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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13.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表

- 1 - 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检查单位: 编号:BZH9.7-19 序号 检 查 内 容 检查 情况 备注 1.1 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工商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一致 1.3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是否经培训取得上岗证 1.4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取得上岗证 1.5 抽查重复使用的包装物(容器)有无定期检验检测报告 1.6 抽查特种设备,确定其是否具有使用登记证和检验报告 1.7 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场所能否出具防雷设施检测报告 1.8 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场所能否出具防静电措施检测报告 1.9 新、改、扩建项目是否按照国家“三同时”要求审查 1.10 是否进行化学品登记编制一书一签 1.11 “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完成 1. 安 全 许 可 1.12 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是否取得相应证照,并建立易制毒化 学品管理制度 2.1 是否编制了责任制书面文件 2.2 是否建立安全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2.3 上下级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2.4 是否编制了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2.5 是否编制了专职安全员任命文件 2.6 是否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并予以实施 2.7 是否编制了安全投入的月、季度、年计划 2.8 是否编制了总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9 分厂(车间)的是否编制了事故应急分预案 2.10 预案是否编制事故状态下防治环境污染的应急预案 2.11 预案是否有定期的修订计划 2.12 是否建立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巡检制度 2.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2.13 是否编制了高处、吊装、设备内、动火、动土、抽堵盲板、 设备置换清洗作业管理制度 3.1 是否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3.2 是否编制了有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3.3 是否编制了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3.4 其他人员经本企业培训、考核记录、签到本是否完整 3.5 是否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台帐 3.6 预案是否每半年演练一次 3.7 演练是否与社区联动 3.8 是否编制了劳保用品发放台帐 3.9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是否编制隐患整改通知书 3. 安 全 台 账 记 录 3.10 整改通知书是否有:整改措施、整改单位、整改时限等内容 - 2 - 序号 检 查 内 容 检查 情况 备注 3.11 检查整改情况是否有书面回复 3.12 企业是否编制了相应的作业证 3.13 作业证内容是否包含以下要素:时间、地点、操作者、监护人、 安全措施 3.14 是否在进行检维修前,编制风险控制措施方案 3.15 企业有无重大危险源,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3.16 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并登记建档 3.17 是否编制了特种设备档案台帐 4.1 抽查储罐区,储罐外壁是否按盛装介质涂符合规范的颜色, 书写介质名称 4.2 抽查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有无 醒目的警示标志 4. 警 示 标 志 4.3 抽查重大危险源(或重要部位),管道、阀门是否按通过介 质涂色,并书写介质名称及流向 5.1 主要负责人是否明确其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5.2 主要负责人是否知道其应负有的安全职责 5.3 抽查员工,其是否知道其应负有的安全职责 5.4 抽查车间,企业员工是否了解本岗位职责内容 5.5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是否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 事项的安全培训教育 5. 人 员 培 训 持 证 情 况 5.6 抽查车间,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1 变(配)电所及开关柜是否未设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厂房内 6.2 变(配)电所及开关柜若要贴邻建设的,是否用无门窗的防 火墙隔开 6.3 易燃易爆物质贮罐是否设置防火堤 6.4 易燃易爆物质贮罐是否按物质种类设置隔堤 6.5 生产场所和库房与员工宿舍是否在同一建筑物内 6.6 抽查危险作业场所,其是否设置出入口不少于两个,且不在 同一方向的安全通道 6.7 抽查危险作业场所,其门窗是否向外开启 6.8 抽查库房,其内是否没有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 6. 建 构 筑 物 安 全 情 况 6.9 是否修建事故应急处理池 7.1 抽查车间,齿轮、皮带轮、皮带、联轴器、飞轮等部件是否 设置安全防护罩 7.2 抽查车间,电气线路中是否设置防止触电的安全装置(漏电 保护装置、安全连锁装置、信号与报警装置等) 7. 设 备 设 施 安 7.3 抽查企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是否由具有相关资 质的单位生产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5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食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食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7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63 集贸市场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 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 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 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 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 管理服务。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 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消防管理机构 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关单位负责 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 办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各部门、各岗位 职责 各部门、各岗位 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 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南省集贸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工商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各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 各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二)负责安全生产培训的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三)培训的周期和时间安排;(四)参加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的人员;(五)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六)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自行培训或委托专业机构培训)(七)教育和培训工作要求。应当对劳动者 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 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 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 安全生产检查及 事故隐患排查制 度 安全生产检查及 事故隐患排查制 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二)安全生产检查的职责部门 和责任人员;(三)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和主要内容;(四)安全生产检查方 式;(五)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例会制 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 度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 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处理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制定依据;(二)安全生 产事故的概念(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五)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护的要求;(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安全 生产事故资料的归档要求;(八)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验教训总结。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奖励和 惩罚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 惩罚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目的;(二)明确安全生产 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三)明确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四)明 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方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具有较大危险因 素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设施的安 全管理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 素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设施的安 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 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规章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5-10-08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冶金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冶金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10-09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轻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轻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10-12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石化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石化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企业 主要负责人应当和党组织书记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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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20 危险化学品经营(带仓储)行业

隐患 自查 Ⅰ级 要素 隐患 自查 Ⅱ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 照 营业执 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 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 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危险化 学品经 营许可 证 危险化 学品经 营许可 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 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 年第55号令 消防验 收报告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 安全设 施验收 报告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主要负 责人 主要负 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全生 产委员 会或领 导小组 安全生 产委员 会或领 导小组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 准化通用规范》 安全生 产管理 机构及 人员设 置 安全生 产管理 机构及 人员设 置 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且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资质 证照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及人 员 验收报 告 —1— 隐患 自查 Ⅰ级 要素 隐患 自查 Ⅱ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Ⅲ级 要素 隐患自 查Ⅳ级 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 产管理 人员 安全生 产管理 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责任落 实情况 责任落 实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其中生产经营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 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规章制 度 规章制 度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 生管理制度等。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 办法》总局55号令 操作规 程 操作规 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 相关岗位。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 准化通用规范》 管理人 员培训 管理人 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 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特种作 业人员 特种作 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 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三级 ”安全 教育 “三级 ”安全 教育 企业应对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强制培训,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全生产法》 日常教 育 日常教 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转岗、 复工教 育 转岗、 复工教 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及人 员 安全 生产 管理 制度 和操 作规 程 安全 生产 教育 培训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9.5 KB 时间:2025-10-21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22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检查表

