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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考评细则

附件 1 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 考核 要素 考 评 标 准 考 评 细 则 标 准 分 实 得 分 1.1 企业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各有安全工作职责;董事会、办公 会、职代会有安全工作议程,行政 负主要管理责任;有企业各级带 班、值班制度和记录。 无工作职责规定扣 1 分;无会 议安全工作议程扣 1 分;未建 立带班值班制度扣 2 分,无值 班、带班记录的扣 1 分; 2 1.2 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为主任的 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有专题 会,并有工作安排、部署和记录; 工作未安排、部署的扣 1~2 分;不能定期开会扣 1 分;无 会议记录的扣 1 分。 2 1.3 企业各级有安全生产专职机 构,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工作 范围,人数符合行业规定,其中注 册安全工程师≥20%;专职安全机 构有保证涉及安全工作需要的办公 条件和后勤保障; 未建立安全生产专职机构的扣 4 分,人员配备人数不符合规 定的扣 1~3 分;无需要的工作 条件的是 1 分。 4 一、 组织 落实 (10 分) 1.4 有及时准确针对性、指导性及 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和规 划、计划、工作安排。 不能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安全 工作安排不及时、无针对性的 扣 1~2 分。 2 2.1 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 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结合企业实 际,制定文件化的企业年度及中长 期安全目标。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规划及中 长期目标的扣 1~2 分。 2 2.2 企业主要负责人同分管领导、 部门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责任书,做到层层分解,定期量化 考核,奖优罚劣,推广全员安全风 险抵押金管理。 目标责任书未签订、层层分解 的扣 1~2 分;未定期进行量化 考核的扣 1 分;未执行风险责 任扣 1 分。 3 2.3 有所属施工项目达标计划及定 期检查认定办法;项目安全生产达 标率合格 100%,总承包一级以上 企业优良率≥70%,其他类别企业 优良率≥50%。现场抽查三个以上 项目合格率、符合率 100% 未制定所属项目的达标计划的 扣 1 分;安全达标优良率未达 到本级要求的扣 1 分;无汇总 台账扣 1 分。 3 二、 目标 管理 (10 分) 2.4 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 方案及工作部署;有创建安全文明 标准化工地的计划和措施;总承包 无工作方案的扣 2 分;未达到 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目标要 求的扣 1 分。 2 一级以上企业每年要有省级文明工 地,二级以上企业要有市级文明工 地。 3.1 有适时获取、对接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相关体系认证涉 及企业安全管理需要的完整健全企 业安全管理制度,至少满足郑建 〔2011〕112 号文件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的扣 2~3 分。 3 3.2 有企业各级、各部门、各岗位 涉及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并文件 化。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形成 文件或有严重缺项的扣 1~2 分。 3 3.3 有将相关法规、规范、文件和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发放 到有关层级、部门、项目的制度和 记录;及时修订完善、补充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操作规 程不能满足现在需要扣 1 分, 未及时修订的扣 1 分。 2 三、 安全 制度 (10 分) 3.4 有合格分包商、劳务分包队伍 的评价、使用、管理考核办法和记 录。 无合格分包商、劳务分包队伍 的评价、使用、管理考核办法 和记录的扣 1-2 分。 2 4.1 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户管 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或合同提 取、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含基本、 考评、奖励费),各级财务按《会 计法》建账立卡,专款专用,收 支、统计有台账记录。 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管理 制度的扣 2 分;未建立专用账 户专款专用的扣 1 分;未建立 收支、统计台账的扣 1 分。 3 4.2 安全生产投入能满足企业、项 目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各施工项目 专项费用有拨付记录台账。 安全生产投入不能满足企业、 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扣 1 分。 1 4.3 企业各级、各施工项目要有安 全费用收支、统计明细台账,有安 全投入采购、发放记录。 项目专项费用无拨付记录扣 1 分;台账未建立的扣 1 分;无 安全投入采购、发放记录的扣 1 分。 3 四、 安全 投入 (10 分) 4.4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时缴 纳保险费,及时牵头协调保险费的 理赔补偿事宜。 未参加工伤保险扣 2 分;未及 时牵头协调保险费及理赔补偿 事宜的扣 1 分。 3 5.1 有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和人力资源部门拟定的年度计划。 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年 度计划的扣 1~2 分;未完成安 全教育培训计划的扣 1 分。 2 5.2 有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现场教 育的师资、费用、设施、措施保 证,有培训、考核记录。 企业无全员培训各种保证措施 扣 2 分,培训无记录的扣 1~2 分。 2 五、 教育 培训 (10 分) 5.3 企业“三类人员”持有效证件 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职业资 格证书,按时参加复审培训。 “三类人员”未做到持有效证 件上岗的、特殊工种有职业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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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便 道、便桥通行及养护作业制度;孔下安全作业制度;高空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工区防 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项目部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 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 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从事电器、起重、孔下、 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 方准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验收。工程开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 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要符合要求,施工人员必须 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都编有应急预案等。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 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 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等。 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 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孔下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高 空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 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 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 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爆破工程、机械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高空作业、挖孔工程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 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1. 各类机械的操作、运行规则及安全作业措施 1.1 非司机不得开动机械。机械开动之前,必须检查润滑是否良好,制动是否可靠。各种机械严禁带病或 超负荷运转。 1.2 机械运输时,遵守公路或铁路的承载限度和桥梁、渡船的承载吨位。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 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1.3 机械上下坡应用低速档。机械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1.4 轮式装载机装运时,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运转速度不能过快。轮式装载机卸料 要注意适当高度,不得过高。 1.5 严禁在挖掘机头、臂运转半径内观察或行走。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严禁乘坐人员。 1.6 砼搅拌站(机)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搅拌机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工作、行走。不准用工 具伸到转动中的搅拌筒内扒桨和出料,不准满负荷起动搅拌机。停工后,应用水倒入搅拌筒内扒桨和出 料,检修机械或工作人员进入搅拌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箱。 1.7 任何电器,在没有验明无明电时以前,不能盲目触电。拉接临时电力线时,应从机具接向电源,断电 时应先解除并及时拆除。 1.8 重要设备装设的电机,采用交流接触器及磁力起动器。7.5 千瓦以上电机应采用减压起动方法,并加 过载保护装置。合闸后如电动机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拉闸,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起动。 2.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1 现场临时变配电所 高压露天变压器间面积不小于 3×3m,围墙不低于 3.5m,地坪满铺砼,四周做 80cm 砼散水坡;变压器四 周及配电板背面须有 80cm 的安全操作通道,配电板下沿离地面为 1m;配电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小于 1.2m。 2.2 现场电箱 电箱应有双户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要求和统一编号;电源线进箱口有滴水弯,进线必须 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零线,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板保护;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开 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有单独熔断保护;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2.3 用电线路 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 超过 5m,不得有松动;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现场电线架设,凡使用橡 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明线搭设、开关设置管理。 2.4 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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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2 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监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营业执照 烟花爆竹零售 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营业执照 烟花爆竹零售 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 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 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依法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 格证在有效期内。 配备两名以上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职工签订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 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制 度;4)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6)产品流向登记制度;7)产品检验验 收制度;8)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10)企 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12)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3)安全检查 管理制度。 应根据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包括装卸(搬运)作业安全规程),并发 放到相关岗位。 《公司法》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工商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法》 安监 安监 —1— 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 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从业人员培训 从业人员培训 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1、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 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 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 保障等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 法》 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 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 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 法》 店铺 店铺 春节期间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 投入 应急管理 从业人员 操作行为 场所环境 安全生产检查 和隐患排查记 录档案 安全培训档案 烟花爆竹采购 、销售档案 事故管理档案 台帐 安全费用使用 工伤保险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物资 从业人员行为 个人防护用品 佩戴 零售场所 零售场所 安全生产检查 和隐患排查记 录档案 安全培训档案 烟花爆竹采购 、销售档案 事故管理档案 台帐 安全费用使用 工伤保险 应急救援预案 的制定 应急救援物资 从业人员行为 个人防护用品 佩戴 有兼职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 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 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 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包括防静 电防护用品)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 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 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 况。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 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 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零售经营者应当向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 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烟火药、黑火药、 引火线。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 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 培训;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 安全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工作场所职 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安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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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4 剧毒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 执照。 《公司法》 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 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管理办法》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安全生产委 员会或领导 小组 安全生产委 员会或领导 小组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且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 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安全生产 责任制 责任落实情 况 责任落实情 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其 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河南省剧毒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省安全监管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特种作业人 员 特种作业人 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企业应对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 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安全生产法》 日常教育 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规定》 从业人员教 育培训 从业人员教 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 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 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 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 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 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 施、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安全生产法》 安全培训档 案 安全培训档 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 、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 品配备和管 理记录档案 劳动防护用 品配备和管 理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 规定》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 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危险化学品 备案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 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 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危险化学品 档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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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考评细则

