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确定、提供和维护所需要的设备(设施),能满足产品安全生产的 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和控制。 3. 职责 3.1 设备(设施)由设备管理员归口管理。 3.2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 3.3 操作工,按相应的设备(设施)操作规程作业。 4. 程序 4.1 设备(设施)的确定 4.1.1 根据产品的性能、要求提供能满足需要的生产设备(设施)。 4.1.2 设备(设施)的配置应满足产品质量的使用要求。 4.2 设备(设施)的配置 4.2.1 技术质控部根据生产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填写“生产设备(设施)配 置申请单”,注明名称、用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等,报总经 理批准后,进行采购。 4.2.2 所选用的设备(设施)应满足生产能力要求和产品的质量的要求。 4.2.3 专用设备(设施)由技术质控部负责设计图纸,选择可靠的加工单位, 进行质量体系及交货业绩的跟踪、评定后发外制造。 4.3 设备(设施)的安装验收 4.3.1 设备(设施)到货后,由设备管理员组织开箱验收,检查设备(设施) 有无缺损,清点附机、附件、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等是否与装 箱单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向制造单位反映。 4.3.2 设备(设施)安装工作由技术质控部与车间负责,安装后组织使用、 维修人员作安装质量检查、几何精度检查、空运转和负荷试车等,并 做好有关记录。 4.3.3 设备(设施)附件及专用工具由设备管理员交车间给设备(设施)使 用人保管,随机备件由仓库保管,技术资料图纸由设备管理员保管。 4.4 设备(设施)的登记建档 4.4.1 设备管理员根据设备(设施)类别和数量统一编号、登记,建立<设 备(设施)台账>和设备(设施)档案。 4.4.2 属于设备(设施)档案的资料有:设备(设施)出厂合格证和检验单、 装箱单、验收安装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故障检修记录、事故报告等。 4.5 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 4.5.1 日常使用 4.5.1.1 对于重要和复杂的设备(设施),设备管理员负责编制《操作规程》, 确定专人操作、维护,并对该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考核合 格后持证上岗。 4.5.1.2 对于简单的设备(设施),设备管理员对操作人员讲明操作要领、 维护要求,操作工按规定操作。 4.5.2 维护保养 4.5.2.1 管理员负责在每年十二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生产设备(设施)年度 检修计划》,规定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频次和设备(设施)保养的 日期,并负责计划的执行。 4.5.2.2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设施)的保养和日常的故障维修,做好相应 记录。 4.5.2.3 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由操作人员按日常维护规定要求进行,设 备管理员每月组织车间主任、班长进行一次设备(设施)完好状况检查, 监督日常保养的实施。 4.5.2.4 当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正常的工作和产品的质量时,车间 应及时报设备管理员对其进行检修,如解决不了,由设备管理员上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 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 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 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 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 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 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 理要求。超过 3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配置线路。 第五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 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 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 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15 天, 超过 15 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 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 用电程序 (一) 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 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 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电气安全 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 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 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 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 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 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 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 位自行提供。 5. 公司提供的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 120 米内的范围。 6. 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 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 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用电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8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2.00
房屋租赁消防安全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北京朝阳区 联系电话: 010-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为确保乙方所租赁的甲方的 房屋、场地和处所(以下简称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 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出租房屋应有合法的产权证或主管单位开具的使用证明。 2、履行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屋 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二、乙方责任: 1.对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屋内的生产、 使用、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消防安全 第一责任人。 2.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并依法经营。出租房屋用于经 营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 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3.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出租房屋及其周边消防 疏散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或锁闭, 必须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 急照明设施。 4.全面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 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做到责任到人。同 时要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防火安全知识,会使 用灭火器进行应急处理。 5.出租房屋内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 和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器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功率、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 负荷相匹配,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等。 6.禁止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 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 7、餐饮服务要做好厨房的防火工作,要求电线和闸盒无裸露、干净 无油污、电器不过载、煤气总阀门要有专人看管和关闭、烟道要定期清理 并做好记录、煤气罐存储位置要安装报警器、易燃易爆物品要做好安全保 障措施。 9.出租房屋内禁止使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明火。乙方因特殊情 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向甲方申请,经 审批同意后,落实现场监护人和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乙方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出租 房屋附近严禁动用明火、烧烤及焚烧杂草树叶、废旧物品等。 10.负责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备、设施(如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及 其配套安全设施等)始终处于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状态,严禁遮挡或 挪做它用。 11.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维修、更换。消防器材要适用场所、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2.00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 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 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 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 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 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 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 理要求。