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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精品文档★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29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 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 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 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 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 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 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 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 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 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 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 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 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 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 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精品文档★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 / 29 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 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 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 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 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 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 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采购索证资料一览表》 模版。 7、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朽变质、 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 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 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 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42 条、47、48 和 66 条的规定。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 食品。食品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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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5-A 1 目的 为了确保作业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作业现场的各 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 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种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 2.2 各作业场所负责人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 3 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3.1 安全办公室根据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 牌。 3.2 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作业现场的 人员易于看到。 3.3 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安全办公室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3.4 作业现场负责人应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维护,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 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3.5 要经常教育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 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4 安全警示标志分类 4.1 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4.2 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 (2)蓝色:表示指令 (3)黄色:表示提醒 (4)绿色:表示允许 4.3 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4 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5 安全标志的使用 5.1 在进入作业现场的大门入口,悬挂进入作业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 品等的标志牌。 5.2 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严禁带火种等标志牌。 5.3 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5.4 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5.5 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5.6 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5.7 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 止合闸等标志牌。 5.8 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物料提升机等场所,必须悬 挂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5.9 有危险的作业区必须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牌。 5.10 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洞等地方,必须悬挂禁止靠近等标 志牌。 5.11 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 5.12 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须悬挂安全通 道等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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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7-A 1 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 职责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要求 4.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4.2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 防验收合格报告。 4.3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 4.4 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 火灾事故预防 4.5.1 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5.2 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 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 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 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4.5.4 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 配新灭火器。 4.5.5 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 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5.6 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 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4.5.7 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5.8 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 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5.9 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 相关部门批准。 