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结果 一、消防安全 1 消防监控 室 ①消防监控室应有专人 24 小时值班;②应建立微型消防 站;③应有值班记录,对每天的值班情况进行记录,记 录应包括检查情况、报警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④应 有中、英文对照的应急广播稿或录音磁带,便于紧急情 况下有效地疏导人员;⑤值班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会使用中控室的各项设备;⑥各项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并处于开启状态;⑦配置录像设备,硬盘录像时间达到 相关规定要求。 2 灭火器材 ①消防器材要完好、有效。灭火器要有足够的压力,外 观应保持完好;②消火栓内要有完好的水带、水枪,水 带应按要求卷好;③消防器材不能被圈占、遮挡;④灭 火器应该放置在显著位置,消火栓上应该有标志注明。 3 应急广播 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 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4 消防测试 ①对烟感报警系统控测点每半年按 50%各抽测一次;② 对增压风机、排烟风机,每月检查一次;③对消防水泵 每月试运行一次,防止锈死。 5 员工能力 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掌握情况;员工各种灭 火器材的使用是否掌握;员工是否掌握疏散通道及灭火 器材的位置。 二、人员疏散 6 疏散通道 及安全出 口 ①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堵 塞通道;②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 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 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7 应急照明 ①应急照明无电源照明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②应保证 应急照明能够有效使用,即平时处于蓄电状态。 三、变配电室 8 电工 ①持有效证件上岗;②按规定巡查,填写巡查记录;③ 上岗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9 管理制度 ①建立门禁制度,非专业人员禁止入内;②应该根据具 体情况制定用电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10 作业工具 和劳保用 品 ①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低压作业工 具;②保证安全使用,定期检测。 11 配备设施 ①电器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配 电系统操作模拟图、值班记录;②安装应急照明,配备 专用灭火器;③有防止小动物从门、窗、电缆沟进入的 措施。 12 禁止规定 ①严禁堆放与变配电室工作无关的物品;②架空线上禁 止放置或悬挂物品。 四、锅炉房 13 锅炉房 ①要有当年锅炉检查运行许可证;②操作人员持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司炉证”;③锅炉安全运行制 度健全,张贴上墙;按时、准确记录锅炉运行状况;④ 运行管路无跑冒、渗、漏现象(油、水、汽);鼓风机、 引风机、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等设备装置 运行正常;⑤安全阀按规定时间检验。 五、电梯 14 电梯 ①电梯维修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 操作证;②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证”和 合格的“电梯安装验收报告书”;③保养和检修电梯时, 应设置警示牌,并有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或保养卡;④ 电梯机房内整洁,无杂物堆放,有消防设施;⑤应当按 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有检验记 录。 六、电气线路 15 线路敷设 ①电源线与可燃结构有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② 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③凡可移动的电 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④不得超负荷运 载,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⑤电 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七、信息系统安全 16 西软服务 器 ①每半年检查一次 UPS 电源工作是否正常,电池电量是 否充足,并做好台账记录;②检查 dump 备份数据包是否 正常备份。 八、仓库 17 食品卫生 ①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②食品库房做到 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③食品库 房内不得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18 危险化学 品管理 酒店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19 消防 ①按照货物种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②保证库房有安 全通道,通道宽度要符合相关规定。 20 禁止规定 库房不能设置办公室,不能留人住宿。 九、餐饮与厨房 21 卫生 许可证 ①是否在有效期;②是否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2.00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内容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 题隐患及 整改要求 (一)主要负责 人认真履职情况 1、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 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及时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如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部门专项整治、安全生 产月活动等); 3、至少每个季度(可查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协 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和问题; 4、定期(查职责)率队开展安全大检查或者隐患排查。 个人谈话; 查阅会议纪 要、文件规 定、审签文 件 (二)建立和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情况 1、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花名册; 2、有界定和划分的所有岗位清单; 3、制定(全员)所有岗位安全职责范围和标准,明确考核标准; 4、对全员落实安全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奖惩。 查阅文件、 台帐和资料 一 、安 全 生产 管 理责 任 落实 情况 (三)依法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情况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应当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机构设置要有单位文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管理资格证,并且有任命文件;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组 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 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 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 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查阅文件、 证书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 题隐患及 整改要求 一 、安 全 生产 管 理责 任 落实 情况 (四)保障安全 投入情况 1、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2、制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情况; 3、每年初是否有主要负责人审定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4、提取额及使用范围符合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财企〔2012〕16 号)要求; 5、有近3 年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证明或者总结。 查制度、文 件、资料、 票据 (一)开展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 情况 1、未开展的企业,有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计划文件,但必须符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最 迟完成建设的期限; 2、已开展的企业,有相应的证明,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有年度标准化工作总结。 查阅文件、 证书、资料 (二)实施安全 生产管理 1、制定有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委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会议 制度;安全证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安全条件评 估、论证与保障制度;安全标准化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责任险管理制度;安全检 查制度,培训制度,宣传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投入 保障制度;应急预案制定、管理与演练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工劳动防护管理制 度;企业(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监控制 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防雷电与火灾制度;事故报告 和救援制度;考核(奖罚)办法等; 2、制度必须以企业的名义发布,有签发令、发布令或者文号,有主送对象及日期等; 3、制度结合实际,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要求,可操作; 4、有落实上述制度的台帐及记录。 查阅文件、、 资料、台帐 二 、安 全 生产 管 理制 度 建立 和 执行 情况 (三)安全生产 操作技能、设备 设施和作业现场 制度化、标准化、 规范化情况 1、制定了岗位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2、制定设备设施安全操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3、制定了生产作业标准化指导文件及标准。 查阅文件、 资料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3 KB 时间:2025-08-31 价格:¥2.00
Ⅰ级隐 患自查 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 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 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 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 证 建筑施工单位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 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 员,并持证上 岗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 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 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 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三)建筑施工 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 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机构 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 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 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 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建筑公司事故隐患自查标准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和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 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 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 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部门、岗位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 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 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检查 及事故隐患排 查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二)安全生产检查的职责部门和责任人员; (三)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和主要内容;(四)安全生产检查方式;(五)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安全生产例会 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 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0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2.00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安委会及安全部门机构设置 1.2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党委副书记 1.4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安全部门人员和分厂及车间专(兼)职 安全员 1.5 车间(分厂)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6 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责任制 1.7 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生产、设备、技术、开发、供销等职能 部 1.9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 查签订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状 2.1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2 劳动防护用品(具)发放和穿戴管理制度 2.3 安全设施、设备(装卸、进罐入塔、管道、安全生产禁令、锅炉压 力容器、超重机械、电气、维护保养、交接班、巡回检查)管理制 度 2.4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2.5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2.6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2.7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2.8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档案记录 2.9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 2.10 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2.1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12 危险区域动火、动土、入罐、报废危险化学品销毁等 作业审批制度 查作业票 2.13 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的要求报告有关部门对 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查、验收。 2.14 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导致的 急性中毒事故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15 生产装置正常开车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 检查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 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2.16 各种产品生产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2.17 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 制度建立和措施落实情况。 3.1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工农化总公司 3.安全培训、教育 1.安全生产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自查表 第 1 页,共 5 页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3.2 主要负责人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3 分管负责人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取证上岗 查培训记录,人员培训登记备案(包括电工 、起重工、电焊工、锅炉工等) 3.6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包括新工人、农民工、合同工、临时工、外 包工、实习生等;现场抽查本岗位安全规程 3.7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3.8 开停工前安全教育 3.9 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产前的专门教育 3.10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是否编入年度投入计划 4.2 安全培训教育费用是否满足 4.3 劳动防护用品经费是否满足 4.4 安全设施(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 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 堤、连锁、报警、通讯、防灼伤、冲淋、洗浴、休息等)投入是否 到位 4.5 企业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 工伤保险费 4.6 高危行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情况 4.7 建设项目安全投入执行情况 4.8 建立了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4.9 按月提取,并设置了专户管理 4.10 有当年的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4.11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5.1 新、改、扩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5.2 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安全主体责任)、现场 安全检查情况 5.3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承包或 租赁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是否签 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4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查培训记录,查安全合同,查管理制度等, 是否执行安全抵押金制。 