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对机构、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环境等永久 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本制度规定了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 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1、变更类型 1.1 管理变更:企业管理制度、标准、规程、岗位职责、应急预案的变更,企业 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管理体系的变更等。 1.2 工艺、技术变更: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变更,工艺流 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更等。 1.3 机械设备及设施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 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1.4 作业过程和作业环境的变更:因工艺或位置的搬迁所造成的变更。 1.5 其他变更。 2、变更申请 2.1 变更前填写《变更申请表》,由生产部负责管理。 3、变更审批 3.1 企业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由总经理审批。 3.2 制度,标准等文本的变更,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审批。 3.3 工艺技术变更: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审批。 3.4 机械设备及设施的变更:由总经理审批。 3.5 必要时应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或总经理审批。 4、变更实施: 变更批准后,由负责实施部门形成文件,按审批的变更内容进行;不经过审批, 任何临时性的变更均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 5、变更验收: 变更实施结束后,由变更审批主管部门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编写验收 报告,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 6、变更完成后,将《变更申请表》与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集中后报档案室存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4 KB 时间:2025-08-10 价格:¥2.00
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深入加强学校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 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 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污染 的处置能力,根据《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 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本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 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校饮水污染 的发 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 机构 建立和健全学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处理 机构,以便 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及时地处理。学校成立突发饮 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条件。学校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2、处理办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②迅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局体卫科,同时 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科。 3、汇报内容:①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 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③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 施;④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并通知家长。 5、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6、配合建设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 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 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机构介入处理。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0、书面汇报前因后果及处罚情况。 11、整改计划、措施。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6 KB 时间:2025-08-19 价格:¥2.00
安全生产内部沟通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沟通的紧密联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就相关安全事 项进行有效的联系,并保证沟通渠道的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各部门。 1)矿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与员工就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 章制度、安全活动、安全事项等问题进行沟通,对职工所关心问题进 行收集,通过会议讨论,及时处理解决。 2)沟通的方式 根据沟通的内容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如矿安全会议、矿调度会、 安全例会、车间调度会或安全例会、座谈会、电话记录、在明显位置 设置意见箱、填报合理化建议表格等。 3)在进行内部沟通交流时,要理解沟通的目的;理解沟通的内 容并作出积极反应;掌握抱怨程序;对抱怨信息反馈的满意度等。 4)内部沟通计划 (1)安全科每季要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就员工所关心的安全健 康问题进行沟通讨论; (2)部门(科室)主管负责人在向员工分派任务时,要详细说 明安全健康事项,并听取、收集和处理员工的建议和意见; (3)部门(科室)主管负责人每月或每季度组织本单位员工召 开会议,听取、收集员工的安全生产事项建议和意见,加以讨论和解 决; (4)做好并保留各种会议记录; (5)通过在醒目位置设置合理化建议箱、发放建议表格等形式 获取员工的建议和意见。 5)信息处理 (1)对收集到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有关事项以及员工的 建议和意见,部门(科室)主管负责人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 处理; (2)必要时,由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可通过与员工沟通、召开讨 论会等形式,及时处理; (3)做好各项记录并存档。 6)内部交流信息传递与反馈 (1)本矿的管理方针、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安全知识应通过 一定方式传达到全体员工,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2)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信息应及时通 报给相关部门。 (3)各部门在收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时,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科, 由安全科整理登记并传递到相关部门; (4)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中产生的信息由其产生的单位及 时传递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并记录其内容和处理结果,监测结果异常 时应及时传递,伤亡事故应在当天上报矿领导。 (5)对员工所关心的安全事项、职业健康等问题,及时将处理 结果进行反馈,如实告知员工。 (6)在醒目位置设置专栏,告知全矿安全生产及设备的运行状 况及职业健康有关情况。 7)对已采纳的建议和意见取得成效的员工,及时进行表扬、认 可并给予奖励,对未采纳的建议给予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得到员工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5-10-03 价格:¥2.00
××××××××××固 项目工程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编制单位: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采[2017]168 号 项目名称:××××××××××项目 公司(第一级)安全教育记录 GDAQ2050201□□ 工程名称:××××××××××项目 施工单位: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教育等级 学时 教育内容 授课地点 授课人 第一级 24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规范和企业的基本安全规章教育 广州公司会议室 张** 教育内容: 一、我国安全生产技术的指导方针: 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 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这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 二、安全生产的原则; 安全生产的原则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就业条件,加强劳 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保护职工在生产过 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各级领导不可推卸的神圣责任。生 产和安全是统一的整体,哪里有生产哪里就存在安全问题。安全生产是一个完整的概念,生 产是主导的,不生产就谈不到其它,也谈不到安全。但搞生产必须抓安全、保安全,把安全 放在生产之上。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是国家的主人,劳动者是最可贵的。我们的 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企业的神圣职责,就是要尽一切力量避免伤亡事故。如果只抓生产, 不管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则就是违背了我们工人阶级立场和社会主义的革命人道主义原则, 所以说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 三、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安全生产法》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 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 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 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 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 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 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9.2 KB 时间:2025-10-11 价格:¥2.00
