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 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 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提高食品厂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及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广大职工更加 自觉遵守厂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厂各管理部门,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 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使本部门内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 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公司各部门 都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 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 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1)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 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的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 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的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2)当公司部门内部存在 安全隐患,需公司其他部门配合时,该部门应当提出书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经公司领导同意安排后,交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如出现对安全 隐患不重视或未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配合解决的部门同事故发生 部门承担同样的责任。(3)公司每年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 各部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后,统一由公司存档保管。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 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 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三条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 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安全落实情况并 负责定期通报。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 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 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 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 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 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 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1)新员工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 级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 识、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2) 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司炉工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岗位 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 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七条 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在做好新员工入职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生产教育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 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 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 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2)举办安全生产培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 析会(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4)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 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宣传画、安全标志 和标语口号(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活动,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7)做职工安 全生产思想工作; 第八条 安全培训效果检查。对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检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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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2-A 1、目的:为了明确风险评估的目的,选择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明确风险 评估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主要负责人负责风险评估管理工作。 (2)安全办公室负责风险评估的组织。 (3)生产部、技术部、维修部、安全办公室等部门参与相应的风险评估活动。 3、内容 (1)风险评估的范围 1)常规活动: 仓库:包括物品搬运、物品储存、出入库等过程; 作业现场:生产作业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 2)非常规活动: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包括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等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品 6)检维修、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2)风险评估的方法及时机 本公司选用的风险评估方法为: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风险评估时机根据评价范围及实际工作需要进行。 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 程度分析。 4、风险评估的程序 (1)确定参与人员 根据进行风险评估的对象选择需要参加的人员,确定风险评估组长及参与人 员。 本公司风险评估组 组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安全管理人员 成员:按拟进行风险评估的范围和内容选择人员 (2)编制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 识别作业活动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估,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 制措施,形成《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 (3)确定评价准则 1)判断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L 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 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 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 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 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 经发生、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 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 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2)判断事件后果的严重性 事件后果严重性 S 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 求 人 财产损失/ 万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 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 套) 或设备停工 重 大 国 际 国 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 准 丧失劳动能 力 >25 2 套装置停工、或 设备停工 行业内、省内 影响 3 不符合上级公司或 行业的安全方针、制 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 听力丧失、 慢性病 >10 1 套装置停工、或 设备停工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 轻微受伤、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 公 司 及 周 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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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7-A 1 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使本厂对变更有计 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制定本程序。 2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人员、机构变更的申请 2.2 生产部、技术部、维修部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的申请 2.3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变更的批准 2.4 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员管理、变更的批准 2.5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工艺、技术、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变更的风险评价 3 内容 3.1 人员变更管理 3.1.1 领导管理层人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 进行上岗培训教育。 3.1.2 安全主管、 安全员变更, 需及时补充责任制, 签订责任状, 并到管理部门报名参 加业务培训,获取安全员资格证书,方能 上岗。 3.1.3 技术人员人员变更,需进行技能考核和岗前培训教育。 3.1.4 新工人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考核。 3.1.5 换岗复工人员,需从新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3.1.6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变更,需进行体检,办理操作证,进行 岗前教育和培训。 3.2 机构变更管理 3.2.1 中层管理部门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2 车间班组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3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能随意进行机构变更。 3.3 工艺和技术变更管理 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变更 ②原料、产品变更 ③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④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 ⑤操作规程的变更 ⑥公用工程的水、电变更 对变更环节进行评估、评价,组织建立管理档案,注重完善安全 的工艺流程和技术 标准,工作人员开展“四新”教育。 3.4 设施变更管理 ①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报废 ②安全设施的变更 ③更换的设备、配件与原设备型号、功率、功能等不同 ④临时的电气设备使用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建立档案, 完善手续, 新设备安装验收,必须安全设施齐全, 状态良好, 达到标准操作环境状态。 3.5 作业过程变更管理 制定详实操作规程,建立危险辨识与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档案, 对作业全过程进行 安全状态评估评价,保障安全作业过程良好运行。 3.6 环境变更的管理 3.6.1 环境变更必须要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定 置管理,保证事故应急、安全救护、疏散条件,通道、设施标准规范。 3.6.2 变更前做好审批、申报工作,不能随意违建、改建。 3.6.3 充分调查了解周边环境影响状态,落实评估评价程序,以免造 成建后变更,财产损失。 