附件 1 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 考核 要素 考 评 标 准 考 评 细 则 标 准 分 实 得 分 1.1 企业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各有安全工作职责;董事会、办公 会、职代会有安全工作议程,行政 负主要管理责任;有企业各级带 班、值班制度和记录。 无工作职责规定扣 1 分;无会 议安全工作议程扣 1 分;未建 立带班值班制度扣 2 分,无值 班、带班记录的扣 1 分; 2 1.2 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为主任的 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有专题 会,并有工作安排、部署和记录; 工作未安排、部署的扣 1~2 分;不能定期开会扣 1 分;无 会议记录的扣 1 分。 2 1.3 企业各级有安全生产专职机 构,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工作 范围,人数符合行业规定,其中注 册安全工程师≥20%;专职安全机 构有保证涉及安全工作需要的办公 条件和后勤保障; 未建立安全生产专职机构的扣 4 分,人员配备人数不符合规 定的扣 1~3 分;无需要的工作 条件的是 1 分。 4 一、 组织 落实 (10 分) 1.4 有及时准确针对性、指导性及 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和规 划、计划、工作安排。 不能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安全 工作安排不及时、无针对性的 扣 1~2 分。 2 2.1 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 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结合企业实 际,制定文件化的企业年度及中长 期安全目标。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规划及中 长期目标的扣 1~2 分。 2 2.2 企业主要负责人同分管领导、 部门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责任书,做到层层分解,定期量化 考核,奖优罚劣,推广全员安全风 险抵押金管理。 目标责任书未签订、层层分解 的扣 1~2 分;未定期进行量化 考核的扣 1 分;未执行风险责 任扣 1 分。 3 2.3 有所属施工项目达标计划及定 期检查认定办法;项目安全生产达 标率合格 100%,总承包一级以上 企业优良率≥70%,其他类别企业 优良率≥50%。现场抽查三个以上 项目合格率、符合率 100% 未制定所属项目的达标计划的 扣 1 分;安全达标优良率未达 到本级要求的扣 1 分;无汇总 台账扣 1 分。 3 二、 目标 管理 (10 分) 2.4 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 方案及工作部署;有创建安全文明 标准化工地的计划和措施;总承包 无工作方案的扣 2 分;未达到 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目标要 求的扣 1 分。 2 一级以上企业每年要有省级文明工 地,二级以上企业要有市级文明工 地。 3.1 有适时获取、对接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相关体系认证涉 及企业安全管理需要的完整健全企 业安全管理制度,至少满足郑建 〔2011〕112 号文件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的扣 2~3 分。 3 3.2 有企业各级、各部门、各岗位 涉及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并文件 化。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形成 文件或有严重缺项的扣 1~2 分。 3 3.3 有将相关法规、规范、文件和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发放 到有关层级、部门、项目的制度和 记录;及时修订完善、补充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操作规 程不能满足现在需要扣 1 分, 未及时修订的扣 1 分。 2 三、 安全 制度 (10 分) 3.4 有合格分包商、劳务分包队伍 的评价、使用、管理考核办法和记 录。 无合格分包商、劳务分包队伍 的评价、使用、管理考核办法 和记录的扣 1-2 分。 2 4.1 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户管 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或合同提 取、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含基本、 考评、奖励费),各级财务按《会 计法》建账立卡,专款专用,收 支、统计有台账记录。 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管理 制度的扣 2 分;未建立专用账 户专款专用的扣 1 分;未建立 收支、统计台账的扣 1 分。 3 4.2 安全生产投入能满足企业、项 目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各施工项目 专项费用有拨付记录台账。 安全生产投入不能满足企业、 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扣 1 分。 1 4.3 企业各级、各施工项目要有安 全费用收支、统计明细台账,有安 全投入采购、发放记录。 项目专项费用无拨付记录扣 1 分;台账未建立的扣 1 分;无 安全投入采购、发放记录的扣 1 分。 3 四、 安全 投入 (10 分) 4.4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时缴 纳保险费,及时牵头协调保险费的 理赔补偿事宜。 未参加工伤保险扣 2 分;未及 时牵头协调保险费及理赔补偿 事宜的扣 1 分。 3 5.1 有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和人力资源部门拟定的年度计划。 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年 度计划的扣 1~2 分;未完成安 全教育培训计划的扣 1 分。 2 5.2 有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现场教 育的师资、费用、设施、措施保 证,有培训、考核记录。 企业无全员培训各种保证措施 扣 2 分,培训无记录的扣 1~2 分。 2 五、 教育 培训 (10 分) 5.3 企业“三类人员”持有效证件 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职业资 格证书,按时参加复审培训。 “三类人员”未做到持有效证 件上岗的、特殊工种有职业资 3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10-24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2 烟草批发经营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公司法》 《烟草专卖法》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 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 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 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 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 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 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 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 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 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 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 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 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 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等 营业执照 烟草专卖批发企 业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营业执照 经营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况 规章制度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 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资 质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 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三级”安全教 育 “三级”安全教 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四新”教育 “四新”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 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 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 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 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 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 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安全生产法》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 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 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 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 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 特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 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 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 培训考核情况。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检查和 隐患排查记录档 案 安全培训档案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和 隐患排查记录档 案 安全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管 理档案 基础管理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5-10-26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2饮料生产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公安厅、省 消防总队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 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监局 工商 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 《公司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 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 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或者兼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有部 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 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 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 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 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 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监局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 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 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 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 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四新”教 育 “四新”教 育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 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质监局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 进行检查、评估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 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人员的生产作 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安 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 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 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 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空间作 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6.其他危险作 业)、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 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 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 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1.5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8 危险化学品使用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标准化 安全标准化 新建危化品企业要按照《基本规范》、《通用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 出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或换证申请的危化品企业,应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 以上水平。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 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备 案)文件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 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三同时”履 行情况 “三同时”履 行情况 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意见。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重大危险源备 案证 重大危险源备 案证 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对于已经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应当按照《危 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 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 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 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 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 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 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 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 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的实施意见 《公司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号)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 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 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 外),应当依照该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 在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使 用许可证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危险化学品使 用许可证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基础管理 营业执照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责任制建立情 况 责任制建立情 况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 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 责任制落实情 况 责任制落实情 况 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单位应 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落实。 《安全生产法》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五)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七)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八)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九)变更管理制度; (十)应急管理制度;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十二)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十三)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临时用电、动土、断路、设备检 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 (十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十八)承包商管理制度; (十九)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 许可证实施办法》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企业应当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的危险性等情况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 许可证实施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管理人员 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管理人员 教育培训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12学时。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三级”安全 教育 “三级”安全 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厂级 、工段级、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 《安全生产法》 特种作业人员 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基础管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1 KB 时间:2025-11-04 价格:¥2.00

