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6-A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监管力度,提高承包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 保安全生产和检维修以及治安的安全和稳定,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 定。 2 职责 2.1 厂长负责承包商的资格预审。 2.2 行政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承包商档案,并对承包商档案进行管理。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外来承包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4 厂长和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对承包商作 业表现进行评价。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 3.1.1 厂长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有意向的承包商。 3.1.2 有意向的承包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2)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7)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3.1.2 根据提供的资料选择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根据承包项目的特点编制含 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计划书。 3.1.3 由厂长对承包商提出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 重要依据。 3.1.4 由厂长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3.2 承包商入场前的有关规定 3.2.1 承包商必须提供与本公司签定的合同、委托书或工单等有效文件给门卫 室进行查验。 3.2.2 由门卫室人员带领承包商工作人员到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人员对承包 商的施工人员进行教育。 3.2.3 提供承包商进场施工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4 承包商进场施工期间若有特殊工种作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 搭架工、起重工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必须提供有效特殊工种证件(原件), 方可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3.2.5 提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所有人员及设备清单一份。 3.2.6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若违反将 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 3.2.7 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填写承包商施工人员教育台账。 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本厂的基本概况,安全生产特点;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厂区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厂区内防火、防爆重点场所的分布等; 3.3 对外来承包施工单位和人员入场后的有关规定 3.3.1 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 生产车间、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并取消其入场作业资格。 3.3.2 承包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 重作业、破土作业、施工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 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3.3.3 按施工作业的特点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破 土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作业许可证,未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 任何人严禁从事施工作业。 3.3.4 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区作业以及穿带铁钉的鞋、化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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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分包项目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对劳务分包人或单位 (以下简称分包方)的有效管控,切实防范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操作、设备安装和拆卸、设备维护和保养、 设备运输和转场、辅助吊装等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解释 劳务分包:是指服务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 有相应资格的分包方完成的活动。 四、总则 1、劳务作业的分包方必须具有: ①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考核并合格后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上岗资格证书; ②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④根据公司整合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对劳务分包经评价合格后方可使用。 2、劳务分包方的有关资料由各使用单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 3、分包方应做好以下现场的管理工作: ①设备操作、车辆应每台设备设一名机长或班长; ②确保劳务作业施工质量,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督促施工现场 作业人员按分公司或区域项目部或总成单位的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对劳务分 包作业施工质量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直至停止作业。 ③积极配合公司各单位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 底及检查。 ④不定期地对公司提供的设备或自备的车辆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状 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上报。协助公社各单 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参与公司或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等活动。 ⑤指定专(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与分 包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台帐,人员花名册台帐做到动态 管理。做好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工资发放、劳资纠纷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工作;建 立《劳务作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等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 理台帐,以备检查。