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序号 法规名称 颁布单位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使用部门 一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8 号 2021/6/10 2021/9/1 全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5 号 2020/5/28 2021/1/1 全公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2018/12/29 2018/12/29 安全环保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2021/4/29 2021/4/29 公司办 安全环保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7 号 2011/4/22 2011/5/1 公司办 安全环保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9 号 2014/4/24 2015/1/1 安全环保部 生产部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8 号 2018/12/29 2018/12/29 公司办 安全环保部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4/3/14 1982/12/4 全公司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6 号 2020/12/26 2021/3/1 全公司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十一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0 号 2005/8/28 2005/12/1 工会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5 号 2012/10/26 2013/1/1 工会 劳资科 安全环保部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九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 62 号 2001/10/27 2001/10/27 工会 公司办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71 KB 时间:2025-08-05 价格:¥5.00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3 MB 时间:2025-08-07 价格:¥5.00
木材仓库的消防要求是什么 木材仓库的防火要求如下:1。木材仓库布局木材仓库应位于城镇边 缘,靠近天然水源充足的地方。厂库合一的单位应分别设置厂区和库 区。库区最好用墙或铁丝网围起来。露天木材堆场的墙高不应小于 2m。栅栏外面. 木材仓库的消防要求如下: 1.木材仓库的布局 木材仓库应位于城镇边缘,靠近天然水源丰富的地方。厂库合一的单 位应分别设置厂区和库区。库区最好用墙或铁丝网围起来。露天木材 堆场的墙高不应小于 2m。围栏外侧应设置宽度为 10m 的防火隔离带。 2.公共木材仓库 成品仓库通常是工厂的附属仓库。成品的储存形式比原木多,有露 天,有棚,有仓库。 成品存放在库房和库房有面积限制。根据成品长度和堆垛尺寸,因地 制宜。库房与库房的距离应留出,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应符合规范要求。 3.消防管理
分类:帮助中心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9 KB 时间:2025-08-07 价格:¥5.00
1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7-A 1 目的 为了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 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 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行政部文控中心负责本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归档、传递、发放、 更新。 2.2 安全办公室负责符合性评审、相关培训。 2.3 主要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资源支持。 2.4 安全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 3 规定内容 3.1 行政部文控中心首先通过各种渠道(如求助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外部培训、网络、书店等) 收集、整理出与本厂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 3.2 行政部文控中心将收集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汇总,并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标准,填写《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3 安全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对所收集的与本厂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 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并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 (1)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适宜性和充分性; (2)企业是否存在违法现象和行为; (3)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和行为的整改情况等。 3.4 安全办公室关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变化,为符合性评价提供依据。 3.5 行政部文控中心负责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给各部门(必要时发给个 人),由安全办公室对本厂员工进行内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培训。必要时可以 外派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知识。 3.6 行政部文控中心收集、整理出与本厂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应存档, 2 并形成文本数据库。 3.7 业务部负责将本厂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供应商及其 他相关方,以联络函的形式传达。 4 记录 4.1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其他要求清单 4.2 法律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报告 4.3 联络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5.00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 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7-A 1 目的 为了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明 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行政部文控中心负责本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归档、 传递、发放、更新。 2.2 安全办公室负责符合性评审、相关培训。 2.3 主要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资源支持。 