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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例起重伤害事故汇编案例

起重事故案例汇编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关系到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 全,关系到企业效益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各级领导、全体 员工的神圣职责。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安全管理的一贯方针,为更好落实这一方针, 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和防范意识,起重专业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 集了我公司及冶金企业近十年来发生的 30 起典型的起重事故案例,将他们编辑 在一起,希望全体员工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思想实际和作业特点,认真借 鉴他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增 强“我要安全”的意识,提高自己的技能,落实我要“我要安全”的责任,从我 做起,从本岗位做起,从预防的角度上狠下工夫,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 止同类事故在我公司发生。 案例 1:检查时独自行走,小车开动轧断手指 伤亡人员概况 一、事故简单经过 1993.11.24 日,某钢铁公司电炉厂,电工黄某(男、25 岁,七级电工)对天 车进行电气检查,检查完天车滑线想下车,脚被平台斜拉支撑绊了一下,身 体绊倒,本能地用手扶物保持身体平衡,左手扶到天车小车道轨上,小车正 好开过来轧到黄某手上,将其左手拇指、食指、中指轧掉。事故发生后,黄 某自己走到天车端粱安全门处把紧急开关关掉,向天车司机打了招呼。此事 造成黄某重伤。 二、事故原因 A、趁天车运行间隙黄某登车,上车时没有断开安全开关,也没有和司机打 招呼,司机根本不知道。 B、电工工作至少两人一起,单人作业违反规定。 C、天车上行走脚下确认不够。 三 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交叉作业的联系。 案例 2: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物落伤人致死 一、 事故经过 2001.7.17 日,某钢铁公司氧气厂,2#、3#空压机过滤器到货卸车,用 8T 汽 车吊停在货车尾处卸车,第一件顺利吊下,此时,任某(男,28 岁,大学, 机动科长)同刘某从厂房出来,站在第一件西侧讨论其用途,14:35 吊第二 件,当把空气过滤器主体吊出货车槽开始下落时,箱体主体的西南下角蹭挂 货车右边槽上方,箱体急速向南偏甩,同时汽车吊车头翘起,吊物迅速下落, 将站在吊物旋转半径内的任某砸住,营救无效死亡。 二、 事故原因 a) 吊车司机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估计偏轻,违章冒险操作。 b) 起重作业管理不善,没有配备专业起重指挥及司索工。 c) 卸货位置不当,任某站位不当。 三、 防范措施 起重作业必须坚持“十不吊”,起重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案例 3: 一、 事故经过 2001.1.8 日,某钢铁公司炼钢厂转炉检修,从事拆运吸尘管道(管道长 10.85 米,总重 8.27 吨)作业,铆工刘某、起重工刘某确认管道吊耳并估算重量为 4 吨左右,选择 2 吨倒链一个及ф15.5mm 钢丝绳分别栓挂在管道东西两侧的吊 耳上,10:40 左右,4#天车司机滕某在生产科副科长张某指挥下,在管道自 转 90 度情况下,将 4#天车开到西侧 2#混铁炉处,此时,吊装用的倒链和钢 丝绳突然断裂,管道坠落至 2#混铁炉过桥上,将正在 2#混铁炉过桥上工作的 张某(男,30 岁,高中,混铁炉班长)击中头部,当场死亡,同一起作业的 许某受轻伤。 二、 事故原因 A、吊索具严重超负荷,没有采取防止物体自转措施。 B、天车工对 2#混铁炉出铁口前作业人员的位置确认失误。 三、 防范措施 起重操作必须规范作业,必须履行全部安全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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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伤害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起重伤害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起重伤害。 1.2 危害程度分析: 重机械在起重过程中,因检查维修不到位、操作不当(违章违纪蛮干,不 良操作习惯、操作失误)、指挥信号不明确、安全意识差和在不良自然环境(高 粉尘、高温、高湿、低温、高噪声、大风天、照明不良等)下,易发生碰撞、坠 物、触电、挤压、倾覆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 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物质来源,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行政主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 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保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 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抢险组、救护组、疏导组、保障组、善后组、 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15594290926。项目 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部门人员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 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解决应急工作中 的重大问题;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要时向上级(相 关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总体应急演练,指挥项目总的应急 行动。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查主管部门搞好 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况,提出改进措 施。 d 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C 应急办公室职责: a 掌握项目部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b 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指令;根据总指 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构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D 抢险组职责: 实施应急处置时,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 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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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伤害事故专项应急处置演练方案 (1)

起重伤害事故专项应急处置演练方案 一、演练的目的 为检验公司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和协调作战 能力,根据《xx 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起重伤害事故现场 处置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公司领导同意,决定组织开展起重伤害事故专 项应急演练,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二、演练时间和地点 时间:xx 年 xx 月 xx 日上午 xx 分开始 地点:钳工 xx 组工位 三、演练步骤 本次演练活动计划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演习准备。准备演练器材、组织参演人员行方案可行性评估及方 案说明。 第二阶段:演习实施。xx 年 xx 月 xx 日上午 xx 分,钳工 xx 组一员工在工 位上正常吊模,突发重物失落,造成人员压在模具下(人体用木块替代),部门 启动三级响应,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指挥,班组长现场直接响应,负责人员调动 和物资分配,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三阶段:演习总结。演习结束后,现场点评提出本次演习存在的优缺点。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应急组组长:现场部门负责人(xx) 应急组副组长:现场班组组长(xx) 成员:现场作业人员(班组各成员) 当出现险情时,若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不在,由副组长担任应急组组长,负 责处理应急事宜;若应急组长和副组长都不在,则由应急组中(即现场人员)职 务最高的成员临时担任组长,负责处理应急事宜。 2、职责 (1)应急组组长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组织指挥救援。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 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求援,在预计事故扩大时,迅速向总指挥报告申请启动 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2) 应急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当组长不在时,代替组长负 责组织救援。 (3)应急组成员负责对现场处置方案的落实执行,落实现场处置指令,根据 现场处置方案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向应急组组长报告, 听从应急组长的指挥进行救援。 3、应急组织机构根据现场情况,以现场作业人员为基础,应急组长指定人员专 项分工负责应急处置任务。 (1)警戒疏散人员,负责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避免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抢险人员,负责对模具实施搬离,吊离重物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控现 场危险状况,做好现场抢险人员安全防护,吊车存在故障时立即通知电工班在作 业前排除。 (3)救护人员,负责准备药箱、担架,在搬离危险源后,救出伤员做应急 救护(如止血,避免失血过多休克),运送伤员后前往救护车辆。 (4)通讯联络由应急组长、副组长负责,通知司机安排车辆运送伤员(司 机不在时,组织其他车辆、员工私人车辆运送),伤情较重时拔打 120 急救。当 出现无法控制事态时,应急组长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求援,请求(外 部支援)消防部门抢救伤员。 五、演练实施程序 1、钳工模拟起吊重物失落情景(用木块替代人被模具压到无法动弹) 2、现场人员立即展开自救,对伤员身上重物进行搬离,通知组长并报告项 目负责人 3、重物搬离后,对伤员受伤部位进行应急处理 4、将伤员搬离车间送往车辆(救护车) 5、全体集合,演练现场点评总结 6、宣布演练结束、解散 六、演练实施情景 1、正常进行吊模作业,由于设备故障,导致起吊模具滑落,吊车司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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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及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4页)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 一、公司概况 公司成立时间,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生产的产品,特种设备品种数量等。 二、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1、将紧急事件局部化,在可能的情况下予以消除。 2、尽量减少或降低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的影响。 三、危害的预防 1、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增强安全意识, 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 3、制定、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 4、加强安全检查,要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专业 性检查与季节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针,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 患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预防事故发生。 5、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专业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杜绝、消除 错误操作和违章操作,有效避免和防止事故发生。 6、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的操作工必须做到 100%持证上岗。 7、加强设备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完好,对压力容器、安全附件、防雷、 防静电设施定期检验、检测,提高预警能力。 8、不断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每年至少一次,提高实战 抢险的能力,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四、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系统及现场抢险救援组织 1、指挥系统 总 指 挥: *** 副总指挥: *** 2、现场抢险救援组织的设置 A、灭火行动组 组 长:*** 成 员:*** B、设备抢修组 组 长:*** 成 员:*** C、警戒疏散组 组 长:*** 成 员:*** D、后勤救护组 组 长:*** 成 员:*** 3、指挥系统的职责 总指挥是事故现场的最高管理者,根据现场情况预测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的后果, 事故延迟的时间,及时下达对外联系,批准抢险方案,下达救援命令,在危及职工及群 众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可以下达撤退、戒备、紧急疏散的命令。总指挥不在时,由 副总指挥履行职责。 五、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模式 1、设定事故 结合行业特点,根据本公司设备存在的弱点或缺点,分析出有可能发生的事故形式 及事故可达到的严重程度。 2、制定技术性措施 针对设定的事故所必须采用的技术方法、手段、设备设施及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操作 要求等技术性措施。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框架图 报警 报警 报警 警告 可能 的话 警告 疏散 报警 报警/疏散 报警 组织机构 指挥机构: 环境污染控制部门 安全监督部门 消防部门 救援部门 危险化学品管理部门 紧急疏散 现场急救 泄漏处理 火灾扑救 现场应急队伍 企业员工 目击者或自 动报警器发 出最初报警 事故控制者 事故控制者 报警与反应系统 地方消防部门 公安局 救护站 周围的企事业单位 危险的扩散 提供援助 当地居民 专门知识中心 法律与法规 化学危险品管理部门 化学事故应急中心 卫生、安全和环保部 门等的信息的援助 企业建立应急反应 的技术与科学信息 危险源分布图 指挥层次示意图 人员疏散分流图 防护设施分布图 应急救援程序简图 各类事故救援线路 危险装置的动作 平时应急计划的制定,应急救 援的演习、计划的补充等 有关化学品的安全使用规程等 国家、地方法规、标准等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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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及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记录(5页)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预案名称 特种设备(叉车)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地点 厂区 组织部门 人事行政部 总指挥 XXX 演练时间 3.22 参加部门 和单位 车间员工以及应急预案小组成员。 演练类别 ■实际演练 □桌面演练 □提问讨论式 演练 □ 全部预案 ■部分预案 实际演练部分: 临场应急指挥,抢险器材使用,基本急 救方法 物资准备和 人员培训 情况 8Kg 干粉灭火器 1 瓶,担架一副、医疗用品若干。棉纱若干。 进入现场前由全员讲解急救方面的有关知识和个人安全防护要求。 演练过程 描述 载满货物的叉车转弯时侧翻,驾驶人员假设被货物压在下面。由现场的其他人员联系 薛建平,进行事故汇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措施,集合应急小组成员,携带应急物品, 赶赴现场实施应对措施。首先救出受伤人员并检查伤情,对其进行简单的医护措施, 然后拨打 120 急救电话,同时其他人员负责维护、疏通现场秩序,对事故车辆实时监控, 防止柴油泄漏等引起火灾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人员分工:由四人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护,三人负责现场交通维护和疏通,其他人 员现场警戒。 预案适宜性 充分性评审 适宜性:■全部能够执行 □执行过程不够顺利 □明显不适宜 充分性:■完全满足应急要求 □基本满足需要完善 □不充分,必须修改 人员到 位情况 □迅速准确 ■基本按时到位 □个别人员不到位 □重点部位人员不到位 □职责明确,操作熟练 ■职责明确,操作不够熟练 □职责不明,操作不熟练 物资到 位情况 现场物资:■现场物资充分,全部有效 □现场准备不充分 □现场物资严重缺乏 个人防护:□全部人员防护到位 ■个别人员防护不到位 □大部分人员防护不到位 协调组 织情况 整体组织:□准确、高效 ■协调基本顺利,能满足要求 □效率低,有待改进 抢险组分工:□合理、高效 ■基本合理,能完成任务 □效率低,没有完成任务 实战效 果评价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到目的,部分环节有待改进 □没有达到目标,须重新演 练 演 练 效 果 评 审 外部支 援部门 和协作 有效性 报告上级: ■报告及时□联系不上 消防部门: □按要求协作□行动迟缓 医疗救援部门: □按要求协作□行动迟缓 周边政府撤离配合: □按要求配合□不配合 存 在 问 题 和 改进措施 人员动作不熟练,要加强演练,有 2 人没有穿工作服。 改进措施:由全员现场讲评,指出演练中的错误做法,要求责任人所在部门监督学 习应急预案,简单急救和消防相关知识。 记录人:田本维 评审负责人:韩兴松 时间:3-22.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预案名称 特种设备(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地点 压力容器放置点 组织部门 人事行政部 总指挥 XXX 演练时间 1.18 参加部门 和单位 各部门,员工以及应急预案小组成员 演练类别 ■实际演练 □桌面演练 □提问讨论式 演练 □ 全部预案 ■部分预案 实际演练部分: 掌握压力容器发生事故后的处理程序和 应急措施。 物资准备和 人员培训 情况 灭火器 1 瓶,警报器一只,扩音器一部。 进入现场前由全员讲解消防方面的有关知识和个人安全防护要求。 演练过程 描述 操作人员发现有台行车滑线起火。操作人员根据具体操作方案,立即按响警报器,操 随后通知应急小组,进行汇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措施,集合应急小组成员,携带应 急物品,赶赴现场实施应对措施。直接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操作人员撤离。设备 管理部门查明原因,消除隐患,同时检查所有受压元件,安全附件的情况。即时维修 或更换。强调加强巡查,注意观察,记录。提高操作人员的工艺水平。 预案适宜性 充分性评审 适宜性:■全部能够执行 □执行过程不够顺利 □明显不适宜 充分性:■完全满足应急要求 □基本满足需要完善 □不充分,必须修改 人员到 位情况 □迅速准确 ■基本按时到位 □个别人员不到位 □重点部位人员不到位 ■职责明确,操作熟练 □职责明确,操作不够熟练 □职责不明,操作不熟练 物资到 位情况 现场物资:■现场物资充分,全部有效 □现场准备不充分 □现场物资严重缺乏 个人防护:□全部人员防护到位 ■个别人员防护不到位 □大部分人员防护不到位 演 练 效 果 评 审 协调组 织情况 整体组织:□准确、高效 ■协调基本顺利,能满足要求 □效率低,有待改进 抢险组分工:□合理、高效 ■基本合理,能完成任务 □效率低,没有完成任务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0例起重伤害事故汇编案例