4.5.10 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1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 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 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 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5.13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 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 外火灾事故。 4.5.14 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6 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4.6.1 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 损失。 4.6.2 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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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6 1 目的 为了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担公 司工伤风险,公司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入职员工工伤保险购买申请 2.2 财务部负责缴纳足额工伤保险费用 3 管理内容 3.1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当地有关征缴规定执行。   3.2 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 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3 职工发生工伤时,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3.4 公司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 工伤认定 4.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1.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1.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 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1.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1.4 患职业病的;   4.1.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1.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4.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4.2.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 效死亡的;   4.2.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4.2.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 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4.3.1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4.3.2 醉酒导致伤亡的;   4.3.3 自残或者自杀的。   4.4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本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 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本公司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 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 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 工伤保险待遇 本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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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全】-08-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6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 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担公司工伤风险, 公司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入职员工工伤保险购买申请 2.2 财务部负责缴纳足额工伤保险费用 3 管理内容 3.1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当地有关征缴规定执行。   3.2 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 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3 职工发生工伤时,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3.4 公司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 工伤认定 4.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1.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1.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事故伤害的;   4.1.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1.4 患职业病的;   4.1.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1.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4.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4.2.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的;   4.2.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4.2.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 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4.3.1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4.3.2 醉酒导致伤亡的;   4.3.3 自残或者自杀的。   4.4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本公司 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 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本公司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 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 工伤保险待遇 本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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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相 应的安全奖惩机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良性循环,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范围 本考核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 3.其它 3.1 本考核制度中的日常考核由生产车间、部门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监察 委员会负责督促检查。 3.2 本考核制度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处罚,员工所在部门亦可处罚;但同一 事件不得重复处罚;安全生产监察委员会可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处罚,罚款入 公司财务。 3.3 关于考核条数,每月车间不得低于部门,部门不得低于公司;否则,公 司安监委有权对部门进行处罚,部门有权对车间处罚。 3.4 各部门奖励资金从罚款中开支,公司级奖励资金由公司开支。 3.5 本《考核细则》中对应的考核金额属公司级考核额度,各部门和车间可 根据细则,再制定适宜的处罚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公司处罚标准。 3.6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7 附《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序 号 考核内容 考核 频次 考核金额 考核 部门 1 进入生产区域,人员未戴安全帽的。 日常 考核 20 元/次 2 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虽佩戴安全帽,但未系紧 安全帽绳或拿安全帽当凳子坐的。 日常 考核 20 元/次 3 未按要求穿戴工作服的。 日常 考核 10 元/次 4 未按要求佩戴好工作证的。 日常 考核 10 元/次 5 女员工未将长发挽扎起,并置放在安全帽内。 日常 考核 10 元/次 6 生产操作人员、电、钳维修人员上班期间趴、靠、 坐操作台栏杆的。 日常 考核 20 元/次 7 酒后上班和班中饮酒的。 日常 考核 200 元/次,责令离 岗 8 工作场所内聚众聊天、嬉笑打闹,分散他人注 意力的。 日常 考核 20-50 元/人次 9 作业场所打牌、赌博、打架斗殴、滋事影响极 坏的。 日常 考核 200 元/次,情节严 重交派出所处理 10 未按岗位工种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 日常 考核 100 元/次 11 高空作业 2 米以上(含 2 米)未系好安全带和 搭好工作台、梯子的。 日常 考核 50 元/次 12 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措施未落实的。 日常 考核 50 元/次 13 在生产现场吸烟的。 日常 考核 50 元/次 14 有交叉作业时,施工部门未制定安全管理措施 的。 日常 考核 100 元/次 15 违纪后不服从管理、谩骂上级和他人的。 日常 考核 200 元/次,情节严 重的交人资处理 16 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威胁和打击报复的。 日常 考核 200 元/次,情节严 重交的派出所处理 17 天车未进行点检、无交接班记录的。 日常 考核 20 元/次 18 未召开班组安全会议、班组安全会议无记录或 记录不全的。 日常 考核 班长:20 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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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及考核处理制度