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桥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面讲解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便 道、便桥通行及养护作业制度;孔下安全作业制度;高空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工区防 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项目部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 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 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从事电器、起重、孔下、 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 方准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检查: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验收。工程开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 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要符合要求,施工人员必须 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都编有应急预案等。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 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爆破施工、炸药库设置及危 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季节性施工等。 专业性的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 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孔下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高 空作业生产安全专项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落实情 况;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春秋季检查防风、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节假 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 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爆破工程、机械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高空作业、挖孔工程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 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1. 各类机械的操作、运行规则及安全作业措施 1.1 非司机不得开动机械。机械开动之前,必须检查润滑是否良好,制动是否可靠。各种机械严禁带病或 超负荷运转。 1.2 机械运输时,遵守公路或铁路的承载限度和桥梁、渡船的承载吨位。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 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1.3 机械上下坡应用低速档。机械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1.4 轮式装载机装运时,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运转速度不能过快。轮式装载机卸料 要注意适当高度,不得过高。 1.5 严禁在挖掘机头、臂运转半径内观察或行走。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严禁乘坐人员。 1.6 砼搅拌站(机)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搅拌机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工作、行走。不准用工 具伸到转动中的搅拌筒内扒桨和出料,不准满负荷起动搅拌机。停工后,应用水倒入搅拌筒内扒桨和出 料,检修机械或工作人员进入搅拌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箱。 1.7 任何电器,在没有验明无明电时以前,不能盲目触电。拉接临时电力线时,应从机具接向电源,断电 时应先解除并及时拆除。 1.8 重要设备装设的电机,采用交流接触器及磁力起动器。7.5 千瓦以上电机应采用减压起动方法,并加 过载保护装置。合闸后如电动机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拉闸,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起动。 2. 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1 现场临时变配电所 高压露天变压器间面积不小于 3×3m,围墙不低于 3.5m,地坪满铺砼,四周做 80cm 砼散水坡;变压器四 周及配电板背面须有 80cm 的安全操作通道,配电板下沿离地面为 1m;配电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小于 1.2m。 2.2 现场电箱 电箱应有双户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要求和统一编号;电源线进箱口有滴水弯,进线必须 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零线,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板保护;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开 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有单独熔断保护;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2.3 用电线路 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 超过 5m,不得有松动;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现场电线架设,凡使用橡 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明线搭设、开关设置管理。 2.4 接地装置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6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协议

塔式起重机维护保养协议 承租单位(甲方):中天西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 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 工程使用的塔式起重机(以 下简称塔机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用机械设备基本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设备出厂日期 安装位置 1 塔吊 QTZ-80 2 塔吊 QTZ-80 3 塔吊 QTZ-80 4 塔吊 QTZ-80 5 塔吊 QTZ-80 6 塔吊 QTZ-80 7 塔吊 QTZ-80 8 塔吊 QTZ-80 9 塔吊 QTZ-80 2、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工期: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日至塔吊报停使用日至。 二、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按照塔式起重机有关保养规程(见乙方责任)对塔机每月进行一次保养及检查, 并按照相关要求完善相关记录。 2、保养所需的全部耗材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应在白天进行,甲方每月中旬必须保证一天 的时间供乙方维保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检查。 3、乙方有责任将保养时发现的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甲方委托乙方 维修,其维修的人工费及更换零部件费用由甲方负责。费用双方友好商议。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保养得塔机必须结构完整、零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机况良好,其各 机构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液压系统、钢结构安全性能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检验机构验 收规范的规定,并且已经通过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因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 甲方负责。 2、甲方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及管理规定,负责塔机在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安全 责任。 3、塔机的日常保养与故障维修由甲方负责,因日常保养不当与故障维修不及时而引起的质 量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负责。 4、甲方每月必须抽出一天时间停机,让乙方对塔机进行保养。乙方保养时,甲方须派 1-2 名专业维修人员到场协助与配合,及时处理保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保养过程所需的油料、棉纱、破布等辅助材料由甲方负责,并提前准备。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维修保养相关资质证书,乙方维保人员应按有关要 求持有效证件上岗。 2、乙方维保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配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安 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 3、乙方每月对塔机进行一次定期检查保养工作,检查和保养工作内有要予以记录,双方责 任人签名确认分别保存,若塔机存在安全问题,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见 书面通知。 4、甲方塔机的(履行手册)由甲方保管,乙方要按实际保养作业时间及时填写和盖章。 5、保养内容 5.1、检查塔机金属结构的导通性,测试塔机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检查塔机供电系统专用 性及接零保护。 5.2、检查各传动齿轮箱油量及润滑情况,检查各转动轴、滑轮情况,指导操作人员加注各 润滑点油脂。 5.3、检查各机构的运行情况,不得有异常振动和噪音。 5.4、检查制动器、联轴器安全可靠性。 5.5、检查电动机及线路的绝缘电阻,清洁绕线式电机滑环及碳刷。 5.6、检查钢结构及紧固件连接情况,指导操作人员润滑钢丝绳,检查钢丝绳卡头及钢丝绳 排列情况。 5.7、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8、检查电气控制动作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五、其他约定 1、若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塔机保养费及故障维修费,乙方有权拒绝对塔机进行检查保 养,直至费用结清为止,由此引起的塔机质量安全事故与乙方无关。 2、乙方保养人员对保养塔机所存在的问题应出具整改意见书,甲方现场负责人必须签收, 如甲方拒签或无人在现场,则乙方单位签名有效,乙方应将整改意见书转交或传真给甲方。 3、乙方人员在对塔机进行保养时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后,甲方必须立即做出整改决定, 若委托乙方整改、则维修费、零配件费另计,由甲方负责。 4、经甲方自行整改的,甲方应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乙方并征得认可,否则视甲方未进行 整改,乙方不出具保养证明不承担保养相关安全责任。 5、因甲方塔机自身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提出后甲方仍不整改修复的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事 故,乙方概不负责。 6、甲方委托第三方对塔机进行维修或整改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7、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由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8、双方未尽事宜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签约地人员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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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7 家具制造行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 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 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 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 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 督管理规定》 公安、省消 防总队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管理机 构及人员 主要负责人 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安全负责人 车间主任 (分厂厂 主要负责人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或 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车间主任(分厂厂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 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必须明确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 (三)落实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应 急救援演练; (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整改各项事故隐患; (七)组织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车间的贯彻执 行;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必须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班组长职责 班组长职责 (一)必须明确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二)负责把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落实到班组; (三)严格要求职工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 (四)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五)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六)组织班组安全检查或班组安全活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 并督促有关人员解决; (七)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人员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 场,并做好记录。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员工职责 员工职责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二)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装置; (三)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四)了解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停止作业,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 (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七)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或冒险蛮干,发现直接 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 所。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安全生产责 任制 车间主任 (分厂厂 长)职责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 车间主任(分厂厂 长)职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制度 (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车间的贯彻执 行;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必须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六)建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备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管理人员; (七)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八)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或报请上级进行 解决; (九)一旦发生事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并 注意保护现场和做好记录。 (一)明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二)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责任 部门和责任人员;(三)明确培训的周期和时间安排;(四)明确参加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五)明确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六)明确教育和培训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8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表 表 1:安全生产许可类 检 查 单 位 : 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有无证照; 检 查 证 照。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二条。 1)未取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擅 自 进 行 生 产;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 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 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 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 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二条。 1.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证件有效; 查验证照 有效期。