铁路道口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37 建筑施工

Ⅰ级隐 患自查 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 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 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 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 证 建筑施工单位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 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 员,并持证上 岗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 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 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 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三)建筑施工 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 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机构 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 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 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 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建筑公司事故隐患自查标准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和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 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 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 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部门、岗位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 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 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检查 及事故隐患排 查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二)安全生产检查的职责部门和责任人员; (三)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和主要内容;(四)安全生产检查方式;(五)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安全生产例会 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 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0 KB 时间:2025-10-25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 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 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 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 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 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 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 (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 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 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 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 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 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 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8 KB 时间:2025-10-31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0 酿酒行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Ⅳ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 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 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 理规定》 公安厅、省 消防总队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 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安监局 安监局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 可证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责任落实情 况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 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 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 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至少配备1名 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 程师、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 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与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 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 任。 《公司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工商 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 训规定》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质 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 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质监局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教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责任落实情 况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评估修订 特种作业人 员资质证书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与所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其中生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 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 任。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 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 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 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 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 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的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2.进入受限 空间作业。3.高处作业。4.大型吊装作业。5.临时用电作业 。6.其他危险作业)、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 、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 设备和特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 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 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工等)应经过培训 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62.5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装备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装备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 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 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 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规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 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 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 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 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 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 法应承担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查 看 档 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 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查 看 培 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 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 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 案,消除安全隐患 查 看 整 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11-28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火力发电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附件2:某企业设备设施清单4.28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风险分析记录 A.2 设备设施清单 (记录受控号)单位: №: 序号 设备名称 类别 型号 位号/所在 部位 是否特 种设备 备注 1 交流油泵 汽机辅助设备 LDX168-36J 汽机房 6.3 米 否 2 高备泵 汽机辅助设备 ZCY-45/9-1 汽机房 6.3 米 否 3 EH 油泵 汽机辅助设备 PV29 2R5D 汽机房 6.3 米 否 4 大机油箱 汽机辅助设备 39m3 汽机房 6.3 米 否 5 排烟风机 汽机辅助设备 Y112M-2 汽机房 6.3 米 否 6 密封油泵 汽机辅助设备 HSNH440Q2- 46NZ 汽机房 0 米 否 7 顶轴油泵 汽机辅助设备 SCY14-1B 汽机房 6.3 米 否 8 汽轮机 汽轮机本体设备 C300- 16.7/0.89/5 38/538 汽机房 12.6 米 否 9 小汽机 汽机辅助设备 NF50/56/0 汽机房 12.6 米 否 10 氢气干燥器 汽机辅助设备 QLG-V11A 汽机房6.3、 0 米 否 11 热网循泵汽轮 机 汽机辅助设备 B1.53- 0.685/0.2 热网首站 0 米 否 12 热水泵 汽机辅助设备 IS100-65- 315J 厂前区制冷 加热站 否 13 溴化锂冷水机 组 汽机辅助设备 16DE 厂前区制冷 加热站 否 14 机房行车 汽机辅助设备 TS120T 桥式 汽机房内 是 15 工业泵房电动 葫芦 汽机辅助设备 桥式 5T 工业泵房内 否 16 汽—水换热器 汽机辅助设备 F10-800-67 一期暖通加 热站 否 17 凝汽器 汽机辅助设备 N-17000 汽机房 0- 12.6 米 否 18 除氧器 汽机辅助设备 GC-1080 汽机房 22 米 是 19 高压加热器 汽机辅助设备 JG-1025-1 汽机房6.3- 22 米 是 20 热网加热器 汽机辅助设备 RJBW-1010- 1.6-2 热网首站 6.3-12.6米 是 21 旋转滤网 汽机辅助设备 XKZ-4000 循泵房 否 22 凝汽器循坑防 护盖板 汽机辅助设备 汽机房 0 米 否 23 开式泵 汽机辅助设备 24SH—19A 汽机房 0 米 否 24 汽动给水泵 汽机辅助设备 DG600-240 汽机房 12.6 米 否 25 凝结水泵 汽机辅助设备 9LDTNB-5PJX 汽机房 0 米 否 26 循环水泵 汽机辅助设备 80LKXA— 18.5 海水泵房 否 27 前置水泵 汽机辅助设备 FAID56 汽机房 0 米 否 28 主蒸汽管道 汽机辅助设备 Ф534.5× 83.1(管道) 汽机房 6.3 米 否 29 回热抽汽管道 汽机辅助设备 Ф219×10 (管道) 汽机房 6.3 米 否 30 热网首站外网 回水除污器 汽机辅助设备 JCG-I-1200 热网首站 否 31 高加进口电动 阀 汽机辅助设备 fisher 汽机房 12.6 米 否 32 抽汽电动门 汽机辅助设备 Z941H-100 DN200 汽机房 6.3 米 否 33 凝水再循环阀 汽机辅助设备 fisher 汽机房 0 米 否 34 辅汽电动阀 汽机辅助设备 Z941H-25 DN350 汽机房 6.3 米 否 35 LEV操作平台防 护栏杆 汽机辅助设备 汽机房 6.3 米 否 36 输粉机 锅炉辅助设备 CS350 锅炉输粉机 区域 否 37 木屑分离器 锅炉辅助设备 Dg-400 锅炉木屑分 离器区域 否 38 给粉机 锅炉辅助设备 GF-12 锅炉给粉机 小室区域 否 39 给煤机 锅炉辅助设备 MGB410×8、 CS2024-HP 锅炉12.6米 给煤机区域 否 40 一次风管道 锅炉辅助设备 Ф377; DN350 锅炉一次风 管弯头区域 否 41 煤粉分离器 锅炉辅助设备 HS-SAS-4700 锅炉煤粉分 离器区域 否 42 燃烧设备 锅炉辅助设备 QD1-MB-1; QD2-MB-1; QD3-O1; QD4-MB-1; JYQ-4。 锅炉炉四角 喷燃器区域 否 43 煤粉仓 锅炉辅助设备 310 立方米 锅炉煤粉仓 区域 否 44 锅炉设备保温 安全设施 锅炉区域 否 45 磨煤机 锅炉辅助设备 MTZ350/700; BBD4060C 锅炉房 0 米 否 46 磨煤机油站 锅炉辅助设备 S20857.200; GDZ-63 锅炉房 0 米 否 47 排粉机 锅炉辅助设备 6-30No20D 锅炉房 0 米 否 48 磨煤机、排粉机 锅炉辅助设备 Φ800、DN500 锅炉房 0 米 否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0 KB 时间:2025-11-29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风险辨识清单