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处理制度 QLS/GG-AH-016-2013 版 次 C/O 实施日期 2013-02-01 审 核 人 编制人 1 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环保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保证信息渠 道的畅通,及时开展安全环保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减少事故带 来的损失,明确事故责任,规范各类事故的责任追究考核,制定本制 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及责任 追究考核。 3 术语 3.1 事故 造成伤亡、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2 职工伤亡事故 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2.4 急性中毒事故 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 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 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3.3 突发环境事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 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 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3.4生产事故 是指生产活动因非正常原因中断或效能下降,生产中断时间和经 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事故。 3.5火灾事故 是指违背人们意志而发生的非正常性的着火事故。 3.6 相关责任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 3.7 外来单位 具有相关从业资质,在公司所属区域内进行其业务范围内活动的 法人单位。 4 事故分类标准 4.1 人身伤亡事故 4.1.1 轻伤事故 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 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 日以上,但未达到重伤标准者。 4.1.2 重伤事故 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 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失能 损失等于和超过 105 个工作日。 4.1.3 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 1 人以上的事故。 4.2 生产事故 4.2.1 一般生产事故 生产中断或设备停机时间超过规定限额,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 10 万元的事故; 4.2.2 重大生产事故 生产中断或设备停机时间超过规定限额,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0—50 万元的事故; 4.2.2 特大生产事故 造成生产长时间瘫痪或造成整个生产线停产时间超过规定限额, 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的事故。 4.3 火灾事故 4.3.1 一般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2-10 万元以内或重伤 1 人的事故。 4.3.2 重大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10 万-50 万元或死亡 1 人的事故。 4.3.3 特大火灾事故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0 万元以上或死亡 2 人及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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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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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港口安全管理规定-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规定_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WORD 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港口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和促进港口安全生产,规范港口建设工程项目 和港口生产系统的安全评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 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沿海内河港口(不包 括渔港、军港)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港 口建设项目)及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管理工作。   第三条 港口安全评价是以实现港口建设项目和港口生产系统的 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港口建设项目和生产 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辩识分析,判断建设项目、生产 系统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为制定港口建设生产的 安全对策措施以及进行安全生产监察提供科学依据。安全评价包括港 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以及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 现状评价、专项安全评价。   第四条 港口建设和生产经营单位可自主选择熟悉港口生产经营 设备、设施及装卸工艺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评价项目,逐步建立招投 标机制,鼓励评价机构间的公平竞争,促进评价工作的良性发展。   第五条 从事港口安全评价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由国家安全生产主 管部门核准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应符合评价项目 要求,业务范围包括港口业,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安全评价人员资格 证书》。   第六条 港口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的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 “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七条 国家规定的港口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的技术 改造项目,都应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客运码头、石油化工码头及罐(库) 区、散粮筒仓码头及筒仓、港口危险货物装卸码头及库场、构成重大 危险源的港内加油站以及生产用燃料油储存库等建设项目,必须进行 安全预评价。   第八条 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拟建工程设计方案以及类比工 程进行分析,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 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议,作为该建设项目初 步设计中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监察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 港口建设单位对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负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08-27 价格:¥5.00