起重事故案例汇编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关系到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 全,关系到企业效益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各级领导、全体 员工的神圣职责。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是安全管理的一贯方针,为更好落实这一方针, 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和防范意识,起重专业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 集了我公司及冶金企业近十年来发生的 30 起典型的起重事故案例,将他们编辑 在一起,希望全体员工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思想实际和作业特点,认真借 鉴他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增 强“我要安全”的意识,提高自己的技能,落实我要“我要安全”的责任,从我 做起,从本岗位做起,从预防的角度上狠下工夫,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 止同类事故在我公司发生。 案例 1:检查时独自行走,小车开动轧断手指 伤亡人员概况 一、事故简单经过 1993.11.24 日,某钢铁公司电炉厂,电工黄某(男、25 岁,七级电工)对天 车进行电气检查,检查完天车滑线想下车,脚被平台斜拉支撑绊了一下,身 体绊倒,本能地用手扶物保持身体平衡,左手扶到天车小车道轨上,小车正 好开过来轧到黄某手上,将其左手拇指、食指、中指轧掉。事故发生后,黄 某自己走到天车端粱安全门处把紧急开关关掉,向天车司机打了招呼。此事 造成黄某重伤。 二、事故原因 A、趁天车运行间隙黄某登车,上车时没有断开安全开关,也没有和司机打 招呼,司机根本不知道。 B、电工工作至少两人一起,单人作业违反规定。 C、天车上行走脚下确认不够。 三 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交叉作业的联系。 案例 2: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物落伤人致死 一、 事故经过 2001.7.17 日,某钢铁公司氧气厂,2#、3#空压机过滤器到货卸车,用 8T 汽 车吊停在货车尾处卸车,第一件顺利吊下,此时,任某(男,28 岁,大学, 机动科长)同刘某从厂房出来,站在第一件西侧讨论其用途,14:35 吊第二 件,当把空气过滤器主体吊出货车槽开始下落时,箱体主体的西南下角蹭挂 货车右边槽上方,箱体急速向南偏甩,同时汽车吊车头翘起,吊物迅速下落, 将站在吊物旋转半径内的任某砸住,营救无效死亡。 二、 事故原因 a) 吊车司机对吊物重量确认不清,估计偏轻,违章冒险操作。 b) 起重作业管理不善,没有配备专业起重指挥及司索工。 c) 卸货位置不当,任某站位不当。 三、 防范措施 起重作业必须坚持“十不吊”,起重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案例 3: 一、 事故经过 2001.1.8 日,某钢铁公司炼钢厂转炉检修,从事拆运吸尘管道(管道长 10.85 米,总重 8.27 吨)作业,铆工刘某、起重工刘某确认管道吊耳并估算重量为 4 吨左右,选择 2 吨倒链一个及ф15.5mm 钢丝绳分别栓挂在管道东西两侧的吊 耳上,10:40 左右,4#天车司机滕某在生产科副科长张某指挥下,在管道自 转 90 度情况下,将 4#天车开到西侧 2#混铁炉处,此时,吊装用的倒链和钢 丝绳突然断裂,管道坠落至 2#混铁炉过桥上,将正在 2#混铁炉过桥上工作的 张某(男,30 岁,高中,混铁炉班长)击中头部,当场死亡,同一起作业的 许某受轻伤。 二、 事故原因 A、吊索具严重超负荷,没有采取防止物体自转措施。 B、天车工对 2#混铁炉出铁口前作业人员的位置确认失误。 三、 防范措施 起重操作必须规范作业,必须履行全部安全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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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7设备设施分级管控清单-成果1

