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QP08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控制程序(doc 7)》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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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加强
设备管理,保证安全
生产和
设备正常运行,以提高
生产技术、
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特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生产设备及辅助正常
生产所必须的动力
设备等非
生产设备的管理。
3 职责
3.1
工装设备部负责
设备的统筹管理,包括
设备的配置、
验收、建
档、检修和报废等。
3.2 使用部门负责
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
4 程序
4.1
设备的配置
4.1.1
工装设备部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出设
备的配置申请,于“设施(工具)购置申请单”上注明所购
设备的名称、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等,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
生产经营部负责采购(在
设备的选型过程中需权衡质量、价格、能耗、
备件提供、配套性、维修性、环保等多方面因素)。
4.1.2 需要自制的
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由质检部制图,经双方
共同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
生产经营部组织加工制造。
4.1.3
设备配件的采购由
工装设备部汇总各部门需求,按计划执行,
经
验收合格后,由
工装设备部在入库单据中签字确认,直接办理入库
手续,由使用部门开单领用。
4.2
设备的
验收、建卡及出入库
4.2.1 所采购的
设备到货后或自制
设备加工完成后,由
生产经营
部和使用部门共同核对,于“设施(工具)
验收单”上注明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后,工
装
设备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当确认
设备满足要求后,由工
装
设备部和使用部门双方在《
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以示
验收合格(对
于锅炉、压力容器等的
验收由
工装设备部联络市劳动局有关人员参
加)。
4.2.2
验收不合格的
设备,由
生产经营部与制造单位协商处理,
并于《
设备验收单》上记录处理结果。
4.2.3
工装设备部对
验收合格的
设备进行编号,建立“
生产设施管
理卡”,并在“
生产设施一览表”上予以登记。
4.2.4 物保部根据合格的
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使用部门需经工
装
设备部批准后,方可向仓库领取所需
设备。
4.2.5 对于低值易损耗的
工装夹具、辅具等,可直接由
工装设备
部
验收合格后入库,不需要建卡及登录于一览表。
4.3
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4.3.1
工装设备部负责组织编写
设备操作规程,发放至相关部门
遵照执行。对于大型、精密,稀有或关键(工序)
设备,由
工装设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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