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 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的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 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 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 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 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 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 火作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的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2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 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 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 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 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 明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和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的相关技术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 毕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5.6.2 发生较大的设备事故,必须进行检维修。 5.6.3 新购入设备试运行时,应进行检维修。 5.7 安全检维修频次 安全检维修一般每季度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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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特种设备安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设备维保人 员和在公司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三、定义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 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 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1 电工作业。包括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包括电气焊工; 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包括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 安装与维修工; 3.4 机动车辆驾驶。包括在施工工地、库房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 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3.5 登高架设作业。包括 2 米以上登高安装、拆除、维修和保养; 3.6 危险物品作业。包括乙炔、油漆及稀料等储存保管员; 3.7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 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 理档案,汇总统计特种作业人员,并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 督和指导。 4.2 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各单位不得随意变 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 变动,必须事先报告人力资源部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 录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单位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力资源部配 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质量部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 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 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 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熟悉操作设备的机 械性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5.3.1 年满 18 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5.3.2 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5.3.3 初中及以上学历; 5.3.4 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5.3.4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遵纪守法; 5.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5.5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 障碍物,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 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 遵守公司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5.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 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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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标职责:目标、机构和职责(机构设置、主要负责人及管理层职责)、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2、制度化管理:法律标准识别、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文档管理(记录管理、评估、修订) 3、教育培训:教育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外来人员) 4、现场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设备设施建设、设备设施验收、设备设施运行、设备设施检维修、检测 检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作业安全(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作业行为、岗位达标、相关方)、 职业健康(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警示标志) 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理(安全风险辨识、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控制、变 更管理)、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隐患治理、验收与评估、信息记录、 通报和报送)、预测预警 6、应急管理(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预案、应急设施、装备、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信 息系统建设、应急处置、应急评估 7、事故管理: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 8、持续改进:绩效评定、 持续改进 5、核心要求 5.1 目标职责 5.1.1 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并纳入企业 总体生产经营目标。 5.1.2 机构和职责 5.1.2.1 机构设置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和职 业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 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5.1.2.2 主要负责人及管理层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5.1.3 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 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企业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5.1.4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5.1.5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 引导全体从业人员贯彻执行。 5.1.6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 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 信息系统的建设。 5.2 制度化管理 5.2.1 法规标准识别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 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 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5.2.2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生 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 5.2.3 操作规程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 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5.2.4 文档管理 5.2.4.1 记录管理 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 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5.2.4.2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 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5.2.4.3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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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场内、外机动车辆在工程建设活动和服务过程中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三、职责 3.1 安全监察部是交通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交通 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参加道路交通事故的 调查与处理。 3.2 分公司安全部门是分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的监 督、检查。 3.3 各有车部门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贯彻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 法规和要求,并根据本部门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4 综合部负责机动车辆的采购;负责机动车辆大修质量验收,负责报废车辆的确 定、收交与处理。 3.5 公司所属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及相关的交通安全法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 驶员安全教育学习;负责组织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自检。 3.6 机动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本制度和有关规定,履行机动车驾 驶员岗位职责。 四、资源需求 4.1 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辆,资质与所驾驶的机动车辆相适应的驾驶人员。 4.2 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以及车辆维护、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五、工作流程 5.1 交通安全组织机构 5.1.1 公司成立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 安全质量部、总经办、工程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5.1.2 各分公司成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分公司安全部门指定专人(兼) 任交通安全管理员。 5.2 机动车驾驶员的配备与管理 5.2.1 各有车部门按需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配置驾驶员,在录用外部驾驶员时,应 经安全部和分公司考核备案后,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5.2.2 无机动车驾驶证的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 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厂内驾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驾驶车辆,执行《特种作业 安全管理制度》。 5.3 机动车辆的管理 5.3.1 工程部在采购机动车辆时,应选择经国家安全检验合格,安全技术性能较好 的车辆,并执行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 5.3.2 分公司负责机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检查,并填写机具检查情况记录 表,发现问题填写施工机械整改通知单,督促机管、机驾人员做好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 5.3.3 分公司负责车辆的日常修理,以及车辆的年检、季检维修,车辆维修标准按 公司要求执行。 5.3.4 各有车单位,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安全 检查。 5.3.5 车辆维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维修、保养的操作规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 良好。 