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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化工企业安全准化档案、台帐、表格

化工企业安全准化的台帐和档案 一、台帐和档案目录 1、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活动台帐。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帐。 3、安全生产检查台帐。 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5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台帐。 6、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奖惩台帐。 7、职业健康台帐。 8、劳动防护用品台帐。 9、应急预案台帐。 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建筑物防雷和设备防静电检测台帐 11、主要分责任、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台账 12、易制毒管理台账。 13、特种作业审批台帐。 14、风险评价台帐。 1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档案。 16、安全生产责任制档案。 1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档案。 18、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档案。 19、安全评价档案。 20、危险化学品档案。 21、承包商和供应商档案。 22、上级政府、部门文件档案。 23、公司文件档案。 二、台帐和档案的内容 1、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活动记录台帐 1)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包括: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 会议议程、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2)安全活动记录要填写活动名称、地点、时间和活动主题、内容等。 安全活动内容:学习安全文件、通报、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术 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典型事故事故案例分析;组织各种安全知识竞赛; 安全生产月活动等;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台帐 1)全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公司级的教育培训记录 ; 3)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被培训人、 教育培训内容。 3、安全生产检查台帐 包括: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专项整治检查记录。具体记录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每月一次大检查,除此之外还要按照专业特点、根据 季节变化、节假日前以及特殊作业的要求,开展各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检 查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 完成时间等)。 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包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及隐患整改记录情况。 5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台帐 包括:1)各类事故资料情况。具体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 灾、爆炸、泄漏、交通、人身和其他事故;2)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 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责任人的处理意 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 记入台帐。) 6、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 包括: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2)公司各级责任人安全 责任制考核情况和奖惩情况记录;3)公司的表彰文件。 7、职业健康安全台帐 包括:1)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2)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 害因素申报情况;3)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4)公司作业 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分析评价报告;5)公司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名单及 职业健康检查记录(记录定期对员工体检的医院名称、体检时间、姓名、 性别等)。 8、劳动防护用品台帐 包括:1)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公司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配备清单和“三证一标志”的复印件。 9、事故预案台帐 包括:1)公司指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应急预案的评审 记录;3)公司应急预案的发布文件;4)公司应急预案演练及评价记录。 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建筑物防雷和设备防静电检测台账。 包括:1)检测清单;2)检测报告复印件。 11、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台账。 包括:1)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 训、考核、持证任职的记录和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复印件;2)公司特种作 业人员培训、考核、复审、持证上岗记录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复印件; 12、易制毒管理台帐。 包括:1)购买审批表和购买合同;2)入库、出库及库存数量清单;3)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2.00

【汇编】有限空间规程制度、告知卡全套资料50页)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和 分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 1、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准作业 。 2、未指定合格的监护人不准作业。 3、未对受限空间内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分析不准作业。 4、受限空间未经过置换、蒸煮、吹扫的不准作业 。 5、受限空间内通风不畅不准作业。 6、未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7、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周围障碍物没有清除不准作业。 8、不挂警示标牌不准作业。 9、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没有隔离措施不准作业。 10、工作内容或工作环境发生改变且没有重新进行危险分析的不 准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作业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 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 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 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 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 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受限空间的特点:a、有足够的空间, 可以让员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d、自然通风不足,含有潜在的危险。 防护措施 (说明:此栏请按版面合理调整布局, 醒目、美观为佳) 1、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要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 要求和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了解罐内充装介质的特性以及紧急情 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无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 3、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 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4、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确认盲板已和相通管线、 阀门断开,决不能以关闭阀门来代替盲板。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照明电压不大 于 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 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 漏电保护器,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 7、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 护面具方可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8、作业前 30 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作业中应定 期监测,至少每 2 小时检测一次。 9、当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断 4 小时以上的,应对环境条件和安全 措施重新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环境条件变更时,应重新办理《进 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汇编 1 范围 本制度汇编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 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T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3.1 主要负责人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a)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 护者职责; b) 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c) 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 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43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1,2,5,6-四氢吡啶

