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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共132个岗位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一、安全生产总则 ....................................................................................................................................... 7 二、金属切削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10 金属切削安全通则 ........................................................................................................................... 10 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 11 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 13 镗工安全操作规程 ........................................................................................................................... 14 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 14 刨工安全操作规程 ........................................................................................................................... 15 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 15 锯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 16 数控机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 17 齿轮工安全操作规程 ....................................................................................................................... 18 线切割机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 19 三、铸造、锻造、冲剪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 20 (一)锻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20 锻造安全通则 ................................................................................................................................... 20 自由锻锻工安全操作规程 ............................................................................................................... 22 锻造操作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 23 (二)冲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24 冲压安全通则 ................................................................................................................................... 24 油压机冲压工安全操作规程 ........................................................................................................... 25 剪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 26 折边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26 切边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27 压延工安全操作规程 ....................................................................................................................... 27 搓丝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28 滚丝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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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复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员工的操作规程,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挤复工序。 3 定义 无 4 挤复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4.1 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按规定更换工作鞋、工作服并及时洗手消毒,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4.2 上班时提前 10—30 分钟到岗,在机长的统一安排下与前一班做好工作交接。机长确认本班生产任务,并将生 产指令单和工艺单派发给本班操作工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领料),确保生产流畅、工艺稳定。 4.3 本班操作工在接到机长派发的指令后仔细阅读工艺单,了解将要生产的产品和技术要求。根据订单要求,开 出领料单并交由机长确认签字后,通知仓库将所需材料(涂布好的 AL、CPP 及辅料)送至物料间缓冲区。接到 物料后操作工必须按照领料单再次确认物料的型号、规格、厂家和数量。 4.4 在机长的安排下及时对设备导辊、压辊、烘箱及加热棒等部位进行彻底清洁,特别是橡胶辊必须用酒精抹布 仔细清洁,确保没有灰尘和异物。 4.5 装料前操作工务必仔细检测铝箔涂布面和非涂布面是否正确,CPP 挤复面及厚度是否正确,要求 CPP 上机 前每卷测试厚度并做好记录(见《放卷材料信息登记表》)。 4.6 如遇冷开机,机长确保烘箱温度达到工艺要求才能开始复合,复合过程中注意调整压辊压力、收放卷及牵引 辊的张力确保膜走机平稳、收卷无皱折,同时注意静电棒的位置及功率是否符合工艺要求,确保产品复合强度。 正常开机时必须有一名操作工在收卷处仔细查看收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7 对挤复好的膜卷下机前务必要仔细检查铝箔两面是否有气泡、晶点、打皱、拉丝、橘皮及毛刺现象等异常情况, 同时仔细对比正面、反面表面颜色是否一致。确保两面整门幅均完全正常才可视为合格并下机。发现异常应及时 处理并通知机长对产品进行隔离或控制流转。 4.8 收卷好的铝箔下机后必须悬空存放,防止铝箔产生压痕和皱折,同时按要求编制好卷号记录在流转证上。具 体卷号编制原则见《标识使用管理和可追溯性程序》。每卷取合格样品并做好标识以便品控技术部检测。 4.9 开机过程中仔细观察烘箱是否有产生烟雾情况,如产生烟雾应立即停机并立即隔离当卷产品,同时联系设备 部门及时处理。。 4.10 掌握消防知识,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处理。 4.11 生产过程中注意自我保护,做到安全生产。清洁烘箱时,必须停机后开启烘箱,并及时将烘箱支柱支起并扣 好支架护铁,同时确保二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入烘箱进行清洁,擦拭导辊需用酒精或乙酸乙酯擦拭,清洁 完毕后必须等导棍表面完全干燥后才能开机,防止出现火情。 4.12 做好设备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设备部。 4.13 机长每天及时填写好生产报表和交接班记录。生产时停机清扫设备也须在生产报表上记录时间和内容。 4.14 生产现场随时保持整洁。 4.15 准确填写流转证,特别是卷号的编制务必准确,机长下班前须在交接本上告知下班次本班卷号已经编制的情 况,以便下班次按顺序依次编号。 4.16 生产过程中必须按工艺要求控制车速,严谨随意调整车速或改变其他工艺参数。 4.17 每次停机后开机、每班生产前需等每个烘道温度达到工艺要求后才可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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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布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员工的操作规程,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涂布工序。 