5.3.6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 好,并填写机械例行保养作业记录卡。 5.3.7 小车使用统一由总经办(分公司办公室)负责调度,并签发出车任务单。车 辆管理部门未设调度人员的,应指定专人负责派车工作。 5.3.8 货车统一由分公司负责调度,用车部门应填写“汽车运输任务单”,根据情 况合理安排车辆。 5.3.9 认真检查车况及各类牌、证是否齐全,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5.3.10 各有车单位应按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辆,外出停车应停在停车场或安全可 靠的场所。 5.3.11 库房禁止大型车辆停放,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地点。 5.3.12 特种机动车辆应保证随车附属设施完好,并由专人负责驾驶与操作。 5.3.13 机动车使用年限到期报废的车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报废车辆的收交,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附件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 编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生产地址 自查日期 年 月 日 自查项目 序号 自查情况 自查不 符合项 说明 1.1 工商营业执照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2 食品生产许可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1.3 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企业 资质 变化 情况 1.4 条件变化后报告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1 采购食品原料索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2 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3 采购食品相关产品索证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2.4 实际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品的品种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采购 进货 查验 落实 情况 2.5 存放、使用回收食品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1 厂区内环境清洁卫生状况自查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2 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 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3 生产加工设施清洁卫生状况、企业自查 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4 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 消毒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5 产品投料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6 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7 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8 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3.9 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生产 过程 控制 情况 3.10 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1 用于检验的设备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2 检验的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3 检验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4 出厂检验项目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5 出厂检验的原始数据记和检验报告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6 产品留样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4.7 自行进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测量比对 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食品 出厂 检验 落实 情况 4.8 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自查项目 序号 自查情况 自查不符合 项说明 5.1 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5.2 采购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5.3 采购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不合 格品 管理 情况 5.4 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1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2 成分或者配料表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3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4 保质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5 产品标准代号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6 贮存条件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7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 用名称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8 生产许可证编号及 QS 标志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9 专供婴幼儿主辅食品标签应标明主要营 养成分及其含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6.10 专供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标签应标 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食品 标识 标注 符合 情况 6.11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 明的其他事项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1 产品名称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2 数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3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4 检验合格证号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5 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6 销售日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7.7 出货日期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食品 销售 台帐 记录 情况 7.8 地点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8.1 企业标准备案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标准 执行 情况 8.2 收录执行最新标准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1 产品名称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2 批次及数量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9.3 不安全项目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不安全 食品 召回 记录 情况 9.4 产生的原因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9.5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救援预案 (示例) 一、 可能发生严重事故的后果 因生产工作中由于管理、技术缺陷或人为因素和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发生 高处坠落、机械或起重伤害、触电、中毒、火灾、爆炸和台风、防汛等可能造成 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后果。 二、 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措施 1、 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建立相应人员及责任单位 1) 总指挥:(由总经理或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 协调公司性的紧急事态处理和救援工作,以及紧急事态平息后迅速恢复生产的工 作;有权调动一切相关人员和相关设施设备;有权作出放弃相关设施设备的救援; 有权作出停止作业进行疏散的决定。 2) 副总指挥:(由公司主管生产或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协 助总指挥负责紧急事态的具体处理工作;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 反应对策;提供解决事故后需的技术支持;保持与事故反应救援现场指挥的直接 联络;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及支援现场的应急行动; 定时组织检查应急反应的准备状态。 3) 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环保、技术、装备负责人)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全面负责实施营救遇难人员及抢险布置安排,随时 监控紧急事态的出现、演变和发展过程,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 报告,由指挥中心及时通知相关方;负责组织训练应急救援队伍,在出现紧急事 态时,实施救援工作。 4)各工厂单位负责人:(可能是事故单位)负责组织 5)班组和兼职安全员及全体员工: 2、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地点设制造部,当紧急事态出现,依据可能 波及的范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进入中心各司其职。各工厂、部门的应 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所在地办公室。紧急事态出现必须有二人值班。 2)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配备的设施和资料:满足应急救援行动的内、 外通讯设备;办公室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设施;专门编制内外部联络一缆 表(相关人员的名单、地址、联络方式、电话号码及外部相关机构、政府相关部 门的电话号码等);应急照明光源;现场平面布置图,示意图应标明重大危险源 及相关要害部位的位置;安全设施存放点,消防器材、水源等应急资源位置,紧 急救援进、出口和疏散人员集合点等。 3、 应急报警与内、外机构联络方式及步骤 应急报警由应急上报、内部应急报警、外部应急报警、和上级汇报四部分组 成。其形式为由下而上、由内到外,形成有序的网络应急报警机制。 1)应急上报 当紧急事态出现,第一时间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通过危险辨识,决 定是否立即向公司总部报告或总部主管部门报告。当紧急事态出现而没有超出部 门处理能力时,仅在本部门范围内报警;当紧急事态超出部门处理能力时,应同 时在现场报警和向公司总部报告。 2)内部应急报警 当事态出现,由部门确定报警方式,向现场发出应急反应报警,通知部门有 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现场电源切断时,用对讲 机、手提电喇叭呼叫报警,由部门负责人向有关单位报警,通知相关人员进入紧 急救援状态。 3)外部报警 当紧急事态超出部门处理能力时,在内部报警的同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办公室应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迅速直接或通过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 向社会公共救援组织报警求助,包括社会救援中心、消防、保安、环保、安全监 督、医院、政府部门及救援物资供应商等。除上述规定了的对外联络渠道外,其 他部门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需要时及时进行外部报警或联络。 4)上报报告 当紧急事态演变为重大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照《事故报告规程》 或《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依照程序立即直接或者逐级 向总公司负责人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包括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工会组织等部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 KB 时间:2025-08-19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救援预案 (示例) 一、 可能发生严重事故的后果 因生产工作中由于管理、技术缺陷或人为因素和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发生 高处坠落、机械或起重伤害、触电、中毒、火灾、爆炸和台风、防汛等可能造成 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后果。 二、 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措施 1、 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建立相应人员及责任单位 1) 总指挥:(由总经理或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 协调公司性的紧急事态处理和救援工作,以及紧急事态平息后迅速恢复生产的工 作;有权调动一切相关人员和相关设施设备;有权作出放弃相关设施设备的救援; 有权作出停止作业进行疏散的决定。 2) 副总指挥:(由公司主管生产或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协 助总指挥负责紧急事态的具体处理工作;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 反应对策;提供解决事故后需的技术支持;保持与事故反应救援现场指挥的直接 联络;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及支援现场的应急行动; 定时组织检查应急反应的准备状态。 