3.7 管理的变更 ①法律法规的标准变更 ②人员的变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主管人员、班组长) ③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④管理职责的变更 ⑤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 变更程序 4.1 变更申请、批准 4.1.1 生产部技术人员在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在实施变更时,填写《变更申请表》 4.1.2《变更申请后》填好后,应按批准人的职责范围进行审批。 4.1.3 批准人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并签署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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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3-A 危险作业是指: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 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公司对危险作业实行许可制度,并严格遵守各大 作业的安全规范。 一: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 目的 本规范规定了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 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 业证》的管理。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检维修过程中的吊装作业。 3 引用标准 AQ 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GB 2811 安全帽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4 术语和定义 4.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 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 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 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5 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 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 至小于等于 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 40t。 6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 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 GB6067 的规定。 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 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时,吊装作业单位应编制吊装作 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 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 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要组织全体参与吊装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6.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 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 7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1 作业单位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7.2 作业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 于完好状态。 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 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 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 的规定。 7.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 雨、大雾及 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8 作业中安全措施 8.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 应符合 GB 2811 的规定。 8.2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 GB 5082 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 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严格按“十不吊”要求进行吊装作业, 在有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作业车辆必须装阻火器,人员不准带火种进入。 8.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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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应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7-A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监管力度,提高供应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 供应商供应的产品、设备设施质量、运输安全,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建立供应商管 理机制,特制订本规定。 2 职责 2.1 业务部主管负责供应商的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名录及供应商档案建立及管理。 2.2 仓储部主管协助业务部主管作好供应商的表现评估。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及选用 3.1.1 业务部根据工厂需要的产品及设备、设施的特点选择有意向的供应商。 3.1.2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许可资质证件(复 印件需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6)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等 3.1.3 由业务部主管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3.1.4 本厂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等方 面选用供应商。 3.2 供应商的要求 3.2.1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设备、设施。 3.2.2 供应的危险化学品应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包装物上的安全标签 应完整、清晰。 2 3.2.3 由供应商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应有资质的车辆运输。 3.2.4 在本厂厂区内装卸物料应遵守本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5 对产品负有售后服务的责任。 3.3 供应商的评价 3.3.1 每年应由业务部组织对所有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填写“供应商资格评估 表”。 3.3.2 将供应商资格评估表一份送交供应商、一份由业务部汇入供应商档案,作为 是否续用的依据。 3.3.3 安全办公室每半年识别一次与采购有关的风险,如果有新的供应商,应在选 用之前进行识别。 3.3.4 业务部根据需要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并将风险分析的结果及时反馈 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 3.6 供应商档案管理 3.6.1 由业务部建立供应商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 1)供应商名录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3)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许可资质证件(复印 件需加盖公章); 4)产品(包括原材料、设备设施)质量定期检查记录 5)与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有安全管理条款) 6)供应商资格评估表 7)其他资料 3.6.2 供应商档案应定期更新,将新的供应商纳入管理,不合格供应商资料及时从 供应商档案中清除。 4 记录 4.1 供应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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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特种设备安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设备维保人 员和在公司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三、定义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 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 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1 电工作业。包括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包括电气焊工; 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包括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 安装与维修工; 3.4 机动车辆驾驶。包括在施工工地、库房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 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3.5 登高架设作业。包括 2 米以上登高安装、拆除、维修和保养; 3.6 危险物品作业。包括乙炔、油漆及稀料等储存保管员; 3.7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 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 理档案,汇总统计特种作业人员,并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 督和指导。 4.2 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各单位不得随意变 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 变动,必须事先报告人力资源部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 录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单位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力资源部配 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质量部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 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 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 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熟悉操作设备的机 械性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5.3.1 年满 18 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5.3.2 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5.3.3 初中及以上学历; 5.3.4 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5.3.4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遵纪守法; 5.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5.5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 障碍物,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 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 遵守公司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5.