5.5 建设方、承包方、监理方安全职责明确 5.6 临时追加的项目建设方要求按顺序补办手续,建设方的安全部门审 定安全措施后承包方才可施工 5.7 建设方在承包方进行检修、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明 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5.工程项目及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 4.安全投入与依法进行工伤保险 第 2 页,共 5 页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9.5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适用的安全法规要求合规性评审表 评审时间:2020 年 1 月 2 日 序 号 法律法规及其他 要求 简介和重点关注条款 执行 情况 备 注 第 10 条第 1 款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 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 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建筑单位的 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未经 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 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符合 有消防图纸 并报消防机 关审批 第 10 条第 3 款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 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 用。 符合 经公安消防 机构进行了 消防验收 第 14 条第 1 款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 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 全操作规程;(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 和各所属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三)针对本 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四)组织防火 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 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 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六)保 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 防安全疏散标志。 符合 有消防安全 制度、操作 规程,实行 消防安全责 任制,有负 责人,有宣 传教育,定 期进行消防 检查,配置 消防器材、 设施和安全 标志,消防 通道畅通 1 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 第 16 条第 2 款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 十四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 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 建立巡查记录;(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四)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符合 有防火档 案,有每日 巡查记录, 有消防培 训,制定预 案并演练 第 17 条第 3 款 进入生产、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 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 具。 符合 天燃气库房 严禁火种。 第 18 条第 1 款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 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 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符合 进行动火作 业的有动火 许可证,确 保安全 第 18 条第 2 款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 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符合 特种作业人 员持证上岗 第 19 条第 1 款 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未经依照产品质 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符合 有检测报 告,合格证 第 13 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 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 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有与职业病 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 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 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五)设备、工具、用 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 健康的其他要求。 符合 有检测、已 申报 第 14 条第 2 款 用人单位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 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 门申报,接受监督。 符合 已申报 2 中华人民共和 国职业病防治 法 第 19 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 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 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符合 有职业卫生 管理机构, 建立制度和 档案等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0 KB 时间:2025-11-07 价格:¥2.00
适用的安全法规要求合规性评审表 评审时间:2020 年 1 月 2 日 序 号 法律法规及其他 要求 简介和重点关注条款 执行 情况 备 注 第 10 条第 1 款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 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 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建筑单位的 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未经 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 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符合 有消防图纸 并报消防机 关审批 第 10 条第 3 款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 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 用。 符合 经公安消防 机构进行了 消防验收 第 14 条第 1 款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 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 全操作规程;(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 和各所属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三)针对本 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四)组织防火 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 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 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六)保 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 防安全疏散标志。 符合 有消防安全 制度、操作 规程,实行 消防安全责 任制,有负 责人,有宣 传教育,定 期进行消防 检查,配置 消防器材、 设施和安全 标志,消防 通道畅通 1 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 第 16 条第 2 款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 十四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 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 建立巡查记录;(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四)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符合 有防火档 案,有每日 巡查记录, 有消防培 训,制定预 案并演练 第 17 条第 3 款 进入生产、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 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 具。 符合 天燃气库房 严禁火种。 第 18 条第 1 款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 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 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符合 进行动火作 业的有动火 许可证,确 保安全 第 18 条第 2 款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 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符合 特种作业人 员持证上岗 第 19 条第 1 款 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未经依照产品质 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符合 有检测报 告,合格证 第 13 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 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 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有与职业病 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 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 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五)设备、工具、用 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 健康的其他要求。 符合 有检测、已 申报 第 14 条第 2 款 用人单位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 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 门申报,接受监督。 符合 已申报 2 中华人民共和 国职业病防治 法 第 19 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 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 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符合 有职业卫生 管理机构, 建立制度和 档案等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0 KB 时间:2025-11-08 价格:¥2.00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查看资料 《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 五条;《建 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 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一、建 设单 位及 建设 管理 单位 安全 生产 管理 行为 2、概算中未确定安全生产 费用;确定的安全生产费 用未达标;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不及时;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 条;《公路 水运工程安 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 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 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 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3、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检 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制 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 全;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 操作;未组织演练;未按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的; 5、中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对“三类人 员”考核证书审查。 查看资料 《关于严禁 未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 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 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建筑施 工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 知》(建质[2006]79 号) 6、未开展安全培训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第二十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2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内容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 题隐患及 整改要求 (一)主要负责 人认真履职情况 1、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 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及时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如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部门专项整治、安全生 产月活动等); 3、至少每个季度(可查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协 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和问题; 4、定期(查职责)率队开展安全大检查或者隐患排查。 个人谈话; 查阅会议纪 要、文件规 定、审签文 件 (二)建立和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情况 1、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花名册; 2、有界定和划分的所有岗位清单; 3、制定(全员)所有岗位安全职责范围和标准,明确考核标准; 4、对全员落实安全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奖惩。 查阅文件、 台帐和资料 一 、安 全 生产 管 理责 任 落实 情况 (三)依法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情况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应当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机构设置要有单位文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管理资格证,并且有任命文件;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组 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 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 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 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查阅文件、 证书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 题隐患及 整改要求 一 、安 全 生产 管 理责 任 落实 情况 (四)保障安全 投入情况 1、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2、制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情况; 3、每年初是否有主要负责人审定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4、提取额及使用范围符合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财企〔2012〕16 号)要求; 5、有近3 年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证明或者总结。 查制度、文 件、资料、 票据 (一)开展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 情况 1、未开展的企业,有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计划文件,但必须符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最 迟完成建设的期限; 2、已开展的企业,有相应的证明,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有年度标准化工作总结。 查阅文件、 证书、资料 (二)实施安全 生产管理 1、制定有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委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会议 制度;安全证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安全条件评 估、论证与保障制度;安全标准化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责任险管理制度;安全检 查制度,培训制度,宣传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投入 保障制度;应急预案制定、管理与演练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工劳动防护管理制 度;企业(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监控制 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防雷电与火灾制度;事故报告 和救援制度;考核(奖罚)办法等; 2、制度必须以企业的名义发布,有签发令、发布令或者文号,有主送对象及日期等; 3、制度结合实际,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要求,可操作; 4、有落实上述制度的台帐及记录。 查阅文件、、 资料、台帐 二 、安 全 生产 管 理制 度 建立 和 执行 情况 (三)安全生产 操作技能、设备 设施和作业现场 制度化、标准化、 规范化情况 1、制定了岗位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2、制定设备设施安全操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3、制定了生产作业标准化指导文件及标准。 查阅文件、 资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3 KB 时间:2025-11-13 价格:¥2.00