一、为什么要进行安全教育: 1.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培训是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生产 经营单位的重要职责。国家通过一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 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企业生存发展的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全球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一致化的 背景下,企业必须加强安全工作,提高公司的信誉度和竞争力。安全事故不仅可 以影响到员工、影响到股东、影响到客户、还要影响到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最终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 3.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有了安全一切美好的将来才成为可能。工作只有我们获 得相关安全操作常识之后,可以避免自己和他人受到伤害。 二、安全教育有关规定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其中 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 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 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2.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 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 3.新员工入厂和调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参加操作。操作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电气、起重、焊接(切割)、等特种作业的 工人均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和技术考试合格后,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 操作。 [注]:①特种作业就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 他人及周围设备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为特种作业 人员。 ②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 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操作等等。 ③我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电工、行车工、叉车工、司机、焊工、气割工、 4.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四新”教育和变 换岗安全教育。 [注]:“四新”安全教育指:凡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时,必须 对操作者及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培训及应 急措施的应用等。 除了以上所将的三种安全教育外,还有复工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安全教育等。 复工安全教育是针对离开操作岗位较长时间的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 基础知识篇 1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的概念: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职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部门级安全教育、班、 组级安全教育。 2 什么是安全生产,它的意义是什么?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通过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 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使企业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 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包括两个方面的安全: ①人身安全(包括劳动者本人及相关人员); ②设备安全、安全生产工作:为搞好安全生产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 3 什么是安全技术? 安全技术:为了预防或消除事故根源,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着有害于工 人人身安全健康或有损于机器设备的燃烧、爆炸、触电、绞辗、高空坠落、 尘毒污染等危险因素,从设计、工艺、生产组织、操作等方面所采取的各 种技术措施。 4 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 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及应负 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58 MB 时间:2025-10-21 价格:¥2.00
XXX 有限责任公司 安委会会议纪要 安全〔202X〕7 号 时间:202X 年 7 月 29 日 地点:办公楼 311 会议室 人员:安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主持: 会议内容 1、公司安全技术序列人员工作开展的布置工作。 2、对近期发生人员受伤的情况进行总结。 3、对开展周安全检查情况的总结。 由于安全技术的增设,从安全环保的角度来看,安全环保部要对自身 工作的职能和职责要有新的认识,要根据多晶硅工厂特点,把安全工作具 体化、个性化。要深入基层调查,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针对公司现阶段 安全、环保所存在问题,提出技术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安全环保部在“ 本安体系”建立工作中,应走出去向有经验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学习,取其 优点,再根据化工企业特性,建立符合公司员工队伍、设备、技术、生产 实际情况的安全体系,消除安全隐患,使公司持续保持安全、平稳状态。 公司将要对三大技术体系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对各部门和三大体系技 术人员履行职能、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和提高 ,促进三大体系健康发展。他希望安全环保部能够探索出一套成熟、有效 、可行的多晶硅工厂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技术标准,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 展。 安全技术部门在劳动防护用品方面要多体现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对于 特殊作业员工应配备便于携带、方便使用的防护用品,以应对突发情况。 今年发生多次因未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具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引起相 关部门高度重视。对为何制定了相关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但执行 不能到位进行反思。安全环保部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使员工转变 思想,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所制定的应急 预案及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确保能随时可靠使用。要加快安全技术岗位 说明书的编制,并对相关职能进行分解,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自 7 月开展周安全检查情况来看,安全环保部每周组织各部门、工段 兼职安全员和技术人员开展周安全检查,每周对一个工段进行一次较为彻 底的安全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每次检查出的各类隐患数量较多,从 过程来看,在前期的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检查不仔细,不到位。从隐患的 整改来看,在进行整改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不能及时有效地对 隐患进行封闭。 安全环保部 202X 年 7 月 29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2.00
