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是关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安全操作规程相关内容,适用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文本预览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3.上下沟槽、构筑物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
4.高处
作业时必须支搭平台。
5.
使用喷灯作业时,遵守“电工
作业”中有关“
喷灯”的安全
规定。
6.在构筑物内部
作业时应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
措施。
7.临边
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的措施。
8.
作业现场严禁烟火。
使用可燃性材料时必须按消防部门的规
定配备消防器材。
9.运输和储存燃气罐瓶时应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运时不
得碰撞。
使用 时必须先点火后开气。
使用后关闭全部阀门。
10.加热
沥青材料时应遵守:加热熔化
沥青材料的地点与建筑
物的距离不得 小于 10m,并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
使用敞口锅熬制
沥青,加热设备应有烟尘处 理装置,
沥青锅盖应用钢质材料。
11.运送热
沥青时,应
使用带盖的提桶,桶盖必须严密,装油
量不得超过桶 容积的 3/4。两人抬运热
沥青时,应协调一致。
12.
沥青刷手柄长度不宜小于 50cm。
文件格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