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 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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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和职责 目录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一、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制度..................1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 四、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3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 ....................4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4 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5 三、主管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职责..................6 四、科室主任、护士长安全生产职责................7 五、医院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8 六、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8 七、科室安全生产职责............................9 八、各级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9 第三部分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10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行业是一种高风险的职业,医院存在有很多危及病人、 医护员工安全和利益的潜在因素,为了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保 障国家财产和医护人员、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医院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其管理制度如下: 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能是: (1)加强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院科两级负责管理 体制,各部门、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该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 人,医院保卫科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督促和监督 医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 的检查和评比,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院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 群防群治,看好自家人,管好自家门。 (3)制定和完善符合我院工作实际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加强与公安机关、所在市区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和配合。 (5)协调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6)评议医院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性质、责任科室和责任 人承担的责任程度。 2、医院的安全生产概念包括如下范畴: (1)加强医院的社会治安防范,包括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2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5.00
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 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 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 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 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 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 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 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 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 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 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 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 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 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 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 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 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 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 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 10 厘米、离墙 10 厘米 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四、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 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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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 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一) 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 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 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 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 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 理要求。超过 3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配置线路。 第五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 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 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 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 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15 天, 超过 15 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 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 用电程序 (一) 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 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 1—3 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 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电气安全 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 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 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 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 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 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 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 位自行提供。 5. 公司提供的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 120 米内的范围。 6. 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 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 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 用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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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培训教材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2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培训 第一章 概论 1.1 事故应急管理简介 事故应急管理的内涵包括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在实际情况中, 这些部分往往是重叠的,但每一个部分都有自己单独的目标,并且成为下个阶 段内容的一部分。 预防就是从应急管理的角度,防止紧急事件或事故的发生,避免应急行动。 预备又称准备,是在应急发生前进行的工作,主要是为了建立应急管理能力。 响应又称反应,是在事故发生之前以及事故期间和事故后立即采取的行动。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使事故影响地区恢复最起码的服 务,然后继续努力,使该地区恢复到正常状态。 1.2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和任务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 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 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 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3)做好现场清洁,消除危害后果。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1.3 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事故应急救援系统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预案(计划);应急培训和演习;应急救援行动;现场清除与净化;事 故后的恢复和善后处理。 1.3.1 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机构包括五个方面: (1)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应急组织各个机构运作和关系; (2)事故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人员调度、资源的有 效利用; (3)支持保障机构-提供应急物质资源和人员支持的后方保障; (4)媒体机构-安排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会; (5)信息管理机构-信息管理、信息服务。 1.3.2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又称应急计划。用计划指导应急准备、训练和演习,乃至高 速的应急行动。 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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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内容 5. 警示标示设置和使用规范 6. 检查与维修 7. 采购 8.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的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警示标志、危害告知和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和管理。 3. 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对本区域的危险源进行评估标示汇总。 3.2 电工负责对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进行安装。 4. 内容 4.1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 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 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4.2 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 GBZ158-2003 设置警示标识。 4.3 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4.4 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4.5 安全会、生产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各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 意见。 4.6 告知 4.6.1 存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职业病危害的部门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 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6.2 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 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员工履行如实 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4.6.3 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培训,主管部门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 4.6.4 各部门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 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4.6.5 设置公告栏: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 4.6.6 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要发放 到相关岗位; 4.6.