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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船舶修造企业安全检查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 建立主要负责人、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综合检查表的要求,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和各岗位、工种的操作规程 1 基础管理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2 管理机构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照标准为:2000 总吨以 上单船应配备不少于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造船企业专业气体检测人员不 得少于 2 人,修船企业不得少于 4 人 3 教育培训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合格 证书;新从业人员入厂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复工和采用“四新”前, 相关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每年再教育培训不得少于 12 小时;外来施工单位的企 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 员应经有资质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专业气体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 安全专项费用提取参照标准为:大于 1000 万元的造船企业按 3.5%提取,修船企 业按 5%提取;1000 万元至 3000 万元的造船企业按 3%提取,修船企业按 4%提 取;3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造船企业按 2.5%提取,修船企业按 3%提取;5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造修船企业按 2%提取;大于 1 亿元部分的造修船企业按 0.5% 提取 4 安全投入 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台帐,做到专款专用。专项费用主要使用在:提供符合国 家或行业标准的作业条件;安全设施和装置的添置、维护和改造;提供符合国家 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安全卫生评价和检测;安全教育培训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内容应有安全专篇;建设项 目的安全预评价、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应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参与 5 三同时 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的费用,应纳入建设(工程)项目概算 6 重大危险 源管理 企业应按 GB18218-2009 进行辨识;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档案。定期检测、评估、 监控;重大危险源应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建立包含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在内的预案体系 每年对风险进行一次风险辨识、评估 7 应急救援 每年进行一次预案演练和评估、更新 8 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技术档案、设备设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安全 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齐 全 有全厂管网平面布置图,标记完整,位置准确,管网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资料 齐全 压力管道取得使用证,定期检验,在周期内使用。管道完好,无严重腐蚀、无泄 漏,防静电积聚措施可靠;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管道漆色标记应明显,流向清晰。标识应符合 GB 7231-2003 的要求 9 工业管道 禁忌介质的管道独立埋设 脚手架构配件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生产企业的产品,脚手架宽度大于 500mm。脚手 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每块重量不宜大于 30kg。许用载荷应大于 400kg/m2 10 脚手架 脚手架搭设完毕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定期观察脚手架垂直度和水 平度,连接部位的绑扎件和紧固件应牢固、可靠;钢质脚手架和撑架、横杆、夹 具、挂具每年应进行一次防锈处理 操作、技术、管理人员等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资质,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 后方可上岗操作 船上人员穿戴救生衣,配备与岸上及拖轮的专用通讯设备 下水设备、设施的技术状态处于安全适用状态;采取滑板、滑道、船坞等方式, 均须经计算合格后方可实施;采用气囊下水,在气囊使用前必须经充气试验,且 满足压降≤10%;用于牵引的钢丝和设备完好,滑板、气囊、滑道至少半年或使 用前定期检查,并有记录。配置救生圈、缆绳等安全设施;船舶上所有可移动物 品作临时固定;对码头、大船的各受力缆绳和绳桩都须严密监视。拖轮甲板上不 得站人 11 船舶下水 作业 下水区域应进行现场勘察与清理,下水时在相关区域应设置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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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剪板机作业安全检查

剪板机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项 目 检查内容 1 设备牢固地固定在基础上,地脚螺栓上锁紧螺母不得松动 2 刀架上下运动平稳。液压传动的剪板机,其上刀架(或滑块)在规定的行程范围内无 爬行、停滞、振动和明显的冲击现象 3 压斜装置的压料脚无严重磨损,被剪料板受压均匀 4 机械和液压传动的剪板机工作过程和动作顺序正常。停车时上刀架停在规定的位置上 5 工作台面平整、清洁,无焊疤和油污。托料铜球滚动灵活送料方便 6 刀架与支承面的固定接合面紧密贴合。刀架安装正确,固定螺钉拧紧 7 刀片工作间隙调整装置锁紧可靠,调整螺栓无滑丝、乱扣和突出于工作台面现象 8 刀架平衡装置有自锁的安全结构和防护措施 9 刀架平衡装置能保证刀架在行程的任何位置上自行保持平衡 10 挡料装置挡料准确、调整灵活、送料方便、使用可靠并有完整的挡料退让机构 11 托料装置的滚动,升降等动作灵活可靠 12 在剪切过程中,离合器与制动器相互联锁,即离合器结合时,制动应先脱开,离合器 脱开后,制动器才合上 13 气动摩擦离合器及制动器正确、牢固地装于传动轴和飞轮里,并保证顺序动作,相互 联锁、灵敏、可靠,压缩空气无泄漏现象 14 气动摩擦离合器和制动器的各零件齐全完好、调节灵活、作用良好 15 气动摩擦离合器和制动器的摩擦片及圆盘无磨损和发热情况 16 刚性离合器与带式制动器应联锁。制动带的实际接触面不小于摩擦面的 75% 17 紧急制动时,离合器能立即脱开,制动带将转轴刹住,实行制动 18 离合器与制动器及其操纵机构的配合动作协调、准确可靠 19 液压、润滑系统无堵塞、渗漏现象,气体管路系统中无泄漏现象 20 导轨的润滑油有回油或盛接的装置 21 液压与气动系统中,装有液压与气压突然消失或供液与供气中断的保护措施及显示装 置 22 工作时,油箱内油温低于 50℃,连续满负荷工作 24h 以后,应低于 60℃ 23 液压系统的压力表应清晰、灵敏、准确和可靠,无铅封的压力表禁止使用 24 齿轮转动平稳、无不规则的冲击声,剪板机空运转的噪声低于 90dB(A) 25 飞轮牢固的固定在轴上,转动平稳 26 飞轮轴应设有超载离合器或其它超载保护装置,并灵敏、可靠 27 露于床身外的传动齿轮、胶带轮、飞轮、联轴器及其它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旋转部位 均有防护装置 28 对剪切料头可能飞出的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挡板 29 设备检 查 剪板的刀架和压料装置的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措施 30 遮挡式防护装置如挡板,罩、网都能达到防护栅栏的宽度与剪刀宽度或工作台宽度相 当,并能防止进入剪切、压料的危险区;便于观察和操作,且不易被操作者任意拆 除;不与机床运动部位相接触;活动式防护栅栏的启闭应与刀架运动联锁;固定式防 护栅栏在刀架或其它运动部位运行时,不得开启 31 电气设备符合设计要求,铭牌清晰,安装牢固;电气连接良好,导线接头有防松措 施;有振动影响的电器有防震措施 32 气动控制系统应有紧急停车按钮 33 启动“按钮”有高于按钮头的防护挡圈,装在按钮盒内,其外加设铁皮盒,并上锁,以 免他人操作 34 电动机接线需套以金属保护管;电器箱箱门完整、关闭严密,压紧螺钉(或门锁)齐 全、紧固,内部保持清洁、干燥,所有电器零件及接线端子不松动;机床保护接地 (零)线良好 35 离地面高度 2m 以上设置的阶梯、平台及围栏符合国标 GB4053.2—83;GB4053.3— 83;GB4053.4—83 规定 36 阶梯必须有与主动轴控制联锁的措施,登梯检修时能断开主传动电源 37 剪板机应有名牌和指示润滑、操纵和安全的标牌或标志 38 主机配合的各种附属装置,其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要装有防护装置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2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2.00