01-自来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电气安全制度 1 安全要求 1 建立变电站、配电室、安全用电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巡回检查、倒停 闸操作、安全用具管理和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 定期进行演练。 2 变配电站电气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每二年定期体检),通过专业部门 培训、考核,具备电气安全知识和触电急救防护知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 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 3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 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合格、齐全。 4 现场使用的安全用电工具应定期检查、检测,确保完好。 5 运行、交接、传事、设备缺陷故障、维护检修等工作应做好原始记录, 操作票、工作票应妥善保管。 6 对各类作业人员应进行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 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预案的培训。 7 加强通讯(有线、无线)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通讯、信 息传递畅通。 8 制订变配电站钥匙使用管理制度,各类配电站的钥匙应集中放置于固定 位置,有明确编号;应急钥匙应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使用。 1.2 人员要求 1 变配电站负责人及变配电站技术负责人,应熟悉电气设备,具有实际工 作经验,并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批准。 2 无论电气设备带电否,变配电站人员不得单独移开、越过遮栏和进入 有遮栏的电气设备上工作。 3 组织变配电站工作人员开展有关技术业务知识培训,熟悉安全用电知识、 设备和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提高触电急救、自我保护和相互救助能力。 4 变配电站人员应熟悉掌握以下工作: 1)现场运行规程、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规程和检修规程,熟悉事故处 理程序以及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2)变配电站一次系统接线图及主要设备的性能和状况及运行要求。 3)继电保护原理,仪表及信号装置的接线、位置、动作的检查。 4)直流、应急系统的接线和工作原理。 5)站内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系统。 6)各种运行方式和倒闸操作。 7)消防设备的维护和使用,触电急救。 8)变配电站的保卫保密制度和进出制度。 1.3 变配电站当班人员工作要求 1 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设备不正常运行或发现电气装置缺陷,及时通 知有关人员抢修。 2 按照操作命令进行操作。 3 正确迅速地完成操作票上各项操作任务。 4 设备发生事故时,按应急预处置要求和报告制度对事故进行处理。 5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班的抄表及巡视工作,并做好记录。 6 对进入站内工作的施工、检修、试验和其他人员的工作进行许可;工作 完毕后对本次进站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7 保持各种资料、图纸、记录、图表的正确性;对变动设备做好记录。 8 做好环境卫生及设备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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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8-29 价格:¥5.00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x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 1、上班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和劳保鞋,佩戴安全帽和防护镜。以防有 铁屑溅到,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严禁违规作业,违章指挥,盲目蛮干, 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工作空闲期间不乱串岗位,不闲谈,不玩手机,以防发生事故或埋下 事故隐患。 3、上班要精神饱满,严禁睡岗和打瞌睡,下级要服从上级,服从安排, 听从调动。 4、切实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详细交接记录。当班时应做好生产详细记 录,接班人不到不允许离岗,应做好交接工作才能下班。 5、各部们对本部门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管理负责。 6、设备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 设备性能的程度后,才可以上岗操作。 7、发生设备事故,部门负责人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发生 事故的操作者及当事人必须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 度等作记录并报本部门负责人。 8、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和相关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 录中详细记录。 xx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总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 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 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 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3、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 题。 5、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 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 三不放过” 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责任人: xx 公司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 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 “五同时 ”。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 施 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 (包括实习、代培人员 )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 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 兵 ,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 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 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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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5 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加强商场正规化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为公 司今后长远发展保驾护航,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2、认真做好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国家《公共安全管理 条例》要求,贯彻安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原则。 3、公司物业管理处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他部 门员工应配合物管人员工作。 4、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勤务应每日 24 小时不间断巡查, 并做好相关 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能现场整改的要马 上整改,如无法进行现场整改,以书面形式向集团主管部门领导汇报, 提出合理性整改意见。 5、安保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要认真仔细,遇有重大事故发生时,要临 危不乱,果断敏捷,做适当处理,并立即上报上级。 第二章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是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要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控制 人的不安全行为,而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提高人员的安全素 质,加上相应的安全管理手段进行制约。 1、经常性组织公司所有员工和商铺租户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 提高人员安全意识,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在存在安全隐患部位张贴明显警示标志,如楼梯口、卫生间等位置, 提醒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3、未经管理处工作人员同意,无关人员决不允许私自登上商场天台, 做一些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吹风、观看风景等情况。 4、再无大人监管下,不得随意让小朋友在商场内玩耍,尤其是楼梯 和电梯口处;不得让小朋友单独攀爬楼梯、电梯,以免造成人员安全 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发现有类似情况时要及时制止和引导。 5、商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工作人员及铺面租户携带易 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商场。 6、禁止在商场内追逐、打闹,以免在发生碰撞时对身体造成伤害。 7、商场工作人员在实施高空作业时,要做好安全预防工作,防止因 工作疏忽,或麻痹大意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8、不得在商场和店铺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饭锅、电磁炉、 电焊机等,以免电量负荷过大造成开关跳闸,线路短路起火,引起火 灾事故。 