-01 2018-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7 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 2007-12-29 2008-05-01 2011-4-22/2011-5-1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47 号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12-29 2008-05-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0 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 2016-07-02 2016-07-02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06-29 2008-01-01 2012-12-28/2013-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2016-11-07 2016-11-07 即将发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8 号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3-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11-24 2004-07-01 2019-04-23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 号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7-04-28 2004-08-28 2018-10-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0 号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07-02 2016-09-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08-31 2014-12-01 即将修订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70 号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04-03 2001-10-27 2009-08-27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57 号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08-29 2016-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1 号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00-07-08 2000-07-08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3 号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17-11-04 2017-11-05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08-30 2000-01-11 2017-12-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03-15 1999-10-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6 号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11-01 1998-03-01 2011-04-22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91 号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03-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 2014-4-24 2015-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9 号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017-11-04 2018-01-01 2017-11-4/2018-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8 号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04-12 1987-01-01 2009-08-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7 号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订) 2017-3-1 2017-3-1 2017-12-27/2017-12- 28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6 号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7-5 1995-1-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8 号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3-06-29 2014-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12-10-26 201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5 号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05-08-28 2005-12-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0 号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07-02 2016-07-02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015-04-24 2015-04-24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0 号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02-19 2012-07-01 2012-2-29/2012-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4 号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08-30 2007-11-10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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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安全用电管理协议(4页)

安全用电管理协议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建筑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等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 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确保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总包单位:XX 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XX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 JGJ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评分 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的用电、生活用电、办公用电的安全管理和 监督检查。 2. 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对施 工现场用电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并负责安装管理,甲方负责提 供用电出线口,供电至一级配电箱,一级箱出线口以上部分由甲 方管理,以下部分由乙方负责管理。 3. 对施工现场所用的电器设备、电缆、电料厂家资质要严格 审查,出厂产品合格证严格把关。不用无证产品,确保电器质量。 4. 对施工现场配电装置、线路每天进行巡视检查、漏电开关 每天进行检查。高大设备的防雷接地每月遥测一次,重复接地每 月遥测两次。 5. 甲方要求乙方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本着以人 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使员工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和 自我保护意识。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 乙方使用不规范的地方,乙方应及时整改,如发现没有按照要求 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 全、防止触电和用电施工中自带设备,安装使用必须达到、一机、 一闸、一漏、一箱,漏电开关动作灵敏可靠,三项设备必须使用 四芯电缆,有可靠接零保护。单相设备使用三芯线有可靠地接零、 接地保护。 2. 电焊机必须有专用配电箱,箱内必须安装一次漏电保护器 和二次侧防触电保护器,一次线不超过 5 米,有可靠地接地保护。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等劳动防护 用品。电焊机二次线不超过 30 米,双线到位,二次线采用橡套 绝缘多股软铜线,并且无接头、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一、 二次侧防护罩齐全,作业前应检查设备一切正常后再进行操作, 作业完成后要拉闸断电。 3.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停用的设备必 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 操作人员要求专业培训后方可操作电器设备,使用设备前 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设 备和保护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5. 凡直接从事带电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穿好绝缘鞋、戴绝缘 手套,防止发生触电事故。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 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 6. 