220.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书

Print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书   一、检查目的   落实分公司 hse 管理要求;辨识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推进作业 现场安全标准化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二、检查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 制度 的执行 和落实情况; 2、有无事故隐患的存在;   3、各类安全、消气防设施的完备性;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的 合规性; 5、施工机具的安全完好性; 6、个人作业行为的合规性; 7、各单位安 全计划的实施情况。 三、检查形式   1、日常检查:做到每天至少两次现场巡检;   2、季节性检查:重点为春季防风、夏秋季防雷电、冬季防冻,同时包含防火 防爆、防中毒、防滑、防高温中暑等检查;   3、专项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实际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 备设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 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检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由专业部门负责人 组织实施,每季度一次。;   4、节日前的例行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公司安全、保卫、消防、   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进行节假日检查;   5、综合性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同时进行隐患排查。公司级综合性检查由安环部组织,各相关专业共同参与,每 月进行一次。各属地综合检查有属地主管组织,属地内各专业参与,每月最少进行 一次。 四、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工作要严肃认真,所查问题要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并以安全 通 报 或直接邮件告知的形式告知受检单位;   2、对重点部位、风险作业、关键装置要重点检查;   3、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综合性检查、节前检查、施工现场、季节性检查 要制定检查表。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跟踪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五 、检查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 规定 ;、 2、公司【绩效测量和监视 管理程序】;   3、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等; 4、事故案例经验教训。 六 、检查人员   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专项检查由安环部组织、督促有关部 门及专业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日常检查由安环部有关人员进行。 七、时间安排   八、专业部门和各生产单位安全检查按程序文件要求执行。篇二:安全检查 工作计划   20xx 年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为了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改进安全管理、安全技 术措施的缺陷,及时消除工作环境中物(设备、设施、材料等)的不安全状态,纠 正“三违”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效控制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工程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 情况,编制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如下:   1.实行安全生产日巡检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全线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 查、纠正违章、限令整改和记录。   2.实行安全生产综合月检制:由安委会指定项目领导负责,项目安质部、工 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综合办公室、机电部共同对项目属各施工队、施工作业区 进行综合安全检查,时间为每月 28 日-29 日。   3.实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季检制:由项目领导对各施工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 考核,时间与季末一期安全月检同步。(安质部负责提供被检单位日常安全生产运 行资料)   4.实行施工人员安全考核半年检制:由项目经理、总工对项目各部门、施工 队主要负责人进行个人安全生产综合考评(安质部负责提供被检各人日常安全生产 行为资料)   5.由机电部派专人对各施工队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日常巡检,对各用电部位避 雷及接地设施进行月检测,并记录。   6.由安质部负责固定检查计划以外的各项随机专项或综合检查,完成检查记 录和各项上报工作。   7.由设备物资部负责每月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测、记录和填报工作 ,时间与月检日期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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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计划

Print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计划   20xx 年是科学发展观、社会、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新昆明建 设的拼搏之年。为把市、区委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现 工作计划 :    一、思想   以、“”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十七届四中,在区委、区的和市安监下,坚定“ 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取求发展,责任严监 管,除隐患,制度抓,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要   不市下达的生产安全控制指标,降低亿元 gdp 死亡率、10 万从业人员伤亡率 控制指标。建设工程、高处作业、电器作业、小企业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大 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木材加工出租厂房 、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不有严重社 会的重特大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签约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 的。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自觉的监管、行业的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制度,安全投 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事故防范和应急处 置能力,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机制,把   安全生产责任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二)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   近年来死亡事故主要在高处作业、建设工程、电器作业、小企业这四个领域的 情况,措施,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责任、培训、设备完好、操作规 范、管理、防范的要求,一项一项,持之以恒,并工作中的新情况,,安全生产工 作,最大限度地控制死亡事故的。   (三)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   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容易重特大事故的情况,大型活动报批 制度、大型临时搭建物安全检查制度、活动中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度、人员拥挤 时的安全制度、突发安全事件时的处置和应急救援制度。万无一失,严防人员拥挤 踩踏、大型临时搭建物坍塌重大事故的。对本区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加油加气 站的监管,层层设防,消除不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   《XX 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同,木材 加工出租厂房、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从上消除此类重大事故隐患。   (五)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生产经营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七部委《关于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意 见》,   督促企业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制培训的,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弱势群体的 事故防范能力。与科学发展观和社会相的安全文化工作,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 织工作。安全生产宣传面,使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企业,营造上 下关注、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使用的普查、登记工作,数据库。督促上述安全设施和健 全安全措施。分级监管的要求,各监管的监控措施,日常监管。对无证经营危险化 学品的和事故隐患的整治。升入对危险化学品高危行业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和责任 保险制度。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泄漏、燃爆事故。对 危化企业的分级监管,对 a 级企业挂牌工作,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构成 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工艺,帮助 b、c 级企业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七)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健全管理、分级、条块、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区安全生 产应急救援工作,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和支撑保障体系,覆盖各行业、各企业的预案体系,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对事故灾 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八)街道安全监管   生产监管信息网,其工作和交流、信息共享、监管与的作用。社区、村(居)委 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社区安全网格化管理,安全监管全履盖。创建安全社 区活动。   (九)安全生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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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气瓶检查站安全操作规程

气瓶检查站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检验站工作内容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本标准适用于气瓶 定期 技术检验工作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2 总则 2.1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条例》、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溶解乙炔气瓶安 全监察规程》及其相关 标准,提高气瓶检验质量,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和检验人 员的安全保护,特制定本规 定。 2.2气瓶检验站主要从事以下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漆色、维修或更换气瓶 附件以 及报废气瓶的破坏性处理工作: 2.2.1 无缝气瓶; 2.2.2 焊接气瓶; 2.2.3 溶解乙炔气瓶; 2.2.4 上级部门委托检验的各类气瓶。 2.3 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 —般规定 3.1 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人员,应当经国家质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 考核 合格,取得检验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气瓶检验工作: 3.1.1 至少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压力容器检验师 1 名; 3.1.2 每个瓶种的气瓶检验员不少于 2 名; 3.1.3 持 II 级证以上无损探伤人员不少于 2 名; 3.1. 4 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不少于 1 名。 3.2 检验站的基本设施应达到以下条件: 3.2.1 检验站的设置、建筑必须符合有关的放火、防爆、环境保护和劳动保 护的要 求; 3.2.2 检验站必须有与所检气瓶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厂房、场地安全设施、 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3.2.3检验站必须建立与所检气瓶相适应,能确保检验质量的质量保证体 系、规章 制度、并有相应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3.2.4 检验站应有符合环保、公安、劳动保护要求的处理易燃、有害气体和 残液的 装置: 3.2.4.1 氢气余气排放静电接地装置; 3.2.4.2 残氯碱吸收装置; 3.2.4.3 乙炔瓶氮气置换装置。 3.3 气瓶检验站按质监部门要求,建立满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要求的气 瓶检 验数据交换系统。 4 气瓶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 4.1 气瓶检验质量保证体系: 4.1.1 站长对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本站的安全责任人; 4.1.2 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气瓶检验站的技术运作; 4.1.3 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保证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 4.1.4 检验员负责处理各自检验系统的技术事宜和检验报告的审批工作,工 作质 量对技术负责人负责。 4.2 检验质量保证制度: 4.2.1 各专业人员必须对检验质量负责,严格执行气瓶检验操作规程和气瓶 报废 规定; 4.2.2 各种检验报告必须要有检验人员签字或盖章; 4.2.3钢印标记打字员必须持有检验员签发的报告,方能对单打字,钢瓶交 付使用 前必须安全附件齐全; 4.2.4加强检验专业人员的技术学习和培训,必须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检 验,每年 最少进行一次技术考核,考核成绩要存档备查; 4.2.5对气瓶检验质量实行自查、互检、抽检制度是气瓶检验站经济考核的 重要内 容。发现检验质量事故必须重罚,以加强管理。 4.3 气瓶检验用计量仪器、仪表定期检验管理制度 4.3.1 检验站用计量仪器由气瓶检验站委托本单位计控中心校验; 4.3.2 气瓶称重衡器的检验周期为三个月,并要求其最大刻度值为常用重量 的 1.5 倍至 3 倍; 4.3.3 在用试验系统至少应配有两个直径不少于 100 腿、级别不低于 1.5 级的强检 压力表。水压试验用的强检压力表,检验周期为一个月;乙炔瓶试压系 统的强检压力表, 检验周期为三个月。所有的压力表器最大读数应为气瓶试压值 的 1.5 至 3 倍; 4.3.4 仪器和压力表检验合格后由测试单位加盖铅封或标签。未经检验合格 或超 过检验期限的衡器和压力表,一律不准使用; 4.3.5 仪器、仪表检验由计量管理员统一计划送检,管理工作按本企业标准 《计量 器具分级管理办法》执行。 4.4 气瓶报废管理制度 4.4.1 经检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气瓶,按标准准予以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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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104.街道安监所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工作计划