北京金星鸭业有限公司金星分公司 岗位/作业/工序:风险辨识清单 序号 岗位/作业/工 序 排查项目 风险描述 产生原 因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危险等 级 风险控 制措施 备注 1 1.已 取 得 营 业执照。 1.未 取 得 营业执照。 降低管 理成本 造 成 管 理 结 构 缺陷,可 能 导 致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2 2.营 业 执 照 在有效期内。 2.营 业 执 照 未 在 有 效期内。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3 3.公 司 经 营 范 围 与 营 业 执照相同。 3.公 司 经 营 范 围 与 营 业 执 照 不相同.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4 4.公 司 营 业 执 照 未 发 生 变 化 或 者 发 生 变 化 全 部 办 理 了 变 更 手续。 4.公 司 营 业 执 照 未 发 生 变 化 或 者 发 生 变 化 没 有 办 理 了 变 更手续。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5 企 业 每 年 按 时 向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报 送 年 度 报 告。 企 业 每 年 未 按 时 向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报 送 年 度 报告。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6 1.取 得 定 点 屠宰许可证。 1.未 取 得 定 点 屠 宰 许可证。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7 2.定 点 许 可 证有效。 2.定 点 许 可证无效。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8 取 得 消 防 验 收 合 格 意 见 书 或 报 公 安 机 关 消 防 机 构备案。 未 取 得 消 防 验 收 合 格 意 见 书 或 报 公 安 机 关 消 防 机构备案。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9 设 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或 者 配 备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理人员。 未 设 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或 者 配 备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10 有 安 全 生 产 领导机构。 没 有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机构。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11 1.建 立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的 管理制度,明 确 目 标 与 指 标的制定、分 解、实施、考 核 等 环 节 内 容。 1.未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的 管 理制度,明 确 目 标 与 指 标 的 制 定、分解、 实施、考核 等 环 节 内 容。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12 2.按 照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制定文件 化 的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与指标。 2.未 按 照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制定文 件 化 的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与 指标。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13 1.按 照 制 度 规定,对安全 生 产 目 标 和 指 标 实 施 计 划 的 执 行 情 况进行监测, 并 保 存 有 关 监 测 记 录 资 3.未 按 照 制度规定, 对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和 指 标 实 施 计 划 的 执 行 情 况 进 行监测,并 未落实 专人专 项管理 可 能 导 致 产 生 事 故 隐 患 中度 落实专 人专项 管理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3.4 KB 时间:2025-12-01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全省粮食仓储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全省粮食仓储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1.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部署的安 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生 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上报的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检查 记录 1.落实“党政同责”,党、政一把手对本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 责”,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 相应职责。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2.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 会,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3.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查看文件 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二、 健全 企业 安全 生产 责任 体系 4.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 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查看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重大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度。 查看安全 生产责任 书 1.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署、 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 生产工作 文件 2.企业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 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看会 议、检查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 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 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剧毒、易 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包安全管理制 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四、 基础 管理 4.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现场检查 十条第一款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6.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 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7.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 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一条第一款 8.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 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第二款 9.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 减轻对其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 的责任。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第二款 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 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 加人员等情况。 查看档案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2.对季节性临时雇工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 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 和培训的从业人员或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不合 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五、 教育 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1.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 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2.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企业应停产整改,制 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 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六、隐 患排 查治 理 3.治理安全隐患前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当危及人员 安全时,应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七、安 全生 产标 准化 应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 三级企业”以上标准)。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 四条 1.在粮食收购期间,企业应通过板报、广播、宣传栏、 宣传单等形式向卖粮人员宣传粮食收购程序及卖粮 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现场检查 八、粮 食收 购现 场管 理 2.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二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7 KB 时间:2025-12-02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冶金企业风险点分级管控清单(轧钢)

