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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有限空间规程制度、告知卡全套资料(50页)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和 分类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不准” 1、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准作业 。 2、未指定合格的监护人不准作业。 3、未对受限空间内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分析不准作业。 4、受限空间未经过置换、蒸煮、吹扫的不准作业 。 5、受限空间内通风不畅不准作业。 6、未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7、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周围障碍物没有清除不准作业。 8、不挂警示标牌不准作业。 9、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没有隔离措施不准作业。 10、工作内容或工作环境发生改变且没有重新进行危险分析的不 准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作业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 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 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 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 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 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受限空间的特点:a、有足够的空间, 可以让员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b、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c、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d、自然通风不足,含有潜在的危险。 防护措施 (说明:此栏请按版面合理调整布局, 醒目、美观为佳) 1、安全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要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 要求和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了解罐内充装介质的特性以及紧急情 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无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 3、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 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4、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确认盲板已和相通管线、 阀门断开,决不能以关闭阀门来代替盲板。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照明电压不大 于 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 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 漏电保护器,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 7、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 护面具方可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8、作业前 30 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作业中应定 期监测,至少每 2 小时检测一次。 9、当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断 4 小时以上的,应对环境条件和安全 措施重新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环境条件变更时,应重新办理《进 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汇编 1 范围 本制度汇编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 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T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3.1 主要负责人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a)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 护者职责; b) 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c) 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 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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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学校施工安全协议书

幼儿园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确保幼儿园施工期间的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秩序,根据区教体局有关 规定,幼儿园(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 如下: 甲方: 乙方: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一、幼儿园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后,施工人员方可进 入幼儿园施工。 二、施工单位要在确保幼儿园安全与稳定、在不能影响园内正常工作、活 动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 控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避免干扰师生的作息;施工现场严禁随意大小便; 生活废水不得乱排;不得破坏树木;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 校内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三、施工人员不准随便到幼儿园教学、工作和生活区等无关场所进行活动。 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 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 禁和幼儿、教职工发生冲突。 四、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和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幼儿园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接受幼儿园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自觉 维护好幼儿园的安全。 五、幼儿入园期间,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安全明显标志,警示幼儿及家 长远离施工危险区域,并提醒幼儿不要在施工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 危险。对施工区域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 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六、施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与幼儿园保持密切工作联系, 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单位的 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 七、施工车辆进出幼儿园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 进出场应提前和幼儿园协商,避开校园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 幼儿园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八、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 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危害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的施工安全事故。 九、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施工队伍违反安全规定的 行为责令停工整顿。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沿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 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 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 堆放材料、垃圾。 十、如违反本规定,幼儿园可通过建设单位或直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如 不按期整改,幼儿园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或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与施工相关 的一切危害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施工单位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5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光缆施工安全协议书

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 等,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须严格遵守本协议书 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应经常联 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一、工程任务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从事 XX 光缆工程施工任务,具体工作为光 缆的放线、紧线、固定,线路金具、铁件的安装固定,光缆进站敷设、光缆附件、支 撑件的安装固定和与此相关所发生的其他零星工程。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 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 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规定给于考核罚款,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进行必要的整 改。 3、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4、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 具有权拒绝使用,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5、甲方负责人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 技术交底。 6、不得安排乙方人员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 业管理规定及甲方制订的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相关施工管理规定和现场各项规 章制度。 2、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 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 顶替,需调换、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均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报甲方。 3、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 并不超过检验周期,所使用的各种施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 5、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加强管理,并对其在施工期间的所有行为负责。在开工 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规程、消防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和社会治安等 方面知识的培训教育。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 工作规定》及和甲方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 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并对施工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负责。 7、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须制订施工方案,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制定三 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书(顶管)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施工质量和 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喝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 鉴定本施工协议。 1、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 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本公司签 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 作证,便于甲方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4、施工人员未经许可施工或不在施工上班期内,发生意外伤亡,由乙方负 责。乙方应提高安全意识,如酗酒、斗殴、外出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甲方概不 负责,由乙方自负。 5、由自然因素、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人身伤亡,乙方自负。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 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 员有权随时检查; 7、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 工作业; 8、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施工,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违章操作、施工, 乙方自负。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 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 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 风险抵押金。 10、对施工中发生的操作、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 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甲方提供设 备,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 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1、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以下工作细则,若违反所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1)工作坑支护 工作坑采取四周护壁,从工作坑上口至坑底下 20cm,下半部南北两面用 5cm 大板插入土内 30 cm,从坑底以上 2m 设盘撑一道,盘撑用不小于 30#的工字钢, 盘撑四角用同型号的工字钢,做八字长度不得小于 2.5m 焊接牢固。盘撑四角用 不小于直径 14mm 的钢筋吊在主梁上,防止盘撑下沉; (2)平台安装 工作坑上口用四根不小于 30#工字钢做主梁,主梁上用 15cm×15cm 的方木 铺严(只留下管预留口)用扒钉盯牢,防止方木滚动伤人,预留口设活动平台, 平台要牢固可靠,活动平台外侧四周设不低于 1m 的两道防护栏、防护栏要牢固, 防止工作人员掉入坑下,工作坑内设置安全梯,安全梯出地面不小于 50cm。(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 KB 时间:2025-11-25 价格:¥2.00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协议