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及检测结果公布于岗位; 4.6.8 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 4.7 警示 4.7.1 存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 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4.7.2 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4.7.3 术语 1)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2)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3)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4) 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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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 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 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 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 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 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 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 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 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 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 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 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三、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 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 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 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 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 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 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 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 10 厘米、离墙 10 厘米 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四、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 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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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安全检维修禁令 6. 相关记录/支持文件 1. 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制订、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3.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4. 工作程序 4.1 检维修前准备 4.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既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 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4.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 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项安全措施。 4.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4.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火作业许可证》。 4.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4.2.1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4.2.2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4.2.3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2.4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4.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4.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并合理放置。 4.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4.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4.3.7 夜间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4.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4.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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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内容 5. 警示标示设置和使用规范 6. 检查与维修 7. 采购 8. 相关记录 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的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警示标志、危害告知和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和管理。 3. 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对本区域的危险源进行评估标示汇总。 3.2 电工负责对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进行安装。 4. 内容 4.1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 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 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4.2 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 GBZ158-2003 设置警示标识。 4.3 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4.4 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4.5 安全会、生产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各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 意见。 4.6 告知 4.6.1 存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职业病危害的部门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 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公司员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6.2 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 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条规定,向员工履行如实 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4.6.3 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方面的培训,主管部门应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 4.6.4 各部门要对公司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 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4.6.5 设置公告栏:在公司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 4.6.6 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要发放 到相关岗位; 4.6.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及检测结果公布于岗位; 4.6.8 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 4.7 警示 4.7.1 存在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 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4.7.2 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4.7.3 术语 1)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2)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3)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4) 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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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 处理部、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装置设施拆除程序 6.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设施的验收、拆除和报废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 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施的验收、安全拆除和报废处置过程管理。 3. 职责 3.1 设备设施的验收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所在部组织验收,并做好验收登记。 3.2 设备报废部门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提出报废、拆除申请,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审批。 3.1 各部门制技负责装置设施的报废和拆除。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拆除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及过程监督。 4. 工作程序 4.1 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4.1.1 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4.1.2 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2 设备验收: 4.2.1 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 备的开箱验收。 4.2.2 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 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 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人员负责追回。 4.2.3 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 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2.4 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2.5 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生产办公 室,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 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公司家应予以更换。 4.2.6 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公司家直至解决。 4.2.7 对进公司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2.8 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4.3 装置设施报废原则 4.3.1 装置设施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安全要求。 4.3.2 装置设施由于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4.3.3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装置设施,以及已不适应生产能力的、能耗高技术落后且长期搁置、闲置 的装置设施。 