超过 3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配置线路。 第五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 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 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 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15 天, 超过 15 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 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 用电程序 (一) 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 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 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电气安全 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 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 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 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 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 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 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 位自行提供。 5. 公司提供的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 120 米内的范围。 6. 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 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 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用电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8 KB 时间:2025-08-29 价格:¥2.00
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 故,明确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和班组(以下简称乙 方)的职责,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如下: 一、甲方职责 1、向乙方传达,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制订的消防安全 法规制度。 2、负责对乙职工进行项目部级消防知识教育。 3、定期组织项目部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应定 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4、负责审批乙方上报的用火申请,防火预案。 5、组织义务消防队,安排消防队员学习消防知识进行 消防训练。 6、配置能满足灭火需要的灭火器,消防水源等消防设 施。 二、乙方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部门及项目部的消防规章制度。 2、落实兼职消防队员,兼职消防队员有权令违返消防 安全规章制度的人立即停止作业。 3、乙方所有职工必须在充分学习、领会消防知识后方 可上岗作业。 4、积极参与配合甲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5、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防安 全整改事项的整改工作。 6、自觉加强防火意识,切实落实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并做好防护,力争将火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本班 无火情发生。 7、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及火情立即向项目部或消防领导 小组报告,并发出火警信号,就地监视火情相机灭火。 8、发生火情时,积极配合各级消防部门灭火。 三、奖罚 1、项目部对在火险隐患整改,灭火抢险中表现突出的 消防队员、员工予以表彰并酌情给予 100-1000 元奖励。 2、损毁消防设施或导致火灾的责任人应承担由此引起 的全部损失。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7 KB 时间:2025-09-05 价格:¥2.00
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 故,明确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和班组(以下简称乙 方)的职责,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如下: 一、甲方职责 1、向乙方传达,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制订的消防安全 法规制度。 2、负责对乙职工进行项目部级消防知识教育。 3、定期组织项目部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应定 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4、负责审批乙方上报的用火申请,防火预案。 5、组织义务消防队,安排消防队员学习消防知识进行 消防训练。 6、配置能满足灭火需要的灭火器,消防水源等消防设 施。 二、乙方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部门及项目部的消防规章制度。 2、落实兼职消防队员,兼职消防队员有权令违返消防 安全规章制度的人立即停止作业。 3、乙方所有职工必须在充分学习、领会消防知识后方 可上岗作业。 4、积极参与配合甲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5、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防安 全整改事项的整改工作。 6、自觉加强防火意识,切实落实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并做好防护,力争将火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本班 无火情发生。 7、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及火情立即向项目部或消防领导 小组报告,并发出火警信号,就地监视火情相机灭火。 8、发生火情时,积极配合各级消防部门灭火。 三、奖罚 1、项目部对在火险隐患整改,灭火抢险中表现突出的 消防队员、员工予以表彰并酌情给予 100-1000 元奖励。 2、损毁消防设施或导致火灾的责任人应承担由此引起 的全部损失。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7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2.00
房屋租赁消防安全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北京朝阳区 联系电话: 010-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为确保乙方所租赁的甲方的 房屋、场地和处所(以下简称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 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出租房屋应有合法的产权证或主管单位开具的使用证明。 2、履行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屋 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二、乙方责任: 1.对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屋内的生产、 使用、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消防安全 第一责任人。 2.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并依法经营。出租房屋用于经 营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 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3.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出租房屋及其周边消防 疏散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或锁闭, 必须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 急照明设施。 4.全面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 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做到责任到人。同 时要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防火安全知识,会使 用灭火器进行应急处理。 5.出租房屋内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 和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器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功率、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 负荷相匹配,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等。 6.禁止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 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 7、餐饮服务要做好厨房的防火工作,要求电线和闸盒无裸露、干净 无油污、电器不过载、煤气总阀门要有专人看管和关闭、烟道要定期清理 并做好记录、煤气罐存储位置要安装报警器、易燃易爆物品要做好安全保 障措施。 9.出租房屋内禁止使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明火。乙方因特殊情 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向甲方申请,经 审批同意后,落实现场监护人和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乙方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出租 房屋附近严禁动用明火、烧烤及焚烧杂草树叶、废旧物品等。 10.负责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备、设施(如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及 其配套安全设施等)始终处于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状态,严禁遮挡或 挪做它用。 11.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维修、更换。