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必须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领; 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⑥对分包的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指定专(兼)职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与 分包的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的所有人或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做好台班记录、 费用支付、协助纠纷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建立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的使用管理台帐, 以备检查。租赁费用必须由合同方本人签领;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 委托书。 4、分公司或区域项目部(简称发包方)使用分包方时,首先由分包方提出申请, 由发包方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查其资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方,严禁 使用。审查合格的报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5、对于管理混乱或严重违规违纪或连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2 起以上的分包方,不 得继续使用。发包方将分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 代管、以罚代管。 6、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指派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技术熟练、有较丰富 施工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组织、 工器具的配置、现场布置和分包方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劳务分 包人员应在发包方的直接指挥和监督管理下进行劳务作业。 7、对分包方自行配置的车辆、设备、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须提供经检查试验合 格的证明资料,并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8、发包方应加强劳务分包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注重实 效,并能满足作业中应具有的安全和技术素质要求,作业前应组织技术措施和安全措 施的交底。 9、 发包方应监督分包方录用人员的情况。检查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定义 4. 职权职责 5. 管理内容 6. 相关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 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 定义 3.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 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 员。 3.3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3.1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3.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 的驾驶人员; 3.3.5 登高架设作业。含 2 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3.3.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3.3.7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3.3.8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3.3.9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3.3.10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3.3.11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3.3.12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3.3.13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 职权职责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 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 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 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 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证,必要时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 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 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 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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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业卫生职责: 一、负责领导协调全公司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全面执行和贯彻国家各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三、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职业卫生工作形势,安排布置职 业卫生工作,分析解决职业卫生重点问题。 四、组织职业卫生大检查工作,并对重大职业卫生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 意见,督促按计划实施。 五、组织领导开展公司职业卫生活动与竞赛,审定职业卫生、文明生产先进 事迹与奖励办法,推广职业卫生先进经验。 总经理职业卫生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是本企业第一职业卫生安全责任人,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法,对本 企业的职业卫生和本规定的执行、以及各级、各部门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建立、健 全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亲自批阅上级有关职业卫生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各 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 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三、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主业与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本 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 负面效应,保证生产一线员工思想稳定。 四、组织制订年度职业卫生安全目标计划和有关职业卫生的重要活动和重大 措施,按企业控制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职业卫生安全目标实 现。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保证体系,并协调本单位党、工、团组织,各 负其责,密切配合行政搞好职业卫生工作。 六、按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职业卫生监督人员,健全安全监督体系,完善安 全监督手段,支持职业卫生监督人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主动听取职业卫生管理 部门的工作汇报。 七、审定职业卫生计划,并保证职业卫生投入所需费用的落实。 八、每月主持召开一次职业卫生情况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职业卫生中存在 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隐患。 九、坚持深入生产现场进行职业卫生检查,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员工对 职业卫生的意见和建议。 十、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奖惩办法。 