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大型超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doc10)》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大型超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doc10)文本预览
大型超重机械安全
能源部管理
【法规分类号】220006199209
【标题】
起重机械关于颁发《大型超重机械安全
能源部管理》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
起重机械
【颁布日期】1992/12/18
【实施日期】1992/12/18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安全保护
能源部
【文号】能源基(1992)1204 号
【题注】
【正文】
近年来,各施工企业陆续购置了一批大型
机械,这些机械对加快工程进度、提
高工艺质量起了很大的作用。为了加强
能源部,减少和杜绝
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设
备和人身安全,经多次研究,讨论、修改,现颁发《大型
机械安全
能源部管理》并提
出三点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电管局,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局、电建局、要切实加强对
机械的管
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各施工企业要对机械的安全进行全过程
能源部,按《
管理》要求,认
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人,限期解决。
二、
起重机械施工机械检测中心为我部施工机械安全检测的专业部门,挂靠在
起重机械
电力建设研究所。检测中心应加强与各施工企业的联系,互相配合,搞好检测工作。
三、
机械操作人员,
机械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
《机械操作证》、《
机械检验员证》方可操作和出具检验报告。
请各有关单位将贯彻执行《大型
机械安全
能源部管理》的情况及时告
起重机械。
附:大型
机械安全
能源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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