消防器材要适用场所、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2.00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编号:XXXX 生效日期: 盈德气体集团管理制度 第 1 页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 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 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 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 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 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 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 理要求。超过 3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配置线路。 第五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 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编号:XXXX 生效日期: 盈德气体集团管理制度 第 2 页 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 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15 天, 超过 15 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 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 用电程序 (一) 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 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 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电气安全 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 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 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 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 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 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 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 位自行提供。 5. 公司提供的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 120 米内的范围。 6. 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 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 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用电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5.5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 1 - 房屋租赁消防安全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北京朝阳区 联系电话: 010-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为确保乙方所租赁的甲方的 房屋、场地和处所(以下简称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 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出租房屋应有合法的产权证或主管单位开具的使用证明。 2、履行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屋 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二、乙方责任: 1.对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屋内的生产、 使用、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消防安全 第一责任人。 2.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并依法经营。出租房屋用于经 营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 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3.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出租房屋及其周边消防 - 2 - 疏散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或锁闭, 必须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 急照明设施。 4.全面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 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做到责任到人。同 时要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防火安全知识,会使 用灭火器进行应急处理。 5.出租房屋内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 和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器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功率、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 负荷相匹配,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等。 6.禁止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 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 7、餐饮服务要做好厨房的防火工作,要求电线和闸盒无裸露、干净 无油污、电器不过载、煤气总阀门要有专人看管和关闭、烟道要定期清理 并做好记录、煤气罐存储位置要安装报警器、易燃易爆物品要做好安全保 障措施。 9.出租房屋内禁止使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明火。乙方因特殊情 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向甲方申请,经 审批同意后,落实现场监护人和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乙方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出租 房屋附近严禁动用明火、烧烤及焚烧杂草树叶、废旧物品等。 10.负责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备、设施(如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及 其配套安全设施等)始终处于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状态,严禁遮挡或 挪做它用。 11.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维修、更换。消防器材要适用场所、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6-01-25 价格:¥2.00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 年) (2006 年 3 月 21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 年 4 月 5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 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行 为,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 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条例》附表确定的可以用于制毒的 非药品类主要原料和化学配剂。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见本办法附表《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 《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调整或者《危险化学品目录》调整涉及本办法附表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 目录》随之进行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 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审批和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 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督、指导全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执行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生产、经营许可 第五条 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分别符合《条例》第七条、 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生产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知识的证明 材料;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 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七)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 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四)、(五)、 (七)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 经营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 络文件;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 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五)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五)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 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 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5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2019 年) (2013 年 1 月 16 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9 年 2 月 18 日《国家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 年 第 8 号〕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办法》所规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的考核 工作。 