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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工程防护设备应急预案

工程防护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仅供参考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写)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 序,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环境破坏、社会影响,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 XXXXXXXXXXX 有限公司,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 物体打击事故、机械伤害事故、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预案、火灾事故专项预案、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 案、物体打击事故处置方案、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现 场处置方案。 1.5 应急工作原则 事故抢救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自救的方针, 充分发挥抢救队伍第一响应的作用,当事故超过处理能力时,及时扩大响应,将 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危险性分析 2.1 企业概况 (1)、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东窑村村南 (2)、从业人数:140 人 (3)、隶属关系:北京市民防局 (4)、主要原材料:水泥、钢材 (5)、主要产品:人防工程选用的各种密闭门、防护密闭门、连通单元隔断门、 大型车库门及地铁门、电控门、升降门、屏蔽门和密闭阀门等 (6)、周边环境:东临 983 总站、南临模板租赁站、西临彩钢厂、北临东窑路。 (7)、公司面积:公司占地面积 81 亩,厂房面积 16000 平方米,办公面积 2100 平方米。 (8)、消防设施配备:公司有消防栓 15 个、灭火器 75 个。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企业现有设备包括:万能铣床、普通车床、剪板机、混凝土搅拌机、电焊机 等机械设备,由于人员操作不当,易发生撞伤、碰伤、绞伤、咬伤、打击、切削 等伤害,也会造成人员手指咬伤、皮肤裂伤、骨折,严重的会使身体被卷入轧伤 致死或者部件飞出,打击致伤,甚至会造成死亡。 企业使用起重机械设备,由于起重机械运行范围较大,活动空间大,吊运载 荷变化大,暴露的活动部位较多,作业环境复杂,如果发生脱绳、吊物失落、断 绳、吊钩断裂、操纵系统失灵、安全装置失灵、电器损坏等,易造成设备损坏及 人员伤亡事故。 企业使用电气设备,由于人员操作不当,当流经人体电流大于 10mA 时,人 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 纤维性颤动,仍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三分钟内就夺去人的 生命。 当人体触电时,人体与带电体接触不良部分发生的电弧灼伤、电烙印,随着 由于被电流熔化和蒸发的金属微粒等侵入人体皮肤引起的皮肤金属化。这此伤害 会给人体留下伤痕,严重时也可能致人于死命。 企业使用防锈漆,在生产过程中,从事职业活动的工作人员一次或短时间大 量接触外源性化学物,造成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危及生命而引起职业 人群中毒的事故。 因电气设备老化,发生短路、漏电等因素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易发生触电、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 KB 时间:2025-08-16 价格:¥2.00

74 施工队工程承包协议及安全协议

施工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施工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甲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劳务施工(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 乙方为本协议项目施工队负责人,乙方代表该施工队全体劳务人 员(见该全体劳务人员的《委托书》)与甲方签署本协议,代施工队 全体成员履行甲方的相关规定及其《委托书》规定的事项。 本协议的内容,在乙方签署后,对施工队全体劳务人员具有约束 力,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向全体施工人员宣传并灌输甲方所规定的规章 制度、管理理念及要求。因此,本合同中凡是涉及乙方的条款内容即 指包括不限于乙方个人、施工队全体劳务人员及乙方委派在本协议项 目其他工作人员等。 现双方就有关施工管理、技术规范和工程结算等相关事宜,达成 如下约定: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项目内; 第二条、甲方基本工作和责任 1.开工前应对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它资料文件作认真仔细分析, 针对工程技术要求、方案、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等方 面作技术交底,以便施工队能正常施工。 2.依据施工进度计划,负责设备、材料、及时进场,确保乙方 施工能正常进行。未经甲方同意,设备、材料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3.核实并确认乙方对原施工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并交由预算 部核算。 4.每月底检查工程项目完成进度,做好乙方月报工程量审核。 5.定时或不定时地对乙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管理、安 全与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管理中存在严重安全隐 患、管理混乱,对不符合图纸要求的有权督促乙方进行整改、修复, 整改或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严重影响甲方项目计划的实现时, 甲方有权另选施工队伍,所发生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间接 费等在乙方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7.按工程进度,审核施工队工程报验的材料设备,做好归档工作, 负责工程验收的组织等工作。 8.负责与建设单位、总包、监理和其他施工单位的进行工作协调。 9.负责公司定期派预算员和材料员到现场和施工队的核量和施 工队现场仓库进行物资、材料的盘点、工程项目对量工作,并签字确 认。 第三条、乙方基本工作和责任 双方确认: 施工图纸下达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与预算部核对 完工程量,作为双方确认的设备、主材、申报依据,【本工程工程 量清单】否则则以甲方预算部核定的各类材料数量为最终的供货材料 数量。结算按甲方预算部现场核对的工程量结算。 1.本工程施工范围: 工期: 年 月 日进场, 年 月 日结 束。如因业主原因,则工期顺延。 2.乙方劳务包干内容:人工费、辅助材料、工期、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超高费、机械费、装卸费、搬运。 3.服从甲方项目部的指挥,合理配备符合项目要求的有技术素 质较高的施工人员、精心组织施工、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1 乙方应根据工程需要与甲方的要求,派员参与甲方项目部的 管理,提供持证人员纳入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 质量员、现场材料员及资料员)该人员费用自行承担,项目管理班子 成员一经确认,乙方不得无故中途变换。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 需得到甲方的同意。 3.2 负责现场施工技术,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参加工程项目设计 交底、参加工程例会,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办理施工技 术核定单、施工变更单和施工工程量的签证手续。 3.3 在项目部组织下,负责公司定期派预算员、材料员到现场和 施工队的核量和乙方仓库对量工作,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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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工程承包协议及安全协议

施工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施工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甲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劳务施工(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 乙方为本协议项目施工队负责人,乙方代表该施工队全体劳务人 员(见该全体劳务人员的《委托书》)与甲方签署本协议,代施工队 全体成员履行甲方的相关规定及其《委托书》规定的事项。 本协议的内容,在乙方签署后,对施工队全体劳务人员具有约束 力,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向全体施工人员宣传并灌输甲方所规定的规章 制度、管理理念及要求。因此,本合同中凡是涉及乙方的条款内容即 指包括不限于乙方个人、施工队全体劳务人员及乙方委派在本协议项 目其他工作人员等。 现双方就有关施工管理、技术规范和工程结算等相关事宜,达成 如下约定: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项目内; 第二条、甲方基本工作和责任 1.开工前应对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它资料文件作认真仔细分析, 针对工程技术要求、方案、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等方 面作技术交底,以便施工队能正常施工。 2.依据施工进度计划,负责设备、材料、及时进场,确保乙方 施工能正常进行。未经甲方同意,设备、材料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3.核实并确认乙方对原施工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并交由预算 部核算。 4.每月底检查工程项目完成进度,做好乙方月报工程量审核。 5.定时或不定时地对乙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管理、安 全与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管理中存在严重安全隐 患、管理混乱,对不符合图纸要求的有权督促乙方进行整改、修复, 整改或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严重影响甲方项目计划的实现时, 甲方有权另选施工队伍,所发生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间接 费等在乙方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7.按工程进度,审核施工队工程报验的材料设备,做好归档工作, 负责工程验收的组织等工作。 8.负责与建设单位、总包、监理和其他施工单位的进行工作协调。 9.负责公司定期派预算员和材料员到现场和施工队的核量和施 工队现场仓库进行物资、材料的盘点、工程项目对量工作,并签字确 认。 第三条、乙方基本工作和责任 双方确认: 施工图纸下达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与预算部核对 完工程量,作为双方确认的设备、主材、申报依据,【本工程工程 量清单】否则则以甲方预算部核定的各类材料数量为最终的供货材料 数量。结算按甲方预算部现场核对的工程量结算。 1.本工程施工范围: 工期: 年 月 日进场, 年 月 日结 束。如因业主原因,则工期顺延。 2.乙方劳务包干内容:人工费、辅助材料、工期、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超高费、机械费、装卸费、搬运。 3.服从甲方项目部的指挥,合理配备符合项目要求的有技术素 质较高的施工人员、精心组织施工、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1 乙方应根据工程需要与甲方的要求,派员参与甲方项目部的 管理,提供持证人员纳入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 质量员、现场材料员及资料员)该人员费用自行承担,项目管理班子 成员一经确认,乙方不得无故中途变换。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 需得到甲方的同意。 3.2 负责现场施工技术,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参加工程项目设计 交底、参加工程例会,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办理施工技 术核定单、施工变更单和施工工程量的签证手续。 3.3 在项目部组织下,负责公司定期派预算员、材料员到现场和 施工队的核量和乙方仓库对量工作,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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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岗位安全责任书-工程部与技术员责任书(样本)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薛文飞 (工程部长)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陈 雷 (技术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项目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措施、 工艺的安全可靠,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是项目的施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 部门。 2、编制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做到技术上合理可行、安全可靠。 3、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有安全和环保管理方案、有保 证安全生产的要求、设计和针对性的技术措施,特别是对员工驻地、办公区、拌 和场、预制场、加工厂、堆料场和支架、防护、吊装等设施的设置上。 4、进行施工设计,编制生产、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对施工过程、施工场所、 机械设备使用维护和材料装卸、储运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辩识;编制风险控 制计划。 5、负责项目试验检测、测量控制的管理及其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测试数据 和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 6、负责审核图纸、严格照图施工,确保工程实体及其辅助施工设施的强度、 刚度、稳定性、耐久性及其几何尺寸、表面外观等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其安全、 可靠、满寿命使用。 7、在指导、实施、检查现场施工时,要同时指导、实施、检查现场的安全 施工措施的有效性、可靠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指令纠正的权利和向有关人员 报告的义务。 8、负责项目工程竣工资料安全保管、搜集整理等工作。 