单 位: 编号 类型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制动、刹 车系统 车辆正常行驶时无制动阻滞、车轮抱死现 象,制动时制动踏板动作应正常,响应迅 速,方向盘无抖动,无跑偏现象,机动车 配备的防抱死制动装置自检功能应正常 D级\4级 低风险 车辆伤害 2 灯光、喇 叭 1、照明及信号装置应齐全,工作正常, 各种灯光变换功能正常,对称设置、功能 相同灯具的光;2、喇叭能有效发声。 D级\4级 低风险 车辆伤害 3 轮胎 同轴两侧应装用同一型号、规格和花纹的 轮胎,轮胎螺栓齐全、紧固,轮胎胎面、 胎壁不应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 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及其他影响使 用的缺损、异常磨损和变形 D级\4级 低风险 车辆伤害 4 油、线路 燃料箱固定可靠,不漏油,燃料管路与其 他部件不应有碰擦,不应有明显老化,无 滴漏破损 D级\4级 低风险 火灾 1 固定完好 D级\4级 低风险 2 电机无过大震动 D级\4级 低风险 3 电机基础无破损、开裂现象 D级\4级 低风险 4 设备主体 安装完整螺丝齐全,各零部件灵活好用 D级\4级 低风险 机械伤害 5 设备接地 电机外壳、设备主体均应进行接地 D级\4级 低风险 触电伤害 6 皮带轮、 传动轴等 部位 防护齐全有效 D级\4级 低风险 机械伤害 7 设备电源 线 一机一闸一漏保接入电源;控制标识清 晰;电源线无破损,发热等现象。 D级\4级 低风险 触电、火 灾 1 皮带端头 皮带端头设置防装置 D级\4级 低风险 机械伤害 2 皮带沿线 设置防护栏杆和急停开关 D级\4级 低风险 机械伤害 3 皮带运输 线 设置纠偏装置 D级\4级 低风险 机械伤害 4 皮带电机 接地 皮带电机接地 D级\4级 低风险 触电 5 接送运输 料口设置 收尘装置 接送运输料口设置收尘装置 D级\4级 低风险 其他伤害 1 1、与爆炸危险场所、腐蚀性场所有足够 的间距;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建筑物 毗连时,变电所的所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 范》GB 50058 的有关规定; D级\4级 低风险 火灾 设备设施风险分级管控清 标准 评价级别 风险分级 不符合标 准情况及 后果 机械伤害 基础 装载机 喂料机 输送带 设施 设施 设施 风险点 检查项目 1 2 3 2 2、地势宜公司地势较高处,现场无漏雨 、无积水痕迹。 D级\4级 低风险 设备损害 3 3、变电所的所址应根据下列要求,经技 术经济等因素综合分析和比较后确定:1 宜接近负荷中心; 2 宜接近电源侧; 3 应方便进出线; 4 应方便设备运输; 5 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6 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物质的场所,当 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 下风侧,或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D级\4级 低风险 触电 4 4、油浸变压器的车间内变电所,不应设 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当设在 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时,建筑物应采 取局部防火措施。 D级\4级 低风险 火灾 5 5、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尽头式消防车 道应设置回车道(场)。 D级\4级 低风险 火灾 6 6、预防油品流散和通风应符合以下规 定:总油量超过100kg油浸电力变压器应 安装在独立的变压器间,下方设置储存变 压器油的事故储油池; D级\4级 低风险 火灾 7 7、变配电间门应向外开,高压室(间) 门应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室门应双向开 D级\4级 低风险 触电 8 8、门、窗(高压侧)应装设孔小于10× 10mm的金属门窗 D级\4级 低风险 触电 9 1、绝缘介质液位、压力指示应清晰,且 无泄漏,电能质量及相关额定参数符合运 行规定。油标油位指示清晰,油色透明无 杂质,变压器油有定期绝缘测试报告,且 不漏油。 D级\4级 低风险 触电 10 2、温控装置连接应正确,信号清晰,不 超过其允许值。油温指示清晰,温度低于 85℃,冷却设备完好,发电机工作温度符 合要求(定子不得超过75℃ (E级),转子 不得超过80℃ (B级))。变压器室宜采用 自然通风,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宜高于4 5 ℃,且排风与风的温差不宜大于1 5℃。 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设机械 通风。 D级\4级 低风险 触电 11 3、绝缘、接地故障保护等保护装置应完 好、可靠,有定检资料。并应配置在异常 情况下用于信号或跳闸的保护装置,且完 好、可靠,有定检资料。备用发电机组与 电力系统应设置可靠的联锁装置。 D级\4级 低风险 触电 12 5、室内应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设备运 行时无异常声响,高压隔离刀闸断路器手 力操动开关应加锁。 D级\4级 低风险 触电 13 6、电容器室、蓄电池室、配套有电子类 温度敏感器件的高、低压配电室和控制 室,应设置环境空气温度指示装置。 D级\4级 低风险 触电 14 7、变压器外廓(防护外壳)与变压器室 门和墙壁应符合以下要求:干变(有IP2X 及以上防护等级)外廓与门净距: 1000KVA以下应为0.6m,1250~2500KVA应 为0.8m;干变之间距离应大于1m,并应满 足巡视维修的要求;配电装置中电气设备 的网状遮栏高度应大于1.7m,网孔应小于 40×40mm,围栏门应装锁。栅状遮栏高度 应大于1.2m,其最低栏杆至地面净距应小 于200mm。所有屏护遮拦装置应安装牢 D级\4级 低风险 触电 变配电站 环境: 变压器、 发电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89.5 KB 时间:2025-12-09 价格:¥2.00

附录7:设备设施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编号 类 型 名 称 序 号 名称 工程技术措施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措施 个体防 护措施 应急处 置措施 1 设备设施 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4 蓝色 机械伤害 (1)设备的传动部位及外露的旋转 部位均有防护罩,防护紧固螺栓齐 全、完整; (2)设备防护、外壳、梯台无严重 锈蚀、裂纹、开焊,无漏料现象; (3)FU端盖与机槽连接紧固;观察 孔设防护装置; (4)人员通过部位设置专用跨越通 道。 1、岗位工每班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设备包机到人,定期维护保养。 班组、岗位 2 急停连锁 急停连锁齐全、灵敏 4 蓝色 机械伤害 对急停装置、连锁装置进行定期测 试,确保有效; 1、岗位工每班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设备包机到人,定期维护保养。 班组、岗位 3 警示标志 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4 蓝色 机械伤害 操作台各按钮标识正确、清晰,急 停装置标志明显、便于操作、灵敏 可靠。 1、岗位工每班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设备包机到人,定期维护保养。 班组、岗位 1 设备设施 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4 蓝色 机械伤害 1、传动部位及外露的旋转部位防护 完好; 2、轴承润滑良好无渗漏; 3、连轴器连接良好,同心度符合规 范要求; 4、固定螺栓齐全无松动、变形、裂 纹现象; 5、进、出口管道接口、支撑固定良 好; 6、电气接线规范,接地(接零)符 1、岗位工每班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设备包机到人,定期维护保养。 班组、岗位 2 警示标志 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4 蓝色 机械伤害 操作台各按钮标识正确、清晰,急 停装置标志明显、便于操作、灵敏 1、岗位工每班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设备包机到人,定期维护保养。 班组、岗位 1 外壳 外壳完好 5 蓝色 触电、火 灾、爆炸 外壳无锈蚀、脱漆、裂纹;密封垫 无老化、开裂、渗油现象 电工定期巡检 班组、岗位 2 变压器油 油温、油色、油面正 常,不变色、无异味, 呼吸器正常,无堵塞现 象 5 蓝色 触电、火 灾、爆炸 (1)油标油位指示清晰,油色透明无 杂质。 (2)油温指示清晰,温度符合运行要 求(≤环境温度+75℃)。 (3)设有等量变压器油量的贮油池或 排油设施,池内应铺放卵石。 电工定期巡检 班组、岗位 3 设备运行 运转良好,无异声,套 管清洁,无裂纹、损伤 、放电痕迹。电气连接 点无锈蚀、过热和烧损 。 4 蓝色 触电、火 灾、爆炸 (1)变压器运行过程中,无异常响声 或放电声。 (2)变压器上的瓷瓶和套管定期进行 维护,保持清洁完好。 (3)瓷瓶和套管表面无积尘、无污染 物沉积、无裂纹、无破损。 (4)电气连接点牢固,无虚接、过热 和烧损现象。 电工定期巡检 班组、岗位 s003 变 压 器 备注 单位:泰山石膏有限公司 责任 人 s002 泵 s001 FU 输 送 机 风险分 级 设备设施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管控措施 标准 不符合标 准情况及 后果 责任 单位 风险点 检查项目 评价级 别 管控层级 4 一二次线 一、二次引线无松弛, 绝缘良好,相间或对构 件的距离符合规定,接 地良好 5 蓝色 触电、火 灾、爆炸 一、二次引线无松弛,绝缘良好, 相间或对构件的距离符合规定,接 地良好 高压母线距地面高度大于 1.8m,并加设防护罩隔离; 距地高 度小于1.8m时应加遮栏不准通行。 电工定期巡检 班组、岗位 5 基础 安装牢固,固定螺栓完 整,无松动。钢结构台 架无锈蚀、倾斜、下 沉;砖石结构台架无裂 缝和倒塌的可能;地面 安装时,围栏符合要求 4 蓝色 触电、火 灾、爆炸 (1)设备安装牢固,基础无松动,固 定螺栓完整。 (2)露天安装的设备应加设遮栏,遮 栏高度不低于1.7m,遮栏网孔不应 大于40mm×40mm,距离不小于60cm 。 (3)设置明显的“高压危险,严禁靠 近”安全警示标志。 电工定期巡检 班组、岗位 6 环境、操作 用具 环境良好,操作用具齐 全 4 蓝色 触电、火 灾、爆炸 (1)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2)变压器有防止雨后积水措施。 (3)通向变电室外部的门和开启的 窗,采用金属网封闭,金属网的网 孔应小于lOmm×lOmm。 (5)配置合格的绝缘棒、绝缘靴、绝 缘手套、绝缘垫和高压验电笔。 安全工具周期试验。 班组、岗位 1 安全管理 1、车辆(叉车)办理 使用登记、定期检验; 2、建立车辆安全技术 管理档案、台帐和作业 人员台帐; 3、有健全的岗位责任 制、操作及安全技术规 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 援预案,并严格教育培 训、落实到人; 4、(叉车)从业人员 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 4 蓝色 车辆安全 管理不到 位、责任 不落实易 导致车辆 伤害 1、车辆(叉车)办理使用登记、定 期检验; 2、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台 帐和作业人员台帐; 3、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操作及安 全技术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 预案,并严格教育培训、落实到 人; 4、(叉车)从业人员有国家相关部 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 1、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班组、岗位 2 设备状况 1、车辆安全装置及附 件齐全有效:手刹、转 向灯、刹车灯、倒车灯 、喇叭、反光镜完好; 2、车辆转向系统符合 有关规定、转向灵活; 3、制动系统可靠,手 刹、刹车等完好; 4、车辆的照明系统符 合规定; 5、车辆的减震系统符 合要求; 6、车辆的离合、变速 系统正常; 7、限速装置使用良 好;建议购买新车时, 原装自带限速仪; 8、轮胎胎面的局部磨 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 层;车辆同一轴上的轮 2 橙色 车辆安全 附件不全 或维护保 养不及时 易导致车 辆伤害 1、车辆安全装置及附件齐全有效: 手刹、转向灯、刹车灯、倒车灯、 喇叭、反光镜完好; 2、车辆转向系统符合有关规定、转 向灵活; 3、制动系统可靠,手刹、刹车等完 好; 4、车辆的照明系统符合规定; 5、车辆的减震系统符合要求; 6、车辆的离合、变速系统正常; 7、限速装置使用良好;建议购买新 车时,原装自带限速仪; 8、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 轮胎帘布层;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 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 1、岗位工开车前进行检查; 2、公司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3、设备包机到人,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 分厂 s003 变 压 器 s004 叉 车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93 KB 时间:2025-12-17 价格:¥2.00