作业人员的具体作业种类与项目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以下简称《项 目》)规定。 第三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先经考试合 格,凭考试合格证明向负责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 相应的工作。 《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 4 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其作业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则 规定及时办理证件延续(本规则简称复审)。 第四条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由县级以上(含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考 核范围和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指定考试机构及其考试基地。 《项目》中 A1、A2、A6、A7、G6、R3、D2、D3、S1、S2、S3、S4、Y1、F1、F2 管 理和操作等作业人员的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含地区范围,下同)、考试基地及考点,由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且公布;其他项目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及其负责范围、考试基地及考点,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并且公布。 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的发证部门为考试所在 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 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其《作业人员证》发证部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 第五条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其他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 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60 分合格。具体的考试方式、内容、要求 以及对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关作业人员考核大纲或者细则 (以下统称考核大纲)执行。 第六条考核大纲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适用范围; (二)名词术语(需要时); (三)作业人员所需的培训和实习时间; (四)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特殊要求; (五)理论考试的范围和基本内容,以及理论考试中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知识、 法规知识等所占的比重; (六)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具体考试内容,包括项目(科目)、方法和合格指标; (七)考试机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条件及满足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能力要求。 第七条作业人员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及时进行知识更新。作业人员 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的,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八条《作业人员证》有效期内,全国范围有效。持有《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以下简 称持证人员)经用人单位雇(聘)用后,其《作业人员证》应当经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雇主)或者其授权人签章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在该用人单位作业。 第二章 考试机构 第九条考试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有常设的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不少于 3 人; (二)具备满足考试需要的基地,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地区范围内设立的分考点,也必 须与基地相应项目条件一致; (三)建立考试质量保证体系和考场纪律、监考考评人员守则、保密、考试管理、档案 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且能有效实施; (四)根据相应考核大纲,制订考试作业指导书,明确理论考试的范围和实际操作技能 考试的具体项目(科目)以及合格指标; (五)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机考化”的原则配置资源和考试软件,并且满足相应考核大纲 所要求的场所、设备设施条件和能力;考核大纲要求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取实物化(模拟化) 的,应当具备考试实物化(模拟化)的条件; (六)具有满足考试需要的专、兼职的监考、考评人员,配备考试机构技术负责人和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7 KB 时间:2026-02-11 价格:¥2.00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确定、提供和维护所需要的设备(设施),能满足产品安全生产的 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和控制。 3. 职责 3.1 设备(设施)由设备管理员归口管理。 3.2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 3.3 操作工,按相应的设备(设施)操作规程作业。 4. 程序 4.1 设备(设施)的确定 4.1.1 根据产品的性能、要求提供能满足需要的生产设备(设施)。 4.1.2 设备(设施)的配置应满足产品质量的使用要求。 4.2 设备(设施)的配置 4.2.1 技术质控部根据生产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填写“生产设备(设施)配 置申请单”,注明名称、用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等,报总经 理批准后,进行采购。 4.2.2 所选用的设备(设施)应满足生产能力要求和产品的质量的要求。 4.2.3 专用设备(设施)由技术质控部负责设计图纸,选择可靠的加工单位, 进行质量体系及交货业绩的跟踪、评定后发外制造。 4.3 设备(设施)的安装验收 4.3.1 设备(设施)到货后,由设备管理员组织开箱验收,检查设备(设施) 有无缺损,清点附机、附件、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等是否与装 箱单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向制造单位反映。 4.3.2 设备(设施)安装工作由技术质控部与车间负责,安装后组织使用、 维修人员作安装质量检查、几何精度检查、空运转和负荷试车等,并 做好有关记录。 4.3.3 设备(设施)附件及专用工具由设备管理员交车间给设备(设施)使 用人保管,随机备件由仓库保管,技术资料图纸由设备管理员保管。 4.4 设备(设施)的登记建档 4.4.1 设备管理员根据设备(设施)类别和数量统一编号、登记,建立<设 备(设施)台账>和设备(设施)档案。 4.4.2 属于设备(设施)档案的资料有:设备(设施)出厂合格证和检验单、 装箱单、验收安装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故障检修记录、事故报告等。 4.5 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 4.5.1 日常使用 4.5.1.1 对于重要和复杂的设备(设施),设备管理员负责编制《操作规程》, 确定专人操作、维护,并对该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考核合 格后持证上岗。 4.5.1.2 对于简单的设备(设施),设备管理员对操作人员讲明操作要领、 维护要求,操作工按规定操作。 4.5.2 维护保养 4.5.2.1 管理员负责在每年十二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生产设备(设施)年度 检修计划》,规定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频次和设备(设施)保养的 日期,并负责计划的执行。 4.5.2.2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设施)的保养和日常的故障维修,做好相应 记录。 4.5.2.3 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由操作人员按日常维护规定要求进行,设 备管理员每月组织车间主任、班长进行一次设备(设施)完好状况检查, 监督日常保养的实施。 4.5.2.4 当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正常的工作和产品的质量时,车间 应及时报设备管理员对其进行检修,如解决不了,由设备管理员上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6-02-13 价格:¥2.00
14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 14.1 一般规定 14.1.1 企业应建立和完善项目生产要素配置机制,适应施工项目管理需要。 14.1.2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应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控制和降低成本。 14,1.3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的全过程应包括生产要素的计划、供应、使用、检查、 分析和改进。 14.2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14.2.1 项目经理部碰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作业特点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制定劳动 方需求计划,报企业劳动管理部门批准,企业劳动管理部门与劳务分包公司签订 劳务分包合同。远离企业本部的项目经理部,可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下与劳务 分包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14.2.2 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作业任务、应提供的劳动力人数;进度要求及 进场、退场时间;双方的管理责任;劳务费计取及结算方式;奖励与处罚条款。 14.2.3 项目经理部应对劳动力进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进行劳动力补充与减员,向企业劳动管 理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 向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兑现费用支付和奖 惩。 14.2.4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对人力资源的教育培训和思想管理;加强对劳务人员作 业质量和效率的检查。 