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93 次下载 72 收藏 doc 更新于 2025-12-30
VIP专享

适用对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是关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其它行业相关企业。

文本预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 13 号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已经 2023 年 11 月 6
日应急管理部第 28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 王祥喜
2023 年 11 月 29 日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
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未
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人员可以进入作业,易造成有毒有害、
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
3
作业
第四条 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第一责任
人,应当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限空间
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的职责,以及安全培训、作
业审批、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等方
面的要求。
第五条 工贸企业应当实行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明确专职
或者兼职的监护人员,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
监护人员应当具备与监督有限空间作业相适应的安全知识
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正确使用气体检测、机械通风、呼吸防护、
应急救援等用品、装备。
第六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
管理台账,明确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因素等信息,并
及时更新。
鼓励工贸企业采用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提升有
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第七条 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大小,明
确审批要求。
对于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等风
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当由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
托的人员进行审批,委托进行审批的,相关责任仍由工贸企业
主要负责人承担。
未经工贸企业确定的作业审批人批准,不得实施有限空间
作业

文件预览

页码: /
企安文库 - 请下载后使用

免责申明

本网站提供的生产安全相关模板文件仅供参考和示例之用,属于通用性资料。用户下载并使用这些模板,即表示理解并同意:

  • 本文件不构成任何法律、专业安全咨询或特定情况下的建议。
  • 用户有责任根据自身具体业务、所在地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模板进行审查、修改和定制,确保其适用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 网站运营方对用户因使用、误用或依赖本网站提供的模板文件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或特殊的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法律责任)概不负责。
  • 本网站及其运营方明确免除因用户访问、下载、使用或无法使用这些模板文件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损失、损害(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业务中断、数据丢失等)或法律责任。

文件格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

相关推荐

猜您喜欢

您可能还需要以下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