街道安监所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工作计划    为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 为,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监管 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XX市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 工作计划 》(余安监发〔201X〕17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编制 201X 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 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工作方针,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 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有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落实。形成“党(工)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 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良 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行政处罚和事故查 处,全面提升安监部门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确保201X年全街道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杜绝较大以上事 故和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积极推进经济社会与安全 生产的同步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通过各项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 提升安监部门的依法监管、依法履职能力。   (一)完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社区以及街道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 ,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增强 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查处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点做好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涂装行 业和“三场所一企业”等行业领域的监管,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对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的原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具体执法检查项目如下:    1、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涂装行业和“三场所一企业”等行业领域 的日常监督检查;    2、重点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 ;   3、重点加强对201X年度发生工矿伤亡事故的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组织开展安全 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及时受理安全生产信访举报,依法、严肃、认 真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主题宣传活 动。加强新修订的 《 安全生产法 》 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2、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监队伍业务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加 强与培训机构的沟通联系,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 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 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持证率达100%,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再教育培训 率100%。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3、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常态宣传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向社会广泛传播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做好安全生产重要会议 、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 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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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94.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的工作计划

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的工作计 划    目前,国家在我区开展的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试点工作已经全面进入实施 阶段。根据区政府(佛山市南海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实施方 案)和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开展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试点的 工作计划 )的要求,为落实试点工作责任,使试点工作有计划有效率的推进,确保试点成果 既能体现南海地方特色、又具有全国整体指导意义,经区政府同意,制定本试点工 作计划。    一、工作计划 (一)镇(街道)级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行政    1、具体工作内容:建议在非园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公室,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职能下放的力度。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在委托非园区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基 础上,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一是继续跟进实施第一步职能下放以后,有关工作开 展的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二是探讨继续加大职能下放的范围和时 机,三是根据8大园区的机构和职能设置情况,安排好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要求 在8月底前完成。    (2)向区政府提交报告,建议在非园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独立的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3~5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在8月20日前报出。    (3)对各镇(街道)现有配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省 安监局核发的(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经区政府任命为安全生产监察员,8月底前完 成。   (4)对.....等六个镇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年度考核,于9月底完成。   (二)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1、具体工作内容:加强高危行业(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的规 划和布局,控制其总量。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高危行业实施安全评价。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统筹规划,在工业园区规划设立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专门区域 ,使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的新建、扩建工程项目能相对集中;现有 的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企业也要逐步向园区专门区域转移,逐步实 现高危行业的集中设立、管理、治理和应急救援。由规划建设局负责牵头落实,力 争在9月底以前制定出规划方案。    (2)在9月底以前制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等行业的市场准入审 批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行业管理办法由安监局和公安局牵头制定。在现有区政府联合审批立项 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 善审批和管理办法。   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管理办法由环保局牵头制定。    (3)根据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以及对高危行业的监管部门分工,加强和落实对危险 化学品、小冶炼和废金属拆解、采石场和建筑施工等所有高危行业的监管。   (三)实行试点企业分类监管制度。    1、具体工作内容:按上级要求在部分行业企业和试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制 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   2、工作负责人:.....及交通、旅游等部门的负责人。   3、工作进度: (1)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安 监管(~)136号)的要求,制定我区企业评估的实施方案,要求在8月底完成企业的' 自我评估、9月底完成企业的监评、10月20日前全面完成评估任务。并根据评估 结果,把已评估的企业划分为a、b、c、d四级。   (2)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9月底)。    (3)根据佛山市制定的办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的结合的工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5.1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结 果 企业涉及易燃易爆易中毒物质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与 外部村庄、居民楼、宿舍、学校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 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查阅评价 报告 咨询随行 专家 1 外部距 离 企业涉及易燃易爆易中毒物质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与 外部邻近公路、架空电力线路等设施的防护距离是否相 关要求。 查阅评价 报告 咨询随行 专家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 之间的距离,特别是与办公楼、控制室、值班室、化验室、 食堂等有人员活动场所的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查阅评价 报告 咨询随行 专家 石油化工企业工厂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位于 不同方位。 查看现场 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甲、乙、丙类房间的 安全疏散门不应少于两个。面积小于等于 100㎡的房间 可只设 1 个。 查看现场 甲类工艺装置(单元)距离中央控制室应大于等于 40m。 查看现场 2 平面布 置 甲类工艺装置(单元)距离明火地点应大于等于 30m。 查看现场 高速旋转或往复运动的机械零部件应设计可靠的防护 设施、挡板或安全围栏。 查看现场 可能突然大量放散有害气体或爆炸危险气体的生产房 间应设计事故通风系统。 查看现场 事故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手 动开关。 查看现场 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区,应设计必要的洗眼器、淋 洗器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在装置区设置救护箱。工作人 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查看现场 生产场所、作业点的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 标志。 查看现场 3 工艺装 置 设备和管线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识别色、识别符号和 安全标识。 查看现场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法 检查结 果 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查看现场 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 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 围栏和警示灯。 查看现场 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烟火”、“禁 止吸烟”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查看现场 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 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办法。 查看现场 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 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应当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 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 查看现场 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检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 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的日期。压力表校验后 应加铅封。 查看现场 3 工艺装 置 化工生产装置区、储罐区、仓库区除应设置固定式、半 固定式灭火设施外,还应按规定设置小型灭火器材。 查看现场 储罐的进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查看现场 液氨的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低温液氨 储罐尚应设温度指示仪。 查看现场 4 储运设 施 气柜应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进出管道自动联 锁切断装置。 查看现场 当消防用水由工厂水源直接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 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事故时,另一条应 能满足100%的消防用水和70%的生产、生活用水总量的 要求。消防用水由消防水池(罐)供给时,工厂给水管 网的进水管,应能满足消防水池(罐)的补充水和100% 的生产、生活用水总量的要求。 查看现场 消防水泵房及其配电室应设消防应急照明,照明可采用 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查看现场 5 消防设 施 消防水泵应设双动力源。当采用柴油机作为动力源时, 柴油机的油料储备量应能满足机组连续运转6h的要求。 查看现场 6 防 静 电 装置内的电缆沟应有防止可燃气体积聚或含有可燃液 体的污水进入沟内的措施。电缆沟通入变配电所、控制 室的墙洞处,应填实、密封。 查看现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6 KB 时间:2025-11-14 价格:¥2.00