14.3 项目材料管理 14.3.1 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 (A 类材料)应由企业物资部门订货 或市场采购,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企业物资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审定供 应人,建立合格供应人目录,对供应方进行考核,签订供货合同,确保供应工作 质量和材料质量。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企业物资部门提供材料需要计划。远离企 业本部的项目经理部,可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下就地采购。 14.3.2 施工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和零星材料(B 类和 C 类材料)应按承包人授权 由项目经理部采购。项目经理部应编制采购计划,报企业物资部门批准,"按计划 采购。特殊材料和零星材料的品种,在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约定。 14.3.3 项目经理部的材料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 2 材料需要量计划应包括材料需要量总计划、年计划、季计划、月计划、日计 划。 3 材料仓库的选址应有利于材料的进出和存放,符合防火、防雨、防盗、防风、 防变质的要求。 4 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认证,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不合 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或让步接收 (降级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 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 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6 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 (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 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检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 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现场配制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 7 材料储存应满足下列要求: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6-02-14 价格:¥2.00
14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 14.1 一般规定 14.1.1 企业应建立和完善项目生产要素配置机制,适应施工项目管理 需要。 14.1.2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应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控制和降 低成本。 14,1.3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的全过程应包括生产要素的计划、供应、 使用、检查、分析和改进。 14.2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14.2.1 项目经理部碰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作业特点优化配置人力资 源,制定劳动方需求计划,报企业劳动管理部门批准,企业劳动管理部 门与劳务分包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远离企业本部的项目经理部,可 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下与劳务分包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14.2.2 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作业任务、应提供的劳动力人数;进 度要求及进场、退场时间;双方的管理责任;劳务费计取及结算方式;奖励 与处罚条款。 14.2.3 项目经理部应对劳动力进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 下列内容: 1 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进行劳动力补充与减员,向 企业劳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 向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兑现费 用支付和奖惩。 14.2.4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对人力资源的教育培训和思想管理;加强对劳 务人员作业质量和效率的检查。 14.3 项目材料管理 14.3.1 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 (A 类材料)应由企业物资 部门订货或市场采购,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企业物资部门应制定 采购计划,审定供应人,建立合格供应人目录,对供应方进行考核,签 订供货合同,确保供应工作质量和材料质量。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企业 物资部门提供材料需要计划。远离企业本部的项目经理部,可在法定代 表人授权下就地采购。 14.3.2 施工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和零星材料(B 类和 C 类材料)应按承 包人授权由项目经理部采购。项目经理部应编制采购计划,报企业物资 部门批准,"按计划采购。特殊材料和零星材料的品种,在 "项目管理目 标责任书"中约定。 14.3.3 项目经理部的材料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 2 材料需要量计划应包括材料需要量总计划、年计划、季计划、月 计划、日计划。 3 材料仓库的选址应有利于材料的进出和存放,符合防火、防雨、 防盗、防风、防变质的要求。 4 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认证,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 标识。不合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或让步接收 (降级使用),严禁使用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6-02-14 价格:¥2.00
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 编号:CX/QR-19- 设施名称 配 置 数 量 型号/规格 预 计 单 价 使用部门 购 置 日 期 主要技术性能: 用途说明: 预定的供方及对质量控制能力的评价(配必要的各种材料): 申请人: 审核: 批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6-02-21 价格:¥2.00
14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 14.1 一般规定 14.1.1 企业应建立和完善项目生产要素配置机制,适应施工项目管理需要。 14.1.2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应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控制和降低成本。 14,1.3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的全过程应包括生产要素的计划、供应、使用、检查、 分析和改进。 14.2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14.2.1 项目经理部碰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作业特点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制定劳 动方需求计划,报企业劳动管理部门批准,企业劳动管理部门与劳务分包公司签 订劳务分包合同。远离企业本部的项目经理部,可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下与劳 务分包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14.2.2 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作业任务、应提供的劳动力人数;进度要求及 进场、退场时间;双方的管理责任;劳务费计取及结算方式;奖励与处罚条款。 14.2.3 项目经理部应对劳动力进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进行劳动力补充与减员,向企业劳动 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 向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兑现费用支付和 奖惩。 14.2.4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对人力资源的教育培训和思想管理;加强对劳务人员作 业质量和效率的检查。 14.3 项目材料管理 14.3.1 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 (A 类材料)应由企业物资部门订货 或市场采购,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企业物资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审定供 应人,建立合格供应人目录,对供应方进行考核,签订供货合同,确保供应工作 质量和材料质量。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企业物资部门提供材料需要计划。远离企 业本部的项目经理部,可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下就地采购。 14.3.2 施工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和零星材料(B 类和 C 类材料)应按承包人授权 由项目经理部采购。项目经理部应编制采购计划,报企业物资部门批准,"按计划 采购。特殊材料和零星材料的品种,在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约定。 14.3.3 项目经理部的材料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 2 材料需要量计划应包括材料需要量总计划、年计划、季计划、月计划、日 计划。 3 材料仓库的选址应有利于材料的进出和存放,符合防火、防雨、防盗、防风、 防变质的要求。 4 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认证,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不 合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或让步接收 (降级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 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 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6 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 (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 厂编号、试验数据)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检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 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现场配制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 7 材料储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入库的材料应按型号、品种分区堆放,并分别编号、标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6-02-28 价格:¥2.00
