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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制度】-07-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板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 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 本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 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 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 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保卫部门及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必须深入各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及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安全检查组织对电气设备、 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作业现场、 库房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企业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公司安全生产目 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 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 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 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 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 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 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 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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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板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 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 本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 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 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 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保卫部门及各部门负责人负 责,必须深入各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及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安全检查组织对电气 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作 业现场、库房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企业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公司安全生产目 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 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 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 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 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 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 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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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 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 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 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 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 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 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 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 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 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 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 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 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 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 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 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 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 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 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 10 厘米、离墙 10 厘米 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四、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 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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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化考评标准、考评细则

附件 1 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化考评标准 考核 要素 考 评 标 准 考 评 细 则 标 准 分 实 得 分 1.1 企业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各有安全工作职责;董事会、办公 会、职代会有安全工作议程,行政 负主要管理责任;有企业各级带 班、值班制度和记录。 无工作职责规定扣 1 分;无会 议安全工作议程扣 1 分;未建 立带班值班制度扣 2 分,无值 班、带班记录的扣 1 分; 2 1.2 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为主任的 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有专题 会,并有工作安排、部署和记录; 工作未安排、部署的扣 1~2 分;不能定期开会扣 1 分;无 会议记录的扣 1 分。 2 1.3 企业各级有安全生产专职机 构,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工作 范围,人数符合行业规定,其中注 册安全工程师≥20%;专职安全机 构有保证涉及安全工作需要的办公 条件和后勤保障; 未建立安全生产专职机构的扣 4 分,人员配备人数不符合规 定的扣 1~3 分;无需要的工作 条件的是 1 分。 4 一、 组织 落实 (10 分) 1.4 有及时准确针对性、指导性及 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和规 划、计划、工作安排。 不能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安全 工作安排不及时、无针对性的 扣 1~2 分。 2 2.1 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 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结合企业实 际,制定文件化的企业年度及中长 期安全目标。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规划及中 长期目标的扣 1~2 分。 2 2.2 企业主要负责人同分管领导、 部门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责任书,做到层层分解,定期量化 考核,奖优罚劣,推广全员安全风 险抵押金管理。 目标责任书未签订、层层分解 的扣 1~2 分;未定期进行量化 考核的扣 1 分;未执行风险责 任扣 1 分。 3 2.3 有所属施工项目达标计划及定 期检查认定办法;项目安全生产达 标率合格 100%,总承包一级以上 企业优良率≥70%,其他类别企业 优良率≥50%。现场抽查三个以上 项目合格率、符合率 100% 未制定所属项目的达标计划的 扣 1 分;安全达标优良率未达 到本级要求的扣 1 分;无汇总 台账扣 1 分。 3 二、 目标 管理 (10 分) 2.4 有开展安全生产准化的工作 方案及工作部署;有创建安全文明 准化工地的计划和措施;总承包 无工作方案的扣 2 分;未达到 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目标要 求的扣 1 分。 2 一级以上企业每年要有省级文明工 地,二级以上企业要有市级文明工 地。 3.1 有适时获取、对接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相关体系认证涉 及企业安全管理需要的完整健全企 业安全管理制度,至少满足郑建 〔2011〕112 号文件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的扣 2~3 分。 3 3.2 有企业各级、各部门、各岗位 涉及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并文件 化。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形成 文件或有严重缺项的扣 1~2 分。 3 3.3 有将相关法规、规范、文件和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发放 到有关层级、部门、项目的制度和 记录;及时修订完善、补充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操作规 程不能满足现在需要扣 1 分, 未及时修订的扣 1 分。 2 三、 安全 制度 (10 分) 3.4 有合格分包商、劳务分包队伍 的评价、使用、管理考核办法和记 录。 无合格分包商、劳务分包队伍 的评价、使用、管理考核办法 和记录的扣 1-2 分。 2 4.1 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户管 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或合同提 取、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含基本、 考评、奖励费),各级财务按《会 计法》建账立卡,专款专用,收 支、统计有台账记录。 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管理 制度的扣 2 分;未建立专用账 户专款专用的扣 1 分;未建立 收支、统计台账的扣 1 分。 3 4.2 安全生产投入能满足企业、项 目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各施工项目 专项费用有拨付记录台账。 安全生产投入不能满足企业、 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扣 1 分。 1 4.3 企业各级、各施工项目要有安 全费用收支、统计明细台账,有安 全投入采购、发放记录。 项目专项费用无拨付记录扣 1 分;台账未建立的扣 1 分;无 安全投入采购、发放记录的扣 1 分。 3 四、 安全 投入 (10 分) 4.4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时缴 纳保险费,及时牵头协调保险费的 理赔补偿事宜。 未参加工伤保险扣 2 分;未及 时牵头协调保险费及理赔补偿 事宜的扣 1 分。 3 5.1 有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和人力资源部门拟定的年度计划。 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年 度计划的扣 1~2 分;未完成安 全教育培训计划的扣 1 分。 2 5.2 有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现场教 育的师资、费用、设施、措施保 证,有培训、考核记录。 企业无全员培训各种保证措施 扣 2 分,培训无记录的扣 1~2 分。 2 五、 教育 培训 (10 分) 5.3 企业“三类人员”持有效证件 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职业资 格证书,按时参加复审培训。 “三类人员”未做到持有效证 件上岗的、特殊工种有职业资 3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2.00

5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 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 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 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 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 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 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 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 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 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 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 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 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 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 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 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 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 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 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 10 厘米、离墙 10 厘米 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四、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 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6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2.00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化考评标准、考评细则