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九 条 第 一 款。 2)安全生 产 许 可 证 逾 期 继 续 进行生产;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 第一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 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 续。”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 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 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 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 罚”。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五条。 检查内容 检查方 法 检查依据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处罚依据 证件有效; 查验采矿 许可证。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 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实 施 办 法 》 (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第二 十八条。 3)采矿许 可 证 失 效 或被暂扣、 撤销、吊销 和注销,安 全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未 按 规 定 交回;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修订)第二 十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发现在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失效 的,应当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 15 日内 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 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采矿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和 注销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暂扣、 撤销、吊销和注销后 5 日内向原安全生 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 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三条“非煤矿矿山企业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采 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和采矿许可证 被暂扣、撤销、吊销、注销的情况, 未依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 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证照变更; 对比查验 工商营业 执照和许 可证。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 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 实 施 办 法 》 (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 令修订)第 二十一条。 4)安全生 产 许 可 证 未 按 规 定 变更; 【部门规章】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修订)第二 十一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 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 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变更单 位名称的;(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三)变更单位地址的;(四)变更经 济类型的;(五)变更许可范围的。”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四条“非煤矿矿山企业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需 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未按 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 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 手续,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 款” 1.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证照真实 合法。 查 验 证 照。 【法规】《安 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第 十三条。 5)非法取 得、转让、 冒 用 或 使 用 伪 造 的 安 全 生 产 许可证.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 条“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 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 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 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78 号令 修订)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及第 四十六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9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 露天采石场

Ⅰ级隐 患 自查标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 门 营业执照 非煤矿矿山企业应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 号令》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实施办法》 工商局 安全生产许可证 非煤矿山企业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从事生产活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 号令》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实施办法》 采矿许可证 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取得采矿证。要在规定的范围内 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并在有效期内从事开采活动。否则不准生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 号令》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实施办法》 安全标准化证书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 员及安全管理人员资 格证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 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 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安全生产法》 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 资格证 特种作业目录中要 求的金属非金属矿 山安全作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 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安全生产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管理规定》 资 质 证 照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 理延期手续,需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 库在提出延期申请之前6个月内经考评合格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的,可以不提 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但需要提交安全标准化等级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实施办法》 Ⅰ级隐 患 自查标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 门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 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 材料。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 条件的,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爆破作 业单位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 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爆破作业活动。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备案。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66号)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分管负责人、安全员 及各部门、各岗位职 责   (一)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的责任;   (三)中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班组和班组长的责任;   (五)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的责任。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 《安全生产法》 培训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 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 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从业人 员安全培训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档备查。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安 全 生 产 规 隐患排查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要有详细的档案记录。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够成事故隐患的 要采取可靠防泛治理错施落实责任,分级负责,本着定时间、定人员、定负责 人三定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2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事故隐 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并逐级 建立负责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四位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和 监控责任制,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制订具体的管理目标并督促落实。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办法》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9 KB 时间:2025-11-29 价格:¥2.00

附录5.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审定人: 日期: 工程技术措 施 1 制动、刹车系 统 车辆正常行驶时无制动阻滞、车轮抱死现象,制动时 制动踏板动作应正常,响应迅速,方向盘无抖动,无 跑偏现象,机动车配备的防抱死制动装置自检功能应 正常 车辆伤害 无 2 灯光、喇叭 1、照明及信号装置应齐全,工作正常,各种灯光变换 功能正常,对称设置、功能相同灯具的光;2、喇叭能 有效发声。 车辆伤害 无 3 轮胎 同轴两侧应装用同一型号、规格和花纹的轮胎,轮胎 螺栓齐全、紧固,轮胎胎面、胎壁不应有长度超过 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及其 他影响使用的缺损、异常磨损和变形 车辆伤害 无 4 油、线路 燃料箱固定可靠,不漏油,燃料管路与其他部件不应 有碰擦,不应有明显老化,无滴漏破损 火灾 无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审定人: 日期: 工程技术措 施 固定完好 电机无过大震动 电机基础无破损、开裂现象 2 设备主体 安装完整螺丝齐全,各零部件灵活好用 机械伤害 无 3 设备接地 电机外壳、设备主体均应进行接地 触电伤害 电机外壳、 设备主体进 行接地 4 皮带轮、传动 轴等部位 防护齐全有效 机械伤害 皮带轮、传 动轴等部位 均设置防护 装置 5 设备电源线 一机一闸一漏保接入电源;控制标识清晰;电源线无 破损,发热等现象。 触电、火灾 一机一闸一 漏保接入电 源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审定人: 日期: 工程技术措 施 1 皮带端头 皮带端头设置防装置 机械伤害 设置防护罩 或栏杆 2 皮带沿线 设置防护栏杆和急停开关 机械伤害 设置防护栏 杆和急停开 关 3 皮带运输线 设置纠偏装置 机械伤害 设置纠偏装 置 4 皮带电机接地 皮带电机接地 触电 皮带电机接 地 5 接送运输料口 设置收尘装置 接送运输料口设置收尘装置 其他伤害 接送运输料 口设置收尘 无 不符合标准 情况及后果 不符合标准 情况及后果 机械伤害 不符合标准 情况及后果 标准 标准 标准 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 基础 检查项目 序号 序号 1 序号 (记录受控号)风险点:供配电 岗位:电工 设备设施:变配电设施 №:04 现有控 (记录受控号)风险点:制粉车间 岗位:喂料工 设备设施:输送带 №:03 现有控 安全检查表分析(S (记录受控号)风险点:装载机 岗位:装载机操作岗 设备设施:装载机 №:01 现有控 (记录受控号)风险点:喂料机 岗位:喂料工 设备设施:喂料机 №:02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审定人: 日期: 工程技术措 施 1、与爆炸危险场所、腐蚀性场所有足够的间距;当与 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建筑物毗连时,变电所的所址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 计规范》GB 50058 的有关规定; 火灾 无 2、地势宜公司地势较高处,现场无漏雨、无积水痕迹 。 火灾 配电室设置 位置位于公 司最高点, 排水设施良 好 3、变电所的所址应根据下列要求,经技术经济等因素 综合分析和比较后确定:1 宜接近负荷中心; 2 宜接 近电源侧; 3 应方便进出线; 4 应方便设备运输; 5 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6 不宜设在 多尘或有腐蚀性物质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 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或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 施; 触电 变电所的所 址设置基本 符合变电所 的所址标准 要求 4、油浸变压器的车间内变电所,不应设在三、四级耐 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当设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 时,建筑物应采取局部防火措施。 火灾 变配电室建 筑耐火等级 二级 5、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 道(场)。 火灾 设置消防车 安全通道 6、预防油品流散和通风应符合以下规定:总油量超过 100kg油浸电力变压器应安装在独立的变压器间,下方 设置储存变压器油的事故储油池; 火灾 变压器安装 在独立的变 压器间,下 方设置储存 变压器油的 事故储油池 7、变配电间门应向外开,高压室(间)门应向低压间 开,相邻配电室门应双向开 触电 变配电间门 应向外开, 高压室 (间)门应 向低压间开 8、门、窗(高压侧)应装设孔小于10×10mm的金属门 窗 触电 装设孔小于 10×10mm的 金属门窗 1、绝缘介质液位、压力指示应清晰,且无泄漏,电能 质量及相关额定参数符合运行规定。油标油位指示清 晰,油色透明无杂质,变压器油有定期绝缘测试报 告,且不漏油。 触电 无 2、温控装置连接应正确,信号清晰,不超过其允许值 。油温指示清晰,温度低于85℃,冷却设备完好,发 电机工作温度符合要求(定子不得超过75℃ (E级), 转子不得超过80℃ (B级))。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 风,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宜高于4 5℃,且排风与风的温 差不宜大于1 5℃。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 设机械通风。 触电 无 3、绝缘、接地故障保护等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有 定检资料。并应配置在异常情况下用于信号或跳闸的 保护装置,且完好、可靠,有定检资料。备用发电机 组与电力系统应设置可靠的联锁装置。 触电 备用发电机 组与电力系 统设置可靠 的联锁装置 5、室内应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设备运行时无异常声 响,高压隔离刀闸断路器手力操动开关应加锁。 触电 设置通风 窗,高压隔 离刀闸断路 器手力操动 开关加锁 6、电容器室、蓄电池室、配套有电子类温度敏感器件 的高、低压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设置环境空气温度指 示装置。 触电 设置环境空 气温度指示 装置。 不符合标准 情况及后果 标准 检查项目 变配电站环 境: 变压器、发电 机: 序号 1 现有控 2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10 KB 时间:2025-12-08 价格:¥2.00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协议