1,2,5,6-四氢吡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1,2,5,6-四氢吡啶 化学品英文名称: 1,2,5,6-tetrahydropyridi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13 CAS No.: 694-05-3 分子式: C5H9N 分子量: 83.1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1,2,5,6-四氢 吡啶 694- 05-3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1,2,5,6-四氢 吡啶 694- 05-3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1,2,5,6-四氢 吡啶 694- 05-3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口服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可能有害 。本品蒸气和雾对眼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 激作用。对皮肤有刺激作用。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高热、明火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 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 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 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 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运至空 旷的地方掩埋、蒸发、或焚烧。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 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 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 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 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 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 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 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 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库温不宜超过 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 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 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 议佩戴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 。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3 KB 时间:2025-09-10 价格:¥2.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2,4,5-三氯苯酚

2,4,5-三氯苯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4,5-三氯苯酚 化学品英文名称: 2,4,5-trichlorophenol 中文名称 2: 2,4,5-三氯酚 英文名称 2: collunosol 技术说明书编码: 2712 CAS No.: 95-95-4 分子式: C6H3CI3O 分子量: 197.44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5-三氯苯 酚 95-95-4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5-三氯苯 酚 95-95-4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5-三氯苯 酚 95-95-4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对身体有害。 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 用。摄入或吸入有较高毒性。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 洗。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 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沫 、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 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 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密闭 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 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 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 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 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 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 。避免与氧化剂、酸酐、酰基氯接触。配 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 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 剂、酸酐、酰基氯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 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 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 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 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针状结晶或灰色片状物,有强烈的苯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4 KB 时间:2025-09-12 价格:¥2.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2,4,5-涕

2,4,5-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4,5-涕 化学品英文名称: 2,4,5-T 中文名称 2: 2,4,5-三氯苯氧乙酸 英文名称 2: 2,4,5-trichlorophenoxy acetic acid 技术说明书编码: 2835 CAS No.: 93-76-5 分子式: C8H5CI3O3 分子量: 255.49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5-涕 93- 76-5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5-涕 93- 76-5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5-涕 93- 76-5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为中等毒杀虫剂。吸入、摄入或经皮 肤吸收后会中毒。对眼睛、皮肤、粘膜和 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中毒可引起腹痛、 呕吐、腹泻。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 洗。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泄。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 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沫 、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 扬尘,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 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 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 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 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 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 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 。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配备相应品 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 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 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 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10mg/m3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 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 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 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味白色结晶。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5-09-12 价格:¥2.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2,4,5-涕丙酸

2,4,5-涕丙酸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4,5-涕丙酸 化学品英文名称: fenoprop 中文名称 2: 2,4,5-三氯苯氧丙酸 英文名称 2: 2-(2,4,5-trichlorophenoxy)propanoic acid 技术说明书编码: 2836 CAS No.: 93-72-1 分子式: C9H7O3CI3 分子量: 269.51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5-涕丙酸 93-72-1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5-涕丙酸 93-72-1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4,5-涕丙酸 93-72-1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为低毒除草剂。吸入、摄入或经皮肤 吸收后会中毒。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 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 洗。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泄。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 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沫 、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 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 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 至安全场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 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 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 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 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 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 。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配备相应品 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 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 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 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 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 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 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结晶粉末。 熔点(℃): 179~181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5-09-12 价格:¥2.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2,5-二氯苯胺

2,5-二氯苯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5-二氯苯胺 化学品英文名称: 2,5-dichloroanili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641 CAS No.: 95-82-9 分子式: C6H5Cl2N 分子量: 162.02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5-二氯苯 胺 95-82-9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5-二氯苯 胺 95-82-9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5-二氯苯 胺 95-82-9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为强高铁血红蛋白形成剂。对中枢神 经系统、肝、肾有损害。接触后引起头痛 ,头晕,恶心,呕吐,指端、口唇、耳廓 紫绀,呼吸困难等。 慢性影响:患者有神 经衰弱综合征表现,伴有轻度紫绀、贫血 和肝、脾肿大。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有毒。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 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产生有 毒的氮氧化物和氯化物气体。与强氧化剂 接触可发生化学反应。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氯化氢。 灭火方法: 采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 土灭火。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 ,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 泄漏: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 有盖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 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收集 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 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 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 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 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 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 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 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 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 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 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 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 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及时换 洗工作服。工作前后不饮酒,用温水洗澡 。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4 KB 时间:2025-09-13 价格:¥2.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2,5-二甲苯酚