7-仓储科隐患排查策划(分配)表

1 卸货区域查看到货物料, 来往的车辆没有看到员工 车辆伤害 一、管理措施: 1、将卸货区域与车辆行驶区域进 行分开;2、卸货区域画上人行道;3、定期组织员 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4、叉车在运行过程中 如遇到行人需要鸣笛示意; 二、个体防护:穿戴反光背心; 三、应急措施:发生伤害立即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 就医。 三级 (一般 隐患) 2 卸货区域查看物料,货物 摆放较高,不整齐,出现 倒塌 物体打击 一、管理措施:1、卸货的物料按照库房标准化摆放 整齐,2、对于摆放不整齐的重新进行码放;3、定 期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个体防护:穿戴反光背心;佩戴安全帽; 三、应急措施:发生伤害立即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 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3 产品掉落 物体打击 一、管理措施:货车开门时,要求人体要在货箱门 后侧方缓慢开启;货物码垛要整齐,铲车运送货物 时要轻铲轻放,按规定的速度行驶;定期组织员工 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个体防护:穿戴反光背心;佩戴安全帽; 三、应急措施:发生伤害立即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 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4 高处卸货,货物较滑,没 有佩戴防护用品 高处坠落 一、管理措施:1、设置安全带悬挂点;2、高处作 业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带;3、粘贴“当心坠落”“当 心滑倒”标识进行提示;4、定期组织员工安全培 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个体防护:穿戴反光背心; 三、应急措施:发生伤害立即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 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5 途中不按照要求走人行道 车辆伤害 一、管理措施:1、车道和人行道分开2、进入库房 佩戴安全帽;3、叉车在运行过程中如遇到行人需要 鸣笛示意; 4、定期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 识; 二、个体防护:穿戴反光背心; 三、应急措施:发生伤害立即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 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6 行走的过程中因货架使用 的时间较长,部分已经进 行了变形,货物放置的较 多,超过本身的承重 物体打击 一、管理措施:1、每半月对于货架进行检查,对于 出现变形的货架进行维修;2、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 查; 二、个体防护:进入库房佩戴安全帽; 三、应急措施:发生伤害立即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 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7 库房线路漏电 触电 一、管理措施:1、电源开关安装漏电保护器;2、 线路使用金属管进行穿管;3、严禁湿手触摸电源; 4、定期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5、粘 贴“当心触电”标识; 二、应急措施:发生触电,区域急救人员先断电, 呼吸、心跳停止进行心肺复苏 四级 (一般 隐患) 8 外来人员进行库房,携带 明火 灼烫 一、管理措施:1、对于外来人员着重进行监控,进 入库房严禁佩戴明火;2、粘贴“禁止烟火”标识提 醒;3、定期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应急措施:发生伤害立即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 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级别 危险因素 事故类型 控制措施 隐患排查策划(分配)表 排查策划区域(部位、场所):仓储科 序号 检查 对象 卸货 区域 行走 卸货 区域 装卸 库内 行走 库房 作业 9 冷库 入库 入库作业过程中,货物倾 斜 物体打击 一、管理措施:货车开门时,要求人体要在货箱门 后侧方缓慢开启;货物码垛要整齐,铲车运送货物 时要轻铲轻放,按规定的速度行驶;定期组织员工 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个体防护:穿戴反光背心;佩戴安全帽; 三、应急措施:发生伤害立即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 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10 开启过程中,手伸入升降 链条上 机械伤害 一、管理措施:严禁运转过程中手伸入设备中;定 期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应急措施:发生挤伤时立即处理受伤部位并及 时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11 开启过程中,停止按钮出 现故障 机械伤害 一、管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维护 保养;定期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应急措施:发生挤伤时立即处理受伤部位并及 时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12 进冷 库前 准备 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不了 解,进入低温作业场所, 员工不正确佩戴防寒服、 棉鞋,棉帽,护膝造成冻 伤伤害 其它伤害 一、管理措施:1.配备棉衣、面帽、手套等防护用 品,并要求员工进入库房必须穿防寒服、棉鞋、戴 棉帽、护膝等防护用品;;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培 训,提高安全意识; 2.入口处张贴“小心冻伤”警示标识; 二、个体防护:穿戴棉衣; 三、应急措施:冻伤后用温水(38度--40度)浸泡 患处,浸泡后用毛巾或柔软的干布进行局部按摩。 三级 (一般 隐患) 13 冷库 作业 进入冷库作业人员,在冷 库门断电时不能及时出冷 库 其它伤害 一、管理措施:1.每个冷库设有一个专用安全疏散 通道,并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识; 2.每个冷库门安装有凤鸣报警装置,紧急情况时按 响蜂鸣求救,从外部打开冷库门;3、定期组织员工 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个体防护:穿戴棉衣; 三、应急措施:冻伤后用温水(38度--40度)浸泡 患处,浸泡后用毛巾或柔软的干布进行局部按摩。 四级 (一般 隐患) 14 冷库氨气盘管被撞或腐蚀 中毒 一、管理措施:1.盘管周围设置防撞护栏,防止被 叉车撞到; 2.制定检查计划,定期对氨气盘管进行检查; 3.每年淡季清库时对盘管进行防腐处理; 二、个体防护:戴空气呼吸器; 三、应急措施:发生伤害立即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 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15 入库口产品盘点时,入库 口地面结霜 其它伤害 一、管理措施:1.每天对地面结霜进行清理;2、定 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3、发生伤害立即处理受伤部 位并及时就医。 二、个体防护:要求员工进入库房必须穿防滑鞋; 三、应急措施:发生伤害立即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 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16 产品 盘点 产品盘点时,货物倾斜从 货架掉落砸伤盘点人员 物体打击 一、管理措施:1、卸货的物料按照库房标准化摆放 整齐,2、对于摆放不整齐的重新进行码放;3、定 期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个体防护:穿戴反光背心;佩戴安全帽; 三、应急措施:发生伤害立即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 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17 库房 巡查 对库房巡视过程中,管道 或货架低可能会发生碰头 物体打击 一、管理措施:1、卸货的物料按照库房标准化摆放 整齐,2、对于摆放不整齐的重新进行码放;3、定 期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个体防护:穿戴反光背心;佩戴安全帽; 三、应急措施:发生伤害立即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 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卷帘 门 冷凝 器顶 巡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0.6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6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06