18 — 1 冶金企业风 险 点 分 级 管 控 清 单 ( 轧 钢 单 元 ) 一、 原料.................................................................................................................2 二、 加热(加热炉、退火炉、热处理).......................................................................................2 三、 轧制.................................................................................................................4 (一) 热板(带)轧制....................................................................................................4 (二) 冷板(带)轧制....................................................................................................5 (三) 酸洗..............................................................................................................6 (四) 酸再生............................................................................................................7 (五) 焙烧炉............................................................................................................8 四、 精整.................................................................................................................9 (一) 矫直..............................................................................................................9 (二) 剪切.............................................................................................................10 (三) 成品.............................................................................................................10 (四) 重分平整.........................................................................................................10 (五) 发货.............................................................................................................11 五、 公辅设施............................................................................................................12 (一) 制氢站...........................................................................................................12 (二) 化验室...........................................................................................................13 (三) 废水处理.........................................................................................................14 (四) 质检.............................................................................................................14 (五) 轧辊装配.........................................................................................................14 (六) 磨床.............................................................................................................15 (七) 探伤.............................................................................................................16 六、 公共部分............................................................................................................16 (一) 起重机械.........................................................................................................16 (二) 油库液压站.......................................................................................................17 (三) 检维修作业.......................................................................................................18 18 — 2 冶金企业风险点分级管控清单 单位:轧钢单元 填表日期:2017 年 1 月 22 日 风险点 管控措施 序 号 名称/类别 风险 等级 可能事 故类型 及后果 工程措施 管理措施 应急措施 教育培训措施 管 控 层 级 责 任 单 位 责 任 人 备 注 一、 原料 1. 原料 四 车 辆 伤 害 起 重 伤 害 物 体 打 击 1、设置围栏,人与吊运钢坯的 危险区域隔离操作。 1、使用夹具时不允许超过其最大夹 起块数,起吊前必须确认好钢坯夹 紧。 2、堆垛放高度不能超过 2.5 米。 3、吊运的钢坯严禁在操作室、易燃 易爆气体管道及设施上方通过。 1、出现起重伤害、物体打击 事故,如果轻微受伤,现场 包扎处理;如发生重伤、骨 折,现场询问病情,采取适 当措施进行包扎送医院治 疗。 2、出现车辆伤害事故,如果 轻微受伤,现场包扎处理。 如发生重伤、骨折,现场询 问病情,采取适当措施进行 包扎送医院治疗。 1、定期组织相关人 员学习安全操作规 程及相关规定 2、定期组织辨识危 险源并进行学习相 关危险源及控制措 施。 分 厂 二、 加热(加热炉、退火炉、热处理) 2. 加热 三 中毒 火灾 灼烫 窒息 其 他 爆 炸 1、加热炉、退火炉应设有可靠 的隔热层,其外表面温度不得 超过 100℃。 2、有各种安全回路的仪表装置 和自动报警系统,以及使用低 压燃气的防爆装置。 3、加热设备应配置安全水源或 设置高位水源。 4、加热炉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风机应设备用电源。炉内水 冷却装置应有安全供水措施; ②空气管道应设置防爆设施、 空气与煤气安全联锁装置及报 警和自动切断装置;③装出料 设备与装出料辊道之间应设置 必要的安全联锁装置;④炉窑 的冷却循环水的出水管禁止安 装阀门。⑤炉窑应设置安全操 作平台;高温段的操作平台应 1、在加热炉、退火炉作业必须遵守 下列规定: 第一类区域,应戴上呼吸器方可工作; 第二类区域,应有监护人员在场,并 备好呼吸器方可工作;第三类区域, 可以工作,但应有人定期巡视检查。 2、加热炉、罩式炉煤气设施、安全 报警设施、安全连锁设施齐全有效并 定期点巡检、维护。 3、进入加热炉、退火炉内检查、检 修必须切断煤气、氮气阀并堵盲板。 4、煤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 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6、确保加热炉煤气设施和安全报警 设施点巡检到位,发现煤气泄漏,立 即处置。 7、处理煤气泄漏必须至少两人以上 佩戴空气呼吸器进行泄漏处置。 8、点炉前必须保证煤气压力正常, 现场发生煤气事故时,通知 调度,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 案,同时拨打 119 和 120 进 行救援。 一、当发现人员中毒时: 1、操作人员应迅速戴好空气 呼吸器将中毒者尽快脱离事 故现场;同时通知出钢操作 人员不准继续出钢,并查清 煤气泄漏点,采取相应措施 处理。 2、将中毒者安置在空气新鲜 的地方,使中毒者能自由呼 吸新鲜空气。当中毒者呼吸 停止或呼吸微弱及心脏停止 跳动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 吸和体外心脏按摩,此时不 宜搬动中毒者或进行转移。 并立即拨打 120 进行急救。 1、定期组织相关人 员学习安全操作规 程。 2、定期学习相关危 险源及控制措施。 3、煤气操作人员要 按时进行煤气操作 证的复审工作。 4、定期组织应急预 案的培训及演练。 分 厂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2 KB 时间:2025-12-04 价格:¥2.00

3.1设备设施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定)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序号 名称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每天/岗 位级)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每周/区 队级)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每月/专 业级)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每月/专 业级)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工程技术措 施 1、制订安全标准;2、按照标准进行设置或整 改处理。 √ √ √ 管理措施 1、制定调度绞车信号装置管理规定;2、现场 检查、过程控制;3、按规定考评兑现。 √ √ √ 培训教育措 施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调 度绞车信号装置培训,掌握调度绞车信号装置 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考核合格上岗。 √ √ √ 个体防护措 施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安全帽、防尘 (毒)口罩、绝缘鞋、毛巾、矿灯、供氧瓶、 自救器、定位卡等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 √ √ 应急处置措 施 1、发现调度绞车信号装置不齐全或不完好时立 即停止作业,按规定整改处理;2、发生人身伤 害,立即开展安全自救互救,并汇报调度监控 中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 √ √ 工程技术措 施 1、制订调度绞车过卷保护装置安全标准;2、 按照标准进行设置或整改处理。 √ √ √ 管理措施 1、制定调度绞车过卷保护装置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过程控制;3、按规定考评兑现。 √ √ √ 培训教育措 施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调 度绞车过卷保护装置培训,掌握调度绞车过卷 保护装置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考核合格上岗。 √ √ √ 个体防护措 施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安全帽、防尘 (毒)口罩、绝缘鞋、毛巾、矿灯、供氧瓶、 自救器、定位卡等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 √ √ 应急处置措 施 1、发现调度绞车过卷保护装置未安设或不完好 时立即停止作业,按规定整改处理;2、发生人 身伤害,立即开展安全自救互救,并汇报调度 监控中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 √ √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设备设施) 调度绞车 3 采掘工区 1 管控措施 作业步骤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保护检查 日常检查 风险点 编号 信号装置齐全、完 好 名称 风险点等级 类型 责任单位 调度绞车 3 保护检查 过卷保护装置完好 采掘工区 2 工程技术措 施 1、制订调度绞车安制动装置全标准;2、按照 标准进行设置或整改处理。 √ √ √ 管理措施 1、制定调度绞车过卷保护装置管理规定;2、 现场检查、过程控制;3、按规定考评兑现。 √ √ √ 培训教育措 施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调 度绞车制动装置培训,掌握调度绞车安全应知 应会知识,考核合格上岗。 √ √ √ 个体防护措 施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安全帽、防尘 (毒)口罩、绝缘鞋、毛巾、矿灯、供氧瓶、 自救器、定位卡等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 √ √ 应急处置措 施 1、发现调度绞车制动装置不灵敏或不可靠时立 即停止作业,按规定整改处理;2、发生人身伤 害,立即开展安全自救互救,并汇报调度监控 中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 √ √ 工程技术措 施 1、制订调度绞车安全标准;2、按照标准进行 设置或整改处理。 √ √ √ 管理措施 1、制定调度绞车连接装置管理规定;2、现场 检查、过程控制;3、按规定考评兑现。 √ √ √ 培训教育措 施 安全培训部门、区队及机电专业按规定进行调 度绞车连接装置培训,掌握调度绞车安全应知 应会知识,考核合格上岗。 √ √ √ 个体防护措 施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安全帽、防尘 (毒)口罩、绝缘鞋、毛巾、矿灯、供氧瓶、 自救器、定位卡等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 √ √ 应急处置措 施 1、发现连接装置不合格时立即停止作业,按规 定整改处理;2、发生人身伤害,立即开展安全 自救互救,并汇报调度监控中心,启动应急救 援预案。 √ √ √ 工程技术措 施 1、制订调度绞车安护绳板全标准;2、按照标 准进行设置或整改处理。 √ √ √ 管理措施 1、制定调度绞车护绳板管理规定;2、现场检 查、过程控制;3、按规定考评兑现。 √ √ √ 3 3 制动装置灵敏可靠 调度绞车 3 采掘工区 采掘工区 4 调度绞车 保护检查 合格连接装置 调度绞车 5 保护检查 完好的护绳板 采掘工区 3 保护检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2.5 KB 时间:2025-12-09 价格:¥2.00