2,5-二甲苯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5-二甲苯酚 化学品英文名称: 2,5-dimethyl phenol 中文名称 2: 1-羟基-2,5-二甲基苯 英文名称 2: 2,5-xylenol 技术说明书编码: 2220 CAS No.: 95-87-4 分子式: C8H10O 分子量: 122.18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5-二甲苯 酚 95-87-4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5-二甲苯 酚 95-87-4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5-二甲苯 酚 95-87-4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蒸气能刺激眼睛、皮肤和呼吸系统。 有毒。误服或经皮肤吸收能导致头痛、眩 晕、恶心、呕吐、腹痛、衰竭、昏迷等症 状。对皮肤可造成腐蚀性灼伤。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有毒,为可疑致癌物,具腐蚀 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 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 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尽快彻底洗胃。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 有引起燃烧 的危险。具有腐蚀性。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 外,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 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腐防 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 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于密闭容器中 。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 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防止粉 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 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 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 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接 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 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 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 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 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 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防尘面具( 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 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 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白色针状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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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2-氨基-5-硝基苯酚

2-氨基-5-硝基苯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氨基-5-硝基苯酚 化学品英文名称: 2-amino-5-nitrophenol 中文名称 2: 5-硝基-2-氨基苯酚 英文名称 2: 5-nitro-2-aminophenol 技术说明书编码: 2075 CAS No.: 121-88-0 分子式: C6H6N2O3 分子量: 154.14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氨基-5-硝 基苯酚 121- 88-0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氨基-5-硝 基苯酚 121- 88-0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氨基-5-硝 基苯酚 121- 88-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对身体有害。 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 用。资料报道有致突变作用。受热分解释 出氮氧化物。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 会发生爆炸。与亚硝酸能发生爆炸性反应 。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 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 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 、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 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 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于干燥、 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 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 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 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 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 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 。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配备相应品 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 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 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 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 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 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 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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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2-氯-5-甲酚

2-氯-5-甲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2-氯-5-甲酚 化学品英文名称: 2-chloro-5-cresol 中文名称 2: 6-氯-3-甲酚 英文名称 2: 6-chloro-m-cresol 技术说明书编码: 2582 CAS No.: 615-74-7 分子式: C7H7CIO 分子量: 142.59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氯-5-甲酚 615-74-7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氯-5-甲酚 615-74-7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2-氯-5-甲酚 615-74-7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强烈刺激性,可致 灼伤。吸入引起喉、支气管炎症、痉挛, 化学性肺炎、肺水肿等。接触可有头痛、 恶心、呕吐、喉炎、咳嗽等症状。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具强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 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 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 会发生爆炸。遇高热分解释出高毒烟气。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光气。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 外,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 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 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密闭容器中。 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 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防止粉 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 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 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 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 碱类、酸酐、酰基氯接触。配备相应品种 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 剂、碱类、酸酐、酰基氯、食用化学品分 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 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 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防尘面具( 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 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 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结晶,具有苯酚气味。 熔点(℃): 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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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3,5-二甲基吡啶

3,5-二甲基吡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3,5-二甲基吡啶 化学品英文名称: 3,5-dimethylpyridine 中文名称 2: 3,5-卢剔啶 英文名称 2: 3,5-lutidi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87 CAS No.: 591-22-0 分子式: C7H9N 分子量: 107.2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3,5-二甲基 吡啶 591- 22-0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3,5-二甲基 吡啶 591- 22-0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3,5-二甲基 吡啶 591- 22-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具有刺激性,对神经系统、肝、肾有 损害。接触后出现眼睛、皮肤和粘膜刺激 症状。并引起头痛、眩晕、恶心、呕吐、 精神迟钝、腹痛、腹泻等。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 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易燃,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 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受热分解放出有毒 的氧化氮烟气。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 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 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 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 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 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 惰性材料吸收。收集运至空旷的地方掩埋 、蒸发、或焚烧。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 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 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 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 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胶布防毒衣,戴橡 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 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 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 ,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 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 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保持容器密封,严禁与空气接触。应 与氧化剂、酸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 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 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 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 ,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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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3,5-二硝基苯甲酰氯