ICS 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 TXXXXX-XXXX 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管控体系建设指南 Implementary guide for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ystem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s risk classification of stone processing enterprises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送审讨论稿) 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 山东华峰石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1 目 录 前言…………………….………………………………………………………………………………………………………….. 2 引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4 3 术语和定义……………………………………………………………………………………………………………….….. 5 4 基本要求………………………………………………………………………………………………………………………. 5 5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分析………………………………………………………………………………………..… 6 6 职业病危害风险点确定划分……………………………………………………………………………………….…. 8 7 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 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石材加工工艺流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1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11 附录 C(资料性附录)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现场管控措施…………….………………….... 12 附录 D(资料性附录)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重大风险应急处置措施…………………..……….. 15 附录 E(资料性附录)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举例…………………………….………………..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6 KB 时间:2025-12-20 价格:¥2.00
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深入加强学校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 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 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污染 的处置能力,根据《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 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本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 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校饮水污染 的发 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 机构 建立和健全学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处理 机构,以便 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及时地处理。学校成立突发饮 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条件。学校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2、处理办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②迅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局体卫科,同时 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科。 3、汇报内容:①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 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③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 施;④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并通知家长。 5、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6、配合建设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 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 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机构介入处理。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0、书面汇报前因后果及处罚情况。 11、整改计划、措施。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6 KB 时间:2026-01-06 价格:¥2.00
三级安全教育中频电炉工试题(车间级) 姓名: 工号: 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 2 分 1、炉 前 操 作 人 员 上 班 ________穿 戴 齐 全 , 炉 前 作 业 必 须 佩 带 ________面罩。 2、在开炉前,首先检查炉体情况,有 __________需要修补,有无 _______被侵蚀,炉内有无黑色接缝。如发生上述情况判断是否有蒸 汽,小心水温过高造成烫伤。 3、在电工或机修处理关键部位时,必须事前做好沟通 __________, 签__________,中频炉前所涉及岗位严禁, __________只有电工或机 修取走 __________可以操作时才能操作。 4、取样过程中,要注意 __________,取样要平稳,不要让钢水飞溅 烫伤,式样凝固后再脱模。 5、出钢过程中,必须 __________配合,同时出钢不能太快,注意炉 下周围环境,实时调整出钢节奏。炉内钢渣要清理出去。 6、每天要仔细检查 __________,查看 __________,确保无堵塞,遭 遇紧急情况时, 各班班长要沉着冷静组织人员 __________。撤离到安 全地带后,第一时间清点人数,查看有无受伤,及时处理上报。 7、行车吊运过程中, 严禁从 ____________经过,吊运物品之前应检 查___________是否完好。 二、判断题每题 5 分 1、交接班时班长应巡视各岗位交接情况,认真做好完整记录。记录 包括交接班记录,冶炼记录,打拆炉记录,炉龄记录,炉料供应,钢 水去向,冶炼要求等,记录完善后由班长签字确认。 ( ) 2、操作前检查中频机, 冷却水循环是否畅通, 如水压小于 , 应及时向 内补水。检查中频炉冷却水循环压力不能低于 4pa, 应及时调起,当 水压大于 5pa, 要及时调节减压阀防止水管爆裂。如发现中频炉和中 频机水管断裂。必须先停机,确认停机后,方可更换水管。更换炉子 水管时,做好防护措施,注意管内是否有蒸汽,小心水温过高造成烫 伤。( ) 3、开炉时,不用开启冷却水,就能合上中频电源。加料过程中对于 炉料没有要求( ) 4、在开炉过程中要注意检查中频机及中频炉的运转情况,变压器房 油泵是否跳泵,跳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需要电气机修,必须 通知电气机修值班人员处理,同时告知班组其他人员严禁擅自处理, 造成危险。( ) 5、出钢后,必须两人以上检查路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沟通。检查 要仔细,对于不能准确判断的情况, 要多人查看。( ) 6、拆炉过程中要完整全面记录拆炉记录表。拆炉时要测量出炉壁最 厚点和炉壁最薄点高度。 烧结层和松沙层的厚度并记录炉龄总结整体 炉子情况。( ) 7、修炉过程中,进出水管不能错位,锡光片水管不能错位,进出水 管安装必须正确。 电缆两端要正确归位安装, 锡光片与铜圈绝缘银模 板正确安装,螺丝必须拧紧。修炉时要时刻注意安全,下到炉内要及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未知 文件大小:23.1 KB 时间:2026-01-14 价格:¥2.0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49 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 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 二○ 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 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 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 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 作。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检 查,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六条 对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或者报告。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 护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 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 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 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 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一) 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 (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 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 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 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 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 检查: (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 不适症状的; (二)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1.5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及依据 1.1 目的 整合资源、提升救援能力,使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程序、有步骤,快速、高效、安全地 开展,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 确保把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实现救灾、减灾目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是现代社会生活中 最常见、最频繁的事故,为能在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降低损失 和危害程度,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 2 组织机构 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组建交通事故应急小组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巨勇任办公室主任。各经理部另设现场控 制小组、救援小组、调查小组、善后小组。 3 应急职责 1 组长职责 1)决定发生过程、指挥、协调应急行动,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2)采取措施,以最大限度的保证现场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指示设施设备的部分停工; 3)在施工现场内实行交通制度,决定应急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在事故调查清楚并定性的条件下,宣布紧急状态的结束,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负责上报事故有关情况。 