轧钢(发货)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动态点检天车 天车设置 护栏 1.严禁动态点检天车, 点检时挂“请勿操作” 的警示牌;2.天车点检 作业前填写作业票。3. 实行联保互保,天车工 发现有人点检,立即停 车4.加强现场作业的安 全检查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 佩戴不标准 1联保互保,认真落实 安全防护措施。2.加强 对作业的监督检查 检修作业前未停电挂牌 (上锁) 1严格执行检修停电挂 牌(上锁)2实行联保 互保,认真落实安全防 护措施。3加强作业时 监督检查 维修时上下天车未与天 车工取得联系 设置舱门 连锁 1.维修前天车工、检修 工共同先填写作业票。 2.维修前天车工、检修 工共同辨识作业风险。 3维修时上下天车,必须 和天车工联系好,待车 停稳后,从安全门进出 。4.天车工跟车检修。 天车未停稳,在梯子口 跨越天车 1天车未停稳或停车不 到位,严禁登车。2强 化现场检查 在大车轨道上行走,点 检天车站位不当 设置自动 警铃 1严禁在轨道上行走2点 检时站在正确位置3点 检前做好安全确认。 拆除或停用安全联锁及 安全防护装置。 1严禁停用或拆除安全 联锁、安全防护和职业 病防护设施,确需拆除 的必须及时恢复。2加 强日常点检,发现拆除 的立即修复。 跨越、触摸运转设备设 施 设置护栏 、护罩等 防护设施 1严禁穿越、跨越、触 摸运转设备设施。23. 加强防护设施的检查和 维护,发现损坏立即修 复。3. 序号 检维修设备 风 险 点 等 级 责任单位 作业步骤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作业活动类) 风险点 管控措施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名称 危险源 排查周期表示:每班A 每周B 每月C 每季度D 每 氧气瓶、乙炔瓶不符合 安全作业标准,所用设 备工具未经检验。 1乙炔瓶必须安装防回 火装置2乙炔瓶与氧气 瓶相距5米以上并严格 执行安全规程。3严禁 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设 备设施。4.填写作业票 。 吊具、索具选用不当, 钢丝绳磨损或断丝超标 1.根据吊物重量、尺寸 等,正确选用吊具2.及 时更换损坏钢丝绳,加 强点检维护,禁止带安 全隐患运行。 吊物从人及设备上方通 过 设置警示 铃 1禁止空钩、吊物在人 或在车辆驾驶室上方通 过。2调运时发现地面 有人。立即鸣铃示警。 钢板装车时每吊钢板间 不加垫块,钢板歪斜 1装车时规范使用垫块2 违规使用垫块停止装车 3发现钢板歪斜立即调 整。 起吊前未进行安全确 认,未确认吊物是否挂 紧挂牢 设置警示 铃 1.起吊前,要对周围环 境进行检查确认,作业 人员对吊物是否挂牢进 行检查确认,确认无误 后作业2.天车在做任何 动作前必须先鸣铃。 吊运时歪斜、偏重导致 吊物坠落 设置重量 显示器 1作业时,作业人员加 强检查确认2发现歪斜 要及时调整3.地面人员 离开安全距离 吊装作业时,车厢内有 人 设置警示 铃 1装卸作业时,严禁车 厢内有人2作业时,加 强检查、确认,确认无 人后作业。3实行联保 互保,互相监督,互相 提醒。 多部天车同时作业距离 太近 设置缓冲 器 1多台天车在同一轨道 上作业时,必须保持4- 6米的安全距离2两车靠 近时相互鸣铃警告,以 防撞车。3。 挂钩站位不当 1指挥人员要加强对作 业环境检查确认,选择 适当位置作业2.指挥工 站位不当,天车工停止 操作。 看不清吊物盲目作业 设置现场 照明设施 1禁止指挥信号不明或 未安全确认起吊。2加 强照明设施的维护 起吊过快,吊物不稳 1吊运物件要平稳,控 制调运速度。2根据产 品尺寸等,选择合适的 吊具。 使用撬棍,对钢板进行 揭吊时,周围有其他人 员 1作业人员作业时加强 对周围作业环境检查确 认,做好安全防护2天 车工发现周围有人后, 停止作业。 发货 四级 轧后作业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7 KB 时间:2025-12-11 价格:¥2.00