4.4 装置设施报废手续 4.4.1 符合上述条件的装置设施,由其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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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造 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应急预案的编制 4. 应急预案的评审 5. 应急预案的备案 6. 应急预案的实施 7. 相关文件 8. 记录 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7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 应急预案的编制 3.1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 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 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 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6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 公司跟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 本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 针对本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由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组织编制本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 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相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 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有安全生产办公室指定行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a)公司专项预案包括: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预案。 b)现象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 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有所在部门长组织 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 保障等内容。 3.4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 衔接。 3.5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 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 应急预案的评审 4.1 评审方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3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2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5. 评价组织 6. 评价目的 7. 评价程序 8. 风险评价指南 9. 工作程序 10. 记录 1. 目的 为了分析、预测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因素,选择、制定合理可靠的风险控制和消减措施,特制定本制 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管理等内容。本制 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分类和风险评价、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者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亦即,存在能量、有害物质 和能量失去控制而导致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的泄漏、散发这两方面的危害因素;前者称为第一类危险源,后者称 为第二类危险源。 同义语:危险有害因素,危害因素。 3.2 危害辨识 识别危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3.3 风险 某一特定危险性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风险可认为是潜在的伤害,可能导致伤亡、中毒、设备或财 产等损害。 3.4 风险评价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广义的风险评价既包括风险分析,也包括危害辨识和控制措 施的制定。风险评价又称安全评价。 4. 职责 4.1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 方法和评价准则,成立评价组织,进行风险评价,明确风险等级。 4.2 各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参与生产、储存性新、改、扩建项目的风险评价工作。 4.3 公司风险评价课负责本公司各装置、生产场所、工作的评价任务,或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为公司服务。 4.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风险评价工作。 4.5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的归口行政部门,负责对风险控制情况及消减措施落实情况的监 督检查。 5. 评价组织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守法依规、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方针,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经营等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进一步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我公司特成立了风险评价课。 6. 评价目的 风险评价是对一特定时期内安全、健康、生态、经济等受到损害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做出评估的系统过程。它 在分析事故发生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基础上,评价风险程度的大小,确定危险源以及系统的危险等级。其目的是在 风险排序的基础上,对控制风险的技术措施进行损-益分析,进而对控制风险所采取的措施进行决策,并对其控制 效果进行评价做出相应调整,从而尽可能地减少风险和经济损失。 7. 评价程序 为规范风险评价活动,加快风险评价进度,我公司制定以下风险评价程序见图 7。 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组成评价小组 事故类型 影响因素、事故机制 危害辨识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监 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5.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 处理部、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工作程序 5. 装置设施拆除程序 6.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设施的验收、拆除和报废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 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施的验收、安全拆除和报废处置过程管理。 3. 职责 3.1 设备设施的验收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所在部组织验收,并做好验收登记。 3.2 设备报废部门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提出报废、拆除申请,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审批。 3.1 各部门制技负责装置设施的报废和拆除。 3.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拆除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及过程监督。 4. 工作程序 4.1 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4.1.1 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4.1.2 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2 设备验收: 4.2.1 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安全生产办公室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 备的开箱验收。 4.2.2 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 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 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人员负责追回。 4.2.3 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 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2.4 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2.5 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生产办公 室,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 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公司家应予以更换。 4.2.6 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公司家直至解决。 4.2.7 对进公司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2.8 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4.3 装置设施报废原则 4.3.1 装置设施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安全要求。 4.3.2 装置设施由于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4.3.3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装置设施,以及已不适应生产能力的、能耗高技术落后且长期搁置、闲置 的装置设施。 4.4 装置设施报废手续 4.4.1 符合上述条件的装置设施,由其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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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超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范围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 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生产中消防安全工作的 领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消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商场消防∕安全生产责任 制。 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商场消防安全生产管理。 2 引用标准、术语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3 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各级领导应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以及各 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应负的责 任,是根据“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明确地规 定了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这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 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2.4 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也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由本商场主 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机构,是领导本商场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其下设置本商场 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落实本商场安委会决议。 3.