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6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 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 用重机载运人员。 四、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五、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重机的重量限制器、为距限制器、高度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动作应灵敏、可靠, 指示仪表应齐全完好; (二)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三)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各液压阀等装置不应有内外泄露,工作应可靠有效; (四)各连接件无松动; (五)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六、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 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 30℃时,方可开始作业。 七、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 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八、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九、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 当空间。 十、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 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十一、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 作业。 十二、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十三、汽车式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 吊。 十四、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 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 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十五、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十六、作业中发现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十七、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十八、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十九、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二十、当轮胎式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 500mm, 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二十一、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 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 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二十二、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 80~90℃范围 内,水温未达到 80℃时,不得高速行驶。 二十三、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 应有人监护。 二十四、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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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国家安监总局令〔2014〕第68号_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关于印发《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指导各地区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好《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 68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写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现予以印发。 如 果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遇 到 问 题 , 请 及 时 反 馈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监 管 四 司 (电 话 : 010- 64463303,64463753〈传真〉;邮箱:liz@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 年 8 月 22 日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68 号)适用于工贸行业中涉及煤粉、 铝粉、镁粉、锌粉、钛粉、锆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骨粉、纺织纤维粉、木粉、 纸粉、橡胶塑料粉、烟草等企业的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其中,第一条是针对厂房的规定,第二条 是针对防尘的规定,第三条是针对防火的规定,第四条是针对防水的规定,第五条是针对制度(防护) 的规定。即“一厂四防”。 第一条 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 和居民区内。 条文释义: 1.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必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粉尘 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的要求。厂房宜采用单层设计,屋顶采用轻型结构。如厂房为多层 设计,则应为框架结构,并保证四周墙体设有足够面积泄爆口,保证楼层之间隔板的强度能承受爆 炸的冲击,保证一层以上楼层具有独立安全出口。 2.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应与其他厂房或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安全间距应符合 GB50016 的相关规定。 3.由于粉尘爆炸威力巨大,危害波及范围广,因此,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严禁设置在居民 区内。 第二条 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 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条文释义: 1.通风除尘系统可有效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减少作业现场粉尘沉积。企业必须按照 GB15577、GB500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和《采暖通风与空 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等规定,对除尘系统进行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 2.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除尘系统必须根据 GB15577 规定,按工艺分片(分区)相对独立设置, 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各除尘系统管网间禁止互通互连,防止连锁爆炸。 3.为保证除尘器安全可靠运行,企业必须按照 GB/T17919 规定,对除尘系统的进出风口压差、 进出风口和灰斗的温度等指标(参数)进行检测。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 1 部分:总粉 尘浓度》(GBZ/T192.1-2007)规定对粉尘浓度进行检测。 4.发现除尘系统管道和除尘器箱体内有粉尘沉积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规范清理。清理时 应采用负压吸尘方式,避免粉尘飞扬。如必须采用喷吹方式,清灰气源应采用氮气、二氧化碳或其 他惰性气体,以防止清灰过程粉尘爆炸。 5.作业场所沉积的粉尘是引发连锁爆炸、大爆炸的主要因素,企业应按照 GB15577 规定建立 定期清扫粉尘制度,每班对作业现场及时全面规范清理。清扫粉尘时应采用措施防止粉尘二次扬起, 最好采取负压方式清扫,严禁使用压缩空气吹扫。 6.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作业岗位粉尘堆积严重(堆积厚度最厚处超过 1mm)时,极易引发粉 尘爆炸。因此,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离作业岗位。 第三条 必须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 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条文释义: 1.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应严禁各类明火和火花产生,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是防止电气火花的 可靠措施。必须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和《危险场所电气防 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规定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2.雷电放电过程中产生的巨大放电电流破坏力极大,也易诱发粉尘爆炸事故。粉尘爆炸危险 作业场所的厂房(建构筑物)必须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 可靠接地。 3.粉料的输送、排出、混合、搅拌、过滤和固体的粉碎、研磨、筛分等,都会产生静电,可 能引起粉尘燃烧或爆炸。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 件、部件等,应按照 GB15577 和《防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规定采取防静电接地。所 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4.铁质器件之间碰撞、摩擦会产生火花。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禁止违规使用易发生碰 撞火花的铁质作业工具,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尤其对于存在铝、镁、钛、锆等金属粉末的场所,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与锈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 第四条 必须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 条文释义: 《危险化学品目录》中记载的遇湿易燃金属粉尘有:锂、钠、钾、钙、钡、镁、镁合金、铝、 铝镁、锌等。在这些金属粉尘的生产、收集、贮存过程中,必须按照 GB15577 规定采取防止粉料自 燃措施,配备防水防潮设施,防止粉尘遇湿自燃进而引发粉尘爆炸与火灾事故。 第五条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 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条文释义: 1.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通风除尘系统使用维护、粉尘清理作业、打磨抛光作业、检维修作业、 动火作业等。 2.按照《安全生产法》和 GB15577 规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 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 程度和防爆措施;对粉尘爆炸危险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方准上岗。 3.现场作业人员长时间吸入粉尘易造成尘肺病或矽肺病。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使用 防尘劳保用品上岗。为防止人体皮肤与衣服之间、衣服与衣服之间摩擦产生静电,粉尘爆炸危险作 业场所员工禁止穿化纤类易产生静电的工装,必须按照 GB15577 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 (GB/T11651-2008)规定,穿着防静电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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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 2010 年 12 月 8 日国务院第 136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掌握工伤保险的基本规定,依照本条例分析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给予工伤人员工伤保 险待遇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 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 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 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 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 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 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 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 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 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 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 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 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 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 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 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 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5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已经 2004 年 1 月 7 日国务院第 34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的“民用爆破器材”修改为“民用爆炸物品”。 第五条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款、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 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第 五十四条中的“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修改为“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办理工商登记,并在办理工商登记后 3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修改为:“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基本建设完成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 部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 可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取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民用爆炸物品。” 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四条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掌握安全生产许可的基本规定,依照本条例分析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守的程序和安全 生产许可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 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2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 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审 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 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 3 年。 第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民用爆炸物 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 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企 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监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6-01-25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示例1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唐山市宏扬花园商住楼工程,位于唐山市火炬路西侧,由唐山宏扬房地产 开发公司招标筹建,唐山国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工期为 333 天,要求 2001 年 10 月 10 日开工,2002 年 10 月 30 日竣工交付使用。该工程由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 建筑平面为 5 单元组合条式住宅楼。建筑面积为 16757.66M2(其中地下室面积 2310M2)。 地下是一层半地下室,地上主体为六层。地下室层高 2.2M,首层层高为 3.6M,二层层高为 3.0M,三至六层层高为 2.9M,单元组合为一梯两户,一二层为商业用房,三至六层为住宅。 该工程为框架结构。方案编制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河 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等关于施工用电技术规范标准。 二、配电系统的布置 1、系统形式选择 本工程采用250KVA 变压器直接供电。根据施工平面图中各用电设备的位置、数量 及现场情况,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或混合的配电系统方式,由分配电箱到用电设备均采用 放射式,以保证设备相互之间无干扰。施工现场共计分四路,第一路钢筋工棚橡皮铜芯电缆, 由总箱设到钢筋工棚,二极配电;由二极配电箱分 6 路分别向钢筋工棚及焊工棚供电;第二 路 1#、2#塔中间,橡皮铜芯电缆,由总箱设到 1#、2#塔中间二极配电箱分五路分别向塔吊、 搅拌机站及楼上供电;第三路同第二路;第四路木工棚。橡皮铜芯电缆有总箱段设到木工棚 二极配电,由二极配电分四路向电锯、电刨子供电。(具体布置见平面图)。 2、线路敷设 配电干线除由总配电箱引出的场区照明支路和移动配电箱外,均采用五芯橡皮绝缘线缆 敷设。移动配电箱和各支线均选用 500 伏 VV 橡皮绝缘电缆线。 3、电器装置选择 (1)总配电箱及分配电箱均设总自动空气开关及分路自动空气开关或刀闸开关,用电 设备处工作电流大于 60A 用自动空气开关。自动空气开关选用 DZ10 型,刀闸开关用 HK 型。 (2)每台用电设备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3)总配电箱装设一块 0-450V 的电压表和一块 0-600A 的电流表。 (4)照明和动力合用一配电箱,但照明与动力分路设置,每一个配电箱照明部分安装 一个两级漏电保护器和刀闸开关。 4、配电系统的保护装置 (1)整个系统采用 TN-S 三相五线制保护接零系统。在总配电箱处及 2#、3#分箱处做 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小于 10 欧姆。保护线专用一根黄、绿间色 BVR2.5 平方毫米的多股铜 软线,敷设方式为直埋。所有用电设备及配电箱均做保护接零。 (2)采用保护接零的同时还设置漏电保护器,实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 配电两级保护。总箱选用 DZ15LE400/430 漏电保护。开关箱内选用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 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 0.1S。 三、总用电负荷的计算 机械设备功率见表1,照明用电考虑为 10%。 不同暂载率的用电设备换算 对焊机:Pe=seJC.COS =100* 0.2*0.7=31.3kw 电焊机:pe=se JC.cos =22* 0.65*0.45=8kw 四台电焊机及对焊机的接线方法可以分配均匀, 则其三相不平衡因子可不计。 S 机=1.1×{K1×(ΣP 机/cosP)}+K2ΣS 机=1.1×{0.6×(120.9/0.7)}+0.6×166 =213.6KVA 照明用电量为施工用电设备用电量的10%。 S 总=1.1×S 机=1.1×213.6=235KVA 即 235KVA<250KVA 经计算施工现场供电所需总容量小于甲方提供变压器的容量250KVA符合要求。 其它干线及支路的负荷计算及配电箱设备的选择略(详见系统图)。 S 机――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所需容量(KVA) ΣP 机――施工现场用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KW) CosP――电动机平均功率因数(查表得 cosp=0.7) K1――电动机同时需要系数查表得 K1=0.6 K2――电焊机同时需要系数查表得 K2=0.6 ΣS 机――施工现场电焊机额定量之和(KVA) 四、施工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附图1) 五、接线系统图(附图2) 表1 用电设备功率一览表 序号 用电机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功率(KW) 合计功率(KW) 备 注 1 塔吊 QTZ250 4 15 60 2 钢筋切断机 Q140-1 1 4 4 3 切割机 1 2.2 2.2 4 搅拌机 350L 1 5.5 5.5 5 电锯 1 4.4 4.4 6 电刨子 2 3 6 7 电焊机 3 22KVA×2 8 振捣棒 10 1.1 11 9 平板震动器 2 2.2 4.4 10 卷扬机 2 5.5 5.5 11 搅拌机 750L 1 10 10 12 砂轮机 1 2.2 2.2 13 台钻 1 2.2 2.2 14 弯曲机 1 3.5 3.5 15 对焊机 1 100KVA 合 计 60.8 120.9 166KVA 六、配电装置安装技术措施 1、电缆敷设方法: 电缆埋于室外自然地面以下 600mm 处,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 50mm 厚的细砂,然后 覆盖砖作保护,电缆引出地面时,自地面以下 200mm 至配电箱一段采用阻燃聚氯乙烯塑料 护套管防护。移动配电箱,随脚手架穿塑料管保护敷设。 2、电器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同一级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照明线路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6-01-27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技术交底

塔式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 1.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 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 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对自升塔式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 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 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6)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态良好,技术性能应保 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7)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4.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5.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 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 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6.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 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 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 持重机的平衡。 8.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 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 求拧紧。 9.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 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 止作业。 10.安装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档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 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1.在拆装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 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2.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 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向,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 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 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塔式重机顶升(降塔)安全技术交底 1.塔式重机的顶升加节必须由取得专业队资源的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 在场进行监督和监护。 2.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工具装入工具袋内。使用 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3.工作前应检查电气的完好性、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能满足要求、液压油 管的完好性。液压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4.工作前应检查顶升机构的钢结构的焊缝、连接螺栓、轴销的完好性。检查钢丝绳及 导架、导轮的机械性能。 5.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经过处理合格后方能进行顶升或降塔。 6.顶升前应将变幅小车开至平衡处,锁定旋转机构。 7.顶升时应检查顶升横梁完全进入顶升踏步内,旋转机构与标准节的连接螺栓拆除后 方能开动液压顶升系统将塔吊上部与标准节脱离。 8.顶升过程中应注意液压系统的状况及工作压力。 9.更换踏步时应检查踏步是否全部进入或脱离。 10.加节时应将新进入的标准节与原标准节完全连接牢固后,方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工 作。 11.顶升或降塔工作结束前应检查各种安全限位和保险。顶升后应检测塔吊的垂直度。 12.禁止向下抛掷材料及工具。 13.工作时应设立警戒区派出专人监护。设立安全告示。 14.大雨或六级以上的大风禁止进行顶升作业。 塔式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 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 执行。 2.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3.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 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4.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机构的 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6.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 (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 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7.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 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 1m,行走轮不得小于 2m)。严禁采用限位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6-02-01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令第7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708 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已经 2018 年 12 月 5 日国务院第 33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9 年 2 月 17 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 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 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以 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 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 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 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 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 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科学性、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 索 引 号:000014349/2019-00017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国务院 成文日期:2019 年 02 月 17 日 标  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发文字号:国令第 708 号 发布日期:2019 年 03 月 01 日 (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六)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 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 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 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 2 年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 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 少每半年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 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 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条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 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 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一条 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单位或者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 培训;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定期将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 立情况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 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及时更新和补充。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 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根 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配备必要的灭火、排水、通风以及危险物品稀释、掩 埋、收集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2.5 KB 时间:2026-02-01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管理人员复审试题库514道试题配套答案