生 产 设 施 配 置 申 请 单 编号:QR/QXP-001 设施名称: 购置数量 型号(规格) 单价预算 使用部门 到厂日期 主要技术参数: 用途说明: 预定的订购厂家对厂家质量控制能力的评价(必要时附各种证明资料): 申请人: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 KB 时间:2026-02-28 价格:¥2.00
深圳市高噪声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噪声设备的管理,防治环境噪声污染,规范环境噪声管理行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本局")高噪声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监督管 理处负责。 第三条 凡安装空调冷却塔、抽风机、备用发电机、水泵、音响设施等高噪声设备的 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按规定报环保部门批准,并配置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并报请具有相应管辖权的环保部门验收。 第四条 高噪声设备实行市、区环保部门分级管理。 本局管辖的范围是: (一)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的高噪声设备; (二)建筑物在 15 层以上(包括 15 层)需安装高噪声设备的。 本局管辖以外的高噪声设备由区环保部门管理。 第五条 高噪声设备的环境保护审批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环境保护审批报告,其内容包括高噪声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 安装地点,对噪声、废气及振动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等; (二)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深圳市生产经营活动噪声源环境影响报 告表》一式三份; (三)对高噪声设备的噪声、废气及振动拟采取的防治污染方案和治理工 程图纸,并能证明工程设计或治理单位是具有本局颁发的环境保护技术资格证书的 单位。 第六条 监督管理处在收到安装高噪声设备的单位的申报材料后,经审查材料齐全 的,应予受理并登记编号,发给申报单位受理回执。经审查材料不齐全的,应通知 申报单位在限期内补充材料。如申报单位按期补全了材料,应予受理,受理时间从 补全材料之日起算。如在限期内申报单位未能补全材料,则视为申报单位未申请。 第七条 正式受理后,监督管理处经办人根据具体情况,预约到现场查看设备的安装 地点和周围的环境情况,并提出初步审批意见报处领导。处领导经审查对符合审批 条件的,应予批准,签名并加盖监督管理专用章。在正式受理后十日内,监督管理 处须给申报单位正式批复意见。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已批准 。 第八条 高噪声设备安装和污染治理工程完工后,申报单位须申请本局进行验收。申 请验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深圳市生产经营活动噪声源治理工程 验收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验收报告; (三)污染治理工程竣工图及治理工程合同书(复印件)。 第九条 监督管理处在收到申报单位的材料后,须预约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由监 督管理处牵头,组织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参加,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市环境监理所参加。 现场验收的程序是: (一)听取治理单位的情况汇报; (二)现场查看治理工程情况; (三)对污染治理工程进行质疑,并由治理单位代表答辩; (四)现场监测。 第十条 监督管理处在收到申报单位的材料后,须在十五日内正式提出验收意见并发 给验收合格证。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治理工程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 高噪声设备未配置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或未报请本局验收的,本局可 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6-03-04 价格:¥2.00
办公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保证办公设备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特制定本 管理规定。 二、办公设备是指在公司内部,为支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配备的所有办公设备, 其范围包括: 1、提供给员工使用的计算机及计算机外部设备、通信设备等; 2、提供给公司内部网络使用的计算机及计算机外部设备、服务器、网络设备、 通信设备等; 3、保障公司各项工作进行的相关办公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及 其他相关配置资源等。 三、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负责。 第二章 办公设备添置流程 四、需添置办公设备时,由申请部门填写“设备添置申请表”(附件一),报部 门经理审批后交总经理工作部。 五、总经理工作部在“设备添置申请表”填写意见后交财务部核准费用预算。 六、经财务部确认费用后,由总经理工作部将“设备添置申请表”送公司领导 审批。设备费用在 20000 元以内的由副总经理审批,费用在 20000 元以上 的须由总经理审批。 七、总经理工作部根据批示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添置及发放工作。 第三章 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 八、办公设备的领用与退库: 办公设备属公司资产,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能随意 转交他人。 1、新调入人员因工作需要需领用办公设备的,须持由部门经理审批的书面 申请到财务部办理领用手续。 2、由于工作变动不再需要原个人保管的物品,应及时到财务部办理退库手 续。 九、办公设备的报修 1、所有办公设备在使用中出现的故障均须严格按办公设备报修程序进行申报。 2、申请报修的程序: (1)员工个人使用电脑及电脑外部设备、网络设备、通信设备: 报修人填写“设备报修申请单”(附件二),并与技术部网管联系,详细 描述故障现象,网管认真做好记录,统筹安排人员在最快的时间内予以 解决,故障解决后填写“设备报修记录单”(附件三)并由报修申请人 签字确认后技术部归档保存。 (2)其它办公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 出现故障,及时与总经理工作部取得联系,并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决。 3、经技术部网管鉴定属下列情况造成损坏的,由责任者按物品的购置价格和 使用时间、新旧程度折价赔偿。(见附件四) (1)安装非工作所必须的软件所引起的故障; (2)私自拆装计算机; (3)使用不当造成的计算机及网络故障; (4)人为的损坏。 十、办公设备报废: 1、凡属正常磨损或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个人在用办公设备损坏的,由使 用者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附件五),说明原因和理由,并由技术部网 管签署鉴定意见。 2、使用者将“设备报废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审核。 3、单位价值在 10000 元以下的由主管副总经理签批,10000 元以上的由总经理 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补充新品的领用手续。 十一、办公设备的丢失: 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丢失的,责任人按设备净值赔偿。 十二、办公设备的检查与监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3 KB 时间:2026-03-04 价格:¥2.00
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 目的 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对测量设备从配置、样准、使用至管理 各个环节的控制。 三、 职责 1、 总经理负责批准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2、 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核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经理助 理负责采购计划的实施。 3、 管理处机电维修部负责提出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或 申请;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校准和管理。 四、 程序要点 1、 测量设备的范围 (1)按用途可分为向顾客计费用的;维护和检修设备 用的;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用的。 (2)按装置可分为安装于固定管道、设备上的;移动 使用的。 (3)按来源可分为公司原来已有的、新采购的、借用 的。 (4)按形式可分为仪器、仪表、磅秤、天平、量具、 测试软件。 2、 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1)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2)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 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3、 测量设备的采购 (1)机电维修部主管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 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核,总经 理批准后按规定进行采购。 (2) 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 列资料: a、 名称、型式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 分度值、精度等级; b、 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 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3) 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 动,应事先征询机电维修部主管的意见。 (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交接手续。机电维修部主管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 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 带证明、证件。 4、 测量设备的管理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 KB 时间:2026-03-10 价格:¥2.00