安全生产协议 为在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全面贯彻“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财产、机械、 设备安全,本合同项目发包人 (以 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 安全生产协议: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以及劳 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 专职和兼职的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 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 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 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 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 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 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火工作等;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 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实情况。甲乙方双方应 经常联系,进行项目安全检查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规定, 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定 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 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 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 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 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 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 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 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 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 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 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1-26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部分行业模板-12.双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制度

第 1 页 共 2 页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制度 1 目 的 通过将“两个体系”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薪酬相挂钩,以严格执行加油 站制定的各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引导员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保障员工人生安全。 2 范 围 加油站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 3 职 责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一般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考核奖惩及 业务相关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执行监督考核;重大风险分级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事项的考核报负责人审批。 4 个人考核办法 (1)奖励 ①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加油站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 系规定的各项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 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 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给予奖励。 ②加油站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2)处罚 ①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 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文件要求,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 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 50~100 元处罚。 ②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 1 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 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全员及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 50~200 处罚。 ③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5 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 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全员及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 100~1000 处 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④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 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全员及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 1000~5000 处罚,有直 第 2 页 共 2 页 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⑤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 50~500 元的扣款,有直接责 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记录不完 整。 B.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 作规程。 C.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 记录)。 D.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 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E.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培训不到位。 F.不认真执行和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管理制度条款。 ⑥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 予 50~500 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B.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C.伪造设备运行记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记录。 D.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劳保用品。 E.不认真执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 维修规程。 (4) 员工年底两个体系考核不合格,次年基本工资不得增长,并根据考 核情况最高可降低 5%。 5 记录表格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考核记录表》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考核奖惩汇总表》 青岛庆明加油站 2017 年 10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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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书(顶管)