9、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止事故 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10、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检验,保证工程安全、正常使用,是项 目的施工质量隐患整改落实部门。 11、定期收集发布与本项目施工生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 12、制定、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保证措施,避免因质量 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13、检查工程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网、脚手架、护栏、各种坑口防护装 置、标志信号等安全设施的质量问题。 14、参与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二、乙方职责 1、协助本项目领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对主管工作的技术安全生产负责。 2、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应检验其安全可靠性,并与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 发生。 3、在进行施工设计、现场指导、检验监督施工的过程中,将生产安全放在 头等位置予以重点关注,随时纠正解决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对自己无力解决的问 题及时向上级技术负责人报告,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分工负责编制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在向相应作业班组、 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第三级施工技术交底、培训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 并随时深入现场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5、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生产。 6、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发生安全事故时有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 (一)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 (三)杜绝发生负有建设管理责任的有人员死亡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2 KB 时间:2025-09-03 价格:¥2.00

各岗位安全责任书-工程部与技术员责任书(样本)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薛文飞 (工程部长)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陈 雷 (技术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项目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措施、 工艺的安全可靠,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是项目的施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 部门。 2、编制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做到技术上合理可行、安全可靠。 3、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有安全和环保管理方案、有保 证安全生产的要求、设计和针对性的技术措施,特别是对员工驻地、办公区、拌 和场、预制场、加工厂、堆料场和支架、防护、吊装等设施的设置上。 4、进行施工设计,编制生产、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对施工过程、施工场所、 机械设备使用维护和材料装卸、储运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辩识;编制风险控 制计划。 5、负责项目试验检测、测量控制的管理及其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测试数据 和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 6、负责审核图纸、严格照图施工,确保工程实体及其辅助施工设施的强度、 刚度、稳定性、耐久性及其几何尺寸、表面外观等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其安全、 可靠、满寿命使用。 7、在指导、实施、检查现场施工时,要同时指导、实施、检查现场的安全 施工措施的有效性、可靠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指令纠正的权利和向有关人员 报告的义务。 8、负责项目工程竣工资料安全保管、搜集整理等工作。 9、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止事故 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10、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检验,保证工程安全、正常使用,是项 目的施工质量隐患整改落实部门。 11、定期收集发布与本项目施工生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 12、制定、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保证措施,避免因质量 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13、检查工程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网、脚手架、护栏、各种坑口防护装 置、标志信号等安全设施的质量问题。 14、参与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二、乙方职责 1、协助本项目领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对主管工作的技术安全生产负责。 2、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应检验其安全可靠性,并与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 发生。 3、在进行施工设计、现场指导、检验监督施工的过程中,将生产安全放在 头等位置予以重点关注,随时纠正解决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对自己无力解决的问 题及时向上级技术负责人报告,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分工负责编制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在向相应作业班组、 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第三级施工技术交底、培训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 并随时深入现场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5、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生产。 6、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发生安全事故时有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 (一)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 (三)杜绝发生负有建设管理责任的有人员死亡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2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安全目标责任书及责任制-工程部与技术员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薛文飞 (工程部长)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陈 雷 (技术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项目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措施、 工艺的安全可靠,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是项目的施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 部门。 2、编制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做到技术上合理可行、安全可靠。 3、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有安全和环保管理方案、有保 证安全生产的要求、设计和针对性的技术措施,特别是对员工驻地、办公区、拌 和场、预制场、加工厂、堆料场和支架、防护、吊装等设施的设置上。 4、进行施工设计,编制生产、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对施工过程、施工场所、 机械设备使用维护和材料装卸、储运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辩识;编制风险控 制计划。 5、负责项目试验检测、测量控制的管理及其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测试数据 和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 6、负责审核图纸、严格照图施工,确保工程实体及其辅助施工设施的强度、 刚度、稳定性、耐久性及其几何尺寸、表面外观等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其安全、 可靠、满寿命使用。 7、在指导、实施、检查现场施工时,要同时指导、实施、检查现场的安全 施工措施的有效性、可靠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指令纠正的权利和向有关人员 报告的义务。 8、负责项目工程竣工资料安全保管、搜集整理等工作。 9、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止事故 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10、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检验,保证工程安全、正常使用,是项 目的施工质量隐患整改落实部门。 11、定期收集发布与本项目施工生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 12、制定、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保证措施,避免因质量 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13、检查工程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网、脚手架、护栏、各种坑口防护装 置、标志信号等安全设施的质量问题。 14、参与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二、乙方职责 1、协助本项目领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对主管工作的技术安全生产负责。 2、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应检验其安全可靠性,并与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 发生。 3、在进行施工设计、现场指导、检验监督施工的过程中,将生产安全放在 头等位置予以重点关注,随时纠正解决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对自己无力解决的问 题及时向上级技术负责人报告,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分工负责编制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在向相应作业班组、 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第三级施工技术交底、培训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 并随时深入现场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5、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生产。 6、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发生安全事故时有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 (一)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 (三)杜绝发生负有建设管理责任的有人员死亡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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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193.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 ,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进一 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公司长周期安全运行。   二、管理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1‰以内;   2、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0.1‰以内;   3、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4、施工现场临时道路硬化率100%,噪声达标排放,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前必须设置 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    5、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100%,其中优良率达80%以上,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18 项,争创安全文明工地1项(根据工程承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主要措施和要求   1、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树立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观念,保障职工的生存权、健康权,保护我 们共同赖以生存的环境,坚决杜绝以牺牲职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破坏环境为代 价而追求经济效益的行为。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 、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区域/专业/项目 公司须对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及配备数量进行监督检查,以文 件形式进行委派并报公司备案,确保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符合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的规定要求,并检查、督促项目部施工作业班组兼职安全管理员的'配备, 从而形成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网络。   