2 应急小组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负责危险源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 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3 救援小组 1)一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应在 12 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 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2)协调有关部门的救援行动,及时报告救援进展情况。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引导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3)调集抢险器材、设备、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保障系统各组织人员必须防护, 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应。 4)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与救援无关人员撤离到指 定的安全地带。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信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4 现场控制小组职责 1)主要是保护事故现场,在抢救伤员须移动现场时必须设立标记,并迅速报告事故处 理机关,确保伤员得到有效救治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2)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小组提供技术方案,指导抢险组实施应急预案和 措施,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救援信息。 3)设置事故现场的警戒线,维持治安秩序;引导抢救人员及车辆的进入;保持救援通 道的通畅;保护事故现场,避免闲杂人围观。 4)在外部救援未到达前,对受伤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对受伤人员作简易的抢救和包扎, 及时协助外部机构转移重伤人员送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使受伤者优先得到 救援。 5 事故调查组 主要负责搜集事故物证、痕迹,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和责任者,协助当地政 府、安监、公安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6 善后处理组 1)负责伤员的救治,获取伤员的伤害程度、诊断报告、死亡证明以及伤亡人员家属接 待和死亡人员的丧葬工作等各项事宜。 2)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 负责保险索赔事宜处理。 4 应急事故或情况的识别 雷、雨、雪天或根据地理条件,初期采取措施。消灭隐患,控制事态的发展。另一方面 组织抢救,防止事态的扩散。事故后期已无法控制,则要不惜一切抢救疏散人员,确保人员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3 一、施工现场柴油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电压等级相符。 二、固定式柴油发电机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并应高出室内地面 0.25~0.30m。移动式柴油发电 机组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其拖车应可靠接地,前后轮应卡住。室外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应搭设防护棚。 三、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的设置应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泵机;排烟管道应伸 出室外,且严禁在室内和排烟管道附近存放储油桶。 四、施工现场的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环境应选择靠运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周边道路畅通及避开污染的下 风侧和易积水的地方。 五、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当 2 台及 2 台以上电机组并列运 行时,必须装设同步装置,并应用电机组涉后向载供。 六、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别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的与原供电系统一致的 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接地装置敷设应符合有关规定,接地体(线)连接应正确牢固,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柴油发电机组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应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三)柴油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装置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地间的绝缘应良好,且绝缘电阻值应不大于 0.5MΩ; (四)励磁调压、灭弧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五)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 七、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执行内燃机的有关规定。 八、新装、大修或停用 10d 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 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 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0.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 1.3,并应做好 测量记录。 九、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十、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 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十一、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 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十二、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十三、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 在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十四、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十五、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 1 的条件下 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 0.95~1 的范围内运行。 十六、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定子、 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十七、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 位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修 订】 发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2-25 实施日期:2018-01-01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15部法律的决定》第修正)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 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 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 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 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 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 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第五条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 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 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六条 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 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二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 第七条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第八条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 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 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第九条 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 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 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 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17 MB 时间:2026-01-23 价格:¥2.00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要点 GDAQ4102 一、审查、审核制度编制要点 (一)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应包括五项基本内容,审查、审核制度;巡视、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 度;工地例会制度和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归档制度。 