十一、定期向职代会报告职业卫生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 督和建议。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职 业卫生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协助抓好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制定、 修订和审核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领导、检查公司职业卫生管 理机构的各项工作,审定公司各级领导职业卫生责任制。 三、组织领导全公司的职业卫生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出 现的安全隐患。 四、负责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分 析公司职业卫生动态,负责对职业卫生投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工会职业卫生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职 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经常对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教育和职业卫生活 动。 二、负责女工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女工合法权益,定期组织女职工健康检查。 三、对侵害员工在职业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的问题有责任向公司主管部门反 映。 四、实行职业卫生“一票”否决权,组织和审核劳动竞赛或组织评先活动时, 要将职业卫生方面的要求列为重要必备条件。 五、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门组织企业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 的职业卫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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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1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与分工 4. 工作程序 5. 作业管理 6.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 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 公司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 3. 职责与分工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2 总务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外联工作;负责通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 测结果。 3.3 总务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负责劳动防护检查与考核;负责职业健康隐患检查及治理。 3.4 总务部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并建立相关的健康监护档案。 3.5 总务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4. 工作程序 4.1 职业病的概况 4.1.1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 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本公司有可能产 生职业危害的物质主要有酒精、清洗剂等危险品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如 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4.2 职业病分类 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 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10 类 132 种。 4.3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4.3.1 安全主任负责新建及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建 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4.3.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 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估报告中 提出的有关建设和设施,总务部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4.3.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健康 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 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3.4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健康隐患,应 纳入本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1 KB 时间:2025-10-07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5.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5. 形成文件和记录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 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负责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 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办理“三同时”的审批、验收、监督检查等工作。 3.2 冲压电镀部负责设计生产工艺流程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有关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的工艺方案设计。 3.3 总务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参加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工作,收集并提供有 关的文件、资料。 3.4 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关的文件、 资料。 3.5 工会负责组织员工代表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理相关的审批、报告手续, 负责解释并使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维护。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管理 4.1.1 可行性研究论证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规划,需要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含引进设备)时, 各主管部门应对所需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同时应进行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论证,确 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有害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策划不要的环保措施、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控制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4.1.2 环境影响评价 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安全生产办公室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 资格的企业外部专业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报政府 主管部门审批。 