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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2.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 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环节。 三、职责 1、物流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2、库管员及现场操作人员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护。 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装卸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四、工作程序 1、安全环保部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 附件是否齐全。 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 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 泄漏。 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 和滚动。 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 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 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5)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 (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6)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 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7)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 和火源。 8)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 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9)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 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10)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 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11)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 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 措施。 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阻火器,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 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 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 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 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 素进行检查。 10)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 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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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4.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制度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公司在用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公司危化品输送管道的管理工作。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危化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及内容 4.1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使用登记 设备管理部应对公司范围内的属于危险化学品管道监察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按 照《危险化学品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备案。 4.2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危险化学品管道的重 要依据。所有危险化学品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4.3 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 危险化学品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4.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4.3.2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档案; 4.3.3 编制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3.4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4.3.5 制定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实施; 4.3.6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4.3.7 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4.3.8 参与危险化学品管道事故分析; 4.3.9 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统计上报。 4.4 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4.4.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学习培训,进考核合格 后才能上岗。 4.4.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 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因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 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4.4.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4.5 巡线检查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 和处理。每班巡线检查次数不少于 2 次。 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 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2) 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3) 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 管道震动情况; 5) 管道支架是否完好; 6) 管道之间、管道和相临构件的摩察情况; 7) 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完好; 8) 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9) 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4.6 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危险化学 品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1) 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2) 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 制值; 3) 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4) 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5) 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6) 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4.7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 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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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主要防范措施

1 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主要防范措施 一、安全基础管理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辨识 易发生的 事故类型 风险分级/ 风险标识 主要防范措施 依 据 (一)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落实 1 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机构未健全,安全 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等 A 级/红色 (1)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 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2) 企业应设置安委会,建立、健全从安委会到基层班 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安全生产法》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健全,未 落实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等 A 级/红色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单位主要负责 人在内的各级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全覆盖;明确责任范围、 考核标准。 (3)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 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 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安全生产法》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 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健全, 未落实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等 A 级/红色 (1) 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 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 2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辨识 易发生的 事故类型 风险分级/ 风险标识 主要防范措施 依 据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 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2) 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由主要负 责人签发,并在有效期内。 (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1 安全生产费用提 取、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 不规范 火灾爆炸 中毒窒息 等 A 级/红色 (1)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 用,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危险品生产与 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 累退方式平均逐月提取: (2)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 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3) 主要负责人要为安全生产正常运行提供人力、财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 取和使 用管理办法》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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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 1.1 编制目的 为保有证施工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工程绿化完善美观,水保措施到位,建成一流的资源节 约型、环境友好型高速公路,结合我部工程施工特点,在施工中坚决落实环水保基本国策,严 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水保“三同时”制度和国家、陕西地方上有关的环保法规、标准; 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原则; 采取严格的施工期环保管理措施,切实落实各项环 保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椐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水保法、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水法、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防 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规条文。 ②设计文件。 ③指挥部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施工过程有关环保、水保全过程。 3 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指挥部环水保污染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指挥部各部门负责人、调度,各经理部经理、总工程师、安质部长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手机**** 4 环水保应急预案应急情况识别 1 临时工程的污染,包括临时便道,拌合站、钢筋场、临时住地。 2 正线桩基、承台、墩身施工。 3 河道、沟谷防护。 4 机械施工噪声污染。 5 拌合站混凝土生产及原材运输产生的污物污染, 6 混凝土施工产生的污物污染, 7 环保水保应急预案备用的材料、机具、人员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1 操作工人 工人 50 清理 2 运输车辆 15 吨 10 运输、洒水等 3 抽水机 20m3/h 10 抽水 4 装载机 ZL50 8 装卸料 5 挖掘机 Cat300 8 装填埋废料 5 环水保应急预案应急管理 1 应急预案的实施及现场保护小组: 由各经理部现场技术人员、现场领工员、环保工程师、现场操作工人共同组成。 2 应急预案的决策:事故发生后,由各经理部技术人员组织,按已定的应急预案,启动实施。 3 事故调查小组: 事故调查小组由指挥部领导、安质科、工程科、下属经理部领导以及现场领工员、环保工 程师、技术人员、班组长、现场操作工人组建。 4 环水保污染事故调查小组主要职责: 协助上级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济损失、事故类别、工程概况,事故 经过,事故原因,事故处理方案和预防措施,对责任者处理以及今后的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措施。 并提供事故调查中所需证据,记录等原始资料。 6 环水保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原则 1 当施工现场发生环保污染事故后,发现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同时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 故势态的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上报现场领工员、技术员。 2 现场领工员、技术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同时立即上报经理部经理、总工程师、环保工 程师和指挥部工程、安质环保等部门。 3 经理、总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立即赶赴现场,针对不同情况,同时启动既定应急预案, 并及时上报指挥部相关领导和主管部门, 4 经理领导和工程部、安质环保部、机电、物资等负责人及时奔赴现场,协调组织应急预 案的实施、监督,同时向上级和地方环保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采取措施、估计损失等。 7 针对环水保过程中的各种情况采取的相应措施 1 临时工程的污染,包括拌合站、钢筋场、临时住地。 临时工程设置从总体上应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少伐树林、少破坏 堵塞沿线的水系、排洪、排涝设施。临时工程用地周边应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严格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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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

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 卫生部 发布时间:201*年*月 1*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以下简称高温中暑事件),指 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 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其他以高温气象条 件为直接诱因,并直接导致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明显受损,甚至危及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公共 卫生安全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1.4 事件分级   依据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 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达不到Ⅳ级标 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事件范畴。   1.4.1 特别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Ⅰ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 小时内,1 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 300 人以上(含 300 人),或有 10 例 以上(含 10 例)死亡病例发生;   b.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2 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Ⅱ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 小时内,1 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 150 人至 299 人,或有 4 至 9 例死亡 病例发生;   b.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3 较大高温中暑事件(Ⅲ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 小时内,1 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 100 人至 149 人,或有 1 至 3 例死亡 病例发生;   b.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4 一般高温中暑事件(Ⅳ级),指符合下列情形的:   24 小时内,1 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 30 人至 99 人。    1.5 工作原则   1.5.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防范高温中暑事件的意识, 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积极开展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 件的监测、报告、预测和预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措施。   1.5.2 部门联动,分级响应。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建立联合预报和预警 机制,一旦发现高温中暑气象条件或高温中暑事件的苗头,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温气象条 件预报或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防控工作建议。根据高温中暑事件 的预警级别,各级卫生、气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迅速响应, 做好辖区内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5.3 加强管理,规范有序。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本地的 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高温中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高温中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 范,加强相关培训等工作,确保及时、规范、有序地处置高温中暑事件。   1.5.4 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鼓励开展相关领 域内的科学研究,提高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健康知识宣传,强 化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2 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   2.1 高温中暑气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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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