第 A 版 第 0 次修订 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控制程序 第 1 页 共 7 页 1 目的 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以提高生产技术、产品质 量和经济效益,特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设备及辅助正常生产所必须的动力设备等非生产设备的 管理。 3 职责 3.1 工装设备部负责设备的统筹管理,包括设备的配置、验收、建档、检修 和报废等。 3.2 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 4 程序 4.1 设备的配置 4.1.1 工装设备部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出设备的配置 申请,于“设施(工具)购置申请单”上注明所购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 参数、单价、数量等,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经营部负责采购(在设 备的选型过程中需权衡质量、价格、能耗、备件提供、配套性、维修性、环保 等多方面因素)。 4.1.2 需要自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由质检部制图,经双方共同审核, 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经营部组织加工制造。 4.1.3 设备配件的采购由工装设备部汇总各部门需求,按计划执行,经验收 合格后,由工装设备部在入库单据中签字确认,直接办理入库手续,由使用部 第 A 版 第 0 次修订 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控制程序 第 2 页 共 7 页 门开单领用。 4.2 设备的验收、建卡及出入库 4.2.1 所采购的设备到货后或自制设备加工完成后,由生产经营部和使用部 门共同核对,于“设施(工具)验收单”上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 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后,工装设备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 当确认设备满足要求后,由工装设备部和使用部门双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 以示验收合格(对于锅炉、压力容器等的验收由工装设备部联络市劳动局有关 人员参加)。 4.2.2 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生产经营部与制造单位协商处理,并于《设备 验收单》上记录处理结果。 4.2.3 工装设备部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进行编号,建立“生产设施管理卡”,并 在“生产设施一览表”上予以登记。 4.2.4 物保部根据合格的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使用部门需经工装设备部批 准后,方可向仓库领取所需设备。 4.2.5 对于低值易损耗的工装夹具、辅具等,可直接由工装设备部验收合格 后入库,不需要建卡及登录于一览表。 4.3 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4.3.1 工装设备部负责组织编写设备操作规程,发放至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对于大型、精密,稀有或关键(工序)设备,由工装设备部在操作规程或一览表中 明确,该类设备需指定专人操作,经工装设备部组织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做 好相应设备的运行和交接班记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5 KB 时间:2026-03-12 价格:¥2.00
1 目的 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以提高生产技术、 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特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设备及辅助正常生产所必须的动力设备等非 生产设备的管理。 3 职责 3.1 工装设备部负责设备的统筹管理,包括设备的配置、验收、建 档、检修和报废等。 3.2 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 4 程序 4.1 设备的配置 4.1.1 工装设备部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出设 备的配置申请,于“设施(工具)购置申请单”上注明所购设备的名称、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等,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 生产经营部负责采购(在设备的选型过程中需权衡质量、价格、能耗、 备件提供、配套性、维修性、环保等多方面因素)。 4.1.2 需要自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由质检部制图,经双方 共同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经营部组织加工制造。 4.1.3 设备配件的采购由工装设备部汇总各部门需求,按计划执行, 经验收合格后,由工装设备部在入库单据中签字确认,直接办理入库 手续,由使用部门开单领用。 4.2 设备的验收、建卡及出入库 4.2.1 所采购的设备到货后或自制设备加工完成后,由生产经营 部和使用部门共同核对,于“设施(工具)验收单”上注明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后,工 装设备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当确认设备满足要求后,由工 装设备部和使用部门双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以示验收合格(对 于锅炉、压力容器等的验收由工装设备部联络市劳动局有关人员参 加)。 4.2.2 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生产经营部与制造单位协商处理, 并于《设备验收单》上记录处理结果。 4.2.3 工装设备部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进行编号,建立“生产设施管 理卡”,并在“生产设施一览表”上予以登记。 4.2.4 物保部根据合格的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使用部门需经工 装设备部批准后,方可向仓库领取所需设备。 4.2.5 对于低值易损耗的工装夹具、辅具等,可直接由工装设备 部验收合格后入库,不需要建卡及登录于一览表。 4.3 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4.3.1 工装设备部负责组织编写设备操作规程,发放至相关部门 遵照执行。对于大型、精密,稀有或关键(工序)设备,由工装设备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6-03-14 价格:¥2.00
职位说明书 第 1 页 共 2 页 单位: 743 厂 职位名称:生产调度 签字日期: 部门:生产管理部 任职人: 李俊强 任职人签字: 编号: 直接主管:生产管理部主任 直接主管签字: 学历:中专 资格证书: 外语水平: 经历:从事生产管理 5 年以上或本部门工作 3 年以上 专业知识:生产管理 任 职 条 件 业务了解范围:公司生产产品种类、结构、加工方法、工艺流程和节拍,关键工序分布、零部件 主要原材料供应渠道和周期、设备设施分布、能力,公司技术、质量、安全设备 管理制度的规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协作配套企业 的相关业务,国内同行业管理水平和发展趋势。 职位目的:依据生产计划及生产需求,组织协调生产过程、生产准备过程、各部门零部件原辅材料配 套件的生产进度;合理配置能力、能源设备,实施均衡生产。确保生产正常进行和生产计 划的按期完成。 内 部 外 部 沟 通 关 系 生产 准备 单位 职能 部门 其它 部门 配套 部门 行业 主管 部门 动力 供应 相关 企业 部门 公司 代表 简单 ★ ★ ★ ★ ★ 较难 ★ ★ ★ 类型 复杂 偶尔 ★ ★ ★ ★ ★ 经常 ★ ★ 频率 频繁 ★ 下属人员 直接 管理人员 间接 专业人员 人数 合计 类别 其他人员 职位说明书 第 2 页 共 2 页 职责范围 说明:按职责重要程度列出每项职责及其目的 责任程度 衡量标准 1. 生产过程组织协调: 依据公司生产作业计划,拟定分厂各部门生产和零部件配套进 度表,经批准后下达实施,并对生产过程执行情况检查控制, 协调生产能力和进度,实施均衡生产,保证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进行和作业计划按期完成。 全责 均衡生产率 协调有效性 2. 调度指令下达: 依据公司主管领导和生产领导的安排,下达影响生产的紧急工 作和临时任务调度指令,并检查执行单位指令执行情况,及时 向领导汇报完成进度的存在问题,确保指令的有效执行。 全责 及时 准确性 3. 生产准备过程的协调: 依据公司生产作业计划和生产实际情况,采用网络技术,按节 点全面检查、协调、技术准备、原材料、工卡量具、工具工装、 设备状况等的到位配套,为生产作业计划安全高质顺利进行提 供保障条件。 全责 满足要求 及时到位 4. 动力能源配置协调: 依据生产作业计划和生产实际需要,指挥协调动力能源的生产 供应,充分合理配置动力、能源,保障生产顺利进行,降低能 源消耗。 全责 配置合理性 5. 主持调度会议: 依据生产调度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各单位、生产调度及相 关部门调度例会,和生产部门全体例会,检查分析生产情况, 协调落实生产计划完成措施,安排解决生产过程出现的问题, 确保信息指挥渠道畅通。 全责 协调及时性 安 排 措 施 有 效性 6. 总装配套: 依据生产作业计划,对总装配套件进行总协调,下达配套通知 单,检查配套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配套到位,保证 生产过程的需要。 全责 配套及时性 完整准确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9 KB 时间:2026-03-17 价格:¥2.00
生产设备配置及租赁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生产设备的计划、市场引进和租用,规范台帐和退场 管理,满足项目对生产设备资源的需求。 2.名词解释 生产设备分类:大型及主要设备、中小型设备、工机具。 3.生产设备的配置计划及配置形式 3.1 配置计划的制定 工程中标十日内,工程进行中每年 12 月 25 日前,由工程部部长 负责组织编制本工程及下年度的《生产设备配置计划》(包括生产设 备配置方式和进场计划),经生产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机械管 理人员负责将《生产设备配置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备案并传送相关方 (机械公司等)。 3.2 配置方式 3.2.1 项目施工所须的生产设备配置方式: 租赁和分承包方 自带。 3.2.2 项目部各部门(含专业组)使用的工器具可租赁也可购置: 须购置时由技术员以《工机具购置申请单》的形式提出申请,工 程部长审核,生产经理批准,交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执行。 4.生产设备资源市场的引进 项目部负责引进以下四类生产设备市场: 大型及主要设备市场(此类设备公司内部市场能提供的必须优先 引进租赁); 汽车吊、运输机械等; 各种中小型机械; 小型工机具; 项目部面向公司内外部,通过招标形式引进各类设备市场,项目 部与其签订总合同并规定指导性租赁价格(动态)。项目部负责提供 场地和必要设施(如:办公用房、电源等); 生产设备市场的引进由商务经理组织,调度人员、机械管理人员 负责相应招标文件的制作、合同内容的拟订、内外部市场的联系。 5.租赁 租赁采用以下形式: 不宜拆装转移的机械及大型公有生产设备(如:DBQ 系列、CC1400 履带吊、P&H7150 履带吊、门座吊、塔吊、施工升降机、30T 及以 上龙门式起重机等)项目部直接向出租单位租赁,现场使用时, 由使用单位申请,项目部统一调度,费用由项目部向出租单位统 一结算,项目部再向使用单位摊销; 其它类设备(汽车吊、运输机械类由项目部统一调度)由各分承 包方向出租单位直接租赁,并由租用单位与出租单位结算。 各租赁单位须向出租单位出据租赁签证有效人员名单及签字字 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4 KB 时间:2026-03-23 价格:¥2.00