塔式起重机维护保养协议 承租单位(甲方):中天西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 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 工程使用的塔式起重机(以 下简称塔机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用机械设备基本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设备出厂日期 安装位置 1 塔吊 QTZ-80 2 塔吊 QTZ-80 3 塔吊 QTZ-80 4 塔吊 QTZ-80 5 塔吊 QTZ-80 6 塔吊 QTZ-80 7 塔吊 QTZ-80 8 塔吊 QTZ-80 9 塔吊 QTZ-80 2、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工期: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日至塔吊报停使用日至。 二、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按照塔式起重机有关保养规程(见乙方责任)对塔机每月进行一次保养及检查, 并按照相关要求完善相关记录。 2、保养所需的全部耗材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应在白天进行,甲方每月中旬必须保证一天 的时间供乙方维保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检查。 3、乙方有责任将保养时发现的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甲方委托乙方 维修,其维修的人工费及更换零部件费用由甲方负责。费用双方友好商议。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保养得塔机必须结构完整、零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机况良好,其各 机构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液压系统、钢结构安全性能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检验机构验 收规范的规定,并且已经通过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因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 甲方负责。 2、甲方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及管理规定,负责塔机在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安全 责任。 3、塔机的日常保养与故障维修由甲方负责,因日常保养不当与故障维修不及时而引起的质 量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负责。 4、甲方每月必须抽出一天时间停机,让乙方对塔机进行保养。乙方保养时,甲方须派 1-2 名专业维修人员到场协助与配合,及时处理保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保养过程所需的油料、棉纱、破布等辅助材料由甲方负责,并提前准备。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维修保养相关资质证书,乙方维保人员应按有关要 求持有效证件上岗。 2、乙方维保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配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安 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 3、乙方每月对塔机进行一次定期检查保养工作,检查和保养工作内有要予以记录,双方责 任人签名确认分别保存,若塔机存在安全问题,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见 书面通知。 4、甲方塔机的(履行手册)由甲方保管,乙方要按实际保养作业时间及时填写和盖章。 5、保养内容 5.1、检查塔机金属结构的导通性,测试塔机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检查塔机供电系统专用 性及接零保护。 5.2、检查各传动齿轮箱油量及润滑情况,检查各转动轴、滑轮情况,指导操作人员加注各 润滑点油脂。 5.3、检查各机构的运行情况,不得有异常振动和噪音。 5.4、检查制动器、联轴器安全可靠性。 5.5、检查电动机及线路的绝缘电阻,清洁绕线式电机滑环及碳刷。 5.6、检查钢结构及紧固件连接情况,指导操作人员润滑钢丝绳,检查钢丝绳卡头及钢丝绳 排列情况。 5.7、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8、检查电气控制动作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五、其他约定 1、若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塔机保养费及故障维修费,乙方有权拒绝对塔机进行检查保 养,直至费用结清为止,由此引起的塔机质量安全事故与乙方无关。 2、乙方保养人员对保养塔机所存在的问题应出具整改意见书,甲方现场负责人必须签收, 如甲方拒签或无人在现场,则乙方单位签名有效,乙方应将整改意见书转交或传真给甲方。 3、乙方人员在对塔机进行保养时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后,甲方必须立即做出整改决定, 若委托乙方整改、则维修费、零配件费另计,由甲方负责。 4、经甲方自行整改的,甲方应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乙方并征得认可,否则视甲方未进行 整改,乙方不出具保养证明不承担保养相关安全责任。 5、因甲方塔机自身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提出后甲方仍不整改修复的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事 故,乙方概不负责。 6、甲方委托第三方对塔机进行维修或整改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7、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由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8、双方未尽事宜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签约地人员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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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 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 土 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 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 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 目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 续。申请施工 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 织开工。 第六条 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 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 延期。不按 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 施 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 书面通知对 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 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 方和备案。 第八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 程 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 督 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 其分包范围 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 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 他单位的施工现场 活动。 第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 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 位的总 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 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 审批。具体审批权 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 计 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 施 ;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 对 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 场 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 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 工 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 规程, 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 爆破作业时,必 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 关 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施工中需要 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 有关主 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 炸 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 关规定处理 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 工 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 主管部门提 交竣工验收报告。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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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校园网络安全工作检查总结汇报2篇

校园网络安全工作检查总结汇报 2 篇 篇 1 为保障学校网络畅通和安全,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 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维护校园网络运 行稳定。近期,在学校领导的带领下,对我校校园网络进行 了网络安全自查,现将校园网络信息安全自查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安全管理。 自成立小组以来,我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完 善各项安全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落实工作 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工作。 重点抓好“三大安全”排查工作:一是硬件安全,包括防雷、 防火、防盗和电源连接等;二是网络安全,包括网络结构、 密码管理、IP 管理、互联网行为管理等;三是应用安全,公 文传输系统、软件管理等。不断规范网络安全管理,形成了 良好的安全保密环境。 二、日常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为保证我校校园网信息 安全,充分发挥网络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学校制度 了各项相关制度,并严格进行管理。启用了防火墙设备,对 互联网有害信息进行过滤、封堵,经常对防火墙进行检查维 护。校园网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在学校网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 的领导下进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信息发布的审 查;信息的日常巡查;网络攻击的监测、预防;网络计算机 病毒的预防和清除;有害信息的清理、记录、备份以及上报 等。网络中心以及校内各站点必须有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 要对所有网上信息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保证在局域网内每 一台计算机都安装了杀毒软件,并对计算机的使用者进行网 络安全培训。保证使用者可以独立的对计算机进行杀毒并升 级病毒库。如使用者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联系网络管 理员。网络管理员应及时解决。要随时监测来自网络的各种 攻击行为,制定有效的控制和预防手段,对容易造成严重后 果的攻击行为,要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所有接入校园网的 主机必须安装有效的病毒防范和清除软件,并做到及时升级。 如遇不能有效清除的病毒,要及时报告学校网络中心进行处 理。所有经过网络传输的文件必须预先进行查杀病毒处理。 三、校园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贯彻落实情况。 学校专门设有网管中心,由专人负责服务器的日常维护 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闲杂人员一般不允 许进入学校的中心机房。 四、校园建设等方面情况。 学校中心机房为了安全,在硬件和软件方面都做了些技 术工作,学校建有多媒体教室、微机室、网络中心机房等, 并接入校园网。学校结合实际应用需求,每年均有教育信息 化建设经费投入,保障校园网络持续发展,为教育教学提供 服务。 五、网络管理情况。 为做好网络安全,网管给校园电脑统一分配 IP 地址。 建立校园网管理、应用、维护等技术文档和日志。杜绝有害 信息在校园网上散布,及时发现、举报有害信息入侵等网络 信息安全事件。及时升级学校网络中心及终端计算机的各类 系统安全补丁。及时做好各类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数据备 份工作。加强网络信息保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涉密信息不 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有关信息保密工作要求。学校未发 生重大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事故。 六、对网络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常组织召开专家讲 座和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活动。经常组织网络安全 方面的专门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网络管理人员的 专业水平。 篇 2 我校是全县范围内最大的乡镇中心小学,现有学生 x 人, 教职工 x 人。随着计算机及其网络的普及与应用,我校近几 年投入了不少经费用于购买了十余台办公电脑,并对学生用 机进行了更新换代。学校现已基本实现了办公网络信息化, 这无疑极大地提高了我校的工作效率,但也给我校网络信息 安全工作带来了严峻考验。 为贯彻落实 x 号文《关于落实我市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 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于近期开展了一系列且效 果显著的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 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规 章制度。为确保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学校特成 立了校长任组长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 责该工作的实施与管理。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学校网络安全 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学校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校 园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措 施》、《学生上机守则》、《计算机室管理制度》、《计算机室管 理员职责》、《办公室电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通过制定 的制定与实施、切实让相关人员担负起对信息内容安全的监 督管理工作责任。 二、认真开展好学校网站的备案工作。 按市局及县科教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迅速成立了专人 负责学校网站备案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在如实了解学校网 站虚拟空间提供服务商的安全信息后,及时填写好相关材料 报县科教局教仪站,并由教仪站送市局进行审批。与此同时, 我校自行到公安部门的网站上进行网上备案和进行重要信 息系统安全保护登记备案工作。 三、建立起了一支相对稳定的网络安全管理队伍。 我校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队伍建设。学校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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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线路施工技术交底-小工安全交底

交底时间 安全技术交底表 AQ-C11-1 编 号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成府路站 2008年10 月29日 工种 力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由班组工长进行班前教育,每个班组配兼职安全员一名, 现 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一定要系好下额带。 2、在从事人工拆除作业前必须熟悉作业内容、作业环境,施工人员进入作业面时要注意是否有预 留孔洞,如有预留孔洞检查是否有盖板覆盖,孔洞附近是否有邻边防护,没有防护和盖板的孔洞附 近不允许施工;作业面如需搭设脚手架,脚手架不许直接架在孔洞的盖板上。对使用的工具进行检 修,不牢固者不得使用;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 3、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带防护用品,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 4、进入现场进行拆除前必须检查所用的机具,确认安全;用砂轮片切割混凝土时,砂轮片要安装 牢固。作业时佩带防护用品,站立平稳;用大锤、钎子拆除时。大锤必须安装牢固,钎子头上不 得有飞刺。操作时,扶钎人应使用夹具,打锤人不的戴手套,不得与扶钎人面对面操作;应及时 清除拆下的碎块。 5、高处进行拆除工程作业时应站在平台或脚手架上,平台、脚手架要安装平稳、牢固,操作人员 必须佩带安全带。上、下平台或脚手架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围挡,悬挂危险 、警告标志,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阻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 6、进行拆除时应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溜下。 7 、配合作业时,应相互呼应。多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拆除现场要及时清理,注意防止扬尘。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 有限公司 交底部位 成府路站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针对性交底: 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由班组工长进行班前教育,每个班组配兼职安全员一名, 现 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用品; 2、进入现场进行拆除前必须检查所用的机具,确认安全、牢固后方可使用,拆除作业区域下方不 得有人; 3、高处进行拆除工程作业时应站在平台或脚手架上,平台、脚手架要安装平稳、牢固,操作人员 必须佩带安全带。 交底人签名 职务 结构技术员 交底时间 安全技术交底表 AQ-C11-1 编 号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成府路站 2007年3月 8日 工种 架子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9、铺、翻脚手板:脚手板铺设于架子的作业层上。脚手板有木、钢两种,不得使用竹编脚手板。 脚手板必须满铺、铺严、铺稳,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铺脚手板可对头或搭接铺设,对头铺脚 手板,搭接处必须是双横向水平杆,且两根间隙200~250mm,有门窗口的地方应设吊杆和支柱, 吊杆间距超过1.5m时,必须增加支柱。 10、 搭接铺脚手板时,两块板端头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200mm,如有不平之处要用木块垫在纵、 横水平杆相交处,不得用碎砖块塞垫。 11、翻脚手板应二人操作,配合要协调,要按每档由里逐块向外翻,到最外一块时,站到邻近的 脚手板把外边一块翻上去。翻、铺脚手板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脚手板翻板后,下层必须留一层脚 手板或兜一层水平安全网,作为防护层。不铺板时,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3m。 12、满堂红脚手架四角必须设抱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中间每4排立杆应搭设1 个剪刀撑,一直到顶。每隔两步,横向相隔4根立杆必须设一道拉杆。 13、剪刀撑杆子不得蹩绑,应贴在立杆上,剪刀撑下桩杆应选用粗壮较大杉槁,由下方人员找好 角度再,由上方人员依次绑扎。剪刀撑上桩(封顶)椽子应大头朝上,顶着立杆绑在纵向水平杆上 。 14、递杆(拔杆)上下、左右操作人员应协调配合,拔杆人员应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员和已绑好的杆 子,下方递杆人员应在上方人员中接住杆子呼应后,方可松手。 15、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的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再依次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 有限公司 交底部位 成府路站结构脚 手架施工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针对性交底: 交底人签名 王新强 职务 结构技术员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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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线路施工技术交底-土方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交底记录 (表式 C2-8) 编 号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中关村~成府路区间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项目(部位) 土方开挖 交底日期 2006-10-19 交底内容(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开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 2.5m,不得对头挖土;挖土面较大时,每人工作 面不应小于 6m2。