风险管理-1.安全检查及隐患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及隐患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和查明公司各种危险因素和各种安全、环保隐患,强化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隐患的检查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监督公司各项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规章制度的执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特制定公司安全检查 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各类安全检查的任务、形式、内容以及安全隐患整改的要求和程序。 3 职责 3.1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作为生产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 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综合性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 节前检查和日常检查。 3.2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每次 检查完毕后,安全环保部应立即向公司各部门下达检查通报,明确需要各部门整改的隐 患、整改的期限及要求。 3.3 安全环保部作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职业健 康安全、环境检查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工作由部门 部长、工段长和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进行监督检查。 3.4 检查的主要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设备设施、查培训教育、查工作环境、 查操作行为、查防护用品的使用、查各类事故的处理情况等。 4 制度内容 4.1 综合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是以落实岗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责任制为重点, 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4.1.1 安全环保部组织各部门安全员、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每月 15 日(如遇节假日 顺延),对安全、环保管理和生产现场进行定期系统的检查。 4.1.2 安全环保部组织的综合性检查频次每月一次。 4.1.3 检查内容:参阅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表。 4.1.4 根据有关规范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检查出的不符合项提交检查报告,并开具隐 患整改通知单。 4.1.5 凡在春节、国庆等全国重大节日前,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进行 全公司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大检查。 4.2 公司每月 10 日对生产区域内的特种设备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由设备管理部组织,安 全环保部配合,各相关部门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 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监测仪器、防火防毒、防尘防毒、危险物品、仓储运输等 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对查出的隐患需建立隐患台帐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 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未处理前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3 季节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由安全环保部根据气候特点并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 情况针对性进行的预防性检查。季节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的内容如下: 4.3.1 春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为重点,由设备管 理部负责; 4.3.2 夏季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汛、防污水溢流、防暑降温、 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由安全环保部及后勤部共同组织; 4.3.3 秋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泄漏为重点检查内容,由安全 环保部组织; 4.3.4 冬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滑、防冻为重点检查内容,由 安全环保部组织。 季节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时间由安全环保部根据生产和气候情况确定,每季最少 进行一次。 4.4 节假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 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 等)前,公司应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此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指定各部门 人员及各工段兼职安全员参加并做好记录。节日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4.1 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4.4.2 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4.4.3 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4.4.4 假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的安排落实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4.4.5 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冶金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冶金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 全;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 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四、 基础 管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五、 教育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7 KB 时间:2025-11-19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装备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装备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 全;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 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四、 基础 管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五、 教育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8 KB 时间:2025-12-03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轻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轻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 全;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 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四、 基础 管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五、 教育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9 KB 时间:2025-12-04 价格:¥2.00

水泥车间--安全检查表(SCL)评价记录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1 安全 联锁 安全联锁功能正常,严 格按信号逻辑关系操作 机械伤害 测试各处联锁正常 。 班组每天检查,发 现异常立即整改。 2 安全 护栏 牢固可靠;防护部位无 缺失;无变形歪斜现象 。 高处坠落 护栏焊接牢固 班组每天检查,发 现异常立即整改。 1 皮带 接头 无老化开胶现象;接头 粘合处平整无气泡;接 头部位无横向裂纹 物体打击伤 害 选用质量合格的皮 带及粘合剂 落实专门负责人定 期检查 2 安全 护栏 牢固可靠;防护部位无 缺失;无变形歪斜现象 机械伤害 牢固焊接护栏 班组每天检查一 次;车间每周检查 一次,发现异常立 即整改 3 急停 拉绳 螺母紧固,防止拉绳松 弛 机械伤害 选用符合要求的开 关备件 班组每天检查一 次;车间每周检查 一次,发现异常立 即整改 4 急停 开关 按下顺畅、弹起迅速。 无松动现象 机械伤害 选用符合要求的开 关备件 落实专门负责人定 期检查更换。岗位 每班检查一次。 5 托辊 及支 架 托辊无缺损、损坏现 象;托辊转动应顺畅无 异响;辊支架应固定牢 固无松动;托辊支架无 变形现象。 机械伤害 选用材质、质量过 硬的托辊及支架 实行分工负责,严 格落实岗查、日查 、周查,发现异常 立即修复更换。 1 安全 护栏 无缺损、变形、松动, 防护严密可靠 机械伤害 牢固焊接护栏 班组每天检查一 次;车间每周检查 一次,发现异常立 即整改 2 操作 平台 平台牢固可靠、表面无 垃圾杂物 高处坠落伤 害 牢固焊接 3 急停 开关 按下顺畅、弹起迅速。 无松动现象 机械伤害 选用符合要求的开 关备件 落实专门负责人定 期检查更换。岗位 每班检查一次。 1 袋收 尘风 机轴 承及 袋收尘轴承温度及润滑 正常,运行时无杂音。 机械伤害 使用测温枪远距离 测温。 岗位职工班班点 检,点检员定期检 查与加油。 混合材输送(混合材输送-水泥调配站) 现有控制措施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 不符合标准 情况及后果 SC-2- 01 SN-2- 02 SN-2- 03 SN-2- 04 风险 点 中型 板式 喂料 机 皮带 机 定量 给料 机 混合 材区 域袋 收尘 序号 2 离心 式通 风机 电机 传动 防护 罩, 电机 轴承 温度 及杂 音 离心式通风机安全防护 罩牢固可靠、无开焊、 晃动现象,轴承温度及 润滑正常,运行时无杂 音。 机械伤害触 电 使用测温枪远距离 测温。检修时必须 停机并挂检修牌。 岗位职工班班点 检,点检员定期检 查与加油。 3 空气 储气 罐罐 体 储气罐罐体无裂纹,变 形、泄漏。焊缝无裂纹 。安全附件接口良好。 疏水装置良好 物体打击 年检符合特种设备 使用要求 定期检查罐体表面 有无变形开裂。检 查附件是否正常。 4 空气 储气 罐安 全泄 爆阀 储气罐安全阀压力大时 泄爆正常 物体打击 年检符合特种设备 使用要求 定期检查加油润滑 。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1 安全 联锁 安全联锁功能正常,严 格按信号逻辑关系操作 。 机械伤害 测试各处联锁正常 。 班组每天检查,发 现异常立即整改。 2 电机 、减 速机 温度低于65 ℃,无异常 振动及杂音;紧固无松 动;润滑油量正常 ;结 构零部件齐全,各部螺 栓无松动;防护罩齐全 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 灼烫、触电 选用符合要求的电 机减速机;安装找 正到位;润滑油符 合减速机要求;电 机壳体接地 岗位每班检查,专 业点检人员每天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 3 联轴 器 连接无松动,同轴度及 间隙符合要求;联轴器 螺栓完整齐全无松动, 齿型联轴器润滑良好 机械伤害 选用材质硬度符合 要求的螺栓 岗位日常点检,配 备专业点检人员定 期检测调整 4 液力 耦合 器 无漏油、渗油现象;安 全防护罩牢固可靠、无 开焊、晃动现象 机械伤害、 灼烫 采用符合工程要求 的液力耦合器;牢 固焊接护罩 班组每天检查一 次;车间每周检查 一次,发现异常立 即整改 5 制动 器 制动盘磨损在控制范围 内<3mm;紧固件齐全无 松动; 物体打击、 灼烫 选用材质硬度符合 要求的制动盘 岗位每班点检,专 业点检人员每天检 测及时调整 6 胶带 胶带无破损 物体打击、 灼烫 安装到位,尺寸、 材质符合要求 岗位每班日常点 检,专业点检人员 定期检测、调整更 换。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 不符合标准 情况及后果 SN-2- 04 SN-2- 05 混合 材区 域袋 收尘 风险 点 斗式 提升 机 序号 水泥粉磨(磨房-仓储入库-成品出库) 现有控制措施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3 KB 时间:2025-12-26 价格:¥2.00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修改后