安全管理人员试题库 514 道试题配套答案 0001、《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规定,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 应当在运输前向()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备案材 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1.0 分) B A、目的地 B、运出地 C、产地 000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1.0 分) A A、用人单位 B、单位职工 C、劳动者 000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或者专用储 存室内。(1.0 分) B A、专用仓库专用场所 B、专用仓库专用场地 C、专用库区专用场地 000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 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 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0 分) C\n A、材料 B、商品 C、安全技术 000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决定。 (1.0 分) C A、质监部门 B、公安部门 C、安监部门 0006、()安全阀由主阀和辅阀构成,通过辅阀的脉冲作用带动主阀动作。(1.0 分) C A、弹簧式 B、重锤杠杆式 C、脉冲式 0007、()是高温物体不通过接触或流动,直接将热量向四周散发给低温物体的过 程。(1.0 分) C A、传导 B、对流 C、辐射 0008、爆炸危险性较大或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应采用()系统供电。(1.0 分) A A、TN-S B、TT C、IT 0009、如果工作场所潮湿,为避免触电,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人应()。(1.0 分) B A、站在铁板上操作 B、应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垫上操作 C、穿防静电鞋 操作 0010、雷电放电具有()的特点。(1.0 分) B A、电流小、电压高 B、电流大、电压高 C、电流大、电压低 0011、行灯和机床、钳台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电压 不得超过()V。(1.0 分) A A、12 B、24 C、36 0012、油脂滴落于高温暖气片上发生燃烧属于()。(1.0 分) A A、受热自燃 B、闪燃 C、自热自燃 0013、属于化学爆炸的是()。(1.0 分) C A、烟花爆竹爆炸 B、面粉爆炸 C、瓦斯爆炸 0014、扑救电器火灾,你尽可能首先()。(1.0 分) A A、将电源开关关掉 B、找寻适合的灭火器扑救 C、迅速报告 0015、吸入微量的硫化氢感到头痛恶心的时候,应采用的解毒方法是()。(1.0 分) C A、吸入氯气 B、吸入二氧化硫 C、吸入大量新鲜空气 0016、职业危害识别的方法中是定量分析法的是()。(1.0 分) C A、检查表法 B、类比法 C、检测检验法 0017、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 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申请仲裁可以向当 地的()。(1.0 分) B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C、卫生行政部门 0018、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分级分为()。(1.0 分) A A、相对无害作业、轻度危害作业、中度危害作业、重度危害作业 B、相对无害作业、轻度危害作业、中度危害作业、高度危害作业 C、轻度危害作业、中度危害作业、重度危害作业、极重度危害作业 0019、《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 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并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1.0 分) A A、健康检查 B、培训 C、登记 0020、在劳动过程、生产过程和生产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称为 ()。(1.0 分) B\n A、劳动生理危害因素 B、职业病危害因素 C、劳动心理危害因素 0021、2008 年 6 月,B 炼油厂油罐区的 2 号汽油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 1 人 死亡、3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 420 万元。该油罐为拱顶罐,容量 200?。油罐进 油管从罐顶接入罐内,但未伸到罐底。罐内原有液位计,因失灵已拆除。2008 年 5 月,油罐完成了清罐检修。6 月 6 日 8 时,开始给油罐输油,汽油从罐顶输油时 进油管内流速为 2.3~2.5m/s,导致汽油在罐内发生了剧烈喷溅,随即着火爆炸。 爆炸把整个罐顶抛离油罐。根据上述事实,为防止静电放电火花引起的燃烧爆炸, 可采取的措施有:控制流速、保持良好接地、采用静电消散技术等。(1.0 分)对 0022、2006 年 4 月 19 日,某树脂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有机溶剂甲 苯,人工操作,没有通风设施。员工方某发生疑似急性甲苯中毒,4 月 20 日经诊 断为“轻度甲苯中毒”。经职业卫生监督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向卫生行 政部门申报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未组织操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 业健康检查,未设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无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 资料;未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 因素岗位操作人员未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未设立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根据上述事实,请判断,订立劳动合同时,企业可以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部分 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应如实告知劳动者。(1.0 分) 错 0023、2007 年 3 月 27 日 14 时 23 分,京沈高速公路辽中段 610km 处,一辆高速 行驶的黑色桑塔纳轿车,撞上前方正在行驶的一辆货运槽车尾部,车上装有 24 吨 丙烯腈,大量的液体喷涌而出,不仅被困者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而且数百辆车经过 出事路段,附近还有上百名农民正在劳动,情况十分危急。根据上述描述,请判断,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1.0 分) 对 0024、某化工厂大检修前,由某单位安装处在装置东面 17m 外空地上对新制成的 重叠式换热器进行气密性试验。换热器每台有 40 个螺孔,在试验时换热器 B 装 了 13 个螺栓,换热器 A 装了 17 个螺栓。试压环比原封头法兰厚 4.7cm,试压环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5.9 KB 时间:2026-02-05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11架桥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GDAQ330611

架桥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611 施工单位: 工程 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操作工人必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架桥机属大型桥梁安装专用设备,架桥机作业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要设专职指挥员、专 职操作员、专职电工和专职安全检查员。要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人员基本组 成如下: (一)指挥员 1 名:熟悉桥梁结构及起重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熟悉指挥信号, 责任心强; (二)电工 1 名:能看懂架桥机电路图并能按图接线,能在工作中迅速排除故障,责任心强,业务熟 练,反应敏捷者可担任和负责架桥机的操作; (三)液压工 1 名:熟悉液压系统的基本知识及使用维修技能,能正确操作和排除有关故障; (四)起重工 3 名:具备多年从事起重工作的经验,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力学知识,熟悉起重工操 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五)辅助工 3 名: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身力壮,能吃苦耐劳,肯钻研业务的青年。 三、架梁安全防护 (一)架桥机架梁时除值班司机外,严禁他人进入司机室影响司机正常操纵和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严 禁司机酒后驾驶。 (二)在架桥机停放地点,应派专人巡守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走近或走上架桥机,防止电气设 备和其他零部件丢失。 (三)架桥机架梁时应有专人值勤巡视,禁止桥下行人、车辆和船只通行;当地参观的群众应使其站 到安全地点,有关单位的参观者应有架梁单位的人员陪同和引导。 (四)对通航河道,在架梁期间应设插有红旗的防护船进行巡守,做好封航工作,船上要备有救生圈、 麻绳、竹竿、灭火器等工具。 (五)机臂伸缩时,主机前车钩至前支柱的机臂下以及前支柱周围禁止站人。 (六)双梁式架桥机机臂悬臂时,机臂下禁止站人。 (七)摘千斤绳时要和墩台人员打招呼,防止千斤绳、铁瓦坠落伤人。 (八)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软底工作鞋。 (九)进行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必须紧密配合,互相联系,上层人员应将工具材料放在可靠地方, 桥面道碴应两端留出 500mm 以上的安全距离;上层人员下放重物时必须通知下层人员避开后方可进行。 (十)寒冷季节架梁时,架梁人员作业地点要采取防滑措施。 (十一)作业前机身应装好栏杆。大风中架梁,墩台顶面应装上围栏,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地方应 设置安全网。 (十二)每台架桥机都必须设置保护工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包括:栏杆、梯子、工 作台、吊篮、防滑设备、安全防护罩、灭火器、救生圈(或救生衣)、通信设备、色灯信号、照明设备等。 四、架桥机拼装后一定要进行吊重试吊运行,也可用混凝土梁试吊后,架桥机再运行到位开始安装 作业。 五、架桥机前支腿千斤顶顶升前,必须把行走箱下面用枕木和木楔垫实,以防顶升时行走箱倾斜 六、前中支腿的横向运行轨道铺设要求水平,并严格控制间距,二条轨道必须平行。 七、斜交桥梁混凝土梁安装时,架桥机前、中支腿行走轮位置要前后踏破铁鞋错开,其间距可根据 斜交角度计算,以便支腿轮可在同一横向轨道上运行。 (一)架桥机纵向就位必须严格控制位置尺寸,确保混凝土预制梁安装顺利就位。 (二)架桥机主梁空载纵向前移时,应调整纵坡<3%,不满足时应调整轨道至此要求。 (三)安装桥梁有上下纵坡时,架桥机纵向移位要有防止滑行措施。架桥机后部必须用卷扬机牵引保 护,运梁平车行走轮处要有楔铁作保护。 (四)架桥机纵向移动要作好一切准备工作,要求一次到位,不允许中途停顿。 (五)架桥机两起吊天车携带混凝土梁纵向运行时,前支腿上部必须与主梁下弦锚固;中支腿上部必 须与主梁下弦锚固。 (六)架桥机工作前,应调整前、中支腿高度,使架桥机主梁纵向坡度<1%;在架梁过程中,混凝 土梁后部应挂卷扬机牵引,以防止混凝土梁下滑。 (七)起吊天车提升作业与携梁行走严禁同时进行,提升结束后,必须使混凝土梁稳定后,再启动起 吊天车行走机构使天车携梁平稳前移。 (八)安装作业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得斜吊提升作业。 (九)运梁平车不允许在运行时变速。 (十)凸轮控制器的一、二档(正、反向)持续时间可适当延长(<10s),其余三档(三、四、五) 应很快打过,持续时间约为 2、1、0.5s,以获得良好的启动特性,延长启动电阻的寿命。 (十一)架桥机安装作业时,要经常注意安全检查,每安装一孔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 题要停止工作并及时处理后才能继续作业。不允许机械及电气带故障工作。 (十二)架桥机、主梁销轴、吊具销轴、行走箱销轴和天车用销轴的设计寿命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使 用和更换。 (十三)五级风以上严禁作业,必须用缆绳稳固架桥机和起吊天车,架桥机停止工作时要切断电源, 以防发生意外。 (十四)在雷雨季节,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架桥机应设避雷装置,由用户自行解决。 (十五)液压系统 1.属于同一液压缸上的两个球型截流阀,必须同时关闭或同时打开,切不可只打开其中一个而关闭 另一个,否则将会造成事故甚至使软管爆裂或液压缸损坏; 2.千斤顶的不同工况来确定溢流阀的整定值,但最大不得超过31MPa。整定后即用螺帽锁紧,并不 可任意改动整定压力,过小则工作中经常溢流,造成油温升高甚至不能工作;整定压力过大则不能起保 险作用,使元件损坏。具体整定数值由现场技术人员确定; 3.当油温超过70℃时应停机冷却,当油温低于0℃应考虑更换低温液压油; 4.各部元件、管路如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由经过训练的专职技术人员检查修理,操作人员不 可擅自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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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月题库答案