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职责 3.1.1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立应符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深圳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总经理的领导 下负责本商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3.1.2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商场 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教 育,开展各种消防安全活动; 3.1.3 组织制订、修订本商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措施 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1.4 主持、组织每月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 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3.1.5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 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1.6 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听取并研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 隐患和问题,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3.1.8 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主持或配合人 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 定工作; 3.1.9 按国家和商场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有关 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3.1.10 督促商场有关部门做好商场工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 件; 3.1.11 负责对商场各部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推广 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3.1.12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1.1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 成员会议,提高商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部门成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 3.1.14 对在消防、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3.1.15 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 知识教育、灭火训练和逃生技能训练; 3.1.16 负责健全商场防火档案,对部门、仓库的防火重点部位重点管理。 3.2 总经理(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3.2.1 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们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消防法》 以及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负责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2.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 3.2.3 针对本商场生产经营的特点,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为消防安 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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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保证生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设施指公司生产现场的各类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 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安全附件,职业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等。 2.1 检测报警设施包括:压力、温度、液位、流量超限报警,安全连锁装置,可燃、有毒 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由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2 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包括:起重设备的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等 设施,传动设备安全封闭设施、防护装置,电气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2.3 防爆设施包括:高压设备的防爆泄漏装置,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防爆器材, 防爆工具。 2.4 泄压和止逆设施包括:用于泄压的阀门、安全阀、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 的阀门等设施,低压真空的密封设施等。 2.5 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包括:防静电跨接线、避雷针、静电导出装置。 2.6 职业卫生设施包括:防尘设施,防毒设施,防噪声设施,防暑降温设施,防寒设施等。 2.7 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泵、消防栓及消防水带及闸门管线、灭火器、烟感、各类声光 报警装置、应急照明设备、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 3 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负责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防 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职业卫生设施的管理。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设施的管理。 3.3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所有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3.4 安全设施所在部门、工段应按类别建立二级安全设施台账,并配合相关部门检查、校验。 4 管理的内容 4.1 安全设施的控制要求 4.1.1 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和布局应设计布置合理,切实具有保护功能,以确保人体和设 备免受到伤害和损坏。 4.1.2 安全设施结构要坚固耐用、不易损坏、安装可靠、不易拆卸。 4.1.3 安全设施表面应光滑、无尖棱利角,无附加危害,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 4.1.4 安全设施设置切实可靠,不应出现漏保护区。 4.1.5 起重设备行程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工艺设备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电气设备满足 继电保护的要求,物料泄漏、火灾满足报警的要求。切实具有保护设备和人员安全的要求。 4.1.6 安全设施的标识必须清晰、易识别,并可迅速接近其设施,使危险过程立即停止, 并不产生附加风险。 4.1.7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的作业位置,应设置防护。 4.1.8 为避免挤压伤害,直线运动部件之间或直线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的间距应符合 安全距离的要求。 4.1.9 运动部件有行程距离要求的,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防止因超行程运动而造成伤 害。 4.1.10 对可能因超负荷发生部件损坏而造成伤害的,应设置负荷限制装置。 4.1.11 有惯性冲撞运动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缓冲装置,防止因惯性而造成伤害事故。 4.1.12 由于运动可能松脱的零部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固定,防止由于启动、制动、冲 击、振动而引起松动。 4.2 维护与管理 4.2.1 严禁使用性能不合格要求、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无相关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安 全设施。 4.2.2 新购买的国家规定强检的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 报警仪等,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2.3 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4.2.4 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4.2.5 各类安全设施要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4.2.6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时,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位。 4.2.7 对一切安全设施,设备部维修人员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查 。 4.2.8 运行操作人员负责本工段、本岗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日常巡查,使之完好。 4.2.9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认真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齐全。 4.2.10 发现安全设施不安全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停车或 采取其它果断措施,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作业。 4.2.11 设备管理部做到定期检查,主动向运行操作班组了解设备及安全装置的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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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作业环境 的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预防减少职业伤害和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 中的安全和健康。 1.2 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2.职责 2.1 工程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报批,组织初步设计,项目施工单 位的招投标,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竣工后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对项目进行安全 评价和项目验收。 2.2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项目的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评价、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竣工 验收评价,以及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3.管理内容 3.1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及职业危害因素控制“三同时”审批 3.1.1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 3.1.2 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必须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施投资纳入建 设项目概算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 3.1.3 工程部在项目立项、设计阶段,应征求安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安全、环境保护、 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施方面的意见,必要时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同意。 3.1.4 在安排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时,应同时对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施 进行安排,并加强对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3.1.5 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由安全环保部对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危害因素控 制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项目,必须进行及时整改,否则不能通 过竣工验收。 3.1.6 财务部对未进行 “三同时”审批验收或未完善“三同时”审批手续的项目,不 予结算付款。 3.1.7 安全环保部应监督建设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按 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3.2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管理 3.2.1 安全预评价 a)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基建、技改项目以及安全设施专项投资较大的项目,安全环保部 必须参加安全设施初步设计论证、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工程部将论证、审查结果和 相关意见,同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项目竣工后,工程部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安全 评价和项目验收工作。 b) 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董事会批准的基建、技改项目,安全环保部必须参加安全设施 初步设计论证、审查,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工程部将论证、审查结果和相关意见,同时 报安全环保部备案,项目竣工后,工程部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安全评价和项目验收工作。 