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5 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制度》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加强商场正规化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为公 司今后长远发展保驾护航,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2、认真做好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国家《公共安全管理 条例》要求,贯彻安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原则。 3、公司物业管理处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他部 门员工应配合物管人员工作。 4、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勤务应每日 24 小时不间断巡查, 并做好相关 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能现场整改的要马 上整改,如无法进行现场整改,以书面形式向集团主管部门领导汇报, 提出合理性整改意见。 5、安保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要认真仔细,遇有重大事故发生时,要临 危不乱,果断敏捷,做适当处理,并立即上报上级。 第二章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是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要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控制 人的不安全行为,而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提高人员的安全素 质,加上相应的安全管理手段进行制约。 1、经常性组织公司所有员工和商铺租户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 提高人员安全意识,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在存在安全隐患部位张贴明显警示标志,如楼梯口、卫生间等位置, 提醒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3、未经管理处工作人员同意,无关人员决不允许私自登上商场天台, 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吹风、观看风景等情况。 4、再无大人监管下,不得随意让小朋友在商场内玩耍,尤其是楼梯 和电梯口处;不得让小朋友单独攀爬楼梯、电梯,以免造成人员安全 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发现有类似情况时要及时制止和引导。 5、商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工作人员及铺面租户携带易 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商场。 6、禁止在商场内追逐、打闹,以免在发生碰撞时对身体造成伤害。 7、商场工作人员在实施高空作业时,要做好安全预防工作,防止因 工作疏忽,或麻痹大意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8、不得在商场和店铺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饭锅、电磁炉、 电焊机等,以免电量负荷过大造成开关跳闸,线路短路起火,引起火 灾事故。 9、严禁在电房,机房门口摆放或堆放货物,以免在发生意外情况时 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延误抢险的最佳时机。 10、不得在消防通道内或门前摆放、堆积货物,以免在火灾事故中造 成逃生路线堵塞,危害生命安全。 11、非消防专业人士,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 或改变原摆放位置;保证设施、设备周围 1 米范围无遮蔽物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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