FDYL-01-SCL 风险点:扦样设备 工作岗位: 初检工 设备设施 扦样设备 No: 001 分析人:马如强 日期 4.21 审核人:贺全安 日期 4.22 审定人: 徐建新 日期 4.23 工程技 术措施 管理措 施 培训措 施 个体 防护 措施 应急处置措施 可能 性 严 重 性 频次 风险 值 评价 级别 工程技 术措施 管理 措施 培训 措施 个体 防护 措施 应急处 置措施 1 基础 是否牢固 其他伤 害 基础牢 固 岗位人 员每天 检查 1 2 2 4 五级 蓝色 班组 、岗 位 配电箱是 否完好 箱体完 好 岗位人 员每天 检查 1 16 2 32 四级 蓝色 班组 、岗 位 配电箱内 是否有跨 接 箱体与 门有静 电跨接 岗位人 员每天 检查 1 16 0.5 8 五级 蓝色 班组 、岗 位 接线盒是 否完好 触电 接线盒 完好 岗位人 员每天 检查 1 16 2 32 四级 蓝色 班组 、岗 位 电动机、 风机是否 接地 触电 电动机 、风机 接地 岗位人 员每天 检查 1 16 1 16 五级 蓝色 班组 、岗 位 4 传动 装置 传动装置 是否完好 机械伤 害 传动装 置完好 岗位人 员每天 检查 1.现场施救 2.拨 打120急救电话 3 2 2 12 五级 蓝色 班组 、岗 位 安全检查分析记录表(SCL+MESR)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 不符合 标准情 况及后 果 现有的控制措施 风险评价 备注 1.发生触电事故后应立即 拉掉开关,切断电源。 2. 用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 下,以隔断流经人体的电 流。3.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 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 情况,迅速采取对症救护 。4.触电者伤势不重,应 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 走动,5.触电者失去知 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 存在,应使触电者舒适、 安静地平卧,周围不要围 人,使空气流通,解开他 的衣服以利呼吸。同时, 拨打120送往医院。 6.触电者呼吸困难、稀 少,或发生痉挛,并速请 医务员处理并协同值班车 送往医院,路途应注意心 跳或呼吸如突然停止立刻 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 。 7.如果触电者伤势严 重,呼吸及心脏停止,应 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 挤压,并速请医务员处理 并协同值班车送往医院。 2 配电箱 触电、 火灾 3 电动 机、 风机 建议改进(新增)措施 风险 分级 管控 层级 上岗前 及班前 会培训 5 扦样管 有无泄漏 其他伤 害 无泄漏 岗位人 员每天 检查 1 2 2 4 五级 蓝色 班组 、岗 位 接线柱、 引线锈蚀 、断 裂 1 16 2 32 四级 蓝色 班组 、岗 位 接线板无 发热 1 16 2 32 四级 蓝色 班组 、岗 电气线路 是否完好 1 16 2 32 四级 蓝色 班组 、岗 位 FDYL-01-SCL 风险点:液压翻板机 工作岗位: 复检工 设备设施 液压翻板机 No: 002 分析人:郑遵柱 日期 4.21 审核人:贺全安 日期 4.22 审定人: 徐建新 日期 4.23 工程技 术措施 管理措 施 培训措 施 个体 防护 措施 应急处置措施 可能 性 严 重 性 频次 风险 值 评价 级别 工程技 术措施 管理 措施 培训 措施 个体 防护 措施 应急处 置措施 1 基础 固定完好 物体打 击 划分区 域,设 置防护 栏、无 关人员 禁止入 内 1 16 2 32 四级 蓝色 班组 、岗 位 2 设备 主体 安装完整 螺丝齐 全,各零 部件灵活 好用 物体打 击 定期检 查、维 修 1 16 2 32 四级 蓝色 班组 、岗 位 3 油缸 不漏油 机械伤 害 每月检 查 3 4 2 24 四级 蓝色 班组 、岗 6 1.现场施救 2.拨 打120急救电话 安全检查分析记录表(SCL+MESR)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 不符合 标准情 况及后 果 电气 线路 触电、 火灾 接线柱 、引线 无断 裂,接 线板不 发热; 地线接 地 岗位人 员每天 检查 现有的控制措施 风险评价 风险 分级 管控 层级 建议改进(新增)措施 备注 1.发现有人受伤后,立即 关闭设备电源,现场有关 人员立即向周围人员呼 救,用对讲机通知领导或 值班人员。拨打120急救电 话2.创伤出血者迅速包扎 止血,肢体骨折,固定伤 肢,避免不正确的抬运, 肢体卷入设备内,立即切 断电源,如果肢体仍被卡 在设备内,不可用倒转设 备的方法取出肢体,妥善 的方法是拆除设备部件。 佩戴 防尘 1.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 负责人首先组织员工进行 自救、互救,并向有关人 员报告。 2在事故未完全 清除时,全体人员不得擅 自离岗。 3.在排险过程中,事故指 挥部要科学指导,相关各 职部门能积极组织,抢险 组各成员积极配合,沉着 应战,确保安全。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2.6 KB 时间:2025-12-27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安全生产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政府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1. 汽车客运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 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 产工作负责。 汽车客运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实行“一岗双 责”制,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 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七条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2. 汽车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组织落实汽车客运 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切实 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 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三级以上汽 车客运站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 级以下汽车客运站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 应当适应工作需要。 查 看 文 件 资料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 生产投入,落实吝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 查看制度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八条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 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 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 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查 看 会 议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七条 2. 汽车客运站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 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九条 3.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 作规程,对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 动予以规范。 查看档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五条 四、基 础管理 4.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开展安全 生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 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贯彻执行情况。 查 看 检 查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九条 五、教 育培训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工作人 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 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 生产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 20 小时 以上培训。 查 看 培 训 记录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六条 1.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 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 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应当严格落实。 查看制度、 整改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十二条 六、隐 患排查 治理 2.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客运站内部监 督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汽车客运 站的安全生产运营,向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 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报告安全隐患,提 出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 汽车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 查 看 整 改 方案 现场检查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 产规范》第二十八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8.5 KB 时间:2026-01-04 价格:¥2.00