3 定义 无 4 涂布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4.1 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按规定更换工作鞋、工作服并及时洗手消毒,做 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4.2 上班时提前 10-30 分钟到岗,在机长的统一安排下与前一班做好工作交接。机长确认本 班生产任务,并将生产指令单和工艺单派发给本班操作工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领料、 配胶等),确保生产流畅、工艺稳定。 4.3 本班操作工在接到机长派发的指令后仔细阅读工艺单,了解将要生产的产品和技术要求。 根据订单要求,开出领料单并交由机长确认签字后,通知仓库将所需材料(AL、试剂及辅料) 送至物料间缓冲区。接到物料后操作工必须按照领料单再次确认物料的型号、规格、厂家和 数量。 4.4 在机长的安排下及时配制涂布工序所需的酸碱原液,配制比例严格遵照工艺要求正确配 制,同时记录配制情况(见酸碱原液配制记录表),配制过程中操作工必须佩戴手套和口罩, 防止试剂进入口腔及鼻腔对身体产生影响,同时将盛装试剂的空瓶和空桶妥善保存,由公司 统一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4.5 开机前机长务必确认酸碱槽的温度是否达到工艺要求,同时检测酸液的 PH 值(见酸液 PH 测试记录表),确保 PH 达到工艺要求后再开机。开机后根据生成情况还需不定期检测酸液 PH 值变化情况,发现 PH 值超过工艺要求,需及时进行添加。 4.6 生产过程中注意铝箔走机情况,发现偏移及时调整导辊上下调节器和张力,确保铝箔走 机平稳,正常开机必须有一名操作工在收卷处仔细查看收卷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4.7 对涂布好的铝箔下机前务必要仔细检查铝箔两面是否有针孔、压痕、水迹印、拉丝等异 常情况,同时仔细对比铝箔表面颜色是否一致。确保铝箔两面均完全正常才可视为合格并下 机。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通知机长对产品进行隔离或控制流转。 4.8 收卷好的铝箔下机后必须悬空存放,防止铝箔产生压痕和皱折,同时按要求编制好卷号 记录在流转证上。具体卷号编制原则见《标识使用管理和可追溯性程序》。 4.9 开机前后必须把导辊、橡胶压辊清洗干净,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及周围环境卫生,防止 灰尘杂物粘在导辊上对铝箔产生压痕,影响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 4.10 掌握消防知识,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处理。 4.11 生产过程中注意自我保护,做到安全生产。清洁烘箱时,必须停机后开启烘箱,并及时 将烘箱支柱支起并扣好支架护铁,同时确保二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入烘箱进行清洁, 擦拭导辊需用酒精或乙酸乙酯擦拭,清洁完毕后必须等导棍表面完全干燥后才能开机,防止 出现火情。 4.12 做好设备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设备部。 4.13 机长每天及时填写好生产报表和交接班记录。生产时停机清扫设备也须在生产报表上记 录时间和内容。 4.14 生产现场随时保持整洁。 4.15 准确填写流转证,特别是卷号的编制务必准确,机长下班前须在交接本上告知下班次本 班卷号已经编制的情况,以便下班次按顺序依次编号。 4.16 生产过程中必须按工艺要求控制车速,严谨随意调整车速或改变其他工艺参数。 4.17 每次停机后开机、每班生产前需等每个烘道温度达到工艺要求后才可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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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34.职业危害因素识别、监测与分级管理规定(10-2)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定义 4. 职责 5. 控制程序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全面地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并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 强个体防护以实现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对危害因素的识别、监测工作。 3. 定义 3.1 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并与人体发生化 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各种物质的总称。 3.2 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 3.3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是以急性中毒、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致癌 性和最高容许浓度等六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毒危害和轻度危害四级。 3.4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分级:是以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以及生产性粉尘超标倍数等 三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分为 0 级、Ⅰ级危害、Ⅱ级危害、Ⅲ级危害、Ⅳ级危害。 4. 职责 4.1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监测、分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因素 检测,保存检测结果。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安全管理人员对已确认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项目与监测点按规定的时间和频次进行监测,根据质检处监测数据 按国家标准对监测的结果进行分级。 5. 控制程序 5.1 危害因素的识别 应根据公司相关岗位接触或产生危害人体身体健康的物质的浓度、类别等,公司应组织人员对危害因素进 行识别,其主要内容有: 5.1.1 识别确定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 评价危害因素与上述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判定危害因素及其岗位;对现行活动进行审查;对 以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调查,取得反馈信息,包括职业病危害事故、卫生监察等的调查;该岗位及所处 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 5.1.2 危害因素的识别 识别时机 A. 以岗位为对象,每年年初; B. 发生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情况时; C.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产品涉及的原料或成分变更,新建项目或购进新设备以及相关方要求的情况 下。 5.1.3 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工作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记录表》(AQBZH-JL/10-2)分发到相关岗位,相关岗位则根据自 身的作业、原料成分设备及防护等特点,最大限度地调查识别出本岗位的危害因素。并对可能施加影响的环 境危害进行识别。 ①识别危害因素时各岗位须考虑:当前及过去的有关活动、产品(含原料)和服务,纳入计划或新开发的项目、新 的或修改的活动以及原料和产品所包括的危害因素成分,并考虑到正常和异常的运行条件,以及可合理预知的紧急 情况。 ②识别时还应考虑与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因素,如: ——设计和开发; ——制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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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管理-班组安全责任书-塔式起重机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塔式起重机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安全生产的 规定,对塔吊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塔吊司机定期培训、考核,监督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3、对塔吊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塔吊的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 检查并记录,监督定期保养和维修。 4、每天负责主持班前活动,并作好记录,做到人人签字。 5、负责监督塔吊司机严格按照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发 现安全隐患立即禁止作业,并即时上报安全管理人员。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 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责任者: 2007 年 4 月 5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2.00