附件 1 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化考评标准 考核 要素 考 评 标 准 考 评 细 则 标 准 分 实 得 分 1.1 企业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各有安全工作职责;董事会、办公 会、职代会有安全工作议程,行政 负主要管理责任;有企业各级带 班、值班制度和记录。 无工作职责规定扣 1 分;无会 议安全工作议程扣 1 分;未建 立带班值班制度扣 2 分,无值 班、带班记录的扣 1 分; 2 1.2 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为主任的 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有专题 会,并有工作安排、部署和记录; 工作未安排、部署的扣 1~2 分;不能定期开会扣 1 分;无 会议记录的扣 1 分。 2 1.3 企业各级有安全生产专职机 构,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工作 范围,人数符合行业规定,其中注 册安全工程师≥20%;专职安全机 构有保证涉及安全工作需要的办公 条件和后勤保障; 未建立安全生产专职机构的扣 4 分,人员配备人数不符合规 定的扣 1~3 分;无需要的工作 条件的是 1 分。 4 一、 组织 落实 (10 分) 1.4 有及时准确针对性、指导性及 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和规 划、计划、工作安排。 不能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安全 工作安排不及时、无针对性的 扣 1~2 分。 2 2.1 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 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结合企业实 际,制定文件化的企业年度及中长 期安全目标。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规划及中 长期目标的扣 1~2 分。 2 2.2 企业主要负责人同分管领导、 部门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责任书,做到层层分解,定期量化 考核,奖优罚劣,推广全员安全风 险抵押金管理。 目标责任书未签订、层层分解 的扣 1~2 分;未定期进行量化 考核的扣 1 分;未执行风险责 任扣 1 分。 3 2.3 有所属施工项目达标计划及定 期检查认定办法;项目安全生产达 标率合格 100%,总承包一级以上 企业优良率≥70%,其他类别企业 优良率≥50%。现场抽查三个以上 项目合格率、符合率 100% 未制定所属项目的达标计划的 扣 1 分;安全达标优良率未达 到本级要求的扣 1 分;无汇总 台账扣 1 分。 3 二、 目标 管理 (10 分) 2.4 有开展安全生产准化的工作 方案及工作部署;有创建安全文明 准化工地的计划和措施;总承包 无工作方案的扣 2 分;未达到 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目标要 求的扣 1 分。 2 一级以上企业每年要有省级文明工 地,二级以上企业要有市级文明工 地。 3.1 有适时获取、对接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相关体系认证涉 及企业安全管理需要的完整健全企 业安全管理制度,至少满足郑建 〔2011〕112 号文件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的扣 2~3 分。 3 3.2 有企业各级、各部门、各岗位 涉及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并文件 化。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形成 文件或有严重缺项的扣 1~2 分。 3 3.3 有将相关法规、规范、文件和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发放 到有关层级、部门、项目的制度和 记录;及时修订完善、补充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操作规 程不能满足现在需要扣 1 分, 未及时修订的扣 1 分。 2 三、 安全 制度 (10 分) 3.4 有合格分包商、劳务分包队伍 的评价、使用、管理考核办法和记 录。 无合格分包商、劳务分包队伍 的评价、使用、管理考核办法 和记录的扣 1-2 分。 2 4.1 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户管 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或合同提 取、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含基本、 考评、奖励费),各级财务按《会 计法》建账立卡,专款专用,收 支、统计有台账记录。 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管理 制度的扣 2 分;未建立专用账 户专款专用的扣 1 分;未建立 收支、统计台账的扣 1 分。 3 4.2 安全生产投入能满足企业、项 目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各施工项目 专项费用有拨付记录台账。 安全生产投入不能满足企业、 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扣 1 分。 1 4.3 企业各级、各施工项目要有安 全费用收支、统计明细台账,有安 全投入采购、发放记录。 项目专项费用无拨付记录扣 1 分;台账未建立的扣 1 分;无 安全投入采购、发放记录的扣 1 分。 3 四、 安全 投入 (10 分) 4.4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时缴 纳保险费,及时牵头协调保险费的 理赔补偿事宜。 未参加工伤保险扣 2 分;未及 时牵头协调保险费及理赔补偿 事宜的扣 1 分。 3 5.1 有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和人力资源部门拟定的年度计划。 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年 度计划的扣 1~2 分;未完成安 全教育培训计划的扣 1 分。 2 5.2 有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现场教 育的师资、费用、设施、措施保 证,有培训、考核记录。 企业无全员培训各种保证措施 扣 2 分,培训无记录的扣 1~2 分。 2 五、 教育 培训 (10 分) 5.3 企业“三类人员”持有效证件 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职业资 格证书,按时参加复审培训。 “三类人员”未做到持有效证 件上岗的、特殊工种有职业资 3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10-24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记录(5页)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预案名称 特种设备(叉车)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地点 厂区 组织部门 人事行政部 总指挥 XXX 演练时间 3.22 参加部门 和单位 车间员工以及应急预案小组成员。 演练类别 ■实际演练 □桌面演练 □提问讨论式 演练 □ 全部预案 ■部分预案 实际演练部分: 临场应急指挥,抢险器材使用,基本急 救方法 物资准备和 人员培训 情况 8Kg 干粉灭火器 1 瓶,担架一副、医疗用品若干。棉纱若干。 进入现场前由安全员讲解急救方面的有关知识和个人安全防护要求。 演练过程 描述 载满货物的叉车转弯时侧翻,驾驶人员假设被货物压在下面。由现场的其他人员联系 薛建平,进行事故汇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措施,集合应急小组成员,携带应急物品, 赶赴现场实施应对措施。首先救出受伤人员并检查伤情,对其进行简单的医护措施, 然后拨打 120 急救电话,同时其他人员负责维护、疏通现场秩序,对事故车辆实时监控, 防止柴油泄漏等引起火灾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人员分工:由四人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护,三人负责现场交通维护和疏通,其他人 员现场警戒。 预案适宜性 充分性评审 适宜性:■全部能够执行 □执行过程不够顺利 □明显不适宜 充分性:■完全满足应急要求 □基本满足需要完善 □不充分,必须修改 人员到 位情况 □迅速准确 ■基本按时到位 □个别人员不到位 □重点部位人员不到位 □职责明确,操作熟练 ■职责明确,操作不够熟练 □职责不明,操作不熟练 物资到 位情况 现场物资:■现场物资充分,全部有效 □现场准备不充分 □现场物资严重缺乏 个人防护:□全部人员防护到位 ■个别人员防护不到位 □大部分人员防护不到位 协调组 织情况 整体组织:□准确、高效 ■协调基本顺利,能满足要求 □效率低,有待改进 抢险组分工:□合理、高效 ■基本合理,能完成任务 □效率低,没有完成任务 实战效 果评价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到目的,部分环节有待改进 □没有达到目标,须重新演 练 演 练 效 果 评 审 外部支 援部门 和协作 有效性 报告上级: ■报告及时□联系不上 消防部门: □按要求协作□行动迟缓 医疗救援部门: □按要求协作□行动迟缓 周边政府撤离配合: □按要求配合□不配合 存 在 问 题 和 改进措施 人员动作不熟练,要加强演练,有 2 人没有穿工作服。 改进措施:由安全员现场讲评,指出演练中的错误做法,要求责任人所在部门监督学 习应急预案,简单急救和消防相关知识。 记录人:田本维 评审负责人:韩兴松 时间:3-22.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预案名称 特种设备(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地点 压力容器放置点 组织部门 人事行政部 总指挥 XXX 演练时间 1.18 参加部门 和单位 各部门,员工以及应急预案小组成员 演练类别 ■实际演练 □桌面演练 □提问讨论式 演练 □ 全部预案 ■部分预案 实际演练部分: 掌握压力容器发生事故后的处理程序和 应急措施。 物资准备和 人员培训 情况 灭火器 1 瓶,警报器一只,扩音器一部。 进入现场前由安全员讲解消防方面的有关知识和个人安全防护要求。 演练过程 描述 操作人员发现有台行车滑线起火。操作人员根据具体操作方案,立即按响警报器,操 随后通知应急小组,进行汇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措施,集合应急小组成员,携带应 急物品,赶赴现场实施应对措施。直接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操作人员撤离。设备 管理部门查明原因,消除隐患,同时检查所有受压元件,安全附件的情况。即时维修 或更换。强调加强巡查,注意观察,记录。提高操作人员的工艺水平。 预案适宜性 充分性评审 适宜性:■全部能够执行 □执行过程不够顺利 □明显不适宜 充分性:■完全满足应急要求 □基本满足需要完善 □不充分,必须修改 人员到 位情况 □迅速准确 ■基本按时到位 □个别人员不到位 □重点部位人员不到位 ■职责明确,操作熟练 □职责明确,操作不够熟练 □职责不明,操作不熟练 物资到 位情况 现场物资:■现场物资充分,全部有效 □现场准备不充分 □现场物资严重缺乏 个人防护:□全部人员防护到位 ■个别人员防护不到位 □大部分人员防护不到位 演 练 效 果 评 审 协调组 织情况 整体组织:□准确、高效 ■协调基本顺利,能满足要求 □效率低,有待改进 抢险组分工:□合理、高效 ■基本合理,能完成任务 □效率低,没有完成任务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5-11-23 价格:¥2.00

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临时用水、用电安全协议(5页)

临时用水、用电安全协议 临时用水、用电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原则,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临时用电一事,结合本项事宜具体 情况 , 为明确乙方在使用甲方临电、临时供水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达成以下 协议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临时用电安全;    1 、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用电主电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发生故障后乙方 应派人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即时处理,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接线处(含配电箱) 到乙方用电器范围内的所有线路的安全及费用。    2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若发 生人生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及费用。    3 、因乙方使用的临电为甲方施工用电,电压、电流强度随甲方用电器启动或 电网电压、电流强度而变化,可能导致乙方用电设施损坏或财产、人身伤亡事故,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 、因电网或甲方自行安排停电,恢复供电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 电间歇不得随意接拆线路或用电器,否则发生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 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 、根据规定,乙方必须设置地方计量单位检测合格的电度表,甲方对其计量 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阻止。    6 、乙方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国家认可相关操作技能电工负责乙方区域内日常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机电人员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 、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电乙方只能作为生活及照明用电,不得另作他用或 向第三方提供用电,也不得用作施工用电。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若因乙方 使用不当,给甲方电线路,用电设施、变压器、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 责任。    