车队安全检查分析(SCL)评价记录表

工 程 技 术 措 施 管 理 措 施 培 训 教 育 措 施 1、按照规程操作 2、无安全保护措施时 禁止作业 1、降低速度 2、车速控制在5km之内 1、按照规程操作 2、必须有专人指挥 1、和选厂作业人员及 时沟通 2、漏斗下面有人不准 装矿石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1、一日三检 2、一经发现及时修复 漏油点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1、机械装卸时 高度不 得大于4.5m 2、人工装卸时不得大 于2m 3、要采取防滚防滑措 施 1、每天出车前检查 2、每周定期维修。 1、按交通规则行驶速 2、不得超过道路规定 时 1、检查线路 2、及时更换 1、按照核定载重 2、不得超过12.5吨 1、按照规程操作 2、货箱内不准载人 1、按照规程行车 2、严令禁止超速超车 1、应缓慢进行 2、与前车保持车距 1、每班交接时进行检 查 超速超车 紧急刹车 出车前未检查设备雨 刷失灵雨天影响视线 交通事故 其它伤害 撞车或翻 车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货物超长、超高、超 宽 燃油泄露 刹车灯不亮 人身伤害 其它伤害 重大交通 事故 火灾 车辆追尾 7 8 9 10 11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超速行驶 十字轴损坏导致传动 轴脱落 超载矿石飞落 货箱内载客 交通事故 车辆伤害 2 3 4 5 6 1 起重伤害 车辆伤害 铲运大件时指挥信号 错误 往漏斗铲料时人在吊 物下作业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用绳索挑装吊物重心 偏离 铲斗货物料时升高时 高速行驶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 (记录受控号)风险点: 岗位: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序 号 检查项目 标准 不符合标准 情况及后果 现有控制措施 12 13 14 2、发现故障及时更换 1、禁止超速行驶 2、按规定速度不超过 60km行驶 1、按照规程起步 2、起步时注意观察周 围有无行驶车辆 1、按照规程出车前必 须检查 2、3-5齿安全有效 1、按照规程出车前必 须检查 2、不超过95度 1、加油时随时注意观 察 2、加压泵的工作压力 不得超负荷 1、经常检查管路 2、阀门确保有效使 用,要采取保护措施 3、设置专门的停放车 棚 1、严禁吸烟人员靠近 加油车 2、加油罐5米距离内禁 止明火 22 工作时旋转半径内有 人 1、按照规程,不准旋 转半径内有人 23 在悬崖边缘或者有突 出物周围作业 2、不得在悬崖边缘或 者有突出物周围作业 24 用挖斗的下落力进行 锤击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3、不准用挖斗的下落 力进行锤击 25 挖掘机在运输时转速 开关未关闭 4、必须关闭转速开关 1、注意及时观察 2、要停在坚硬平整的 路面 27 安全装置失灵 1、定期检查 28 钢丝绳磨损严重 2、及时更换 29 操作开关损坏 3、按照规程必须更换 30 运行速度过快 4、按照规程行驶中严 禁超速 31 钢丝绳捆绑及挂钩不 牢 5、有专人在现场指 挥,发现问题及时加固 32 作业时货物干扰视线 1、按照规程不准站人 33 货物过大、过长 2、用垫木掩好 34 在斜坡停车没有掩好 轮胎滑车 3、采取后退方式行驶 4、按照规程注意观察 5、缓慢行车 人身伤害 工作时货叉上站人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人身伤害 挖池塘时挖掘机停放 在松软沼泽地周围 其它伤害 其它伤害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冬季输油管路、阀门 冻结用明火烘烤解冻 加油员在加油操作时 吸烟 加油时超过额定压力 爆炸 爆炸 爆炸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出车过程中未观察水 温,水温过高 出车时未检查驻车制 动 起步时没有前后检查 车辆 出车前未检查设备雨 刷失灵雨天影响视线 超速行驶 车辆伤害 人员伤害 车辆伤害 撞车或翻 车 交通事故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21 26 35 14 15 16 17 18 19 20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6.7 KB 时间:2026-01-04 价格:¥2.00

05附录E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个体防护措 施 1 浇包 承重 托 铝液浇包 承重托开 无开裂 灼烫伤 设立规定作业区域 路线,实行人车分 流;对铝液浇包、 叉车每班进行点 检,每月定期检修 定期组织岗位进 行安全教育培训 穿戴长袖防 护服,佩戴 防护面罩 2 熔炼 炉炉 体 炉体无严 重腐蚀, 连接部位 牢固无裂 纹 灼烫伤 其它爆炸 设立安全事故包和作业区 域围堰 经常定期检查炉体 是否有裂纹 定期组织岗位进 行安全教育培训 防护面罩、 防尘口罩、 防护服、防 护鞋等劳保 用品佩戴齐 全 3 熔炼 炉平 台 平台无严 重锈蚀无 开裂 高处坠落 平台结构应坚固、可靠, 台面采取防滑措施,平台 周边应设置护栏 护栏的结构尺寸应 符合规定, 锈蚀时 及时修复和更换 穿戴长袖防 护服,佩戴 防护面罩 4 喷淋 塔喷 淋器 水泵启 动,保持 正传运 行,喷淋 头正常喷 水 火灾 更换不锈钢材质罐体和喷 淋装置 定期巡检、更换喷 淋头;制定安全操 作规程 岗位作业人员进 行作业前培训 5 搓灰 机坩 埚 坩埚是否 干燥,如 有潮湿应 及时烘干 灼烫伤 安装独立操控平台隔离 制定安全操作规 程;岗位作业人员 作业前烘烤并确认 坩埚内无潮湿 6 上料 装置 链条、滑 轨是否润 滑有无卡 顿开裂现 象;挂钩 是否开裂 或弯曲 机械伤害 安装防护链 定期点检、润滑 防护面罩、 防尘口罩、 防护服等佩 戴齐全 7 低压 铸造 机控 制系 统 控制系统 无故障运 行良好 灼烫伤 火灾 设立紧急制动按钮 铸造机每班进行点 检,每月有设备专 职人员进行定期检 修;立作业区域警 示,禁止无关人员 进入 作业人员安全操 作规程培训及安 全知识教育 穿戴长袖防 护服,佩戴 防护面罩 8 低压 铸造 机压 力系 统 冷却水管 无漏水、 液压管无 漏油 灼烫伤 其它爆炸 水冷却系统及液压系统检 测和报警装置; 使用能量锁定装置 或设置专人监护 穿戴长袖防 护服,佩戴 防护面罩 9 低压 铸造 机操 控系 统 机械臂控 制系统故 障运行良 好 机械伤害 安装光栅和紧急制动 每月定期进行设备 检修 作业人员安全操 作规程培训及安 全知识教育 序 号 检查 项目 现有控制措施 标准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审定人: 日期: 不符合标 准情况及 后果 10 行车 钢丝绳断 丝、变形 、卷筒排 列,无跳 槽现象; 滑轮与护 罩完好, 转动灵 活;吊钩 无裂纹防 脱装置完 好;制动 器工作可 靠,升高 限位开关 与联锁保 护装置完 好可靠; 紧停开关 、缓冲器 和终端止 档器等停 车保护装 置有效 起重伤害 定期检修钢丝绳断 丝、变形、卷筒排 列,无跳槽现象; 滑轮与护罩完好, 转动灵活;吊钩无 裂纹防脱装置完 好;制动器工作可 靠,升高限位开关 与联锁保护装置完 好可靠;紧停开关 、缓冲器和终端止 档器等停车保护装 置有效 作业人员安全操 作规程培训及安 全知识教育 11 行车 电气设备 漏电、保 护装置失 有效,裸 导线未加 屏蔽 触电伤害 设备外壳、金属导线管、 金属支架及金属线槽可靠 接地(保护接地或保护接 零) 定期检查、维护保 养,确保电气设备 绝缘良好、保护装 置有效,裸导线屏 蔽良好 12 中心 钻孔 机防 护门 防护门连 锁装置有 效无故障 机械伤害 设立启动工作程序,连锁 装置同时有效进行运转 防护门连锁装置定 期检修 作业人员安全操 作规程培训及安 全知识教育 13 热处 理炉 燃烧 系统 管道完好 无泄漏, 燃烧器点 火可靠, 无熄火现 象 火灾 其他爆炸 热处理炉安装可燃物泄漏 报警装置 点火和熄火保护保 持灵敏可靠,定期 检修维护 14 砂轮 机 砂轮防护 罩、衬垫 完好,无 缺失 机械伤害 砂轮防护罩应将砂轮、砂 轮卡盘和砂轮主轴端部罩 住;砂轮与卡盘压紧面之 间应衬以柔性材料的衬垫 定期检查,如发现 砂轮有裂纹或其他 损伤严禁使用; 对员工有关机械 伤害知识的培训 15 抛丸 机 橡胶帘、 护板是易 损件,保 持其密封 完好 物体打击 定期检查其磨损如 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更换,以防弹丸、 粉尘外逸 作业人员佩 戴防护面罩 、耳塞等劳 保用品进行 作业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6.5 KB 时间:2026-01-05 价格:¥2.00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成果(纤维)