3) 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环保、技术、装备负责人)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全面负责实施营救遇难人员及抢险布置安排,随时 监控紧急事态的出现、演变和发展过程,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 报告,由指挥中心及时通知相关方;负责组织训练应急救援队伍,在出现紧急事 态时,实施救援工作。 4)各工厂单位负责人:(可能是事故单位)负责组织 5)班组和兼职安全员及全体员工: 2、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地点设制造部,当紧急事态出现,依据可能 波及的范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进入中心各司其职。各工厂、部门的应 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所在地办公室。紧急事态出现必须有二人值班。 2)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配备的设施和资料:满足应急救援行动的内、 外通讯设备;办公室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设施;专门编制内外部联络一缆 表(相关人员的名单、地址、联络方式、电话号码及外部相关机构、政府相关部 门的电话号码等);应急照明光源;现场平面布置图,示意图应标明重大危险源 及相关要害部位的位置;安全设施存放点,消防器材、水源等应急资源位置,紧 急救援进、出口和疏散人员集合点等。 3、 应急报警与内、外机构联络方式及步骤 应急报警由应急上报、内部应急报警、外部应急报警、和上级汇报四部分组 成。其形式为由下而上、由内到外,形成有序的网络应急报警机制。 1)应急上报 当紧急事态出现,第一时间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通过危险辨识,决 定是否立即向公司总部报告或总部主管部门报告。当紧急事态出现而没有超出部 门处理能力时,仅在本部门范围内报警;当紧急事态超出部门处理能力时,应同 时在现场报警和向公司总部报告。 2)内部应急报警 当事态出现,由部门确定报警方式,向现场发出应急反应报警,通知部门有 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现场电源切断时,用对讲 机、手提电喇叭呼叫报警,由部门负责人向有关单位报警,通知相关人员进入紧 急救援状态。 3)外部报警 当紧急事态超出部门处理能力时,在内部报警的同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办公室应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迅速直接或通过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 向社会公共救援组织报警求助,包括社会救援中心、消防、保安、环保、安全监 督、医院、政府部门及救援物资供应商等。除上述规定了的对外联络渠道外,其 他部门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需要时及时进行外部报警或联络。 4)上报报告 当紧急事态演变为重大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照《事故报告规程》 或《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依照程序立即直接或者逐级 向总公司负责人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包括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工会组织等部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 KB 时间:2025-08-19 价格:¥2.00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的管理。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受限空间作业。 3 引用标准 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T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4 术语和定义 4.1 受限空间 本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 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4.2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 4.1 规定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5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 作业前应办理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以下简称 《作 业证》)。 5.2 安全隔绝 5.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5.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有效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 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5.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有人作业, 禁止送电”警示牌,并且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5.3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 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5.3.1 氧含量一般为 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23.5%。 5.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 GBZ 2 的规定。 5.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2% (体积百分数)。 5.4 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5.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5.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5.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确保无有毒有害 气体。 5.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5 监测 5.5.1 作业前 30 min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5.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5.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 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 30 min 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 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 后方可恢复作业。恢复作业后,按要求定时对作业区域进行监测分析。 5.5.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5.5.6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 5.6 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5.6 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 5.3 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5.6.1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 带救生绳。 5.6.2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随身配备易爆气体检测仪,应穿防静电工作服、 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检修专用工具。 5.6.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 套等护品,现场要有冲洗用的应急水源。 5.6.4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但噪声超过人 体所承受极限时应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现场。 5.7 照明及用电安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2.00
脚手架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 为了认真贯彻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方针,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做到安全 生产和文明施工,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明确发包单 位(以下简称甲方)和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的各自职责,特制定安全生产责 任制如下: 1 、甲方将 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分包给乙方施工,工程的具体要求 以甲方的施工技术交底为准。 2 、乙方进场时,应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进场手续,缴纳保证金。配备兼 职安全员,明确安全生产内容,监督班组实施,陪同甲方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验 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安全记录。 3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条例,遵守安全生产操 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4 、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材料的采购、供应、使用、保管等 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 、乙方所使用的脚手架钢管、扣件、蜜目网、竹笆片的规格、型号、质量必 须符合要求。并配合甲方对钢管、扣件、蜜目网、竹笆片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 构配件不得使用。 6 、乙方必须合理安排进场材料的堆放,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7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穿防滑 鞋,并应佩戴工具袋,以免工具掉落伤人。架子工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培训,持有效 证件才能上岗施工。 8 、脚手架搭设时的地基土质、垫板、扫地杆、立杆、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 杆、抛撑、连墙件、剪刀撑、扣件力矩、竹笆、安全网、档脚板、钢丝绳、工字钢 、预埋件、步距等,以及脚手架的拆除都必须严格按照 “ 脚手架安全操作规范 ” 及 “ 施工方案 ” 的要求进行。 9 、安排施工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10 、上班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措施,及时 消除事故隐患。 11 、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穿拖鞋及穿硬底鞋上高空进行作业,严禁在脚手架 上嬉戏耍闹,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12 、开始搭设时,应第隔 6 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固后,方可 根据情况拆除。 13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 两步,并高出建筑物上皮高度 1.5 米。 14 、搭、拆脚手架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设专人进行 监护,警戒区域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施工。 15 、每次收工前,所有上架材料应全部搭设上,不得存留在架子上,以免掉 落伤人。清理步层内遗留的材料、物件、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运送至地面, 不得向下抛掷。 16 、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 增派专职人员,开动火证,配备接火斗及监护人,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伤人,严 禁无证动火。 17 、乙方应以每层为一分段进行自检,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自检 合格后通知甲方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确认签字挂牌,方可交付使 用。 18 、遇大雾及雨、雪天气和 6 级大风时,停止高处作业。雨、雪后采取防滑 措施。 19 、脚手架应设置接地装置。 20 、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时,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故现场。 21 、施工中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一 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另行酌情处理,触犯法律的, 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2 、实施细则: ( 1 )作业时不戴安全帽者,罚款 50 元;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带 者,罚款 100 元。 ( 2 )上岗作业时穿拖鞋及硬底鞋者,罚款 50 元。 ( 3 )酒后上班者,罚款 200 元,并立即停止施工。 ( 4 )因不听从甲方安排及调动而影响施工进度的,罚款 500 元。 ( 5 )搭设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罚款 1000 元。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4 KB 时间:2025-10-24 价格:¥2.00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江苏省安委会近日印发 《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的通知》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明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 第一 责任人、全员岗位、安全防控、基础管理、应急处置等 5 项具体责任,以及包括 20 条内容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 01、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 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年至少向职 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 、股东监督。