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验收评定标准

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 考核 指标 考核要点 达标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考核记录 扣分 组织机构 (20 分) 1、企业应建立“双控机制” 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组织领 导机构组成人员应包括企业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 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 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 要领导职务,全面负责企业 “双控机制”建设。 2、企业应明确企业主要负责 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 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双控 机制”建设应履行的职责, 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增 加安全领导小组相关职责。 3、企业应制定“双控机制” 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 工、工作目标、实施步骤、 工作任务、进度安排等。 1、未以正式文件明确建立企业“双控机 制”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的,扣 2 分。 2、企业“双控机制”建设组织领导机构 的组成人员不全面,缺一个岗位扣 2 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的,扣 5 分。 2、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及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双控 机制”建设职责的,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3、未制定“双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 扣 5 分。“双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未明 确实施时间、责任人与分工、工作任务 等,一项不符合扣 2 分。 4、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岗 位人员未履行“双控机制”建设职责的, 每人次扣 2 分。 否决项: 未建立“双控机制”组织机构,明确企 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 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相关职责的,评定 验收不通过。 查文件: 下发的正式文件、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查阅“双控机制”建设实施方 案,并对照实际实施情况。 询问: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及各层级、各岗位人员是否掌 握“双控机制”建设基本要求 及应履行的主要职责。 基本 要求 (80 分) 全员培训 1、企业应制定“双控机制” 1、企业未制定“双控机制”建设培训计 查资料: 考核 指标 考核要点 达标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考核记录 扣分 (20 分) 建设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学 时、培训内容、参加人员、 考核方式、相关奖惩等。 2、应分层次、分阶段组织进 行“双控机制”建设的培训, 培训内容应符合相关地方标 准要求。 3、培训结束须进行闭卷考 试,考核结果应记入培训档 案。 划或计划不具体的,扣 5 分。 2、培训记录或档案不详实,无签到表, 无教材或课件、教师等相关记录的,扣 5 分 3、未对全员进行“双控机制”建设培训, 缺少部门/岗位的一项扣 2 分。 4、培训结束未组织进行闭卷考试的,扣 5 分。 否决项: 抽查 10%的相关岗位人员,5 人及以上未 掌握企业“双控机制”建设培训内容, 验收评定不予通过。 1、 培训计划。 2、 培训教育记录与档案。 抽查问询: 抽查、问询各层级、各岗位人 员是否掌握“双控机制”建设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风险分级 管控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 序、方法等,隐患排查治理的 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 等。 体系文件 (20 分) 1、企业应制定符合“双控机 制”建设标准要求的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 2、体系文件应符合企业实 际、具有可操作性,并传达 至各部门/岗位。 1、未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作业指导 书等体系文件的,扣 10 分。 2、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指导 书等体系文件的,扣 10 分。 3、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不符合 企业实际、不具有可操作性,未明确责 任部门、职责、工作内容,一项内容不 符合扣 2 分。 3、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未传达 到各部门/岗位,发现一个部门/岗位扣 2 分。 查资料: 1、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或作业指导书 等体系文件文本。 2、制度、作业指导书等体系 文件发放或传达记录。 现场检查: 工作岗位是否已获取有效的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 理制度制度或作业指导书等 体系文件。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4 KB 时间:2025-12-14 价格:¥2.00

基础类隐患排查清单

周期/组织 周期/组织 周期/组织 周期/组织 周期/组织 周期/组织 每季度/公 司级 每月/车间 级 每季度/公 司级 每月/车间 级 每日/岗位 每日/安全 员 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有任命文件 (√)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参加继续教育 (√) (√) 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向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按规定取证,证件有效,证件与实际岗位相符、证件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和要求。 (√) (√) (√) (√) 开展日常教育、“三级”教育、“四新”教育、转岗、重新上岗等 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规定时间或内容符合要求。 (√) (√) (√) (√) 每日召开班前会,对从业人员进行班前教育 (√) (√) 是否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应当涵盖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制度,制度中还 应有粉尘定期清扫制度、除尘系统使用维护制度。 (√) 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 工作服、上岗证是否佩戴齐全, (√) (√) (√) 是否有未经培训的工人上岗 (√) (√) (√) 是否有疲劳作业及酒后上岗。 (√) (√) (√) 5 安全设备及设施 灭火器是否在安全使用范围内,静电消除设施、避雷针等是否有损 坏,消防水池是否缺水及其他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 (√) (√) (√) (√) (√) 6 现场 现场是否清洁、有序、是否按6S定位管理摆放,员工劳保用品的穿 戴是否符合要求,各种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工人是否有串岗、 脱岗,各种警示及定位标识牌是否有损坏脱落,是否有无关人员进 入生产区,是否按规定定时洗手消除静电。 (√) (√) (√) (√) (√) (√)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 人员 序 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日常排查 1 教育培训 2 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 3 4 应急预案编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 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 现场处置方案;对于涉爆粉尘等危险性 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 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 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 练。 (√) 8 警示标志 应当在有粉尘爆炸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除尘器、风管等设备 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场所的安 全风险特点,在有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 职业病危害書示标识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标明安 全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在有重大隐患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治 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在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设置安全告知 卡,告知从业人员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 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 (√) (√) (√) (√) (√) 9 劳动防护用品 是否按标准配发并正确佩戴劳保用用品 (√) (√) (√) (√) 10 危险作业 进行危险场所动火、有限空间等作业的,应按批准权限由相关负责 人现场带班,确定专人进行现场作业的统一指挥,由专职安全员进 行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并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实施作业。 (√) (√) (√) (√) 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卫生机构对全部接害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 业健康检查; (√) (√) 每年至少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 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 (√) 12 安全出口 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应急门、疏散通道、应 急照明、标志明显,应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应 符合(GB50016-2014)的相关规定。②爆炸危险区域应设有两个以上 安全出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其安全出口的门 应当向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侧开启。 (√) (√) 应急管理 7 职业健康 11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5 KB 时间:2025-12-17 价格:¥2.00

附录2:汽车制造行业企业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成果

名称 名称 名称 排查周期/ 排查周期/ 组织 组织级别(示例: 每季度/企业级) 排查周期/ 组 织 级 别 (示例:每 月 / 部 门 级) 级别 1.资质证 照 未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备 案)文件、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需要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照。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 管理机构)。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管理 人员),人员配备不足或所配备的人员不符合 要求等。 冶金等工贸企业未设有安全生产委员会等。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如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 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 人员管理、安全投入、相关方管理、作业安全 管理等。 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 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全风险的作业活 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未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 或未按照制度执行,如制度编制、发布、修订 等过程不规范,制度(文件)试行、现行有效 或过期废止标识不清,过期废止回收销毁等规 定不明确,制度(文件)发布后宣贯、执行检 查不到位;记录(台账、档案)的数量、格式 、内容不明确,填写不规范等。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培训,按规定 取证,取证后按规定进行再培训教育,培训教 育学时够。 (√) (√) 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与所 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向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 (√) 按规定取证,证件有效,证件与实际岗位相符 、证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 (√) 开展日常教育、“三级”教育、“四新”教育 、转岗、重新上岗等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 教育规定时间或内容符合要求。 (√) (√) 冶金、机械等企业未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取安全 投入资金,其他行业企业未保证必要的安全投 入等。 安全投入使用范围或使用金额不符合要求等。 未按规定购买工伤保险等。 未对相关方有关安全资质和能力确认,或相关 方不具备合格资质。 未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或未在劳动、租赁合 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等。 未按规定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管 理等。 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或辨识评估不正 确等。 4.教育培 训 序 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2.安全生 产管理机 构及人员 3.安全规 章制度 5.安全投入 6.相关方管理 7.重大危 险源管理 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建档、备案等。 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或监控预警 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未按规定选用、配备、按期发放所需的个体防 护装备。 未按规定对个体防护装备实施有效管理。 未按规定申报危害因素岗位,申报内容不全, 未申请变更等。 未按规定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或检测评 价因素不全等。 未按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检测结果未公示 等。 未按规定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未开展职业健康 体检,或体检结果未通知劳动者等。 未按相关规定将职业病患者调离原岗位等。 未按规定设置或指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 应急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 队伍。 未按规定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未对预案进行有 效管理(论证、评审、修订、备案和持续改进 等)。 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或未对应急演练进行 评估和总结等。 未建立应急设施,未配备应急装备、物资,未 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 等。 未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未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或事故隐患 治理不彻底等。 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上报。 包括未对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析等。 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 据等。 未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等。 10.应急管理 11.隐患排 查治理 7.重大危 险源管理 8.个体防 护装备 9.职业健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4.2 KB 时间:2025-12-18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A.2 作业活动清单