3,5-二硝基苯甲酰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3,5-二硝基苯甲酰氯 化学品英文名称: 3,5-dinitrobenzoyl chloride 中文名称 2: 氯化-3,5-二硝基苯甲酰 技术说明书编码: 2284 CAS No.: 99-33-2 分子式: C7H3CIN2O5 分子量: 230.5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3,5-二硝基 苯甲酰氯 99-33-2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3,5-二硝基 苯甲酰氯 99-33-2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3,5-二硝基 苯甲酰氯 99-33-2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摄入或经皮吸收后有害。对眼睛、 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 吸入后,可引起喉、支气管的痉挛、炎症 和水肿、化学性肺炎、肺水肿等。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有毒,具强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 洗。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 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 有引起燃烧 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氯化氢 。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 外,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干粉、二氧 化碳、砂土。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洁 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 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 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防止粉 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 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 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 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接 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配备相应 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 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 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库温不宜 超过 30℃。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食用 化学品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 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 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防尘面具( 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 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 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黄色结晶。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3 KB 时间:2025-09-15 价格:¥2.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3,5-二硝基苯胺

3,5-二硝基苯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3,5-二硝基苯胺 化学品英文名称: 3,5-dinitroanili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657 CAS No.: 618-87-1 分子式: C6H5N3O4 分子量: 183.13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3,5-二硝基 苯胺 618- 87-1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3,5-二硝基 苯胺 618- 87-1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3,5-二硝基 苯胺 618- 87-1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口服或经皮肤吸收后,可引起中毒 死亡。对眼睛、粘膜、呼吸道及皮肤有刺 激作用。吸收进入体内引起高铁血红蛋白 血症,出现紫绀。中毒表现有恶心、眩晕 、头痛等。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 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受热分解产生有毒的 烟气。与强氧化剂接触可发生化学反应。 具有爆炸性,但只有在强起爆药引爆下才 能起爆。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灭火方法: 采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 土灭火。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 ,穿防毒服。小量泄漏:用洁净的铲子收 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 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 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 式防尘呼吸器,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 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 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 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 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 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 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 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 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 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头罩型电动 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 撤离时,应该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及时换 洗工作服。工作前后不饮酒,用温水洗澡 。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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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3-氨基-2,5-二氯苯甲酸

3-氨基-2,5-二氯苯甲酸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3-氨基-2,5-二氯苯甲酸 化学品英文名称: 3-amino-2,5-dichlorobenzoic acid 中文名称 2: 草灭平 英文名称 2: chloramben 技术说明书编码: 2067 CAS No.: 133-90-4 分子式: C7H5CI2NO2 分子量: 206.03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3-氨基-2,5- 二氯苯甲酸 133-90-4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3-氨基-2,5- 二氯苯甲酸 133-90-4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3-氨基-2,5- 二氯苯甲酸 133-90-4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有毒。资料报道有致突变作用。受热分解 释出氯和氮氧化物。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 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氮氧化物 。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 外,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 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 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 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 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 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转移至安全场 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 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防止粉 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 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透气型 防毒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 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 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 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 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 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 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 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 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防尘面具( 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 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透气型防毒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 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白色无臭结晶。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1 KB 时间:2025-09-15 价格:¥2.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4-氨基-3,5,6-三氯-2-皮考林酸

4-氨基-3,5,6-三氯-2-皮考林酸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4-氨基-3,5,6-三氯-2-皮考林酸 化学品英文名称: 4-amino-3,5,6-trichloro-2-picolinic acid 中文名称 2: 毒莠定 英文名称 2: picloram 技术说明书编码: 2073 CAS No.: 1918-2-1 分子式: C6H3CI3N2O2 分子量: 241.4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4-氨基- 3,5,6-三氯- 2-皮考林酸 1918-02-1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4-氨基- 3,5,6-三氯- 2-皮考林酸 1918-02-1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4-氨基- 3,5,6-三氯- 2-皮考林酸 1918-02-1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对眼有轻度刺激性,可引起角膜损伤。对 皮肤基本无刺激性。长期大量接触本品, 有可能引起肝脏损害。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土壤可造成污染 。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 洗。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 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吸入: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 输氧。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 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氯化氢 。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 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 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 、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 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 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于干燥、 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 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 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 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 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 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酸酐、酰基氯接 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 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 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 剂、酸类、酸酐、酰基氯分开存放,切忌 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2 TLVTN: 10mg/m3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 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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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5-氯-2-甲基苯胺