9、严禁在电房,机房门口摆放或堆放货物,以免在发生意外情况时 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延误抢险的最佳时机。 10、不得在消防通道内或门前摆放、堆积货物,以免在火灾事故中造 成逃生路线堵塞,危害生命安全。 11、非消防专业人士,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 或改变原摆放位置;保证设施、设备周围 1 米范围无遮蔽物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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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厂区交通管理制度(7-8)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确保工厂内的运输和行人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厂工厂内机动车辆和进入本工厂工厂区内所有外来车辆和行人的交通管理。 3. 职责 3.1 总务部负责工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4. 工厂内车辆管理规定 4.1 工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上级颁布发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4.2 一切机动、工程车辆,都应由经过训练、考试合格持有驾驶执照或安全操作证的人员驾驶,其它无关人员不得 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酒后开车和开飞车。 4.3 除客车、小车和消防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不得擅自带人,不准超载、超人、超长、超宽运输、也不得人货 混装。 4.4 一切机动车辆工厂内限速 10km/h 行驶。转弯、狭路、进出工厂门、仓库门时速度不得大于 5km/h。 5. 工厂内道路管理规定 5.1 停车必须确保安全,保证道路畅通,在交叉路口、弯道、狭道、坡道和消火栓附近不准停车。 5.2 工厂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不得阻塞,不得乱堆物件和倾倒垃圾,不得横斜马路拉起钢绳,撤下的原料及其它, 应及时清除。 5.3 工厂道路有明确的行驶路线、停靠区域和行人路线,一切车辆行人按规定行驶。 5.4 工厂内施工作业需临时占用路面、封路,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安全措施,白天挂红旗,夜间挂红灯,必要 时施工单位派人维持秩序。 5.5 非机动车辆(三轮车、拖车)等要靠右行驶,不准并列行进或争道抢行。在路转弯时应伸手示意,车铃和刹车 应完好有效,工厂区内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5.6 车辆、行人在工厂内行动时,要按照工厂区设置的交通信号、标志执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准 冒险抢道。 5.7 一切厂区内行驶车辆,应自觉服从保安和安全人员检查监督。 6. 相关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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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标准化模板-12.1.1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一、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 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关 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标准、制度,结合厂部特点而制定。 三、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 重科学的原则。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生产委员会。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同 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 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四方区安监局或东莞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报告。 五、凡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无论损失大小或是否有人员伤亡, 当事人应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六、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 造成的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和当前状况等情况,以电 话或传真等方式上报。 七、企业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的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 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补报;单位负责人接到补报后,应当于 1 小时内 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补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四方区安监局或东 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 门补报。 八、发生有人员伤亡或中毒的事故,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迅 速抢救受伤或中毒人员,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发生重大火灾、 爆炸事故时,应以总经理为首组成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 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时,现场应设置警戒线。 在抢救人员过程中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伤员及时抢救。 抢救过程中防止二次灾害发生。 九、发生重大事故时,安全员参和配合调查,发生特大事故时, 由地方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在调查期间总经理和有关人员不得擅离职 守。应当随时接受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十、生产安全技术部为事故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各类事故的汇总、 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有责任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对不符合“四不放过”原则的事故报告有责任要求重新规范。 十一、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 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 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当包括工程技术措 施;培训教育措施;管理措施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5.00

化工安全-2-6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通知

×××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XXX 字【2021】第 05 号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 规程。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保障员工职业健康,特印发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请公司 相关部门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制度;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021 年 2 月 22 日 附件 1: 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 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 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2003)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 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 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 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 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 中文警示说明。 二、公告栏告知 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劳动者经常停留的场所醒目位置处设置公告 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结果公布于工作场所。 三、劳动合同告知 1.公司人事管理部门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合同告知义务,把 职业病危害告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告知劳动者。 2.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 事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单位人事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3.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8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5.00