2.4 安全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 3 规定内容 3.1 行政部文控中心首先通过各种渠道(如求助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外部培训、 网络、书店等)收集、整理出与本厂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 3.2 行政部文控中心将收集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汇总,并识别适用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填写《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3 安全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对所收集的与本厂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 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并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评 价报告内容应包括: (1)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适宜性和充分性; (2)企业是否存在违法现象和行为; (3)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和行为的整改情况等。 3.4 安全办公室关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变化,为符合性评 价提供依据。 3.5 行政部文控中心负责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给各部门(必 要时发给个人),由安全办公室对本厂员工进行内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培 训。必要时可以外派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知识。 3.6 行政部文控中心收集、整理出与本厂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 本应存档,并形成文本数据库。 3.7 业务部负责将本厂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供 应商及其他相关方,以联络函的形式传达。 4 记录 4.1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其他要求清单 4.2 法律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报告 4.3 联络函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XX.XX.XX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5.00
加工中心安全操作规范 一、数控机床安全操作基本注意事项 1.工人应穿戴好劳保用品,穿紧身工作服,袖口扎紧;女同志要戴防护帽;高速铣削时要戴防护镜;铣削 铸铁件时应戴口罩;操作时,严禁戴手套,以防将手卷入旋转刀具和工件之间。 2.一般不允许两人同时操作机床。但某项工作如需要两个人或多人共同完成时,应注意相互将动作协调一致。 学生实习时不准两人同时操作机床,除出异常情况,按“急停”按钮外。 3.上机操作前应熟悉数控机床的操作说明书和机床的一般性能、结构,严禁超性能使用。加工中心的开机、 关机顺序,一定要按照机床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4.操作过程中,如出现异常危机情况可按下“急停”按钮,以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5.不要在数控机床周围放置障碍物,工作空间应足够大。 6.更换保险丝之前应关掉机床电源,千万不要用手去接触电动机、变压器、控制板等有高压电源的场合。 7.在每次电源接通后,必须先完成各轴的返回参考点操作,然后再进入其他运行方式,以确保各轴坐标的 正确性。 8.开车前,应检查数控机床各部件机构是否完好、各按钮是否能自动复位。开机前,操作者应按机床使用 说明书的规定给相关部位加油,并检查油标、油量。 9.主轴启动开始切削之前一定要关好防护门,程序正常运行中严禁开启防护门。 10.加工程序必须经过严格检查方可进行操作运行。 11.不允许采用压缩空气清洗机床、电气柜及NC 单元。 12.机床在正常运行时不允许打开电气柜的门,以防触电造成生命危险。 13.操作前,将倍率设置为最低,操作结束后,将倍率设置为最低。 14.手动对刀时,应注意选择合适的进给速度;手动换刀时,刀架距工件要有足够的转位距离不至于发生碰 撞。15.严禁使用工具等硬质物品,敲打主轴、顶尖、刀具、导轨。 16.按动各按键时用力应适度,不得用力拍打键盘、按键和显示屏。 17.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加工中心操作步骤操作机床,未经操作者同意,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开动。 18.机床上的保险和安全防护装置,操作者不得任意拆卸和移动。 19.操作者严禁修改机床参数。必要时必须通知设备管理员,请设备管理员修改。 20.机床附件和量具、刀具应妥善保管,保持完整与良好,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21.机床进行维修保养时,请切断电源,或在机床操作面板前放置醒目标示,以防机床遭人启动。 22.在实习中,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接通电源、操作机床和仪器。 二、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1.操作者详细阅读机床的使用说明书,必须熟知每个按钮的作用以及操作注意事项,注意机床各个部位警 示牌上所警示的内容,机床周围的工具要摆放整齐,方便拿放。 2.每天工作前先看前一天点检卡,按设备点检卡规定检查机床,填写点检卡,检查机床各部分是否完整、 正常,机床上特别是导轨面,不准直接放置工具,工件及其他杂物,机床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牢靠。 3.检查工作台,导轨及主要滑动面有无新的拉、研、碰伤,如有应通知指导教师一起查看,并作好记录。 4.机床工作开始工作前要有预热,认真检查润滑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并按照机床说明书要求加装润滑泊、 液压油,如机床长时间未开动,可先采用手动方式向各部分供油润滑。 5.检查刀具及刀片是否松动,有严重破损的刀具要及时更换,检查操作面板是否有异常。 6.检查倍率开关、主轴倍率,将其调至最低。 7.检查操作手柄、阀门、开关等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是否灵活、准确、可靠。 8.在未熟悉机床操作前安全事故,操作的 三、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l.机床开机时应遵循先回零(有特殊要求除外)、手动、点动、自动的原则。机床运行应遵循先低速、中速、 再高速的原则,其中低速、中速运行时间不得少于2-3 分钟。当确定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开始工作。 2.刀具、工件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装卸时不得碰伤机床。找正工件不准重锤敲打。不准用加长套筒柄 增加力矩的方法紧固刀具、工件。 3.不准在机床主轴锥孔及其他工具安装孔内,安装与其锥度或孔径不符、表面有刻痕和不清洁的顶针、刀具、 刀套等。 4.按工艺规定进行加工。不准任意加大进刀量、削速度。不准超规范、超负荷、超重使用机床。 5.加工前,检查程序与工件或毛坯是否一致;检查工件坐标系与程序坐标系是否相符;检查刀具表内刀具 是否与程序内刀具信息一致;检查程序是否正确、切削用量的选择是否合理;确定机床状态及各开关位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工程项目安全承包协议书 甲方:建设单位 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 甲方负责人: 乙方:承包单位 乙方负责人: 为使外单位来我公司施工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杜绝发生事故,确保施 工现场安全,经双方协商, 乙方保证做到: 1 负责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劳动保护三大法规和上级颁布的有关安全 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文件,并组织学习。 2 负责向甲方通报施工作业人员及机械设备安全技术状况。 3 负责加强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乙方成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 作水平。 