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要求》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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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测量和
试验设备的控制
要求
4.11.1总则
供方对其用以证实产品符合规定
要求的
检验、
测量和
试验设备(包括
试验软
件)应建立并保持控制、校准和维修的形成文件的程序。
检验、
测量和
试验设备
使用时,应确保其
测量不确定度已知,并与
要求的
测量能力一致。
注:关于
测量不确定度的附加指南可参见ISO10012-1:1992(E)。使用的特殊
方法的选择应基于完整
测量系统的声学技术知识,以及该系统运行的条件和
系统产生数据的用途。
如果
试验软件或比较标准(如
试验硬件)用作
检验手段时,使用前,应加以校
验,以证明其能用于验证生产、安装和服务过程中产品的可接收性,并按规定周
期加以复检。供方应规定复检的内容和周期,并保存记录作为控制的证据(见
4.16)。
在
检验、
测量和
试验设备的技术资料按
要求可以提供的场合,当顾客或其代
表
要求时,供方应提供这些资料,以证实
检验、
测量和
试验设备的功能是适宜的。
注17:在本标准中,术语“
测量设备”包括
测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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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点 说 明
4.11
检验、
测量和
试验设备的控制
4.11.1总则
组 织 应 具 有 一 个 程 序。
必 须 采 用 必 要 的 设 备 来 消 除 测 量 的 不 确 定 性 并 提 供 必 要
的 测 量 能 力。
可 用 ISO10012-1 作 为 导 则。
必 须 对 试 验 软 件 的 能 力 进 行 检 查 并 在 适 当 时 候 进 行 复 检。
当 有 规 定 要 求 时, 应 向 顾 客 提 供 必 要 的 校 准 参 数。
文件格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