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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制度 编号:AQ-BZH-033-A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使用, 保护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其他人员。 3 术语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 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特殊防护用品。 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 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标志。目前本公司属于特殊防护用品的有:防护 眼镜、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等。 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他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 可。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 5 职责 5.1 行政部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的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5.2 各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行政部。 5.3 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劳 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5.4 行政部负责对员工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5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5.6 行政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行政部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 5.7 安全主任负责验收行政部购买的劳防用品。 5.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维护, 需要检验的集中交行政部送外检验。 5.9 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 6 工作程序 6.1 申请 各部门、班组根据本部门、班组人员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 的采购申请,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发 放标准各部门情况编制总的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6.2 采购 6.2.1 行政部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 6.2.2 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安全帽、安全带、防 护耳塞、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必须要求供应 商或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合格证(应有 LA 标志)。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 6.3 验收 采购员所购买的劳保用品由安全主任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4 储存 经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 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浸蚀等影响防护用品的质量,更不可 硬物放在一起。 6.5 发放 6.5.1 各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到行政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5.2 行政部根据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员工领用劳动防护用 品、用具时需填写《个体防护品发放登记表》。 6.5.3 外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发放收回,并暂存保管。 6.5.4 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 6.6 使用 6.6.1 员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不按要求正确穿戴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部件不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均视为违章,并按本公 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6.6.2 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后,要正确、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禁 止人为损坏,否则按违章处理。 6.6.3 各部门领取的防护器具应定点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 6.6.4 员工要经常对自身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 6.6.5 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员工提出,报安全主任 批准后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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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事故管理制度

1 事故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5-A .1 目的 为规范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与处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降低或消除对本公 司员工及相关方人员的伤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及在本公 司区域内工作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 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OHSAS18001:199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 术语定义 4.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4.3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5 职责 5.1 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2 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事故/事件的调 查分析工作;负责收集事故相关资料,并根据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分析认定已发生事故/ 事件的性质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事故/事件的信息。 5.3 事故部门、安全主任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4 保安参与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5.5 各部门及员工职责: 5.5.1 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处理,包括人员救护与系统恢复。 5.5.2 负责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事件的原始材料调查组索要的全部资料。 5.5.3 协助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5.4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有主要关联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 5.5.5 负责向本公司行政部上报本部门相关的人身、设备事故/事件报告。 5.6 行政部负责建立、完善事故台帐; 5.7 安全主任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 5.8 每个员工对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参与事故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 事故分类分级 2 6.1 事故分类 6.1.1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2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 损失的事故。 6.1.3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 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 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6.1.4 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者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 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6.1.5 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 障造成车辆、船舶损坏、物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6.1.6 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 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6.1.7 职业病危害事故:指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事故。 6.2 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 事故报告 7.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行政部安全主任。或由部 门主管报告行政部安全主任。对有人身伤亡的交通、火灾、爆炸事故中毒事故,应 立即拔打 110、120、119 电话报警请求救援。 7.2 行政部、安全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坪地街道安监 办等相关政府机构报告。 7.3 事故所在部门主管参与事故调查,并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报行政部,经安全主任 审批后,由事故所在单位主管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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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安全达标申报文件7.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增强本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职工。 3.内容与要求 3.1 公司总经理、兼职安全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的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2 公司对各部门一把手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 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3.3 凡新入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 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包括现场实习、体验、感受的时间),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 学时。 3.4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管理部负责,并作相关记录《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纪录卡》。 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3.4.1 党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法制观念; 3.4.2 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情况; 3.4.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3.4.4 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3.4.5 有关事故案例等。 3.5 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并作相关记录《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纪录卡》。 车间(部门)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3.5.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3.5.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伤亡事故; 3.5.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基础知识及强制性标准; 3.5.4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3.5.5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 3.5.6 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3.5.7 预防事故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 3.5.8 有关事故案例等。 3.6 班组级安全培训由车间按实际情况进行,(车间无班组设置的原则上由车间 主任或安全员班长负责),并作相关记录《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纪录卡》。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3.6.1 本班组作业特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制度、纪律等; 3.6.2 岗位之间安全工作衔接配合与职业卫生事项; 3.6.3 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有关事故案例; 3.6.4 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3.6.5 爱护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7 本公司员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 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3.8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3.9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10 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 由车间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4.