工具自带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接长,当电源与作业场所距 离较远时,应采用移动电闸箱解决,工具原有的插头不得随意拆 除或改换,当原有插头损坏后,严禁用线头直接插入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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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 年) (2016 年 12 月 12 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2 号)公布)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 过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全国性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和国家 级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旨在引导加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投入,加快排除安全隐患,解决历史 遗留问题,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形成安全生产保障长效机制,促使安全生产形势稳 定向好。 第四条专项资金暂定三年,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时组织政策评估, 适时调整完善或取消专项资金政策。 第五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已安排事项,专项资金不 再重复安排。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 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安全监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等加强绩效管理。 第七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 (一)全国性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加快推进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领域 重大隐患整治等。 (二)全国安全生产“一张图”建设。建设包括在线监测、预警、调度和监管执法等在内 的国家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在全国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三)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包括跨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应急演练能力建设、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及已建成基地和设施运行维护等。 (四)其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 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 署,适时调整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领域。 第八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总体方案和目标任务,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及煤矿 安全监察机构根据目标任务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中央企业(如涉及)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 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具体事宜由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工作通知明确。 第九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确定总体方案和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提出专项资金 分配建议,财政部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和年度预算规模等下达专项资金。 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支出,主要通过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支持,并应当符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其他事项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地方。 第十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以下方式进行测算: 某地区分配数额=∑【某项任务本年度专项资金补助规模×补助比例×(本年度该地区该 项任务量/本年度相同补助比例地区该项任务总量)】 某项任务年度专项资金补助规模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轻重缓急、前期工作 基础、工作进展总体情况等提出建议,适时调整。鼓励对具备实施条件、进展较快的事项集 中支持,加快收尾。 补助比例主要考虑区域和行业差异等因素,一般分为四档:第一档比例为 10%-15%, 第二档为 15%-25%,第三档为 25%-30%,第四档为 30%-40%,四档比例之和为 100%。 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收到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后,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按要 求将专项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并按照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分类明确专项资金补助 对象。具体项目由地方相关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予以监督。 采用事后补助方式安排的专项资金应当用于同类任务支出。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 价结果应用。 第十四条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加强预算监管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督促整改。各级财政、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分配、项目资金审核等工作 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 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 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及时将 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 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80号)同时废止。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1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1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1

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1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安全 人员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 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 4/1000。塔机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 关规定执行。 八、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并 应设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 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 进行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V, 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 机。 十四、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司机应拒绝执行。 十五、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 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十六、塔机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 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十七、塔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 禁用塔机载运人员。 十八、塔机必须按规定的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 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 但不得超过限载的 10%。 十九、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 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二十、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 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一、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 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 角不得小于 30°。 二十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机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 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十三、在起吊载荷达到塔机额定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进 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二十四、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 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二十五、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 2 倍率时 1000mm,4 倍率时为 700mm;下回 转式 2 倍率时为 800mm。