8 、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9 、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 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临时用水:    1 、乙方临时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连接引水,并按要求设置经相关机 构检验合格的计量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安装,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 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有异议。    2 、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水乙方只能作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 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保护好甲方提供给乙方的 主水管道不被破坏,若因管道发生故障乙方应无偿派人协助甲方共同及时解决。   三、其它:    1 、经双方共同协商,为确保双方各项责任、义务的顺利履行,双方约定乙方 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待合同终止后, 乙方履行完全部责任义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若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乙方违约, 甲方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扣除乙方保证金后无息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乙方不得有任 何异议。    2 、经协商,双方电价为: 元 / 度;水价为 元 / 立方;每月底由双方相关 人员共同抄表,核实,次月 2 日前乙方将双方确定的上月用电用水费用上缴甲方综 合办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 拖欠费用在乙方上缴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3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水、电是经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接入,同时也受 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电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处 罚或约束,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因乙方无力协调,甲方视具体损失如实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 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时终止本协议。    4 、因乙方用电、用水给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害、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 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生活用水、用电只是短期行为,随着甲方临时场地、 设施变拆会及时中断,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中断前 3 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 做好相关中断后准备工作,甲方中断后乙方不得阻拦干扰甲方正当行为,否则视乙 方违约,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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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类244条!企业常见隐患清单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86 条) (一)劳动纪律(7 条) 1. 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2. 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 3. 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 4. 上班迟到、早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5. 未 按 规 定着 装 和 佩 戴 安 全 帽 进 入生 产 、 施 工 现 场 。 穿 易 产 生 静 电 的 服 装或穿戴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或罐区。 6. 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7. 主要负责人长期脱岗不履职。 (二)工艺纪律(17 条) 8.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 9.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 10. 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 11. 未 按 操 作 规 程 进 行 操 作 ; 不 清 楚 或 不 熟 悉 工 艺 控 制 指 标 和 操 作 规 程 。 12. 改进工艺或操作程序,未进行安全评估。 13. 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 14. 常压贮槽带压使用;带压开启反应釜、容器盖子。 15. 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内进行工艺操作。 16. 采用氮封或输送物料时,氮气管道未设置止回阀,存在高压串低压的 风险。 17. 离心机分离可燃有机溶剂时,未采取氮气保护措施。 18. 操作中遇到突发异常情况时不及时报告,擅自变更操作。 19. 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 20. 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 21. 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 22. 危 险 化 学 品 装 卸 、 罐 区 脱 水 ( 切 水 、 切 碱 等 ) 时 操 作 人 员 离 开 现 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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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905

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905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的 电气线路,所有电线均应架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 三、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 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并设危险标志。保 护零线(PE、绿/黄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 四、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 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在运转中维修。 五、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搬迁 或移动的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六、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和接地与防雷等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七、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和绝缘铜线和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 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 八、空线的接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及横担的垂直距离和横担的选择及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九、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十、开关箱应由末级配电箱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所用的材料、箱的规格设置要求及安装技术应按规 范执行。 配电箱、开关箱最好购合格的成品使用。 十一、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保护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十二、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 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十三、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安装和额定漏电动作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四、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匹配,实现分段保护的功能。 十五、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 5.5kW 动力电路。容量大于 5.5kW 的动力电 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元器件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十六、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 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十七、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 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十八、移动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 十九、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 二十、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二十一、残缺绝缘盖的闸刀开关禁止使用,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 容量相匹配。 二十二、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工具要停止使用。 二十三、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劲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临电设计。 二十四、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二十五、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地下室照明和潮湿现场的照明,应采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 二十六、不得私自乱拉电源,严禁将电源线的金属丝直接插入插座。 二十七、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4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4

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安装与拆卸作业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按照说明书并视现场的施工条件确定, 优先选择较小安全距离,以利整机的稳定。基础承载力一般应不小于 150kN/㎡,可用 C20 混凝土浇筑。 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 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二)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 安装尺寸。 (三)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符合 GB 10055—2007 规定。 (四)安装和拆卸过程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识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要点。 (五)装上两节标准节后,要在其两个方面调整垂直度,并把对重、吊笼就位。 (六)调试吊笼。调试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施工升降机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在离地面 10m 高度 以内,做上下运行试验。 (七)随导轨架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墙连接,第一道附墙架距地面应为 10m 左右,以后每隔 6m (按说明书规定)做一道附墙连接,连接件必须紧固,随紧固随调整导轨架的垂直度。顶部悬臂高度不 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高度。 (八)在导轨架加节安装时,吊笼内可以载两个安装工人和安装工具进行使用,因此时尚未安装上限 位开关,所以必须控制吊笼的上滚轮升至离齿条顶端 50cm 处。另外因吊笼处于无配重运行,工作时,还 必须用钢丝绳做保险,把吊笼顶部与钢丝绳牢固连接在导轨架上。向下运行时,应靠吊笼自重分段逐节 下滑,每下滑一个标准节,停车一次,以免超速刹车发热。 (九)导轨架接至全高后,装上天轮组,将吊笼升高到离天轮 1.5m 左右,钢丝绳绕过天轮其下端与 对重用卡子(绳夹)固定。当配重碰到下面缓冲弹簧时,吊笼顶离天轮架的距离应不少于 300mm。 (十)升降机安装完毕,应进行自检,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由使用、出租、 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十一)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或每满 1 年时,由指定的认 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和检测。 (十二).