塔式起重机维护保养协议 承租单位(甲方):中天西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 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 工程使用的塔式起重机(以 下简称塔机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用机械设备基本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设备出厂日期 安装位置 1 塔吊 QTZ-80 2 塔吊 QTZ-80 3 塔吊 QTZ-80 4 塔吊 QTZ-80 5 塔吊 QTZ-80 6 塔吊 QTZ-80 7 塔吊 QTZ-80 8 塔吊 QTZ-80 9 塔吊 QTZ-80 2、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工期: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日至塔吊报停使用日至。 二、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按照塔式起重机有关保养规程(见乙方责任)对塔机每月进行一次保养及检查, 并按照相关要求完善相关记录。 2、保养所需的全部耗材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应在白天进行,甲方每月中旬必须保证一天 的时间供乙方维保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检查。 3、乙方有责任将保养时发现的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甲方委托乙方 维修,其维修的人工费及更换零部件费用由甲方负责。费用双方友好商议。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保养得塔机必须结构完整、零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机况良好,其各 机构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液压系统、钢结构安全性能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检验机构验 收规范的规定,并且已经通过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因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 甲方负责。 2、甲方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及管理规定,负责塔机在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安全 责任。 3、塔机的日常保养与故障维修由甲方负责,因日常保养不当与故障维修不及时而引起的质 量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负责。 4、甲方每月必须抽出一天时间停机,让乙方对塔机进行保养。乙方保养时,甲方须派 1-2 名专业维修人员到场协助与配合,及时处理保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保养过程所需的油料、棉纱、破布等辅助材料由甲方负责,并提前准备。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维修保养相关资质证书,乙方维保人员应按有关要 求持有效证件上岗。 2、乙方维保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配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安 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 3、乙方每月对塔机进行一次定期检查保养工作,检查和保养工作内有要予以记录,双方责 任人签名确认分别保存,若塔机存在安全问题,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见 书面通知。 4、甲方塔机的(履行手册)由甲方保管,乙方要按实际保养作业时间及时填写和盖章。 5、保养内容 5.1、检查塔机金属结构的导通性,测试塔机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检查塔机供电系统专用 性及接零保护。 5.2、检查各传动齿轮箱油量及润滑情况,检查各转动轴、滑轮情况,指导操作人员加注各 润滑点油脂。 5.3、检查各机构的运行情况,不得有异常振动和噪音。 5.4、检查制动器、联轴器安全可靠性。 5.5、检查电动机及线路的绝缘电阻,清洁绕线式电机滑环及碳刷。 5.6、检查钢结构及紧固件连接情况,指导操作人员润滑钢丝绳,检查钢丝绳卡头及钢丝绳 排列情况。 5.7、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8、检查电气控制动作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五、其他约定 1、若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塔机保养费及故障维修费,乙方有权拒绝对塔机进行检查保 养,直至费用结清为止,由此引起的塔机质量安全事故与乙方无关。 2、乙方保养人员对保养塔机所存在的问题应出具整改意见书,甲方现场负责人必须签收, 如甲方拒签或无人在现场,则乙方单位签名有效,乙方应将整改意见书转交或传真给甲方。 3、乙方人员在对塔机进行保养时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后,甲方必须立即做出整改决定, 若委托乙方整改、则维修费、零配件费另计,由甲方负责。 4、经甲方自行整改的,甲方应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乙方并征得认可,否则视甲方未进行 整改,乙方不出具保养证明不承担保养相关安全责任。 5、因甲方塔机自身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提出后甲方仍不整改修复的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事 故,乙方概不负责。 6、甲方委托第三方对塔机进行维修或整改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7、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由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8、双方未尽事宜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签约地人员法院诉讼解决。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5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2.00
风险点:常温TBA-22灌装机 岗位: 机修工 设备设施:常温TBA-22灌装机 №:001 分析人: 吴英文 日期:2017.3.15 审核人: 杜国强 日期:2017.3.30 审定人: 曹海军 日期:2017.4.5 工程技术措施 1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安全门联机可靠 机械伤害 设备设置安全 门 2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维修保养过程安全门上锁管理 机械伤害 设置安全门并 联机可靠 3 平台 二层平台及斜体护栏符合GB4503-2009 的要求 高处坠落 安装防护栏; 平台及斜体踏 板使用防滑材 质 4 双氧水系统 .灌装设备的双氧水消毒系统密闭无泄 漏 灼烫 5 蒸气管道 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 架牢固合理,无严重腐蚀、无泄漏,设 置限高警示,有隔热措施 灼烫 灌装机上部蒸 气管道安装防 护网 6 电气系统 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 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 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 用保护接地或接零。 触电 1、接地保护; 2、控制开关使 用安全电压控 制 7 缓冲塔电机链 条、齿轮 外露旋转部位应安装合格的防护罩、防 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机械伤害 缓冲塔电机链 条、齿轮处设 置安全门,安 全门打开缓冲 塔链条自动停 止 风险点: 常温TFA-3灌装机 岗位: 机修工 设备设施: 常温TFA-3灌装机 №:002 分析人: 吴英文 日期:2017.3.15 审核人: 杜国强 日期:2017.3.30 审定人: 曹海军 日期: 2017.4.5 工程技术措施 1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安全门联机可靠 机械伤害 设备设置安全 门 2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维修保养过程安全门上锁管理 机械伤害 设置安全门并 联机可靠 3 平台 二层平台及斜体护栏符合GB4503-2009 的要求 高处坠落 安装防护栏; 平台及斜体踏 板使用防滑材 质 4 双氧水系统 .灌装设备的双氧水消毒系统密闭无泄 漏 灼烫 检查项目 标准 现有控制 序号 不符合标准情况及后果 检查项目 标准 安全 现有控制 序号 不符合标准情况及后果 5 蒸气管道 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 架牢固合理,无严重腐蚀、无泄漏,设 置限高警示,有隔热措施 灼烫 灌装机上部蒸 气管道安装防 护网 6 电气系统 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 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 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 用保护接地或接零。 触电 1、接地保护; 2、控制开关使 用安全电压控 制 风险点: 常温A3灌装机 岗位: 机修工 设备设施: 常温A3灌装机 №:003 分析人: 吴英文 日期:2017.3.15 审核人: 杜国强 日期:2017.3.30 审定人: 曹海军 日期:2017.4.5 工程技术措施 1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安全门联机可靠 机械伤害 设备设置安全 门 2 终端、包材仓 、无菌仓等部 位 维修保养过程安全门上锁管理 机械伤害 设置安全门并 联机可靠 3 平台 二层平台及斜体护栏符合GB4503-2009 的要求 高处坠落 安装防护栏; 平台及斜体踏 板使用防滑材 质 4 双氧水系统 .灌装设备的双氧水消毒系统密闭无泄 漏 灼烫 5 蒸气管道 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 架牢固合理,无严重腐蚀、无泄漏,设 置限高警示,有隔热措施 灼烫 灌装机上部蒸 气管道安装防 护网 6 电气系统 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 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 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 用保护接地或接零。 触电 1、接地保护; 2、控制开关使 用安全电压控 制 7 缓冲塔电机链 条、齿轮 外露旋转部位应安装合格的防护罩、防 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机械伤害 缓冲塔电机链 条、齿轮处设 置安全门,安 全门打开缓冲 塔链条自动停 止 风险点:常温CIP设备 岗位: 机修工 设备设施:常温CIP设备 №:004 分析人: 吴英文 日期:2017.3.15 审核人: 杜国强 日期:2017.3.30 审定人: 曹海军 日期:2017.4.5 工程技术措施 1 酸碱罐 酸碱等清洗剂贮存方式安全可靠,有防 流淌措施,贮存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 志 化学品泄漏灼伤 储罐四周设置 围堰;酸碱罐 之间设置围堰 检查项目 标准 现有控制 序号 不符合标准情况及后果 检查项目 标准 现有控制 序号 不符合标准情况及后果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7.7 KB 时间:2025-12-09 价格:¥2.00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安委会及安全部门机构设置 1.2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党委副书记 1.4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安全部门人员和分厂及车间专(兼)职 安全员 1.5 车间(分厂)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6 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责任制 1.7 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生产、设备、技术、开发、供销等职能 部 1.9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 查签订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状 2.1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2 劳动防护用品(具)发放和穿戴管理制度 2.3 安全设施、设备(装卸、进罐入塔、管道、安全生产禁令、锅炉压 力容器、超重机械、电气、维护保养、交接班、巡回检查)管理制 度 2.4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2.5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2.6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2.7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2.8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档案记录 2.9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 2.10 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2.1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12 危险区域动火、动土、入罐、报废危险化学品销毁等 作业审批制度 查作业票 2.13 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的要求报告有关部门对 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查、验收。 2.14 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导致的 急性中毒事故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15 生产装置正常开车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 检查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 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2.16 各种产品生产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2.17 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 制度建立和措施落实情况。 3.1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工农化总公司 3.安全培训、教育 1.安全生产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自查表 第 1 页,共 5 页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3.2 主要负责人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3 分管负责人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取证上岗 查培训记录,人员培训登记备案(包括电工 、起重工、电焊工、锅炉工等) 3.6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包括新工人、农民工、合同工、临时工、外 包工、实习生等;现场抽查本岗位安全规程 3.7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3.8 开停工前安全教育 3.9 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产前的专门教育 3.10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是否编入年度投入计划 4.2 安全培训教育费用是否满足 4.3 劳动防护用品经费是否满足 4.4 安全设施(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 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 堤、连锁、报警、通讯、防灼伤、冲淋、洗浴、休息等)投入是否 到位 4.5 企业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 工伤保险费 4.6 高危行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情况 4.7 建设项目安全投入执行情况 4.8 建立了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4.9 按月提取,并设置了专户管理 4.10 有当年的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4.11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5.1 新、改、扩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5.2 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安全主体责任)、现场 安全检查情况 5.3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承包或 租赁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是否签 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4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查培训记录,查安全合同,查管理制度等, 是否执行安全抵押金制。 5.5 建设方、承包方、监理方安全职责明确 5.6 临时追加的项目建设方要求按顺序补办手续,建设方的安全部门审 定安全措施后承包方才可施工 5.7 建设方在承包方进行检修、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明 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5.工程项目及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 4.安全投入与依法进行工伤保险 第 2 页,共 5 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9.5 KB 时间:2025-12-22 价格:¥2.00
