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
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15
一、固定式
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时,应在机座上铺
设木枕并找平放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二、固定式
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
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
干燥木板。
三、移动式
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
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
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杆。
四、对需设置上
料斗地坑的
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
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
作业时轨道变形。
五、
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
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六、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
超过额定值的 5%,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二)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三)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上
料斗安全挂钩
及轨道上的安全插销完好齐全;
(四)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七、
作业前,应先启动
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
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
转出料的
搅拌机,应使
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八、
作业前,应进行
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九、供水系统水泵、管道部件应齐全完整,供水管道不应有泄露,并采用防锈管件;当水温达到 50℃时,
供水系统应仍能保证正常工作;供水仪表计量数据应准确,且在有效表定期内。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
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
超过 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十、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
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十一、
搅拌机启动后,应使
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
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十二、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
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
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十三、
搅拌机
作业中,当
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
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
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
时,应将
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十四、向
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
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十五、
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
将
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十六、
搅拌机
作业中产生的污水应通红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达标排放。
十七、加入强制式
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
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
搅拌时,加入
搅拌筒的物
料不应
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十八、强制式
搅拌机的
搅拌叶片与
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
超过标准
时,应及时调整。当
搅拌叶片磨损
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十九、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十、
作业后,应对
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
应固定好
料斗,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二十一、
作业后,应将
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二十二、冬季
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二十三、
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
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