加强对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02、坚持依法生产经营 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和许 可,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主动 获取并严格执行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 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及工艺,及时 淘汰更新陈旧落后的设备及工艺。生产有毒有害物质或发生事故可能影响公众安全 健康的高危行业企业,应建立与公众沟通的交流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 受社会监督。 03、 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 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 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高危行业企 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矿山、道 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 、注册安全工程师。 04、 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设备维修 保养、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保险、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安全生产 支出。高危行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其他企业应积极投 保。 05、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 机制,积极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标准化创建等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例会、例检、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 作规程,落实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确保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工作符合法律 、法规、标准、规程要求,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 06、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应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内容,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 任清单,制定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细化通俗易懂、 便于操作的生产车间、班组、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 化阵地向一线班组和工作现场延伸,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07、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培训规定要求,采取 “ 送出去学、请进来教 ” 等形式,加 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并记入教育培训考核档案。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3 KB 时间:2025-11-05 价格:¥2.00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3.适用范围 所有进入公司的车辆和公司内部的车辆、驾驶员及行人。 4.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 或参与公司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负责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 色、交通安全标志和人员安全培训。 4.2.行政部负责进出公司车辆的检查、审核、登记和发放通行证;负责公司机动车辆 驾驶员的考核和管理,统一负责公司机动车辆的保险办理和年检;参与公司区域内道路 交通事故的调查 。 5.道路交通信号、标志和管理 5.1 生产区内各处应按《安全色》、《安全标志》、《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等标准规定设置 相应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厂区交通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 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还应按《安全色通用规则》设置信号标志。 5.2 生产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5.3 在厂区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设施和重要路段处应设置必要的反光镜、 限高标志、限宽标识、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 5.4 破路施工执行《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必须设置明显标志, 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5.5 生产区交通道路要设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5.6 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5.7 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 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清除。 5.8 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6 车辆和驾驶 6.1 进出公司厂区行驶的车辆必须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规定。各种 车辆车况必须良好,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车牌照。驾驶人员须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与驾驶 车辆类型相符的有效驾驶证方能驾驶;公司车辆驾驶员还要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考核并 取得驾驶许可证。 6.2 进出公司厂区的各种机动车辆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审核并发放《车辆通行证》,无证 车辆严禁进入公司厂内道路。 6.3 各级领导和公司从业人员,本单位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 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6.4 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进入厂内行驶的各种车辆 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驶,超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和行人安全。 6.5 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无阻火器车辆不 准驶入禁火区。 6.6 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划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厂内机动车辆应 按规定的工作路线行驶。严禁在道口、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6.7 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 意观察。 6.8 厂区内各种车辆要执行厂区限速规定 6.8.1 进出公司大门 5 公里/小时 6.8.2 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7 车辆装载 7.1 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所载货物不得超长、超宽、超高。 7.2 装载散货、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须封盖严密。 7.3 装载危险化学物品,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7.4 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 7.5 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的人员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 子板等)不准载人。 8 非机动车、个人车辆、行人 8.1 自行车不准牵引其它非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牵引,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5-11-14 价格:¥2.00
河南省海事部门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管理依据 处罚标准 一、 航 运 公 司 监 督 管理 1、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 染管理制度。 2、航运公司向船舶提供 的资源和岸基支持,对 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进行 的监控情况。 3、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 染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4、是否指定本公司主要 负责人为安全与防污染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公司是否具有适任的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 员,并明确了其岗位职 责。 6、航运公司的主要安全 与防污染管理人员不得 在船上兼职或者跨航运 公司兼职。 文件审核 活动审核 现场检查 《航运公司安 全与防污染管 理规定》(交通 部 令 2007 年 第 6 号 )第四条、五条、 六条、七条和八 条; 《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 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 六条; 《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 五条和第六条; 1、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 保持体系的有效性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 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2、受托航运公司未履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由海事管理 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受托航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 以下罚款。 3、已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未及时向公司所在地的交 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海事管理 机构报告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由海事管 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 下罚款。 4、违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 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 临时符合证明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 (二)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 骗取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三)伪造、变造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核的符合证明 7、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 求的适任船员。 8、是否保证船长在船舶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 的最终决定权。 9、公司的教育培训制 度。 10、公司船舶安全与防 污染监督检查制度。 11、公司岸基、船岸和 船舶的应急预案,并定 期组织训练演习。 12、船舶发生事故、重 大险情或者被滞留时, 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 报告情况。 13、船舶安全和防止污 染的关键性的船上操作 须知和程序以及执行情 况。 14、船舶维护保养须知 和程序以及执行情况。 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四)转让、买卖、租借、冒用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 核的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5、违反船舶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船舶所 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 处以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 船员适任证书 6 个月至 24 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一)未按规定取得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 证书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 (二)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 取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三)伪造、变造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四)转让、买卖、租借、冒用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 舶安全管理证书。 6、违反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 按以欺骗手段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 时符合证明,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取得的安全营运与 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予以撤销: (一)不掌控船舶安全配员; (二)不掌握船舶动态; (三)不掌握船舶装载情况; (四)船舶管理人不实际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五)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8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1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 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电、水、气、通讯、网络等公用 工程。 