5-氯-2-甲基苯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5-氯-2-甲基苯胺 化学品英文名称: 5-chloro-2-methylaniline 中文名称 2: 4-氯-2-氨基甲苯 英文名称 2: 4-chloro-2-aminotolue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270 CAS No.: 95-79-4 分子式: C7H8ClN 分子量: 141.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5-氯-2-甲基 苯胺 95-79- 4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5-氯-2-甲基 苯胺 95-79- 4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5-氯-2-甲基 苯胺 95-79- 4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可致死。对眼睛 、皮肤有刺激作用。进入体内可导致形成 高铁血红蛋白血症。高浓度时可引起紫绀 ,这种症状可持续 2~4 小时或更长时间。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泄。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能燃烧。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 体。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氯化氢。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沫 、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 ,穿防毒服。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 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转移至安全场所。 若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 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 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 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 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 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 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 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 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 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 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 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 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 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 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及时换 洗工作服。工作前后不饮酒,用温水洗澡 。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3 KB 时间:2025-09-16 价格:¥2.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5-氯-2-甲氧基苯胺

5-氯-2-甲氧基苯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5-氯-2-甲氧基苯胺 化学品英文名称: 5-chloro-2-anisidine 中文名称 2: 2-氨基-4-氯苯甲醚 英文名称 2: 5-chloro-2-methoxyanili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2589 CAS No.: 1995-3-4 分子式: C7H8CINO 分子量: 157.61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5-氯-2-甲氧 基苯胺 95- 03-4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5-氯-2-甲氧 基苯胺 95- 03-4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5-氯-2-甲氧 基苯胺 95- 03-4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会中毒。对眼 睛、皮肤和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进入体 内能形成高铁血红蛋白,可致紫绀。受热 分解释出氮氧化物和氯烟雾。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 洗。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 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 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氯化氢 。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沫 、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 扬尘,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 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 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 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 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 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 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 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 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 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 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 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 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 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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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双(3,5,6-三氯-2-羟基苯)甲烷

双(3,5,6-三氯-2-羟基苯)甲烷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双(3,5,6-三氯-2-羟基苯)甲烷 化学品英文名称: hexachlorophene 中文名称 2: 2,2'-亚甲基-双(3,4,6-三氯苯酚) 英文名称 2: 2,2'-methylene bis(3,4,6-trichlorophenol) 技术说明书编码: 2796 CAS No.: 70-30-4 分子式: C13H6CI6O2 分子量: 406.89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双(3,5,6-三 氯-2-羟基苯) 甲烷 70-30- 4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双(3,5,6-三 氯-2-羟基苯) 甲烷 70-30- 4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双(3,5,6-三 氯-2-羟基苯) 甲烷 70-30- 4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对人体有毒。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 作用,可损伤角膜。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 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 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 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沫 、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 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密闭容器中。 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 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 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 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 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 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 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 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 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 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 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 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 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 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 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分类: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4 KB 时间:2025-09-25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企业环保合规检查表

法规类 别 法规名称 生效时间 适用范围 适用条款 环境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 ( 1998 年 发 布) 1998-11-29 全国 第 9 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 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 12 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 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 5 年,建设项目方开 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 备注 (1)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建设项目是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是填报环境 影响登记表 (2) 2002 年之前的建设项目没有环评,只有准建证;2002 年之后的建设项目都要有环评及环评批复 环评 企业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 ( 2014 年 修 订) 2015-01-01 全国 第 41 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 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备注 三同时 企业现状 试生产 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 2002-02-01 全国 第 8 条:试生产申请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试生产。 第 10 条: 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 3 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 管 理 办 法 ( 2001 年 发 布) 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对试生产 3 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 3 个月内,向有审 批权的环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 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核设施建 设项目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 备注 是否要进行试生产,与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用途有关,是为了校验真正运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问题,如果遇到了就解决,这个 企业自主决定。只是决定了要进行试生产,就需要向环保局提出申请 企业现状 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 管 理 办 法 ( 2001 年 发 布) 2002-02-01 全国 第 9 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 第 17 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者建设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 18 条: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分期进行环境保护 验收 备注 环保验 收 企业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 ( 2014 年 修 订) 2015-01-01 全国 第 45 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 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排 污 许 可 《城镇排水与 污 水 处 理 条 例》(2013 年 发布) 2014-01-01 全国 第 21 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 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3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架桥机安装自检表(含续表)GDAQ209010806