3、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公司各级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总经理、区域/专业/项目公司经 理、项目部经理是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与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区 域/专业/项目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 状”,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4、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对工程项目中的基坑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 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等其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各区域/专业/项目公司 必须严格督促项目部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 [20xx]87号)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x x]254号)的文件要求,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方案编制、审核与论证 、审批、方案交底、监测、定期巡查、阶段验收等各个环节得到规范管理。公司、 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应动态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设施工危险源)管 理台帐,加强动态监管。    公司将适时组织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开展 专项整治工作。   5、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 20xx)的规定,明确公司各级负责人是公司各级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区域/专 业/项目公司应督促所属项目部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 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临时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设置明显消防标志,定期组织消防培训与演练,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和消防专业知识 。施工现场、住宿区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灭火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2.4 KB 时间:2025-11-09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查看资料 《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 五条;《建 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 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一、建 设单 位及 建设 管理 单位 安全 生产 管理 行为 2、概算中未确定安全生产 费用;确定的安全生产费 用未达标;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不及时; 查看资料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 条;《公路 水运工程安 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 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 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 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3、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检 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制 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 查看资料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 全;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 操作;未组织演练;未按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查看资料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的; 5、中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对“三类人 员”考核证书审查。 查看资料 《关于严禁 未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 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 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建筑施 工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 知》(建质[2006]79 号) 6、未开展安全培训 查看资料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第二十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2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项目经理、书记与副经理责任书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责任书 甲方: 项目经理、项目书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副经理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清单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代表 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书面承诺,努力完成项目与公司签订的经 营合同。 3、按照公司要求和授权,组织精干的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的职能机构 及职责范围。 4、主持制定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及总体计划和年、季、月施工 进度计划。 5、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的指令,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按时进场,做好材料 供应组织工作。 6、组织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 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及时进行工程结算。 7、组织编制本项目的责任目标,落实责任成本;定期主持经济活动分析,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效益目标的实现。 8、搞好安全生产,保护国有资产完好不受损失,保障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 9、教育全体职工,提高质量意识,督促质量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保 证工程质量优良。项目完工后,及时做好资产清算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并向公 司提交清算结果报告以便审计和交接。接受公司的监督,按时上缴各种费用。 10、在公司核准的工资总额内主持制定项目职工的收入分配方案。按照上级 的规定和条例及时解决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不安定因素;按照上级 规定奖优罚劣。 11、支持项目党组织、工会、青年团等开展工作,做好项目双文明建设,接 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12、负责组织领导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 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13、组织并带头认真执行业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规定,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 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1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做到“五同时”。 15、督促、检查项目其他领导、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人员、技术、资金、 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 伤亡事故,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并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督促进行各类 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 全生产。 17、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应积极安排人力、 物力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作业条件。 18、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支持 他们大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并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29、在制定、签署生产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必须列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 容,并进行严格的考核。 20、当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安全,在保证安全的 前提下组织生产,决不违章指挥,不得盲目追求进度产量、经济效益。 21、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不顾安全片面追 求工程进度、经济效益行为的发生,注意劳逸结合,不得滥行组织员工加班加点; 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22、加强对本项目员工的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安 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处罚违章人 员,执行上级对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5-11-16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河南省海事部门执法检查表

河南省海事部门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管理依据 处罚标准 一、 航 运 公 司 监 督 管理 1、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 染管理制度。 2、航运公司向船舶提供 的资源和岸基支持,对 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进行 的监控情况。  3、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 染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4、是否指定本公司主要 负责人为安全与防污染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公司是否具有适任的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 员,并明确了其岗位职 责。 6、航运公司的主要安全 与防污染管理人员不得 在船上兼职或者跨航运 公司兼职。 文件审核 活动审核 现场检查 《航运公司安 全与防污染管 理规定》(交通 部 令 2007 年 第 6 号 )第四条、五条、 六条、七条和八 条; 《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 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 六条; 《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 五条和第六条; 1、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 保持体系的有效性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 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2、受托航运公司未履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由海事管理 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受托航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 以下罚款。 3、已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未及时向公司所在地的交 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海事管理 机构报告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由海事管 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 下罚款。 4、违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 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 临时符合证明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 (二)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 骗取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三)伪造、变造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核的符合证明 7、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 求的适任船员。 8、是否保证船长在船舶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 的最终决定权。 9、公司的教育培训制 度。 10、公司船舶安全与防 污染监督检查制度。   11、公司岸基、船岸和 船舶的应急预案,并定 期组织训练演习。 12、船舶发生事故、重 大险情或者被滞留时, 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 报告情况。 13、船舶安全和防止污 染的关键性的船上操作 须知和程序以及执行情 况。 