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9 一、工程概况 (一)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工程概况。如:建(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层数、层高、总高度、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竣工时间、使用年限和工程的完好程度等。 (二)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周围环境。如:所处地段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联系或距离、是否有必 须保护的古建筑文物和重要的市政设施等。 (三)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地下基础类型,地下有无重要的市政管、沟、电缆等。 (四)拆除工程的合同工期或其他要求。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工作 1.被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2.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3.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危房情况等,并附简图。 4.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二)现场准备 1.清理被拆除建筑物范围内的物资、设备,不能搬迁的须妥善加以防护。 2.疏通运输道路,接通施工临时用水、电源。 3.切断被拆建筑物的水、电、煤气管道等。 4.检查周围建筑物,尤其是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5.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设置警戒标志。 (三)机械设备材料的准备 拆除工程所需的机械工具、起重运输机械和爆破拆除所需的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险品临时库房。 分别列出《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表》、《主要材料需用表》。 (四)劳动力准备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绘制组织机构图,组织劳动力。 三、安全技术规定 (一)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三)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建筑物的支 线切断或迁移。 (四)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五)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六)拆除建筑物,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几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 部分的倒塌。 (七)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八)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进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 横梁,要等待它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九)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的 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远离至建筑物高度 2 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围内若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十)被拆建筑物的楼板平台上不允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十一)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拆除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构件,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配合 并及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拆卸下来的各种构件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位置。 (十二)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 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十三)采用控制爆破方法进行拆除工程应按下列要求做: 严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中关于拆除爆破的规定,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按规定报相关 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建筑物,应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当采用分段起 爆时,应采用毫秒雷管起爆。 须用微量炸药的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制飞石,仍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如对较矮建 筑物采取适当覆盖,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置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 爆破时,对原有蒸汽锅炉和空压机房等高压设备,应将其压力降到 1~2 个标准大气压。爆破各道工序要认 真细致地操作、检查与处理,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爆破要有临时指挥机构,便于分别负责爆破施工与起 爆有关安全工作。 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 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四、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的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附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2-29 价格:¥2.00
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9 一、工程概况 (一)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工程概况。如:建(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层数、层高、总高度、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竣工时间、使用年限和工程的完好程度等。 (二)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周围环境。如:所处地段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联系或距离、是否有必 须保护的古建筑文物和重要的市政设施等。 (三)被拆除旧建(构)筑物地下基础类型,地下有无重要的市政管、沟、电缆等。 (四)拆除工程的合同工期或其他要求。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工作 1.被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2.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3.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危房情况等,并附简图。 4.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二)现场准备 1.清理被拆除建筑物范围内的物资、设备,不能搬迁的须妥善加以防护。 2.疏通运输道路,接通施工临时用水、电源。 3.切断被拆建筑物的水、电、煤气管道等。 4.检查周围建筑物,尤其是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5.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设置警戒标志。 (三)机械设备材料的准备 拆除工程所需的机械工具、起重运输机械和爆破拆除所需的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险品临时库房。 分别列出《主要机械设备需用表》、《主要材料需用表》。 (四)劳动力准备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绘制组织机构图,组织劳动力。 三、安全技术规定 (一)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针对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三)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建筑物的支 线切断或迁移。 (四)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五)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六)拆除建筑物,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几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 部分的倒塌。 (七)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八)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进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 横梁,要等待它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九)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度的 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远离至建筑物高度 2 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围内若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十)被拆建筑物的楼板平台上不允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十一)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拆除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构件,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配合 并及时吊下或运走,禁止向下抛。拆卸下来的各种构件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位置。 (十二)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 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十三)采用控制爆破方法进行拆除工程应按下列要求做: 严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中关于拆除爆破的规定,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按规定报相关 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建筑物,应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当采用分段起 爆时,应采用毫秒雷管起爆。 须用微量炸药的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制飞石,仍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如对较矮建 筑物采取适当覆盖,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置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 爆破时,对原有蒸汽锅炉和空压机房等高压设备,应将其压力降到 1~2 个标准大气压。爆破各道工序要认 真细致地操作、检查与处理,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爆破要有临时指挥机构,便于分别负责爆破施工与起 爆有关安全工作。 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 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四、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的基本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结合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附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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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检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结果 一、消防安全 1 消防监控 室 ①消防监控室应有专人 24 小时值班;②应建立微型消防 站;③应有值班记录,对每天的值班情况进行记录,记 录应包括检查情况、报警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④应 有中、英文对照的应急广播稿或录音磁带,便于紧急情 况下有效地疏导人员;⑤值班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会使用中控室的各项设备;⑥各项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并处于开启状态;⑦配置录像设备,硬盘录像时间达到 相关规定要求。 2 灭火器材 ①消防器材要完好、有效。灭火器要有足够的压力,外 观应保持完好;②消火栓内要有完好的水带、水枪,水 带应按要求卷好;③消防器材不能被圈占、遮挡;④灭 火器应该放置在显著位置,消火栓上应该有标志注明。 3 应急广播 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 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4 消防测试 ①对烟感报警系统控测点每半年按 50%各抽测一次;② 对增压风机、排烟风机,每月检查一次;③对消防水泵 每月试运行一次,防止锈死。 5 员工能力 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掌握情况;员工各种灭 火器材的使用是否掌握;员工是否掌握疏散通道及灭火 器材的位置。 二、人员疏散 6 疏散通道 及安全出 口 ①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堵 塞通道;②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 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 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7 应急照明 ①应急照明无电源照明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②应保证 应急照明能够有效使用,即平时处于蓄电状态。 三、变配电室 8 电工 ①持有效证件上岗;②按规定巡查,填写巡查记录;③ 上岗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9 管理制度 ①建立门禁制度,非专业人员禁止入内;②应该根据具 体情况制定用电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10 作业工具 和劳保用 品 ①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低压作业工 具;②保证安全使用,定期检测。 11 配备设施 ①电器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配 电系统操作模拟图、值班记录;②安装应急照明,配备 专用灭火器;③有防止小动物从门、窗、电缆沟进入的 2 措施。 12 禁止规定 ①严禁堆放与变配电室工作无关的物品;②架空线上禁 止放置或悬挂物品。 四、锅炉房 13 锅炉房 ①要有当年锅炉检查运行许可证;②操作人员持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司炉证”;③锅炉安全运行制 度健全,张贴上墙;按时、准确记录锅炉运行状况;④ 运行管路无跑冒、渗、漏现象(油、水、汽);鼓风机、 引风机、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等设备装置 运行正常;⑤安全阀按规定时间检验。 五、电梯 14 电梯 ①电梯维修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 操作证;②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证”和 合格的“电梯安装验收报告书”;③保养和检修电梯时, 应设置警示牌,并有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或保养卡;④ 电梯机房内整洁,无杂物堆放,有消防设施;⑤应当按 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有检验记 录。 六、电气线路 15 线路敷设 ①电源线与可燃结构有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② 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③凡可移动的电 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④不得超负荷运 载,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⑤电 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七、信息系统安全 16 西软服务 器 ①每半年检查一次 UPS 电源工作是否正常,电池电量是 否充足,并做好台账记录;②检查 dump 备份数据包是否 正常备份。 八、仓库 17 食品卫生 ①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②食品库房做到 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③食品库 房内不得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18 危险化学 品管理 酒店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19 消防 ①按照货物种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②保证库房有安 全通道,通道宽度要符合相关规定。 20 禁止规定 库房不能设置办公室,不能留人住宿。 九、餐饮与厨房 21 卫生 许可证 ①是否在有效期;②是否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6-01-10 价格:¥2.00