挖土应由上而下分层分段按顺序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开挖或采用底部 掏空塌土方法挖土。 (2)、开挖时,下导一定注意放坡,并随时注意基坑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缝或部分 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 (3)、下导应设有安全爬梯。以供上导施工人员行走 (4)暗挖隧道处于软弱地层时,施工中应把“防坍、防沉”放在首位,严格遵循浅埋暗挖 隧道“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早封闭、勤量测”的施工原则,确保安全生产。 (5)洞内设专人指挥调度,三管两线设专人管理,保证照明、通风、排水设施良好,道路 平顺畅通、灯光明亮。设置好运输线路安全信号标志,确保洞内运输安全。 (6)专职安全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安全员袖标,跟班作业。凡进洞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7) 洞内照明必须采用 36 伏安全电压,且布线规整,有接零接地保护。 (8) 施工中,注重监测和观察,对目测观察予以足够的重视,随时注意地层变化、喷混 凝土是否产生裂隙、拱架是否压弯变形等。当变形量无变缓趋势或喷射混凝土产生较大的剪切 状态时立即停止开挖,及时封闭掌子面,采取辅助加固措施,控制位移和变形。 (9) 根据工作面地质情况,拟定超前预注浆方案,精心布管,严格控制注浆压力,密切 关注注浆量,确保达到技术方案要求。 (10)严格控制开挖循环进尺,对不良地质地段,适当缩短开挖进尺,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 必要时喷混凝土封闭开挖工作面,并选用具有足够刚度和早强的支护设计,如适当加厚喷层、 喷射早强混凝土、及早完成锚网喷联合支护。 (11) 相邻开挖工作面应在前洞室结构形成闭合环,地层趋于稳定后方可开挖相邻洞室, 间距不小于 6 米;施工时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施工各阶段支护和地层的稳定。 (12)开挖过程中,离掌子面不远处应备好抢险物资,并在现场堆码整齐,标识清楚,专 料专用。 (13) 暗挖隧道的开挖应采取超前支护和地层加固措施,做到预加固、开挖、支护三环节 安全交底记录 (表式 C2-8) 编 号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中关村~成府路区间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项目(部位) 土方开挖 交底日期 2006-10-19 紧密衔接。当地层自稳能力较差或开挖面停工时间较长时,应使初期支护及早闭合成环,并挂 网喷砼封闭掌子面。 (14)分台阶开挖,一次高度大于 1.5 米时,必须放坡;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开挖或采用底 部掏空塌土方法挖土。必须自上而下分层分段按顺序开挖。 2 土方吊运 (1)严格遵守“十不吊”制度。 (2)吊运土方前,检查起吊工具、钢丝绳是否牢靠。 (3)经常检查临时钢支撑和结构连接情况,防止支撑松动脱落。 (4)严禁提升时碰撞基坑支撑系统,定期检查支撑的稳定性。 (5)井内、外联系必须规定专用讯号,严格按照指挥信号作业,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坚 守岗位。 (6)洞内用小推车运土时,禁止猛跑或撒把溜放;转弯时,应先打声招呼,确认无行人或 其他工作人员,方能通过。 (7)运用小翻斗车运土时,严格执行《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8)竖井提升作业按《竖井提升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执行。 3 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在竖井及洞内设置有效排水措施,将施工水及时排出,保证开挖安全。 (2)洞内的动力线符合三项五线制,照明线采用 36V 低压照明。洞内用电严格执行临时用 电设计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编制监控量测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执行,及时反馈信息指导施工。 (4)加强周边建筑物和洞顶、路面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和周边环境变化,进行综合分析, 对危险点、可疑点加强监测频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5)加强工人安全教育,使每个工人熟悉所从事工种操作规程,熟悉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 提高工人自我保护能力和事故防范能力。 (6)强化班组安全活动,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做好“三检”(班前检、班中检、班后检) 工作。 安全交底记录 (表式 C2-8) 编 号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中关村~成府路区间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项目(部位) 土方开挖 交底日期 2006-10-19 (7)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跟班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立即有效处理的,立即上报 项目部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班组长 接受交底人数 本交底一式三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班组长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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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空调安装高空作业安全协议安全责任书施工合同书模板-高空作业安全责任协议书

高空作业安全责任协议书 高空作业安全责任协议书 1 甲方: 乙方: 乙方在甲方进行高空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为了方便 与双方的管理,确实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特制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以及北京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 2、乙方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电工、焊工和 有限空间作业等),如无证操作,造成人身事故或火灾,由乙方负责,同时要配 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3、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 责任人,施工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施工人员及现场安全负全责。 4、作业前乙方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护人应时 刻对现场进行监护 5、乙方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施 工。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安全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 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8、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现场监护,配 备水和灭火器材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 年 月 日 高空作业安全责任协议书 2 第 1 页 共 6 页 甲方: 乙方: 因乙方须在甲方管理区域进行高空作业,为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可靠,特 签订此协议,请甲乙双方遵守以下约定: 乙方在甲方管理区域进行施工作业需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施工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出入证件,施工人员进入办公楼内施工,出 入证须随身携带,便于物业人员的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许进入办公楼施工。 2、乙方应在指定的工作区域内进行施工,非工作区域严禁乙方人员进入, 高空施工人员作业时间为早 8:00 时——晚 18:30 时,施工人员早 8:00 时之 前,晚 18:30 时之后严禁在楼内逗留。 3、乙方施工人员运送施工材料时,保持场地的卫生,运送水泥等液体材料 时,提前做好防护,防止液体材料外溅,污染墙、地面。 4、乙方需进入甲方管理区域内的办公室时,提前进行申请或电话告知甲 方,待甲方得到办公室人员允许后方可进入。 5、乙方高空施工人员严禁从窗户进入办公区域,如若发生财产丢失现象, 甲方将进行法律诉讼。 6、乙方高空施工人员若在施工期间损坏办公楼窗户、墙面、地面等公共设 施时则按价赔偿或修复 7、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办公楼内卫生间内洗头或擦洗身体。 8、乙方高空作业安全可靠性材料请提前交送监理审核,甲方不承担乙方在 高空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空作业安全责任协议书 3 第 2 页 共 6 页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 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行工作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 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 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 训。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 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 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 处罚。 4、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 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5、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 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不得随意 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 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文明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第 3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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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工种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前 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 范我分局安全生产工作,保护职工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大型设备施工安装与运行、起重与 运输、焊接与气割、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管理等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技术要求。 各施工单位可根据本规程要求,结合本单位的施工任务和项目制定实施细则。各单位都应按 本规程的要求,各尽其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本规程未明确规定或所列条款如与国家现行规程、标准不一致时,应以国家现行规程、 标准为准。 八局制安分局 2007 年 5 月 30 日 1 目 录 1 施工现场 .................................................................2 1.1 基本规定......................................................................................................................................................2 1.2 现场布置...................................................................................................................................................3 1.3 消 防.......................................................................................................................................................4 1.4 季节施工.....................................................................................................................................................6 1.5 防 汛.........................................................................................................................................................7 1.6 文明施工.....................................................................................................................................................7 2 施工用电 .................................................................8 2.1 变压器与配电室.........................................................................................................................................8 2.2 线路敷设....................................................................................................................................................10 2.3 配电箱、开关箱与照明...........................................................................................................................12 2.4 电动机械与手持电动工具.....................................................................................................................15 3 安全防护设施 ...........................................................16 3.1 基本规定.................................................................................................................................................16 3.2 高处作业.................................................................................................................................................17 3.3 施工脚手架.............................................................................................................................................18 3.4 安全防护用具.........................................................................................................................................20 4 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运行 .................................................23 4.1 基本规定.................................................................................................................................................23 4.2 设备运行.................................................................................................................................................24 4.3 门座式(塔式)起重机.........................................................................................................................25 4.4 缆 机.....................................................................................................................................................26 4.5 桥(门)式起重机.................................................................................................................................27 4.6 特种设备管理.........................................................................................................................................28 5 起重与运输 .............................................................30 5.1 基本规定.................................................................................................................................................30 5.2 起重设备与机具......................................................................................................................................31 5.3 道路运输.................................................................................................................................................39 6 焊接与气割 .............................................................40 6.1 基本规定.................................................................................................................................................40 6.2 焊割场地与设备.....................................................................................................................................41 6.3 焊条电弧焊.............................................................................................................................................42 6.4 埋弧焊.....................................................................................................................................................42 6.5 气体保护焊.............................................................................................................................................43 6.6 