4.1.3 工艺方案的设计 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艺方案设计过程中,在确定生产工艺流程、选择设 备时,应考虑环境污染预防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防患的要求,优先采用质量可靠、技术成熟、运行平 稳,环境影响小,资源、能源消耗少,操作简便、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设备,避免或减少有害环境 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4.1.4 对废弃、粉尘污染的防治 4.1.4.1 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粉尘等污染物质的现场,应尽量避免敞开式操 作,并设置排风装置、除尘装置、吸收有害气体的颈环装置等环保措施。 4.1.4.2 对于含有易挥发物质的化学品的贮存装置,应采取防止挥发物质逸出的措施,设置必要的防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2 KB 时间:2025-10-19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 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7.9.23 文永杰 新作成 1. 管理目的 2. 术语、定义 3. 管理职责 4. 一般规定 5. 报告程 1. 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 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 术语、定义 2.1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 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 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3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 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2.4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3. 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兼任)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 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 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部门的粉尘、毒害品、 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 管理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 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 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3 各部门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 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 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3.4 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 疗和康复的权利。 4. 一般规定 4.1 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应对员工进行岗前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每年要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和 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工作。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 本人。 4.2 各部门应在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箱和急救设施方案。 4.3 安全生产办公室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4 各部门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 害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2 KB 时间:2025-10-23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4.28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定义 4. 职责 5. 事故信息管理 6. 事故调查 7. 事故处罚程序 8. 相关支持/记录文件 9. 流程图 1. 目的 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 尽可能迅速地开始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 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3. 定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 故、环境污染事故、对公司造成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4. 职责 4.1 发生事故后,事故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 安全事故分类 4.2.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4.2.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5重伤事故:在职职工伤害事故中,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引起人体 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大于或等于 105 天; 4.2.6轻伤事故: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伤害后果不太严重的事故,表 现为劳动能力的轻度或暂时丧失。一般损失在一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以上,105 个工作日以下的事故; 5. 事故信息管理 5.1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 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各级人员不得隐瞒不 报、谎报。 5.2 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5.2.1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部门应于 24 小时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5.2.2死亡事故 5.2.2.1 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在半小时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全生 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5.2.2.2 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在十分钟内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全生 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5.2.2.3 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第一时间报告至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司安 全生产办公室按规定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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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保证生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设施指公司生产现场的各类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 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安全附件,职业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等。 