14、船舶维护保养须知 和程序以及执行情况。 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四)转让、买卖、租借、冒用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 核的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5、违反船舶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船舶所 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 处以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 船员适任证书 6 个月至 24 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一)未按规定取得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 证书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 (二)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 取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三)伪造、变造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四)转让、买卖、租借、冒用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 舶安全管理证书。 6、违反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 按以欺骗手段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 时符合证明,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取得的安全营运与 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予以撤销: (一)不掌控船舶安全配员; (二)不掌握船舶动态; (三)不掌握船舶装载情况; (四)船舶管理人不实际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五)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8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6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06

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06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安装拆卸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一般规定 (一)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交 底,确定指挥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 (二)提升架体实际安装的高度不得超出设计所允许的最大高度。 (三)安装作业前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1.金属结构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2.提升机构是否完整良好; 3.电气设备是否齐全可靠; 4.基础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要求; 5.地锚的位置,附墙架连接埋件的位置是否正确和埋设牢; 6.提升机的架体和缆风绳的位置是否靠近或跨越架空输电线路。必须靠近时,应保证最小安全距 离,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其最小安全距离见下表。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以下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1)安装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新制作的提升机,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过的提 升机,在重新安装时,其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b)井架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过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3‰; (c)导轨接点截面错位不大于1.5mm; (d)吊篮导靴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控制5~10mm以内; (2)拆除作业前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 (a)查看提升机与建筑物及脚手架的连接情况; (b)查看提升机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 (c)临时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的设置情况; (d)地梁和基础的连接情况。 三、架体的安装与拆除 (一)安装架体时,应先将地梁与基础连接牢固。每安装个 2 标准节(一般不大于 8m),应采取临 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并进行初校正,在确认稳定时,方可继续作业。 (二)安装龙门架时,两边立柱应交替进行,每安装 2 节,除将单肢柱进行临时固定外,尚应将两 立柱横向连接成一体。 (三)利用建筑物内井道做架体时,各楼层进料口处的停靠门,必须与司机操作处装设的层站标志 灯进行联锁。阴暗处应装照明。 (四)架体各节点的螺栓必须紧固,螺栓应符合孔径要求,严禁扩孔和开孔更不得漏装或以铅丝代 替。 (五)装设摇臂把杆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把杆不得装在架体的自由端处; 2.把杆底座要高出工作面,其顶部不得高出架体; 3.把杆应安装保险钢丝绳,起重吊钩应装设限位装置; 4.把杆与水平面夹角应在 45°~70°之间转向时不得碰到缆风绳; 5.随工作面升高扒杆需要重新安装时,其下方的其他作业应暂时停止。 (六)在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 2 个 标准节(一般不大于 8m)。 (七)拆除龙门架的天梁前,应先分别对两立柱采取稳固措施,保证单柱的稳定。 (八)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件。 (九)拆除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因故中断作业时,应采取临时稳固措施。 四、卷扬机安装 (一) 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宜远离危险作业区,视线应良好。因施工条件限制卷扬机 安装位置距施工作业区较近时,其操作棚的顶部应按规范要求架设。 (二)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三)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否则应设置导向滑轮,并 用地锚、钢丝绳拴牢。 (四)提升钢丝绳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须穿越主要干道时,应挖沟槽并加 保护措施,严禁在钢丝绳穿行的区域内堆放物料。 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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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资料-项目经理、书记与总工责任书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责任书 甲方: 项目经理、项目书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总工程师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 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清单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代表 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书面承诺,努力完成项目与公司签订的经 营合同。 3、按照公司要求和授权,组织精干的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的职能机构 及职责范围。 4、主持制定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及总体计划和年、季、月施工 进度计划。 5、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的指令,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按时进场,做好材料 供应组织工作。 6、组织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 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及时进行工程结算。 7、组织编制本项目的责任目标,落实责任成本;定期主持经济活动分析,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效益目标的实现。 8、搞好安全生产,保护国有资产完好不受损失,保障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 9、教育全体职工,提高质量意识,督促质量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保 证工程质量优良。项目完工后,及时做好资产清算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并向公 司提交清算结果报告以便审计和交接。接受公司的监督,按时上缴各种费用。 10、在公司核准的工资总额内主持制定项目职工的收入分配方案。按照上级 的规定和条例及时解决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不安定因素;按照上级 规定奖优罚劣。 11、支持项目党组织、工会、青年团等开展工作,做好项目双文明建设,接 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12、负责组织领导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 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13、组织并带头认真执行业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规定,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 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1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做到“五同时”。 15、督促、检查项目其他领导、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人员、技术、资金、 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 伤亡事故,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并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督促进行各类 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 全生产。 17、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应积极安排人力、 物力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作业条件。 18、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支持 他们大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并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29、在制定、签署生产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必须列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 容,并进行严格的考核。 20、当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安全,在保证安全的 前提下组织生产,决不违章指挥,不得盲目追求进度产量、经济效益。 21、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不顾安全片面追 求工程进度、经济效益行为的发生,注意劳逸结合,不得滥行组织员工加班加点; 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22、加强对本项目员工的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安 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处罚违章人 员,执行上级对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2 KB 时间:2025-12-01 价格:¥2.00

工程承包协议及安全协议

施工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施工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甲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劳务施工(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 乙方为本协议项目施工队负责人,乙方代表该施工队全体劳务人 员(见该全体劳务人员的《委托书》)与甲方签署本协议,代施工队 全体成员履行甲方的相关规定及其《委托书》规定的事项。 本协议的内容,在乙方签署后,对施工队全体劳务人员具有约束 力,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向全体施工人员宣传并灌输甲方所规定的规章 制度、管理理念及要求。因此,本合同中凡是涉及乙方的条款内容即 指包括不限于乙方个人、施工队全体劳务人员及乙方委派在本协议项 目其他工作人员等。 现双方就有关施工管理、技术规范和工程结算等相关事宜,达成 如下约定: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项目内; 第二条、甲方基本工作和责任 1.开工前应对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它资料文件作认真仔细分析, 针对工程技术要求、方案、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等方 面作技术交底,以便施工队能正常施工。 2.依据施工进度计划,负责设备、材料、及时进场,确保乙方 施工能正常进行。未经甲方同意,设备、材料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3.核实并确认乙方对原施工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并交由预算 部核算。 4.每月底检查工程项目完成进度,做好乙方月报工程量审核。 5.定时或不定时地对乙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管理、安 全与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管理中存在严重安全隐 患、管理混乱,对不符合图纸要求的有权督促乙方进行整改、修复, 整改或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严重影响甲方项目计划的实现时, 甲方有权另选施工队伍,所发生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间接 费等在乙方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7.