2023 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一、阅读分析(共 6 题,满分 120 分) 案例一 1.1【答案】A,C,E 【解析】根据《消防法》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 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 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B 正确。 第二十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 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需要申请安全许可,A 错误。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 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验收制度。 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 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 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改造方案应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故选项 E 错误。 根据《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6.2 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存在故障、缺损的,应立即维修、更换,不应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运行; 因维修、施工等原因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的,应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制定应 急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并在建筑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公告,同时应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报备。维修完成 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故选项 C 错误。 增设微型消防站,D 正确。 1.2【答案】A,B,D,E 【解析】根据《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9.2 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餐饮场所的管理: a)餐饮场所宜集中布置在同一楼层或同一楼层的集中区域; b)餐饮场所不应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A 错误。 灶具与燃气管的连接当采用橡胶软管连接时,橡胶软管不得穿墙、顶棚、地面、窗和门。故选项 B 错 误。 餐饮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当关闭燃气设备的供气阀门。故选项 C 正确。 禁止违反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备和用具。故选项 D、E 错误。 1.3【答案】A,C,D,E 【解析】根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7.9.1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等内容。动火审批应经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同意方可进行。乙公司负 责人不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A 错误。 根据《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10.7 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不准许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展示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并应采取 措施禁止外来人员携带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建筑内。D 错误。 12.3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 a)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场所营业期间不准许进行动火作业;用火、动火作业应经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同意方可进行; b)需要动火作业的区域,应采用石膏板等不燃材料与周边区域进行分隔;B 正确。 c)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在建 筑主要出入口和作业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d)动火作业现场应清除可燃、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材以及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的接火盆、挡火板等器 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作业后应到现场复查,确保 无遗留火种;C 错误。 e)建筑内不准许吸烟、烧香、使用明火照明。 13.1 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建设单位应履行监督和协助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 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E 错误。 1.4【答案】A,B,C 【解析】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6.3.1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电梯井内不应敷设或穿过可燃气体或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及与电梯运行无 关的电线或电缆等。电梯层门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 2.00h。A 错误。 严禁占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B 错误。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5m,且不应大于 10m,C 错误。 1.5【答案】A,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 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 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六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 处罚。B 正确。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消防设施、器材 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A 错误。E 正确。 第六十九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或者出具虚假文件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D 错误。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 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1.6【答案】A,B,C,D 【解析】根据《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10.0.1 灭火器的配置类型应与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相适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A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同时适用于 A 类、E 类火灾的灭火器。 2.B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适用于 B 类火灾的灭火器。B 类火灾场所存在水溶性可燃液体(极性溶剂)且选 择水基型灭火器时,应选用抗溶性的灭火器。 3.C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适用于 C 类火灾的灭火器。 4.D 类火灾场所应根据金属的种类、物态及其特性选择适用于特定金属的专用灭火器。 5.E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适用于 E 类火灾的灭火器。带电设备电压超过 1kV 且灭火时不能断电的场所不应 使用灭火器带电扑救。 6.F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适用于 E 类、F 类火灾的灭火器。 7.当配置场所存在多种火灾时,应选用能同时适用扑救该场所所有种类火灾的灭火器。 根据《建筑灭火器设计规范》 6.1.1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 2 具。 6.1.2 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 5 具。C 正确。 银行营业厅为 A 类火灾场所,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适用于 A 类火灾场所,A 正确。酒店客房楼层走道为 轻危险级,为 A 类火灾场所,MF/ABC4 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为 2A,B 正确。便利店为中危险级别,为 A 类火灾 场所,所需灭火级别=KS/U=0.5×120÷75=0.8A,设置 2 具 3A 级灭火器合理,D 正确。此办公场所为超高层, 属于严重危险级别,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低于 3A,MF/ABC4 干粉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为 2A,E 错误。 1.7【答案】A,B,D,E 【解析】根据《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6.7.1 应急组织体系 说明应急组织体系的组织形式、构成部门或人员,并以结构图的形式展现。 6.7.2 组织机构 6.7.2.1 预案应明确单位的指挥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任总指挥,消防安全管理人任副总指挥,消防工 作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具体组织实施。 6.7.2.2 预案宜建立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不在位的情况下,由当班的单位负责人 或第三人替代指挥的梯次指挥体系。 6.7.2.3 预案应明确通信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防护救护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等 行动机构。A 正确。 根据《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1.48 MB 时间:2026-04-27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