一、判断 1.事故发生单位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处 5 万元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2.一般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 年收入 20%—3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 3.事故等级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所有经济损失来划分的。( ) 4.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 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 ) 5.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或者漏报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 40%至 60%的罚款。 ( ) 6.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 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人民检察院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处分。( ) 7.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 8.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发生较大事故的,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事故后逃匿的, 可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60%~100%的罚款。( ) 10.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可采取加强管理和加 强安全教育措施后继续使用。( ) 11.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 12.《刑法》中,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 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 13.将《刑法》第 134 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 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3 年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 14.某俱乐部发生火灾,伤亡惨重,直接负责人可能要被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处 3 年以 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 15.某建筑施工队队长强令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该施工队长可能被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6.轨迹交叉论发生伤亡事故的时空概念是人、管理两事件链相交的时间和地点。( ) 17.压缩气体溶解在溶剂中的气体形成了溶解气体。( ) 18.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 19.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 20.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应实行分类管理、一类一档、内容完整、索引清晰、真实可靠。 ( ) 21.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 ) 2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 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 23.物料提升机应装设上极限位置限位器,吊笼的越程应不小于 3 米。( ) 24.消防工作主要是进行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审核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查处火灾 事故等工作。( ) 25.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是指容器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外界压力 事故。( ) 26.职业中毒可分为急性、慢性和亚急性三种形式。( ) 27.设区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 28.运转中的机械设备对人的伤害方式主要有撞伤、压伤、轧伤、卷缠等。( ) 29.火灾逃生的四个要点是①防烟熏;②果断迅速逃离火场;③寻找逃生之路;④等待他救。 ( ) 30.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 作证。( ) 3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 职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职业防护设备和人个防护用品。( ) 3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部分负责。( ) 3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 34.申请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矿工商贸企业,评审得分应大于 90 分。( ) 35.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也必须办理延期手续。( ) 36.不依法进行安全评价的企业,不能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7.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综合治理。( ) 38.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不可再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39.新建厂房、商场等设施和场所都必须进行三同时审批。( ) 40.一次事故中死亡 3~9 人的是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 41.擅自储存危险物品的应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予以关闭。( ) 42.《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 43.获得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由省级安监部门颁发相应牌匾。( ) 4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于 2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45.漏电保护器主要是提供直接接触防护。( ) 4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 47.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对所调查事故利害关系没有要 求。( ) 48.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 见的,由公安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49.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但无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 50.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除公安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外任何人无权向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 51.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 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 52.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1 KB 时间:2026-02-13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应急部2号令--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 2 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 2019 年 6 月 24 日应急管 理部第 20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 王玉普 2019 年 7 月 11 日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 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管理部决定对《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8 号)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制定本办法。”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 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四、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事故风险评估”修改为“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将第三款中的“事故 风险评估结论”修改为“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 五、将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六、将第十二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 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 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七、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 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 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八、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 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九、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 管理部门。” 十、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 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 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 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 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 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 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 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 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 机构。” 十一、将第二十七条第二项修改为:“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将 第三项修改为:“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十二、将第三十二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在第三十三条增加两款,分别作为第二款、第三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 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 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 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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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2020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汇总

序 号 法律法规名称 标准编号 生效日期 颁布部门 获取渠 道 识别日期 适用部门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 2004年3月14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主席令第9号 2015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主席令第28号 1995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主席令第57号 2001年10月27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 主席令第52号 2018年12月29日修正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70号 2014年12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 进法 主席令第72号 2003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主席令第42号 2006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 对法 主席令第69号 2007年1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主席令第10号 2009年2月28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主席令第29 号 2019/4/23修正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主席令第35号 2011年7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护法 主席令第60号 2007年6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主席令第73号 2013年7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主席令(七届 第11号) 1989年4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法 主席令第87号 2008年6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 主席令第31号 2016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 治法防治法 主席令(八届 第77号) 1997年3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 主席令第 31 号 2005年4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主席令第 77 号 2008年4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主席令第 74 号 2002年10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主席令第28号 1986年7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 主席令第47号 2011年4月22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生产部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主席令第62号 2007年3月16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财务部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主席令第16号 1999年10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 全法 主席令第4号 2014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网上下 载 2019.7 生产部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汇总) 一、国家法律 序 号 法律法规名称 标准编号 生效日期 颁布部门 获取渠 道 识别日期 适用部门 1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国务院令第9 号 1988年9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 284号 2000年3月20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3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 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 302号 2001年4月2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4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 规定 国务院令第34 号 1989年3月29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5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国务院令第 364号 2002年12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3号 2003年11月24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7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7号 2004年1月13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8 关于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 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安委办 (2008)22号 2009年9月5日 国务院安委 办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9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 423号 2004年12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0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督查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 2011〕26号 2011年6月20日 国务院安委 会公司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 国务院令第 440号 2005年9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号 2007年6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3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 535号 2008年9月18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 549号 2009年5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5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 2011年1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1号 2011年12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7 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 划(2009—201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09 〕43号 2009年5月24日 国务院办公 厅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8 国务院安委会公司关于进一 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2008 〕26号 2009年9月14日 国务院办公 厅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19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 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 7号 2010年2月6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生产部 2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 23号 2010年7月19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1 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 ”活动的通知 安委办〔2011 〕6号 2011年3月9日 国务院安委 会公司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2 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2011〕 4号 2011年5月3日 国务院安委 会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国务院令第 708号 2019年4月1日 国务院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序 号 法律法规名称 标准编号 生效日期 颁布部门 获取渠 道 识别日期 适用部门 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 令第36号 2011年2月1日 国家安监总 局令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2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适用规则(试行) 国家安监总局 令第31号 2010年10月1日 国家安监总 局令 网上下 载 2019.7 公司 二、行政法规 三、部门规章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0.9 KB 时间:2026-02-17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门型钢管外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2.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戴安全帽、穿工作鞋,高处作业要系扣安 全带。 3.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和搭拆作业方案进行架设或拆除。 4.作业前,应检查地基夯实平整,架体和构配件是否齐全,脱焊、裂缝、变形、锈蚀 严重的不准使用,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作业现场与高压线的安 全距离是否足够,作业范围下方 10m 以内是否已设置警戒,禁止行人通过或站立,有无醒 目安全标志。 5.搭设顺序:基础--钢板垫块、底座--门架扫地杆--斜撑--平行架--脚手板--接驳管--上 一节门架--臂扣(逐层搭高)--与二楼梁边拉结(层层拉结,水平间距不得大于 7m),无平 行架的场合,应每层架体外侧四周加设一度 50mm 钢管围蔽的加强杆。 6.架体内侧离墙不大于 20cm,如大于 20cm,应每隔一层楼设一道架体内侧与墙体之 间的水平安全网,架体外侧应密挂安全立网。 7.每次架设必须高于结构施工作业面 1.2m,并进行分段验收。 8.架体垂直偏差不大于总高度的 1/1000,绝对值不大于 10mm。 9.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应每隔五层楼高增设一道卸荷措施,多风地区或台风或高度超过 100m 存在负风压时,应增设防风拔起的抗拔措施。 10.悬挂架设外脚手架时,底托宜采用工钢字架,焊成三角形,顶拉构件并与建筑结构 预埋件焊接牢固可靠,必要时,对建筑结构还要采取补强措施。 11.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不闭合脚手架的两端应增设连墙件,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 4m。 12.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 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13.脚手架外侧应每 6 根立柱设一钢管大斜撑(十字盖),与地面夹角不小于 45°,不 大于 65°,并用旋转扣与架体连结拧紧螺栓。不准拉结在大横杆上。 14.两人传递门架架体或杆件时,上方人员未接稳之前,下方人员不得松手。并不准碰、 触、压电源电线和电气设备。 15.脚手板上下不准超荷堆放构配件材料。 16.在脚手架的操作层上应满铺与门架配套的挂扣式脚手板,并扣紧挡板,防止脚手板 脱落和松动。 17.使用塔吊吊运脚手架架体、斜撑等构配件,应绑扎牢靠,联墙杆、螺栓等短小材料, 应用钢丝密封筐盛装好吊运,不得盛装过满。就位点应在混凝土楼面。每次吊运重量不大于 3000N。并由持证司索工绑挂和卸料。 18.脚手架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并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 19.拆卸前应检查清理脚手板上杂物,架体上有无电线,由上而下,逐层拆卸(含联墙 杆),作业下方警戒范围标志是否已落实。 20.拆卸作业中,应在统一指挥下,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进行,严禁先将连墙 杆或全部连续三层架体的连结拆除。 21.拆卸作业中,卸下门架和构配件,应逐一传入楼层内,运回地面,分类堆放整齐。 22.清理门架和构配件上的砂浆,油漆保养。 落地式钢管外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1.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和体格查验考核,持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 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从事搭拆作业。 2.进入作业区域,必须戴安全帽,带工具袋,悬空危险作业,必须先挂扣安全带,严 禁穿拖鞋、赤脚或硬底鞋上棚架操作。严禁作业中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3.架设新用的材料及扣件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并 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扣件,不准钢、竹材料混搭。 4.架子地基应平整夯实(或和基础)。并找平后,加设垫木、垫板或底座。不得在未经 处理的起伏不平和软硬不一的地面上直接搭设脚手架。不准用红砖作垫块。 5.严格按照脚手架搭设方案规定的构造尺寸进行搭设,控制好立杆的垂直偏差和横杆 的水平偏差,并确保节点连接达到要求(绑好,拧紧或插挂好);垂直度<1/1000,绝对值 不大于 15cm。 6.首层、顶层和施工作业层必须有脚手板铺满,铺平铺稳,保证有 3 个支撑点绑扎牢固, 不得有探头板。架体与建筑之间应逐层进行封闭(用水平网或板)。 7.传递杆件料具,不准碰触压钩搭高低压电源线和电气设备。 8.搭设过程中要及时设置联墙杆、斜撑杆、剪刀撑、插地杆以及必要的卸荷吊索,保 证架体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不小于 45°,不大于 60°。 9.立网拉挂平整顺直,网连接材料要符合要求。 10.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每高 4m,水平每隔 7m 应设置一道牢固的连接点,高层建筑 工程的外脚手架应用刚性连墙杆,总高度超过 100m 时,应增设抗拔措施。 11.内排柱离建筑物不得大于 200mm。 12.架上堆放材料、工具等荷载不得超过 3kN/m。 13.钢管脚手架必须有良好可靠的防雷的接地,高于四周建筑物的脚手架应设避雷装置。 14.外脚手架搭设要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每次搭高必须保持高于作业面 1.2m 以上, 分段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分段量化验收,检查合格才能使用,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 15.在脚手架外侧搭设卸料平台时,操作人员必须先系扣好安全带。 16.搭设上落人员的斜梯与地面或水平夹角 20°左右,踏步间距不大于 30cm,不准搭 在靠高压一侧。 17.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时,禁止在脚手架上作业,并将脚手架与建筑 物拉结牢固。 落地式钢管外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 2.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 或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 好的通讯装置。 3.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 立设置。 4.如遇强风、大雨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 良好的照明设备。 5.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拆除工艺要求。 6.建筑物体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6-02-23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 2011 年 2 月 16 日国务院第 14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项中的“铁路主管部 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 理”修改为“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总理  温家宝 2011.3.2 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依照本条例分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以及登记与事故应 急救援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判断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 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 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 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 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 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2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 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 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 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 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 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 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 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 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 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 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 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 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鼓励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 第二章 生产、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 学品的生产、储存。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3 KB 时间:2026-02-24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4.模板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GDAQ3204