) / / / m; m/min m/min 架桥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6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类别型号 出厂日期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告知受理 号 安装位置 出厂编号 设备自编 号 kg;架梁跨度/桥机跨度: 最大架设横度/纵度: °; 起升高度: 起升速度: m; 整机横移速度: m 前支腿调节长度: m;整机长度/前导梁长度: m / m;下降深度: 工作级别: ; 大车基距: m;小车轨距: 设备状态 检查时的起升高度: m;检查时的前导梁长度长度: m/min;过孔速度: m/min;小车纵移/横移速度: 性能参数 额定起重量: m 检查依据 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1993; 2.《通用门式起重机》GB/T 14406—1993; 3.《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2010; 4.《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GB/T 10183—2005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6.《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86项: 保证项目共24项,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2项,第 安装 单位 (签名)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检查结论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人 员) 序 号 ★1 3 5 6 7 8 9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架桥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6-1 结 论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主梁、端梁、平衡梁、支腿 、 小车架等)应无裂纹、无永久变形;主要受力构件 母 1.1.3 走台通道 走台上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500mm,走台上方的净 空高度应不小于1800mm。走台应能承受3kN移动的 集中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走台板面应具有防滑 性能 栏杆上部表面的高度应≥1m;栏杆下部应装设踢脚 板,其高度≥0.1m的踢脚板;在踢脚板与手扶栏杆 之间应设有中间栏杆,中间栏杆与踢脚板或手扶栏 杆的距离不得大于0.5m。对净高不超过1.3m的通 道,手扶栏杆的高度可以为0.8m。栏杆上任何一处 都应能承受1kN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永久 变形 ★2 1.1.2 焊缝质量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孔穴、 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 主梁受拉区的翼缘板和腹板的对接焊缝应进行无损 检测。射线检测时不低于《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 线照相》GB/T 3323中规定的Ⅱ级;超声波检测时 不低于《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JB/ T 10559中规定的Ⅰ级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1.5 梯子 司机维修及调整时必须经过的通道,应设安全、方 便的梯凳。梯子宜用斜梯,梯、凳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采用直梯时,当高度大于10m时应在每隔6~8m 处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5m时,应从2m起装设护 圈 4 1.1.4 护栏 在起重机上的以下部位应装设栏杆: (1)用于进行起重机安装、拆卸、试验、维修和保 养 的,且高于2m的工作部位; (2)通往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操作室、检修保养部 位的通道; 1.1.7 钢丝绳 防脱装置 滑轮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绳槽的装置或结构。在 滑轮罩的侧板和圆弧顶板等处与滑轮体的间隙不宜 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1.1.6 检修吊笼 采用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在司机室对面靠近滑线 的端,应装设检修吊笼 1.1.9 防雨措施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或采 取 其他防雨措施 1.1.8 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旋转零部件,如开 式 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均应装设防护罩 10 1.2 司机 室 1.2.1 结构 司机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11 1.2.2 门窗 司机室窗户应采用安全玻璃或与其相当的材料 司机室应有安全的出入口,并应防止司机室的门在 起重机工作时意外打开 司机室内净空高度应≥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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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 年) (2004 年 1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7 号公布,2013 年 7 月 18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38 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4 年 7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3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 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 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 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 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 督。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 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 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 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 3 年。 第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 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 管理机关、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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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15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5-A 1 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物(物料、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发现潜在危险,并对 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安全办公室负责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的制定并督促实施。 2.2 安全办公室负责综合检查及季节性检查实施。 2.3 部门主管、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的实施。 2.4 专业部门负责人负责专业设备、设施的检查。 2.5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编制,安全主任负责安全检查表的审核,主要负 责人负责安全检查表批准。 2.6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记录汇总,并负责针对发现的隐患向责任部门或 责任人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成后,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 内容 3.1 安全检查的要求 (1)本公司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安全防护、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5)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6)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3.2 安全检查的形式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1)日常性检查:包括班组安全检查及岗位员工日常安全检查,各班组的班组长 对本班组的作业现场、设备、设施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岗位员工每天进行检查; (2)专业性检查:包括电气方面、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建筑安全等,每半年 进行一次检查。 2 (3)季节性检查:本公司季节性检查的重点为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台风、防雨 防洪、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由安全办公室组织实施,检查人员填写相应的检查表; (4)综合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设备情况、消防设施、救援设施、 环境卫生、危险化学品、安全装置、防火防爆设施等,由安全办公室组织检查,厂级 综合检查每季度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一次,填写相应的检查表; 3.3 隐患整改制度 3.3.1 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人应及时予以消除; 3.3.2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将检查记录交安全办公室,由安全办公 室负责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3.3.3 整改完成后,整改责任人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向安全办公室申请复查; 3.3.4 主要负责人应当确定隐患整改所需要的资金支持。 3.3.5 对于涉及其他单位或企业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本公司确实无能 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办公室应当提出解决方案,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向 当地安监部门及政府部门报告。 3.4 检查频次 3.4.1 日常检查每天进行一次。 3.4.2 专项检查一般情况下每半年组织一次。 3.4.3 厂级综合性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3.4.4 解决隐患的全过程由安全办公室记录备案,填好安全检查台账。 3.5 上级部门及外部检查 3.5.1 市安监部门、当地安监部门来厂检查时,不管是口头提出的问题,还是书面的 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均应做好记录。 3.5.2 对安监部门提出的问题应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告知责任人,并要求其 进行整改。 3.5.3 安全办公室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 3.5.4 对安监部门发的书面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要保存,并建立档案。 