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09-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是关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适用于食品医药行业相关企业。
文本预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
食品、
食品原料、
食品添
加剂和
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
和
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
采购查验和索
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
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
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
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
供货商
采购食品的,宜签订
采购
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
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
采购的,
须
查验留存
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
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
供货商(含个
体经营户)
采购的,应
查验留存
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
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
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
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
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
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
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
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4、应当建立
台账(
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
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
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
据,可不再重新登记
台账。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
食品
进货索证和
台账登记本》模版。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
企业总部统一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等,建立
食品进货
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
配送单据
台账。门店自行
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
行
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
保存
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
食品采购索证资料一览表》
模版。
7、
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
采购腐朽变质、
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
保质期限的
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
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
产及其制品加工
食品。
8、预包装
食品及
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第 42 条、47、48 和 66 条的规定。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
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
食品。
食品与非
食品不能混放,
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
免责申明
本网站提供的生产安全相关模板文件仅供参考和示例之用,属于通用性资料。用户下载并使用这些模板,即表示理解并同意:
- 本文件不构成任何法律、专业安全咨询或特定情况下的建议。
- 用户有责任根据自身具体业务、所在地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模板进行审查、修改和定制,确保其适用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 网站运营方对用户因使用、误用或依赖本网站提供的模板文件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或特殊的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法律责任)概不负责。
- 本网站及其运营方明确免除因用户访问、下载、使用或无法使用这些模板文件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损失、损害(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业务中断、数据丢失等)或法律责任。
文件格式
提供Word(.doc)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包含可直接编辑的模板文件和参考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