各项内容的编制要点分别为: (六)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支付申请。 (七)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拆除、安装和验收手续是否 符合要求。 二、巡视、检查、验收制度编制要点 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三)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四)审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五)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章操作应当立即制止,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应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专题会研究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员要加强巡视、旁站; (四)检查现场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施工 作业; (一)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 患,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位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 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监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查或抽查的方式,随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对于违章指挥、违 (九)对建设单位、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复查后将整改情况向 检查单位反馈。 三、督促整改制度编制要点 (一)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 (五)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六)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七)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八)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产合格证及安全性能说明文件。 (三)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四、工地例会制度编制要点 (一)日常的工地例会中,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二)必要时,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员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监理单位应检查整事故隐患消除后改结果,签署 复查或复工意见。 (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 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三)建立安全监理资料归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四)工程竣工后,将有关安全监理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 (三)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五、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归档制度编制要点 (一)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员负责收集,总监指定专人保管; (二)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 1 - 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方案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花都雅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宅楼(自编号 29~30 座)、住宅楼(自编号 31~32 座)、住宅楼(自编号 39~40 座)、住宅楼(自编号 41~42 座)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 106 国道以东 根据施工需要,现安装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QTZ80(6013)型塔式起重 机壹台,产权编号:粤 A-T01714[0203J500],在安装验收合格后的使用过程中需要维修保养,现 特作以下维修保养方案。 二、设备的维护保养 通过擦拭、清扫、润滑、调整等一般方法对设备进行护理,以维持和保护设备的性能和技术 状况,称为设备维护保养。设备维护保养的要求主要有四项: (1) 清洁 设备内外整洁,各滑动面、丝杠、齿条、齿轮箱、油孔等处无油污,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气,设 备周围的切屑、杂物、脏物要清扫干净; (2) 整齐 工具、附件、工件(产品) 要放置整齐,管道、线路要有条理; (3) 润滑良好 按时加油或换油,不断油,无干摩现象,油压正常,油标明亮,油路畅通,油质符合要求,油枪、 油杯、油毡清洁; (4) 安全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超负荷使用设备,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设备的维护保养内容一般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定期检查和精度检查,设备润滑和冷却 系统维护也是设备维护保养的一个重要内容。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设备维护的基础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对设备的定期维护 保养工作要制定工作定额和物资消耗定额,并按定额进行考核,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应纳入车 间承包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设备定期检查是一种有计划的预防性检查,检查的手段除人的感官以 - 2 - 外,还要有一定的检查工具和仪器,按定期检查卡执行,定期检查有人又称为定期点检。对机械 设备还应进行精度检查,以确定设备实际精度的优劣程度。 设备维护应按维护规程进行。设备维护规程是对设备日常维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坚持执行 设备维护规程,可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 设备要达到整齐、清洁、坚固、润滑、防腐、安全等的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使用的工器具 及材料、达到的标准及注意事项; (2) 日常检查维护及定期检查的部位、方法和标准; (3) 检查和评定操作工人维护设备程度的内容和方法等。 三、塔吊的保养及维修 (一)日常维护保养的范围及内容 1、检查基础排水设施及基础螺栓松紧情况; 2、检查标准节及附着件处连接是否紧固; 3、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回转限制器、小车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等安全装置情况; 4、钢丝绳麻损等情况; 5、吊钩防脱落装置情况; 6、吊臂连接点情况; 7、制动器与传动机构情况 8、《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的其它需要定期检查维扩保养的部位等; (二)塔吊保养 1)、每位塔吊机械操作工,对自己所操作的机械性能,要了如指掌,这样操作起来就会得心应手, 不耽误工程施工。 2)、每天上下班之前都必须对塔吊进行自行检查一遍,上下班换班人员形成交接检制度,并做 好每天机械正常运转记录。 3)、每周一次的对塔吊齿轮进行加润滑油,对塔吊的钢丝绳进行检查,对绕钢丝绳的卷扬机加 润滑油。 4)、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最后一天,对各台塔吊进行一次各部件保养,并认真做好保养前及保 养后机械性能状态。 (三)塔吊的维修 1)、每位塔吊机械操作工,不仅具备开塔吊技术,而且具备对塔吊正常的维修技术。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1-27 价格:¥2.00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JGJ59-99 检查评分表 安表 9 序 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架体制作 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扣 9 分 架体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扣 7~9 分 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无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 证的扣 9 分 9 2 限位保 险装置 吊篮无停靠装置的扣 9 分 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的扣 5 分 无超高限位装置的扣 9 分 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的扣 9 分 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 的每一项扣 3 分 9 缆 风 绳 架高20m 以下时设一组,20~30m 设二组,少一组扣9 分 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的扣 9 分 钢丝绳直径小于9.3mm 或角度不符合45~60 的扣4 分 地锚不符合要求的扣 4~7 分 3 架 体 稳 定 与建筑 结构连 接 连墙杆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 5 分 连墙杆连接不牢的扣 5 分 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的扣 9 分 连墙杆材质成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的扣 5 分 9 4 钢丝绳 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扣 8 分 钢丝绳锈蚀、缺油的扣 2~4 分 绳卡不符合规定的扣 2 分 钢丝绳无过路保护的扣 2 分 钢丝绳拖地,扣 2 分 8 5 楼层卸料平 台保护 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的扣 2~3 分 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的扣 2~4 分 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的每一处扣 2 分 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 4 分 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的扣 2~4 分 8 6 吊篮 吊篮无安全门的扣 8 分 