A.2 作业活动清单 (记录受控号)单位: No: 序 号 作业活动名 称 作业活动内容 岗位/地点 实施单位 活动频率 备注 1 H 型钢装船 作业 H 型钢装船作业是 指从船舶靠泊开 始,经过船方备 工、上下船、舱口 查验、出入舱、支 取工属具、机械对 位、开垛、理货、 吊货装车、水平运 输、吊装机械、舱 内填杆、舱内加 固、吊货入舱、完 工确认等环节,到 船舶离泊结束,实 现 H 型钢从垛位 移到船舱的整个 作业过程。 岗位:调度员 系缆人员 船员 门机司机 叉车司机 装卸人员 捆扎人员 相关人员 吊车司机 汽车司机 苫盖人员 双方理货员 地点: 前沿,垛边 生 产 调 度 中心 海 港 装 卸 西 港 分 公 司 船方 设备一队 设备二队 捆扎公司 相关方 生 产 调 度 中心 龙发公司 库场队 中理公司 特定时间进行 2 煤炭卸船作 业 煤炭卸船作业是 指从船舶靠泊开 始,经过船方备 工、上下船、舱口 查验、出入舱、支 取工属具、拆装抓 斗、机械兑位、验 看水尺、理货、卸 船装车、水平运 输、落垛堆高、捅 舱、取样、吊装机 械、清扒舱、清理 现场、防尘苫盖等 环节,到船舶离泊 结束,实现煤炭从 船舱移到垛位的 整个作业过程。 岗位: 调度员 带缆人员 船员 挖掘机司机 装卸人员 相关人员 汽车司机 叉车司机 门机司机 装载机司机 自卸车司机 商检人员 理货员 计数员 直取车司机 检斤员 取样人员 装卸人员 地点: 前沿、垛边 生 产 调 度 中心 海 港 装 卸 西 港 分 公 司 船方 设备一队 设备二队 捆扎公司 相关方 生 产 调 度 中心 龙发公司 库场队 中理公司 特定时间进行 3 化肥卸车皮 人力抱袋作 业活动 化肥卸车皮人力 抱袋作业是指从 火车兑车作业环 节开始,经过人力 抱袋作业和拖拉 机辅助作业等环 节,到火车排车结 岗位: 车皮调度 理货员 装卸工 拖拉机司机 地点: 道边 生 产 调 度 中心 拖 拉 机 承 包方 装 卸 工 承 包方 库场队 特定时间进行 束,实现袋装小袋 化肥从车皮移到 汽车的整个作业 过程。 海 港 劳 务 设备二队 4 纸浆板装船 作业活动 纸浆板装船作业 是指从船舶靠泊 作业环节开始,经 过船方备工、上下 船、舱口查验、出 入舱、支取工属 具、机械对位、开 垛、理货、吊货装 车、水平运输、吊 装机械、舱内填 杆、舱内加固、吊 货入舱、完工确认 等环节,到船舶离 泊结束,实现纸浆 板从垛位移到船 舱的整个作业过 程。 岗位: 叉车司机 吊车司机 门机司机 理货员 装卸人员 倒 运 车 辆 司 机 现场调度 地点: 前沿、垛边 设 备 一 队 设 备 二 队 海 港 劳 务 生 产 调 度 中心 特定时间进行 5 吊机械作业 活动 吊机械作业是指 从车况及机械配 重检查作业环节 开始,吊点检查、 舱口查验、支取工 属具、机械对位、 机械入舱等环节, 到吊装属具出舱 结束,实现机械从 前沿移到船舱的 整个作业过程。 岗位: 装卸机械司机 装卸人员 现场调度 地点: 前沿 设 备 一 队 设 备 二 队 设 备 三 队 海 港 劳 务 生 产 调 度 中心 特定时间进行 6 H 型 钢 汽 运 集港卸车作 业 H 型钢汽运集港卸 车作业是指从重 车入港开始,经辅 助作业、机械对 位、物流防备工、 开盖垛、理货、卸 车落垛等环节,到 空车离港结束,实 现 H 型钢从车辆 位移到垛位的整 个作业过程。 岗位: 集疏港值班员 物流司机 吊车司机 装卸人员 苫盖人员 理货员 地点: 库场 商务中心 物流公司 设备二队 海港装卸 库场队 特定时间进行 7 焦炭汽运集 港卸车作业 焦炭汽运集港卸 车作业是指从重 车入港开始,经辅 助作业、机械对 位、物流防备工、 理货、开挡板、固 定挡板、卸车作 业、对位推车、堆 岗位: 集疏港值班员 检斤员 物流司机 装卸人员 装载机司机 理货员 地点: 商务中心 物流公司 海港装卸 设备三队 库场队 特定时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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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5]322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 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公共场所(以下统称单位)。 第二章 评估和报告 第四条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 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 5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 1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方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评估。 重大事故隐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评估。 第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评估费用由被评估单位支付。 第七条 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申请对单位存在的 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第八条 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对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确定存在重 大事故隐患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初步评估结果报送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并申 请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 第九条 经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评估,并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编写重 大事故隐患报告书。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报送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应同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 和劳动行政部门。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报送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并应同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行政 部门。 第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类别; (二)事故隐患等级; (三)影响范围; (四)影响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七)整改目标。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法定代表负责。 第十二条 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 场管理; (二)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部门备案; (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 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四)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 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组织整改。 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监督和检 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 各级工会组织督促并协助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整改。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应负责处理、协调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和整改中的重大问题, 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签发《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 第四章 整 改 第十七条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单位应采 取防范、监控措施。 第十八条 对在短时间内即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可按有关法律规 定查处;也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指令单位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 按到《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通知书》的单位,应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 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单位,应及时报告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申 请审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单位筹集,必要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给予支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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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架桥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11

