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是关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事故与应急相关内容,适用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
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工程存在少量高处作业,特别是设备维修、桩船作业,现场高处作 业在无法采取围蔽、护栏等措施,有时作业风险比较高,极易发生高 处坠落事故。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有效组织现场资源,抢救方式正确、及时 联系外部救助的基本原则。 2.2 组织机构及职责:见(3.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 高处坠落事故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 3.1 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知识教育,使他们在操作时熟悉使 用工具和正确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3.2 针对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订安全防范措 施,并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强监督落实。 3.3 凡身体不适合(如高血压、癫痫病等禁忌症)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 不得参与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 3.4 高空作业要穿工作鞋,严禁穿硬塑料底鞋、高跟鞋。 3.5 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不得攀爬脚手架,以免失足坠落。 3.6 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固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3.7 基坑周边、临空周边、预留洞口等,必须有安全警示并设置临时 护拦,护拦围密目式(2000 目)安全网。 3.8 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 或设专人扶梯,确保使用安全。 4、报告制度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 报告制度: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4.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 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 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 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 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 20 度左右,尽 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2.2 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 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4.2.3 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 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 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湛江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4.2.4 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 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 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 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2.5 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 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 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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