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 卫生部 发布时间:201*年*月 1*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以下简称高温中暑事件),指 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 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其他以高温气象条 件为直接诱因,并直接导致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明显受损,甚至危及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公共 卫生安全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1.4 事件分级   依据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 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达不到Ⅳ级标 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事件范畴。   1.4.1 特别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Ⅰ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 小时内,1 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 300 人以上(含 300 人),或有 10 例 以上(含 10 例)死亡病例发生;   b.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2 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Ⅱ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 小时内,1 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 150 人至 299 人,或有 4 至 9 例死亡 病例发生;   b.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3 较大高温中暑事件(Ⅲ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 小时内,1 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 100 人至 149 人,或有 1 至 3 例死亡 病例发生;   b.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4 一般高温中暑事件(Ⅳ级),指符合下列情形的:   24 小时内,1 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 30 人至 99 人。    1.5 工作原则   1.5.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防范高温中暑事件的意识, 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积极开展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 件的监测、报告、预测和预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措施。   1.5.2 部门联动,分级响应。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建立联合预报和预警 机制,一旦发现高温中暑气象条件或高温中暑事件的苗头,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温气象条 件预报或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防控工作建议。根据高温中暑事件 的预警级别,各级卫生、气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迅速响应, 做好辖区内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5.3 加强管理,规范有序。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本地的 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高温中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高温中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 范,加强相关培训等工作,确保及时、规范、有序地处置高温中暑事件。   1.5.4 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鼓励开展相关领 域内的科学研究,提高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健康知识宣传,强 化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2 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   2.1 高温中暑气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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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铸造厂消失模车间岗位事故应急处理

第五章 消失模车间岗位事故应急处理 第一节 白膜切割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切割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没有掌握岗位操作实务,不具备独 立上岗的能力。存在酒后上岗和违章作业现象。 2、作业人员着装不符合“三紧”要求,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 用品,女同志长头发没有纳入帽内,有打领带外露、戴围巾上班的现 象。 3、作业前,没有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 绝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 36V 以内。 4、用湿手接触开关旋钮,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用手直接接触电极丝,易发生触电事故。在通电状态下或机器正在运 转时,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有吸烟现象,泡沫切割机附近没有放置性能正 常的二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 5S 管理不到位,边角料没有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没有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没有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没有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 度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没有及时切断电源,容易导致电极丝过热发 生火灾。 10、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或受伤。不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对数控机床和电气设备进行维修,容易发 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应确保机器处于停止工作状态,必须 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步曲”,以免机器突然运行而发生人 为伤害事故。 12、下班前,应由专人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确保消防安全。 (二)白膜切割岗位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岗位操作实务,具备独立 上岗的能力。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违章作业。 2、作业人员着装必须符合“三紧”要求,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女同志长头发必须纳入帽内,不允许打领带、戴围巾上班。 3、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绝 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工作需要的安全电压,严禁超过 36V。 4、不要湿手操作任何开关旋钮,以防止触电;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手应持鳄鱼压柄内,不允许手接触电极丝,以防触电。当通电或机器 正在运转时,不要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任何电气元件,否则会发 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严禁吸烟,泡沫切割机附近放置性能正常的二 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要保持整洁,边角料要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必须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防止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要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度 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避免电极丝过热发生火灾。 10、不要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否则会触电或受伤。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维修技术要求,才可维 修该设备,以防发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没有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 步曲”,容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12、下班前,没有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第二节 白膜粘接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粘接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操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掌握本岗位的起吊、砂回收、 造型等操作事务就安排上岗。 2、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有酒后上岗、在禁烟、禁火区内吸烟和违章作业的现象。 4、作业前没有对作业现场电源线及设备完好性进行检查。 5、手工切割产品前,没有将接触式调压器控制在 36V 以下的安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5 KB 时间:2025-08-28 价格:¥2.00

重大危险源管理-变电站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表

D0 1、接送电 命令 命令传达失误 口误 S 161 2、确认送 电设备 电击、电伤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H 161 3、工作终 结,收回 工作票, 拆除安全 电击、电伤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H 161 4、送电操 作 电击、电伤、设备损毁 误操作 S 161 1、接停电 命令 命令传达失误 口误 S 161 2、确认停 电设备 电击、电伤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H 161 3、停电操 作 影响生产、影响产品质量 误操作 S 161 4、工作终 结,装设 安全措施 电击、电伤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H 161 1、接送电 命令 命令传达失误 口误或听误 S 161 2、确认送 电设备 电击、电伤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H 161 3、工作终 结,收回 工作票, 拆除安全 措施 电击、电伤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H 161 4、送电操 作 电击、电伤、设备毁坏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H 161 1、接停电 命令 命令传达失误 口误或听误 S 161 工作步骤 危险后果 危险因素 SHE 工作任务 35kv配电 装置送电 35kv配电 装置停电 110KvGIS 送电 110KvGIS 停电 部门 分布 水电 车间 水电 车间 水电 车间 水电 车间 危险源辩识 编制部门:变电站 原始 序号 1 2 3 4 2、确认停 电设备 电击、电伤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H 161 3、停电操 作 影响生产、影响产品质量 误操作 S 161 4、工作终 结,装设 安全措施 电击、电伤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H 161 1、开关柜 智能操作 系统 不能正常操作 信号指示错误、系统故障 S 161 2、所用变 全站失电、变压器损坏 声音异常、气味异常、环境温度、 电压过高、电流过大 S 161 3、配电柜 电击 电伤 设备损害 二次线松脱或老化接地、高压电缆 头老化放电 S 161 1、主机操 作面板 不能正常操作 信号指示错误、系统故障、触电、 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事故、 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误入间 隔 S 161 2、断路器 机构 不能分合闸 二次故障、开关失灵、系统故障、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S 161 3、SF6气 体压力表 绝缘降低引起短路、人员 伤亡 气体泄漏、气体压力低、触电、电 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环 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误入间隔 S 161 4、接地刀 闸机构箱 线路接地 机构故障或二次回路故障、触电、 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事故、 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误入间 隔 S 161 5、隔离刀 闸机构箱 触头烧蚀、冲击设备 设备故障动静触头不能完全接触或 分开、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 、电网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 影响、误入间隔 S 161 6、GIS本 体间隔 设备损害、人员伤亡 螺丝松动、漏气、氧化性霹雷器失 灵、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 电网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 响、误入间隔 S 161 1、器身本 体 设备损坏、人员伤亡 油温过高、漏油触电、电磁辐射、 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环境污染、 人员健康影响、误入间隔 S 161 2、油枕 设备损坏 油位与相应温度下的油位不符、触 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事 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误 入间隔 S 161 3、高低压 套管 桩头烧蚀 螺丝松动,电流过大、套管缺油、 触电、电磁辐射、设备事故、电网 事故、环境污染、人员健康影响、 误入间隔 S 161 35kv配电 设备巡检 110GIS室 巡检 1、2号主 变巡检 水电 车间 水电 车间 110KvGIS 停电 水电 车间 水电 车间 5 6 7 4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10-10 价格:¥2.00