风险隐患表格清单-煤矿危险源辨识清单(工作任务法)

可能性 损失 风险值 风险等级 所有员工 各工种开工前检查不到位,未 发现设备故障,导致设备损坏 、人员受伤 H5 E2 10 较大 所有员工 严格执行四位一体 检查 所有员工 各设备启动前没有发出开机信 号,造成人员伤害 K2 C4 8 一般 所有员工 设备启动前必须先 发出开机信号 所有员工 各工种忽略小问题、小隐患, 导致设备损坏、人员受伤 H5 E2 10 较大 所有员工 小问题、小隐患必 须即使解决 所有员工 提前回撤端头超前支护,发生 顶板冒落、单体液压支柱倾倒 、巷道片帮伤人 H5 D3 15 较大 所有员工 不得提前回撤端头 超前支护 采煤机司机 运输机弯曲段不符合要求,损 坏采煤机行走机构或电缆槽夹 板 G6 E2 12 较大 采煤机司机 运输机弯曲段长度 不得小于15m,禁 止出现急弯 采煤机司机 开机不开水,损坏设备 I4 D3 12 较大 采煤机司机 开机必须开水 采煤机司机 采煤机电缆监护不到位,损坏 设备 H5 D3 15 较大 采煤机司机 采煤机电缆必须设 置专人监护 采煤机司机 生产过程中,采煤机司机未戴 护具,造成人身伤害 I4 E2 8 一般 采煤机司机 生产过程中,采煤 机司机必须配戴护 具 采煤机司机 架前作业人员距离采煤机过 近,造成人员伤害 H5 D3 15 较大 采煤机司机 开机前,采煤机司 机必须发出开机信 号,上下滚筒5米 范围内严禁有人 采煤机司机 割煤过程中矸石飞溅,造成人 员伤害 G6 D3 18 重大 采煤机司机 采煤机割煤时,架 前严禁有人; 采煤机司机 误操作采煤机,造成设备损坏 及人员伤害 I4 D3 12 较大 采煤机司机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 度,主副司机一人 检查,一人监护  采煤机司机 工作面机道顶板破碎、漏矸, 造成工作面漏矸堵塞系统,支 架前梁不接顶 H5 F1 5 一般 采煤机司机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 涉及岗位 危险源及后果 管理对象 危险源辨识清单(工作任务法) 风险评估 作业任务 开工前准备 采煤机割煤 管理标准 风险管控 责任人 风险管控 责任单位 采煤机司机 不按操作规程要求更换滚筒截 齿,用采煤机强行截割损坏滚 筒 I4 D3 12 较大 采煤机司机 更换截齿时,采煤 机上下3m范围内, 必须护帮护顶,禁 止操作液压支架; 必须切断采煤机前 级供电开关电源并 断开其隔离开关, 断开采煤机隔离开 关,打开截割部离 合器,并对工作面 输送机施行闭锁; 采煤工作面刮板输 送机必须安设能发 出停止、启动信号 和通讯的装置,发 出信号点的间距不 得超过15m 采煤机司机 采煤机带病运转,造成设备损 坏 H5 E2 10 较大 采煤机司机 采煤机运行过程 中,采煤机司机随 时注意煤机运行情 况,发现问题及时 停机检查并汇报清 楚 采煤机司机 采煤机停机时,不停电闭锁, 不 摘除隔离手把和离合器;设备 误启动,造成人身伤害 L1 C4 4 一般 采煤机司机 采煤机停机时,必 须停电闭锁,且要 摘除隔离手把和离 合器; 三机司机 误操作各运输设备,造成人员 伤害 I4 D3 12 较大 三机司机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 度。信号联系清 晰,人员躲避到位 。 三机司机 运煤过程中煤块飞溅伤人 G6 D3 18 重大 三机司机 站位得当,严禁其 他无关人员站在附 近。 三机司机 坐在减速箱上操作设备 H5 E2 10 较大 三机司机 严禁坐在减速箱上 操作设备 三机司机 不按操作规程要求更换溜子及 转 载机刮板 H5 D3 15 较大 三机司机 按操作规程要求更 换溜子及转载机刮 板 三机司机 采用水冷式电机开机不开水 I4 D3 12 较大 三机司机 开机必须开水 采煤机割煤 三机运煤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7.5 KB 时间:2025-10-19 价格:¥5.00

责任制管理制度-08 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文件编号:001 发文编号:001 XXXXXX 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 XXXXXX 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总 则 1.1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 XX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XXXXX)安全、健康、环保工作,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 本制度。 1.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行一岗一责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负责。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 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1.3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 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4 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其他领导、部门及员工的安全 生产职责。 1.5 本制度适用于 XXXXXX 公司,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及所有人员。 3 安全职责 3.1 总经理安全职责 1)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按年度公司和员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绩效,通过参加安全生产 活动来履行安全生产承诺。 2)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4)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 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资源; 6)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 7)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 护设施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8)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批准安全生产 隐患治理项目投资计划;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抓好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参加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考取法定资格证书;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企业依法、达标生 产; 11)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12)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8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5.00

09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版号 A0 文件页数 共 6 页 *****有限公司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生效日期 2018.01.01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受控印章: 本 版 修 改 记 录 修改 状态 日 期 修改原因及内容摘要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拟制: 审核: 批准: 1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 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区域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或者在非生产区域进入污水井、电缆沟、化肥 池等可能引起窒息、中毒的作业,以及相关方及其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 3 定义 凡进入罐、仓、管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的作业统称为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4 职责 4.1 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安全主任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的现场安全检查监督管理。 4.3 受限空间作业部门具体执行本制度。 4.4 其它相关部门协助执行本制度。 4.5 行政部负责保存《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 工作程序 5.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四级: 5.1.1 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 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5.1.2 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⑴ 停工检修后将物料全部送出装置外罐区的工艺装置,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 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⑵ 运送到安全地点的盛装过有毒或易燃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 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5.1.3 三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不涉及有毒、易燃可燃和窒息性气体介质的受限空间。 5.1.4 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 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者因条件限制无法对设备内物料 完全清理干净的受限空间。 5.1.5 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员工需要 进入受限空间时,可先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但是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事 后要按照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补办手续。 6 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6.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 安全措施。 6.2 危害识别报告一式二份,一份附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全技术人员留存联上,另 一份附在作业负责人留存联上。 7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7.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持施工任务单,向受限空间所属车间(部门)提出申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1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5.00