4 负责严格执行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和电线电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派工制度;电工、电焊工、起重吊装、机动车辆驾驶、 登高架设、切割、冲压、压力容器、锅炉、制冷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持证率必须达到100%。 5 施工单位应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 防火、防爆等安全应急器材和设备。 6 负责使用的电气设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 程》、《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及上级部门有 关规定,保证设备、容器的安全技术性能的完好、可靠。 7 负责贯彻执行甲方安全环保的有关特殊规定要求,并向甲方负责。进入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淡泊管理书局--更多优质文档资料请加微信:wh67175577 或 yzh374936 公司严禁吸烟。 8 负责在高温、大风、阴雨等不良气候条件下工作时,采取防风、防雨、 防滑等安全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9 负责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及作业场所的各种安全 设施等。乙方在公司内造成的伤亡火灾等事故,一切费用处理均由乙方单位负 责。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施工作业伤亡等事故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 报。 10 施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必须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 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11 乙方全面负责子项目转包的安全环保责任。负责对转包单位施工人员 的安全环保教育和安全环保管理,并接收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子项目施工的安 全检查。 12 乙方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区域施工时,必须接受生产现场单位安排的安 全环保教育和遵守生产现场单位的有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严禁野蛮施工。 13 乙方如有人员变动或新进施工人员,应及时通知甲方接收安全教育。 14 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有权对出 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 15 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废除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或安全工作制度的 承包作业合同。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1.5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5.00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2801-91 批准日期 0000-00-00 实施日期 1991-09-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行业、企业生产过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建立行业、企业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体系 和编写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的标准、规范等;也适用于对行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状况,安全、卫 生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的考核和监察。 农业、林业、矿山、电力、建筑、交通运输等生产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应结合生产特点制订。 本标准中的卫生,系指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 2 引用标准 GB1.8 标准化工作导则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编写规定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 GB4064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GB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3 术语 3.1 生产过程 production process 一般指从劳动对象进入生产领域到制成产品的全部过程。 本标准中的生产过程包含安全作业和施工的过程。 3.2 生产物料 production materials 生产需要的原料、材料、燃料、辅料和半成品。 3.3 剩余物料 waste materials 生产过程中的余料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包括气态、液态和固态物质。 3.4 生产装置 production equipments 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各种劳动资料。 4 基本要求 4.1 凡对人员的安全健康可能造成危害,对财产可能造成损失的生产过程,都必须制订安全、卫生标准。 4.2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中,应对下列诸因素明确规定具体要求: a.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b.厂址、矿区、施工作业区的选择及其平面布置; C.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的设计、组织和实施; d.生产厂房和作业场地上的建(构)筑物; e.生产物料; f.生产装置; g.设备、设施、管线、电缆的配置和作业区的规划和组织; h.生产物料、产品、剩余物料的贮存和运输; i.人员选择; j.防护技术措施; k.管理措施; l.其他。 4.3 根据危险和有害源特点,明确规定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和防护带。 4.4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的编写应符合 GB l.8 规定。 5 对影晌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备因素的一般要求 5.1 阐明危险和有害因素 在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生产时,必须首先阐明以下内容: a.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或可能产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类别、数量和性质,危害的途径和后果; b.可能产生危险和有害作用的过程、设备、场所和物料; c.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或浓度,以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指标。 5.2 厂址、矿区、施工作业区的选择及其平面布置 5.2.1 选址的原则: a.选址时,除考虑其经济性和技术合理性外,还必须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同时选定生活区、水源以及有害废 气、废水、废渣的排放点; b.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 c.产生危害较大的气体、烟雾、粉尘、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的工业企业选址时,必须遵守国家标准和有关 规定; d.掌握厂址、矿区、施工作业区及其周围环境的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资料和必要的生态资料。