3 职责 3.1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供配电的管理,并保障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正常。 3.2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生产供水、生活供水的管理,并保障供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3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的管理,并负责本车间供水的正常运行。 3.4 工程部负责全公司排水设施的管理,并保障排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5 动力部门锅炉组负责全公司蒸气的管理,并保障供气系统的正常运行。 3.6 行政部负责全公司通讯、网络的管理,并保障通讯、网络的运行正常。 3.7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辖区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巡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公司,并 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8 所有公用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该工 程负责部门对其负有全程监督的职责,工程完工后要对工程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并 对验收结果负责。 4 有关规定 4.1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 4.1.1 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装置、配电装置、应急发电装置等。动力部门应针对相 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1.2 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加强相关电工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厂区公共场 所的的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电线路、电 气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1.3 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供电所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供电情况,便于用电 高峰期间、供电紧张期间电的合理使用,停电期间的紧急处理。 4.1.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电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 件下节约用电。 4.1.5 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管理制度》。 4.2 供水系统安全管理 4.2.1 供水系统包括生产供水、消防供水和生活用水的相关设施。动力部门应针对 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2.2 动力部门应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总供水设施。动力 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水管路、泵站及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 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2.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 件下节约用水。 4.2.4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认真填写相关 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 排水系统安全管理 4.3.1 排水系统包括雨水、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的相关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部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3.2 工程部应加强排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主排水设施。工程部 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雨污切换阀门、排水沟渠、排水管道、污水处理站的相关设施 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生产污水不允许 乱排。 4.4 供气系统安全管理 4.4.1 供气系统包括锅炉和蒸汽管道等。动力部门锅炉组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 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4.2 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燃气公司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天然气供应情况。 4.4.3 动力部门锅炉组应加强对锅炉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蒸汽管 道主管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 件、蒸汽管道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4.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供气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 下节约用气。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1-23 价格:¥2.00
安全网张挂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网的质量必须符合 GB5725-35 规定,即外形尺寸为 1.8×6m 和 4×6m 两种,每张网的重量应少于 15kg/张大于 8kg/张,安全网分平网立网两种。立 网 的目数应在 2000 目(10cm×10cm)以上。 安装平面不垂直于水平面,主要是用来接住坠落的人和物的安全网称为平 网。 1.平网要能承受重 100kg 底面积为 2800cm2 的模拟人形砂包冲击后,网绳、 边绳系绳都不断裂〔允许筋绳断裂〕,冲击高度 10m 最大延伸率不超过 1.5m。 旧网重新使用前,按 GB5725-86 规定,应全面进行检查,并签发允许使用 证明方准使用。 2.网的外观检查: (1)网目边长不得大于 10cm,边绳、系绳、筋绳的直径不少于网绳的 2 倍, 且应大于 7mm。 (2)筋绳必须纵横向设置,相邻两筋绳间距在 30 至 100cm 之间,网上的 所有绳结成节点必须牢固,筋绳应伸出边绳 1.2m,以方便网与网或网与模杆之 间的拼接绑扎。(或另外加系绳绑扎)。 (3)旧网应无破损或其他影响使用质量的毛病。 3.网的选择: (1)根据使用目的,选择网的类型,根据负载高度选择网的宽度、立网不能 代替平网使用,而平网可代替立网使用。 (2)当网宽为 3m 时,张挂完伸出宽度约 2.5m,当网宽 4m 时张挂后伸出宽 度约 3m。 4.网的安装: (1)安装前必须对网及支杆、横杆、锚固点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 安装。 (2)安全网的内外侧应各绑一根大横杆,内侧在横杆绑在事先予埋好的钢 筋环上或在墙(楼板〉的内侧再绑一根大横杆与外侧安全网的里大横杆绑在一起, 大横杆离墙(或楼板)间隙≤15cm。网外侧大横杆应每隔 3m 设一支杆,支杆与 地面保持 45°角,支杆落点要牢靠固定,如在楼层无法固定时可设扫地杆,把 几根支杆底脚连在一起与柱绑牢。 (3)安全网以系结方便,连接牢固又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为原则。多张 安全网连接使用时,相邻部分应紧靠或重叠。 (4)平网安装时不宜绷得过紧,应外高内低(外侧高出 50m)网的负载高 度在 5m 以内时,网伸出建筑物宽度 2.5m 以上,10m 以内时网伸出建筑物宽度 最小 3m。 (5)在输电线路附近安装时,必须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采取适当的防 触电措施,否则不得安装。 (6)第一道安全网一般张挂在二层楼板面(3〜4m 高度),然后每隔 6〜8m 再挂一道活动安全网(GB5725-85 规定)。多层或高层建筑除在二层设一道固定 安全网外,每隔四层应再设一道固定安全。 (7)网与其下方(或地面)物体表面距离不得小于 3m。 (8)在张挂安全网时应事先考虑到在临时需进出料位置应留有可收起的活 动安全网,当吊料时将网收起,用完时立即恢复原状。 5.使用、维修、保养: (1)安全网在使用中必须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杂物及时清理。 (2)当受到较大荷载冲击后,应更换新网或及时进行检查,看有无严重变 形、磨损、断裂、连接部位脱落等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3)按 GB5725-85 规定使用中每 3 个月应进行试验绳强力试验(或根据说 明书进行试验)。 6.安全网的清理:清理安全网如顶进入安全网,事先必须先检查安全网的 质 量,支杆是否牢靠、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安全网清理,清理时应一手抓住 网筋, 一手清理杂物,禁止人站立安全网上,双手清理杂物或往下抛掷。 清理杂物时,地面应设监护人,禁人入内,或是加设围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8.6 KB 时间:2026-01-25 价格:¥2.00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 年) (2006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公布,2013 年 8 月 29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63 号第一次修正,2015 年 5 月 2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 80 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 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 本规定。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 工作制度。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 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 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 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 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 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 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 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2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培训教材 职 业 卫 生 职业危害的基本概念 一、职业危害的定义 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 放射性物质而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 二、职业危害的严重性 从 200 年前的产业革命至今,无论是工业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一例外地发生过不同 程度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近年来,ILO 统计数据表明全球发生各类事故 125 亿人次,死亡 110 万人,平均每秒有 4 人受到伤害,每 100 个死者中有 7 人死于职业事故,欧盟每年有 8000 人 死于事故和职业病,发展中国家每年有 21 万人死于职业事故,1.5 亿工人遭受职业伤害。我 国职业危害状况十分令人担忧,全国 50 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职业 病危害的劳动者 2500 万人以上,到 1998 年,全国累积尘肺患者 542041 人,累积死亡 127147 人,目前,无论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人数,职业危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及新发职 业病人数,中国均局世界首位。 三、职业危害的严重后果 1、职业危害损害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安全权利、健康权利、生命权利(人权)。 2、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灾难,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 3、职业危害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每年职业病损失近百亿元。 4、职业危害有损中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形象,成为国外攻击中国人权问题的借口。 四、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 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 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 导致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五、职业病目录 1、尘肺:矽肺、煤工尘肺、碳黑尘肺、滑石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13 种。 2、职业性放射疾病、 外照射急性放射疾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11 种。 3、职业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 合物中毒、氨中毒、氯气中毒、氮氧化和物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等 56 种。 4、物理 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震动病等 5 种。 5、生物因素所致职 业病:炭疽、森林脑炎、布式杆菌病 3 种。 6、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 溃疡、化学性皮肤灼伤。等 8 种 7、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 内障等 3 种。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等 3 种 9、职业性肿瘤: 石棉所致肺癌、苯所致白血病等 8 种。 10、其他职业病;职业性哮喘等 5 种。职业病危害因 素确定劳动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确定是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及必要的实验检测确定的。 主要通过了解生产过程、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主要有毒有害原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及废弃 物的理化性质等加以确定,同时可以采用实验检测的方法加以确定。 六、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 1、防水卷材制造 防水卷材分为: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行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 水卷材。 主要危害因素:硫化氢、甲苯、汽油、3,4—苯并芘、沥青、高温、苯乙烯、丁二 烯。 2、焊接工艺手工电弧焊:利用电弧热,使焊条和基本金属熔化,形成焊接接头使两金属焊体 连接在一起。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是电焊尘、锰尘、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线。 气体保护焊:二氧化碳气体通过喷嘴沿焊丝周围喷射出来,在电弧周围造成局部的气体保护 层,使熔滴和熔池与空气隔离开来,从而保证焊接过程稳定持续进行。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 有电焊尘、锰尘、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线、。氩弧焊:氩气从焊枪或焊炬的喷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9 KB 时间:2026-02-07 价格:¥2.00