模板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GDAQ3204 一、编制说明及依据 简述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 组织设计等。 二、工程概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三、模板支撑体系的主要搭设方法及检查验收 仔细描述模板支撑体系选用的形式、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各种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以及构造设置要求。 为保证支撑体系的稳定,主次梁及板底立杆间距应按模数统一考虑,板下立杆纵横方向间距应为沿梁纵向立杆排 距的整数倍,从而保证水平横杆能完全贯通,有效提高架体的整体稳定性。 详细描述模板支撑体系的验收要求。 四、荷载计算 模板及支架的设计荷载 (一)模板及支架的自重。 (二)浇筑混凝土自重(普通混凝土采用 24kN/m3); (三)钢筋自重,根据图纸确定,一般梁板为 1.1kN/㎡,梁为 1.5kN/㎡。 (四)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混凝土堆集的自重。 1.计算模板及直接支撑模板的小楞时,均布荷载为 2.5kN/㎡,另外应以集中荷载 2.5kN,再行验算;比较 两者所产生的弯矩,取其大值。 2.计算直接支撑小楞结构构件时,均布荷载为 1.5kN/㎡。 3.支架立柱及其他支承结构构件计算时,均布活荷载为 1.0kN/㎡。 (五)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 1.对水平面模板为 2.0kN/㎡。 2.对垂直面模板为 4.0kN/㎡。 (六)新浇混凝土对模板侧面的压力(参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2—2008 4.1 条荷载标准值, 4.2 条荷载设计值,4.3 条荷载组合的规定)。 (七)倾倒混凝土时所产生的荷载。 五、强度计算 (一)计算模板及其支架的挠度,使其最大变形不得超过规定值。 (二)计算模板结构构件最大弯矩、剪力和挠度。 (三)模板结构构件承载能力验算和稳定性验算,确定支撑材料、支撑方式和立柱间距。 (四)在计算过程中绘制细部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接头方式、间距、纵横支撑及剪刀撑。 六、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 (一)对模板及支架在风荷载作用下,应从构造上采取有效的防倾倒措施,风荷载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的规定采用,其中基本风压值应乘以调整系数 0.8,模板的抗倾倒系数采用 1.15。对倾倒有利的恒荷载应乘以 0.9 的分项系数。 (二)对于计算大模板、立体组装模的脱模荷载时,应计算脱模吸力。 (三)木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材质不宜低于Ⅲ等材,严禁使用脆性、过分潮湿, 易于变形和弯扭不直的木材。 (四)钢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其设计荷载值乘以γ=0.85 的折减系数。 采用冷弯簿壁型钢应符合《冷弯簿型钢结构技术规范》,其荷载值不予折减。 (五)验算模板及其支架的刚度时,其变型值不得超过下列数值: 1.结构使用时表面外露者,模板的变形值不得超过其跨度的 1/400。 2.结构使用时天棚隐蔽者,模板的变形值不得超过其跨度的 1/250。 3.支架的压缩变形值或弹性挠度;为相应结构计算跨度的 1/1000。 (六)木模板下的受压杆件的长细比不得超过 150;钢模板下的受压柱和桁架的长细比不得超过 150,受拉 时不得超过 250。按构造要求设置纵横向支撑和剪刀撑。 (七)模板下的支撑柱应支撑在坚实的地基上,并应有足够的支撑面积,严禁受力后地基产生下沉,支撑柱 下用有一定强度和刚度的材料作为垫板。 (八)模板在荷载作用下,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应保证结构的各部分形状、尺寸和位置的 正确性。 (九)模板设计时应考虑便于安装和拆除,同时还要考虑安装钢筋、浇捣混凝土方便。 (十)跨度不小于 4m 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安装模板时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如无设计要求时,起拱高 度宜为跨度的 1/1000~3/1000。 (十一)设计模板时应优先采用桁架支模、架空支模、工具式支模等先进的施工方法,便于加速模板的周转。 七、模板的安装 (一)平模存放时,必须满足地区条件所要求的自稳角。大模板存放在施工楼层上,应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两块大模板应采用板面对板面的存放方法,长期存放应将模板联成整体。对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应 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上,或者平卧堆放,严禁靠放到其他模板或构件上,以防下脚滑移倾翻伤人。 (二)大模板起吊前,应把吊车的位置调整适当,并检查吊装用绳索、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牢固可 靠,然后将吊钩挂好,拆除临时支撑,稳起稳吊,防止模板大幅度摆动或碰倒其他模板。 (三)组装时,应及时用卡具或螺栓将相邻模板连接好,防止倾倒,安装外墙外板时,必须待悬挑扁担固定, 位置调整好后,方可摘钩。外墙外模安装好后,要立即穿好销杆、紧固螺栓。 (四)模板安装时,应先内后外,单面模板就位后,用工具将其支撑牢固。双面板就位后,用拉杆和螺栓固 定,未就位和未固定前不得摘钩。 (五)里外角模和临时摘挂的面板与大模板必须连接牢固,防止脱开和断裂坠落。 (六)支模操作时,应提供可靠的立足点和临边安全防护措施。 (七)模板安装的允许偏位及检验方法。 八、模板的拆除 (一)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为依据;侧模拆 除时的混凝土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二)拆除地下工程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槽)土壁情况,发现有松动、龟裂等不安全因素时,必须采取 防范措施后,方可下人作业,拆下的材料不得在离坑(槽)上口 1m 以内堆放,随拆随运。 (三)拆除 4m 高度以上梁、柱、墙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设防护栏杆。拆除时逐块拆卸,不 得成片松动、撬落或拉倒。 (四)拆除平台、楼板的底模时,应设临时支撑,防止大片模板坠落。拆立柱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待拆范围 以外安全地区拉拆,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 (五)严禁站在悬臂结构上面敲拆底模。严禁在同一垂直平面上操作。 (六)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七)严格控制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 KB 时间:2026-02-25 价格:¥2.00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试卷试题-参考版-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试卷(起重司机、信号工)

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试卷(起重司机、信号工) 姓名: 得分: 一、通用部分(45 分,填空每格 1.5 分): 1、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增强 知识,提高 和 能力; 2、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 , ; 3、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 、 、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在建工程的“三宝”是: 、 、 ,必须正确使用; 5、“四口”是:通道口、 、 、 ,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 ,扣好 ;正确使用 用品; 8、高空作业的高度是 米以上,凡无 设施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 ; 9、 造 成 安 全 事 故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 三 违 ” 即 : 、 违 章 指 挥 、 违 反 ; 10、 安 全 生 产 的 “ 三 不 伤 害 ” 是: 、 、 ; 11、电工、起重司机、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必须持 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12、上岗时不要放弃使用 用品,有权阻止 和 作业的指令。 二、专业部分(30 分,填空每格 2 分): 1、在开机后正式启用前,必须先 机械各部位 的灵敏可靠,不准 上 岗; 2、塔机吊钩必须要有防脱钩 ,塔机、电梯在启动运行前或塔机通过人群时 必须 ; 3、塔吊、电梯在 以上大风时应 。在任何情况下塔吊、电梯均不 得 。 4、在电梯作业时必须在关好 门后,才能启动;塔机作业时信号 工 、纠正挂钩的 、 操作。 5、在运行中发现 应立即停机,并向 ,待 后再使用; 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接班记录等并认真填写。 三、问答题重机械“十不吊”的内容是什么?(25 分): 答:(1) ;(2) ; (3) ; (4) ; (5) ; (6) ; (7) ; (8) ;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学习资料起重司机、信号工) 姓名: 得分: 一、通用部分安全学习资料: 1、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安全防护知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在建工程的“三宝”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正确使用; 5、“四口”是: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7、高空作业的高度是 2 米以上,凡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8、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三违”即: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9、安全生产的“三不伤害”是: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 10、电工、起重司机、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11、上岗时不要放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有权阻止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指令。 二、专业部分安全学习资料: 1、在开机后正式启用前,必须先检查机械各部位安全装置 的灵敏可靠,不准酒上岗; 2、塔机吊钩必须要有防脱钩保险装置,塔机、电梯在启动运行前或塔机通过人群时必须 按铃示警; 3、塔吊、电梯在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在任何情况下塔吊、电梯均不得超载作业。 4、在电梯作业时必须在关好楼层防护门后,才能启动;塔机作业时信号工必须监督、纠正挂 钩的正确、牢固安全操作。 5、在运行中发现机械异常应立即停机,并向上级汇报,待排除隐患后再使用;认真做好 交接班手续、交接班记录等并认真填写。 三、问答题重机械“十不吊”的内容是什么?(10 分): 答:(1) 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2)超负荷、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6-04-21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