3.2.2 安全验收 a) 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方要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向工程部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竣工验收申请》,并附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以及 验收组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b) 通过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工程部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 工验收结论意见,验收评价报告复印件各一份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将原件存档。 c) 未能通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工程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 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后,再按程序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3.3 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 3.3.1 工程施工单位是指对新、改、扩建工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的承包方。 3.3.2 安全环保部对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a) 负责办理施工单位进场前的相关安全管理手续,包括签《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确 定风险抵押金,办理临时工出入证等事项。 b) 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c) 协助施工单位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且督促其按期实施。 d) 协助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3.3 施工过程中,安全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违章行为有权利责令停工 整改。 3.3.4 工程部对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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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术语及说明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加强操作与检修之间的安全管理,避免设备与作业人员之间、生产与检修过程中的人身伤害事故,特 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的要害岗位及主要机械、电气设备的操作与检修。 3. 术语及说明 3.1 操作牌:是生产操作人员有权操作设备的唯一指令标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确认制,无操作牌者不准操作 设备。 3.2 检修牌:是检修人员在检修时,为确保安全,设备不发生误操作,而设立的警示标牌。 3.3 安全生产确认制:就是确认、确信、确实的总称,即在每次操作和动作前对欲操作的对象,必须做到确实 认定,确实可行,确实准确地去执行。 3.4 确认制内容:包括操作确认制,联系呼应,行走确认制三个方面。 4. 内容及程序 4.1 操作牌是操作设备的唯一凭证,无操作牌者一律禁止操作设备;设备的操作员将操作牌交给其他人员后, 就失去操作设备的权利。 4.2 操作牌是交接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随同设备一同交接班。 4.3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操作牌应当摆放在操作室内的固定位置,由操作员负责保存与清理表面卫生。未经班 长或组长同意不准擅自取出。如需要取出,操作牌由取走人保管,取走人送回。 4.4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检修牌应当存放在设备检修班组,由检修班组长负责保存与清理表面卫生。检修人员 接到检修指令后应向班组长索取检修牌,检修结束后负责交回检修牌。 4.5 检修开始前,检修人员与操作人员应当相互沟通,明确检修内容和检修起止时间等,然后进行操作牌与检 修牌互换。操作台上未挂检修牌、操作牌未从操作台取走的,不准检修设备。 4.6 检修期间,操作牌由检修人员保管,检修牌则应当挂在操作台上。 4.7 检修结束后,不准许将工具和零件遗留在设备上,必须待所有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方可互换 回各自的工作牌。然后按照指令恢复正常生产。 4.8 多个检修工种(电工、铆工、钳工、焊工等)在同一设备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应事先确定一人负责办理工 作牌交换手续,并负责保管操作牌。 4.9 如果拒绝将操作牌交给检修人员,表明操作工不同意在该时间进行检查或修理,有争论时由班组长或单位 领导协调解决,但未达成一致并互换工作牌之前,不准进行检修作业。 4.10 设备工作不正常或可能发生事故时,安全部门、调度部门和有关主管人员有权拿走操作牌,并迅速通知其 有关单位和人员。 4.11 操作牌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立即报告,未经补发前,该设备禁止使用,特殊情况须经生产厂长或主任同 意、并办临时手续后方可使用。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操作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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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5. 形成文件和记录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 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负责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 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办理“三同时”的审批、验收、监督检查等工作。 3.2 冲压电镀部负责设计生产工艺流程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有关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的工艺方案设计。 3.3 总务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参加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工作,收集并提供有 关的文件、资料。 3.4 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关的文件、 资料。 3.5 工会负责组织员工代表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理相关的审批、报告手续, 负责解释并使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维护。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管理 4.1.1 可行性研究论证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规划,需要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含引进设备)时, 各主管部门应对所需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同时应进行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论证,确 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有害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策划不要的环保措施、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控制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4.1.2 环境影响评价 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安全生产办公室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 资格的企业外部专业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报政府 主管部门审批。 4.1.3 工艺方案的设计 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艺方案设计过程中,在确定生产工艺流程、选择设 备时,应考虑环境污染预防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防患的要求,优先采用质量可靠、技术成熟、运行平 稳,环境影响小,资源、能源消耗少,操作简便、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设备,避免或减少有害环境 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4.1.4 对废弃、粉尘污染的防治 4.1.4.1 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粉尘等污染物质的现场,应尽量避免敞开式操 作,并设置排风装置、除尘装置、吸收有害气体的颈环装置等环保措施。 4.1.4.2 对于含有易挥发物质的化学品的贮存装置,应采取防止挥发物质逸出的措施,设置必要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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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要点 GDAQ4102 一、审查、审核制度编制要点 (一)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应包括五项基本内容,审查、审核制度;巡视、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 度;工地例会制度和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归档制度。 各项内容的编制要点分别为: (六)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支付申请。 (七)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拆除、安装和验收手续是否 符合要求。 二、巡视、检查、验收制度编制要点 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三)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四)审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五)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章操作应当立即制止,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应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专题会研究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员要加强巡视、旁站; (四)检查现场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施工 作业; (一)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 患,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位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 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监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查或抽查的方式,随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对于违章指挥、违 (九)对建设单位、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复查后将整改情况向 检查单位反馈。 三、督促整改制度编制要点 (一)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 (五)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六)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七)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八)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产合格证及安全性能说明文件。 (三)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四、工地例会制度编制要点 (一)日常的工地例会中,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二)必要时,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员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监理单位应检查整事故隐患消除后改结果,签署 复查或复工意见。 (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 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三)建立安全监理资料归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四)工程竣工后,将有关安全监理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 (三)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五、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归档制度编制要点 (一)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员负责收集,总监指定专人保管; (二)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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