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 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 3 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吊笼坠落 超过使用说明书所标定的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正确地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标定的 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十三) 在拆除对重之前,必须对升降机及附墙架制动器的间隙、主传动机构的运行进行检查,确 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十四)吊笼升至柱顶,使平衡铁落地,然后再点动慢慢上升 50cm 左右,吊笼不发生下滑即可开始 按顺序拆除。 (十五)先把对重拆下平放,拆下钢丝绳及天轮组。 (十六)把吊笼开至接近柱顶处拆除导轨架标准节。每拆除两个标准节,随之把附墙支撑架同时拆下, 拆下的附件装入吊笼时,其吊重不能超载。因无配重,施工升降机负荷时间太长会产生过热,这给安装 和拆除工作带来一定危险(此时因无对重载重量应折减)。 (十七)安装拆卸附墙架,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吊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得在拆 除过程中同时上下运行。 (十八)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应穿软底鞋,戴安全帽,挂好安全带。 (十九)当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须停止升降机拆装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使用安全要求 (一)施工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二)施工升降机笼周围 2.5m 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 整牢固,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强制式闸门。 (三)限速器、制动器、防坠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 靠。 (四)应严格控制载运重量,在无对重时(如安装及拆卸时)其载重量应折减 50%。 (五)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施工升降机,要明确联络信号。 (六)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搭设方法参 见高处作业要求。 (七)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和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四、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6-01-20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20架桥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120

架桥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120 一、对架桥人员的要求 (一)架梁前,架桥机负责人应根据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到现场了解情况,提出架梁方和应做的准备工作 及注意事项。 (二)全体人员须遵章守纪,相互协作,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不可麻痹大意,急躁冒进, 草率从事。 (三)架桥中由专人统一指挥,简单、明显、正确无误,架桥人员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工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并获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各岗位人员应相对固定。 (五)操作人员上机前严禁喝酒并要休息好,以确保架桥时有充沛的精力和高度的注意力。 (六)架桥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体检,凡有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不适于从事架桥工作。 (七)操作人员对自己操作的机具和设备必须事先检查和调试,保证使用状态良好。 (八)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以保证安全。 二、架桥机运行 为确保架桥机安全运行,运行前须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完整、良好,抽动风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二)检查架桥机是否有物品伸出机外,超出限界范围。 (三)派专人观察路基、限界等情况,并清除架桥机周围及线路上影响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四)计算和测量架桥机通过小曲线和隧道时,有无超限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架桥机过便桥前应验算桥的受力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 (六)架桥机组在电力线路下面作业或通过时,架桥机与导线间的距离应符合 JBJ 213 有关要求。 (七)禁止单梁式架桥机全悬走行,自行时须将机臂缩回,插上固定销,同时将起重小车拖至规定位置予以 固定。自行速度不大于 3km/h。 (八)双梁式架桥机应尽量减少悬臂走行距离,悬臂走行须使起重行车处于主梁的规定位置并使之制动,一 般不许通过设有超高的弯道,运行速度不得大于 3km/h。 (九)双梁式架桥机悬臂走行时机臂与主梁应保持直线状态,特殊情况下需整机臂的角度时,应采取必要的 安全措施。 (十)架桥机在自行时,可能串动的部件应予固定。 (十一)架桥机自行时,应设专人随时观察线路情况,如发现线路情况不好,影响架桥机行车安全时,应立 即采取应急措施。 (十二)严禁用架桥机作为牵引动力拖拉运梁车及架桥机的附属车辆,架桥机自行距离不超过使用说明书的 规定。 (十三)双梁式架桥机在曲线隧道口架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特殊气候条件下架梁 (一)大风中架梁 1.最大风力等级达到六级时应停止架梁。 2.在四至六级风中架梁时,应区别顺风、侧风、经常或间歇有风等具体情况,分析架桥机和梁体在风力作 用下的受力情况,并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保证架桥机的安全。 3.在大风地区或大风季节架梁,应掌握风力、风向等气候资料,架梁单位应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联系, 随时了解气象情况,各型架桥机均应有风速仪等简单的气象仪器,以便及时判定架梁地点的风向和风力等级。 (二)雨后架梁 已经压过道或架过梁的路基暴雨或久雨后架梁,要彻底查清因雨出现危害的处理,并进行加固和整治,经压 道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架梁作业,下大雨时应停止架梁。 (三)寒冷季节架梁 所有承载面、支垫面和支垫物上的积雪,冰层都要彻底清除干净,以防受载时打滑。 做好润滑油脂和液压油的防冻工作,以防架桥机动作失灵发生故障。 四、架梁安全防护 (一)架桥机架梁时除值班司机外,严禁他人进入司机室影响司机正常操纵和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严禁司机 酒后驾驶。 (二)在架桥机停放地点,应派专人巡守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走近或走上架桥机,防止电气设备和其 它零部件丢失。 (三)架桥机架梁时应有专人值勤巡视,禁止桥下行人、车辆和船只通行;当地参观的群众应使其站到安全 地点,有关单位的参观者应有架梁单位的人员陪同和引导。 (四)对通航河道,在架梁期间应设插有红旗的防护船进行巡守,做好封航工作,船上要备有救生圈、麻绳、 竹竿、灭火器等工具。 (五)机臂伸缩时,主机前车钩至前支柱的机臂下以及前支柱周围禁止站人。 (六)双梁式架桥机机臂悬臂时,机臂下禁止站人。 (七)摘千斤绳时要和墩台人员打招呼,防止千斤绳、铁瓦坠落伤人。 (八)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软底工作鞋。 (九)进行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必须紧密配合,互相联系,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放在可靠地方,桥面 道碴应两端留出 500mm 以上的安全距离;上层人员下放重物时必须通知下层人员避开后方可进行。 (十)寒冷季节架梁时,架梁人员作业地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十一)作业前机身应装好栏杆。大风中架梁,墩台顶面应装上围栏,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地方应设置安 全网。 (十二)每台架桥机都必须设置保护工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包括:栏杆、梯子、工作台、 吊篮、防滑设备、安全防护罩、灭火器、救生圈(或救生衣)、通讯设备、色灯信号、照明设备等。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 2007 年 3 月 28 日国务院第 172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四月九日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基本规定,依照本条例分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方面的有关 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 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 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 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 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2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 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 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 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 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 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 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 生之日起 7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 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 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 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 KB 时间:2026-01-25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2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2

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三、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四、塔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 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二)塔机附着前,检查附着杆及附着框架是否连接紧固好。 (三)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 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四)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五)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六)塔身爬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 应符合出厂规。 (七)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 除不得继续作业。 (八)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九)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 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十)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 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 (十一)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 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五、塔机的爬升(降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爬升(降塔)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 人员不得登上爬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二)爬升(降塔)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三)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爬升(降塔)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四)爬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爬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降塔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五)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管的完好性。液压 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六)工作前应检查爬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索具及导架、导轮 的机械性能。 (七)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爬升或降塔。 (八)爬升(降塔)时,必须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 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 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九)爬升(降塔)时,爬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十)爬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十一)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十二)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十三)爬升(降塔)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爬升 (下 降)机构电源。 (十四)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 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十五)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塔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十六)塔式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 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十七)内爬升塔式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十八)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塔式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 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十九)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二十)塔式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 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六、爬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爬升后应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垂直度。 七、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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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混凝土模板工程验收表(含续表)GDAQ2090202