外包、外协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4.1 临时进入公司进行作业的服务厂商、承包工程人员等外包外协作业人员的安 全教育,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业的性质、时间)具体进行实施。 5. 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教育 5.1 公司总经理及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教育,按南通市安监局的计划安排参 加培训。 6. 日常的安全教育 6.1 各车间(班组)应有效利用每天晨会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2 各车间(班组)根据安全管理的现状,适时通过会议形式进行日常安全 教育; 6.3 管理部根据公司安全管理的现状,适时通过宣传栏或专项培训等形式进行日 常安全教育。 7. 记录的管理 7.1 各部门的会议、自查记录均由各部门自行保存,保存期为 15 个月。 7.2 公司级会议、检查记录、三级教育卡、培训证件、考试卷等均由管理部保存, 保存期 5 年。 8. 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各类作业证书》 《安全培训考试试卷》 《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纪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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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防止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发生 后带来的各种损失影响,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特制 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 三、职责 1、工程部、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安全质量部、法律办负责牵头制定事故报告及 调查处理制度,负责对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的解释。 2、公司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 督本制度的实施。 3、各分公司根据本制度及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分 公司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事故报告规定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无人员死亡或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事故,一次受伤在 2 人以下的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内的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上报分公司 (项目)领导安全管理员,由事故发生分公司(项目)上报公司安质部。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或有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性 3 人(含)以上受伤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以上(含)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同时报告工程部、人 力资源部设备物资部,人员死亡的事故还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通知急救、医疗等相关部门,迅速采取 必要措施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事故报告要求清楚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 场所、详细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原因分析等信息,事故分析报告表经相关负 责人签字确认,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24 小时内上报,并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不 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根据事故性质、伤亡程度、影响范围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事故经过上报 设备物资部、人力资源部,由其上报保险公司。 二、事故调查规定 1、分公司(项目)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工程部参与,分公司(项目)领导 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协调配合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 查组进行调查;主管部门未组织调查的事故,由安质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分公司总经理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应查明原因、过程及伤亡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 意见防范措施,由事故发生单位写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上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三、事故处理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防止事故扩大化,尽量减少事 故损失影响,同时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教育。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对一般工伤员工救治、护理、慰问、困难解决等善后工作的 管理,重大工伤工会共同管理,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劳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 查。 3、分公司(项目)所发生符合工伤的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申报工伤以及劳动能 力鉴定。 4、员工因工负伤,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 术费、材料费、诊疗费、住院费、就医路费及挂号费,由所在分公司或项目先行垫付, 需向公司借款的,应经总经办、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会签报公司审批同意。医疗终结后,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分公司协助办理,人力资源部予以指导。受 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 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 具体标准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5、事故发生单位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即事故原因 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 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生产部应认真分析事故,并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按公 司有关要求进行通报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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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为做好公司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广大员工的生产常识操作技能,不断提 高员工的素质,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 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1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知识 管理能力的培训,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并根据规定,接受再培训。 (2)其他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1.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必须的 安全生产知识能力。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技术技能、岗位风险管理、应急等。 (2)公司应经常以岗位技术竞赛、练兵方式,组织从业人员人员进行基本功训练,提高从 业人员人员的技术技能。 (3)公司应组织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取得特殊作业资 格证书,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复审。公司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必须经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 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未按规定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公司技术、设备等主管部门,在新技术、新装置投入前,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 程,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培训教育或考 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公司所有的从业人员人员都应该接受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新员工安全培训实行三级培训,即公司一级培训,加油站三级培训,加油站班组三级培训。 新员工一级培训,由加油站站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课时不少于 8 个小时。 一级安全培训应有以下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2)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油站内特殊危险部位; (3)讲解石油产品的危险特性,根据特性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剖析以往事故发生的原因; (4)讲解加油站各种预案,各种火灾的扑救方法以及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现场模拟演练。 新员工一级安全培训完毕后,应对培训的内容签名确认,并要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分配 岗位。培训考试资料档案资料要有记录并存档。 新员工二级安全培训由副站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培训教育不得少于 2 小时,时间应在 新员工上岗前安排。 二级安全培训应有以下内容: (1)介绍本加油站周围环境及站内一般情况、特殊危险部位防范措施,加油站事故处 理及防范措施。 (2)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 (3)加油机、机构设备以及一般电器的使用注意事项; (4)加油站各种应急事故处理有关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 (5)加油站消防、安全组织情况介绍及对其进行分工; (6)加油站治安自我保护以及随季节变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二级培训完毕后,负责人负责对培训内容进行记录,新员工并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由加油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安全员必须要有 3 个月以上的工作 经验,并熟悉掌握加油站一般安全知识技能)负责,培训不得少于 8 个小时,并负责至少 一个月的帮带,直到其能够熟练掌握加油站基本操作技能为止。 三级安全培训可采用讲解的实际表演相结合的方式,但应有以下内容: (1)本岗位操作规程以及本岗位基本常识,三懂三会的内涵; (2)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及工作特点注意事项; (3)本岗位各种设备、工具安全装置的作用以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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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标准化八要素-8.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2-6)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的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 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 的检查、指导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 长必须制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责任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 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采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 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按规定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 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安 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设施;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 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事故案例。 4.3.4 抽考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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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2)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定义 4. 职权职责 5. 管理内容 6. 相关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 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 定义 3.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 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 员。 3.3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3.1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3.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 的驾驶人员; 3.3.5 登高架设作业。含 2 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3.3.