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危险
化学品重大
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法人
单位名称
填报单位名称
填报单位地址
重大
危险源名称
氯硅烷储存区
重大
危险源所在地址
(与
填报单位地址不同时填写)
填报单位负责人姓名
电 话
填报人姓名
电 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单位从业人员数量
449 人
占地面积
879 亩
备案申请类型
□现有企业初次
备案 □新、改、扩项目
备案 √更新
备案
危险
化学品单位类型
√生产 □储存 □使用 □经营
所在行业
化工
重大
危险源级别
一级
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
备案材料清单:
√ 重大
危险源辨识、分级记录 √ 重大
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 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
√ 重大
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 备表
规程清单 √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和检测检验结果
√ 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 √ 安全评价或评估报告
估报告 √ 重大
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 重大
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责任人、 □ 其他文件、资料
责任机构名称
根据《危险
化学品重大
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我
单位的[重大
危险源名称]重大
危险源备案材料报上,请予
备案。
(申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危险
化学品重大
危险源备案申请表由重大
危险源填报单位(申请
单位)填写,每
个危险
化学品重大
危险源填写一份
备案申请表。对于单产业法人
单位,危险
化学品重大
危险源填报单位就是重大
危险源生产运行所在的法人
单位,对于法人
单位存在多个产业
活动
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则应按其各自产业活动
单位进行申请。当
危险
化学品单位存在多个不同地点(地区)的重大
危险源时,应分别向每个重大
危险源
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不应重复申报。重大
危险源企
业注册地址与重大
危险源所在地址分别在不同地区时,应按重大
危险源所在地进行申报。
如重大
危险源跨越不同的行政区域,则按其工商登记注册所在的行政区域进行申报。
对于其他企业租用重大
危险源单位辨识所涉及的危险设备、设施的,应由产权
单位
进行申报。
2.
备案申请类型中“新、改、扩项目
备案”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危险化
学品重大
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0 号,以下简称为
总局令第 40 号)颁布实施之日后项目竣工验收前申请的
备案。“现有企业初次
备案”是
指依据总局令第 40 号,现有重大
危险源企业首次申请的
备案。“更新
备案”是指出重大
危险源出现总局令第 40 号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第(二)条除外)之一进行的重新
备案。
3.危险
化学品单位类型中的“储存”是指
填报单位为专门储存危险
化学品的危险化
学品储存
单位;“经营”是指
填报单位为专门经营危险
化学品的危险
化学品经营
单位。
4.所在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行业分类进行划分,
请填写分类编号(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标准中查询到该标准)。
5.企业类型根据 2011 年 9 月 30 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划分企业
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 号)文件的附件“关于划分企业登
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6.
备案材料是指根据总局令第 40 号第二十二条规定重大
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的文
件、资料,其中重大
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只需提供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