1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施工质量和 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喝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 鉴定本施工协议。 1、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 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本公司签 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 作证,便于甲方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4、施工人员未经许可施工或不在施工上班期内,发生意外伤亡,由乙方负 责。乙方应提高安全意识,如酗酒、斗殴、外出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甲方概不 负责,由乙方自负。 5、由自然因素、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人身伤亡,乙方自负。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 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 员有权随时检查; 7、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 工作业; 2 8、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施工,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违章操作、施工, 乙方自负。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 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 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 风险抵押金。 10、对施工中发生的操作、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 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甲方提供设 备,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 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1、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以下工作细则,若违反所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1)工作坑支护 工作坑采取四周护壁,从工作坑上口至坑底下 20cm,下半部南北两面用 5cm 大板插入土内 30 cm,从坑底以上 2m 设盘撑一道,盘撑用不小于 30#的工字钢, 盘撑四角用同型号的工字钢,做八字长度不得小于 2.5m 焊接牢固。盘撑四角用 不小于直径 14mm 的钢筋吊在主梁上,防止盘撑下沉; (2)平台安装 工作坑上口用四根不小于 30#工字钢做主梁,主梁上用 15cm×15cm 的方木 铺严(只留下管预留口)用扒钉盯牢,防止方木滚动伤人,预留口设活动平台, 平台要牢固可靠,活动平台外侧四周设不低于 1m 的两道防护栏、防护栏要牢固, 防止工作人员掉入坑下,工作坑内设置安全梯,安全梯出地面不小于 50cm。(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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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全套资料-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 目的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 效地控制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项目实际,制订本触电应急救援预案。 2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详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预案)3.1.2.1 组织机构。 3 职责 3.1 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对本单位施工的项目工程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建设单位安全工程师、安全监 理工程师共同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级别鉴定。 2 负责配置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时救援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 3 负责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组织保障。 4 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定期分析本单位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督 促整改,负责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上报。 5 负责在员工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技能培训,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2 相关人员职责 1 组长职责: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启动。负责事故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按照应急预 案合理部署应急策略,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2 副组长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控制,协调应急队员的救援工作,识别危险物质及存在的潜在 危险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行动队员的个人安全,并负责事故后的现 场清除工作。保持与组长的联络。 3 信息管理人员(由调度担任)职责:负责接收事故报警信息,并在事故应急期间向事故应急者 提供他们所需的信息,负责各应急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系,设置专线电话。 4 抢险人员职责:应积极参与紧急救护工作,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与调度,有救护经验的人员要 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参加对伤员的救护,其他人员应保持现场的秩序,配合救护人员工作,并注意保护 事故现场,事后配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5 调查人员职责: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 6 维修人员职责:对发生触电事故的部位,及时隔离,设置警戒牌,及时维修。 4 应急事故和情况的识别 风险评估 作业活动 序 号 危险源 可能发生的 危害事故 L E C D 风险等级 控制措施 责任部门 1 外电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3 2 40 24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3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缺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 设备部 4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检查验收 设备部 5 电线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定期检查 设备部 6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安全环保部 7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定期 检查 设备部 8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9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地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安全交底、验收检查 设备部 10 潮湿环境作业漏电保护器参数过大或不 灵敏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1 闸刀及插座插头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技术交底、定期检查 安全环保部 12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导致 防护不足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13 手持照明未用 36v 及以下电源供电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专项方案、技术交底、检查 验收 设备部 一 施工用电 14 带电作业无人监护 触电等 6 2 40 480 高 操作规程、检查教育 安全环保部 15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6 无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 器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检查验收 设备部 17 一次侧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安全交底、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18 焊接作业工人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二 电气焊作 业 19 焊把线接头超过 3 处或绝缘老化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0 保护接零或电源线配备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教育培训、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部 21 作业人员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1 2 40 80 低 个人防护、教育培训、检查 验收 安全环保部 三 手持电动 工具作业 22 未做绝缘测试 触电等 1 5 40 200 中 执行控制程序、检查验收 设备部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89 KB 时间:2026-01-21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年)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5 年) (2012 年 1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3 号公布,2015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9 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 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 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和城镇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 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享有所有权或者运行管理权的单位(以下简称管道单位)应 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关危险化学 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实施,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检查。 第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依法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 对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接受举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规划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并按照 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科学规划。 第七条 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 的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工程处理措施,确保不受地质灾害影响。 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 港口、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建设 第九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依法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条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一条 承担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 质。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经过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参加危险化学品管道焊接、防腐、无损检测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负责危险化学品管道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当对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 监督,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的总体建设质量负责。管道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规定对管道的焊缝和防腐质量进行检查,并按照设计要求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和 气密性试验。 对敷设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采取增加管道压 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生产(使用)前,管道单位应当对有关保护措施进行安全 检查,科学制定安全投入生产(使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试压半年后一直未投入生产(使用)的,管道单位应当在其 投入生产(使用)前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对敷设在江、河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 学品管道,应当相应缩短重新进行气密性试验的时间间隔。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管道的运行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发现标志毁损的,管道单位应当及时予 以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六条 管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 巡护人员发现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管道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自身排除确有 困难的外部事故隐患,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管道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6 KB 时间:2026-01-24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检查评分表-11月