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3.3.7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3.3.8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3.3.9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3.3.10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3.3.11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3.3.12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3.3.13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 职权职责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 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指导。 4.2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 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 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 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证,必要时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 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实际操 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 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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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管理资料合集-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的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 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 的检查、指导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 长必须制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责任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 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采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 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按规定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 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安 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设施;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 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事故案例。 4.3.4 抽考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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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建设制度及全员参与-13班组与个人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 (班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个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头遵 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本工班(组)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 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带领本工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听 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三违行为”,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尤其对新工、 青工,更要加强安全教育实际指导,必要时亲自示范。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 保障的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安监部门反映。 4、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开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具体布置安 全生产,进行安全训诫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及 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每个工 人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其生产岗位,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 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6、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坚持交接班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 保证本工班(组)的安全防护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能解决 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7、负责支持配备到工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工作,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8、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有关方面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 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9、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带领工人撤离现场, 并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时组织排除险情。 10、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不予制止及 发现事故隐患不予及时消除而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1、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并立即如实上报,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协助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协助专职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员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 二、乙方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二)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 全技术交底施工,自身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并有责任随时劝阻他人违 章作业。 3、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个体群体保护能力,提高自防、互防、 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在 可能情况下保护别人不被伤害;在自己身体状态特别不佳或心情极度不好而有可 能影响到生产安全的情况下,不强行上岗工作。 4、服从管理,爱护正确使用各种机器、设备、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进入施工(生产)作业现场,按规定自觉穿戴并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5、了解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作 业前对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作业环境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6、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身素质操作水平; 从事特种作业或技术工种的人员还要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生 产。 7、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权建议改进;对违章指挥、强令冒 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 举控告;有权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8、对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冒险作业或不服管理、不听指挥而造成本人 及他人人身伤害事故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本人承担直接经济法 律责任。 9、养成良好习惯,经常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有序,做到文明生产;积极 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争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10、及时报告伤亡事故险肇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参与事故分析讨论并踊 跃发言;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2.00

生产标准化八要素-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2)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定义 4. 职权职责 5. 管理内容 6. 相关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 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 定义 3.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 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 员。 3.3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3.1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3.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 的驾驶人员; 3.3.5 登高架设作业。含 2 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3.3.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3.3.7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3.3.8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3.3.9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3.3.10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3.3.11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3.3.12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3.3.13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 职权职责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 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指导。 4.2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 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 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 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证,必要时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 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实际操 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 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3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2.00