化工安全风险管理-附件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附件 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法人单位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填报单位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填报单位地址 新津县工业园 B 区兴化五路 999 号 邮政编码 611430 重大危险源名称 氯硅烷储存区 重大危险源所在地址 (与填报单位地址不同时填写) 填报单位负责人姓名 电 话 填报人姓名 电 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单位从业人员数量 449 人 占地面积 879 亩 备案申请类型 □现有企业初次备案 □新、改、扩项目备案 √更新备案 危险化学品单位类型 √生产 □储存 □使用 □经营 所在行业 化工 重大危险源级别 一级 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 备案材料清单: √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记录 √ 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 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 √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 备表 规程清单 √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和检测检验结果 √ 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 √ 安全评价或评估报告 估报告 √ 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 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责任人、 □ 其他文件、资料 责任机构名称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我 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名称]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上,请予备案。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由重大危险源填报单位(申请单位)填 写,每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填写一份备案申请表。对于单产业法人单位,危 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填报单位就是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所在的法人单位,对于法 人单位存在多个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则应按其各自 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申请。当危险化学品单位存在多个不同地点(地区)的重大危 险源时,应分别向每个重大危险源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进行申报,不应重复申报。重大危险源企业注册地址与重大危险源所在地址分别 在不同地区时,应按重大危险源所在地进行申报。如重大危险源跨越不同的行政 区域,则按其工商登记注册所在的行政区域进行申报。 对于其他企业租用重大危险源单位辨识所涉及的危险设备、设施的,应由产 权单位进行申报。 2.备案申请类型中“新、改、扩项目备案”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0 号,以下简称为总局令第 40 号)颁布实施之日后项目竣工验收前申请的备案。“现 有企业初次备案”是指依据总局令第 40 号,现有重大危险源企业首次申请的备案。 “更新备案”是指出重大危险源出现总局令第 40 号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第(二) 条除外)之一进行的重新备案。 3.危险化学品单位类型中的“储存”是指填报单位为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 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经营”是指填报单位为专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 品经营单位。 4.所在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行业分类进行 划分,请填写分类编号(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标准中查询到该标准)。 5.企业类型根据 2011 年 9 月 30 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划 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 号)文件的附件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6.备案材料是指根据总局令第 40 号第二十二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 括的文件、资料,其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只需提供清 单。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5-11-07 价格:¥2.00

化工安全风险管理-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附件 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法人单位名称 填报单位名称 填报单位地址 重大危险源名称 氯硅烷储存区 重大危险源所在地址 (与填报单位地址不同时填写) 填报单位负责人姓名 电 话 填报人姓名 电 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单位从业人员数量 449 人 占地面积 879 亩 备案申请类型 □现有企业初次备案 □新、改、扩项目备案 √更新备案 危险化学品单位类型 √生产 □储存 □使用 □经营 所在行业 化工 重大危险源级别 一级 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 备案材料清单: √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记录 √ 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 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 √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 备表 规程清单 √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和检测检验结果 √ 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 √ 安全评价或评估报告 估报告 √ 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 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责任人、 □ 其他文件、资料 责任机构名称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我 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名称]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上,请予备案。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由重大危险源填报单位(申请单位)填写,每 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填写一份备案申请表。对于单产业法人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 危险源填报单位就是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所在的法人单位,对于法人单位存在多个产业 活动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则应按其各自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申请。当 危险化学品单位存在多个不同地点(地区)的重大危险源时,应分别向每个重大危险源 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不应重复申报。重大危险源企 业注册地址与重大危险源所在地址分别在不同地区时,应按重大危险源所在地进行申报。 如重大危险源跨越不同的行政区域,则按其工商登记注册所在的行政区域进行申报。 对于其他企业租用重大危险源单位辨识所涉及的危险设备、设施的,应由产权单位 进行申报。 2.备案申请类型中“新、改、扩项目备案”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危险化 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0 号,以下简称为 总局令第 40 号)颁布实施之日后项目竣工验收前申请的备案。“现有企业初次备案”是 指依据总局令第 40 号,现有重大危险源企业首次申请的备案。“更新备案”是指出重大 危险源出现总局令第 40 号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第(二)条除外)之一进行的重新备案。 3.危险化学品单位类型中的“储存”是指填报单位为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 学品储存单位;“经营”是指填报单位为专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4.所在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行业分类进行划分, 请填写分类编号(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标准中查询到该标准)。 5.企业类型根据 2011 年 9 月 30 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划分企业 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 号)文件的附件“关于划分企业登 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6.备案材料是指根据总局令第 40 号第二十二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的文 件、资料,其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只需提供清单。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 KB 时间:2025-11-08 价格:¥2.00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清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生产部)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 部门:生产部 编号:CDCSG-QR10-03/A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 序 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 时态 状态 L E C D 危险级 别 备注 1 车速过快 车辆伤害 现在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2 无证驾驶 车辆伤害 现在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3 车况不良、刹车不好等 车辆伤害 未来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4 疲劳驾驶 车辆伤害 过去 正常 3 6 3 54 一 般 5 运输车辆未按规定预检、保养 车辆伤害 现在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6 违章作业 车辆伤害、物体打击 现在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7 原料堆放不规范、倾斜、超高 倒塌 过去 正常 1 3 3 9 一 般 8 起吊原料钢绳过细、无超高限位或失灵 高处坠物 过去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9 起吊人员无操作证 物体打击 过去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10 电动葫芦安装不牢固 物体打击 现在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11 装卸面距地面过高无防护措施 高处坠落 现在 正常 3 6 3 54 一 般 12 粉尘区作业未戴防尘口罩 职业病 现在 正常 3 6 1 18 一 般 13 噪音区作业未戴耳塞 职业病 现在 正常 3 6 1 18 一 般 14 碎玻璃检选未戴手套、防护眼镜 划伤 现在 正常 3 6 1 18 一 般 15 清理、检修设备时设备未完全停止 机械伤害 现在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16 设备用电保护接零、接地不符合要求 触电 现在 正常 1 6 3 18 一 般 17 电线绝缘破坏或不绝缘 触电 未来 正常 1 6 3 18 一 般 18 进料、上料、 原料转运 电梯未按规定预检 机械伤害 现在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19 电梯运输原料超过规定重量无防护措 施 机械伤害 现在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20 车速过快 车辆伤害 现在 正常 3 6 7 126 一 般 21 无证驾驶 车辆伤害 过去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22 车况不良、刹车不好 车辆伤害 现在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23 疲劳驾驶 车辆伤害 过去 正常 3 6 7 126 一 般 24 运输车辆未按规定预检、保养 车辆伤害 现在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25 供方原料运 输 违章作业 车辆伤害 现在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26 劳保用品穿戴不完整 机械伤害 现在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27 违章作业 机械伤害 现在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28 粉尘区作业未戴防尘口罩 职业病 现在 正常 3 6 1 18 一 般 29 噪音区作业未戴耳塞 职业病 现在 正常 3 6 1 18 一 般 30 清理、检修设备时设备未完全停止 机械伤害 现在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31 设备用电保护接零、接地不符合要求 触电 现在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32 电线绝缘破坏或不绝缘 触电 现在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33 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 高处坠落 现在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34 长期近距离接触中子测水仪 辐射影响身心健康 现在 正常 1 6 1 6 一 般 35 蒸汽管道密封不严或安全阀不为符合 要求 烫伤 现在 正常 1 6 3 18 一 般 36 清理混合机未戴头盔 物体打击 现在 正常 1 6 3 18 一 般 37 配料 进入混合机未挂警示牌或警示牌使用 不当 机械伤害 过去 正常 1 6 7 42 一 般 38 熔化 未使用火焰观察镜察看窑内工况 强光伤眼 现在 正常 1 6 3 18 一 般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6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清单-OHS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清单(工程部1227)