1 附录 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表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企业名称: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特级 2015年 11 月 30 日 项 目 名 称 及 分 值 单位工程 (施工现场) 名 称 建筑 面积 (m2) 结构 类型 总计得分(满 分 100 分) 安全管理 (满分 10 分) 文明施工 (满分 15 分) 脚手架 (满分 10 分) 基坑工程 (满分 10 分) 模板支架 (满分 10 分) 高处作业 (满分 10 分) 施工用电 (满分 10分) 物料提升机 与施工升降 机(满分 10 分) 塔式起重机 与起重吊装 (满分 10 分) 施工机具 (满分 5 分) 住宅楼(自编号 29-32座)、 (自编号33-38 座)(自编号39- 42座)及地下室 130818 .1 框架、 剪力 墙 89.9 9.0 13.6 / 8.9 / / 8.9 / / 4.55 评语: 本次安全检查为月度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分,应得分为 50 分,实得分为 44.95 分,经换算得分率为 89.9 %。 本次评价自评为:综合评价为优良,其中文明施工评定为优良。 检查单位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受检项目 住宅楼(自编号29-32座)、 (自编号33-38座)(自编号39- 42座)及地下室 项目经理 2 附录 B 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 表 B.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安全生产 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 10 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 3 分 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 2~10 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全员,扣 2~10 分 工程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 5 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 5 分 未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 2~5 分 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扣 5 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扣 5 分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 5 分 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扣 2~5 分 10 10 2 施工组织 设计及专 项施工 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 10 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 10 分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 行专家论证,扣 10 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 10 分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扣 2~8 分 未按方案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扣 2~10 分 10 3 7 3 安全技 术交底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 10 分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扣 5 分 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 2~5 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 4 分 10 10 4 安全 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 10 分 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 5 分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 2~6 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扣 5~10 分 10 10 5 安全 教育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扣 10 分 施工人员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扣 5 分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扣 2~8 分 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 教育,扣 5 分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每人 扣 2 分 10 2 8 6 应急 救援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扣 10 分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扣 2~6 分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 5 分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扣 5 分 10 10 保 证 项 目 小 计 60 5 55 7 分包单位 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扣 10 分 未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扣 5 分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 2~6 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全员,扣 2~6 分 10 5 5 8 持证 上岗 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每人扣 5 分 项目经理、专职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 2 分 10 10 9 生产安全 事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 10 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扣 10 分 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扣 5 分 10 10 10 安全 标志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扣 2-6 分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扣 3 分 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扣 2-6 分 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 5 分 10 10 一 般 项 目 小 计 40 5 35 检查项目合计 100 10 90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24 KB 时间:2026-01-25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2020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清单(2020)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一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12-04 2004-03-14 2018-3-11/2018-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 2017-11-04 2017-11-05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 2011-06-30 2011-09-01 2018-8-31/2019-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10-28 2009-05-01 2019-04-23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6 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08-29 2009-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2017-06-27 2018-01-01 2018-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7 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 2007-12-29 2008-05-01 2011-4-22/2011-5-1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47 号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12-29 2008-05-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0 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 2016-07-02 2016-07-02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06-29 2008-01-01 2012-12-28/2013-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2016-11-07 2016-11-07 即将发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8 号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3-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11-24 2004-07-01 2019-04-23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 号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7-04-28 2004-08-28 2018-10-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0 号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07-02 2016-09-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08-31 2014-12-01 即将修订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70 号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04-03 2001-10-27 2009-08-27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57 号 序号 名 称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发布//实 施日期 发布单位 文件编号 备注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08-29 2016-01-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1 号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00-07-08 2000-07-08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3 号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17-11-04 2017-11-05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1 号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08-30 2000-01-11 2017-12-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1 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03-15 1999-10-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6 号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11-01 1998-03-01 2011-04-22 全国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 91 号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1997-03-0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7 号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 2014-4-24 2015-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9 号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017-11-04 2018-01-01 2017-11-4/2018-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78 号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04-12 1987-01-01 2009-08-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37 号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订) 2017-3-1 2017-3-1 2017-12-27/2017-12- 28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86 号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7-5 1995-1-1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28 号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3-06-29 2014-0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 号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12-10-26 2013-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5 号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05-08-28 2005-12-01 2018-12-26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0 号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07-02 2016-07-02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48 号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015-04-24 2015-04-24 2018-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0 号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02-19 2012-07-01 2012-2-29/2012-7-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54 号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08-30 2007-11-10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席令第 69 号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6.4 KB 时间:2026-01-28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 年) (2004 年 1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7 号公布,2013 年 7 月 18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38 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4 年 7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3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 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 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 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 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 督。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 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 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 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 3 年。 第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 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 管理机关、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6-01-29 价格:¥2.00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光缆施工安全协议书