生产标准化八要素-2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6)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9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6.13 文永杰 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小范围修订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定义引用文件 4. 职责 5.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6.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7.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8.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9. 应急救援事故处理 10. 相关支持性文件 11. 记录 1. 目的 为加强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的管理。 3. 定义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 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 591 号令) 4. 职责 4.1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处置安全负全面责任。 4.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 4.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设施建设的安全审查;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 用设施进行安全评估。 4.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4.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定期(每年)组织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并建立、完善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4.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安全培训的授课。 4.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每年 1-2 次)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4.8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相关部门各自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装置、设施安全 管理。 4.9 各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存贮管理; 4.10 各部门安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点的安全检查日常检查。 5.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采购危险化学品前,应向供应商索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安全标签;且要求供应商提 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资料并存档。 6.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本公司所有采购的危险化学品验收合格后均贮存在危险化学品中间仓。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危险化学 品登记表》(AQBZH-JL/6-7) 6.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6.1.1 危险化学品入公司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名称、 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危险标志、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名称、有无泄漏、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 签等,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6.1.2 生产领料、发料、回库要注意核对原料名称、数量,须经双方确认。并填写《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表》 (AQBZH-JL/6-8) 6.1.3 危险化学品入公司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 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6.2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要求。 6.2.1 储存易燃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危险化学品存放点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6.2.2 各种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要求贮存。 6.2.3 根据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在危险化学品存放点设置相应的标识图形标志,且应远离不防爆电器、开关、插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化工安全-1.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承包商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承包商安全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外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3.术语定义 3.1 发包方 将建设工程项目、生产或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以合同约定方式委 托给其他专门或专业公司完成的单位。 3.2 承包方 合同情况下的供方,即被公司各单位(发包方)雇佣,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 的个人、部门或合作者。 3.3 安全技术交底 在某一单位工程或一个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技术安全负责人向参与工程的人员进 行的技术性交待。其目的是使工程人员对工程特点、工作方法风险分析、相关程序、 作业许可、规定要求、安全要求与安全措施等方面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以便于科学地 组织施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基本要求 4.1 发包方应建立承包方安全管理制度或在承包方管理制度中有明确的安全管理篇章; 4.2 发包方应明确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相关部门,明确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管 理职责。安全环保部应参与对承包方的选择、评审,并对发包方的管理; 4.3 发包方应指派有相应知识能力的人员对承包方进行管理,必要时安排参加发包项 目相关的安全管理培训;过程进行监督; 4.4 发包方应辨识发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已知或潜在的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5 发包方应制定承包方安全管理评定与考核标准,定期评估承包方安全管理绩效,将 评估结果作为选择评价承包方的主要依据,督促承包方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4.6 发包方应制定与发包项目相适应的应急管理计划,并与承包方进行沟通。 5.承包方安全管理 发包方应建立完善承包方安全管理的流程,应包括承包方选择、招投标管理、资 格评审、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作业前准备、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完工验收监督、承包 方安全绩效评价等内容。 5.1 选择承包方 发包方主管部门在选择承包方前,应咨询安全环保部,充分考虑项目建设规模、特 性、复杂程度以及已知、潜在的危害,建立明确的安全管理需求要求。招标文件应有 安全文明作业内容,明确对承包方安全资质安全管理的要求措施。 5.2 招投标安全管理 发包方应将投标单位安全管理状况作为参加投标的前提条件,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 的资质证明需要提供的其他安全管理文件。发包方对不能提供资质证明、或不符合要 求的投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进入下阶段的评标。 5.3 合同前承包方安全资格评价 发包方应制定合格承包方选择标准。在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之前,发包方应按照 合格承包方选择标准对承包方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劳务用工资格评审。 5.4 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是承包方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协议的内容应 包括以下内容: ——承包方在承包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 ——承包方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发包方的安全管理 制度要求; ——施工环境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施工过程中的 禁止许可事项; ——承包方应选择配置具备相应知识能力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并经过培训 考核; ——承包方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承包方应编制与项目承包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在作业现场配置相应的应急装备; ——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承包方应做好安全隐患整改; ——承包方应按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安全事故; ——承包方应执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8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2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6)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9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6.13 文永杰 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小范围修订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定义引用文件 4. 职责 5.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6.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7.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8.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9. 应急救援事故处理 10. 相关支持性文件 11. 记录 1. 目的 为加强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的管理。 3. 定义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 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 591 号令) 4. 职责 4.1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处置安全负全面责任。 4.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 4.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设施建设的安全审查;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 用设施进行安全评估。 4.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4.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定期(每年)组织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并建立、完善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4.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安全培训的授课。 4.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每年 1-2 次)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4.8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相关部门各自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装置、设施安全 管理。 4.9 各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存贮管理; 4.10 各部门安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点的安全检查日常检查。 5.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采购危险化学品前,应向供应商索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安全标签;且要求供应商提 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资料并存档。 6.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本公司所有采购的危险化学品验收合格后均贮存在危险化学品中间仓。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危险化学 品登记表》(AQBZH-JL/6-7) 6.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6.1.1 危险化学品入公司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名称、 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危险标志、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名称、有无泄漏、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 签等,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6.1.2 生产领料、发料、回库要注意核对原料名称、数量,须经双方确认。并填写《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表》 (AQBZH-JL/6-8) 6.1.3 危险化学品入公司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 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6.2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要求。 6.2.1 储存易燃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危险化学品存放点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6.2.2 各种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要求贮存。 6.2.3 根据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在危险化学品存放点设置相应的标识图形标志,且应远离不防爆电器、开关、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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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管理资料合集-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1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进一步改进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的考核。 2.2 本制度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内容、检查、考核作出了规定。 3. 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 的检查、指导考核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 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 长必须制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责任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 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采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考核。 4.2.2.2 对休假 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 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 4 学时以上。 4.2.2.3 按规定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内容、 考核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4.2.2.4 新入厂人员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报部门安 全员备案。 4.2.2.5 每个员工必须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常用的灭火设施;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熟悉 现场逃生通道;事故报警方法。 4.3 班组班前会 4.3.1 结合当日具体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季节变化情况,按安全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2 根据每一时期班组安全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落实工作。 4.3.3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事故案例。 4.3.4 抽考提问员工生产现场应具备的安全注意事项措施如何落实的要求。 4.3.5 班前会情况应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4.4 班组安全活动 4.4.1 每周一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原则上活动时间应不少于 1 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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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1.相关方EHS管理制度