碳弧气刨.................................................................................................................................................43 6.7 气焊与气割.............................................................................................................................................44 6.8 氧气、乙炔气集中供气系统.................................................................................................................46 7 锅炉及压力容器 .........................................................48 7.1 基本规定.................................................................................................................................................48 7.2 锅炉安装.................................................................................................................................................49 7.3 锅炉运行.................................................................................................................................................51 7.4 压力容器.................................................................................................................................................55 7.5 气 瓶.....................................................................................................................................................58 8 危险物品管理 ...........................................................61 8.1 基本规定 ................................................................................................................................................61 8.2 易燃物品.................................................................................................................................................62 8.3 有毒有害物品.........................................................................................................................................67 8.4 放射性物品.............................................................................................................................................69 2 1 施工现场 1.1 基本规定 1.1.1 施工生产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告示牌和安全文明规 定、禁令,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施不应进入封闭区。 1.1.2 进入施工生产区域的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正确穿戴使用防护 用品和佩带标志。 1.1.3 施工生产现场应设有专(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值班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隐患,纠 正违章行为。 1.1.4 爆破、高边坡与隧洞开挖、水上、高处、多层交叉、大件起重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 装及拆除等危险作业应有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1.1.5 施工设施、临时建筑、管道线路等设施的设置,均应符合防汛、防火、防砸、防风以 及工业卫生等安全要求。 1.1.6 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半成品、成品应存放稳固整齐、通道畅通,不准乱堆乱放。 1.1.7 场地应保持平整整洁,无积水,排水管、沟及时清理维修,保持畅通,废渣弃物及时 清理,施工作业面应做到工完场清。 1.1.8 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加盖板或设置围栏,必要时 设有明显警告标志,夜间有灯光警告标志。 1.1.9 高处作业面(坝顶、坡顶、排架、平台、屋顶等)、通道(栈桥、栈道)等临水、临 空边缘等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05m 的安全防护栏杆,栏杆下部设置高度不低于 0.2m 的挡脚板。 1.1.10 施工生产现场临时的机动车道路,宽度不小于 3.0m,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 0.8m,做 好道路日常清扫、保养和维修。 1.1.11 交通频繁的施工道路、交叉路口、开挖、倒渣场地应设专人指挥,并有警示标志或 信号指示灯。 1.1.12 起重设备安装工作结束后,应按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要求组织验收,并经地方质量 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1.13 起重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在吊物运行的空间内不准有障碍物和设施,吊物下方禁 止人员停留和行走。 1.1.14 脚手架、排架平台等施工设施的搭设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负荷,操作平台应 满铺牢固,临空边缘应设置挡脚板,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15 上下层垂直立体作业的中间应设有隔离防护棚,或者将作业时间错开,并有专人监 护。 1.1.16 高边坡作业前应处理边坡危石和不稳定体,并在作业面上方设置防护挡墙。 1.1.17 隧洞作业应保持通风良好、排水畅通,并应采取防止坍塌措施。 1.1.18 高处边缘临空作业应悬挂安全网,施工人员必须拴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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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250页)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 (第五册) 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部安全管理资料 第五册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序 号 分册 分册 名称 编号 资料文件名称 主管部门 部门收集 1 5-1-1 安全专项方案清单 技术 技术 2 5-1-2 各项安全专项方案、方案交底、方案检查 技术 技术 3 以下为需用表格,项目自行删减 4 5-1-3 专项施工方案 5 5-1-3-1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要求 技术 技术 6 5-1-3-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技术 技术 7 5-1-4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 技术 技术 8 5-1-4-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江苏省表格 技术 技术 9 5-1-4-2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技术 技术 10 5-1-4-3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总包) 技术 技术 11 5-1-4-4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分包) 技术 技术 12 5-1 施工 组织 设计 5-1-4-5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审批表上海表格 技术 技术 13 5-2-1 建四安管字〔2016〕9 号关于印发《中国建筑四局重大危险 源登记建档制度》的通知(局、分公司) 技术、安全 技术、安全 14 5-2-2 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及控制计划 技术 技术 15 5-2-3 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 技术、安全 安全 16 5-2-4 中建四局华东公司年度危险源管理计划 技术、安全 安全 18 5-2-5 在建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情况月 报表 技术、安全 技术 19 5-2-6 项目安全日报 安全 安全 20 5-2-7 危险源预警台账(周) 技术 安全 21 5-2 险源 识 别 及控 制 5-2-8 重大危险源施工开工令 技术、安全 安全 28 5-3-1 安全策划书 安全 安全 29 5-3 安全 策划 5-3-2 职业健康与安全环境管理实施计划书 技术 技术 30 5-4-1 安全技术交底(局、公司、分公司) 安全 31 5-4-2 安全技术交底编写要求 安全 32 5-4-3 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表 技术 安全 33 5-4-4 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汇总表 安全 安全 34 5-4-5 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35 5-4-5-1 分部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表 技术 安全 36 5-4-5-2 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表 技术 安全 37 5-4-5-3 分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表 技术 安全 38 5-4-5-4 分部建筑屋面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表 技术 安全 39 5-4-6 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清单 工长/动力 安全 40 5-4-6-1 土方工程-土方开挖 工长 安全 41 5-4-6-2 土方工程-土方回填 工长 安全 42 5-4-6-3 基坑支护 工长 安全 43 5-4-6-4 基础工程-地下降水 工长 安全 44 5-4 安全 技术 交底 5-4-6-5 基础工程-挖扩桩孔施工 工长 安全 45 5-4-6-6 基础工程-地下防水工程 工长 安全 46 5-4-6-7 基础工程-人工拆除工程 工长 安全 47 5-4-6-8 钢筋工程-钢筋运输与堆放 工长 安全 48 5-4-6-9 钢筋工程-钢筋加工 工长 安全 49 5-4-6-10 钢筋工程-钢筋绑扎安装工程 工长 安全 50 5-4-6-11 钢筋工程-预应力钢筋张拉 工长 安全 51 5-4-6-12 钢筋工程-钢筋冷拉工程 工长 安全 52 5-4-6-13 模板工程-普通模板安装工程 工长 安全 53 5-4-6-14 模板工程-普通模板拆除工程 工长 安全 54 5-4-6-15 模板工程-滑升模板工程 工长 安全 55 5-4-6-16 模板工程-大模板工程 工长 安全 56 5-4-6-17 混凝土工程-材料运输 工长 安全 57 5-4-6-18 混凝土工程-混凝土浇灌 工长 安全 58 5-4-6-19 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养护 工长 安全 59 5-4-6-20 构件安装 工长 安全 60 5-4-6-21 外墙板存放、安装工程 工长 安全 61 5-4-6-22 构件吊装工程 工长 安全 62 5-4-6-23 钢结构制作 工长 安全 63 5-4-6-24 钢结构吊装 工长 安全 64 5-4-6-25 砌筑工程 工长 安全 65 5-4-6-26 门窗安装工程 工长 安全 66 5-4-6-27 玻璃安装工程 工长 安全 67 5-4-6-28 楼地面工程-普通楼地面工程 工长 安全 68 5-4-6-29 楼地面工程-水磨石地面工程 工长 安全 69 5-4-6-30 装饰装修工程-室内抹灰工程 工长 安全 70 5-4-6-31 装饰装修工程-室外抹灰工程 工长 安全 71 5-4-6-32 饰装修工程-刷(喷)浆工程 工长 安全 72 5-4-6-33 装饰装修工程-油漆工程 工长 安全 73 5-4-6-34 装饰装修工程-防水工程 工长 安全 74 5-4-6-35 防水工程-熬油 工长 安全 75 5-4-6-36 防水工程-卷材铺贴工程 工长 安全 76 5-4-6-37 屋面工程-瓦屋面工程 工长 安全 77 5-4-6-38 屋面工程-石棉水泥、玻璃钢波形屋面工程 工长 安全 78 5-4-6-39 屋面工程-薄钢板和波形薄钢板屋面工程 工长 安全 79 5-4-6-40 给排水通风空调工程-管道工程 工长 安全 80 5-4-6-41 给排水通风空调工程-防腐蚀工程 工长 安全 81 5-4-6-42 给排水通风空调工程-通风工程 工长 安全 82 5-4-6-43 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安装 工长 安全 83 5-4-6-44 电气安装工程-内线安装 工长 安全 84 5-4-6-45 电气安装工程-外线安装 工长 安全 85 5-4-6-46 电气安装工程-电缆安装 工长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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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技术交底-淄河特大桥施工安全交底

1 淄河特大桥施工安全交底 一、 施工准备 1.临时房屋应修建在常年洪水位以上,房基应稳固,屋面施工等高空作业, 应有防坠落措施。非承重结构上不得站人和堆放材料。 2.机械用油应统一规划存放区,并设围栏和警示标志,使用中应配足消防设 备并设专人看守,严禁在库区内存放易燃物品。 3.由架空线引入室内的接入线,应在进入房屋处装设接地防雷装置。 4.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分库存放。临时存放在施工现场时,相 互间距不得小于 30m,距其它建筑物不得小于 25m。 二、 材料堆码 装卸和运输 1.各类物资应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乱堆乱放。金属、木材及购配 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设垫块。 2.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 1.5m。 3.存放压缩气瓶时,应立放于无油、干燥、通风良好、无日光直射的室内。 4.装卸管材、钢筋、型钢及细长构件时,应动作一致;超出车身部分应托架, 捆帮牢固。 三、 施工机械 1.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 方准使用。 2.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3.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 措施的能力。 4.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5.驾驶室或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6.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 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2 7.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停止作业检修时,应释放压力。 8.机械设备不得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调整。 9.在高压线下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起重 机垂直方向及水平方向不得小于 6.0m,其它机械垂直方向不得小于 3.0m, 水平方向不得小于 6.0m。 10.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 1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时;吊 件上站人或放有活物时;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不得起吊。 四、 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4Ω; 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 接地,其电阻值不得大于 10Ω。 2.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 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配电箱集中设置部位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5.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施工要求、场地长度等要求设置,采取埋地或架 空敷设,严禁地面敷设。 6.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7.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 1.3m,移动配电箱 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大于 0.6m。 8.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9.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 大的电器。 五 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工程使用的模板及支架结构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其承载能力应满足支撑新浇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荷载 的要求。 3 2.使用带锯时,人员应站在两边,送料手不得进入台面,接料时不得越过锯口。 3.使用圆盘锯时,上锯人员的手距锯齿不得小于 30Cm,下锯人员应待木料 推出工作台或锯片 20Cm 后方可接料。 4.模板支架应安设在牢固地基上,并有足够支撑面积。 5.地面上的模板安装,应分段分层自下而上,逐层支撑稳固。 6.地面以下的模板安装,拆除,应先检查坑璧稳固和支护牢固情况。 7.钢筋调直机应固定,手与飞轮应保持安全距离,调至钢筋末端时,应防止 甩动和弹起伤人。 8.钢筋切断机操作时,不得将两手分在刀片两侧俯身送料。 9.不得切断直径超过机械规定的钢筋。 10.钢筋弯曲机弯制钢筋时,工作台应安装牢固,被弯曲钢筋的直径不得超过 弯曲机规定的允许值。 11.钢筋焊接场地应干燥、平整、无杂物。 12.进行闪光对焊时,对焊机上应安装防护罩和围屏,焊接长钢筋应设托架。 13.施焊作业不得在雨中进行。 14.焊机操作人员站在地面,宜铺垫绝缘面层。 15.混凝土灌注平台或脚手架应搭设牢固。 16.水下混凝土灌筑应搭设平台。重叠作业时,平台应采取满铺脚手板等安全 措施,作业时,上下人员应相互配合。 六、 明挖基坑 1.基坑开挖对临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提前采取安全防护 措施。 2.基坑顶面应提前做好地面防护、排水设施。 3.基坑开挖时,不得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从地面向四面掏土。 4.基坑顶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之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 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情况确定,且应不小于 1.0m。必要时采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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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线路施工技术交底-车辆段安全技术交底-车站破除围护桩脚手架搭设交底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表 C2-1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成府路站 交底日期 2008 年 2 月 25 日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脚手架搭设 交底提要 车站倒运材料平台搭设脚手架 交底内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1. 施工准备: 1.1. 机具准备:脚手架安装扳手,检查用力矩扳手,锤子等 1.2. 材料准备:48×3.5 钢管,大横杆、小横杆、配套用扣件、脚手板(50mm 厚) 1.3. 作业条件:必须保证车站暗挖 1~6 部以及二次衬砌底纵梁、中柱、顶纵梁及拱顶回 填后方可进行 7、8、9 部围护桩破除施工。 2. 施工工艺及主要施工做法: 2.1. 施工工艺: 2.1.1. 