m m 序号 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专业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混凝土模板工程验收表 GDAQ2090202 工程名称 施工执行标 准及编号 验收部位 安装日期 立柱材料和规格 模板材料和规格 层高 一 安全 施工 方案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 撑 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搭设前必须编 制专 项方案,审批手续完备 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须有专家论证 报 告,审批手续完备 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之托,U 形 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 顶 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 大于 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 的程序设扫地杆。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 置 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 满足 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 均分配 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 拉杆;当 层高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 加设一道水 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 平拉杆中间应 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 部均应与四周建 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 杆端部和中部沿 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木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00mm*50mm,木 条或25*80的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 平拉杆、剪力撑用扣件与钢筋立柱扣牢。木扫地杆、水平拉 杆、剪刀撑应采用搭接,并应采用铁钉钉牢。钢管扫地杆、 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 于500mm,并应采用2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100mm处 进行固定 检查 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根立柱底部应 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 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 符合方案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第6.1.9条的规定。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 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 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二 立柱、 水平 拉杆 与剪 刀撑 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混凝土模板工程验收表(续表) GDAQ2090202-1 二 立柱、 水平拉 杆与剪 刀撑 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 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 小 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 上 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 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橫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 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 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件方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 角宜为45º~60º。当建筑层高在8~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 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 撑,在有水平剪刀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 平剪刀撑。当建筑层高超过20m时,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基础 上,应将所有之字斜撑全部改为连续式剪刀撑。 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 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 置 一个固结点 三 作业 环境 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 定设施 高支模施工现场应搭设工作梯、作业人员不得爬支模上下 高支模上高空临边有足够操作平台和安全防护 作业面临边防护及孔洞封严措施应到位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垂直交叉作业上下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四 其他 监 理 单 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参加 验收 人员 总 承 包 单 位 专业承包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章) (项目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10、日常安全教育登记表

日常安全教育登记表 GDAQ20508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班组名称 班(组)长 班组人数 教育时间: 教育内容: 随着外架和楼层的增高,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增加,应注意以下几点: 1、架子班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系好保险钩;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严禁穿带钉、易 滑及有跟鞋作业,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整齐,工具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料禁止抛掷, 防止材料工具等高空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遇有六级大风应停止高处作业。 2、泥工班在浇捣柱砼、过梁砼及砌砖墙需搭设临时操作平台两头必须搁置平稳,并用钉子 固定,严禁出现空头板,作业前应先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安全,在预留洞口边作业时必须采取防 护措施及戴好安全帽,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无法避开时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塔吊浇捣砼时, 指挥料斗人员应与塔吊司机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作业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 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使用的电器插头、插座必须完好无损,湿手不 得插拔插座。移动电器及开关箱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拉拖,防止割破、 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事故,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得伸出井架内, 待吊蓝停稳后方能进入吊蓝内作业。指挥吊蓝升降的信号必须明确清晰。 3、木工班职工在支模、拆模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钢管、木板等材料从高处坠落伤人事故的 发生。在拆模时,严禁钢管等材料自由下落,长钢管等应俩人配合拆除,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 面作业。拆除的材料应及时清理,堆放整齐,材料堆放在楼层边时距离不得小于一米,堆放高 度不得超过一米。 4、作业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相互保护意识,严禁野蛮施工。 5、由于生活区和工地同处在繁忙的广福路上,上下班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的 时候要先左右观望清楚,确认安全无车辆经过时才可通过。骑自行车时严禁嬉笑打闹。 主讲人 部门 职务(职称) 受教育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1、此表为主体施工阶段的安全教育表; 2、此表为范本,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4、此教育表分班组进行填写签名,如签名栏不够可附签到表,受教育人员不得代签名; 5、教育时拍摄好相片用 A4 纸排版彩色打印后附在此教育表后面。 日常安全教育登记表 GDAQ20508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班组名称 班(组)长 班组人数 教育时间: 教育内容: 随着主体工程施工接近尾声,装饰阶段的大面积展开,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增加,应注意以下几点: 1、架子班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系好保险钩;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严禁穿带钉、易滑及有跟鞋作业,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整齐,工具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料禁止抛掷,防止材料工具等高空坠落伤人的 事故发生,遇有六级大风应停止高处作业,同时,对已经搭设好的脚手架要经常进行维护,给装饰班组一个良好、安 全的作业环境 2、泥工班在浇捣屋面砼及砌砖墙需搭设临时操作平台两头必须搁置平稳,并用钉子固定,严禁出现空头板, 作业前应先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安全,在预留洞口边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及戴好安全帽,应尽量避免交叉作 业,如无法避开时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塔吊浇捣砼时,指挥料斗人员应与塔吊司机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 斗时,作业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使用的电器插头、插 座必须完好无损,湿手不得插拔插座。移动电器及开关箱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拉拖, 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事故,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得伸出井架内, 待吊蓝停稳后方能进入吊蓝内作业。指挥吊蓝升降的信号必须明确清晰。 3、木工班职工在屋面炮楼拆模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钢管、木板等材料从高处坠落伤人事故的发生。在拆 模时,严禁钢管等材料自由下落,长钢管等应俩人配合拆除,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作业。拆除的材料应及时 清理,堆放整齐,材料堆放在楼层边时距离不得小于一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一米。 4、外墙班作业前应先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安全,在预留洞口边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及戴好安全帽,应 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无法避开时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使用的电器插头、插座必须完好无损,湿手不得插拔 插座。