岗位安全责任制-塔式起重机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塔式起重机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安全生产的规 定,对 塔吊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塔吊司机定期培训、考核,监督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对塔吊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塔吊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 记录, 负责监督定期保养和维修。 4、对塔吊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纳入施工项目管理,进 行经常 检查,确保塔吊完好,安全可靠。对新进的的塔吊必须严格检 查和把关,要有生 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完整的技术资 料。安装前编制可行性方案, 安装后要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签 字,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备查。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塔吊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塔吊设备 方面安 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6、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 分析事 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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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机械伤害专项应急预案

机械伤害专项应急预案 机械伤害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类型 机械伤害事 故 是人们在操作或使用机械过程中,因机械故障或操作人 员的不安全行为等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 ,主要涉及的工种有制芯、造 型、机加工、 下线、打磨、木工等。 危害程度分析 机械伤害事故主要对人体 引起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 、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发生事故以后,受伤者轻则皮肉 受伤,重则伤筋动骨、断肢致残,甚至危及生命。 2 、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坚持 “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 的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作业 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 机械伤害事故 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预防为主、加强演练。认真贯彻落实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危险源管理,做好事 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实施组织应急演练 做到常抓不懈,提高从业人员的意识和应急能力。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遵 循公司统一领导,项目部、班组分级负责,应急救援人员应明确职责 ,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 相互协调、快速反应。项目部、班组应密切协作、相互配合,保证机 械伤害事故的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在第一时间启动 相应的应急预案。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 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 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 作性。 3 、组织机构及职责(同综合预案) 4 、预防与警报 危险源监控 机械伤害危险源监控应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对 办公生活区、作业区的存在机械伤害的危险源进行详细辩识,并评价 出重大危险源。针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措施、方案,进行监督 控制。 机械伤害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1)各种加工机械附近要设有明确的操作注意事项; (2)认真严格地做好三级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机 械加工工作中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砂轮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它不良情况,砂轮机 必须装有钢板制成的防护罩,禁止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机; (4)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靠近被加工物体 ,不准用力过猛?; (5) 对机械的运动部件如旋转件等必须设置防护网,无法用罩网防护 的部位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人体触及 ; (6)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 (7)对手提式电动工具、安全带等应进行测试,符合质量标准方可使 用,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作废; (8) 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按需修理,做好维护保养,及时修 复存在隐患的部位,杜绝机械带病作业 ; (9) 机械/机具用电线路一律由电工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安装 ,禁止 “ 一闸多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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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及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起重伤害专项应急预案