脚手架搭设参数:该脚手架为双排脚手架,内外侧立杆间距为 1.5 米,脚手架横向 间距为 2 米,上侧护栏间距为 2 米。护栏高度为 1.2 米,设 3 道横杆,其中第 1 道 距平台 0.2 米为挡脚杆,护栏挂设防护网用作防护。脚手架步距为 1.2 米;脚手架整 体设斜撑支撑及剪刀撑,剪刀撑布设距离为 6 米,斜撑间距为 4 米。脚手架、斜撑 及剪刀撑采用48×3.5 钢管。脚手板采用 50mm 厚木板满铺。 2.1.2. 施工工艺流程: 搭设立杆→搭设大横杆→搭设小横杆→搭设斜支撑→搭设脚手板→安装防护网 2.2. 主要施工方法: 如下图所示 立杆间距如图所示,不可大于 2000mm,里侧立杆距离围护桩间距为 300mm。搭设过 程中小横杆在大横杆上方。如下图所示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表 C2-1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成府路站 交底日期 2008 年 2 月 25 日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脚手架搭设 交底提要 车站倒运材料平台搭设脚手架 交底内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为保证脚手架稳定性脚手架整体设置剪刀撑及斜撑。如下图所示: 暗挖端头破除桩混凝土脚手架搭设图一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表 C2-1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成府路站 交底日期 2008 年 2 月 25 日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脚手架搭设 交底提要 车站倒运材料平台搭设脚手架 交底内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脚手架各杆件相交处均用扣件拧紧。各个扣件的拧紧力矩为 40~65N·m。剪刀撑及支 撑斜杆的底脚必须撑紧在底板地锚上。 脚手板采用厚度为 50mm 厚的木板,木板的两头用镀锌的铁丝绑紧。木板两端应搭在 横杆上并与横杆绑紧。严禁搭设探头跳板。 3. 搭设要求 3.1.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3.2.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 于 200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 立杆上。 3.3.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3.4. 作业层脚手板铺满、铺稳、离开围护桩面 120-150mm: 3.5. 木脚手板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3.6.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 130-150mm。 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 300mm 如下图 a 所示;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 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 200mm, 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 100mm 如下图 b 所示 3.7.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 150mm ,其板长两端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4. 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4.1. 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 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 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4.2. 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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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暖安装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前 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 范我分局安全生产工作,保护职工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大型设备施工安装与运行、起重与 运输、焊接与气割、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管理等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技术要求。 各施工单位可根据本规程要求,结合本单位的施工任务和项目制定实施细则。各单位都应按 本规程的要求,各尽其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本规程未明确规定或所列条款如与国家现行规程、标准不一致时,应以国家现行规程、 标准为准。 八局制安分局 2007 年 5 月 30 日 1 目 录 1 施工现场 .................................................................2 1.1 基本规定......................................................................................................................................................2 1.2 现场布置...................................................................................................................................................3 1.3 消 防.......................................................................................................................................................4 1.4 季节施工.....................................................................................................................................................6 1.5 防 汛.........................................................................................................................................................7 1.6 文明施工.....................................................................................................................................................7 2 施工用电 .................................................................8 2.1 变压器与配电室.........................................................................................................................................8 2.2 线路敷设....................................................................................................................................................10 2.3 配电箱、开关箱与照明...........................................................................................................................12 2.4 电动机械与手持电动工具.....................................................................................................................15 3 安全防护设施 ...........................................................16 3.1 基本规定.................................................................................................................................................16 3.2 高处作业.................................................................................................................................................17 3.3 施工脚手架.............................................................................................................................................18 3.4 安全防护用具.........................................................................................................................................20 4 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运行 .................................................23 4.1 基本规定.................................................................................................................................................23 4.2 设备运行.................................................................................................................................................24 4.3 门座式(塔式)起重机.........................................................................................................................25 4.4 缆 机.....................................................................................................................................................26 4.5 桥(门)式起重机.................................................................................................................................27 4.6 特种设备管理.........................................................................................................................................28 5 起重与运输 .............................................................30 5.1 基本规定.................................................................................................................................................30 5.2 起重设备与机具......................................................................................................................................31 5.3 道路运输.................................................................................................................................................39 6 焊接与气割 .............................................................40 6.1 基本规定.................................................................................................................................................40 6.2 焊割场地与设备.....................................................................................................................................41 6.3 焊条电弧焊.............................................................................................................................................42 6.4 埋弧焊.....................................................................................................................................................42 6.5 气体保护焊.............................................................................................................................................43 6.6 碳弧气刨.................................................................................................................................................43 6.7 气焊与气割.............................................................................................................................................44 6.8 氧气、乙炔气集中供气系统.................................................................................................................46 7 锅炉及压力容器 .........................................................48 7.1 基本规定.................................................................................................................................................48 7.2 锅炉安装.................................................................................................................................................49 7.3 锅炉运行.................................................................................................................................................51 7.4 压力容器.................................................................................................................................................55 7.5 气 瓶.....................................................................................................................................................58 8 危险物品管理 ...........................................................61 8.1 基本规定 ................................................................................................................................................61 8.2 易燃物品.................................................................................................................................................62 8.3 有毒有害物品.........................................................................................................................................67 8.4 放射性物品.............................................................................................................................................69 2 1 施工现场 1.1 基本规定 1.1.1 施工生产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告示牌和安全文明规 定、禁令,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施不应进入封闭区。 1.1.2 进入施工生产区域的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正确穿戴使用防护 用品和佩带标志。 1.1.3 施工生产现场应设有专(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值班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隐患,纠 正违章行为。 1.1.4 爆破、高边坡与隧洞开挖、水上、高处、多层交叉、大件起重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 装及拆除等危险作业应有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1.1.5 施工设施、临时建筑、管道线路等设施的设置,均应符合防汛、防火、防砸、防风以 及工业卫生等安全要求。 1.1.6 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半成品、成品应存放稳固整齐、通道畅通,不准乱堆乱放。 1.1.7 场地应保持平整整洁,无积水,排水管、沟及时清理维修,保持畅通,废渣弃物及时 清理,施工作业面应做到工完场清。 1.1.8 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加盖板或设置围栏,必要时 设有明显警告标志,夜间有灯光警告标志。 1.1.9 高处作业面(坝顶、坡顶、排架、平台、屋顶等)、通道(栈桥、栈道)等临水、临 空边缘等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05m 的安全防护栏杆,栏杆下部设置高度不低于 0.2m 的挡脚板。 1.1.10 施工生产现场临时的机动车道路,宽度不小于 3.0m,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 0.8m,做 好道路日常清扫、保养和维修。 1.1.11 交通频繁的施工道路、交叉路口、开挖、倒渣场地应设专人指挥,并有警示标志或 信号指示灯。 1.1.12 起重设备安装工作结束后,应按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要求组织验收,并经地方质量 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1.13 起重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在吊物运行的空间内不准有障碍物和设施,吊物下方禁 止人员停留和行走。 1.1.14 脚手架、排架平台等施工设施的搭设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负荷,操作平台应 满铺牢固,临空边缘应设置挡脚板,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15 上下层垂直立体作业的中间应设有隔离防护棚,或者将作业时间错开,并有专人监 护。 1.1.16 高边坡作业前应处理边坡危石和不稳定体,并在作业面上方设置防护挡墙。 1.1.17 隧洞作业应保持通风良好、排水畅通,并应采取防止坍塌措施。 1.1.18 高处边缘临空作业应悬挂安全网,施工人员必须拴安全带。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7 KB 时间:2026-06-04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