相关方 EHS 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对相关方进行有效的 EHS 管理,以控制相关方给公司带来的 EHS 风险,特制定 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相关方的 EHS 管理。 3 术语及定义 3.1 EHS:其中 E 代表环境(Environment);H 代表健康(Health);S 代表安全(Safety); 表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3.2 相关方:与组织的 EHS 绩效有关的或受其 EHS 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如供应商、 承包商等。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相关方的作业过程进行 EHS 监管,参与对供应商承包商进行 EHS 评审,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危险告知。 4.2 工程部:负责与供应商签定安全环保协议,协调供应商相关 EHS 许可手续的办理, 对供应商的作业过程进行 EHS 监管,定期组织对合格供应商进行 EHS 评审。 4.3 设备管理部:负责协调设备承包商相关 EHS 许可手续的办理,对供应商的作业过程 进行 EHS 监管,定期组织对合格承包商进行 EHS 评审。 4.4 行政部:负责检查、登记相关方人员及车辆入厂所需的资质证件,并审查相关方人 员是否满足入厂要求。 4.5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相关方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危险告知。 5 工作程序 5.1 对访客的控制 5.1.1 访客应依照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签署《访客安全健康环保指引》,并在公司接 待人员的陪同下才能进入生产厂区,否则保安人员将不予放行; 5.1.2 访客应遵守厂内各相关区域的安全环保规定; 5.1.3 接近危险源时,陪同人员应预先告知访客,严禁访客接触生产设备及其控制装 置。 5.2 对物料供应商的控制 5.2.1 物料供应商应具备 EHS 相关的经营资质; 5.2.2 选择供应商时应考虑其物料成份性能要遵守环境的法律法规; 5.2.3 工程部应向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索要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 交安全环保部整理后,发放到相应的使用单位; 5.2.4 工程部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安全环保要求,或以单独 与供应商签订安全环保协议的方式,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 EHS 政策传递给 供应商; 5.2.5 工程部应每年组织对长期合作的物料供应商进行一次 EHS审核,并保存审核记录。 对审核发现的 EHS 绩效较差或 EHS 风险较大的供应商,公司应及时与其终止供销合同, 以避免供应商给我公司带来的风险。 5.3 对运输承包方的控制 5.3.1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入厂前,应向保安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如危化品车辆运输 证、驾驶员上岗证、押运证,经查验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厂; 5.3.2 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后,行驶速度不能超过 15km/h,严禁进入防爆区域,必须在我 方人员的指引下进行停放、装卸。 5.4 对工程承包商的控制 5.4.1 工程部与承包商签订工程合同时, 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安全环保要求,或以单独 与供应商签订安全环保协议的方式,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 EHS 政策传递给 承包商; 5.4.2 工程开工前,工程部应协同安全环保部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保存检查记录。 施工涉及危险作业,工程部应通知承包商到安全环保部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办理危 险作业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属于特种作业的承包商应向我公司提供作业人员的资质证 明; 5.4.3 工程部应组织外来承包商学习《承包商安全环保手册》,相关作业人员应签定《承 包商安全环保承诺书》,交安全环保部存档; 5.4.4 工程承包商必须办理完所有入厂手续,由行政部发放临时入厂证后方可进厂作业; 5.4.5 工程部应组织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不符 合项, 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的承包商,采用警告、罚款等形式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责令其停工或终止合同。 5.5 对设备承包商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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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汇编】有限空间规程制度、告知卡全套资料(50页)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 分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 1、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准作业 。 2、未指定合格的监护人不准作业。 3、未对受限空间内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分析不准作业。 4、受限空间未经过置换、蒸煮、吹扫的不准作业 。 5、受限空间内通风不畅不准作业。 6、未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7、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周围障碍物没有清除不准作业。 8、不挂警示标牌不准作业。 9、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没有隔离措施不准作业。 10、工作内容或工作环境发生改变且没有重新进行危险分析的不 准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作业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 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 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 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 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 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受限空间的特点:a、有足够的空间, 可以让员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 进入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d、自然通风不足,含有潜在的危险。 防护措施 (说明:此栏请按版面合理调整布局, 醒目、美观为佳) 1、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要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 要求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了解罐内充装介质的特性以及紧急情 况下的处理救护方法等。 2、无作业许可证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 3、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 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4、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确认盲板已相通管线、 阀门断开,决不能以关闭阀门来代替盲板。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安全行灯。照明电压不大 于 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 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 漏电保护器,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 7、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 护面具方可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8、作业前 30 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作业中应定 期监测,至少每 2 小时检测一次。 9、当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断 4 小时以上的,应对环境条件安全 措施重新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环境条件变更时,应重新办理《进 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汇编 1 范围 本制度汇编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 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T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50058-1992 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3.1 主要负责人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a)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 护者职责; b) 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c) 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 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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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1.安全检查及隐患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及隐患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查明公司各种危险因素各种安全、环保隐患,强化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隐患的检查监督管理,防止减少事故的发生,监督公司各项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规章制度的执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特制定公司安全检查 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各类安全检查的任务、形式、内容以及安全隐患整改的要求程序。 3 职责 3.1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作为生产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 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综合性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 节前检查日常检查。 3.2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具体计划,每次 检查完毕后,安全环保部应立即向公司各部门下达检查通报,明确需要各部门整改的隐 患、整改的期限及要求。 3.3 安全环保部作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职业健 康安全、环境检查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工作由部门 部长、工段长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进行监督、检查。 3.4 检查的主要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设备设施、查培训教育、查工作环境、 查操作行为、查防护用品的使用、查各类事故的处理情况等。 4 制度内容 4.1 综合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是以落实岗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责任制为重点, 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4.1.1 安全环保部组织各部门安全员、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每月 15 日(如遇节假日 顺延),对安全、环保管理生产现场进行定期系统的检查。 4.1.2 安全环保部组织的综合性检查频次每月一次。 4.1.3 检查内容:参阅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表。 4.1.4 根据有关规范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检查出的不符合项提交检查报告,并开具隐 患整改通知单。 4.1.5 凡在春节、国庆等全国重大节日前,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进行 全公司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大检查。 