1 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 等,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须严格遵守本协议书 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应经常联 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一、工程任务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从事 XX 光缆工程施工任务,具体工作为光 缆的放线、紧线、固定,线路金具、铁件的安装固定,光缆进站敷设、光缆附件、支 撑件的安装固定和与此相关所发生的其他零星工程。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 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 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规定给于考核罚款,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进行必要的整 改。 3、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4、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 具有权拒绝使用,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2 5、甲方负责人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 技术交底。 6、不得安排乙方人员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 业管理规定及甲方制订的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相关施工管理规定和现场各项规 章制度。 2、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 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 顶替,需调换、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均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报甲方。 3、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 并不超过检验周期,所使用的各种施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 5、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加强管理,并对其在施工期间的所有行为负责。在开工 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规程、消防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和社会治安等 方面知识的培训教育。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 工作规定》及和甲方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 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并对施工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负责。 7、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须制订施工方案,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制定三 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年)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 年) (2011 年 10 月 1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通 知(安监总政法〔2011〕158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 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安全监管监察 部门负责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或者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 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 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理相应行政许可手续,合法从事生产 经营建设活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 性标准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 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公民个人对自已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制订并实施年度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依照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程序和要求,对发现和被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人 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诬告或者陷害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不得 泄露举报人身份或者将举报材料、举报人情况透露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对举报有功人 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八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 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但举报人的 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 位反映,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并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 第九条对已经受理的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实名举报的,立即组织核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为举报内容不清的,可以请 举报人补充情况; (二)对匿名举报的,根据举报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核查。有具体的单位、安全生产 非法违法事实、联系方式等线索的,立即组织核实; (三)举报事项经核查属查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举报事项经核查不属实的,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并依法保护被举 报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核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 有关部门共同核查。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举报的处理情况,应当在办结的同时书面答复实名举报人,但举报 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第十条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一般、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 上人民政府安委会应当按照规定对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有关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承担督办事项。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单位网站上公开督 办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加强对督办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掌握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事故查处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应当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办,并对安全 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 施: (一)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 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二)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 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4 KB 时间:2026-02-06 价格:¥2.00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协议

1 安全生产协议 为在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全面贯彻“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财产、机械、 设备安全,本合同项目发包人 (以 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 安全生产协议: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以及劳 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 专职和兼职的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 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 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 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 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 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 2 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火工作等;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 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实情况。甲乙方双方应 经常联系,进行项目安全检查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规定, 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定 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 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 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 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 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 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 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 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 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 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 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6-02-11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含续表)GDAQ2090204

序号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 GDAQ2090204 工程名称 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 准及编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专业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 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且各种绝缘芯线 颜色必须正确 一 资料 电工持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 格证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 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 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 资料 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 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工程周边(含脚手架具)、机动车道、起重机、现场开挖沟槽的边 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4.1.2~4.1.6条规定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设在专用电杆上,导线截面的选择、敷 设方式、断路保护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第7.1节规定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 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三 接地与 防雷 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 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 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 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 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应 不大于10Ω 二 外电 防护 与配 电线 路 四 配电室 及自备 电源 配电柜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 分断时应有明显分断点 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 向负载供电 五 配电箱及 开关箱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 配电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 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序号 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续表) GDAQ2090204-1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 间≤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 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 时间>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动作漏电时间的乘积 ≤30mA·s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额定动作时间必须符合《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8.2.10、8.2.11条规定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活动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安全标志、编号齐全,安装位置恰当、 整齐,方便操作,周围无杂物。箱内电器设施完整、有效,参数与 设备匹配,配电布置合理,并有标记 箱体采用金属箱,底板用绝缘板或金属板,不允许用木板。配电箱的 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 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 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 子板连接 六 现场 照明 特殊场所使用的照明器其安全特低电压,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10.2.2条规定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 器 五 配电箱及 开关箱 其他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监 理 单 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参加 验收 人员 总 承 包 单 位 专业承包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章) (项目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6-02-11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年)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 年) (2013 年 10 月 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 办发〔2013〕10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 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 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 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 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 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 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 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 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 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 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 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 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 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 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 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 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 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 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 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 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 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 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 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 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 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 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 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 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 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 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 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 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6.8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37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GDAQ340237