2.1 检测报警设施包括:压力、温度、液位、流量超限报警,安全连锁装置,可燃、有毒 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由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2 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包括:起重设备的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等 设施,传动设备安全封闭设施、防护装置,电气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2.3 防爆设施包括:高压设备的防爆泄漏装置,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防爆器材, 防爆工具。 2.4 泄压和止逆设施包括:用于泄压的阀门、安全阀、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 的阀门等设施,低压真空的密封设施等。 2.5 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包括:防静电跨接线、避雷针、静电导出装置。 2.6 职业卫生设施包括:防尘设施,防毒设施,防噪声设施,防暑降温设施,防寒设施等。 2.7 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泵、消防栓及消防水带及闸门管线、灭火器、烟感、各类声光 报警装置、应急照明设备、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 3 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负责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防 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职业卫生设施的管理。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设施的管理。 3.3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所有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3.4 安全设施所在部门、工段应按类别建立二级安全设施台账,并配合相关部门检查、校验。 4 管理的内容 4.1 安全设施的控制要求 4.1.1 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和布局应设计布置合理,切实具有保护功能,以确保人体和设 备免受到伤害和损坏。 4.1.2 安全设施结构要坚固耐用、不易损坏、安装可靠、不易拆卸。 4.1.3 安全设施表面应光滑、无尖棱利角,无附加危害,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 4.1.4 安全设施设置切实可靠,不应出现漏保护区。 4.1.5 起重设备行程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工艺设备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电气设备满足 继电保护的要求,物料泄漏、火灾满足报警的要求。切实具有保护设备和人员安全的要求。 4.1.6 安全设施的标识必须清晰、易识别,并可迅速接近其设施,使危险过程立即停止, 并不产生附加风险。 4.1.7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的作业位置,应设置防护。 4.1.8 为避免挤压伤害,直线运动部件之间或直线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的间距应符合 安全距离的要求。 4.1.9 运动部件有行程距离要求的,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防止因超行程运动而造成伤 害。 4.1.10 对可能因超负荷发生部件损坏而造成伤害的,应设置负荷限制装置。 4.1.11 有惯性冲撞运动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缓冲装置,防止因惯性而造成伤害事故。 4.1.12 由于运动可能松脱的零部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固定,防止由于启动、制动、冲 击、振动而引起松动。 4.2 维护与管理 4.2.1 严禁使用性能不合格要求、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无相关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安 全设施。 4.2.2 新购买的国家规定强检的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 报警仪等,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2.3 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4.2.4 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4.2.5 各类安全设施要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4.2.6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时,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位。 4.2.7 对一切安全设施,设备部维修人员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查 。 4.2.8 运行操作人员负责本工段、本岗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日常巡查,使之完好。 4.2.9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认真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齐全。 4.2.10 发现安全设施不安全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停车或 采取其它果断措施,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作业。 4.2.11 设备管理部做到定期检查,主动向运行操作班组了解设备及安全装置的运行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5-11-08 价格:¥2.00
化工装置拆除方案 1、在拆除前,由当地政府质检部门、业主、施工单位、设备生产厂家和设计院检 查构筑物和机械设备受损情况,确定哪些设备和管道能用,哪些需要维修,哪些需要拆 除,哪些地方需要加固,哪些现在是危险区域而不能进行施工等,并制定和设计相应的 加固方案和安全措施。 2、在拆除前,检查和测量构筑物(车间)内的空气中的有毒气体成分,超出对身 体有害的浓度,应禁止施工单位进入,直到空气质量达到要求;若一时达不到要求,施 工单位必须采取强制通风和安全措施,如用鼓风机或戴防毒面具等。 3、拆除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HSE)措施(由于每一层楼 面可能受损程度不一样,所以最好每一层或大型的设备吊装吊装都要编制施工方案), 并经业主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实施。 4、拆除前,检查车间内的电源是否切断,切断通往车间内的工艺管线和公用管线(在 投入物料的情况下),检查工艺管线和公用管线内是否有残余气体和液体;切断同其他 车间的接地网连接(是否要切断可以先同电气工程师联系)。 5、拆除总的原则是:先加固,再电气仪表拆除,再保温层拆除,然后是管道和设 备拆除;有可能对人体发生二次伤害的危险部分先清除,如被燃烧而成的酥松的水泥块、 防火涂料剥离层、控制室内的天花板等。 6、拆除工序:构筑物加固、电气仪表电缆及桥架拆除(防止切割管线时电缆再次 燃烧,同时也防止裸露的铜线发生短路等)、设备和管道保温层拆除(由于保温层燃烧 后能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管道拆除、行车拆除、设备拆除(有大型设备吊装的还要编 制吊装方案)、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妥善安放。 7、完全能使用的设备,在开始拆除前,应对设备采取保护措施,如设立防护栏并 用包裹物进行包裹等方法进行保护,管道拆除后设备的接口应及时全部用塑料布进行包 裹。 8、需要维修的设备,与管道相连的接口在管道拆除后应及时用塑料布和盲板封闭, 以免赃物进入。 9、需要进入设备维修施工前,施工人员应更换干净饿橡胶底胶鞋进入,以免二次 污染设备。 10、需要进入设备维修施工前,检查并记录所携带的工具等情况,出罐后核对所带 出的工具是否一件不差。 11、需要进入设备维修施工时,应做好通风措施并有专人监护,并做好记录;设备 内的照明采用 24V 电源。 12、由于厂房燃烧,对金属的性能可能发生改变,所以说象支架、设备吊耳等可能 就承受不起以前设计的负荷,所以说拆除时施工人员尽量不要踩踏管线和设备而用梯子 或操作平台进行施工,吊装时,尽量不使用原有设备上的吊耳等。 13、每一处动火点应配备灭火器材,高处动火时地面必须铺防火毯和监护人员。 14、由于厂房燃烧,可能导致管线的应力很大发生改变,所以在切割管线、松管卡 和松螺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以免被管道击伤。 15、设备拆除时,要避免划伤和敲击设备本体,要轻吊轻放,避免设备本体直接和 其他金属或地面直接接触,中间应垫木头。 16、管道拆除时,应轻吊轻放,不得野蛮施工,砸坏设备和地面,也不得损坏和划 伤与设备接口的法兰密封面。 17、需要维修的设备运输中,要避免小直径管口碰歪、附属仪表碰坏、法兰密封面 划伤等现象出现。 18、需要维修的设备应按要求放到业主规定的地点,更换零部件时,施工单位必须 提供相应的工具及专用工具,并在设备厂家的指导下施工。 19、设备水压试验合格后,要及时排除水,并用专用管道引至地沟,并及时用压缩 空气吹干设备。 20、设备维修完毕,应及时对设备内进行清理,如用面团清理污物或则用用吸尘器 等。 21、报废的设备应按业主要求运到指定的地点分别分类摆放。不锈钢设备不能直接 与碳钢设备直接接触,以免渗碳。 22、拆除的管道应按业主要求运到指定的地点分别分类摆放,不锈钢管道不能直接 与碳钢管道直接接触,以免渗碳。 23、衬胶设备的拆除。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11-16 价格:¥2.00