按工程进度,审核施工队工程报验的材料设备,做好归档工作, 负责工程验收的组织等工作。 8.负责与建设单位、总包、监理和其他施工单位的进行工作协调。 9.负责公司定期派预算员和材料员到现场和施工队的核量和施 工队现场仓库进行物资、材料的盘点、工程项目对量工作,并签字确 认。 第三条、乙方基本工作和责任 双方确认: 施工图纸下达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与预算部核对 完工程量,作为双方确认的设备、主材、申报依据,【本工程工程 量清单】否则则以甲方预算部核定的各类材料数量为最终的供货材料 数量。结算按甲方预算部现场核对的工程量结算。 1.本工程施工范围: 工期: 年 月 日进场, 年 月 日结 束。如因业主原因,则工期顺延。 2.乙方劳务包干内容:人工费、辅助材料、工期、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超高费、机械费、装卸费、搬运。 3.服从甲方项目部的指挥,合理配备符合项目要求的有技术素 质较高的施工人员、精心组织施工、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1 乙方应根据工程需要与甲方的要求,派员参与甲方项目部的 管理,提供持证人员纳入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 质量员、现场材料员及资料员)该人员费用自行承担,项目管理班子 成员一经确认,乙方不得无故中途变换。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 需得到甲方的同意。 3.2 负责现场施工技术,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参加工程项目设计 交底、参加工程例会,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办理施工技 术核定单、施工变更单和施工工程量的签证手续。 3.3 在项目部组织下,负责公司定期派预算员、材料员到现场和 施工队的核量和乙方仓库对量工作,并签字确认。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2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3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23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23 一、一般场所应选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 0.1s 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 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 绝缘垫上。 二、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 用 I 类手持电动工具。 三、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 I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 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 时并应有人监护。 四、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五、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六、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 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七、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的电动工具。 八、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九、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二)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三)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十、机具作业前,应空载试运转,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十一、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 超过 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十二、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修整或更换,然后 再继续进行作业。 十三、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十四、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低速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 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二)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三)电钻和电锤为 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四)作业孔径在 25mm 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高处作业时应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十五、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 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二)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停机,慢慢退出刀片, 应再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十六、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 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 并不得任意更换; (二)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 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 向摆动。 十七、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二)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十八、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二)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 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三)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十九、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二)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三)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12-10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项目经理、书记与财务总监责任书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责任书 甲方: 项目经理 、项目书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财务总监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牢坚守“发 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 共管”的安全监管基本框架,有效遏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发生,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 一、甲方责任清单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代表 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书面承诺,努力完成项目与公司签订的经 营合同。 3、按照公司要求和授权,组织精干的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的职能机构 及职责范围。 4、主持制定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及总体计划和年、季、月施工 进度计划。 5、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的指令,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按时进场,做好材料 供应组织工作。 6、组织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 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及时进行工程结算。 7、组织编制本项目的责任目标,落实责任成本;定期主持经济活动分析,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效益目标的实现。 8、搞好安全生产,保护国有资产完好不受损失,保障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 9、教育全体职工,提高质量意识,督促质量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保 证工程质量优良。项目完工后,及时做好资产清算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并向公 司提交清算结果报告以便审计和交接。接受公司的监督,按时上缴各种费用。 10、在公司核准的工资总额内主持制定项目职工的收入分配方案。按照上级 的规定和条例及时解决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不安定因素;按照上级 规定奖优罚劣。 11、支持项目党组织、工会、青年团等开展工作,做好项目双文明建设,接 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12、负责组织领导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 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13、组织并带头认真执行业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规定,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 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1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做到“五同时”。 15、督促、检查项目其他领导、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人员、技术、资金、 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 伤亡事故,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并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督促进行各类 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 全生产。 17、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应积极安排人力、 物力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作业条件。 18、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支持 他们大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并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29、在制定、签署生产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必须列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 容,并进行严格的考核。 20、当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安全,在保证安全的 前提下组织生产,决不违章指挥,不得盲目追求进度产量、经济效益。 21、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不顾安全片面追 求工程进度、经济效益行为的发生,注意劳逸结合,不得滥行组织员工加班加点; 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22、加强对本项目员工的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安 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处罚违章人 员,执行上级对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9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15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15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5 一、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时,应在机座上铺 设木枕并找平放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二、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 干燥木板。 三、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 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 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杆。 四、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 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五、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六、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 5%,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二)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三)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上料斗安全挂钩 及轨道上的安全插销完好齐全; (四)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七、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 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八、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九、供水系统水泵、管道部件应齐全完整,供水管道不应有泄露,并采用防锈管件;当水温达到 50℃时, 供水系统应仍能保证正常工作;供水仪表计量数据应准确,且在有效表定期内。