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 4 分 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的扣 4 分 违章乘坐吊篮上下的扣 8 分 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的扣 8 分 8 7 安装验收 无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的扣 9 分 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扣 5 分 9 保 证 项 目 小 计 60 8 架 体 架体安装拆除无施工方案的扣 5 分 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的扣 2~4 分 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的扣 5 分 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过规定的扣 3 分 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的扣 4 分 摇臂把杆未经设计的或安装不符合要求或无保险的 绳的扣 8 分井字架开口处未加固的加 2 分 10 9 传动系统 卷扬机地锚不牢固,扣 2 分 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扣 2 分 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 15 倍卷筒宽度的扣 2 分 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体柔性连接,扣 3 分 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扣 5 分 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的扣 2 分 9 10 联络信号 无联络信号的扣 7 分 信号方式不合理、不准确的扣 2~4 分 7 11 卷扬机 操作棚 卷扬机无操作棚的扣 7 分 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扣 3~5 分 7 12 避 雷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的扣 7 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扣 4 分 7 一 般 目 项 小 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5 KB 时间:2026-01-31 价格:¥2.00
构件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805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三、撒播、装运易倒的结构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防止坍塌。 四、将构件直接吊卸在工程结构楼面时,严禁超负荷堆放。 五、吊装作业人员,起重司机、指挥、司索和其他起重工人,均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六、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试吊。 七、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信号。 八、起吊构件时,应找好构件重心,合理选择吊点及绑扎钢丝绳。由里向外板起时,应先起钩稳定配合伸 降臂;由外向里板起时,应先伸臂配合起钩。任何情况下,均必须吊机支腿伸出支撑牢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九、禁止未伸支腿进行伸臂。 十、构件就位时,应平稳放置,可靠固定,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十一、吊引柱子进杯口,事先在杯口放十字轴线对中,吊点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 钩前应敲紧。 十二、无缆风绳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 1/20 或不足 60cm 时, 禁止无缆风绳校正。 十三、禁止将任何物件放在板形等构件上起吊。 十四、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直接用吊钩。 十五、吊装屋面板、楼面板时,禁止在结构楼层上超荷载堆放板料。 十六、遇有大雨、大雾、大雪或六级以上阵风大风等恶劣气候,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十七、严格执行有关起重吊装的“十不吊”的规定: (一)重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二)负荷不吊; (三)件紧固不牢不吊; (四)物上有人不吊; (五)全装置不灵不吊; (六)埋件在地下不吊; (七)拉工件不吊; (八)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九)配件或短料装盛过满不吊; (十)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十八、吊车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沉陷发生事故。 十九、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二十、构件在未经校正、焊牢或固定之前,不准松绳脱钩。 二十一、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 二十二、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5 KB 时间:2026-01-31 价格:¥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 年)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版) (2009 年 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 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 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 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 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 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 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 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 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 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 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 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 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 作提供保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1 KB 时间:2026-02-02 价格:¥2.00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 年) (2006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公布,2013 年 8 月 29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63 号第一次修正,2015 年 5 月 2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 80 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 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 本规定。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 工作制度。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 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 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 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 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 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 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 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2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序 号 10 3 7 现场围挡 封闭管理 施工场地 10 2 8 10 3 7 现场防火 10 0 10 现场住宿 10 0 10 材料堆放 保 证 项 目 1 2 3 4 5 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扣5分 小计 60 8 52 6 10 0 10 宿舍无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的,扣3分 无床铺、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的,扣2分 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的,扣3分 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扣10分 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的,扣5分 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扣8分 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扣3分 建筑垃圾堆放不整齐、未标出名称、品种的,扣3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扣4分 在建工程兼作住宿的,扣8分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的,扣6分 宿舍无保暧和防煤气中毒措施的,扣5分 工地有积水的,扣2分 工地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的,扣2分 温暖季节无绿化布置的,扣4分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的,扣4分 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的,扣2分 堆放不整齐的,扣3分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工作卡的,扣3分 门头未设置企业标志的,扣3分 工地地面未做硬化处理的,扣5分 道路不畅通的,扣5分 无排水设施、排水不通畅的,扣4分 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的,扣3分 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5m的围挡的,扣10分 