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GDAQ340237 一、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 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二、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三、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四、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 用牵引杆连接。 五、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 (二)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 (三)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 (四)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 (五)脚制动刹车工作应可靠有效,两踏板的行程应相同; (六)制动闭锁装置、变速操纵闭锁装置、铲刀操纵闭锁装置工作应可靠。 六、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严禁拖、顶启动。 七、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液压系统应工作有效;当运转正常、水温达到 55℃、机油温度达到 45℃ 时,方可全载荷作业。 八、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九、采用主离合器传动的推土机接合应平稳,起步不得过猛,不得使离合器处于半接合状态下运转;液力 传动的推土机,应先解除变速杆的锁紧状态,踏下减速器踏板,变速杆应在一定档位,然后缓慢释放减速踏板。 十、在块石路面行驶时,应将履带张紧。当需要原地旋转或急转弯时,应采用低速档进行。当行走机构夹 入块石时,应采用正、反向往复行驶使块石排除。 十一、在浅水地带行驶或作业时,应查明水深,冷却风扇叶不得接触水面。下水前和出水后,均应对行走 装置加注润滑脂。 十二、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档。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空档滑行。横向行驶的坡 度不得超过 10°。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十三、在上坡途中,当内燃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放下铲刀,并锁住制动踏板。在分离主离合器后,方可重 新启动内燃机。 十四、下坡时,当推土机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转向动作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 此时不得使用制动器。 十五、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十六、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 2m。 十七、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载,不得作有损于铲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装置的动作,各项操作应缓 慢平稳。无液力变矩器装置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十八、推树时,树干不得倒向推土机及高空架设物。推屋墙或围墙时,其高度不宜超过 2.5m。严禁推带有 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十九、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 8.0m;左右距离应大于 1.5m。在狭窄道路上行 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二十、推土机顶推铲运机作助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入助铲位置进行顶推中,应与铲运机保持同一直线行驶; (二)铲刀的提升高度应适当,不得触及铲斗的轮胎; (三)助铲时应均匀用力,不得猛推猛撞,应防止将铲斗后轮胎顶离地面或使铲斗吃土过深; (四)铲斗满载提升时,应减少推力,待铲斗提离地面后即减速脱离接触; (五)后退时,应先看清后方情况,当需绕过正后方驶来的铲运机倒向助铲位置时,宜从来车的左侧绕行。 二十一、推土机转移行驶时,铲刀距地面宜为 400mm,不得用高速档行驶和进行急转弯。不得长距离倒退行 驶。 二十二、作业完毕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铲刀,有松土器的,应将松土器爪落下。在 坡道上停机时,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档,接合主离合器,锁住制动踏板,并将履带或轮胎楔住。 二十三、停机时,应先降低内燃机转速,变速杆放在空档,锁紧液力传动的变速杆,分开主离合器,踏下 制动踏板并锁紧,待水温降到 75℃以下,油温度降到 90℃以下时,方可熄火。 二十四、推土机长途转移工地时,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途行走转移时,距离不宜超过 10km,并在行走 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润滑行走装置。 二十五、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6-02-12 价格:¥2.00

全员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 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 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 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 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 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四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 理体制。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 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六条 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 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第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 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 府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 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 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 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 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八条 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 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派 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 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 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 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九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其 办事机构及具体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 第十一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 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 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十二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 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 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 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 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 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 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同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 出专项工作报告。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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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知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doc12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理顺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从“免抵退” 税的含义上讲,“免抵退税额”也就是抵减的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少了各地的税收 收入,而“退税”退的仍是中央级收入,不影响地方税收收入。为了解决“免抵退” 税的免抵数对地方收入和地方分成的影响,对免抵税额还要定期按规定进行调库, 因此,会计核算中必须正确核算“免抵税额”,将其与增值税的其他明细科目划分清 楚,这也使会计核算比“显击后退”难度更大。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中有关出口货 物“免抵退”税会计核算的内容比较少,无统一规范,很不便于实际工作。本章结 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与“免抵退”税政策,一些会计处理,特别是会计调整,只是 从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做法也难免存在不足之处,仅供大家参考。 一、外销收入的确认 生产企业出口业务就其性质不同,主要有自营出口、委托代理出口、加工补偿出口、 援外出口等。就其贸易性质不同,主要有一般贸易 1 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来料加 工复出口贸易 1 国内深加工结转贸易等等。外销收入是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的主 要依据,外销收入不管是什么成交方式下的,最后都要以离岸价为依据进行核算和 办理出口退(免)税,因此,除正常的销货款外,外销收入的确认还与外汇汇率确定、 国外运保佣的冲减、出口货物退运等密切相关。 (一)入账时间及依据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不论是海 1 陆 1 空 1 邮出口,均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 单后作为出口销售收入的实现。销售收入的入账金额一律以离岸价(FOB 价)为基础, 以离岸价以外价格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其发生的国外运输 1 保险及佣金等费用支 出,均应作冲减销售收入处理。 2.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以收到外贸企业代办的运单和向银行交单后作为收入 的现实。入账金额与自营出口相同,支付给外贸企业的代理费应作为出口产品销售 费用处理,不得冲减销售收入。 3.来料加工复出口,以收到成品出运运单和向银行交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理。入账金 额与自营出口相同。按外商来料的原辅料是否作价,在核算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销 售收入时,对不作价的,按工缴费收人人账;作价的,按合约规定的原辅料款及工 缴费入账。对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其它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复出口的,按现行出口货 物退(免)税规定,委托企业可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出具来料加工免税证 明,由受托企业在收取委托企业加工费时据以免征增值税。 4.国内深加工结转,也称间接出口,是国内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材料加 工货物后报关结转销售给境内加工企业,由国内企业深加工后再复出口的一种贸易 方式。其销售收入的确认与内销大致相同。 (二)外汇汇率的确定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凡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有外汇汇率的,均按 财务制度规定的汇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币金额登记有关账簿。生产企业可以采用当月 1 曰或当曰的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 一个年度内不得调整。企业应将计算出口销售收人时的汇率与实际收汇时的汇率加 以区别,计算出口销售收入时以入账时规定的汇率计算,同时记应收外汇账款,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6-02-28 价格:¥2.00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学校施工安全协议书