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 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 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十、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十一、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 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十二、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十三、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 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十四、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十五、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 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十六、搅拌机作业中产生的污水应通红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达标排放。 十七、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 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十八、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 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十九、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十、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 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二十二、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二十三、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12-13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8振动锤桩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28

振动锤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28 一、作业场地至电源变压器或供电主干线的距离应在 200m 以内。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 不得进入。 二、电源容量与导线截面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启动时,当电动机额定电压变动在-5%~+10%的 范围内时,可以额定功率连续运行;当超过时,则应控制负荷。 三、液压箱、电气箱应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电气箱和电动机必须安装保护接地设施。 四、长期停放重新使用前,应测定电动机的绝缘值,且不得小于 0.5MΩ,并应对电缆芯线进行导通试验。 电缆外包橡胶层应完好无损。 五、应检查并确认电气箱内各部件完好,过热、过载、失压等安全保护装置配置齐全、可靠。接触无松动, 接触器触点无烧毛现象。 六、应检查整机工作性能达到额定指标,金属构件不应有开焊裂纹等和明显变形现象。 七、作业前,应检查振动桩锤减振器与连接螺栓的紧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动或缺件的状态下启动。 八、应检查并确认振动箱内润滑油位在规定范围内。用手盘转胶带轮时,振动箱内不得有任何异响。 九、应检查各传动胶带的松紧度,过松或过紧时应进行调整。胶带防护罩不应有破损。 十、夹持器与振动器连接处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液压缸根部的接头防护罩应齐全。 十一、应检查夹持片的齿形。当齿形磨损超过 4mm 时,应更换或用堆焊修复。使用前,应在夹持片中间放 一块 10~15mm 厚的钢板进行试夹。试夹中液压缸应无渗漏,系统压力应正常,不得在夹持片之间无钢板时试夹。 十二、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保 险钢丝绳。 十三、启动振动桩锤应监视启动电流和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应超过 10s。当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 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启动。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时,方可转到运转位置。 十四、振动桩锤启动运转后,应待振幅达到规定值时,方可作业。当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桩时,应改用功 率较大的振动桩锤。 十五、拔钢板桩时,应按沉入顺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夹持器在夹持板桩时,应靠近相邻一根,对工字桩应 夹紧腹板的中央。如钢板桩和工字桩的头部有钻孔时,应将钻孔焊平或将钻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钻孔处焊加强板, 应严防拔断钢板桩。 十六、夹桩时,不得在夹持器和桩的头部之间留有空隙,并应待压力表显示压力达到额定值后,方可指挥 起重机起拔。 十七、拔桩时,当桩身埋入部分被拔起 1.0~1.5m 时,应停止振动,拴好吊桩用钢丝绳,再起振拔桩。当 桩尖在地下只有 1~2m 时,应停止振动,由起重机直接拔桩。待桩完全拔出后,在吊桩钢丝绳未吊紧前,不得 松开夹持器。 十八、沉桩前,应以桩的前端定位,调整导轨与桩的垂直度,不应使倾斜度超过 2°。 十九、沉桩时,吊桩的钢丝绳应紧跟桩下沉速度而放松。在桩入±3m 之前,可利用桩机回转或导杆前后动, 校正桩的垂直度;在桩入土超过 3m 时,不得再进行校正。 二十、沉桩过程中,当电流表指数急剧上升时,应降低沉桩速度,使电动机不超载;但当桩沉入太慢时, 可在振动桩锤上加一定量的配重。 二十一、作业中,当遇液压软管破损、液压操纵箱失灵或停电(包括熔丝烧断)时,应立即停机,将换向 开关放在“中间”位置,并应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让桩从夹持器中脱落。 二十二、作业中,应保持振动桩锤减振装置各摩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润滑。 二十三、作业后,应将振动桩锤沿导杆放至低处,并采用木块垫实,带桩管的振动桩锤可将桩管插入地下 一半。 二十四、作业后,除应切断操纵箱上的总开关外,尚应切断配电盘上的开关,并应采用防雨布将操纵箱遮 盖好。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12-25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 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 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 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 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 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 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 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 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 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 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 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 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 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第二章 培 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 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 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 训。 第十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 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 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 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章 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 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 进行考核。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4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安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2016年)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2016 年) (2016 年 7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 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6〕80 号)公布)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不涉及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归口统计、联网直报(以下简称“归 口直报”)。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特殊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和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确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形式,实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归口直报。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本级,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 营单位报告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依据本办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统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时限要求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填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统计。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分类统计。没有造 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0 万元(不含)的生产安全事故,暂不纳入统计。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开展。 经调查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程序进行统计核销。 (一)超过设计风险抵御标准,工程选址合理,且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到位的 情况下,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直接引发的。 (二)经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案认定事故原因是蓄意破坏、恐怖行动、投毒、纵火、盗 窃等人为故意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 释放造成的肌体创伤)导致伤亡的。 第七条经调查(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认定不属于生 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 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 7 日。公示期间,收到对公示的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 意见的,应在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没有收到任何反映,视为公示无异议),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予以统计核销,并将相关信息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 关媒体上公开,信息公开时间不少于 1 年。 备案材料主要包括:事故统计核销情况说明(含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意见及处理情况)、 调查认定意见(事故调查报告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及其 相关证明文件等。 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备案核销的事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的,应当要求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复核,并在指定时限内反馈核 查结果。