移动电器及开关箱时不能硬拉电线,以免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事故,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 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得伸出井架内,待吊蓝停稳后方能进入吊蓝内作业。指挥吊蓝升降的信号必须明确清晰。 5、作业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相互保护意识,严禁野蛮施工。 6、由于生活区和工地同处在繁忙的广福路上,上下班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的时候要先左 右观望清楚,确认安全无车辆经过时才可通过。骑自行车时严禁嬉笑打闹 主讲人 部门 职务(职称) 受教育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1、此表为装饰施工阶段的安全教育表; 2、此表为范本,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4、此教育表分班组进行填写签名,如签名栏不够可附签到表,受教育人员不得代签名; 5、教育时拍摄好相片用 A4 纸排版彩色打印后附在此教育表后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 K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2、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起重机附着爬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2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1#塔吊第(1)道附墙 安装、顶升 工种 安装拆卸 工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三、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四、塔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 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二)塔机附着前,检查附着杆及附着框架是否连接紧固好。 (三)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 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四)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五)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六)塔身爬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 应符合出厂规。 (七)塔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 除不得继续作业。 (八)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九)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 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十)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 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 (十一)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 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五、塔机的爬升(降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爬升(降塔)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 人员不得登上爬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二)爬升(降塔)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三)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爬升(降塔)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 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四)爬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爬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降塔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五)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管的完好性。液压 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六)工作前应检查爬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索具及导架、导轮 的机械性能。 (七)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爬升或降塔。 (八)爬升(降塔)时,必须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 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 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九)爬升(降塔)时,爬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十)爬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十一)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十二)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十三)爬升(降塔)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爬升 (下 降)机构电源。 (十四)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 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十五)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塔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十六)塔式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 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十七)内爬升塔式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十八)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塔式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 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十九)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二十)塔式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 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六、爬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爬升后应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垂直度。 七、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八、现场补充交底内容:(必须填写:结合专项方案里的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填写)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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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9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9-A 1 目的 为了对安全准化的文件和档案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的充分性、适用性、有效性,特 制定本制度。 2 责任部门、人员职责及权限 2.1 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准化运行文件的编制,并安全办公室协助各部门编制 2.2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准化运行文件的批准 2.3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安全准化文件与资料的收集、修订 2.4 行政部负责安全准化文件的发放、控制管理,并负责文件和档案整理、分类、保 存、归档、借阅和销毁 2.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准化文件的修改、补充 2.6 主要负责人负责过期或废止文件资料的销毁批准 2.7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评估 2.8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 3 流程、形式 3.1 文件资料控制 3.1.1 外部文件 与本厂有关的上级机关或行业协会下发的决定、批示、规定、通知等 3.1.2 内部文件 安全准化文件及相关记录、安全生产档案 本厂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等 3.1.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 3.2 文件的编号 本厂根据安全准化文件的管理需要将安全准化文件进行编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号为 AQ-ZD-序号-版本号 安全操作规程:编号为 AQ-GC-序号-版本号 表单:编号为 AQ-BD-序号(三位)-版本号 版本号格式:(A、B……) 3.3 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3.3.1 文件的发放按文件规定的发放范围由行政部负责,并作好《文件发放记录》。 3.3.2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文件资料的及时修改、补充或换版,及时更换新版本 和更改《有效文件资料清单》,将失效、作废文件资料收回,标识登记,并销毁处置。 3.3.3 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如有毁损,丢失,及时 向行政部报告。 2 3.3.4 本厂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由行政部文控 中心负责标识、保存和借阅并建立资料清单和借阅记录。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及时报行 政部文控中心进行处理。 3.3.5 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收到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外部文件应及时交由行政部文控 中心登记,并下发到相应的部门,做好《文件发放记录》。 3.3.6 借阅文件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对所借阅材料妥善保管,不得损坏、 丢失,并按期归还。 3.4 安全准化文件的修订 安全准化文件的修订由各部门主管提出,或由安全办公室根据文件运作情况随时 提出修订,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修订,经批准的修订后文件由行政部下发达工作相关部门, 并做记录。 3.5 安全准化文件的保存 3.5.1 外来文件由行政部接收和保存,填写《外来文件清单》,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 控制发放,以确保其适用范围性和有效性,并填写《文件发放记录》。 3.5.2 内部文件由行政部保存。 3.5.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安全标准等由行政部负责保存、借阅等管理,应填写《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6 安全准化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3.6.1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负责按《文件发放记录》,从有关部门的使用 现场收回并记录、标识。 3.6.2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文控中心统一销毁。 3.6.3 需留作原始资料和存档保存的作废文件,除加盖“作废”印章外还要标注“作 废留存”字样,隔离保管,防止误用。 3.7 文件保存期限及形式 安全准化文件保存为三年,各类记录保存两年。 保存形式为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相结合,各类记录以纸质资料保存。 4 安全生产档案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 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危险源管理台帐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授权作业指令单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事故隐患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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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国务院591号令(危化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11年3月2日签发的命令。 第 591 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 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 2011 年 2 月 16 日国务院第 14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 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全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 年 1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44 号公布 2011 年 2 月 16 日国务 院第 14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 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 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 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 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 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 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 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 险化学品。