OHS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清单 部门: 工程部、施工单位 编号: CDCSG-QR10-03/A 危险评价 序 号 作业活动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 时态 状态 L E C D 危险 级别 备注 1 临边防护不稳定,部分基坑缺少防护,未设警示标 志 高处坠落 将来 异常 3 3 7 63 一般 2 作业人员上下基坑没有设置斜道 高处坠落 将来 异常 1 3 7 21 一般 3 基坑上下人员的斜道扶手不符合安全要求(没有设 防滑条或防护栏杆高度不够) 高处坠落 将来 异常 1 3 7 21 一般 4 拉土方车辆在施工场地的行驶对作业人员的危害 车辆伤害 将来 正常 1 3 15 45 一般 5 土方作业前施工人员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机械伤害、高处坠落 将来 异常 3 1 15 45 一般 6 施工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无证上岗 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 将来 异常 1 0.5 40 20 一般 7 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 电 将来 正常 1 6 15 90 一般 8 挖掘机工作中对周围作业人员的伤害 机械伤害 将来 正常 3 1 15 45 一般 9 开挖深度超过 2 米的沟槽,未按标准设围栏防护和 密目网封挡 坍塌/高处坠落 将来 正常 3 6 3 54 一般 10 超过 2 米的沟槽未搭设上下马道,危险处无红色标 志灯 坍塌/高处坠落 将来 正常 3 6 1 18 一般 11 在沟、坑、槽边 1.5 米以内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坍塌 将来 正常 1 1 7 7 一般 12 深坑基础护壁不符合规定 坍塌 将来 正常 3 6 7 126 一般 13 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又无措 施 坍塌 现在 正常 3 1 15 45 一般 14 基坑施工 未设置有效的排水和挡水措施 坍塌 现在 正常 3 6 1 18 一般 15 施工无安全防护栏杆 高处坠落 现在 正常 3 3 15 135 一般 16 土方施工时放坡不符合规定 坍塌/高处坠落 过去 正常 3 6 7 126 一般 17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物体打击 现在 正常 3 6 1 18 一般 18 铁凳、木凳不稳固,跳板下支凳间距大于 2 米 高处坠落 现在 正常 3 6 3 54 一般 19 外檐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 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高处坠落 现在 正常 3 2 7 42 一般 20 框架结构作用面、点无防护或防护不完善 高处坠落 现在 正常 3 2 15 90 一般 21 坡屋面施工无防护栏杆,未系安全带 高处坠落 将来 正常 3 6 15 270 重大 22 吊运零散物件未使用吊笼 物体打击 现在 正常 1 2 7 14 一般 23 外挑平台堆料超高、超重 物体打击 现在 正常 3 2 15 90 一般 24 高空作业 抛、扔物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高处坠落 现在 异常 3 2 7 42 一般 25 未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物体打击 现在 正常 6 6 3 108 一般 26 供电系统未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进行安装 触电 将来 异常 3 2 15 90 一般 27 在使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缺少设备保护接零,缺少 保护接地 触电 现在 正常 6 6 3 108 一般 28 拆除、拆除时撬杆用力过猛 高空坠落 现在 正常 6 6 3 108 一般 29 保护接地、保护接零混乱或共存 触电 过去 正常 3 2 15 90 一般 30 保护零线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零线有拧缠式接头 触电 将来 正常 1 2 7 14 一般 31 保护零线未单独敷设或作他用 触电 将来 正常 1 2 7 14 一般 32 施工用电 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触电 将来 异常 3 2 7 42 一般 33 焊渣引起明火 火灾 现在 异常 3 1 7 21 一般 34 电焊机未按“四一”要求设置 触电 过去 正常 3 1 7 21 一般 35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大于 5 米二次线大于 30 米,两侧 接线不牢 触电 过去 正常 3 3 15 135 一般 36 电焊作业 电焊机一/二次线未安装防护罩,防触电装置 触电 过去 正常 3 2 7 42 一般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6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清单-OHS危险源辩识与评价清单(品控)

OHS 危险源辩识与评价清单 部门: 品控部 编号: CDCSG-QR10-03/A 危 险 评 价 序 号 作 业 活 动 项 目 可 能 导 致 的 事 故 时态 状态 L E C D 危 险 级 别 备 注 1 违章操作、疲劳作业辊道将衣服卷入 机械伤害 未来 异常 3 6 3 54 一般 2 车间内叉车违章作业或超速行驶 车辆伤害 过去 异常 3 6 7 126 一般 3 防霉粉、落板产生粉尘 职业病 现在 正常 6 6 1 36 一般 4 巡检 设备运行、玻璃落板噪声排放 噪声 现在 正常 6 6 1 36 一般 5 未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 划伤 过去 正常 3 6 1 18 一般 6 取样、检样、 接边 样品过重 物体打击 过去 正常 3 6 3 54 一般 7 L 架未放平稳玻璃倒塌 倒塌/物体打击 过去 正常 3 6 3 54 一般 8 后岗检样 违章操作或疲劳操作从玻璃架上坠落 高处坠落 过去 异常 1 6 3 18 一般 9 操作不当、或未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 用不当腐蚀性、有毒化学品溅在皮肤上 化学烧伤/中毒 过去 正常 3 3 1 9 一般 10 操作不当、未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不当接触电炉 烫伤 过去 正常 3 3 1 9 一般 11 未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触损坏玻璃器皿 划伤 过去 正常 1 2 1 2 一般 12 未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或未 使用抽风机或抽风机坏了吸入化学废气 中毒 未来 异常 3 1 1 3 一般 13 化 学 分 析 及 化 学 品 的 使 用 操作不当、未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不当酸碱溅在皮肤上 化学烧伤 过去 正常 3 3 1 9 一般 14 原 子 吸 收 分 析 操作不当乙炔爆炸 火灾/爆炸 未来 异常 0.5 2 3 3 一般 15 操作不当接触火焰 烧伤、烫伤 过去 正常 1 2 1 2 一般 16 未按规定开启抽风机 职业病 过去 正常 3 2 1 2 一般 17 乙炔存放不当 火灾/爆炸 未来 异常 0.5 2 15 15 一般 18 瓶体损坏、管路损坏、气压表损坏或失准 火灾/爆炸 未来 异常 3 2 7 42 一般 19 空压机噪声排放 噪声 现在 正常 6 2 1 12 一般 20 设备损坏 X-射线泄漏 辐射 未来 异常 0.2 6 1 0.12 一般 21 亚甲烷存放不当 火灾/爆炸 过去 异常 0.5 2 15 15 一般 22 X-荧光仪使 用 瓶体损坏、管路损坏、气压表损坏或失准 火灾/爆炸 未来 异常 3 2 7 42 一般 23 振筛机运行产生噪声排放 噪声伤害 现在 正常 1 6 1 6 一般 24 粒度分析 生产性粉尘未使用劳保用品 职业病 现在 正常 1 6 1 6 一般 25 设备损坏设备漏电 触电 未来 异常 3 3 3 27 一般 26 电线破损 触电 未来 异常 1 1 3 3 一般 27 仪 器 设 备 的 使用 设备接地不良 触电 过去 异常 1 1 3 3 一般 28 未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或操 作不当接触高温炉体 烫伤 过去 正常 3 6 1 18 一般 29 电 炉 加 热 或 高 温 炉 的 使 用 熔样时操作不当 烫伤 过去 正常 3 6 1 18 一般 30 磨样机防护装置失灵 机械伤害 未来 异常 1 6 1 6 一般 31 未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吸入 样品粉尘 职业病 未来 正常 3 6 1 18 一般 32 制样 压片机操作不当手压伤 机械伤害 过 去 异 常 0. 5 6 3 9 一 般 33 上 下 楼 梯 楼 梯 湿 滑 跌伤 过 去 正 常 3 6 1 18 一 般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8 KB 时间:2025-11-19 价格:¥2.00