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填报单位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中及时补充完善或修正已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补报经查实的瞒报、谎报的生产安 全事故信息,及时排查遗漏、错误或重复填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地区实际,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 归口直报制度,进一步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通报的方式、内 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修正制度,运用抽样 调查等方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定期修正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 通报统计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 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和统计资料,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安监总厅 统计〔2015〕111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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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 (2010 年 12 月 1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6 号公布,2015 年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7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 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 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 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 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 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 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 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第七条 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 全预评价: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 学品生产的除外,下同);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 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除符合本条第二款的 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 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第三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 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计依据; (二)建设项目概述; (三)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四)建筑及场地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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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90 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17 年 1 月 10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017 年 3 月 9 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 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 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 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 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 负责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 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采 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 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 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 行。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 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合并出具报告或 者设计,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安全设施一并组织验收。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全国建 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在本级人民政府规 定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分类分 级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备案。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 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实施;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再委托。 第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将建设项目分 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和严重 3 个类别,并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实施重 点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公 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分类管理目录作出补充规定,但不得低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管 理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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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 (2012 年 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5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 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 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 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 海上输送,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 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 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竣工验收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 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 目。 第六条 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 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 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 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 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委托其他 单位实施。 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 其工作成果负责。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 目,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 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 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第九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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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网络为学校局域网提供网络基础平____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由现代 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计算机连网和网络管理工作。为保证学校局域网能够安全可靠 地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学校教职工、学生提供服 务。现制定并发布《网络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网络设备(包括光纤、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均归现代教育 技术中心所管辖,其____、维护等操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其他 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所有学校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施或 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 自接入网络。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进行处罚措 施。 第三条各部门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现代教育技术中 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学校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 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 的 dhcp 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 ip 地址、网关、dns 和 wins 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静态网络配置。 第六条任何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不得____配置 dhcp 服务。一经发 现,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 1 页共 13 页 第七条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学校局域网上 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教职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 ____、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教工声誉的信 息。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 第十一条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 息等。 第十二条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学校局 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 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____使用现 代教育技术中心部署发布的瑞星杀毒软件和 360 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 杀。 3.定期或及时更新用更新后的新版本的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 毒。 第十三条学校的互联网连接只允许教职工为了工作、学习和工余的休闲使 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企业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____秽、反动等 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学校有权撤消违法犯纪者互联网的使 用。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内容: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遵守所有使用互联网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第 2 页共 13 页 3.不能利用邮件服务作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 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制作、查阅和传播宣扬反动、____秽、封建迷信等违犯 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 5.不得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 害性的等信息资料。 6.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 和涉国家安全资料。 7.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第十四条各部门人员每日上班及时打开计算机,进入学校办公系统、浏览相 关文件信息、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如有自己业务相关的工作信息,要及时处理, 处理结果及时回馈有关责任人员。 第十五条充分利用办公系统的优势信息处理平台,浏览的相关情况由办公系 统后台数据库自动生成详细记录,以便领导检查相关登陆信息提供记录参考。 第十六条各部门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 保密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严禁外来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和文件进行拷贝或抄写以免泄漏学校 ____,对学校办公系统或其它学校内部平台帐号不得相互知晓,每个人必须保证 自己帐号的唯一登陆性负责,否则由此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全部责 任。 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 一、学校要加强机房建设,严格把好机房关。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 3 页共 13 页 2、落实专人负责,实行机房岗位责任制。 3、配备技术防范器材,作好预防准备。 二、加强校园网络的信息监控 1、我校的网站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信息网络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要害信息 的监控。对以下信息要重点监控: (1)煽动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____,推翻____制度的; (3)煽动歧视,____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4)散布“____”传单和收看“____”等有关信息的; (6)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7)损害国家机关和学校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对涉及 上述内容的网络地址、目录或者服务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删除关闭。 