不宜在有洪水、 山谷风、泥石流、滑坡、断层、流砂层、溶洞等地段建厂,如在地震区、湿陷性黄土区、膨胀土区、淤泥区、滑坡 区及可能遭受洪水、泥石流危害的地区建厂时,必须对地基、护岸等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e.不许在已采矿坑、有机物和化学废弃物上面建厂,要避开航空站和市政设施,并与高压输电线路保持规定的 距离; f.根据企业物流、人流状况,确定厂区内交通运输通道和人行道及其安全设施,公路、铁路干线不得通过厂区; g·厂区设计最低标高应符合有关规定。 5.2.2 平面布置的原则: a.锅炉房、氧气站、氢气站、乙炔站、煤气站、危险品仓库、原料场、废弃物处理场等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 害因素的生产装置和场所,应根据生产特点,在保证安全、卫生的原则下合理布置。消防站、急救站等公用设施,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 KB 时间:2025-08-27 价格:¥5.00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0.2.14 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 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 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 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 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 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 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 DN15 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 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10.2.15 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 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0.2.16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 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 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10.2.17 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 50mm 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1 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 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 2 次以上。 3 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10.2.18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 25mm; 2 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 20mm; 3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 15mm。 10.2.19 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0.2.20 输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 0.01 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0.2.21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 下列要求: 1 净高不宜小于 2.2m。 2 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 3 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 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 6 次/h。 3 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4 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 隔开。 5 应按本规范第 10.8 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 6 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 10.2.23 条要求。 7 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8 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 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 10.2.22 液化石油气管道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 地下室内。当确需要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时,应针对具体条件采取有效的 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题技术论证。 10.2.23 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以及竖井、住宅汽 车库(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材、管件及阀门、阀件的公称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 2 管道宜采用钢号为 10、20 的无缝钢管或具有同等及同等以上性能的其他金属 管材; 3 除阀门、仪表等部位和采用加厚管的低压管道外,均应烽接和法兰连接;应尽 量减少焊缝数量,钢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进行 100%射线照相检验,活动焊口应进 行 10%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 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 中的Ⅲ级;其他金属管材的焊接质量应符 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2.24 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 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10.2.25 燃气水平干管宜明设,当建筑设计有特殊美观要求时可敷设在能安全 操作、通风良好和检修方便的吊顶内,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 10.2.23 条的要求; 当吊顶内设有可能产生明火的电气设备或空调回风管时,燃气干管宜设在与吊顶 底平的独立密封∩型管槽内,管槽底宜采用可卸式活动百叶或带孔板。 燃气水平干管不宜穿过建筑物的沉降缝。 10.2.26 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顶时应 设在套管内。 10.2.27 燃气立管宜明设,当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内时,应符合下 列要求: 1 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 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 共用一个竖井; 2 竖井内的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 10.2.23 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 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 O.2MPa;燃气管道应涂黄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3 KB 时间:2025-09-04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