起重伤害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起重伤害。 1.2 危害程度分析: 起重机械起重过程中,因检查维修不到位、操作不当(违 章违纪蛮干,不良操作习惯、操作失误)、指挥信号不明确、安 全意识差和在不良自然环境(高粉尘、高温、高湿、低温、高噪 声、大风天、照明不良等)下,易发生碰撞、坠物、触电、挤压、 倾覆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部事故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 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物质来源,防 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行政主管领导和分管 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保 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抢险组、救护组、疏导组、保 障组、善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 15594290926。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部门人员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 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 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 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 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总体应急演练,指 挥项目总的应急行动。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 行其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 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 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C 应急办公室职责: a 掌握项目部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b 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 指令;根据总指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 构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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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流程、要求和方法,并确定公司的事故隐 患判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2.1 事故隐患:即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 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 理上的缺陷。 2.2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北京市判定标准确定的事故隐患,需报告政府主管部门, 由其督办。 2.3 重点事故隐患是指高危/法规不符合项,部门不能自行解决,需公司直接组 织治理,由公司专业技术小组负责验收的事故隐患。 2.4 轻微事故隐患是指部门内部能自行解决,由责任部门验收的事故隐患。 轻微事故隐患发生现场、班组或岗位可以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的隐患,不分级,不 纳入台帐和统计分析; 3 工作职责 3.1 总经理: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 作,并具体负责:批准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和工作指导书,向上级申报隐患排 查治理费用预算,批准本公司重点危险源清单和隐患排查重点部位清单,每季度 至少参加一次公司综合安全检查,批准重大隐患和重点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和治 理方案,批准重大隐患和企业重点事故隐患的事故隐患治理验收报告,批准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和奖惩结果。 3.2 HSE 部门:按公司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的要求,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 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负责对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具 体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和奖惩工作: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 术组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审核需总经理批准的资料、批准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规 程、组织并委托办理外部检测、评价和评审等。 3.3 各部门: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 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按本规定的内容具体负责:组织编制 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组织编制本部门专业的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本 部门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确定工作,组织部门班组的日常隐患排 查,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点隐患,组织本部门一般隐患的分析和 治理。 4 工作要求 4.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4.1.1 公司下列部门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门,重点部门应将公司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责任制的职责内容,分解到本部门相关岗位: ----HR 部门 ----生产部门; ----工程部门; ----物料部门; ----质量部门: ----各生产线。 4.1.2 作业人员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应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规定;具体 执行公司安全操规程要求。 4.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的建立和管理 4.2.1 公司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由 HSE 工程师任组长,具体名单 见附件附件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小组名单》,名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具体由 HSE 部门负责组织。 4.2.2 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的工作任务是: ----按专业特长,参加专业相关的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包括各类安全检查、专业 安全评估等; ----针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隐患分类分级、隐患治理等建议; ----参加审查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或措施; ----参加对事故隐患治理的验收,包括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价; ----参加对事故隐患统计资料的分析,提出相关隐患预防、事故预警的建议。 4.2.3 HSE 部门负责专业技术组的日常管理和培训,专业组每月至少集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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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职业危害因素识别、监测与分级管理规定(10-2)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定义 4. 职责 5. 控制程序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全面地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并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 强个体防护以实现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对危害因素的识别、监测工作。 3. 定义 3.1 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并与人体发生化 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各种物质的总称。 3.2 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 3.3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是以急性中毒、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致癌 性和最高容许浓度等六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毒危害和轻度危害四级。 