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等工贸企业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
自评单位: 四川×××有限责任公司
自评:从 20__ 年 8 月 10 日 到 20__ 年 8 月 20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建立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
确
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
实施、考
核等环节内容。
4
无该项制度的,不
得分;未以文
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
得分;安全生
产
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
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 2
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
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 2 分。
符合要求
4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
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
全
生产目标。
按照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
定,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
目标。
6
无总体和年度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目标的,
不
得分;未以文件印发的,不
得分;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目标内容不完善(如
目标中
只有伤亡指标的)的,扣 3 分;
目标
不合理或不明确,每处扣 1 分。
符合要求
6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
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目
标,并制定
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4
无年度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目标分解的,不
得分;无
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
得分;
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扣 2 分;
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
目标
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 2 分。
符合要求
4
按照制度规定,对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目标和
指标
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
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3
无安全
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
监测记录的,不
得分;检查和监测不
符合制度规定的,扣 2 分;检查和监
测资料不齐全的,扣 1 分。
安全
目标实施情
况的监测记录不
齐全
2
一、
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
部门在
生产经营中的职能,
制定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指标和考核
办法。
定期对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
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
及时调整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目标和指标的
实施
计划。评估报告和
实施计划的调整、修
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3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
(含无评估报告),不
得分;未根据
评估结果及时调整
实施计划的,不得
分;调整后的
目标与指标以及
实施计
划未以文件形式印发的,扣 2 分;记
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 1 分。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目标
定期效果评估和
考核记录资料保
存不齐全
2
小计
20
得分小计
18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
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2
无该项制度的,不
得分;未以文
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
得分;与国家、
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 1 分。
符合要求
2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
得分;未以
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
得分;
配备的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每人扣 2
分;本小项不
得分时,追加扣除 6 分。
符合要求
3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
全
生产委员会或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领导机构。
2
未设立的,不
得分;未以文件形
式任命的,扣 1 分;成员未包括主要
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
扣 1 分。
符合要求
2
2.1
组 织
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
全
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安委会或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领导机构每季
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
决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
要求并保存。
3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
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
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
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 2 分;有未
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 1
分。
未跟踪上次安
全专题会议工作
要求的落实情况
0
二、组
织
机
构
和
职责
2.2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
照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责,全面负责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
工作,并履行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义
务。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工
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
全
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
实施;
(3)保证本单位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投入的
有效
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工
作,及时消除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
实施本单位的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
生产安全事
故。
10
主要负责人
生产.html" target="_blank">安全
生产职责不明
确的,不
得分;没有履行主要职责的,
每缺一项,扣 3 分;本小项不
得分时,
追加扣除 20 分。
符合要求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