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置

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置 由于长时间、大面积降雨或者冰雪融化以及江河湖泊堤坝溃决等原因,致使单位时间内单位 截面上的水流流量突然增大,超出水道的天然或人工限制界限的异常高水位水流,称之为洪 水,而由此造成的灾害叫洪涝灾害。 一、洪涝灾害的特点及危害 (一)洪涝灾害的类型 造成洪涝灾害的主要原因就是洪水。洪水可分为河流洪水、湖泊洪水和风暴潮洪水等。其中 河流洪水依照成因的不同,又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暴雨洪水 这是最常见、威胁最大的洪水,是由较大强度的降雨形成的,简称雨洪。 2.山岳洪水 系指山区溪沟中发生的暴涨暴落的洪水。 3.融雪洪水 主要发生在高纬度积雪地区或高山积雪地区。 4.冰凌洪水 主要发生在黄河、松花江等北方江河上。由于某些河段由低纬度流向高纬度,在气温上升, 河流开冻时,低纬度的上游河段先行开冻,而高纬度的下游段仍封冻,上游河水和冰块堆积 在下游河床,形成冰坝,也容易造成灾害。在河流封冻时也有可能产生冰凌洪水。 5.溃坝洪水 系指大坝或其他挡水建筑物发生瞬时溃决,水体突然涌出,造成下游地区灾害。 (二)我国洪涝灾害的特点 1.季节性 我国地处欧亚大陆的东南部,跨热带、亚热带和温带三个气候带。最基本、最突出的气候特 征是大陆性季风气候,降雨量有明显的季节性变化。这就基本决定了我国洪水发生的季节规 律。 2.类似性 近 70 年中,全国发生了多次特大洪水,在历史上都可以找到与其成因和分布极为相似的特 大洪水。 3.普遍性 我国地域辽阔,自然环境差异很大,具有产生多种类型洪水和严重洪水灾害的自然条件和社 会经济条件。 4.区域性 我国洪水灾害以暴雨成因为主,而暴雨的形成和地区关系密切。 5.破坏性 我国主要江河全年径流总量中的2/3都是洪水径流,降雨和河川径流的年内分配也很不均匀, 洪水威胁严重。 6.可防御性 虽然人类不可能彻底根治洪水灾害,但通过多种努力,可缩小洪水灾害的影响程度和空间范 围,减少洪灾损失,达到预防目的。 (三)洪涝灾害的危害性 1.洪水涉及地域广 我国受洪涝灾害威胁的地区总面积达 73.8 万平方千米,耕地 5 亿亩 1 亩=666. 66 平方米。 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嫩江、辽河等八大江河的周边地区均受洪涝灾害 的严重威胁。1998 年夏季发生的长江全流域和东北松花江、嫩江流域特大洪水,全国 29 个 省(区、市)均不同程度遭受洪涝灾害,受灾面积 3.18 亿亩,成灾面积 1.96 亿亩,受灾人口 2.23 亿人,历史上罕见。 2.水灾人员伤亡重大 洪涝灾害往往造成江、河、水库堤坝溃决,造成遍地汪洋、堤坝溃决时,水量大,水势凶猛, 往往导致大量城乡居民因无法及时逃生而遇难。 3.洪涝灾害经济损失大 洪涝灾害造成粮食大量减产,甚至绝收;冲塌房屋,吞没财产;工矿企业单位被淹,被迫停 产停业;毁坏铁路、公路和城镇基础设施;破坏水利设施等。 4.道路桥梁损坏,交通中断 洪涝灾害造成铁路、公路以及桥梁等毁坏,使地面交通基本陷于瘫痪,直接影响政治、经济 以及人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5.破坏性强,引发次生灾害 洪涝灾害还常常伴随泥石流、滑坡、山崩,以及化工设施毁坏后所发生的化学事故和灾后出 现的瘟疫,饥荒等次生灾害,使灾情趋于复杂化、扩大化。 6.抗洪排险,救援困难 由于洪涝灾害涉及地域广、受灾人数多、灾害周期长,道路交通、通信中断等,给救援工作 带来了极大困难。 二、洪涝发生时的个人防护 水灾发生时,除了因为溺水急性窒息致死外,很多人是由于遭受洪水浸泡或饥寒交迫,肌体 抵抗力急剧下降,因此被冻死、饿死、累死。 (1)在洪水到来之前,按照预先选择好的路线撤离易被洪水淹没的地区,前往政府避难处所。 特别注意将老人、儿童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妥善安置好。避难所一般应选择在距家最近、地势 较高、交通较为方便处,卫生条件较好,最好有干净用水和能排污水的设施,与外界可保持 良好的通信讯、交通联系。 (2)洪水到来之前,要关掉煤气阀和电源总开关,以防电线浸水而漏电失火、伤人。时间允 许的话,赶紧收拾家中贵重物品放在楼上,如时间紧急,可把贵重物品放在较高处,如桌子, 柜子或架子上,以免水浸。 (3)在洪水到来之前,要采取必要的防御措施,首先要堵塞门的缝隙,如旧地毯、旧毛毯都 是理想的塞缝隙的材料,还要在门槛外堆放沙袋,以阻止洪水涌人。为防洪水涌入屋内,首 先要堵住大门下面所有空隙。最好在门槛外侧放上沙袋。沙袋可以自制,以长 30 厘米,周 长 15 厘米最好,也可以用塑料袋塞满沙子、泥或碎石,添充沙袋。如预料洪水会涨得很高, 那么底层窗槛外也要堆上沙袋。如没有适合材料,可用旧地毯塞住缝隙。 (4)如果来不及转移,也不必惊慌,可向高处(如结实的楼房顶、大树上)转移,等候救援人员 营救。如果洪水来势凶猛,已来不及撤离时,可爬上屋顶、墙头或附近的大树上,等候救援。 但土墙、干打垒住房或泥缝砖墙住房,经水一泡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只能用做暂时的避难 场所,再想别的办法逃生。 (5)如果洪水不断上涨,在短时间内不会消退时,应在楼上贮备一些食物及必要的生活用品, 如饮水、炊具、衣物等,如果没有轻便的灶具,可以改吃干粮充饥。还要携带火柴或打火机, 必要时用来生火。 (6)如果有可能,可吃些高热量食品,如巧克力、饼干等,喝些热饮料,以增强体力。避难时, 应携带好必备的衣物以御寒,特别要带上必需的饮用水,千万不要喝洪水,以免传染上疾病。 (7)如果水灾严重,水位不断上涨,就必须自制木筏逃生。任何人水能浮的东西,如床板、 箱子、柜、门板等,都可用来制作木筏。如果一时找不到绳子,可用床单、被单等撕开来代 替。但须注意,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用这种办法。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 KB 时间:2025-11-26 价格:¥2.00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一览表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一览表 序号 工作活动 危险源辨识 可能的风险 事故发生的 可能性(L) 暴露于 风险中 的人员 (E) 事故后 果(C) 风险 水平 (D) 风险级别 锅炉炉膛检查 人体健康伤害 1 1 15 15 E 锅筒内检查 人体健康伤害 3 1 15 45 D 电源电器老化 火灾 5 5 3 75 C 吊扇坠落 物体打击 0.5 4 7 14 E 暖气片破裂 灼伤 0.5 4 7 14 E 障碍物挡路 人体健康伤害 1 1 1 1 E 1 工艺 道路有油污水跌倒 人体健康伤害 0.5 0.5 3 0.75 E 进炉膛检查违反规定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进锅筒内检查违反规定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压力试验压力过高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连通管、阀件无堵板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锅炉检验无监护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功能试验违反规定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不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人体健康伤害 6 0.5 7 21 D 无安全操作证上岗 健康安全意识差 5 5 3 75 C 高处作业违反安全规程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电源漏电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2 锅炉检验 炉膛温度高进行检修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电源电器老化 火灾 6 6 1 36 2 吊扇坠落 物体打击 0.5 0.5 3 0.75 1 暖气片破裂 灼伤 0.5 4 7 14 E 障碍物挡路 人体健康伤害 1 1 1 1 E 3 办公室 道路有油污水跌倒 人体健康伤害 0.5 0.5 3 0.75 E 无锅炉上岗证上岗 健康安全意识差 5 5 3 75 C 无锅炉图样(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 压部件图)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无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无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无锅炉质量证明书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无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无受压元件重大设计更改资料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4 锅炉司炉工 无锅炉制造质量证明书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制造许可不符合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无监检单位和监检标记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结构不合理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水循环不正常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炉墙缺陷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受压元件焊逢裂纹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受压元件壁厚减薄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受压元件结垢严重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受压元件变形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受压元件鼓胞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受压元件沟槽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受压元件磨损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水垢厚度超过规定要求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安全阀数量不够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安全阀本体缺陷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锅炉司炉工 安全阀设计选型不当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安全阀压力调整不当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安全阀安装不当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安全阀未定期校验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锅炉司炉工 安全阀未加锁或铅封 人体健康伤害 5 5 3 75 C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9 KB 时间:2025-12-10 价格:¥2.00

