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
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增强本
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规范安全
教育培训工作,根据
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
公司所有在职职工。
3.内容与要求
3.1
公司总经理、兼职安全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2
公司对各部门一把手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
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3.3 凡新入
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
公司、
车间和
班组三级岗前安全
教育,并经考试
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包括现场实习、体验、感受的时间),每年接受再
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
学时。
3.4
公司级安全
教育由管理部负责,并作相关记录《职工三级安全
教育纪录卡》。
公司级岗前安全
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3.4.1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4.2 本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情况;
3.4.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3.4.4 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3.4.5 有关事故案例等。
3.5
车间级安全
培训由
车间负责,并作相关记录《职工三级安全
教育纪录卡》。
车间(部门)级岗前安全
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3.5.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3.5.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5.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基础知识及强制性标准;
3.5.4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3.5.5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3.5.6 本
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3.5.7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
3.5.8 有关事故案例等。
3.6
班组级安全
培训由
车间按实际情况进行,(
车间无
班组设置的原则上由
车间
主任或安全员班长负责),并作相关记录《职工三级安全
教育纪录卡》。
班组级岗前安全
培训主要内容
3.6.1 本
班组作业特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制度、纪律等;
3.6.2 岗位之间安全工作衔接配合与职业卫生事项;
3.6.3 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和有关事故案例;
3.6.4 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3.6.5 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7 本
公司员工在
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
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3.8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
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3.9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
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10 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
由
车间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
教育。
4.外包、外协作业人员
教育培训
4.1 临时进入
公司进行作业的服务厂商、承包工程人员等外包外协作业人员的安
全
教育,由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业的性质、时间)具体进行实施。
5. 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
教育
5.1
公司总经理及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
教育,按南通市安监局的计划安排参
加
培训。
6. 日常的安全
教育
6.1 各
车间(
班组)应有效利用每天晨会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
教育。
6.2 各
车间(
班组)根据安全管理的现状,适时通过会议形式进行日常安全
教育;
6.3 管理部根据
公司安全管理的现状,适时通过宣传栏或专项
培训等形式进行日
常安全
教育。
7. 记录的管理
7.1 各部门的会议、自查记录均由各部门自行保存,保存期为 15 个月。
7.2
公司级会议、检查记录、三级
教育卡、
培训证件、考试卷等均由管理部保存,
保存期 5 年。
8. 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各类作业证书》
《安全
培训考试试卷》
《职工三级安全
教育纪录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