4 倍率时为 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二十六、作业中,司机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机应停放在轨道 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 臂底端 2~3m 处。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年)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 年) (2011 年 10 月 1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通 知(安监总政法〔2011〕158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 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安全监管监察 部门负责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或者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 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 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理相应行政许可手续,合法从事生产 经营建设活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 性标准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 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公民个人对自已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制订并实施年度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依照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程序和要求,对发现和被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人 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诬告或者陷害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不得 泄露举报人身份或者将举报材料、举报人情况透露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对举报有功人 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八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 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但举报人的 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 位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并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 第九条对已经受理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实名举报的,立即组织核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为举报内容不清的,可以请 举报人补充情况; (二)对匿名举报的,根据举报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核查。有具体的单位、安全生产 非法违法事实、联系方式等线索的,立即组织核实; (三)举报事项经核查属查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举报事项经核查不属实的,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并依法保护被举 报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核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 有关部门共同核查。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举报的处理情况,应当在办结的同时书面答复实名举报人,但举报 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第十条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一般、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 上人民政府安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对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有关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承担督办事项。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单位网站上公开督 办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加强对督办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掌握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事故查处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应当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办,并对安全 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 施: (一)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 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 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4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37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37

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7 一、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 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二、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三、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四、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 用牵引杆连接。 五、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 (二)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 (三)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 (四)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 (五)脚制动刹车工作应可靠有效,两踏板的行程应相同; (六)制动闭锁装置、变速操纵闭锁装置、铲刀操纵闭锁装置工作应可靠。 六、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严禁拖、顶启动。 七、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液压系统应工作有效;当运转正常、水温达到 55℃、机油温度达到 45℃ 时,方可全载荷作业。 八、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九、采用主离合器传动的推土机接合应平稳,起步不得过猛,不得使离合器处于半接合状态下运转;液力 传动的推土机,应先解除变速杆的锁紧状态,踏下减速器踏板,变速杆应在一定档位,然后缓慢释放减速踏板。 十、在块石路面行驶时,应将履带张紧。当需要原地旋转或急转弯时,应采用低速档进行。当行走机构夹 入块石时,应采用正、反向往复行驶使块石排除。 十一、在浅水地带行驶或作业时,应查明水深,冷却风扇叶不得接触水面。下水前和出水后,均应对行走 装置加注润滑脂。 十二、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档。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空档滑行。横向行驶的坡 度不得超过 10°。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十三、在上坡途中,当内燃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放下铲刀,并锁住制动踏板。在分离主离合器后,方可重 新启动内燃机。 十四、下坡时,当推土机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转向动作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 此时不得使用制动器。 十五、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十六、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 2m。 十七、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载,不得作有损于铲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装置的动作,各项操作应缓 慢平稳。无液力变矩器装置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十八、推树时,树干不得倒向推土机及高空架设物。推屋墙或围墙时,其高度不宜超过 2.5m。严禁推带有 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十九、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 8.0m;左右距离应大于 1.5m。在狭窄道路上行 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二十、推土机顶推铲运机作助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入助铲位置进行顶推中,应与铲运机保持同一直线行驶; (二)铲刀的提升高度应适当,不得触及铲斗的轮胎; (三)助铲时应均匀用力,不得猛推猛撞,应防止将铲斗后轮胎顶离地面或使铲斗吃土过深; (四)铲斗满载提升时,应减少推力,待铲斗提离地面后即减速脱离接触; (五)后退时,应先看清后方情况,当需绕过正后方驶来的铲运机倒向助铲位置时,宜从来车的左侧绕行。 二十一、推土机转移行驶时,铲刀距地面宜为 400mm,不得用高速档行驶和进行急转弯。不得长距离倒退行 驶。 二十二、作业完毕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铲刀,有松土器的,应将松土器爪落下。在 坡道上停机时,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档,接合主离合器,锁住制动踏板,并将履带或轮胎楔住。 二十三、停机时,应先降低内燃机转速,变速杆放在空档,锁紧液力传动的变速杆,分开主离合器,踏下 制动踏板并锁紧,待水温降到 75℃以下,油温度降到 90℃以下时,方可熄火。 二十四、推土机长途转移工地时,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途行走转移时,距离不宜超过 10km,并在行走 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润滑行走装置。 二十五、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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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9.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GDAQ3209