液氮储罐泄露应急预案

*****有限公司 液氮储罐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一)基本情况 1、******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郭亮中路****号,液氮储罐位于厂内 11a 厂房门口,设有 30m ³液氮储罐一个。气体通过管道输送到车间生产岗位用气,大大降低了使用风险和成本。 表 1:主要的危险化学品原材料名称及储蓄量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存放地点 储量 1 液氮 罐区内 30 立方 我公司提供的原料气为不燃惰性气体,在使用及储存过程中不会发生燃烧或火灾,如果 遇到自然灾害或操作失控,有可能出现大量低温液体泄漏,造成密闭空间内人员窒息、冻伤 等较严重的安全事故。 (二)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目标 编号 危险 目标 名称 危险特性或状态 危险后果及影响 预防扑救措施 1 液 氮 1、-196℃无色、无味惰性气体。 2、不燃、无毒。 1、泄漏会造成严 重冻伤。 2、造成空气中氧 含量低于 18%会造 成窒息。 1、操作时佩戴防冻 防护用品。 2、大量泄漏时佩戴 正压式呼吸器。 2 罐 区 3、卸液软管连接不牢固或残旧,引起低 温液体泄漏。 4、贮罐压力超过 1.68MPa,引起安全阀 泄漏。 5、安全阀失灵,引起贮罐超压爆炸。 1、低温气体泄漏 造成人身冻伤。 2、引起贮罐超压 爆炸。 1、严格按槽车卸液 操 作 规 程 进 行 作 业; 2、安全阀定期送 检。 (三)事故发生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1.一般工艺管道破裂和阀门密封部位泄漏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1 迅速查明泄漏点,立即关闭泄漏点两端管线上的阀门和与该管线相接的每个储罐阀 门,把气源切断。 1.2 禁止一切车辆和人员在附近逗留。同时派人员向单位负责人和设备厂家报告发生泄 漏的具体情况及正在采取的措施。 1.3 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停止一切作业活动。撤离无关 人员,并安排专人对已关闭的储罐阀门进行监控。 1.4 泄漏点环境的气体经检验合格后,拆卸泄漏的管道,移至安全地点,由工程人员将管 道泄漏点焊接修补,如无法焊接修补的直接更换,阀门或密封垫应同时更换。 2.与罐体直接相连的阀门、法兰密封处、管件出现外泄漏时的应急抢救方案 2.1 用湿棉被包住泄漏点,用水对其进行喷射冷却,使之冻成冰坨,以减少泄漏。 2.2 视贮罐内液体的量确定是否需要转移罐内液体,如果液位较低无转移价值可先用泵 尽量打低贮罐内液体,剩余气体排入回收缓冲罐,或者直接排空。 2.3 经检测符合安全标准后,对损坏的阀门、垫片用相同型号的产品更换,对损坏的管 件予以修复。 2.4 在抢救中,若泄漏量很大,无法控制事故,应迅速疏散生产区内所有人员,扩大警戒 线,立即报警 119,通知设备厂家到场处理。 3 罐车装卸台处发生险情的应急抢险方案 罐车装卸台处的险情一般是装卸连接管线或阀门出现泄漏事故,其抢险方案可参照上述 第 1 款的内容。在罐车装卸中,管线出现泄漏时: 3.1 立即关闭罐车紧急切断阀和手动阀门,停止所有充装作业,停运机泵,关闭所有相关 的阀门。 3.2 立即指挥人员设置封闭进入标志,不准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泄漏区。 3.3 总指挥和抢险救灾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交由总指挥控制指挥。 3.4 安全技术人员及消防抢险人员,进入泄漏区必须配戴空气呼吸器,防止由于空气中 氧含量降低导致窒息。 3.5 启动消防水泵喷淋泄漏点。 3.6 同时,立即报警 119。 4 抢险抢修工作的要求 4.1 抢险抢修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装,戴好防护帽、防冻手套、护目镜和空 气呼吸器。 4.2 熄灭站内一切火种和火源,周围禁止一切车辆行驶。 4.3 抢救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要避免金属物品的相互碰撞,不要乱扔物品。需照明时要 使用防爆灯具。 4.4 抢险抢修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不得蛮干,尽快处理。 4.5 如有紧急情况,立即拨打“119”报警,请求支援。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1 KB 时间:2025-12-16 价格:¥2.00