3.4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分级:是以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以及生产性粉尘超标倍数等 三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标准,分为 0 级、Ⅰ级危害、Ⅱ级危害、Ⅲ级危害、Ⅳ级危害。 4. 职责 4.1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监测、分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因素 检测,保存检测结果。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安全管理人员对已确认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项目与监测点按规定的时间和频次进行监测,根据质检处监测数据 按国家标准对监测的结果进行分级。 5. 控制程序 5.1 危害因素的识别 应根据公司相关岗位接触或产生危害人体身体健康的物质的浓度、类别等,公司应组织人员对危害因素进 行识别,其主要内容有: 5.1.1 识别确定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 评价危害因素与上述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判定危害因素及其岗位;对现行活动进行审查;对 以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调查,取得反馈信息,包括职业病危害事故、卫生监察等的调查;该岗位及所处 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 5.1.2 危害因素的识别 识别时机 A. 以岗位为对象,每年年初; B. 发生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情况时; C.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产品涉及的原料或成分变更,新建项目或购进新设备以及相关方要求的情况 下。 5.1.3 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工作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记录表》(AQBZH-JL/10-2)分发到相关岗位,相关岗位则根据自 身的作业、原料成分设备及防护等特点,最大限度地调查识别出本岗位的危害因素。并对可能施加影响的环 境危害进行识别。 ①识别危害因素时各岗位须考虑:当前及过去的有关活动、产品(含原料)和服务,纳入计划或新开发的项目、新 的或修改的活动以及原料和产品所包括的危害因素成分,并考虑到正常和异常的运行条件,以及可合理预知的紧急 情况。 ②识别时还应考虑与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因素,如: ——设计和开发; ——制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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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 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 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 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 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 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 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 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 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 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 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 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 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 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第二章 培 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 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 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 训。 第十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 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 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 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章 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 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 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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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复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员工的操作规程,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挤复工序。 3 定义 无 4 挤复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4.1 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按规定更换工作鞋、工作服并及时洗手消毒,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4.2 上班时提前 10—30 分钟到岗,在机长的统一安排下与前一班做好工作交接。机长确认本班生产任务,并将生 产指令单和工艺单派发给本班操作工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领料),确保生产流畅、工艺稳定。 4.3 本班操作工在接到机长派发的指令后仔细阅读工艺单,了解将要生产的产品和技术要求。根据订单要求,开 出领料单并交由机长确认签字后,通知仓库将所需材料(涂布好的 AL、CPP 及辅料)送至物料间缓冲区。接到 物料后操作工必须按照领料单再次确认物料的型号、规格、厂家和数量。 4.4 在机长的安排下及时对设备导辊、压辊、烘箱及加热棒等部位进行彻底清洁,特别是橡胶辊必须用酒精抹布 仔细清洁,确保没有灰尘和异物。 4.5 装料前操作工务必仔细检测铝箔涂布面和非涂布面是否正确,CPP 挤复面及厚度是否正确,要求 CPP 上机 前每卷测试厚度并做好记录(见《放卷材料信息登记表》)。 4.6 如遇冷开机,机长确保烘箱温度达到工艺要求才能开始复合,复合过程中注意调整压辊压力、收放卷及牵引 辊的张力确保膜走机平稳、收卷无皱折,同时注意静电棒的位置及功率是否符合工艺要求,确保产品复合强度。 正常开机时必须有一名操作工在收卷处仔细查看收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7 对挤复好的膜卷下机前务必要仔细检查铝箔两面是否有气泡、晶点、打皱、拉丝、橘皮及毛刺现象等异常情况, 同时仔细对比正面、反面表面颜色是否一致。确保两面整门幅均完全正常才可视为合格并下机。发现异常应及时 处理并通知机长对产品进行隔离或控制流转。 4.8 收卷好的铝箔下机后必须悬空存放,防止铝箔产生压痕和皱折,同时按要求编制好卷号记录在流转证上。具 体卷号编制原则见《标识使用管理和可追溯性程序》。每卷取合格样品并做好标识以便品控技术部检测。 4.9 开机过程中仔细观察烘箱是否有产生烟雾情况,如产生烟雾应立即停机并立即隔离当卷产品,同时联系设备 部门及时处理。。 4.10 掌握消防知识,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处理。 4.11 生产过程中注意自我保护,做到安全生产。清洁烘箱时,必须停机后开启烘箱,并及时将烘箱支柱支起并扣 好支架护铁,同时确保二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入烘箱进行清洁,擦拭导辊需用酒精或乙酸乙酯擦拭,清洁 完毕后必须等导棍表面完全干燥后才能开机,防止出现火情。 4.12 做好设备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设备部。 4.13 机长每天及时填写好生产报表和交接班记录。生产时停机清扫设备也须在生产报表上记录时间和内容。 4.14 生产现场随时保持整洁。 4.15 准确填写流转证,特别是卷号的编制务必准确,机长下班前须在交接本上告知下班次本班卷号已经编制的情 况,以便下班次按顺序依次编号。 4.16 生产过程中必须按工艺要求控制车速,严谨随意调整车速或改变其他工艺参数。 4.17 每次停机后开机、每班生产前需等每个烘道温度达到工艺要求后才可生产。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建筑工程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使用备案表好