工程技术 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措施 个体防护 措施 应急处置 措施 可 能 性 (L) 频繁 程度 (E) 严 重 性 (C) 风险 值 (D) 评 价 级 别 管 控 层 级 工程技术 措施 管理措 施 1 压力、温 度 储罐压力 、温度正 常 温度、压 力较低导 致储罐原 料粘度增 高,原液 供料不 足,产品 不合格。 电脑及时 监控温度 、压力参 数 制定班组 巡检制度 加强部门 岗位职责 培训 配备相对 应安全劳 保用品齐 全 配备应急 物资、药 品,以便 临时救治 3 6 7 126 3级 一 般 风 险 车 间 级 2 打料基础 固定完好 机械伤害 定期巡检 划分区 域,无关 人员禁止 入内 对人员进 行有关机 械伤害知 识培训 配备相对 应安全劳 保用品齐 全 配备应急 物资、药 品,以便 临时救治 3 3 7 63 4级 低 风 险 车 间 级 3 安全措施 齐全有效 机械伤害 定期巡检 运行设备 禁止打扫 卫生 对人员进 行有关机 械伤害知 识培训 配备相对 应安全劳 保用品齐 全 配备应急 物资、药 品,以便 临时救治 3 3 15 135 3级 一 般 风 险 车 间 级 4 打料辅助 泵 泵类运行 完好 机械伤害 定期巡检 制定相关 班组巡检 制度 对人员进 行有关机 械伤害知 识培训 配备相对 应安全劳 保用品齐 全 配备应急 物资、药 品,以便 临时救治 3 6 7 126 3级 一 般 风 险 车 间 级 5 PTG打料 泵,控制 线路 电源线无 破损漏电 、接线板 无发热、 接线柱、 引线无锈 蚀断裂 触电、火 灾 定期巡检 地线接 地,检查 是否有裸 露电线; 每年对岗 位安全操 作规程进 行培训 配备相对 应安全劳 保用品齐 全 断电施 救,拨打 急救电话 。 1 6 15 90 3级 一 般 风 险 车 间 级 建议改进(新增)措施 PTG储罐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 不符合标 准情况及 后果 现有控制措施 风险评价 风 险 分 级 风险点 6 压力、温 度 储罐压力 、温度正 常 温度、压 力较低导 致储罐原 料粘度增 高,原液 供料不 足,产品 不合格。 电脑及时 监控温度 、压力参 数 制定班组 巡检制度 加强部门 岗位职责 培训 配备相对 应安全劳 保用品齐 全 配备应急 物资、药 品,以便 临时救治 3 6 7 126 3级 一 般 风 险 车 间 级 7 打料基础 固定完好 机械伤害 定期巡检 划分区 域,无关 人员禁止 入内 对人员进 行有关机 械伤害知 识培训 配备相对 应安全劳 保用品齐 全 配备应急 物资、药 品,以便 临时救治 3 3 7 63 4级 低 风 险 车 间 级 8 安全防护 措施 齐全有效 机械伤害 定期巡检 运行设备 禁止打扫 卫生 对人员进 行有关机 械伤害知 识培训 配备相对 应安全劳 保用品齐 全 配备应急 物资、药 品,以便 临时救治 3 3 7 63 4级 低 风 险 车 间 级 9 打料辅助 泵 泵类运行 完好 机械伤害 定期巡检 制定相关 班组巡检 制度 对人员进 行有关机 械伤害知 识培训 配备相对 应安全劳 保用品齐 全 配备应急 物资、药 品,以便 临时救治 3 6 7 126 3级 一 般 风 险 车 间 级 10 MDI打料 泵,控制 线路 电源线无 破损漏电 、接线板 无发热、 接线柱、 引线无锈 蚀断裂 触电、火 灾 定期巡检 地线接 地,检查 是否有裸 露电线; 每年对岗 位安全操 作规程进 行培训 配备相对 应安全劳 保用品齐 全 断电施 救,拨打 急救电话 。 1 6 15 90 3级 一 般 风 险 车 间 级 11 压力、温 度 储罐压力 、温度正 常 温度、压 力较低导 致储罐原 料粘度增 高,原液 供料不 足,产品 不合格。 电脑及时 监控温度 、压力参 数 制定班组 巡检制度 加强部门 岗位职责 培训 配备相对 应安全劳 保用品齐 全 配备应急 物资、药 品,以便 临时救治 1 6 7 42 4级 低 风 险 班 组 级 12 打料基础 固定完好 机械伤害 定期巡检 划分区 域,无关 人员禁止 入内 对人员进 行有关机 械伤害知 识培训 配备相对 应安全劳 保用品齐 全 配备应急 物资、药 品,以便 临时救治 1 3 15 45 4级 低 风 险 班 组 级 13 安全措施 齐全有效 机械伤害 定期巡检 运行设备 禁止打扫 卫生 对人员进 行有关机 械伤害知 识培训 配备相对 应安全劳 保用品齐 全 配备应急 物资、药 品,以便 临时救治 1 3 15 45 4级 低 风 险 班 组 级 MDI储罐 DMAC储罐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19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附录5:汽车制造行业企业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成果