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9 一、工程概况 (一)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工程概况。如:建(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层数、层高、总高度、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竣工时间、使用年限和工程的完好程度等。 (二)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周围环境。如:所处地段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联系或距离、是否有必 须保护的古建筑文物和重要的市政设施等。 (三)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地下基础类型,地下有无重要的市政管、沟、电缆等。 (四)拆除工程的合同工期或其他要求。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工作 1.被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2.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3.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危房情况等,并附简图。 4.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二)现场准备 1.清理被拆除建筑物范围内的物资、设备,不能搬迁的须妥善加以防护。 2.疏通运输道路,接通施工临时用水、电源。 3.切断被拆建筑物的水、电、煤气管道等。 4.检查周围建筑物,尤其是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5.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设置警戒标志。 (三)机械设备材料的准备 拆除工程所需的机械工具、起重运输机械和爆破拆除所需的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险品临时库房。 分别列出《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表》、《主要材料需用表》。 (四)劳动力准备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绘制组织机构图,组织劳动力。 三、安全技术规定 (一)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三)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建筑物的支 线切断或迁移。 (四)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五)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六)拆除建筑物,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几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 部分的倒塌。 (七)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八)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进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 横梁,要等待它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九)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的 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远离至建筑物高度 2 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围内若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十)被拆建筑物的楼板平台上不允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十一)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拆除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构件,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配合 并及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拆卸下来的各种构件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位置。 (十二)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 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十三)采用控制爆破方法进行拆除工程应按下列要求做: 严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中关于拆除爆破的规定,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按规定报相关 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建筑物,应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当采用分段起 爆时,应采用毫秒雷管起爆。 须用微量炸药的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制飞石,仍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如对较矮建 筑物采取适当覆盖,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置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 爆破时,对原有蒸汽锅炉和空压机房等高压设备,应将其压力降到 1~2 个标准大气压。爆破各道工序要认 真细致地操作、检查与处理,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爆破要有临时指挥机构,便于分别负责爆破施工与起 爆有关安全工作。 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 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四、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的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附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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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18年)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18 年) (2018 年 4 月 8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 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等法律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地 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 导干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 政领导干部,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 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综合运用巡 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有效 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 “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 全面”战略布局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四条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 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 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 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重大问题;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 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的重要内容; (六)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 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 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 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在政府 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四)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 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五)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六)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 设。 