4.2 公司每月 10 日对生产区域内的特种设备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由设备管理部组织,安 全环保部配合,各相关部门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 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监测仪器、防火防毒、防尘防毒、危险物品、仓储运输等 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对查出的隐患需建立隐患台帐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 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未处理前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3 季节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由安全环保部根据气候特点并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 情况针对性进行的预防性检查。季节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的内容如下: 4.3.1 春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为重点,由设备管 理部负责; 4.3.2 夏季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汛、防污水溢流、防暑降温、 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由安全环保部及后勤部共同组织; 4.3.3 秋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泄漏为重点检查内容,由安全 环保部组织; 4.3.4 冬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以防火、防爆、防滑、防冻为重点检查内容,由 安全环保部组织。 季节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时间由安全环保部根据生产气候情况确定,每季最少 进行一次。 4.4 节假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 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 等)前,公司应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检查。此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指定各部门 人员及各工段兼职安全员参加并做好记录。节日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4.1 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4.4.2 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4.4.3 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安全保卫情况; 4.4.4 假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的安排落实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4.4.5 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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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7.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有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盲板抽 堵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避免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域的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3 术语定义 3.1 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 的盲板抽堵作业。 4 职责 4.1 生产部是盲板抽堵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 4.2 安全环保部是具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4.3 设备管理部负责对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核。 4.4 车间按照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要求认真填写安全措施、绘制盲板位置、盲板编号 等。 4.5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规定。 5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 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5.1.1 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5.1.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5.1.3 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 5.1.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2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2.1 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 行盲板抽堵作业。 5.2.2 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 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5.2.3 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 拒绝作业。 5.2.4 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 200 毫米汞柱 (26.66KPa);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 50 毫米汞柱(6.67KPa);气体温度应小于 60℃。 5.2.5 生产单位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施工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 生产单位存档备查。 5.2.6 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 5.2.7 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2.8 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 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单位生产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5.2.9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 30 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 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2.10 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票》。 5.2.11 施工单位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5.2.12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5.2.13 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5.2.14 每个抽堵盲板处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5.3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3.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部管理。 5.3.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单位(区域安全责任单位)申请办理。。 5.3.3 生产单位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 位确认,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审核,生产副总审批。 5.3.4 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交由施工单位、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各一份,生产 部负责存档。 5.3.5 作业结束后,经施工单位、生产部、安全环保部检查无误,施工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 生产部。 6 记录 6.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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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为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定》,关于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监控 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 一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等制度 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  五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 行政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排查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党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 及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二排查“三同时”、“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 三排查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的正确性。 第三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二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事故隐患为 主要内容的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 部门实施 四排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死亡或重大恶性 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 五定期布置检查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工作  六排查有关单位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排查、督促经销部是否对危险品保管、运输、装卸、销售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 八负责排查并监督雷管、炸药等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各个环节的 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国家对民用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销售的有关要求。 第四条 分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生产技术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生产、技术、设备、动力、机电的隐患 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公司制定的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是否符合规范、规 程要求。 四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 五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安排有关部门整 改。 六负责排查购置、安装设备引进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安全 生产条件的方可使用。  七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排查是否执行“四不放过”原 则。 第五条 总经理助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分管经营销售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运输、仓库系统的隐患排 查全面负责 二 负责排查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销工作时是否同时计 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经销部所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质量是否符合国 家标准厂内标准,防止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工会主席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的权力在本公司 的实施 二负责排查建设项目是否认真执行“三同时”。  三负责排查公司各级领导是否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有权提出解决的 建议 四负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 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安环部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协助决策机构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等制度  二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效实施  三负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公司的执行情况。 协助解决排 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 用品情况 五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消除报告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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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为做好公司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广大员工的生产常识操作技能,不断提 高员工的素质,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 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1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知识 管理能力的培训,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并根据规定,接受再培训。 (2)其他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1.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必须的 安全生产知识能力。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技术技能、岗位风险管理、应急等。 (2)公司应经常以岗位技术竞赛、练兵方式,组织从业人员人员进行基本功训练,提高从 业人员人员的技术技能。 (3)公司应组织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取得特殊作业资 格证书,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复审。公司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必须经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 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未按规定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公司技术、设备等主管部门,在新技术、新装置投入前,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 程,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培训教育或考 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公司所有的从业人员人员都应该接受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新员工安全培训实行三级培训,即公司一级培训,加油站三级培训,加油站班组三级培训。 新员工一级培训,由加油站站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课时不少于 8 个小时。 一级安全培训应有以下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2)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油站内特殊危险部位; (3)讲解石油产品的危险特性,根据特性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剖析以往事故发生的原因; (4)讲解加油站各种预案,各种火灾的扑救方法以及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现场模拟演练。 新员工一级安全培训完毕后,应对培训的内容签名确认,并要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分配 岗位。培训考试资料档案资料要有记录并存档。 新员工二级安全培训由副站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培训教育不得少于 2 小时,时间应在 新员工上岗前安排。 二级安全培训应有以下内容: (1)介绍本加油站周围环境及站内一般情况、特殊危险部位防范措施,加油站事故处 理及防范措施。 (2)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 (3)加油机、机构设备以及一般电器的使用注意事项; (4)加油站各种应急事故处理有关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 (5)加油站消防、安全组织情况介绍及对其进行分工; (6)加油站治安自我保护以及随季节变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二级培训完毕后,负责人负责对培训内容进行记录,新员工并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由加油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安全员必须要有 3 个月以上的工作 经验,并熟悉掌握加油站一般安全知识技能)负责,培训不得少于 8 个小时,并负责至少 一个月的帮带,直到其能够熟练掌握加油站基本操作技能为止。 三级安全培训可采用讲解的实际表演相结合的方式,但应有以下内容: (1)本岗位操作规程以及本岗位基本常识,三懂三会的内涵; (2)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及工作特点注意事项; (3)本岗位各种设备、工具安全装置的作用以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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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为做好公司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广大员工的生产常识操作技能,不断提 高员工的素质,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 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1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知识 管理能力的培训,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并根据规定,接受再培训。 (2)其他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1.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必须的 安全生产知识能力。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技术技能、岗位风险管理、应急等。 (2)公司应经常以岗位技术竞赛、练兵方式,组织从业人员人员进行基本功训练,提高从 业人员人员的技术技能。 (3)公司应组织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取得特殊作业资 格证书,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复审。公司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必须经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 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未按规定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公司技术、设备等主管部门,在新技术、新装置投入前,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 程,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培训教育或考 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公司所有的从业人员人员都应该接受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新员工安全培训实行三级培训,即公司一级培训,加油站三级培训,加油站班组三级培训。 新员工一级培训,由加油站站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课时不少于 8 个小时。 一级安全培训应有以下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2)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油站内特殊危险部位; (3)讲解石油产品的危险特性,根据特性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剖析以往事故发生的原因; (4)讲解加油站各种预案,各种火灾的扑救方法以及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现场模拟演练。 新员工一级安全培训完毕后,应对培训的内容签名确认,并要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分配 岗位。培训考试资料档案资料要有记录并存档。 新员工二级安全培训由副站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培训教育不得少于 2 小时,时间应在 新员工上岗前安排。 二级安全培训应有以下内容: (1)介绍本加油站周围环境及站内一般情况、特殊危险部位防范措施,加油站事故处 理及防范措施。 (2)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 (3)加油机、机构设备以及一般电器的使用注意事项; (4)加油站各种应急事故处理有关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 (5)加油站消防、安全组织情况介绍及对其进行分工; (6)加油站治安自我保护以及随季节变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二级培训完毕后,负责人负责对培训内容进行记录,新员工并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由加油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安全员必须要有 3 个月以上的工作 经验,并熟悉掌握加油站一般安全知识技能)负责,培训不得少于 8 个小时,并负责至少 一个月的帮带,直到其能够熟练掌握加油站基本操作技能为止。 三级安全培训可采用讲解的实际表演相结合的方式,但应有以下内容: (1)本岗位操作规程以及本岗位基本常识,三懂三会的内涵; (2)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及工作特点注意事项; (3)本岗位各种设备、工具安全装置的作用以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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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为强化隐患排查责任的全面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定》,关于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监控 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职责  一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等制度 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  五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条 行政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排查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党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 及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二排查“三同时”、“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 三排查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的正确性。 第三条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二负责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事故隐患为 主要内容的安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措施计划组织有关 部门实施 四排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死亡或重大恶性 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 五定期布置检查安全管理专职机构的工作  六排查有关单位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排查、督促经销部是否对危险品保管、运输、装卸、销售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 八负责排查并监督雷管、炸药等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各个环节的 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国家对民用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销售的有关要求。 第四条 分管生产技术副总经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抓好分管生产技术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生产、技术、设备、动力、机电的隐患 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排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公司制定的工艺规程、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是否符合规范、规 程要求。 四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 五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安排有关部门整 改。 六负责排查购置、安装设备引进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安全 生产条件的方可使用。  七主持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排查是否执行“四不放过”原 则。 第五条 总经理助理隐患排查职责  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分管经营销售方面的隐患排查工 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运输、仓库系统的隐患排 查全面负责 二 负责排查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销工作时是否同时计 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 三负责排查经销部所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质量是否符合国 家标准厂内标准,防止因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工会主席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的权力在本公司 的实施 二负责排查建设项目是否认真执行“三同时”。  三负责排查公司各级领导是否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有权提出解决的 建议 四负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 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安环部的隐患排查职责  一协助决策机构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等制度  二负责排查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效实施  三负责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公司的执行情况。 协助解决排 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负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排查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 用品情况 五负责隐患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消除报告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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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学校个人信息内部管理制度