2、此外,还要对下列信息进行监控: (1)擅自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擅自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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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进 一步加强我局网络安全工作,明确和落实我局各科室及应急指挥中心网络安全责任,保证局 机关信息 化健康持续发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网络安全工作关系到全区的安全稳定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局日常工 作和 管理各项工作的稳定运行,关系到局信息化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各科室 应全面提高对网络安全的重要性认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按照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对网络 安全工作 的总体要求,以及当前网络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网络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 内容。 第三条、责任划分 (一)局长是网络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局机关网络安全工作负总领导责任,同时负有 组织、 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和责任。 (二)局分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局长是局网络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对局网络安 全工 作有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其管辖部分和分管工作的网络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三)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局人事保障网络安全工作的开展。指挥科是局网络安全工作的 职能 部门,负责网络安全工作技术方案的制订、修改与执行,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与整改, 同时对局 网络安全工作负指导与监管责任。其他部门应当提高认识、全力配合做好全局的网络安全工 作。 (四)局全体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期间,因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由其本 人负 全部责任。 第四条、责任人处理方式 违反本规定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由局办公室根据安全事件责任安全事故情节轻重,给 予当 事人从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一般处理、严肃处理、报警处理等相关处理;构成 违法犯罪 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责任追究范围 1、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一) 发生一般或较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二)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且未导致安全事件发生的; (三) 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配合不力的。 2、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 (一) 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二)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导致一般或较大安全事件发生的; (三)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且发生安全事件后处理及时,未对医院财产或声誉造 成影 响的; (四) 经过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后,仍不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 规范 的; (五)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配合不力的。 3、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予以通报批评或一般处理: (一)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未按要求上报的; (二)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且发生安全事件后处理不及时,给单位财产或声誉带 来一 定影响的; (三)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后,对调查工作不配合的。 4、责任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予严肃处理,情况十分严重者应报警处理: (一)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造成后果严重并刻意隐瞒或谎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 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导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件, 且发 生安全事件后处理不及时,给单位财产或声誉带来恶劣影响的; (三) 发生安全事件后销毁证据、弄虚作假的。 对应追究责任主体责任而敷衍结案、弄虚作假的,应当对责任追究主体通报批评。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 (一) 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的网络安全事故; (二) 有充分证据证明完全落实了相关安全要求,由未知原因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发生的。 第六条、责任追究决定 (一) 对责任主体作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时,由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 小组 直接决定。 (二) 对责任主体作出一般处理、严肃处理时,由责任主体所在科室或上级部门网络安全工 作领 导小组安全办公室、人事、主管部门共同作出决定,并报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 执行。 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我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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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7 篇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篇 1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为了保护 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更好的为 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负责校园内 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 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2、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 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 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定期汇报及网 络事故随时报告制度,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服务器发生 案件、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通过学校领导向公 安机关报告。 4、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由网络中心统一安装,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 措施,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 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 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 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5、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 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网站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 ICP 备案。发 布信息必须经审核程序,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 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8、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护措施。未经 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 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装有涉密资料、重要数据、财务数据的电脑 要与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9、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 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任何人不得更改 IP 及网络设置。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禁止使 用盗版软件,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服务器、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 设置。 10、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 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政治问题和淫 秽色情内容的信息。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对利用网络从事违 法行为者,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1、校园网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 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 护好户名和 IP 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解决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 IP 地址。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 盗用活动。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篇 2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 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 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 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 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 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 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 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 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我校成立了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从事校园 网络管理的人员要具有相应的法律意识和计算机网络管理水平,必须 成立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 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法人或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 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 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 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 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 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学校法人、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 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统一管理及维护。接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 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上网。网络管理员 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 查。任何人不得更改 IP 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要及时解决突发事 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 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未经允许不 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 Web 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 由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对 应部门领导的批准。对网站内容要进行定期更新、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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