塔式起重机维护保养协议 承租单位(甲方):中天西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 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 工程使用的塔式起重机(以 下简称塔机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用机械设备基本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设备出厂日期 安装位置 1 塔吊 QTZ-80 2 塔吊 QTZ-80 3 塔吊 QTZ-80 4 塔吊 QTZ-80 5 塔吊 QTZ-80 6 塔吊 QTZ-80 7 塔吊 QTZ-80 8 塔吊 QTZ-80 9 塔吊 QTZ-80 2、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工期: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日至塔吊报停使用日至。 二、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按照塔式起重机有关保养规程(见乙方责任)对塔机每月进行一次保养及检查, 并按照相关要求完善相关记录。 2、保养所需的全部耗材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应在白天进行,甲方每月中旬必须保证一天 的时间供乙方维保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检查。 3、乙方有责任将保养时发现的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甲方委托乙方 维修,其维修的人工费及更换零部件费用由甲方负责。费用双方友好商议。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保养得塔机必须结构完整、零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机况良好,其各 机构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液压系统、钢结构安全性能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检验机构验 收规范的规定,并且已经通过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因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 甲方负责。 2、甲方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及管理规定,负责塔机在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安全 责任。 3、塔机的日常保养与故障维修由甲方负责,因日常保养不当与故障维修不及时而引起的质 量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负责。 4、甲方每月必须抽出一天时间停机,让乙方对塔机进行保养。乙方保养时,甲方须派 1-2 名专业维修人员到场协助与配合,及时处理保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保养过程所需的油料、棉纱、破布等辅助材料由甲方负责,并提前准备。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维修保养相关资质证书,乙方维保人员应按有关要 求持有效证件上岗。 2、乙方维保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配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安 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 3、乙方每月对塔机进行一次定期检查保养工作,检查和保养工作内有要予以记录,双方责 任人签名确认分别保存,若塔机存在安全问题,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见 书面通知。 4、甲方塔机的(履行手册)由甲方保管,乙方要按实际保养作业时间及时填写和盖章。 5、保养内容 5.1、检查塔机金属结构的导通性,测试塔机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检查塔机供电系统专用 性及接零保护。 5.2、检查各传动齿轮箱油量及润滑情况,检查各转动轴、滑轮情况,指导操作人员加注各 润滑点油脂。 5.3、检查各机构的运行情况,不得有异常振动和噪音。 5.4、检查制动器、联轴器安全可靠性。 5.5、检查电动机及线路的绝缘电阻,清洁绕线式电机滑环及碳刷。 5.6、检查钢结构及紧固件连接情况,指导操作人员润滑钢丝绳,检查钢丝绳卡头及钢丝绳 排列情况。 5.7、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8、检查电气控制动作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五、其他约定 1、若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塔机保养费及故障维修费,乙方有权拒绝对塔机进行检查保 养,直至费用结清为止,由此引起的塔机质量安全事故与乙方无关。 2、乙方保养人员对保养塔机所存在的问题应出具整改意见书,甲方现场负责人必须签收, 如甲方拒签或无人在现场,则乙方单位签名有效,乙方应将整改意见书转交或传真给甲方。 3、乙方人员在对塔机进行保养时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后,甲方必须立即做出整改决定, 若委托乙方整改、则维修费、零配件费另计,由甲方负责。 4、经甲方自行整改的,甲方应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乙方并征得认可,否则视甲方未进行 整改,乙方不出具保养证明不承担保养相关安全责任。 5、因甲方塔机自身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提出后甲方仍不整改修复的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事 故,乙方概不负责。 6、甲方委托第三方对塔机进行维修或整改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7、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由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8、双方未尽事宜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签约地人员法院诉讼解决。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6-01-20 价格:¥2.0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 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 土 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 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 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 目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 续。申请施工 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 织开工。 第六条 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 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 延期。不按 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 施 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 书面通知对 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 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 方和备案。 第八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 程 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 督 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 其分包范围 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 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 他单位的施工现场 活动。 第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 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 位的总 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 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 审批。具体审批权 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 计 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 施 ;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 对 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 场 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 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 工 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 规程, 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 爆破作业时,必 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 关 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施工中需要 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 有关主 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 炸 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 关规定处理 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 工 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 主管部门提 交竣工验收报告。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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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检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结果 一、消防安全 1 消防监控 室 ①消防监控室应有专人 24 小时值班;②应建立微型消防 站;③应有值班记录,对每天的值班情况进行记录,记 录应包括检查情况、报警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④应 有中、英文对照的应急广播稿或录音磁带,便于紧急情 况下有效地疏导人员;⑤值班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会使用中控室的各项设备;⑥各项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并处于开启状态;⑦配置录像设备,硬盘录像时间达到 相关规定要求。 2 灭火器材 ①消防器材要完好、有效。灭火器要有足够的压力,外 观应保持完好;②消火栓内要有完好的水带、水枪,水 带应按要求卷好;③消防器材不能被圈占、遮挡;④灭 火器应该放置在显著位置,消火栓上应该有标志注明。 3 应急广播 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 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4 消防测试 ①对烟感报警系统控测点每半年按 50%各抽测一次;② 对增压风机、排烟风机,每月检查一次;③对消防水泵 每月试运行一次,防止锈死。 5 员工能力 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掌握情况;员工各种灭 火器材的使用是否掌握;员工是否掌握疏散通道及灭火 器材的位置。 二、人员疏散 6 疏散通道 及安全出 口 ①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堵 塞通道;②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 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 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7 应急照明 ①应急照明无电源照明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②应保证 应急照明能够有效使用,即平时处于蓄电状态。 三、变配电室 8 电工 ①持有效证件上岗;②按规定巡查,填写巡查记录;③ 上岗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9 管理制度 ①建立门禁制度,非专业人员禁止入内;②应该根据具 体情况制定用电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10 作业工具 和劳保用 品 ①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低压作业工 具;②保证安全使用,定期检测。 11 配备设施 ①电器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配 电系统操作模拟图、值班记录;②安装应急照明,配备 专用灭火器;③有防止小动物从门、窗、电缆沟进入的 2 措施。 12 禁止规定 ①严禁堆放与变配电室工作无关的物品;②架空线上禁 止放置或悬挂物品。 四、锅炉房 13 锅炉房 ①要有当年锅炉检查运行许可证;②操作人员持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司炉证”;③锅炉安全运行制 度健全,张贴上墙;按时、准确记录锅炉运行状况;④ 运行管路无跑冒、渗、漏现象(油、水、汽);鼓风机、 引风机、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等设备装置 运行正常;⑤安全阀按规定时间检验。 五、电梯 14 电梯 ①电梯维修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 操作证;②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证”和 合格的“电梯安装验收报告书”;③保养和检修电梯时, 应设置警示牌,并有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或保养卡;④ 电梯机房内整洁,无杂物堆放,有消防设施;⑤应当按 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有检验记 录。 六、电气线路 15 线路敷设 ①电源线与可燃结构有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② 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③凡可移动的电 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④不得超负荷运 载,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⑤电 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七、信息系统安全 16 西软服务 器 ①每半年检查一次 UPS 电源工作是否正常,电池电量是 否充足,并做好台账记录;②检查 dump 备份数据包是否 正常备份。 八、仓库 17 食品卫生 ①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②食品库房做到 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③食品库 房内不得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18 危险化学 品管理 酒店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19 消防 ①按照货物种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②保证库房有安 全通道,通道宽度要符合相关规定。 20 禁止规定 库房不能设置办公室,不能留人住宿。 九、餐饮与厨房 21 卫生 许可证 ①是否在有效期;②是否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6-03-13 价格:¥2.00
Haier OEM 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查表 报告编号: 表号:POOF014C—3.2.3 № Q—问题 A—回答(或相关资料) E—评价/不足之处 1 主营业务 1.1 组织和管理 1.1.1 提供最新业务组织机构图(含全球化的组织机构) 确定指派谁负责海尔的业务? 他们是专职的还是兼职的? 项目小组的任期是多久? 谁是同海尔项目的最终负责人? 1.1.2 确定关键员工成员及其职责。 1.1.3 关键员工与工作目标有关的职责大纲。 1.1.4 供应商是否具有集中的采购组织? 权重 a 2 计分 b 评分 标准 1 分 关键人员职责不清,组织结构有限,没有重要的员工和/或没有相应的工厂和足够的设备支出费用来支持 OEM 项目的启动。 3 分 组织适合现有的业务范围,人员职责清晰,关键人员有能力领导公司实现现有目标。在增加一定的员工和工装设备后,公司有能力 来做 OEM 实现增长。 5 分 组织现有职员能够处理额外业务,人员职责清晰,高层由有能力使公司成功增长的领导组成,公司有能力且愿意做 OEM 来提高业务 增长。 本 项 得 分 得分 s=a*b/5 1.2 运营目标 1.2.1 贵公司的任务/使命是什么?按优先顺序列出贵公司主要的可量化指标排序 (销售等)。 1.2.2 贵公司本年度业务目标是什么? 1.2.3 将本年目标同以往业绩进行比较。 1.2.4 讨论业务再投资:举例说明国内、国际再投资情况。 1.2.5 讨论贵司长期业务战略。 1.2.6 贵司是否面临一些重大的法律事务会潜在妨碍贵司供货能力? 1.2.7 贵司现在面向哪些国家开展业务? 1.2.8 贵司是否有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程序或流程? 1.2.9 贵司在生产中是否使用或曾经使用童工、囚犯? 1.2.10 是否有重大的制度或安全问题待解决? 权重 a 3 计分 b 评分 标准 1 分 主要的量化指标既未严格定义、也未同职员层面沟通。个人目标和责任定义未包括与目标一致的责任与义务。目标局限于短期,几 乎没有长期计划的证据。 3 分 主要的量化指标有严格定义并沟通到所有层面,所有主要的量化指标都有清楚的责任和义务。长/短期战略规划是全部业务的一部分。 5 分 主要的量化指标有详细定义,沟通并整合到每个员工的工作计划。实现目标的路径已在全部业务范围内落实到制度基础。战略长期 增长是业务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 项 得 分 得分 s=a*b/5 Haier OEM 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查表 报告编号: 表号:POOF014C—3.2.3 № Q—问题 A—回答(或相关资料) E—评价/不足之处 1.3 行业情况 1.3.1 描述贵司的主要实力 1.3.2 贵司拥有何种类型的全球性竞争对手?它们是谁? 1.3.3 主要的客户是谁?他们在贵公司业务中所占的比例是多少? 1.3.4 主要的销售国/销售市场是什么,在业务中各自占有多大的百分比? 1.3.5 过去五年中在 市场销售的主要产品的品牌、市场份额以及年均增长率。 1.3.6 主要销售渠道所占市场份额。 1.3.7 主要的新产品和新的增长点(产品系列扩展、新产品系列/特点/技术) 1.3.8 贵司为利用这些新的增长机遇制定了什么计划? 1.3.9 OEM/专有品牌在贵司的销售中所占的百分比如何? 1.3.10 写明 OEM 客户的名称以及提供服务的时间段,贵司是否把资源服务于这些 客户? 权重 a 3 计分 b 评分 标准 1 分 企业的定位是保持在整个市场或者细分业务中占据小份额,几乎没有对未来增长或者购并的计划提供资金。目前提供的产品增长潜 力有限。 3 分 与同行业的其他企业相比,企业的定位较好,尽管企业可能并非该行业中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所提供的产品系列能够为未来的潜在 增长提供机会。 5 分 公司明显是行业领头人,在整个行业的产出中占有的比例超过平均水平。所提供的产品系列具有创新性且品种繁多,能够确保其市 场领先地位。 本 项 得 分 得分 s=a*b/5 1.4 项目实施 1.4.1 贵司目前正在实施什么重大项目? 1.4.2 贵司最近完成的重大项目是什么?——从项目开始至结束经历了多长时间? 1.4.3 贵司实施工期预算制项目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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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时间 安全技术交底表 AQ-C11-1 编 号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成府路站 2008年10 月29日 工种 力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由班组工长进行班前教育,每个班组配兼职安全员一名, 现 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一定要系好下额带。 2、在从事人工拆除作业前必须熟悉作业内容、作业环境,施工人员进入作业面时要注意是否有预 留孔洞,如有预留孔洞检查是否有盖板覆盖,孔洞附近是否有邻边防护,没有防护和盖板的孔洞附 近不允许施工;作业面如需搭设脚手架,脚手架不许直接架在孔洞的盖板上。对使用的工具进行检 修,不牢固者不得使用;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 3、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带防护用品,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 4、进入现场进行拆除前必须检查所用的机具,确认安全;用砂轮片切割混凝土时,砂轮片要安装 牢固。作业时佩带防护用品,站立平稳;用大锤、钎子拆除时。大锤必须安装牢固,钎子头上不 得有飞刺。操作时,扶钎人应使用夹具,打锤人不的戴手套,不得与扶钎人面对面操作;应及时 清除拆下的碎块。 5、高处进行拆除工程作业时应站在平台或脚手架上,平台、脚手架要安装平稳、牢固,操作人员 必须佩带安全带。上、下平台或脚手架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围挡,悬挂危险 、警告标志,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阻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 6、进行拆除时应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溜下。 