**学校个人信息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规范**学校对学生、教职工等相关人员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 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活动,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合法权益,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人员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招生、入学、学 籍管理、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各部门及岗位。涉及到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学生的基本信息、成绩信息、奖惩信息、就业信息、课程表信息等;教职工的基 本信息、工作经历信息、家庭联系信息、薪酬福利信息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 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 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范 围; 保证个人信息的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权益造成不利 影响; 第四条中央管理机构 学校设立中央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制定并推行本学校各级机构及教职工的个 人信息管理制度。所有部门都要遵守管理机构的规定,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第二章个人信息的收集 第五条信息收集原则 学校收集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在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学校收集的个人信息应当与学校的管理职责服务功能直接相关,且获得信 息主体的明示同意; 学校收集的个人信息应当以实现信息收集目的为前提,遵循最小收集原则, 不得过度收集信息。 第六条信息收集方式 学校收集个人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学生就读时提供的报名表等纸质材料; 通过网络等信息系统采集个人信息; 学生评价、课堂表现等记录信息; 各类考试成绩学业表现信息; 教职工入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 各类年度考核及薪酬福利相关的信息。 第七条信息收集程序 学校应当在信息收集前向信息主体明确告知信息收集的目的、范围、使用方 式权利义务,取得明示同意; 学校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保证所收集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学校应当对个人信息的来源及所涉及的信息主体进行核查,确保收集的信息 主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三章个人信息的存储保护 第八条信息存储原则 学校应当为收集的个人信息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将信息存储在专门的个人 信息管理系统中,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 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九条信息安全原则 学校应当成立个人信息安全保障组织,制定完善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保障措施; 学校应当对个人信息存储、传输、处理等环节进行监控审计,并做好日常 防范、备份恢复工作; 学校应当对个人信息的泄露、损毁、篡改等事件及时发现、调查并采取相应 的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等措施。 第四章个人信息的使用提供 第十条信息使用原则 学校获取个人信息后,除非经过明示同意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将个人 信息用于与收集目的无关的活动; 学校在使用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并采取最 小影响原则,尽量减少对个人权益的影响。 第十一条信息提供原则 学校获取个人信息后,不得向没有明确授权的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 在特定情况下,需要向外部提供个人信息时,学校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 相关标准,取得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 第五章个人信息的删除 第十二条信息删除原则 学校应当在个人信息达到收集目的后及时删除,不得将个人信息长期保存; 在信息主体明确要求删除时,学校应当及时按照请求予以删除。 第六章监督管理违规处理 第十三条监督管理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个人信息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个人信息管理制度管 理情况进行自查检测。对存在违规情况的学校,应当依据本制度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给予相应的管理违规处理。 第十四条违规处理 对于故意泄露、出售、非法获取、篡改等违法行为,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进行必要的追责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报案 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保留修改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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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学校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机房用电及安全管理 第一条中心机房用电配置应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要求及用电规定,做到安全用电, 管理人员在进入、离开中心机房时都应检查电源、空调状况是否正常。 第二条若遇到突然停电时,管理人员应按照《学院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及时上报,并建立故障应急处理方案同时应立即检查 PS 电源工作是否正常,并密切注意 服务器状态,必要时关闭交换机服务器。 第三条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中心机房中的仪器设备,设备检修调试必 须在管理人员的认可及陪同下进行。操作过程中切记用电安全,并自觉爱护机房内所有 设备。 第四条中心机房应有良好的防火措施,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更换,严禁烟火, 严禁随处堆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第五条中心机房应有防破坏、防盗的基本设备安全措施,管理人员离开中心机房时, 应随手锁好门窗。 第六条管理员应定期对中心机房进行巡检认真完整地填写巡检记录。 第二章仪器使用管理 第七条中心机房中仪器设备的使用均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启动设 备前,必须认真检查各种设备的状态,确认正常方可开机;关闭系统时,按规定程序操作严 禁在通电情况下拆卸、移动、擦拭设备。坚决杜绝因使用不当而带来的仪器损坏及事 故隐患。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掌握机房设备的运行状况,设备的进出、调换、更新等要做好详细 的登记。 第九条中心机房设备应按功能划分区域,分类上架,理摆放,重要设备需配有备用电源 (UPS)管理员对机架(柜)、设备、接线、接头、插座等应做明显的标识。学院各部门服 务器如需托管在中心机房,需提交申请,经院领同意后由图文信息中心统安排。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中心机房应定期打扫,做到室内无杂物,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桌面、仪器上无灰尘, 地面无灰尘、无积水、无纸屑等,以保持中心机房的清洁生要有防尘、防潮、防静电、 防雷击、保温及通风等措施。 第十一条中心机房钥匙应由管理员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或给他人使用,不得转 借。 第十二条非管理人员因学习或参观等需要进入网络中心机房时,必须经过网络管理室主 任的同意,由管理人员全程陪同,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严禁携带摄像机、照相机、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品、强磁场、放射性及手提 袋等物品进入中心机房,如需索要设备资料,须经图文信息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提供,并 做好登记。 第十四条严禁在中心机房内吸烟、进食、喧闹等。 第四章软件安全使用制度 第十四条必须定期检查软件的运行状况、定期调阅软件运行日志记录,进行数据软 件日志备份。 第十五条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禁止在服务器随意安装软件。需 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必须在其它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服 务器进行准确的配置。 第十六条对会影响到全局的软件更改、调试等操作应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 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软件配置的更改。 第十七条对重大软件配置的更改,应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具备资格 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操作记录。对软件的更改、升级、配置等 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备份 原有软件系统落实好应急措施。 第五章机房资料、文档数据安全制度 第十八条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归档备案。禁止任何人员将机房 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 随意传播。 第十九条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等必须妥 善存放。外来工作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由机房相关负 责人代为查阅,并只能向其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 第二十条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备份。对于 加密的数据应保证其可还原性,防止遗失重要数据。 第二十一条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消耗、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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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饭厅从业人员健康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自查表

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自查表 适用于食品销售经营者(限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是○否)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是○ 否) 1.食品经营通用自查项目(关键项):5 项,必须符合要求。 序号 自查要求 是否符合要求 1.1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考核。 ○是○否 1.2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以下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2)食 品安全管理员制度。(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4)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5)场所及 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制度。(6)进货查验制度。(7)食品贮存管理制度。(8)废弃物处置制 度。(9)食品召回制度等。 ○是○否 1.3 食品销售、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 源 25 米以上。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是○否 1.4 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并与有毒、有害污染源有效分隔。 ○是○否 1.5 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应当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 可承受反复清洗消毒,易于清洁保养。 ○是○否 2.食品经营通用自查项目(重点项):10 项,须符合要求 7 项及以上。对不符合要求的,在备注栏说明原因;并在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前整改完 毕,达到许可条件。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只看前 8 项,须符合要求 5 项及以上。 序号 自查要求 是否 符合要求 备注 2.1 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职责。 ○是○否 2.2 食品批发经营企业、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是○否 2.3 个体工商户食品销售者可由业主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也可以委托他人,应提交委托书。 ○是○否 2.4 环境整洁,地面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防止积水。墙面、顶面采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 易清洗材料铺砌或涂覆,门窗、下水道出口闭合严密。 ○是○否 2.5 食品销售者应根据经营项目设置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 虫等设备或设施。 ○是○否 2.6 环境整洁,地面硬化,有良好的通风,保持干燥,并避免日光直射食品。销售、贮存食品与墙壁、地面 保持 10cm 以上距离。 ○是○否 2.7 仓库、货架的设置应满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有 明确的标识。 ○是○否 2.8 应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区域并明示。 ○是○否 2.9 实行专区经营,生鲜畜禽、水产品与散装直接入口食品保持安全距离。 ○是○否 2.10 设置相应的存放、洗涤、消毒等设施,配备工作服、帽、口罩、手套等。 ○是○否 3.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关键项):2 项。 序号 自查要求 是否符合要求 3.1 销售冷藏、冷冻等有温度要求的食品,应有满足其温度要求的设备设施。 ○是○否 3.2 贮存冷藏、冷冻等有温度要求的食品,贮存场所应有满足其温度要求的设备设施。 ○是○否 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预包装食品(关键项):2 项。 序号 自查要求 是否符合要求 4.1 放置自动售货设备的地点应当具备符合食品贮存的必要条件,并在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 ○是○否 4.2 应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信息。 ○是○否 5.通过互联网销售预包装食品(关键项):2 项。 序号 自查要求 是否符合要求 5.1 食品销售经营者同时通过实体门店网络从事食品经营的,还应当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 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 ○是○否 5.2 无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经营者,食品贮存场所视为食品经营场所。还应当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 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 ○是○否 自查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 KB 时间:2026-04-27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