值班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 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 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由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 若有必要时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 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入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 责人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 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 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 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10、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 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 并站在绝缘垫上。 12、电器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为有电,不 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票制度要求做好防护措 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 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 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 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15、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供电。 16、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规定的设 备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7、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 而必须拉开电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 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 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8、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登记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 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实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 上绝缘手套。 19、当验明设备却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 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流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 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 25 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 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地 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 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 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 20、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要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6-02-15 价格:¥2.00
www.cnshu.cn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cnshu.cn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cnshu, 加入 cnshu.cn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明电[2005]3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0 月份以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接连 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事故也呈多发势头。特别是当前已 进入冬季,再加上接近年底,一些企业为了赶任务、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同时,冬 季雪多路滑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烟花爆竹、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管理难度也进一步加大。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 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狠抓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等措施的落实 深入贯彻国务院第 81 次常务会议精神,以瓦斯监控系统联网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为 重点,加快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进度。今年年底之前,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的国有重点 煤矿必须实现集团公司(矿务局)内部瓦斯监控系统联网,瓦斯灾害严重的产煤县必须 实现县域联网。要认真做好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严防核定工作走过场,坚决制止超 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要针对冬春季节煤矿井下空气干燥等情况,切实加强 瓦斯治理和防尘工作,消除火源、燃烧爆炸源,防止瓦斯煤尘事故发生。 www.cnshu.cn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cnshu.cn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cnshu, 加入 cnshu.cn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 各产煤省(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 号)要求,明确责任、任务 和进度,确保按期完成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要确定年内应关闭矿井数量目标,并落实到 市(地)、县(市)、乡(镇)和煤矿。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向停产整顿 煤矿派驻安全监督员,督促落实停产整顿措施,确保实现矿井关闭目标,防止不具备整 改条件的矿井非法生产。对基础条件差、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以及明停暗采、假整顿真 生产的煤矿,要依法立即关闭;逾期没有提出整顿验收申请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一律 依法关闭;并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追究 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对技术改造、改扩建、新建和资源整合矿井进行检查复核,凡工程 项目及设计未经审批、未履行“三同时”审核手续、擅自违法施工或不具备安全施工条 件的,必须坚决整顿或依法关闭,防止借“技术改造”、“改扩建”、“资源整合”之名, 拖延或逃避关闭。 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地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 股煤矿的清理、处理工作,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要加强对国有重点煤矿及其他合法生产 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行为。对出现煤矿非法开 采的,除依法追究有关组织生产人员的责任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行政负责 人的责任。 二、加大对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 全国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期限为 2005 年底。对已提出申请但尚不具 备发证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整顿,整改期限不得超过 6 个月;对没有按期提出申 请和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关闭。继续抓好非煤矿山特别是井工 开采矿山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停产整顿。加强尾矿库安全检查和 监控,防止发生溃坝事故。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7 KB 时间:2026-03-14 价格:¥2.00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工厂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地控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安全 和财产免受损害,同时减少机动车辆异常情况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定本程 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类机动车及驾驶员、厂区道路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道路标志和标线》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4.术语 机动车:指由公安车管部门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牌的机 动车。 5.职责 5.1 运输分公司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厂属各类机动车及驾驶员 年度检、审验工作;负责厂属各类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处理及车辆使用维护保养管 理工作。 5.2 生产装备部负责厂区道路的施工管理工作。 5.3 党群工作部门卫负责出入车辆的登记和检查。 5.4 综合管理部负责厂内机动车驾驶员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 训和考核。 5.5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 5.6 公司内部人员和外来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操作规程。 6.工作流程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记录 6.1 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 运输分公司 6.1.1 统一到市车管部门办理上(过)户、报停和报废手续。 机动车及驾驶 员登记表 运输分公司 6.1.2 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 行车事故登记 表 运输分公司 6.1.3 发生交通事故,代表公司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综合管理部 6.1.4 厂内机动车及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 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 上岗工作。 6.2 车辆维修及管理 运输分公司 6.2.1 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应经常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保 证车辆运行良好,尾气达标排放,并妥善保管公安或交通管 理部门出具的车辆年检和检测证明。 运输分公司 6.2.2 厂内机动车装载、行驶和停放,必须严格遵守《交通 安全管理》。 运输分公司 6.2.3 发生厂内道路交通事故,按照《事故、事件报告与处 理管理程序》有关条款执行。 动输分公司 6.2.4 各种机动车辆的尾气排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 府规定的排放标准。 6.3 厂区道路安全管理 运输分公司 6.3.1 按《道路标志和标线》的要求,确定公司内道路交通 标志,并指定设置地点,由生产装备部负责安放。 运输分公司 6.3.2 在厂区道路上施工,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警告标志 和安全防护设施。 生产装备部 6.3.3 在厂区道路两旁植树、设置宣传牌等,不准遮挡路灯、 交通标志、不准妨碍安全视距和车辆、行人通行。 党群工作部 6.3.4 按有关规定对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党群工作部 6.3.5 上下班前 15 分钟时间,所有机动车禁止在厂区行驶, 以保证上下班员工的行走安全。 党群工作部 6.3.6 机动车应按指定的位置停放,不得在厂区道路旁随意 停放。 各部门 6.3.7 所有车辆在厂区道路行驶应遵守《工业企业厂内铁路、 道路运输安全规程》,严格控制速度,特别是下坡和拐弯行 驶,应低速行驶,注意两边行人。 各部门 6.3.8 所有进入厂区人员均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道路上 应靠右行走,应走斑马线。 各部门 6.3.9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的教育。 外来人员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运输分公司 6.3.10 按照《监测与测量管理程序》有关条款的要求对交 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7.支持性文件 交通安全管理 8.记录 序号 名 称 保存期 编号 1 机动车及驾驶员登记表 1 年 2 行车事故登记表 1 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9 KB 时间:2026-03-17 价格:¥2.00