1 甲烷氯化物企业主要风险分析点 1.主要风险分析点 1.1 设备设施清单 1.1.1 氢氯化单元 氯甲烷压缩机、稀盐酸输送泵、硫酸干燥塔循环泵、导热油泵、硫酸计量 泵、甲醇泵、稀硫酸泵、甲醇槽高位油槽、导热油槽、甲醇储槽、98%硫酸槽、88% 硫酸槽、盐酸槽、甲醇预热器、甲醇过热器、电加热器、导热油加热冷却器、 氢氯化反应器、导热油槽放空冷凝器、甲醇过热器、氯化氢过热器、激冷塔、 分离罐、激冷器、一级酸冷却器、二级酸冷却器、稀酸冷却器、碱洗塔、碱洗 塔冷却器、一级硫酸干燥塔、一级硫酸干燥塔冷却器、二级硫酸干燥塔上塔、 二级硫酸干燥塔、二级硫酸干燥塔冷却器、干燥后除沫器、氯甲烷压缩机进口 缓冲罐、氯甲烷压缩机出口缓冲罐、氯甲烷冷却器、氯甲烷压缩机机体进口缓 冲罐、氯甲烷压缩机机体出口缓冲罐、温度计、液位计、压力表、远传压变、 远传液位计、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压缩机厂房、设备框架、控制室、爬梯、 护栏、手拉葫芦、水分分析仪、消防栓、灭火器、室内栓、防护器材。 1.1.2 热氯化单元 循环塔进料泵、二级冷凝器进料泵、二级冷凝器进料泵、循环塔回流泵、循环 塔回流泵、氯化反应器、氯化产物释放槽、氯甲烷蒸发器除沫器、氯甲烷蒸发 器、二级冷凝器除沫器、二级冷凝器、三级冷凝器、一级冷凝器、一级冷凝器 分离罐、二级冷凝器分离、三级冷凝器分离罐罐、循环塔顶冷凝器、循环塔再 沸器、激冷塔、氯甲烷预热器、氯气预热器、干燥器、循环塔进料槽、循环塔 储槽、热交换器进料槽、循环塔热交换器、循环塔底出料冷却器、激冷液收集 2 槽、激冷液冷凝器、温度计、液位计、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设备框架、爬梯、 护栏、手拉葫芦、消防栓、灭火器、防护器材。 1.1.3 精馏单元 二氯甲烷进料泵、二氯甲烷塔回流泵、二氯甲烷碱洗泵、二氯甲烷共沸塔进料 泵、二氯甲烷产品输送泵、氯仿塔进料泵、氯仿回流泵、氯仿碱洗泵、氯仿共 沸塔进料泵、氯仿产品输送泵、二氯甲烷塔循环泵、氯仿塔循环泵、重组分检 测槽泵、二氯精馏塔、氯仿精馏塔、二氯甲烷塔再沸器、二氯甲烷塔顶冷凝器、 二氯甲烷塔底出料冷却器、二氯甲烷冷却器、二氯甲烷塔进料槽放空冷凝器、 二氯甲烷塔回流罐放空冷凝器、二氯甲烷共沸塔塔顶冷凝器、二氯甲烷共沸塔 再沸器、二氯甲烷碱洗分层器、二氯甲烷共沸塔塔底出料冷却器、二氯甲烷检 测槽放空冷凝器、二氯甲烷分层器放空冷凝器、二氯甲烷放空冷凝器、氯仿塔 顶冷凝器、氯仿塔再沸器、氯仿冷却器、氯仿塔回流罐放空冷凝器、粗四氯化 碳冷却器、氯仿塔回流罐放空冷凝器、氯仿共沸塔顶冷凝器、氯仿共沸塔再沸 器、氯仿产品冷却器、氯仿碱洗分层器放空冷凝器、氯仿产品检测槽放空冷凝 器、重组分检测槽放空冷凝器、二氯甲烷产品检测槽、粗氯仿槽、氯仿检测槽、 稳定剂添加罐、重组分检测槽、二氯甲烷塔回流罐、氯仿塔回流罐、粗产品储 槽 1.1.4 盐酸吸收单元 32%盐酸输送泵、20%盐酸输送泵、有机物汽提塔进料泵、31%盐酸冷却器、有 机物汽提塔再沸器、31%盐酸贮槽、22%盐酸贮槽、尾气塔、有机物气提塔 1.1.5 液氯气化单元 热水泵、液氯汽化器、氯气缓冲罐、事故氯储槽、三氯化氮循环泵、次氯酸钠 循环泵 1.1.6 公共系统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6 KB 时间:2025-11-20 价格:¥2.00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制度 1 目的: 保证公司安全费用有效投入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为员工落实,维护 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 负责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 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审批临时发生的安全生产项目。 3.2 公司财务部职责 3.2.1 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门账户管理,按月足额提取,按 规定使用。 3.2.2 负责对送交财务结算的安全费用决算书、结算发票(需主管经理签字)进行审核, 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结账。 3.2.3 负责按规定足额提取、按计划支付。 3.2.4 负责协助安全环保部做好安全费用的统计及上级部门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检查 工作。 3.2.5 参加安全措施项目的招标、议标会议及安全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3.3 安全环保部职责 3.3.1 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各管理部门职责、安全措施项目审批实 施程序和管理规定; 3.3.2 负责制定和下达公司年度安全措施项目及安全费用计划,公司主管审查通过后下 达到部门、车间; 3.3.3 负责对公司部门、车间上报的年度安全措施项目及费用计划审查,确定项目及费 用; 3.3.4 负责对计划外的安全措施项目及费用及时提交安委会讨论、研究,并形成书面意 见,严禁擅自决定计划外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3.3.5 负责审批安全措施工程项目及费用报告,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不予审批; 3.3.6 负责正在施工的安全措施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协调设计单位及相关专 业部门和项目所在单位对正在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3.7 负责对发生的安全措施工程项目及安全费用进行审核登记。 3.4 工程部职责 3.4.1 负责参与安全措施工程项目现场检查确认、方案制定,费用测算的工作; 3.4.2 负责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时参加安全措施项目竣工验收 工作; 3.4.3 财务部职责 3.4.3.1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4.1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 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满足和达到安全 生产标准面进行的整改。公司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 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4%提取;(2)营 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4.2 安全环保部在年初时组织公司部门、车间做好年度安全措施项目计划,并经汇总审 查后送交公司领导审批通过。使用时由使用部门报出所使用的材料之用处(费用支出), 由供储部进行归类,财务部审核(费用归口)。 4.3 安全环保部按照上年所发生费用与当年部门、车间报出的安全安全措施,做出安全 费用预算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 4.4 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专款专用台帐。 4.5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公司统筹、节约不奖、规范使用” 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 理使用。 4.6 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5.1 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5.2 安全生产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5-11-21 价格:¥2.00