1 幼儿园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确保幼儿园施工期间的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秩序,根据区教体局有关 规定,幼儿园(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 如下: 甲方: 乙方: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一、幼儿园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后,施工人员方可进 入幼儿园施工。 二、施工单位要在确保幼儿园安全与稳定、在不能影响园内正常工作、活 动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 控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避免干扰师生的作息;施工现场严禁随意大小便; 生活废水不得乱排;不得破坏树木;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 校内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三、施工人员不准随便到幼儿园教学、工作和生活区等无关场所进行活动。 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 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 禁和幼儿、教职工发生冲突。 四、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和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幼儿园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接受幼儿园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自觉 维护好幼儿园的安全。 2 五、幼儿入园期间,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安全明显标志,警示幼儿及家 长远离施工危险区域,并提醒幼儿不要在施工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 危险。对施工区域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 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六、施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与幼儿园保持密切工作联系, 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单位的 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 七、施工车辆进出幼儿园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 进出场应提前和幼儿园协商,避开校园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 幼儿园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八、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 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危害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的施工安全事故。 九、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施工队伍违反安全规定的 行为责令停工整顿。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沿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 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 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 堆放材料、垃圾。 十、如违反本规定,幼儿园可通过建设单位或直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如 不按期整改,幼儿园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或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与施工相关 的一切危害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施工单位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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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www.cnshu.cn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cnshu.cn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cnshu, 加入 cnshu.cn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安全生产事关施工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职工群众的生命健康,事关员工家 庭幸福和企业内部和谐稳定,是施工企业能否做大做强的重要因素。深刻认 识企业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 地控制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是企业当前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绝大部分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方面采取了一定措施,加大了监 控力度,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 距。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 问题:  (一)对安全生产的规律性认识不足,准备不充分,仓促上阵,被动 应付。 对安全生产的规律性认识不足,不能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加强预 防和应对是安全事故发生的最直接的根源。新建铁路和铁路客运专线质量标 准高、技术标准严,对砼性能的耐久性和耐腐蚀性要求高;移动模架生产大 www.cnshu.cn 中国最庞大的下载资料库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不是在 cnshu.cn 网站下载此资料的, 不要随意相信. 请访问 cnshu, 加入 cnshu.cn 必要时可将此文件解密 体积、大吨位砼箱梁,对地基承载力和高空作业安全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长大隧道施工大量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也只有在地质超前预报 并对特殊地质采取相应对策的前提下,才能确保安全、质量和进度。然而, 一些项目主管对此认识不足,思路和对策还停留在 120km/h 以下铁路施工模 式上,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足,应对不充分,仓促上阵,被动应付, 致使安全隐患频出,苗头频现,焦头烂额,精疲力尽。有的隧道施工在光面 爆破或三台阶开挖后,仰拱填充或二次衬砌不及时跟上,有的项目甚至进洞 二、三百米,还没有进行仰拱填充,甚至于衬砌台车还没有到位。还有的同 志片面认为只要隧道一进明洞,安全生产就等于上了保险,配不配全员都 无所谓;在有的项目全员被当作专门领取、发放爆破物品的“专管员”, 缺乏对工序施工过程的有效监控。   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安全过程监控中的“掉链子”或脱节,是 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突出表现。  (二)专兼职全员责、权、利不对等,安全监管终极责任得不到落实。   尽管一些工程项目的三级安全监控网络都上了墙,但真正落实安全 监控终极责任的项目不多,尽管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只是少数,但出现大的 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的项目不在少数。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6-03-29 价格:¥2.00