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1.8m的围挡的,扣10分 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的,扣5~7分 围挡没有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的,扣3~5分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的,扣3分 无门卫和无门卫制度的,扣3分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GDAQ2030103 JGJ 59—99 表3.0.3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序 号 8 4 4 治安综合 治 理 施工现场 标 牌 生活设施 8 0 8 8 0 8 8 0 8 社区服务 8 0 8 保健急救 7 8 9 10 11 一 般 项 目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40 0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8 92 无防粉尘、防噪声措施的,扣5分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的,扣8分 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扣5分 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的,扣5分 小计 无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无专人管理的,扣3~5分 无保健医药箱的,扣5分 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的,扣8分 无经培训的急救人员的,扣4分 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的,扣4分 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扣5分 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扣4分 无厕所,随地大小便的,扣8分 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扣8分 无卫生责任制的,扣5分 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的,扣10分 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扣4分 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的、责任未分解到人的,扣3~5分 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盗事件的,扣3~5分 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 标牌不规范、不整齐的,扣3分 无安全标语的,扣5分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续表) GDAQ2030103-1 JGJ 59—99 表3.0.3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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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 编制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目的 爆炸事故的发生对人、财、物的损伤力是极大的,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事故隐患和紧急 情况,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爆炸事故发生和突发性 事故发生时造成混乱或由于职责不清造成指挥失灵,延误抢险时间,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制定 爆炸应急预案。 2 组织机构 指挥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总预案中人员分工相同。 3 应急职责 3.1 组织机构应急职责 1 负责对爆炸事故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建设单位安全工程师、安全监理工 程师共同对爆破等工程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级别鉴定。 2 负责配置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时救援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 3 负责对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组织保障。 4 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分析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督促整 改,负责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上报。 5 负责在员工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技能培训,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2 相关人员职责 详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预案)中 3.1.2.2 职责。 4 应急事故识别 4.1 氧气,乙炔瓶爆炸的识别 在整个工程施工中,需要使用大量的乙炔和氧气,对钢筋进行焊接,对模板进行焊接, 对设备进行了焊接等。如果装乙炔和氧气内的钢瓶储存方法不当,使用不规范,极容易发生 因气体泄露而产生的气瓶爆炸事故。因此,氧气、乙炔瓶是重大危险源,要加强管理。 4.2 锅炉爆炸事故的识别 锅炉爆炸事故主要是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易造成,如超过额定压力,满水事故,缺水事故。 因此,防止锅炉爆炸事故的重要因素是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防止由于 违章作业带来的不期望后果。 4.3 火工产品爆炸事故的识别 火工产品爆炸事故主要是操作人员、火工产品保管人员违章作业、违规管理造成的,如 爆破工没用经过培训上岗、或不熟悉相关规程使用炸药,违规混运火工产品,不按规定要求 存放火工产品等,均易发生爆炸事故。因此,防止火工产品爆炸事故的重要因素是加强操作 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防止由于违章作业带来的不期望后果。 5 应急管理 1 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要服从应急领导的指挥,参加应急救援的演练和培训,熟练掌握 演练过程,当得到事故报告后,根据演练的要求,进行应急救援。 2 应急救援物资不得挪着他用,并备足应急救物资。 3 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要不断的学习,掌握应急救援的知识,为事故救援打下坚实基 础。 6 应急程序和原则 6.1 汇报程序 1 通告程序 1)现场:一旦由场内人员、操作人员或警卫人员发现紧急情况,要立刻用电话通知信 息管理人员,确定应急级别,临时担任场内应急指挥,向经理部应急指挥、管理层和监理工 程师通报,指挥部接到汇报后,按实施程序启动应急反应组织。 2)场外:根据应急类型、发生时间和严重程度,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必须向外通报。 在应急指挥的指导下,通讯联络负责人按应急预案规定行动。 3)公共信息: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员工、公众提供有关活动的信息。 ① 新闻发布和事故报告:向报纸、电台、电视台发布,紧急事故和任何人员受伤的信息, 只有以下人员有权发布:指挥长、副指挥长。 ② 社区反应:项目如果发生紧急情况会对职位社区造成危险,指定的通讯负责人应该 与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或环保部门保持联系。他们应该得到对紧急 情况的简单介绍和任何必要的专门说明。 2 紧急情况汇报流程图 紧急情况汇报流程图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8.5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公众闹事事件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及依据 1.1 目的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理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所遭遇的公众闹事事件,尽可能的为施工 作业人员提供救援和帮助,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正常施工秩序。 实现“五个工程”(质量精品、科技创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和“六位 一体”(安全、质量、环保、工期、效益、技术创新一体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应对公众闹 事事件的能力和执行力。 1.2 依据 依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规定,编制 本公众闹事事件应急预案。 2 组织机构 指挥部成立公众闹事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总预案中相同。 各经理部成立公众闹事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经理部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书记、 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安全、协调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公众闹事事件应急求援办公室设在办公 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应急职责 1 领导小组组长 1)全面负责公众闹事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领导督促小组成员做好公众闹事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求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组织指挥求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5)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求援请求; 6)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求援经验教训。 2 领导小组副组长 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负责日常潜在闹事危险性的评估,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 报及事故处置工作。10 分钟内赶赴现场,稳定群众情绪,研究处理意见,疏散群众,妥善 处理。 3 保安或公安人员 1)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人员安全,维护现场秩序,治安保卫疏散工作。 2)接到突发性事件信息后,在 5 分钟内赶赴现场,立即制止事态的发展和一切过激言行, 严防各种破坏活动、打架闹事伤人、挠乱正常施工等行为,并查缴各类破坏、伤人工具,追 查幕后组织人员。 