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试卷(二) 一、填空题(每题 3 分,总分 15 分) 1.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2. 地下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制定领导带班 下井考核奖惩办法和月度计划,建立和完善领导带班下井档案。 3. 鼓励人员定位系统与监测监控系统、通讯联络系统进行总体设 计、建设。 4. 地下矿山企业井下一氧化碳报警浓度不高于 24ppm,二氧化氮 报警浓度不高于 2.5ppm。 5. 矿山爆破工程必须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制定爆破作 业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打眼装药,严禁边 打眼、边装药,边卸药、边装药,边联线、边装药。 二、选择题(每题 3 分,总分 15 分) 1. 每个矿井至少要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 间距不少于(C)米。 A、70 B、50 C、30 D、20 2. 地下矿山企业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A)名领导在井下现 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出井。 A、1 B、2 C、3 D、4 3. 金属非金属矿山总发包单位对地下矿山一个生产系统进行分 项发包的,承包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C)家。 A、1 B、2 C、3 D、4 4. 下面属于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ABCD)。 A、监测监控系统 B、通讯联络系统 C、人员定位系统 D、压风 自救系统 5. 排土场安全度分为(ABC)三级。 A、正常级 B、危险级 C、病级 D、险级 三、判断题(每题 2 分,总分 10 分) 1. 发包单位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可以将主通风、主提升、 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 发包。(X) 2. 总承包中型、小型地下矿山工程的,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以上施工资质。(X) 3.地下矿山企业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反风试验。(√) 4.地下矿山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交危险性较大 设备设施检测检验资料。(X) 5. 井下同时作业人数少于 30 人的地下矿山必须安装人员定位系 统。(X) 四、名词解释(每题 5 分,总分 15 分) 1.非煤矿山:非煤矿山是指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 石油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 物(煤炭除外)的矿山和尾矿库。 2. 非煤矿山领域“六打六治”:打击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 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打击新、改、扩建 矿山建设项目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整 治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审查投入建设,建设工程安全设 施未验收投入生产的问题;打击尾矿库非法建设、运行的行为, 整治危库、病库运行的问题;打击矿山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 安全管理制度不执行等行为,整治矿山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和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打击不贯彻落实《非煤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行为,整治违反十条规定问题;打击违反非 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行为,整治外包工程不规范问题。 3.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通讯联络系统、紧急避险 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 五、简答题(每题 15 分,总分 45 分) 1.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答案: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 位。2.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 持证上岗。3.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严禁独头开 采。4.必须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安全可靠。5.必须 配齐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6.必须加强顶板管理和采空区 监测、治理。7.必须落实探放水制度,加强水害隐患治理。8.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4-25 价格:¥2.00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知识题库 简答题 1、什么是安全否决权原则? 答: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工 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求,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 评选先进时,必须要首先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 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2、用电安全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答:电气绝缘、安全距离、设备及其导体载流量、明显和准确的 标志等是保证用电安全的基本要素。只要这些要素都能符合安全 规范的要求,正常情况下的用电安全就可以得到保证。 3、使用电钻或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答:(1)所有的导电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2)所有的导 线必须是坚韧耐用的较胶皮线。在导线进入电机的壳体处,应用 胶皮圈加以保护,以防电线的绝缘层被磨损。 (3)电机进线应 装有接地或接零的装置。 (4)在使用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 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5)每次使用工具时,都必须严格检查。 4、什么是"三违"? 答:违章指挥 违章操作 违反劳动纪律。 5、故事“四不放过”的内容是什么? 答: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 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 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6、安全“六有”的内容是什么? (10 分) 答:轮有罩、轴有套、坑孔沟池有防护、梯子平台有栏杆、危险 场所有标记、厂房内有通道。 7.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时,享有 哪些权利? 答: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申请行政复议 权和提起行政诉讼权。 8.《安全生产法》对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 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情况,规定了哪些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 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9.《安全生产法》对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 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 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哪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答: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 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 当及时处理。 11.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条件和责任是什么? 答: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 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 负责。 12.《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3.《安全生产法》的适应范围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应本法;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民航交通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4.《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如发现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 15 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15.《安全生产法》第 95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什么事情, 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答: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 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 16.当从业人员遇到单位负责人强令冒险作业时,应当如何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3 KB 时间:2026-04-25 价格:¥2.00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 1.1 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 要求。 1.2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1.3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 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1.4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1.5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2.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要求 2.1 采购 2.1.1 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 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2.1.2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 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 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2.1.3 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 文件,并存档备案。 2.1.4 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QS 标志。 2.1.5 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 运输 3.1 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 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3.2 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 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3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4 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 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 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4.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 4.1 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 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 箱装运,但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不得进行拼箱,避免串味或污染: a)不同加工状态的食品,如:原料、半成品、成品; b) 不同种类的食品,如:水果和肉制品;蔬菜和奶制品;蛋制品和 肉制品; c)具有强烈气味的食品和容易吸收异味的食品; d) 产生较多乙烯气体的食品和对乙烯敏感的食品。 4.2 冷藏食品运输包装应使用 GB/T 191 规定的“温度极限”标志或 用文字直接标明食品应保持的最低温度和最高温度。 4.3 冷藏食品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 GB 6388 的规定。 4.4 冷藏食品的运输包装尺寸应符合 GB/T 15233 和 GB/T 16471 的规定,采用托盘包装时还应符合 GB/T 16470 的规定。 4.5 食品运输有冷藏、冷冻温度要求的,应符合 GB/T 24616 的相 关规定。 5.验收 5.1 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5.2 经营单位应设立验收机构。食品应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 行业 标准、 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或双方制定的合 同(协议)进行验收。 5.3 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 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5.4 建立进货和验收记录,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 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进货查 验记录应当真实。 5.5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 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5.6 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 应检查标识是否清 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6 贮存 6.1 应建立食品贮存制度。贮存管理人员应熟悉制度要求和各类食品 贮存的基本要求。 6.2 贮存场所应建在地势较高,干燥,交通方便的地区,并与有毒、 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9.4 KB 时间:2026-04-26 价格:¥2.00