28.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7-7)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设备设施变更的管理,消除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有效管理,特制定 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设施的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技术部全面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组织协调活动。 3.2 变更申请者负责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变更申请的审核。 3.3 变更实施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变更实施过程的监督及变更完成后的验收。 4. 内容及程序 4.1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的内容 4.1.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4.1.2 安全设施的变更; 4.1.3 更换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1.4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4.1.5 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1.6 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4.1.7 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4.2 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 签字认可。 4.3 申请变更部门将书面变更申请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4 审核后报至主要负责人处,进行变更审批。 4.5 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6 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7 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4.8 变更的验收:凡是设备设施的变更都需要进行变更验收,评价变更后的效果、影响及存在的各种风险等。 4.9 由于变更而产生的各项资料均应交安全生产办公室存档。 4.10 任何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公司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处理。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 《设备设施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表》 《设备设施变更安全隐患控制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29.厂区交通管理制度(7-8)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确保工厂内的运输和行人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厂工厂内机动车辆和进入本工厂工厂区内所有外来车辆和行人的交通管理。 3. 职责 3.1 总务部负责工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4. 工厂内车辆管理规定 4.1 工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上级颁布发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4.2 一切机动、工程车辆,都应由经过训练、考试合格持有驾驶执照或安全操作证的人员驾驶,其它无关人员不得 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酒后开车和开飞车。 4.3 除客车、小车和消防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不得擅自带人,不准超载、超人、超长、超宽运输、也不得人货 混装。 4.4 一切机动车辆工厂内限速 10km/h 行驶。转弯、狭路、进出工厂门、仓库门时速度不得大于 5km/h。 5. 工厂内道路管理规定 5.1 停车必须确保安全,保证道路畅通,在交叉路口、弯道、狭道、坡道和消火栓附近不准停车。 5.2 工厂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不得阻塞,不得乱堆物件和倾倒垃圾,不得横斜马路拉起钢绳,撤下的原料及其它, 应及时清除。 5.3 工厂道路有明确的行驶路线、停靠区域和行人路线,一切车辆行人按规定行驶。 5.4 工厂内施工作业需临时占用路面、封路,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安全措施,白天挂红旗,夜间挂红灯,必要 时施工单位派人维持秩序。 5.5 非机动车辆(三轮车、拖车)等要靠右行驶,不准并列行进或争道抢行。在路转弯时应伸手示意,车铃和刹车 应完好有效,工厂区内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5.6 车辆、行人在工厂内行动时,要按照工厂区设置的交通信号、标志执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准 冒险抢道。 5.7 一切厂区内行驶车辆,应自觉服从保安和安全人员检查监督。 6. 相关记录 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有限空间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消除进入 有限空间作业危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科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三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 证》,办理程序为: (一)只有在没有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法能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考 虑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 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三)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 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开展工作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 素,评估潜在风险,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五)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 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及有限空间辨识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如 HSE 作业计 划书)和救援预案,各类救援物资应配备到位; (二)在进入有限空间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人员都 应接受培训; (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 作方案、救援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在现场; (四)应对每个装置或作业区域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 量、位置,建立有限空间清单并根据作业环境、工艺设备变更等情 况适时更新; (五)应针对辨识出的每个有限空间,预先制度安全工作方 案(如 HSE 作业计划书等); (六)对于用钥匙、工具打开的或有实物障碍的有限空间,打 开时应在进入点附近设置警示标识; (七)需工具、钥匙就可以进入或无实物障碍阻挡进入的有限 空间,应设置固定的警示标识; (八)所有警示标识应包括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才允许 进入的词语。 第五条 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的准备 (一)资料文件部分:作业许可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 证、有限空间救援计划、有限空间进入检测表、有限空间监护人/进 入者名单表、有限空间进入前会议记录、适当的材料安全数据表; (二)编制受限空间书面进入计划和救援计划 (1)要有精确的空间辨识,包括空间内的有毒有害气体、内部 结构等; (2)有详细列明的报警和信息沟通途径; (3)明确用于救援的装备在进入点附近的摆放位置; (4)进入前,救援计划副本必须交给救援组; (5)应根据危险的特性和可能面临的特殊危害编制救援方法; (6)进入前的救援演练。 (三)人员培训 (1)受限空间进入计划救援计划; (2)精确的受限空间辨识; (3)受限空间内危害识别; (4)基本的急救互救知识; (5)消防常识以及防护措施的使用 (四)隔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5.00