事故隐患报告和整改 批准:2017 年 3 月 30 日 管理制度 生效:2017 年 4 月 1 日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 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各科室、作业区和外协单位。 3、术语 3.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以下简称隐患、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在事故隐患的三种表现中,物的危险状态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域内的物质条件(如 材料、工具、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处于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人在工作 过程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体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在开展各种生 产活动中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存在缺陷。 3.2 隐患分级 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 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 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 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 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3 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是指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 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 隐患信息档案。 3.4 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 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于一 般事故隐患,由于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当由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 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控制要求 4.1 组织管理 4.1.1 分公司对事故隐患统一实行分级自主管理,分类归口负责,安全部门监督原则。 各单位都应对所负责区域从事管理项目以及操作岗位、周围环境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 检查、登记和自主处理。 4.1.2 维修型事故隐患是指不受人力、物力、技术条件等因素限制,但通过常规维修 随机即要整改,整改后及时记录在班组台帐及班组活动卡片上,反馈、上报作业区。 4.1.3 失修型事故隐患是指受人力、物力、技术条件等任一因素限制,但通过常规维 修随机即可整改的事故隐患。一般由作业区组织整改,特殊的由分公司主管部门协助安 排整改。需分公司协助解决隐患时,所在作业区编写事故隐患报告,并送主管科室和安 全管理科备案。 4.1.4 缺陷型事故隐患是指现有装备、设备存在着不能满足现行安全标准或规范,以 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一般由分公司组织整改,特殊的由股份公司主管部门协调安排 整改。整改后在每月统计表中呈报公司归口处室和制造部。 4.1.5 较大以上事故隐患是指需要股份公司专家组评估,由股份公司组织协调安排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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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教育培训制度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版 次: B 2018 年 10 月 05 日发布 2018 年 10 月 05 日实施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 1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公司全员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简称“两个体系”) 工作程序和内容,让岗位职工知道操作过程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熟悉安全 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相关应急预案及避灾原则和路线,掌握隐患排查治理步骤 和内容,达到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两个体系”教育培训管理。 3 培训要求 3.1 按照公司制定的教育培训计划切实认真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辨 识评估方法、分级管控清单、风险告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隐患排查清单等内容的教育培训工作。 3.2 每一年的企业教育培训计划中,必须安排有全体人员参与的关于“两个 体系”的专门计划或课时和内容,并且不少于 4 个课时。 3.3 遇工艺、设备或人员变更等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专门针对相关人员 的“两个体系”培训教育。 3.4 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 本岗位相关的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等。 3.5 每年度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 评估技术。 3.6 对无故不参加“两个体系”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重新培训考核直 至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7 各部门做好课件、资料、考勤、考试等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 4 考核奖惩 “两个体系”培训教育管理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奖 惩制度》执行考核和奖惩。 5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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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 微社区矿山两个体系文件 EHS 微社区矿山 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教育培训制度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版 次: C 2018 年 04 月 05 日发布 2018 年 04 月 05 日实施 EHS 微社区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 1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公司全员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简称“两个体 系”)工作程序和内容,让岗位职工知道操作过程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熟 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相关应急预案及避灾原则和路线,掌握隐患排查 治理步骤和内容,达到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特制 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两个体系”教育培训管理。 3 培训要求 3.1 按照公司制定的教育培训计划切实认真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 辨识评估方法、分级管控清单、风险告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 理程序、隐患排查清单等内容的教育培训工作。 3.2 每一年的企业教育培训计划中,必须安排有全体人员参与的关于“两 个体系”的专门计划或课时和内容,并且不少于 4 个课时。 3.3 遇工艺、设备或人员变更等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专门针对相关人员 的“两个体系”培训教育。 3.4 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 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等。 3.5 每年度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 识评估技术。 