铸造厂消失模车间岗位事故应急处理

第五章 消失模车间岗位事故应急处理 第一节 白膜切割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切割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没有掌握岗位操作实务,不具备独 立上岗的能力。存在酒后上岗和违章作业现象。 2、作业人员着装不符合“三紧”要求,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 用品,女同志长头发没有纳入帽内,有打领带外露、戴围巾上班的现 象。 3、作业前,没有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 绝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 36V 以内。 4、用湿手接触开关旋钮,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用手直接接触电极丝,易发生触电事故。在通电状态下或机器正在运 转时,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有吸烟现象,泡沫切割机附近没有放置性能正 常的二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 5S 管理不到位,边角料没有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没有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没有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没有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 度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没有及时切断电源,容易导致电极丝过热发 生火灾。 10、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或受伤。不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对数控机床和电气设备进行维修,容易发 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应确保机器处于停止工作状态,必须 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步曲”,以免机器突然运行而发生人 为伤害事故。 12、下班前,应由专人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确保消防安全。 (二)白膜切割岗位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岗位操作实务,具备独立 上岗的能力。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违章作业。 2、作业人员着装必须符合“三紧”要求,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女同志长头发必须纳入帽内,不允许打领带、戴围巾上班。 3、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绝 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工作需要的安全电压,严禁超过 36V。 4、不要湿手操作任何开关旋钮,以防止触电;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手应持鳄鱼压柄内,不允许手接触电极丝,以防触电。当通电或机器 正在运转时,不要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任何电气元件,否则会发 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严禁吸烟,泡沫切割机附近放置性能正常的二 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要保持整洁,边角料要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必须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防止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要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度 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避免电极丝过热发生火灾。 10、不要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否则会触电或受伤。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维修技术要求,才可维 修该设备,以防发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没有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 步曲”,容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12、下班前,没有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第二节 白膜粘接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粘接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操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掌握本岗位的起吊、砂回收、 造型等操作事务就安排上岗。 2、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有酒后上岗、在禁烟、禁火区内吸烟和违章作业的现象。 4、作业前没有对作业现场电源线及设备完好性进行检查。 5、手工切割产品前,没有将接触式调压器控制在 36V 以下的安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5 KB 时间:2026-01-14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2016年)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2016 年) (2016 年 7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 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6〕80 号)公布)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不涉及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归口统计、联网直报(以下简称“归 口直报”)。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特殊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和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确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形式,实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归口直报。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本级,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 营单位报告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依据本办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统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填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统计。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分类统计。没有造 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0 万元(不含)的生产安全事故,暂不纳入统计。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开展。 经调查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程序进行统计核销。 (一)超过设计风险抵御标准,工程选址合理,且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到位的 情况下,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直接引发的。 (二)经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案认定事故原因是蓄意破坏、恐怖行动、投毒、纵火、盗 窃等人为故意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 释放造成的肌体创伤)导致伤亡的。 第七条经调查(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认定不属于生 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 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 7 日。公示期间,收到对公示的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 意见的,应在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没有收到任何反映,视为公示无异议),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予以统计核销,并将相关信息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 关媒体上公开,信息公开时间不少于 1 年。 备案材料主要包括:事故统计核销情况说明(含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意见及处理情况)、 调查认定意见(事故调查报告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及其 相关证明文件等。 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备案核销的事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的,应当要求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复核,并在指定时限内反馈核 查结果。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填报单位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及时补充完善或修正已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补报经查实的瞒报、谎报的生产安 全事故信息,及时排查遗漏、错误或重复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地区实际,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 归口直报制度,进一步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的方式、内 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修正制度,运用抽样 调查等方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定期修正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 通报统计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 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和统计资料,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安监总厅 统计〔2015〕111 号)同时废止。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3.4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年)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 年) (2011 年 8 月 5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1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第一次修正,2017 年 3 月 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9 号第二次 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 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以外的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第六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 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实施。 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省级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许可,但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 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实施机关。 第七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以及委托事项予以公告。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其法律后果负责。 第二章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第八条 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新设立企业建 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 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的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的要求。 第九条 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经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 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 (二)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危险 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 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三)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 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装 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四)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 同一厂区内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布置必须适用同一标准的规定。 第十条 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 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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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2017年)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2017 年) (2017 年 3 月 6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 安全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 号)公布) 一、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二、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三、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四、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 五、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 六、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七、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八、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 抽堵等作业。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十、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条文释义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由 5 个 必须和 5 个严禁组成,紧抓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规范 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集中多发的问题,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十条规定》在归纳总结近年来造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 故主要因素的基础上,从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 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从业人员资格及培训要求等方面强调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 生产安全的最基本的规定,突出了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因素。 二是编制依法,执行有据。《十条规定》中的每一个必须、每一个严禁,都是以《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等重要法规标准为依 据,都是有法可依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违反了规定,就要依法进行 处罚。 三是简明扼要,便于普及。《十条规定》的内容只有十句话,239 个字,言简意赅,一 目了然。虽然这些内容过去都有规定,但散落在多项法规标准之中,许多化工(危险化学品)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其不够熟悉。《十条规定》明确将法规标准中规定 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应该做、必须做的最基本的要求规范出来,便于企业及相关人员 记忆和执行。 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十条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现逐条进行简要解释说明如下: 一、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依法设立是要求: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结构规划;企业的选址 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新建化工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必须 经过正规设计、必须装备自动监控系统及必要的安全仪表系统,周边距离不足和城区内的化 工企业要搬迁进入化工园区。 证照齐全主要是指各种企业安全许可证照,包括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和各类相应的 安全许可证不仅要齐全,还要确保在有效期内。 依法设立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首要条件和前提保障。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是危险化学品企业 准入的首要关口,是检查企业是否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环节,是安全监管部门强化 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行政手段。而非法生产行为一直是引发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群死群伤 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例如,2013 年 3 月 1 日,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鸿燊商贸有限责任公 司硫酸储罐爆炸泄漏事故,导致 7 人死亡、2 人受伤。事故企业未取得工商注册,在项目建 设过程中,除办理了临时占地手续外,项目可研、环评、安全评价、设计等相关手续均未办 理。 二、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 产责任制,是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是强化企业领导安全生 产责任意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的重要途径,是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不严格往往是事故发生的首要 潜在因素。例如,2012 年 12 月 31 日,山西省潞城市山西潞安集团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苯胺泄漏事故,造成区域环境污染事件,直接经济损失约 235.92 万元。事故直接原 因虽然是事故储罐进料管道上的金属软管破裂导致的,但经调查发现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当班员工 18 个小时不巡检)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未严格落实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化工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品种繁多、特性各异的危险化学品,涉及复杂多样 的工艺技术、设备、仪表、电气等设施。特别是近年来,化工生产呈现出装置大型化、集约 化的发展,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从业人员的良好素质是化工企业实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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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 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 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 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 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 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 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 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 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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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年)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 年) (2009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9 年 6 月 1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 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第四条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 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煤矿安全监 察机构负责煤矿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 设立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 信息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信息的报告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 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 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 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 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一)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 前款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 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八条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 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 报文字报告;乡镇安监站(办)可以根据事故情况越级直接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九条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 报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用电话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 矿安全监察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 先用电话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先 用电话快报国务院总值班室,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第十条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 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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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 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 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报 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 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 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 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 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 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 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第七条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 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八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 (二)通过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自杀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 中毒、窒息等情形的。 第九条 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 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 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 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但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 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的特种设备事故。 第三章 事故报告 第十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 告。 第十一条 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 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 报事故情况。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通报同 级有关部门。 对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二)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三)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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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厂消失模车间岗位事故应急处理