架桥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11 施工单位: 工程 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操作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架桥机属大型桥梁安装专用设备,架桥机作业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要设专职指挥员、专 职操作员、专职电工和专职安全检查员。要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人员基本组 成如下: (一)指挥员 1 名:熟悉桥梁结构及起重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熟悉指挥信号, 责任心强; (二)电工 1 名:能看懂架桥机电路图并能按图接线,能在工作中迅速排除故障,责任心强,业务熟 练,反应敏捷者可担任和负责架桥机的操作; (三)液压工 1 名:熟悉液压系统的基本知识及使用维修技能,能正确操作和排除有关故障; (四)起重工 3 名:具备多年从事起重工作的经验,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力学知识,熟悉起重工操 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五)辅助工 3 名: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身力壮,能吃苦耐劳,肯钻研业务的青年。 三、架梁安全防护 (一)架桥机架梁时除值班司机外,严禁他人进入司机室影响司机正常操纵和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严 禁司机酒后驾驶。 (二)在架桥机停放地点,应派专人巡守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走近或走上架桥机,防止电气设 备和其他零部件丢失。 (三)架桥机架梁时应有专人值勤巡视,禁止桥下行人、车辆和船只通行;当地参观的群众应使其站 到安全地点,有关单位的参观者应有架梁单位的人员陪同和引导。 (四)对通航河道,在架梁期间应设插有红旗的防护船进行巡守,做好封航工作,船上要备有救生圈、 麻绳、竹竿、灭火器等工具。 (五)机臂伸缩时,主机前车钩至前支柱的机臂下以及前支柱周围禁止站人。 (六)双梁式架桥机机臂悬臂时,机臂下禁止站人。 (七)摘千斤绳时要和墩台人员打招呼,防止千斤绳、铁瓦坠落伤人。 (八)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软底工作鞋。 (九)进行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必须紧密配合,互相联系,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放在可靠地方, 桥面道碴应两端留出 500mm 以上的安全距离;上层人员下放重物时必须通知下层人员避开后方可进行。 (十)寒冷季节架梁时,架梁人员作业地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十一)作业前机身应装好栏杆。大风中架梁,墩台顶面应装上围栏,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地方应 设置安全网。 (十二)每台架桥机都必须设置保护工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包括:栏杆、梯子、工 作台、吊篮、防滑设备、安全防护罩、灭火器、救生圈(或救生衣)、通信设备、色灯信号、照明设备等。 四、架桥机拼装后一定要进行吊重试吊运行,也可用混凝土梁试吊后,架桥机再运行到位开始安装 作业。 五、架桥机前支腿千斤顶顶升前,必须把行走箱下面用枕木和木楔垫实,以防顶升时行走箱倾斜 六、前中支腿的横向运行轨道铺设要求水平,并严格控制间距,二条轨道必须平行。 七、斜交桥梁混凝土梁安装时,架桥机前、中支腿行走轮位置要前后踏破铁鞋错开,其间距可根据 斜交角度计算,以便支腿轮可在同一横向轨道上运行。 (一)架桥机纵向就位必须严格控制位置尺寸,确保混凝土预制梁安装顺利就位。 (二)架桥机主梁空载纵向前移时,应调整纵坡<3%,不满足时应调整轨道至此要求。 (三)安装桥梁有上下纵坡时,架桥机纵向移位要有防止滑行措施。架桥机后部必须用卷扬机牵引保 护,运梁平车行走轮处要有楔铁作保护。 (四)架桥机纵向移动要作好一切准备工作,要求一次到位,不允许中途停顿。 (五)架桥机两起吊天车携带混凝土梁纵向运行时,前支腿上部必须与主梁下弦锚固;中支腿上部必 须与主梁下弦锚固。 (六)架桥机工作前,应调整前、中支腿高度,使架桥机主梁纵向坡度<1%;在架梁过程中,混凝 土梁后部应挂卷扬机牵引,以防止混凝土梁下滑。 (七)起吊天车提升作业与携梁行走严禁同时进行,提升结束后,必须使混凝土梁稳定后,再启动起 吊天车行走机构使天车携梁平稳前移。 (八)安装作业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得斜吊提升作业。 (九)运梁平车不允许在运行时变速。 (十)凸轮控制器的一、二档(正、反向)持续时间可适当延长(<10s),其余三档(三、四、五) 应很快打过,持续时间约为 2、1、0.5s,以获得良好的启动特性,延长启动电阻的寿命。 (十一)架桥机安装作业时,要经常注意安全检查,每安装一孔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 题要停止工作并及时处理后才能继续作业。不允许机械及电气带故障工作。 (十二)架桥机、主梁销轴、吊具销轴、行走箱销轴和天车用销轴的设计寿命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使 用和更换。 (十三)五级风以上严禁作业,必须用缆绳稳固架桥机和起吊天车,架桥机停止工作时要切断电源, 以防发生意外。 (十四)在雷雨季节,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架桥机应设避雷装置,由用户自行解决。 (十五)液压系统 1.属于同一液压缸上的两个球型截流阀,必须同时关闭或同时打开,切不可只打开其中一个而关闭 另一个,否则将会造成事故甚至使软管爆裂或液压缸损坏; 2.千斤顶的不同工况来确定溢流阀的整定值,但最大不得超过31MPa。整定后即用螺帽锁紧,并不 可任意改动整定压力,过小则工作中经常溢流,造成油温升高甚至不能工作;整定压力过大则不能起保 险作用,使元件损坏。具体整定数值由现场技术人员确定; 3.当油温超过70℃时应停机冷却,当油温低于0℃应考虑更换低温液压油; 4.各部元件、管路如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由经过训练的专职技术人员检查修理,操作人员不 可擅自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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