7 、配合作业时,应相互呼应。多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拆除现场要及时清理,注意防止扬尘。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 有限公司 交底部位 成府路站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针对性交底: 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由班组工长进行班前教育,每个班组配兼职安全员一名, 现 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用品; 2、进入现场进行拆除前必须检查所用的机具,确认安全、牢固后方可使用,拆除作业区域下方不 得有人; 3、高处进行拆除工程作业时应站在平台或脚手架上,平台、脚手架要安装平稳、牢固,操作人员 必须佩带安全带。 交底人签名 职务 结构技术员 交底时间 安全技术交底表 AQ-C11-1 编 号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成府路站 2007年3月 8日 工种 架子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9、铺、翻脚手板:脚手板铺设于架子的作业层上。脚手板有木、钢两种,不得使用竹编脚手板。 脚手板必须满铺、铺严、铺稳,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铺脚手板可对头或搭接铺设,对头铺脚 手板,搭接处必须是双横向水平杆,且两根间隙200~250mm,有门窗口的地方应设吊杆和支柱, 吊杆间距超过1.5m时,必须增加支柱。 10、 搭接铺脚手板时,两块板端头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200mm,如有不平之处要用木块垫在纵、 横水平杆相交处,不得用碎砖块塞垫。 11、翻脚手板应二人操作,配合要协调,要按每档由里逐块向外翻,到最外一块时,站到邻近的 脚手板把外边一块翻上去。翻、铺脚手板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脚手板翻板后,下层必须留一层脚 手板或兜一层水平安全网,作为防护层。不铺板时,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3m。 12、满堂红脚手架四角必须设抱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中间每4排立杆应搭设1 个剪刀撑,一直到顶。每隔两步,横向相隔4根立杆必须设一道拉杆。 13、剪刀撑杆子不得蹩绑,应贴在立杆上,剪刀撑下桩杆应选用粗壮较大杉槁,由下方人员找好 角度再,由上方人员依次绑扎。剪刀撑上桩(封顶)椽子应大头朝上,顶着立杆绑在纵向水平杆上 。 14、递杆(拔杆)上下、左右操作人员应协调配合,拔杆人员应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员和已绑好的杆 子,下方递杆人员应在上方人员中接住杆子呼应后,方可松手。 15、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的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再依次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 有限公司 交底部位 成府路站结构脚 手架施工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针对性交底: 交底人签名 王新强 职务 结构技术员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6-04-29 价格:¥2.00
安全交底记录 (表式 C2-8) 编 号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中关村~成府路区间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项目(部位) 土方开挖 交底日期 2006-10-19 交底内容(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开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 2.5m,不得对头挖土;挖土面较大时,每人工作 面不应小于 6m2。挖土应由上而下分层分段按顺序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开挖或采用底部 掏空塌土方法挖土。 (2)、开挖时,下导一定注意放坡,并随时注意基坑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缝或部分 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 (3)、下导应设有安全爬梯。以供上导施工人员行走 (4)暗挖隧道处于软弱地层时,施工中应把“防坍、防沉”放在首位,严格遵循浅埋暗挖 隧道“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早封闭、勤量测”的施工原则,确保安全生产。 (5)洞内设专人指挥调度,三管两线设专人管理,保证照明、通风、排水设施良好,道路 平顺畅通、灯光明亮。设置好运输线路安全信号标志,确保洞内运输安全。 (6)专职安全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安全员袖标,跟班作业。凡进洞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7) 洞内照明必须采用 36 伏安全电压,且布线规整,有接零接地保护。 (8) 施工中,注重监测和观察,对目测观察予以足够的重视,随时注意地层变化、喷混 凝土是否产生裂隙、拱架是否压弯变形等。当变形量无变缓趋势或喷射混凝土产生较大的剪切 状态时立即停止开挖,及时封闭掌子面,采取辅助加固措施,控制位移和变形。 (9) 根据工作面地质情况,拟定超前预注浆方案,精心布管,严格控制注浆压力,密切 关注注浆量,确保达到技术方案要求。 (10)严格控制开挖循环进尺,对不良地质地段,适当缩短开挖进尺,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 必要时喷混凝土封闭开挖工作面,并选用具有足够刚度和早强的支护设计,如适当加厚喷层、 喷射早强混凝土、及早完成锚网喷联合支护。 (11) 相邻开挖工作面应在前洞室结构形成闭合环,地层趋于稳定后方可开挖相邻洞室, 间距不小于 6 米;施工时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施工各阶段支护和地层的稳定。 (12)开挖过程中,离掌子面不远处应备好抢险物资,并在现场堆码整齐,标识清楚,专 料专用。 (13) 暗挖隧道的开挖应采取超前支护和地层加固措施,做到预加固、开挖、支护三环节 安全交底记录 (表式 C2-8) 编 号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中关村~成府路区间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项目(部位) 土方开挖 交底日期 2006-10-19 紧密衔接。当地层自稳能力较差或开挖面停工时间较长时,应使初期支护及早闭合成环,并挂 网喷砼封闭掌子面。 (14)分台阶开挖,一次高度大于 1.5 米时,必须放坡;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开挖或采用底 部掏空塌土方法挖土。必须自上而下分层分段按顺序开挖。 2 土方吊运 (1)严格遵守“十不吊”制度。 (2)吊运土方前,检查起吊工具、钢丝绳是否牢靠。 (3)经常检查临时钢支撑和结构连接情况,防止支撑松动脱落。 (4)严禁提升时碰撞基坑支撑系统,定期检查支撑的稳定性。 (5)井内、外联系必须规定专用讯号,严格按照指挥信号作业,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坚 守岗位。 (6)洞内用小推车运土时,禁止猛跑或撒把溜放;转弯时,应先打声招呼,确认无行人或 其他工作人员,方能通过。 (7)运用小翻斗车运土时,严格执行《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8)竖井提升作业按《竖井提升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执行。 3 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在竖井及洞内设置有效排水措施,将施工水及时排出,保证开挖安全。 (2)洞内的动力线符合三项五线制,照明线采用 36V 低压照明。洞内用电严格执行临时用 电设计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编制监控量测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执行,及时反馈信息指导施工。 (4)加强周边建筑物和洞顶、路面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和周边环境变化,进行综合分析, 对危险点、可疑点加强监测频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5)加强工人安全教育,使每个工人熟悉所从事工种操作规程,熟悉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 提高工人自我保护能力和事故防范能力。 (6)强化班组安全活动,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做好“三检”(班前检、班中检、班后检) 工作。 安全交底记录 (表式 C2-8) 编 号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中关村~成府路区间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项目(部位) 土方开挖 交底日期 2006-10-19 (7)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跟班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立即有效处理的,立即上报 项目部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班组长 接受交底人数 本交底一式三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班组长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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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前 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 范我分局安全生产工作,保护职工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大型设备施工安装与运行、起重与 运输、焊接与气割、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管理等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技术要求。 各施工单位可根据本规程要求,结合本单位的施工任务和项目制定实施细则。各单位都应按 本规程的要求,各尽其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本规程未明确规定或所列条款如与国家现行规程、标准不一致时,应以国家现行规程、 标准为准。 八局制安分局 2007 年 5 月 30 日 1 目 录 1 施工现场 .................................................................2 1.1 基本规定......................................................................................................................................................2 1.2 现场布置...................................................................................................................................................3 1.3 消 防.......................................................................................................................................................4 1.4 季节施工.....................................................................................................................................................6 1.5 防 汛.........................................................................................................................................................7 1.6 文明施工.....................................................................................................................................................7 2 施工用电 .................................................................8 2.1 变压器与配电室.........................................................................................................................................8 2.2 线路敷设....................................................................................................................................................10 2.3 配电箱、开关箱与照明...........................................................................................................................12 2.4 电动机械与手持电动工具.....................................................................................................................15 3 安全防护设施 ...........................................................16 3.1 基本规定.................................................................................................................................................16 3.2 高处作业.................................................................................................................................................17 3.3 施工脚手架.............................................................................................................................................18 3.4 安全防护用具.........................................................................................................................................20 4 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运行 .................................................23 4.1 基本规定.................................................................................................................................................23 4.2 设备运行.................................................................................................................................................24 4.3 门座式(塔式)起重机.........................................................................................................................25 4.4 缆 机.....................................................................................................................................................26 4.5 桥(门)式起重机.................................................................................................................................27 4.6 特种设备管理.........................................................................................................................................28 5 起重与运输 .............................................................30 5.1 基本规定.................................................................................................................................................30 5.2 起重设备与机具......................................................................................................................................31 5.3 道路运输.................................................................................................................................................39 6 焊接与气割 .............................................................40 6.1 基本规定.................................................................................................................................................40 6.2 焊割场地与设备.....................................................................................................................................41 6.3 焊条电弧焊.............................................................................................................................................42 6.4 埋弧焊.....................................................................................................................................................42 6.5 气体保护焊.............................................................................................................................................43 6.6 碳弧气刨.................................................................................................................................................43 6.7 