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 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 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 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 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 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 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 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 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 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 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 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 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 定。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 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 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 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 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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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 年) (2006 年 3 月 21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 年 4 月 5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 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行 为,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 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条例》附表确定的可以用于制毒的 非药品类主要原料和化学配剂。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见本办法附表《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 《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调整或者《危险化学品目录》调整涉及本办法附表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 目录》随之进行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 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审批和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 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督、指导全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执行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生产、经营许可 第五条 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分别符合《条例》第七条、 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生产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知识的证明 材料;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 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七)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 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四)、(五)、 (七)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 经营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 络文件;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 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五)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五)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 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 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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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特殊作业设备安全协议-临时用水、用电安全协议(5页)

临时用水、用电安全协议 临时用水、用电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原则,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临时用电一事,结合本项事宜具体 情况 , 为明确乙方在使用甲方临电、临时供水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达成以下 协议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临时用电安全;    1 、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用电主电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发生故障后乙方 应派人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即时处理,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接线处(含配电箱) 到乙方用电器范围内的所有线路的安全及费用。    2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若发 生人生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及费用。    3 、因乙方使用的临电为甲方施工用电,电压、电流强度随甲方用电器启动或 电网电压、电流强度而变化,可能导致乙方用电设施损坏或财产、人身伤亡事故,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 、因电网或甲方自行安排停电,恢复供电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 电间歇不得随意接拆线路或用电器,否则发生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 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 、根据规定,乙方必须设置地方计量单位检测合格的电度表,甲方对其计量 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阻止。    6 、乙方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国家认可相关操作技能电工负责乙方区域内日常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机电人员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 、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电乙方只能作为生活及照明用电,不得另作他用或 向第三方提供用电,也不得用作施工用电。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若因乙方 使用不当,给甲方电线路,用电设施、变压器、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 责任。    8 、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9 、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 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临时用水:    1 、乙方临时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连接引水,并按要求设置经相关机 构检验合格的计量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安装,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 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有异议。    2 、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水乙方只能作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 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保护好甲方提供给乙方的 主水管道不被破坏,若因管道发生故障乙方应无偿派人协助甲方共同及时解决。   三、其它:    1 、经双方共同协商,为确保双方各项责任、义务的顺利履行,双方约定乙方 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待合同终止后, 乙方履行完全部责任义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若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乙方违约, 甲方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扣除乙方保证金后无息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乙方不得有任 何异议。    2 、经协商,双方电价为: 元 / 度;水价为 元 / 立方;每月底由双方相关 人员共同抄表,核实,次月 2 日前乙方将双方确定的上月用电用水费用上缴甲方综 合办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 拖欠费用在乙方上缴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3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水、电是经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接入,同时也受 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电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处 罚或约束,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因乙方无力协调,甲方视具体损失如实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 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时终止本协议。    4 、因乙方用电、用水给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害、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 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生活用水、用电只是短期行为,随着甲方临时场地、 设施变拆会及时中断,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中断前 3 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 做好相关中断后准备工作,甲方中断后乙方不得阻拦干扰甲方正当行为,否则视乙 方违约,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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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3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编号:AQ-BZH-033-A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使用, 保护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其他人员。 3 术语和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 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 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目前本公司属于特殊防护用品的有:防护 眼镜、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等。 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他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 可。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 5 职责 5.1 行政部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的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5.2 各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行政部。 5.3 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劳 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5.4 行政部负责对员工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5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5.6 行政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行政部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 5.7 安全主任负责验收行政部购买的劳防用品。 