3.6 安全检查表修订 3.6.1 每年的 12 月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全办公室及各部门对各类安全检查表 进行评审,根据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安全检查表 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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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年)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 年) (2018 年 12 月 5 日国务院第 33 次常务会议通过,2019 年 2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 708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 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 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 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 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 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 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 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 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 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六)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 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 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 2 年组织 1 次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 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 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 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 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 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 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 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 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 援队伍。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 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2 KB 时间:2026-02-10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15年)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15 年) (2007 年 7 月 12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3 号公布,2011 年 9 月 1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42 号第一次修正,2015 年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7 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 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 《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 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 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 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的 5 倍以上 10 倍以下计算;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 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1 倍以上 5 倍以下计算。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 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 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六条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三)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四)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及 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对煤矿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执 行: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 (三)对发生一般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 机构所属分局决定。 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指定下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 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级 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规定 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 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 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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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2017年)

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2017 年) (2017 年 5 月 9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 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 号)公布)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 家发改委等 18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 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 号,以下简称《备忘录》),对失信生产经 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 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存在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3 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 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 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 生产和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 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第三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2 起 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 任事故的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第四条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建立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 度,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报送和异议处理等相关工作,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于每 月 10 日前将本地区上月拟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信息及开展联合惩戒情况报 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第五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对各地区报送的信息进行分类,会同有关业务司局审核 后,报请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中国安全生产报》向社 会公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和有关司局也可通过事故接报系统,以及安全生产巡查、督查、 检查等渠道获取有关信息,经严格会审后,报请总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直接纳 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 第六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为 1 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有关法律法规对管 理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期满,被惩戒对象须在期满前 30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 县级(含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提出移出申请,经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核验收, 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会同有关司局严格审核,报总局领导审定后 予以移出,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生 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按照《备忘录》和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依 法依规严格落实各项惩戒措施。 第九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立联合惩戒的跟踪、监测、统计、评估、问责和公开机制, 把各地区开展联合惩戒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地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组织领导,严 格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迟报的,要严肃问责。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汇总表(略) 2.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略)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2 年) (2012 年 2 月 14 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公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1 KB 时间:2026-04-19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