遵义湘江区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使用备案表 №5 编号: 工程名称 遵义市湘江工业区 施工单位 中建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 遵义市南宫路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产 地 原证编号 许可证号 鉴定证书号 合格证号 执行标准 审核数量 现场自检意见: (项目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施工企业复查意见: (企业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初审人: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意见: 审查人: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机械动力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机械动力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安全运行负责,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2、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3、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 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 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 验收。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 时负责督促下能落实,保证实施。 5、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6、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蛤分析事 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责任人(签字): 200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通知书

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通知书 ( ) 安通字第 号 №4 : 依据《**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建质函****号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通知》,**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 组办公室委托**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 部 等 人前往你处对 产品进行安全 监督检查。经检查,其中有 项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处理意见: 一、经检查合格,准予继续使用; 二、限三日内对上述不合格进行整改,自检查合格后通知我站; 三、立即停止使用,对上述不合格项整改完毕后通知我站,经我站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 电话:****-3949894 被检查单位(公章或签字): 检查单位(公章):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建筑工程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使用备案表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使用备案表 №5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工程地址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产 地 原证编号 许可证号 鉴定证书号 合格证号 执行标准 审核数量 现场自检意见: (项目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施工企业复查意见: (企业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初审人: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意见: 审查人: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6-01-29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安装塔式起重机相关安全条件确认表GDAQ21008

序号 塔式起重机备案编号: 塔式起重机出厂编号: 塔式起重机在工地的自编号: 项 目 确 认 内 容 安装塔式起重机相关安全条件确认表 GDAQ21008 工程项目名称: 1 确保拟安装塔式起重机的360°回转空间: 1.安装方案的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实际; 2.平面布置图的图例与尺寸是否符合比例 2 拟安装的塔式起重机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是 否符合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 存在把基坑支护桩兼作塔式起重机基础支承桩使用情况 的,应提供基坑支护设计单位的书面确认意见 4 在深基坑支护结构边缘安装塔式起重机的,应提供基坑支 护设计单位的书面确认意见 使用单位项目 负责人(签名): 安装单位项目 负责人(签名): ×××安装单位项目 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 师(签名): ×××总监理工 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章) (公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6-02-04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 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 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报 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 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 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 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 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第七条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 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八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 (二)通过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自杀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 中毒、窒息等情形的。 第九条 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 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 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 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但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 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的特种设备事故。 第三章 事故报告 第十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 告。 第十一条 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 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 报事故情况。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通报同 级有关部门。 