土地登记代理服务行业2026年应急演练方案

土地登记代理服务 2026 年应急演 练方案 (行业代码:7940) 编制单位:企安文库(安全生产文档模板专业服务平台) 编制日期:2026 年 3 月 官方网站:www.qiandoc.com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提高土地登记代理服务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程序,保障从 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制定本应急演练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应急演练,提升行业整体应急 管理水平。 1.2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 708 号) 4. 《GB/T 29639-2020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5.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6. 土地登记代理服务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 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 9. 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 10. 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土地登记代理服务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 1. 生产作业场所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2. 储存设施区域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3. 运输装卸环节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4. 办公生活区域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5. 相关方在本单位区域内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6. 跨单位、跨区域的联合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1.4 工作原则 1.4.1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 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在应急演练中重点突出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生命安全保障环节。 1.4.2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 演练检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4.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各 级职责,确保应急指挥体系高效运行。 1.4.4 依法规范,科学处置 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运用先进技术和方法,提高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遵循行 业标准和规范,确保演练科学规范。 1.4.5 全员参与,注重实效 加强应急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演练取得实效。注重演 练成果转化,提升整体应急水平。 1.4.6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结合土地登记代理服务行业特点和风险特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应急 演练,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 KB 时间:2026-04-03 价格:¥2.00

成套设备项目合同

成套设备项目合同 合同号:    签字日期:   中国·北京·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公 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 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   1.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 一套燃煤锅炉设备(出力为  吨/时)及其辅助设备 (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 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产品备件(以下简称 “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和维修 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1。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3。   1.2 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2。   1.3 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 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 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 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5。   1.4 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 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见本合同附件6。   1.5 本合同签订后10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 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向买方提供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 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将另签协议。   第二章 价格   2.1 卖方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 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  (大写  日元)。上述合同 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2.1.1 设备和材料费:¥  (大写  日 元)。   2.1.2 备品备件费:¥  (大写   日 元)。   2.1.3 设计和技术资料费及培训费:¥   (大写  日元)   2.1.4 技术服务费:¥  (大写  日 元)。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条件见本合同附件5。   “合同工厂”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4。   2.1.1、2.1.2、2.1.3各分项价格的 总价为¥   (大写  日元)(以下简称“合同设备总 价”)。   2.2 上述合同总价是在日本国神户、横滨和/或 长崎港船上交货的FOB固定价格,同时包括适于远洋及 内陆运输和多次装卸、搬运的坚固包装以及货物装到买方 指定船舱位置为止的一切费用,但买卖双方各负担全部装 船费用的百分之五十。   此项装船费用应理解为“设备”自船边到船舱(即买方的 船上吊装作业所能起吊之处至装入船舱指定位置止)所发 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对重件货物装船时需租用岸上或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 KB 时间:2026-04-09 价格:¥2.00

土地登记服务行业2026年应急演练方案

土地登记服务 2026 年应急演练方 案 (行业代码:7930) 编制单位:企安文库(安全生产文档模板专业服务平台) 编制日期:2026 年 3 月 官方网站:www.qiandoc.com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提高土地登记服务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程序,保障从业人 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 定本应急演练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应急演练,提升行业整体应急管理 水平。 1.2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 708 号) 4. 《GB/T 29639-2020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5.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6. 土地登记服务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 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 9. 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 10. 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土地登记服务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 1. 生产作业场所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2. 储存设施区域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3. 运输装卸环节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4. 办公生活区域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5. 相关方在本单位区域内的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6. 跨单位、跨区域的联合应急演练组织和实施 1.4 工作原则 1.4.1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 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在应急演练中重点突出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生命安全保障环节。 1.4.2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 演练检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4.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各 级职责,确保应急指挥体系高效运行。 1.4.4 依法规范,科学处置 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运用先进技术和方法,提高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遵循行 业标准和规范,确保演练科学规范。 1.4.5 全员参与,注重实效 加强应急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演练取得实效。注重演 练成果转化,提升整体应急水平。 1.4.6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结合土地登记服务行业特点和风险特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应急演练 ,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 KB 时间:2026-04-22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