气焊与气割.............................................................................................................................................44 6.8 氧气、乙炔气集中供气系统.................................................................................................................46 7 锅炉及压力容器 .........................................................48 7.1 基本规定.................................................................................................................................................48 7.2 锅炉安装.................................................................................................................................................49 7.3 锅炉运行.................................................................................................................................................51 7.4 压力容器.................................................................................................................................................55 7.5 气 瓶.....................................................................................................................................................58 8 危险物品管理 ...........................................................61 8.1 基本规定 ................................................................................................................................................61 8.2 易燃物品.................................................................................................................................................62 8.3 有毒有害物品.........................................................................................................................................67 8.4 放射性物品.............................................................................................................................................69 2 1 施工现场 1.1 基本规定 1.1.1 施工生产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告示牌和安全文明规 定、禁令,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施不应进入封闭区。 1.1.2 进入施工生产区域的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正确穿戴使用防护 用品和佩带标志。 1.1.3 施工生产现场应设有专(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值班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隐患,纠 正违章行为。 1.1.4 爆破、高边坡与隧洞开挖、水上、高处、多层交叉、大件起重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 装及拆除等危险作业应有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1.1.5 施工设施、临时建筑、管道线路等设施的设置,均应符合防汛、防火、防砸、防风以 及工业卫生等安全要求。 1.1.6 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半成品、成品应存放稳固整齐、通道畅通,不准乱堆乱放。 1.1.7 场地应保持平整整洁,无积水,排水管、沟及时清理维修,保持畅通,废渣弃物及时 清理,施工作业面应做到工完场清。 1.1.8 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加盖板或设置围栏,必要时 设有明显警告标志,夜间有灯光警告标志。 1.1.9 高处作业面(坝顶、坡顶、排架、平台、屋顶等)、通道(栈桥、栈道)等临水、临 空边缘等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05m 的安全防护栏杆,栏杆下部设置高度不低于 0.2m 的挡脚板。 1.1.10 施工生产现场临时的机动车道路,宽度不小于 3.0m,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 0.8m,做 好道路日常清扫、保养和维修。 1.1.11 交通频繁的施工道路、交叉路口、开挖、倒渣场地应设专人指挥,并有警示标志或 信号指示灯。 1.1.12 起重设备安装工作结束后,应按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要求组织验收,并经地方质量 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1.13 起重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在吊物运行的空间内不准有障碍物和设施,吊物下方禁 止人员停留和行走。 1.1.14 脚手架、排架平台等施工设施的搭设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负荷,操作平台应 满铺牢固,临空边缘应设置挡脚板,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15 上下层垂直立体作业的中间应设有隔离防护棚,或者将作业时间错开,并有专人监 护。 1.1.16 高边坡作业前应处理边坡危石和不稳定体,并在作业面上方设置防护挡墙。 1.1.17 隧洞作业应保持通风良好、排水畅通,并应采取防止坍塌措施。 1.1.18 高处边缘临空作业应悬挂安全网,施工人员必须拴安全带。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7 KB 时间:2026-05-10 价格:¥2.00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用电自我防护技术交底 施工现场用电人员应加强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电动建筑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 用电的基本知识,以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对于现场中一些固定机械设备的防护和操作人员 应进行如下交底: 开机前认真检查开关箱内的控制开关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漏电保护器是否可靠,发现问 题及时向工长汇报,工长派电工解决处理。 开机前仔细检查电气设备的接零保护线端子有无松动,严禁赤手触摸一切带电绝缘导 线。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凡一切属于电气维修、安装的工作,必须由电工来操作,严禁 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 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工具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 格的电气设备、工具要停止使用。 电工人员严禁带电操作,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线,正确使用电工器具。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或接零保护,在总箱、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 行两级漏电保护。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相匹配。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劲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临电设计。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绝缘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 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 火剂灭火。 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必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夯土机械安全技术交底 夯土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 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 间小于 0.1s。 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其电缆长度应小于 50m。 焊接机械安全技术交底 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周围施焊。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 5m,一、二次侧防护罩齐全。 焊机机械二次线应选用 YHS 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 手柄和电缆线的绝缘应良好。 电焊变压器的空载电压应控制在 80V 以内。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焊人要有用火证和看护人,必须穿戴绝缘鞋和手套,使用护 目镜。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技术交底 手持电动工具依据安全防护的要求分为 I、II、III 类。 I 类手持电动工具的额定电压超过 50V,属于非安全电压,所以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 同时还必须接漏电保护器以保安全。 II 类手持电动工具的额定电压超过 50V,但它采用了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措 施。双重绝缘是指除了工作绝缘以外,还有一层独立的保护绝缘,当工作绝缘损坏时,操作 人员与带电体隔离,所以不会触电。II 类手持电动工具可以不必做接地或接零保护。II 类手 持电动工具的铭牌上有一个“回”字。 III 类手持电动工具是采用安全电压的工具,它需要有一个隔离良好的双绕组变压器供 电,变压器副边额定电压不超过 50V。所以 III 类手持电动工具也是不需要保护接地或接零 的,但一定要安装漏电保护器。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技术交底 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或漏电保护器。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 GB1169-74《通风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施工现场优先选用 II 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高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额定漏电 动作时间小于 0.1s 的漏电保护器。 特殊潮湿环境场所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 在露天或潮湿环境的场所必须用 II 类手持电动工具。 特殊潮湿环境场所电气设备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应选用防溅型的,其额定漏电动作电 流应小于 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 0.1s。 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 III 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果选用 II 类手持电 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 人看护。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要做空载 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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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交 底 记 录 表 C2-1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成府路站 交底日期 2008 年 2 月 25 日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脚手架搭设 交底提要 车站倒运材料平台搭设脚手架 交底内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1. 施工准备: 1.1. 机具准备:脚手架安装扳手,检查用力矩扳手,锤子等 1.2. 材料准备:48×3.5 钢管,大横杆、小横杆、配套用扣件、脚手板(50mm 厚) 1.3. 作业条件:必须保证车站暗挖 1~6 部以及二次衬砌底纵梁、中柱、顶纵梁及拱顶回 填后方可进行 7、8、9 部围护桩破除施工。 2. 施工工艺及主要施工做法: 2.1. 施工工艺: 2.1.1. 脚手架搭设参数:该脚手架为双排脚手架,内外侧立杆间距为 1.5 米,脚手架横向 间距为 2 米,上侧护栏间距为 2 米。护栏高度为 1.2 米,设 3 道横杆,其中第 1 道 距平台 0.2 米为挡脚杆,护栏挂设防护网用作防护。脚手架步距为 1.2 米;脚手架整 体设斜撑支撑及剪刀撑,剪刀撑布设距离为 6 米,斜撑间距为 4 米。脚手架、斜撑 及剪刀撑采用48×3.5 钢管。脚手板采用 50mm 厚木板满铺。 2.1.2. 施工工艺流程: 搭设立杆→搭设大横杆→搭设小横杆→搭设斜支撑→搭设脚手板→安装防护网 2.2. 主要施工方法: 如下图所示 立杆间距如图所示,不可大于 2000mm,里侧立杆距离围护桩间距为 300mm。搭设过 程中小横杆在大横杆上方。如下图所示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表 C2-1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成府路站 交底日期 2008 年 2 月 25 日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脚手架搭设 交底提要 车站倒运材料平台搭设脚手架 交底内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为保证脚手架稳定性脚手架整体设置剪刀撑及斜撑。如下图所示: 暗挖端头破除桩混凝土脚手架搭设图一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表 C2-1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成府路站 交底日期 2008 年 2 月 25 日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脚手架搭设 交底提要 车站倒运材料平台搭设脚手架 交底内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脚手架各杆件相交处均用扣件拧紧。各个扣件的拧紧力矩为 40~65N·m。剪刀撑及支 撑斜杆的底脚必须撑紧在底板地锚上。 脚手板采用厚度为 50mm 厚的木板,木板的两头用镀锌的铁丝绑紧。木板两端应搭在 横杆上并与横杆绑紧。严禁搭设探头跳板。 3. 搭设要求 3.1.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3.2.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 于 200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 立杆上。 3.3.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3.4. 作业层脚手板铺满、铺稳、离开围护桩面 120-150mm: 3.5. 木脚手板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3.6.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 130-150mm。 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 300mm 如下图 a 所示;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 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 200mm, 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 100mm 如下图 b 所示 3.7.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 150mm ,其板长两端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4. 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4.1. 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 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 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4.2. 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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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前 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 范我分局安全生产工作,保护职工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大型设备施工安装与运行、起重与 运输、焊接与气割、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管理等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技术要求。 各施工单位可根据本规程要求,结合本单位的施工任务和项目制定实施细则。各单位都应按 本规程的要求,各尽其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本规程未明确规定或所列条款如与国家现行规程、标准不一致时,应以国家现行规程、 标准为准。 