5.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 需要检验的集中交行政部送外检验。 5.9 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 6 工作程序 6.1 申请 各部门、班组根据本部门、班组人员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 的采购申请,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发 放标准和各部门情况编制总的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6.2 采购 6.2.1 行政部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 6.2.2 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安全帽、安全带、防 护耳塞、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必须要求供应 商或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合格证(应有 LA 标志)。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 6.3 验收 采购员所购买的劳保用品由安全主任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4 储存 经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 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浸蚀等影响防护用品的质量,更不可 和硬物放在一起。 6.5 发放 6.5.1 各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到行政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5.2 行政部根据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员工领用劳动防护用 品、用具时需填写《个体防护品发放登记表》。 6.5.3 外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发放和收回,并暂存保管。 6.5.4 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 6.6 使用 6.6.1 员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不按要求正确穿戴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部件不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均视为违章,并按本公 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6.6.2 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后,要正确、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禁 止人为损坏,否则按违章处理。 6.6.3 各部门领取的防护器具应定点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 6.6.4 员工要经常对自身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 6.6.5 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员工提出,报安全主任 批准后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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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T是库存管理的发展趋势(doc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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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章4节--公共设施

1 第四节 城市公共设施项目贷款重点 一、城市公共设施行业发展规划和信贷政策要点 (一)城市公共设施行业发展规划 1. 公共设施行业概况 公共设施行业主要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及配套工程;城市垃圾处理 工程;城市绿化及其他相关工程等。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速度达 到同期世界城市化速度的两倍,但是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城市化程 度仍十分落后,我国城市化建设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截止到 2002 年底,全国城市化率为 39.1%,拥有城市道路 19.1 万公里,道路面积 277179 万平方米,分别比去年增长 8.74%、11.12 %。1996 年至 2002 年平均每年增加道路长度 9803 公里,道路面积 16218 万平方米,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 6.31%、7.47%。2002 年城 市人均道路面积 7.9 平方米,比上年增加 0.9 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 面积 5.4 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29.8%。到 2002 年底,全国建 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651 座,无害化处理能力 21551 吨/日,无 害化处理率 54.24%。无害化处理率最高的为北京、浙江、江苏,分 别为 86.35%、86.11%、85.49%。1996 年至 2002 年,生活垃圾无 害化处理能力平均每年增加 9948 吨/日,年平均增长率为 5.55%。 经济发展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对城镇化的要求日益提高,虽然 近几年我国市政设施有了较大发展,但我国大部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 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城市规划不够科学合理,城市道路狭窄,道路 交通拥堵,未形成科学的路网结构,城市垃圾处理能力较低,相对于 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城市的市政基础设施欠账较多,难以满足经济 2 发展和人居的需要。2002 年我国 GDP 总量达到 104790 亿元,世界银 行认为,当国家 GDP 总量超过 1 万亿美元时,意味着财富积累将步入 新的轨道,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是发挥城市中心作用,拉动内需,提 高经济效率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的城市化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区域发 展新一轮经济增长的载体。未来 20 年,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 机遇时期,大力推进中国的城市化,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 代化的历史重任,又是有效解除中国经济社会约束瓶颈,保障我国经 济社会快速、持续和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2.行业发展规划 “十五”期间,我国城市化、城市现代化将进入加速发展时期, 城市建设行业发展的发展目标为:紧密结合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坚持政府导向和市场推进并重,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的原则,积极引导、有序推进,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大中小城市 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合理的城镇体系。优化城镇功能结构和空间布 局,提高城镇质量,增强城市的辐射和带动能力,促进生产要素的合 理配置、人口的合理分布和流动,促进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协调发 展。“十五”规划目标为:2005 年全国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 98.5%, 污水处理率达到 45%,燃气普及率达到 92%,新建城市道路 3 万公里, 面积 8 亿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 10 平方米,垃圾处理率达到 65%, 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 35%。 (二)开发银行信贷政策要点 1.支持范围和重点 城市公共设施行业支持的范围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 市、地级市、县(市)及重点城镇当中的垃圾处理项目、城市主干道 项目、城市绿化及综合整治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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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厅从业人员健康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3)【5页】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 1.1 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 要求。 1.2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1.3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 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1.4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1.5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2.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要求 2.1 采购 2.1.1 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 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2.1.2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 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 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2.1.3 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 文件,并存档备案。 2.1.4 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QS 标志。 2.1.5 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 运输 3.1 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 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3.2 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 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3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4 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 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 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4.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 4.1 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 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 箱装运,但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不得进行拼箱,避免串味或污染: a)不同加工状态的食品,如:原料、半成品、成品; b) 不同种类的食品,如:水果和肉制品;蔬菜和奶制品;蛋制品和 肉制品; c)具有强烈气味的食品和容易吸收异味的食品; d) 产生较多乙烯气体的食品和对乙烯敏感的食品。 4.2 冷藏食品运输包装应使用 GB/T 191 规定的“温度极限”标志或 用文字直接标明食品应保持的最低温度和最高温度。 4.3 冷藏食品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 GB 6388 的规定。 4.4 冷藏食品的运输包装尺寸应符合 GB/T 15233 和 GB/T 16471 的规定,采用托盘包装时还应符合 GB/T 16470 的规定。 4.5 食品运输有冷藏、冷冻温度要求的,应符合 GB/T 24616 的相 关规定。 5.验收 5.1 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5.2 经营单位应设立验收机构。食品应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 行业 标准、 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或双方制定的合 同(协议)进行验收。 5.3 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 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5.4 建立进货和验收记录,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 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进货查 验记录应当真实。 5.5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 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5.6 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 应检查标识是否清 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6 贮存 6.1 应建立食品贮存制度。贮存管理人员应熟悉制度要求和各类食品 贮存的基本要求。 6.2 贮存场所应建在地势较高,干燥,交通方便的地区,并与有毒、 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4 KB 时间:2026-04-26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