3)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提出解决 问题的措施,并做到及时妥善处理。 4 综合科 1)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2)必要时代表本单位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3)对突发事件引发的人员伤亡,医疗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组织医护人员 进行医疗救助。 4)平时提前做好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准备工作。 5)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发事故时负责技术处理措施及督促措施落实情况。 6)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有重点的摸排调查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 口前移,发现有可能发生群体性的闹事活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查清事发原因、动机 和幕后参与组织人员,并做好疏导、劝阻、教育工作。报警方法、联络号码和信号使用规定 要置于明显位置,使每一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 5 财务科 1)负责事故处理措施相关计划资金的落实,并收集、核算、计划、控制成本费用,降 低资源消耗,对救援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2)编制处理事故的所需物质及费用报表,并对物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 6 治安联防队伍 1)为不脱产的专业队伍,是处理公众闹事事件的中坚力量。 2)针对危险事件,配备日常装备器材。 3)当突发事件发生后,能保证在 5 分钟内赶赴现场,立即制止事态的发展和一切过激言 行,严防各种破坏活动、打架闹事伤人、挠乱正常施工等行为。 4)针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派出所所长请示汇报,并根 据事态发展情况,努力稳定现场人员情绪,严防打架伤人、破坏财物活动等,尽快引导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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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05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 三、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四、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五、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 轨器。 六、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二)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三)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七、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 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八、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九、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 拴拉绳防止摆动。 十、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一、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 2m 以上。 十二、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距离 3~5m。 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十三、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十四、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十五、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十六、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并锁紧夹轨器。 十七、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十八、 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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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 国务院颁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 2007 年 3 月 28 日国务院第 172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国务院 二 00 七年四月九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 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 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 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 般分为以下等级:【2018 单选-2 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 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 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 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 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 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 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 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 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 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 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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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 检查评分表 JGJ59-99 安表 4-6 序 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使 用 条 件 未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生产和使用证的产品,扣 10 分 不具有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扣 10 分 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扣 10 分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未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的扣 10 分 各工种无操作规程的扣 10 分 10 2 设 计 计 算 无设计计算书的扣 10 分 设计计算书未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的扣 10 分 设计荷载未按承重架 3.0kN/m2,装饰架 2.0 kN/m2,升降状 态 0.5 kN/m2 取值的扣 10 分 压杆长细比大于 150,受拉杆件的长细比大于 300 的扣 10 分 主框架、支撑框架(桁架)各节点的各杆件轴线不汇交于一 点的扣 6 分 无完整的制作安装图的扣 10 分 10 3 架 体 构 造 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主框架的扣 10 分 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支撑 框架(桁架)的扣 10 分 主框架间脚手架的立杆不能将荷载直接传递到支撑框架上 的扣 10 分 架体未按规定构造搭设的扣 10 分 架体上部悬臂部分大于架体高度的 1/3,且超过 4.5m 的扣 8 分 支撑框架未将主框架作为支座的扣 10 分 10 4 附 着 支 撑 主框架未与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的扣 10 分 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不严密的扣 10 分 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不牢固或不符合规定的扣 10 分 钢挑架焊接不符合要求的扣 10 分 10 5 升 降 装 置 无同步升降装置或有同步升降装置但达不到同步升降的扣 10 分 索具、吊具达不到 6 倍安全系数的扣 10 分 有两个以上吊点升降时,使用手拉葫芦(导链)的扣 10 分 升降时架体只有一个附着支撑装置的扣 10 分 升降时架体上站人的扣 10 分 6 防坠 落、导 向防倾 斜装置 无防坠装置的扣 10 分 防坠装置设置在与架体升降的同一个附着支撑装置上,且无 两处以上的扣 10 分 无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装置的扣 10 分 防坠装置不起作用的扣 7~10 分 10 保 证 项 目 小 计 60 7 分段 验收 每次提升前,无具体的检查记录的扣 6 分 每次提升后、使用前无验收手续或资料不全的扣 7 分 10 8 脚手 板 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的扣 3~5 分 离墙空隙未封严的扣 3~5 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 3~5 分 10 9 防 护 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不合格的扣 10 分 操作层无防护栏杆的扣 8 分 外侧封闭不严的扣 5 分 作业层下方封闭不严的扣 5~7 分 10 10 操 作 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搭设的扣 10 分 操作前未向现场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的扣 10 分 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未持证上岗又未定岗位的扣 7~10 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的扣 5 分 升降时架体上有超过 2000N 重的设备的扣 10 分 10 一 般 项 目 小 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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