危化品安全生产知识题库 简答题 1、什么是安全否决权原则? 答: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工 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求,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 评选先进时,必须要首先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 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2、用电安全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答:电气绝缘、安全距离、设备及其导体载流量、明显和准确的 标志等是保证用电安全的基本要素。只要这些要素都能符合安全 规范的要求,正常情况下的用电安全就可以得到保证。 3、使用电钻或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答:(1)所有的导电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2)所有的导 线必须是坚韧耐用的较胶皮线。在导线进入电机的壳体处,应用 胶皮圈加以保护,以防电线的绝缘层被磨损。 (3)电机进线应 装有接地或接零的装置。 (4)在使用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 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5)每次使用工具时,都必须严格检查。 4、什么是"三违"? 答:违章指挥 违章操作 违反劳动纪律。 5、故事“四不放过”的内容是什么? 答: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 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 施不放过。 6、安全“六有”的内容是什么? (10 分) 答:轮有罩、轴有套、坑孔沟池有防护、梯子平台有栏杆、危险 场所有标记、厂房内有通道。 7.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时,享有 哪些权利? 答: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申请行政复议 权和提起行政诉讼权。 8.《安全生产法》对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 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情况,规定了哪些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 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9.《安全生产法》对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 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 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哪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答: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 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 当及时处理。 11.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条件和责任是什么? 答: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 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 负责。 12.《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3.《安全生产法》的适应范围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应本法;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民航交通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4.《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如发现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 15 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15.《安全生产法》第 95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什么事情, 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答: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 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 16.当从业人员遇到单位负责人强令冒险作业时,应当如何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8 KB 时间:2026-05-08 价格:¥2.00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为把住食品进货关,保证进货渠道正规和质量安全,切实履 行法律规定的食品质量义务,保护自身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等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主要包 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 和酒类等食品。 第四条 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 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 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 票证,由《市场食品索证索票办法》作出规定。 第五条 在购进食品时,必须对食品标识、外部感观和内在质量进行 查验,确保食品质量可靠、标识正确。 第六条 进货食品检查验收的内容: 1.产品及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真实; 2.产品质量检验是否合格; 3.是否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厂址; 4.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 成份的名称和含量,是否有中文标明; 5.需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在外包装上 标明,或者事先向消费者提 供有关资料; 6.限期使用的产品,是否在明显处标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失效 期。 7.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产品、有否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8.是否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淘汰产品; 9.产品是否掺杂、掺假; 10.产品是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第七条 通过看、摸 、揉、捻、嗅、品等方式,对所进食品进行感官 判定,把好进货食品质量关。 第八条 市场经营的农产品及其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 定的必须检验 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 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 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九条 对进货食品的内在质量发生怀疑,自身具备食品质量检验能 力和条件的,自选检验验收,不具备条件的,委托法定食品检验机构 进行验收检验。 第十条 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或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拒绝 进货。发现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销售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要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 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 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 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 证明食品符合质量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9 KB 时间:2026-05-31 价格:¥2.00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试卷(一) 一、填空题(每题 3 分,总分 15 分) 1. 露天矿山必须确保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 大于 300 米。 2. 露天矿山必须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3. 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 40 小时 的安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 20 小时的 安全再培训。 4. 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作业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 20 米,分层数不得超过 3 个。 5. 对爆破后产生的大块矿岩应当采用机械方式进行破碎,不得使 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 二、选择题(每题 3 分,总分 15 分) 1. 非煤矿矿山企业包括(ABCD)。 A、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 B、地质勘探单位 C、采掘 施工企业 D、石油天然气企业 2. 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在每年(B)测绘采石场开采现状平面图 和剖面图,并归档管理。 A、年中 B、年末 C、年初 3. 露天采石场开采的废石、废碴应当排放到(A)。 A、废石场 B、沟里 C、河里 D、山上 4. 小型露天采石场距工作台阶坡底线(B)米范围内不得从事碎 石加工作业。 A、30 B、50 C、40 D、60 5. 大、中型露天矿山或边坡潜在危害性大的露天矿山,每(D) 年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和稳定性分析。 A、3 B、2 C、1 D、5 三、判断题(每题 2 分,总分 10 分) 1. 露天矿山企业可以自下而上开采。(X) 2.露天矿山企业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不具备实施中深孔爆破条 件的,必须由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 证。(√) 3. 露天矿山采剥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进行检查,清除危岩和其 他危险物体(√) 4. 露天矿山企业不必采用湿式凿岩。(X) 5. 小型露天采石场可以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 (X) 四、名词解释(每题 5 分,总分 15 分) 1.非煤矿山领域“六打六治”:打击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 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打击新、改、扩建矿 山建设项目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整治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审查投入建设,建设工程安全设施 未验收投入生产的问题;打击尾矿库非法建设、运行的行为,整 治危库、病库运行的问题;打击矿山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 安全管理制度不执行等行为,整治矿山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和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打击不贯彻落实《非煤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行为,整治违反十条规定问题;打击违反非 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行为,整治外包工程不规范问题。 2.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在地表开挖区通过剥离围岩、表土或砾 石,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 场及其附属设施。 3.小型露天采石场:年采剥总量不超过 500kt、最大开采高度不超 过 50m 的山坡型采石场。 五、简答题(每题 15 分,总分 45 分) 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答案: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 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二、必须落实安 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 作承担相应职责。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 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四、必须落实安全 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 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 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六、 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 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 KB 时间:2026-06-11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