对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三)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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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12年)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12 年) (2009 年 4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08 号发布,2012 年 7 月 17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21 号《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火灾事故调查,保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保护火灾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 总结火灾教训。 第四条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及时、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非法干预火灾事故调查。 第二章管辖 第五条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 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 灾肇事嫌疑人。 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消防监督范 围内发生的火灾。 第六条火灾事故调查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次火灾死亡十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 五十户以上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二)一次火灾死亡一人以上的,重伤十人以上的,受灾三十户以上的,由设区的市或 者相当于同级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三)一次火灾重伤十人以下或者受灾三十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负责调查。 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一次火灾死亡三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 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火灾事故,直辖市的区、县级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他火灾事故。 仅有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调查,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作出管辖规定, 报公安部备案。 第七条跨行政区域的火灾,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分工 负责调查,相关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县级人民政府公 安机关负责实施的火灾事故调查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指定。 第八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 督和指导。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火灾。 第九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火灾报警,应当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并指派火灾事故调查 人员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通知具有管 辖权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参加调查; 涉嫌放火罪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一)有人员死亡的火灾; (二)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学校、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文物保 护单位、邮政和通信、交通枢纽等部门和单位发生的社会影响大的火灾; (三)具有放火嫌疑的火灾。 第十一条军事设施发生火灾需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调查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部消防局调派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协助。 第三章简易程序 第十二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 (一)没有人员伤亡的; (二)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 (三)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 (四)没有放火嫌疑的。 前款第二项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报公安部备案。 第十三条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的,可以由一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调查,并按照下列程序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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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和技术交底书

XXXX 公司 安全管理表格 A 类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 安全和技术交底书 表 4-3 档案编号: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地点 工地负责人 塔式起重机 型号 设备编号 塔高 (米) 臂长 (米) 起重设备配备 运输设备配备 交底内容 一、安全交底 交底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技术交底 交底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装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常规拆装只需写明按说明书或按照拆装工艺。 XXXX 公司 安全管理表格 A 类 2、特殊情况拆装必须进行交底并附拆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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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塔式起重机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塔式起重机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安全生产的 规定,对塔吊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塔吊司机定期培训、考核,监督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3、对塔吊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塔吊的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 检查并记录,监督定期保养和维修。 4、每天负责主持班前活动,并作好记录,做到人人签字。 5、负责监督塔吊司机严格按照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发 现安全隐患立即禁止作业,并即时上报安全管理人员。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 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责任者: 2007 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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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塔式起重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塔式起重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表式)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1 KB 时间:2026-02-27 价格:¥2.00