第五章 消失模车间岗位事故应急处理 第一节 白膜切割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切割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没有掌握岗位操作实务,不具备独 立上岗的能力。存在酒后上岗和违章作业现象。 2、作业人员着装不符合“三紧”要求,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 用品,女同志长头发没有纳入帽内,有打领带外露、戴围巾上班的现 象。 3、作业前,没有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 绝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 36V 以内。 4、用湿手接触开关旋钮,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用手直接接触电极丝,易发生触电事故。在通电状态下或机器正在运 转时,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有吸烟现象,泡沫切割机附近没有放置性能正 常的二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 5S 管理不到位,边角料没有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没有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没有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没有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 度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没有及时切断电源,容易导致电极丝过热发 生火灾。 10、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容易发生触电或受伤。不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对数控机床和电气设备进行维修,容易发 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应确保机器处于停止工作状态,必须 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步曲”,以免机器突然运行而发生人 为伤害事故。 12、下班前,应由专人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确保消防安全。 (二)白膜切割岗位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岗位操作实务,具备独立 上岗的能力。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违章作业。 2、作业人员着装必须符合“三紧”要求,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女同志长头发必须纳入帽内,不允许打领带、戴围巾上班。 3、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每台切割机电源线及接头有无破损,绝 缘是否完好,变压器是否将电压调至工作需要的安全电压,严禁超过 36V。 4、不要湿手操作任何开关旋钮,以防止触电;使用电极丝切割时, 手应持鳄鱼压柄内,不允许手接触电极丝,以防触电。当通电或机器 正在运转时,不要接触电器柜和操作台内的任何电气元件,否则会发 生触电事故。 5、模样制造场地严禁吸烟,泡沫切割机附近放置性能正常的二 氧化碳或其他相应的灭火器材。 6、模样制造场地要保持整洁,边角料要堆放整齐。 7、使用粘结胶水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操作。 8、接触式调压器、塑胶枪、电扇、空调等设备必须接在漏电短 路保护器下,防止触电事故。 9、用电热丝切割泡沫时,要根据电热丝的直径调整好加热温度 和切割速度,切割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避免电极丝过热发生火灾。 10、不要带电进行查线或更换电气元件,否则会触电或受伤。具 备相应技术资格的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维修技术要求,才可维 修该设备,以防发生意外。 11、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时没有认真落实停机、断电、挂牌“三 步曲”,容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12、下班前,没有切断室内照明及设备电源,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第二节 白膜粘接岗位常见安全事故原因及相应现场处置预案 (一)白膜粘接岗位常见事故及原因分析 1、操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掌握本岗位的起吊、砂回收、 造型等操作事务就安排上岗。 2、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有酒后上岗、在禁烟、禁火区内吸烟和违章作业的现象。 4、作业前没有对作业现场电源线及设备完好性进行检查。 5、手工切割产品前,没有将接触式调压器控制在 36V 以下的安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9.5 KB 时间:2026-03-16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考试试卷题库-C卷试题(3.危险化学品)

安全常识测试 C 卷(危险化学品) 单位: 姓名: 岗位: 一、单选题(每题 3 分,共 30 分) 1.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穿( )。 A.纯棉工作服 B.化纤工作服 C 防静电工作服 2. 塑料安全帽的使用期限为不超过( )。 A.两年 B.两年半 C.三年半 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三证一标志”中的标志指()。 A.产品标志 B.安全标签 C.安全标志 4.化工厂的防爆车间采取通风措施的目的是( )。 A.消除氧化剂 B.控制可燃物 C.降低车间温度 5、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 ( )的原则。 A.职业卫生 B.分开 C.劳动保护 6、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 ) 间等卫生设施。 A. 孕妇休息 B. 食堂 C. 车间办公室 7. 在装卸易燃易爆品操作中,不能使用( )工具。 A.铁制 B.木制 C.铜制 8.危险性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入口不少于两个,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门窗应采用( )。 A.推拉式 B.向内开启式 C.向外开启式 9.防止静电的主要措施是( )。 A.接地 B.通风 C.防潮 10.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 )装 置。 A.通风防爆 B.通讯报警 C.通讯防潮 二、多选题(每题 5 分,共 25 分) 1、下列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是( )。 A、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 B、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 C、有毒品、放射性物品 D、腐蚀性物品 2、对于遇湿易燃物品火灾,不能采用( )方式灭火。 A、水 B、沙土 C、泡沫 D、酸碱等湿性灭火器 3、发生火灾逃生时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应( )。 A、采用口罩、毛巾蒙鼻 B、加速奔跑撤离 C、匍匐撤离 D、屏住呼吸冲过烟雾区 4、高温作业对人体的( )会产生危害。 A、循环系统 B、消化系统 C、泌尿系统 D、神经系统 5、浓硫酸不得与下列物质中的( )混合存放。 A、氢氧化钠 B、盐酸 C、丙酮 D、乙醇 三、判断题(每题 3 分,共 45 分) 1. 巡回检查只是一种形式,没有多大作用。( ) 2. 火灾使人致命的最主要原因是被人践踏。( ) 3. 为防止易燃气体积聚而发生爆炸和火灾,贮存和使用易燃液体的区域要有良好的 空气流通。( ) 4. 公安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 ( ) 5.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应接受安全知识培训。( ) 6.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两类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合贮存。( ) 7. 气瓶使用到最后应该留有余气。( ) 8.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该设有避雷设施,并且每 5 年至少检测一次。( ) 9. 工人有权了解化学品的特性、危害性、预防措施、培训程序;当有充分理由判断安 全与健康受到威胁时,可以脱离危险区,并不受不公正待遇。( ) 10. 5.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盛装危险化学 品的废旧容器。( ) 11. 燃烧具备条件是可燃物、助燃物、氧气三者同时具备并相互作用。( ) 12. 闪点是油品火灾危险出现的最高温度。( ) 13. 灭火的基本原理是:根据燃烧的基本条件,采取一切灭火措施,破坏已经形成的 燃烧条件,或终止燃烧的连锁反应,使火熄灭或把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最大限 度减少火灾损失。( ) 14. 石油产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因流动、晃动、冲击,或与其它物体的相互接触, 在迅速分离时,都会产生静电,静电荷可高达几千伏甚至几万伏。( ) 15.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可以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 建筑物内。( ) 安全常识测试 C 卷答案(危险化学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 KB 时间:2026-04-24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