现有控制 措施 工程技术 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措施 1 沈伟 李 磊 胡兆华 王新文 韩玉军 冷凝 器 输入电源电 压及相序必 须满足机组 的使用要求, 机组冷凝器 翅管表面无 易燃物 输入电源 相序错误 造成设备 损坏,表 面杂物存 在起火风 险 每日对照 TPM对冷凝 器进行点 检,不符 合标准及 时维修, 对冷凝器 定期点检 、保养维 护; 依据设备 操作指导 书、四清 楚卡对职 工进行培 训;四清 楚卡; 2 沈伟 李 磊 胡兆华 王新文 韩玉军 风机 机组风机扇 叶无变形、 扇叶表面无 灰尘。冷水 机组制冷设 备开启条 件:规定环 境温度高于 15℃时方可 开启制冷设 备,设备低 于15℃时使 损坏设备 或造成人 员受伤 每日对照 TPM对冷凝 器风机进 行点检, 不符合标 准及时维 修,对风 机定期点 检、保养 维护 依据设备 操作指导 书、四清 楚卡对职 工进行培 训 3 沈伟 李 磊 胡兆华 王新文 韩玉军 压缩 机 机组压缩机 加热带无断 裂。检查冷 媒及冷却水 路,保证管 路畅通,流 向正确 管路不畅 通,造成 管路堵塞 损坏设备 每日对照 TPM对冷冻 机组压缩 机进行点 检,不符 合标准及 时维修, 对冷冻机 组压缩机 定期点检 依据设备 操作指导 书、四清 楚卡对职 工进行培 训 4 沈伟 李 磊 胡兆华 王新文 韩玉军 管道 机组管路接 口、不锈钢 编制软管、 阀门无漏水 现象。若长 期不用,请 将水系统中 的水排放干 净,阀门要 求常开状 不用时管 路内水未 及时排 除,冻坏 换热管损 坏设备 每日对照 TPM对管道 进行点 检,不符 合标准及 时维修, 对管道定 期点检、 保养维护 依据设备 操作指导 书、四清 楚卡对职 工进行培 训 5 沈伟 李 磊 胡兆华 王新文 韩玉军 传感 器 机组温度传 感器固定良 好,测量正 常。电器部 分:各电气 线路无裸露 、指示测量 仪表或装置 应灵敏可 靠,无损 坏;箱柜内 应有“动力 原理接线图 ”,标识电 电气线路 裸露易造 成短路火 灾或造成 触电事故 伤人 依据设备 操作指导 书、四清 楚卡对职 工进行培 训 标准 不符合标 准情况及 后果 冷冻机组 序号 分析人 审核人 设备/设施 名称 检查 项目 6 沈伟 李 磊 胡兆华 王新文 韩玉军 冷却塔无破 损、漏水现 象。各接地 线无裸露、 破损松动现 象 接地线路 不良易造 成静电积 聚诱发火 灾 每日对照 TPM对冷却 塔进行点 检,不符 合标准及 时维修, 对冷却塔 定期点检 、保养维 护 依据设备 操作指导 书、四清 楚卡对职 工进行培 训 7 沈伟 李 磊 胡兆华 王新文 韩玉军 冷却塔风机 运行无异 响,扇叶无 变形现象。 损坏设备 或造成人 员受伤 每日对照 TPM对冷却 塔进行点 检,不符 合标准及 时维修, 对冷却塔 定期点检 、保养维 护 依据设备 操作指导 书、四清 楚卡对职 工进行培 训 8 沈伟 李 磊 胡兆华 王新文 韩玉军 1、循环泵管 路阀门、过 滤器、法兰 处无漏水现 象,螺栓紧 固无松动。 损坏设备 或造成人 员受伤 每日对照 TPM对循环 泵进行点 检,不符 合标准及 时维修, 对循环泵 定期点检 、保养维 护 依据设备 操作指导 书、四清 楚卡对职 工进行培 训 9 沈伟 李 磊 胡兆华 王新文 韩玉军 循环泵运行 无异响,泵 密封无漏水 现象,循环 泵电机温度 低于70℃。 损坏设备 或造成人 员受伤 每日对照 TPM对循环 泵进行点 检,不符 合标准及 时维修, 对循环泵 电机定期 点检、保 养维护 依据设备 操作指导 书、四清 楚卡对职 工进行培 训 10 徐克华 李 磊 胡兆华 王新文 韩玉军 设备 表面 设备表面无 磷化渣,表 面无灰尘、 异物进气压 力设定为 0.4MPa,空 气阀打开压 力0.19MPa 当压力超 出范围会 造成设备 损坏或人 员受伤, 当压力低 于范围影 响设备的 正常使用 每日对照 TPM对设备 表面进行 点检,不 符合标准 及时维 修,对设 备表面定 期点检、 保养维护 依据设备 操作指导 书、四清 楚卡对职 工进行培 训 循环 泵 冷却 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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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 年) (2008 年 1 月 8 日经建设部第 145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8 年 1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设部令第 166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 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 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 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 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 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租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 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第五条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 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 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六条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 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 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 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九条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 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 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第十条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 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 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第十一条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 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安全协议书。 第十二条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 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 定期巡查。 第十四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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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90 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17 年 1 月 10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017 年 3 月 9 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 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 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 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 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 负责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 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采 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 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 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 行。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 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合并出具报告或 者设计,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安全设施一并组织验收。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全国建 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在本级人民政府规 定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分类分 级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备案。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 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实施;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再委托。 第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将建设项目分 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和严重 3 个类别,并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实施重 点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公 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分类管理目录作出补充规定,但不得低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管 理层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0 KB 时间:2026-02-09 价格:¥2.00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气瓶检查站安全操作规程

气瓶检查站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检验站工作内容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本标准适用于气瓶 定期 技术检验工作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2 总则 2.1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条例》、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溶解乙炔气瓶安 全监察规程》及其相关 标准,提高气瓶检验质量,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和检验人 员的安全保护,特制定本规 定。 2.2气瓶检验站主要从事以下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漆色、维修或更换气瓶 附件以 及报废气瓶的破坏性处理工作: 2.2.1 无缝气瓶; 2.2.2 焊接气瓶; 2.2.3 溶解乙炔气瓶; 2.2.4 上级部门委托检验的各类气瓶。 2.3 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 —般规定 3.1 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人员,应当经国家质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 考核 合格,取得检验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气瓶检验工作: 3.1.1 至少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压力容器检验师 1 名; 3.1.2 每个瓶种的气瓶检验员不少于 2 名; 3.1.3 持 II 级证以上无损探伤人员不少于 2 名; 3.1. 4 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不少于 1 名。 3.2 检验站的基本设施应达到以下条件: 3.2.1 检验站的设置、建筑必须符合有关的放火、防爆、环境保护和劳动保 护的要 求; 3.2.2 检验站必须有与所检气瓶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厂房、场地安全设施、 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3.2.3检验站必须建立与所检气瓶相适应,能确保检验质量的质量保证体 系、规章 制度、并有相应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3.2.4 检验站应有符合环保、公安、劳动保护要求的处理易燃、有害气体和 残液的 装置: 3.2.4.1 氢气余气排放静电接地装置; 3.2.4.2 残氯碱吸收装置; 3.2.4.3 乙炔瓶氮气置换装置。 3.3 气瓶检验站按质监部门要求,建立满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要求的气 瓶检 验数据交换系统。 4 气瓶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 4.1 气瓶检验质量保证体系: 4.1.1 站长对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本站的安全责任人; 4.1.2 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气瓶检验站的技术运作; 4.1.3 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保证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 4.1.4 检验员负责处理各自检验系统的技术事宜和检验报告的审批工作,工 作质 量对技术负责人负责。 4.2 检验质量保证制度: 4.2.1 各专业人员必须对检验质量负责,严格执行气瓶检验操作规程和气瓶 报废 规定; 4.2.2 各种检验报告必须要有检验人员签字或盖章; 4.2.3钢印标记打字员必须持有检验员签发的报告,方能对单打字,钢瓶交 付使用 前必须安全附件齐全; 4.2.4加强检验专业人员的技术学习和培训,必须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检 验,每年 最少进行一次技术考核,考核成绩要存档备查; 4.2.5对气瓶检验质量实行自查、互检、抽检制度是气瓶检验站经济考核的 重要内 容。发现检验质量事故必须重罚,以加强管理。 4.3 气瓶检验用计量仪器、仪表定期检验管理制度 4.3.1 检验站用计量仪器由气瓶检验站委托本单位计控中心校验; 4.3.2 气瓶称重衡器的检验周期为三个月,并要求其最大刻度值为常用重量 的 1.5 倍至 3 倍; 4.3.3 在用试验系统至少应配有两个直径不少于 100 腿、级别不低于 1.5 级的强检 压力表。水压试验用的强检压力表,检验周期为一个月;乙炔瓶试压系 统的强检压力表, 检验周期为三个月。所有的压力表器最大读数应为气瓶试压值 的 1.5 至 3 倍; 4.3.4 仪器和压力表检验合格后由测试单位加盖铅封或标签。未经检验合格 或超 过检验期限的衡器和压力表,一律不准使用; 4.3.5 仪器、仪表检验由计量管理员统一计划送检,管理工作按本企业标准 《计量 器具分级管理办法》执行。 4.4 气瓶报废管理制度 4.4.1 经检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气瓶,按标准准予以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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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 年)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已经 2013 年 2 月 18 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 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 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 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 量不足的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 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 域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工贸企业有 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五条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 度; (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 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 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 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 工贸企业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 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第十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 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 准备。 第十一条 工贸企业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 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第十二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 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 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 前 30 分钟。 第十三条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 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 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 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十五条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 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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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51 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 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 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 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 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 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 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 施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 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 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实施。 第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按照下列规定 对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 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 收;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公 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分类管理目录作出补充规定。 第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职业卫生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 库),聘请专家库专家参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审核、审查和竣工验 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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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7 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已经 2012 年 3 月 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 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9 年 7 月 1 日公 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总局令第 47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 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 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第四条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 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本级人民政府 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为职业病防治提供技术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标准、规范、执业准则的要求,为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职业病危 害事故。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八条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 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 100 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 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 10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九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 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三)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 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作业。 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 单位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第十一条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职 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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