涂布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员工的操作规程,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涂布工序。 3 定义 无 4 涂布工序规范操作规定 4.1 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按规定更换工作鞋、工作服并及时洗手消毒,做 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4.2 上班时提前 10-30 分钟到岗,在机长的统一安排下与前一班做好工作交接。机长确认本 班生产任务,并将生产指令单和工艺单派发给本班操作工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领料、 配胶等),确保生产流畅、工艺稳定。 4.3 本班操作工在接到机长派发的指令后仔细阅读工艺单,了解将要生产的产品和技术要求。 根据订单要求,开出领料单并交由机长确认签字后,通知仓库将所需材料(AL、试剂及辅料) 送至物料间缓冲区。接到物料后操作工必须按照领料单再次确认物料的型号、规格、厂家和 数量。 4.4 在机长的安排下及时配制涂布工序所需的酸碱原液,配制比例严格遵照工艺要求正确配 制,同时记录配制情况(见酸碱原液配制记录表),配制过程中操作工必须佩戴手套和口罩, 防止试剂进入口腔及鼻腔对身体产生影响,同时将盛装试剂的空瓶和空桶妥善保存,由公司 统一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4.5 开机前机长务必确认酸碱槽的温度是否达到工艺要求,同时检测酸液的 PH 值(见酸液 PH 测试记录表),确保 PH 达到工艺要求后再开机。开机后根据生成情况还需不定期检测酸液 PH 值变化情况,发现 PH 值超过工艺要求,需及时进行添加。 4.6 生产过程中注意铝箔走机情况,发现偏移及时调整导辊上下调节器和张力,确保铝箔走 机平稳,正常开机必须有一名操作工在收卷处仔细查看收卷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4.7 对涂布好的铝箔下机前务必要仔细检查铝箔两面是否有针孔、压痕、水迹印、拉丝等异 常情况,同时仔细对比铝箔表面颜色是否一致。确保铝箔两面均完全正常才可视为合格并下 机。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通知机长对产品进行隔离或控制流转。 4.8 收卷好的铝箔下机后必须悬空存放,防止铝箔产生压痕和皱折,同时按要求编制好卷号 记录在流转证上。具体卷号编制原则见《标识使用管理和可追溯性程序》。 4.9 开机前后必须把导辊、橡胶压辊清洗干净,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及周围环境卫生,防止 灰尘杂物粘在导辊上对铝箔产生压痕,影响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 4.10 掌握消防知识,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处理。 4.11 生产过程中注意自我保护,做到安全生产。清洁烘箱时,必须停机后开启烘箱,并及时 将烘箱支柱支起并扣好支架护铁,同时确保二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入烘箱进行清洁, 擦拭导辊需用酒精或乙酸乙酯擦拭,清洁完毕后必须等导棍表面完全干燥后才能开机,防止 出现火情。 4.12 做好设备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设备部。 4.13 机长每天及时填写好生产报表和交接班记录。生产时停机清扫设备也须在生产报表上记 录时间和内容。 4.14 生产现场随时保持整洁。 4.15 准确填写流转证,特别是卷号的编制务必准确,机长下班前须在交接本上告知下班次本 班卷号已经编制的情况,以便下班次按顺序依次编号。 4.16 生产过程中必须按工艺要求控制车速,严谨随意调整车速或改变其他工艺参数。 4.17 每次停机后开机、每班生产前需等每个烘道温度达到工艺要求后才可生产。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6-03-10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无表式)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1 KB 时间:2026-03-14 价格:¥2.00

XXX商业中心施工现场管理规定(DOC5)

XXX 商业中心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一 总则 1.1 为了大力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的相关建筑法规、规范和条例,为有效地保 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预防安全事故,促进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序进行, 创造一个良好有序的施工环境,依据项目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管理条例适用范围:总包单位、总包的自行专业分包单位以及业主指定分包单位; 1.3 总包单位对自行分包和指定分包单位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 1.4 本条例由业主、监理日常巡查检查监督时,一经发现违规行为,由监理会同业主 工程师进行处罚,处罚程序按本规定第九节相关条文执行。 二、技术文件类: 2.1、未经监理、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而擅自更改设计并组织施工的,责令返工,且每 项次罚款 10000 元; 2.2、工程开工前未能提交相关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和甲方审核通过的,每项次罚款 5000 元; 2.3、不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且造成进度拖延、质量降低或 是安全隐患的,每项次罚款 2000 元; 2.4、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而擅自组织施工的,每项次罚款 2000 元; 2.5、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未按要求及时提交的,每项次罚款 1000 元。 三、施工组织类: 3.1、分包工程未报监理、甲方审核或是审核未通过而擅自组织进场施工的,每次罚款 10000 元; 3.2 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或未经监理、甲方许可而擅自掩盖或处理者,责令返工, 且每项次罚款 10000 元; 3.3、隐蔽工程未报监理、甲方验收或是验收未通过而擅自隐蔽的,责令重新返工并报 隐蔽验收,且每次罚款 5000 元; 3.4、工程报监理、甲方验收前未进行自检或是自检记录与实际不符的,每项次罚款 1000 元; 3.5、工程质量经两次验收不合格的,从第三次开始,每验收一次罚款 2000 元,直至验 收合格为止; 3.6、对于工地例会或是专项会议纪要中安排的工作,未按期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次罚 款 1000 元; 3.7、对于甲方书面通知、监理通知单的工作内容、整改要求,未按期按要求完成的, 而又未能提前取得监理、业主书面延期同意的,每项每次罚款 1000 元; 四、设备材料类: 4.1、工程材料、构配件及机械设备未经或是未通过申报而擅自进场的,责令退场,且 每批次罚款 5000 元; 4.2、工程材料、构配件及机械设备未经检验验收或是检验验收不合格而擅自使用的, 责令停止使用,且每批次罚款 5000~10000 元。 五、组织纪律类: 5.1、工程例会迟到者每人次罚款 100 元,无故缺席者每人次罚款 500 元,确有困难无 法参加会议的,须提前 6 小时向总监请假,并安排专人代为参加(总包单位例会参加人 员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安全员、质量员,分包单位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和技术 负责人); 5.2、因工程需要,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质检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在岗或是半个 小时不到岗的,每人次罚款 500 元。 六、工程进度类 6.1 施工单位应按照经监理及业主批准的总施工进度计划,以及符合总进度计划的月进 度计划组织施工,每月由监理会同业主工程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按事先确定的工程 进度考核点进行考核,若实际施工进度滞后进度计划一天(非业主和不可抗力因素),则 对施工单位按 500 元/天进行处罚; 6.2 工程进度考核点的确定:施工单位报审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报监理、业主审 核时,由监理会同业主共同确定方便考核的工程进度考核点,并在进度计划监理审批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 KB 时间:2026-03-21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