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28.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7-7)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设备设施变更的管理,消除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有效管理,特制定 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设施的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技术部全面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组织协调活动。 3.2 变更申请者负责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变更申请的审核。 3.3 变更实施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变更实施过程的监督及变更完成后的验收。 4. 内容及程序 4.1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的内容 4.1.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4.1.2 安全设施的变更; 4.1.3 更换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1.4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4.1.5 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1.6 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4.1.7 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4.2 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 签字认可。 4.3 申请变更部门将书面变更申请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4 审核后报至主要负责人处,进行变更审批。 4.5 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6 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7 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4.8 变更的验收:凡是设备设施的变更都需要进行变更验收,评价变更后的效果、影响及存在的各种风险等。 4.9 由于变更而产生的各项资料均应交安全生产办公室存档。 4.10 任何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公司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处理。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 《设备设施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表》 《设备设施变更安全隐患控制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5.00

化工安全风险管理-2.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完好和准确,符合规定的要求,保证生产服务质量,特制 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服务的检视和测量装置使用及检验过程控 制和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部是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设备管理部是具体综合管理部门,全面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工 作。 3.3 采购部门负责合格采购监视和测量设备。 3.4 设备管理部负责组织对新购进监视和测量设的验收。 3.5 凡涉及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部门,使用中对这些装置进行管理,并做好相应的记 录。 4 工作程序 4.0 程序工作流程 序 号 流程 工作内容/过程接口 职责 支撑文件/流程 1 采购 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 购员。 采购部 采购控制程序 2 验收 1、按技术规范验收 设备管理部 采购控制程序 3 鉴定和校准 1.组织对监视和测量设 备的鉴定和检验。 设备管理部 4 使用 1.日常使用管理。 各单位 5 维护 1.维护管理。 各单位 6 报废 2.报废管理。 各单位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4.1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购置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4.2.1 新购进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4.2.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周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4.2.3 附着在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上的仪器仪表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 行鉴定和校准。 4.2.4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负责鉴定的部门保存。 4.3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4.3.1 使用部门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4.3.2 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4.3.3 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 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3.4 对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必要的应进行培 训。 4.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4.1 使用部门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 好状态。 4.4.2 建立健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并妥善保存。 4.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4.5.1 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重新送检。 4.5.2 已经受损计量器具测得的数据视其重要程度,由检验部门负责安排重新检定。 4.6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5 记录 5.1 《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5.00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3.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确保其准确度、精密度和测试能力,为产品及其相关活动符 合规定要求提供有效证据,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测量和监控装置的配置、校准、使用、修理、偏离校准状态的 处置等内容。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 3.2 机电仪车间仪表专业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管理。并系相关部门对监视和 测量设备的检测检验,保存检测报告。 3.3 生产管理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监督管理。 4.工作程序 4.1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 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 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 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4.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机电一车间仪表专业和生产管理部共同保存。 4.3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1)使用单位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 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对使用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 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4.4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仪表专业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仪表专业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 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 4.5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联系有资格的单位 或人员维修检定。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使用部门申报,仪表专业和生产管理部确认,按报废处理程序 进行报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1-25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