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小型热电厂供热、供电标煤耗率计算方法介绍及分析(doc8)》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文本预览
小型
热电厂
供热、供电
标煤耗率
计算方法介
绍及分析
一.前言
热电厂
供热及供电
标煤耗率
计算是
热电企业财务统计、成本
计算、审核
审计工作的前提。当前各
热电企业,在数据交流和上报时可能会发现一些问
题,主要是
计算公式不尽相同,致使同样的原始资料数据,
计算结果可能不
一致,或者会出现一些不应该有的错误。这种情况使我们无法正确进行财务
评价,也无法对
热电成本正确性进行评价。
现有关于
供热、供电
标煤耗率
计算主要取自浙江省标准“
热电厂
煤耗和
厂用电率
计算方法”(浙江省标准计量局发布 1991 年 12 月 20 日实施),
在这以后,国家已发布了一系列有关文件和
计算公式,例如:国家四部委急
计基础[2000]1268 号文;2001 年 1 月 11 日三部委发布的“
热电联产项目可
行性研究技术规定”,最近发布的文件与前述“省标”对某些
计算公式不完
全相同。现将
计算中可能遇到问题及对这些公式理解提出一些看法,
供热电
行业有关同仁参考与研究。
二.对
供热及供电标准
煤耗率
计算方法理解:
1. 浙江省标准局 1991 年发布的“
热电厂
煤耗和厂用电率
计算方法”(
以下简称“
煤耗计算”与同时发布的“小型
热电厂成本
计算方法”(以下简
称“成本
计算”)是当时同时发布,又必须同时应用的 2 个标准,后者的“成
本
计算”必须应用前者的“
煤耗计算”数据,因此,前者是成本
计算的前提。
2. 对
供热标煤耗率 br 的理解:
“
煤耗计算”中公式(9) 中
br=Br/Qr×103
其中:br
供热标煤耗率 kg/GJ
Br
供热耗
标煤量 t
Qr 对外总
供热量 GJ
上式中 Br;Qr 的
计算如下:
Br=Bb·αr αr=Qr/Qh
其中: Qh 为锅炉总产汽热量 GJ
其中一部分通过汽轮机或通过减温减压器对外
供热,
另一部分通过汽轮发电机发电。
αr 为
供热比,表示对外
供热占总锅炉产汽热量百分比。
Bb 为
热电厂总耗
标煤量,
以上这个公式 br 仅考虑了总耗煤量的一次分摊,而厂用电量,没有考
虑进去。标准“成本
计算”在
计算供热燃料费用的成本时,又加入了
供热厂
用电所需燃料费,这个又称为二次分滩,所以原标准“成本
计算”中是考虑
了二次分摊,但
供热标煤耗率 br 没有考虑二次分摊。2001 年三部委发布的“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已在这个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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