第七条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 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 全生产工作,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 产工作,其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 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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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 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 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 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 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 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 理体制。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 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六条 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 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第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 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 府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 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 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 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 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八条 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 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派 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 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 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 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九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其 办事机构及具体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 第十一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 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 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十二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 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 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 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 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 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 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同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 出专项工作报告。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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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文件集合-内燃机维修中的技术误区(DOC 4)

内燃机维修中的技术误区 内燃机维修中存在着一些技术误区。这些技术误区是在内燃机制造水平低、修理 工艺落后、检测手段缺乏的年代逐渐形成的。虽然内燃机的设计制造水平不断提 高、不解体检测诊断技术日臻成熟、维修工艺不断更新,可是内燃机维修的一些 技术误区却仍然存在,严重影响工程机械的维修质量。摒齐旧观念、旧习惯,推 广普及新技术、新工艺,是工程机械维修行业的当务之急。   (1)对内燃机加机油时宁多勿少   误认为:加少了容易燃轴承,加多点关系不太大。其实,机油加多了对内燃 机照样会造成危害,尤其是对斜置式和 V 型内燃机。主要是:增加曲轴、连杆 的转动阻力,同时使飞溅到缸壁上的机油憎多,导致燃烧室积炭增加。因此,机 油加多了,会降低内燃机功率,增加磨损,还会引起排放超标。   (2)内燃机气门间隙调大,可防止烧蚀,其动力性能好 误认为:内燃机气门间隙大,则进、排气充分,还可以防止气门烧蚀。实际上恰 好相反, 气门间隙调大,工作时气门行程减小、开度不够,使进气量不足或排气不畅,这 样反而降低了内燃机的功率,同时使磨损加剧。   (3)内燃机滑动轴承的轴瓦必须刮削   误认为:内燃机的曲轴主轴承、连杆轴承换新时轴瓦必须刮削,只有刮削才 能保证有理想的接触面积。实际上,现代内燃机曲轴主轴承和连杆轴承上轴瓦的 耐磨合金涂层均很薄,决不允许刮削,只能按相应的尺寸选配;如果没有合适尺 寸的曲轴轴承,必要是可采用基孔制的方法磨削曲轴,以求得合适的配合间隙。   (4)内燃机轴瓦磨损后,可在瓦背上加垫   实际上,在瓦背上加垫后将破坏其与曲轴的原有间隙,使得接触面积和配合 紧密度没有保障,当内燃机工作时就会导致轴瓦松动、破坏轴与瓦之间的油膜, 使其导热和润滑的性能下降,并且会产生边界摩擦,甚至造成因轴瓦烧熔而咬死 在曲轴上。   (5)内燃机水温怕高不怕低   当内燃机因水温高而工作不正常时,会去反复查找原因,而当其水温低时, 则误认为是正常的。其实,内燃机水温偏低同样危害很大,会使混合气燃烧不充 分,功率降低,油耗增加,并造成润滑不良,还会引起废气排放严重超标。   (6)内燃机在低负荷、低转速下工作,使用寿命长   误认为:采用低速挡、小油门,在低转速下工作,内燃机的使用寿命会长。 实则相反,在这种工况下工作,不仅使用寿命会降低,还会经常出现内燃机过热 和涡轮增压器损坏的现象。因为:   ①内燃机转速低时,冷却风扇的风量不足,气缸的散热强度降低,结果导致 机器过热。   ②内燃机在低速、小负荷的状态下工作,致使涡轮增压器的转速低,造成进 气量不足,使内燃机燃烧滞后而过热。   ③涡轮增压器的转轴与轴套的配合间隙很小,其转速又高达每分钟数万转, 若机器长时间怠速运转,将使增压器轴承因冷却不足及润滑不良而加速磨损,甚 至出现烧蚀、卡死等故障。所以,内燃机应在额定载荷、转速的状态下运转,若 在怠速状态下作业,每次不允许超过 5min。   (7)安装内燃机气缸垫时,卷边一律朝向汽缸体   实际上,气缸衬垫的安装应有方向性。由于金属石棉垫缸孔处卷边的一面高 出了一层金 属,对与它接触的平面会造成单面压痕变形,因此卷边的一面应朝向易修整的接 触面或硬平面。对于缸体、缸盖同为铸铁者,卷边面应朝向气缸盖;对于缸体为 铸铁、缸盖为铝合金者,卷边面应朝向气缸体。缸盖螺栓应按规定的顺序和力矩 拧紧。只有这样,才能防止或减少气缸盖翘曲变形和气缸垫被冲坏的故障。   (8)内燃机曲轴胶带越紧越好   实际上,曲轴胶带应保持一定的松紧度,如果胶带过紧,不仅会造成传动阻 力增加,还会引起水泵轴、风扇轴和交流发电机轴的变形甚至损坏。   (9)调整内燃机喷油器时,压力偏高一些好   实际上,当将喷油器调压弹簧的预紧力调大至超过规定值时,柴油的喷雾状 况虽更好,但喷油器会突然打开针阀,使喷入燃烧室的柴油急剧燃烧,导致缸压 骤增而使机器发出敲击声。结果是:内燃机工作粗暴,油耗增加,甚至过早地损 坏,影响使用寿命。   (10)各种型号的干式空气滤芯,其性能基本相似   误认为:用于内燃机的高效滤芯和普通滤芯的性能基本相似,实际上大不相 同。高效滤芯为:纤维长、细密、成网眼状,且光滑不起毛;孔隙度小、韧性大、 强度高且透气度适中;遇水后虽发软但晾干后不变形,可继续使用;寿命长,价 格偏高。普通滤芯的情况与高效滤芯的刚好相反。由于工程机械作业环境的灰尘 大,因此内燃机应选用高效滤芯。   (11)原机中干、湿型的空气滤清器在使用中不能互换   实际工作时采用干式还是湿式滤清器,应视施工环境的实际情况而定。在气 候潮湿、空气清洁的地区,应使用干式空气滤清器;而在气候干燥、空气混浊的 干燥地区,应使用湿式空气滤清器。不管使用哪种型式的都要勤清理、常维护、 多保养。   (12)冬季使用防冻液,夏季时改用水,经济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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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独特的“低成本”管理理念(doc 4)

丰田独特的“低成本”管理理念 借鉴任何一种管理理念,都首先应正确理解酝酿它的文化土 壤,进而才能真正准确把握其精髓。   浪费,而非规模   在激烈的竞争中,控制成本一直是人们乐此不疲的话 题,并由此诞生了很多管理概念及工具。而在实践中,丰田 汽车也正是以它的高质量、低成本、低油耗享誉世界。   但是如何理解“低成本”,恐怕我们的认识和丰田理念 就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了。   与福特推崇“规模经济效应”完全不同,丰田生产方式 倡导的是:以“彻底杜绝浪费的思想为基础,追求制造汽车 的合理性而产生的生产方式”。由此,可以看到丰田生产方 式核心理念的关键词是“彻底杜绝浪费”与“合理性生产”。   相比生产的规模效应,丰田更看重从生产者到供应商以 及物流配送、零售商,大家都来合理地调整自己,按照下游 对产品的需求时间、数量、结构,以及其他的要求组织好均 衡生产、供应和流通。在丰田看来,单位成本低只是在生产 领域,但对整个供应链来说,这之后所付出的成本可能要远 远高于规模经济所节约的成本。   那么众多环节的“精益”性究竟如何操作呢?“彻底杜 绝浪费”就是关键!   究竟什么是浪费呢?   事实上,丰田所说的浪费比我们通常讲的浪费概念,要 广泛得多,也深刻得多。它实际有两层意思:第一,一切不 为顾客创造价值的活动,都是浪费,那些不增加价值的活动 都要消除;第二,即使是创造价值的活动,所消耗的资源如 果超过了“绝对最少”的界限,也是浪费。   悟解,而非误解 曾几何时,“低成本”、“价廉物美”是我们心目中的日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5 KB 时间:2026-04-24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