八局制安分局 2007 年 5 月 30 日 1 目 录 1 施工现场 .................................................................2 1.1 基本规定......................................................................................................................................................2 1.2 现场布置...................................................................................................................................................3 1.3 消 防.......................................................................................................................................................4 1.4 季节施工.....................................................................................................................................................6 1.5 防 汛.........................................................................................................................................................7 1.6 文明施工.....................................................................................................................................................7 2 施工用电 .................................................................8 2.1 变压器与配电室.........................................................................................................................................8 2.2 线路敷设....................................................................................................................................................10 2.3 配电箱、开关箱与照明...........................................................................................................................12 2.4 电动机械与手持电动工具.....................................................................................................................15 3 安全防护设施 ...........................................................16 3.1 基本规定.................................................................................................................................................16 3.2 高处作业.................................................................................................................................................17 3.3 施工脚手架.............................................................................................................................................18 3.4 安全防护用具.........................................................................................................................................20 4 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运行 .................................................23 4.1 基本规定.................................................................................................................................................23 4.2 设备运行.................................................................................................................................................24 4.3 门座式(塔式)起重机.........................................................................................................................25 4.4 缆 机.....................................................................................................................................................26 4.5 桥(门)式起重机.................................................................................................................................27 4.6 特种设备管理.........................................................................................................................................28 5 起重与运输 .............................................................30 5.1 基本规定.................................................................................................................................................30 5.2 起重设备与机具......................................................................................................................................31 5.3 道路运输.................................................................................................................................................39 6 焊接与气割 .............................................................40 6.1 基本规定.................................................................................................................................................40 6.2 焊割场地与设备.....................................................................................................................................41 6.3 焊条电弧焊.............................................................................................................................................42 6.4 埋弧焊.....................................................................................................................................................42 6.5 气体保护焊.............................................................................................................................................43 6.6 碳弧气刨.................................................................................................................................................43 6.7 气焊与气割.............................................................................................................................................44 6.8 氧气、乙炔气集中供气系统.................................................................................................................46 7 锅炉及压力容器 .........................................................48 7.1 基本规定.................................................................................................................................................48 7.2 锅炉安装.................................................................................................................................................49 7.3 锅炉运行.................................................................................................................................................51 7.4 压力容器.................................................................................................................................................55 7.5 气 瓶.....................................................................................................................................................58 8 危险物品管理 ...........................................................61 8.1 基本规定 ................................................................................................................................................61 8.2 易燃物品.................................................................................................................................................62 8.3 有毒有害物品.........................................................................................................................................67 8.4 放射性物品.............................................................................................................................................69 2 1 施工现场 1.1 基本规定 1.1.1 施工生产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告示牌和安全文明规 定、禁令,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施不应进入封闭区。 1.1.2 进入施工生产区域的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正确穿戴使用防护 用品和佩带标志。 1.1.3 施工生产现场应设有专(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值班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隐患,纠 正违章行为。 1.1.4 爆破、高边坡与隧洞开挖、水上、高处、多层交叉、大件起重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 装及拆除等危险作业应有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1.1.5 施工设施、临时建筑、管道线路等设施的设置,均应符合防汛、防火、防砸、防风以 及工业卫生等安全要求。 1.1.6 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半成品、成品应存放稳固整齐、通道畅通,不准乱堆乱放。 1.1.7 场地应保持平整整洁,无积水,排水管、沟及时清理维修,保持畅通,废渣弃物及时 清理,施工作业面应做到工完场清。 1.1.8 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加盖板或设置围栏,必要时 设有明显警告标志,夜间有灯光警告标志。 1.1.9 高处作业面(坝顶、坡顶、排架、平台、屋顶等)、通道(栈桥、栈道)等临水、临 空边缘等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05m 的安全防护栏杆,栏杆下部设置高度不低于 0.2m 的挡脚板。 1.1.10 施工生产现场临时的机动车道路,宽度不小于 3.0m,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 0.8m,做 好道路日常清扫、保养和维修。 1.1.11 交通频繁的施工道路、交叉路口、开挖、倒渣场地应设专人指挥,并有警示标志或 信号指示灯。 1.1.12 起重设备安装工作结束后,应按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要求组织验收,并经地方质量 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1.13 起重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在吊物运行的空间内不准有障碍物和设施,吊物下方禁 止人员停留和行走。 1.1.14 脚手架、排架平台等施工设施的搭设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负荷,操作平台应 满铺牢固,临空边缘应设置挡脚板,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15 上下层垂直立体作业的中间应设有隔离防护棚,或者将作业时间错开,并有专人监 护。 1.1.16 高边坡作业前应处理边坡危石和不稳定体,并在作业面上方设置防护挡墙。 1.1.17 隧洞作业应保持通风良好、排水畅通,并应采取防止坍塌措施。 1.1.18 高处边缘临空作业应悬挂安全网,施工人员必须拴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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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力压桩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凤城庭院二期二标段 施工单位 河南七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部位 10#、11#、12#、13#楼桩基 施工内容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 时间 交底人 一 般 性 内 容 交底内容: 1、压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压桩过程中, 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中心 5m 以外监视。 2、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 得向下随意抛物。 3、压桩机安装地点应按施工要求进行先期处理,应平整场地,地面应达到 35kPa 的平均地基承载 力。 4、安装时,应控制好两个纵向行走机构的安装间距,使底盘平台能正确对位。 5、电源在导通时,应检查电源电压并使其保持在额定电压范围内。 6、各液压管路连接时,不得将管路强行弯曲。安装过程中,应防止液压油过多流损。 7、安装配重前,应对各紧固体进行检查,在紧固件未拧紧前不得进行配重安装。 8、安装完毕后,应对整机进行试运转,对吊桩用的起重机应进行满载试吊。 9、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传动机构、齿轮箱、防护罩等良好,各部件连接牢固。 10、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起重机起升、变幅机构正常,吊具、钢丝绳、制动器等良好。 11、应检查并确认电缆表面无损伤,保护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源电压正常,旋转方向正确。 12、应检查并确认润滑油、液压油的油位符合规定,液压系统无泄漏,液压缸动作灵活。 13、冬季应清除机上积雪,工作平台应有防滑措施。 14、压桩作业时,应有统一指挥,压桩人员和吊桩人员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 15、当压桩机的电动机尚未正常运行前,不得进行压桩。 16、起重机吊桩进入夹持机构进行接桩或插桩作业中,应确认在压桩开始前吊钩已安全脱离桩体。 17、按桩时,上一节应提升 350~400mm,此时,不得松开夹持板。 18、压桩时,应按桩机技术性能表作业,不得超载运行。操作时动作不应过猛,避免冲击。 19、顶升压桩机时,四个顶升缸应两个一组交替动作,每次行程不得起过 100mm。当单个顶升缸 动作时,行程不得超过 50mm。 20、压桩时,非工作人员应离机 10m 以外。起重机的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21、压桩过程中,应保持桩的垂直度,如遇地下障碍物使桩产生倾斜时,不得采用压桩机行走的方 法强行纠正,应先将桩拔起,待地下障碍物清除后,重新插桩。 22、当桩在压入过程中,夹持机构与桩测出现打滑时,不得任意提高液压缸压力,强行操作,而应 找出打滑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 23、当桩的贯入阻力太大,使桩不能压至标高时,不得任意增加配重。应保护液压元件和构件不受 损坏。 24、当桩顶不能最后压到设计标高时,应将桩顶部分凿去,不得用桩机行走的方式,将桩强行推断。 25、当压桩引起周围土体隆起,影响桩机行走时,应将桩机前进方向隆起的土铲平,不得强行通过。 26、压桩机行走时,长、短船与水平坡度不得超过 5°。纵向行走时,不得单向操作一个手柄,应 两个手柄一起动作。 27、压桩机在顶升过程中,船形轨道不应压在已入土的单一桩顶上。 28、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 离开岗位。 29、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力超过攻级或有风暴 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或将桩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长度在 27m 及 以上时,应提前放倒。 30、作业完毕,应将短船运行至中间位置,停放在平整地面上,其余液压缸应全部回程缩进,起重 机吊钩应升至最上部,并应使各部制动生效,最后应将外露活塞杆擦干净。 31、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放在“零位”,并依次切断各部电源,锁闭门窗,冬季应放尽各部积水。 32、转移工地时,应按规定程序拆卸后,用汽车装运。所有油管接头处应加闷头螺栓,不得让尘土 进入。液压软管不得强行弯曲。 针 对 性 内 容 1、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纪律; 2、 闲杂人员不得进入静压桩机操作室; 3、 主机操作人员不得听广播、音乐等; 4、 静压桩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试运转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施工; 夜间施工时,照明必须充足;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字 班组长签字: 本表一式二份,交底人、被交底人各一份 表 C1—3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沧州市游泳馆桩基工程 交底部位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工程编号 日 期 2013 年 10 月 19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4.5 KB 时间:2026-06-08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