3.6 对无故不参加“两个体系”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重新培训考核 直至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7 各部门做好课件、资料、考勤、考试等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 4 考核奖惩 “两个体系”培训教育管理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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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风险评价的目的 为识别公司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对生产过程中所有常规和非常 规作业活动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达到消减危害、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 审标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 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 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办发〔2016〕11 号)、《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实施指南》等,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安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分级管控。 3.风险评价组织: 公司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风险评价小组: 组长:徐曰田 成员:李学祥、童明山、孔德平、孟令建、张玉名、段益迎 4.职责 4.1 风险评价小组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分级管控的策划工 作。 4.2 办公室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4.3 各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并参与相关危险源的风险 评价和风险分级控制的落实工作。 5.风险评价程序 为保证我公司的风险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以下风险评价工作程序: 5.1 公司风险评价小组每年应定期制定“危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估计划”,经主要负责 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后下发执行。各级组织(公司、部室、车间、工段/班组)均应成立风险 评估小组,并对“危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估计划”进行分解落实,直至班组、岗位,作为开 展危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估工作的依据。 5.2 各单位按照计划,依据适用的辨识评价方法对本单位危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后,填 写相应的“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表”、“安全 检查分析(SCL)评价表”,经本级风险评估小组进行汇总、评审后,逐级上报。 2 风险评价 监 测 审 查 5.3 上级风险评估小组组织审核、修订后,将审核、修订意见反馈各下级单位。重大(D 级\2 级)及以上风险必须报公司批准。 5.4 各级单位要根据最终分析评价记录结果,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由本级主 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发布。 6.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 常用的危险源辨识方法有:工作危害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等。 6.1 工作危害分析法:首先要划分作业活动,按生产流程的阶段、地理区域、装置、作 业任务、生产阶段、部门划分或结合起来进行划分。将任何一项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 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 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6.2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可按公司址、公司区平面布局、建构筑物、生产工艺流程、生 产设备、作业场所、管理设施等列出清单,然后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对工程、系统中已 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列表 进行判别检查。适合于对设备设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 成立风险评价小组 落实减少或防范风险的 措施 事故类型 影响因素、事故机制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情况 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制定风险控制计划 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风险点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风险分级控制 风险评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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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报告和整改 批准:2017 年 3 月 30 日 管理制度 生效:2017 年 4 月 1 日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 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各科室、作业区和外协单位。 3、术语 3.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以下简称隐患、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在事故隐患的三种表现中,物的危险状态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域内的物质条件(如 材料、工具、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处于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人在工作 过程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体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在开展各种生 产活动中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存在缺陷。 3.2 隐患分级 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 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 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 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 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3 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是指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 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 隐患信息档案。 3.4 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 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于一 般事故隐患,由于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当由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 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控制要求 4.1 组织管理 4.1.1 分公司对事故隐患统一实行分级自主管理,分类归口负责,安全部门监督原则。 各单位都应对所负责区域从事管理项目以及操作岗位、周围环境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 检查、登记和自主处理。 4.1.2 维修型事故隐患是指不受人力、物力、技术条件等因素限制,但通过常规维修 随机即要整改,整改后及时记录在班组台帐及班组活动卡片上,反馈、上报作业区。 4.1.3 失修型事故隐患是指受人力、物力、技术条件等任一因素限制,但通过常规维 修随机即可整改的事故隐患。一般由作业区组织整改,特殊的由分公司主管部门协助安 排整改。需分公司协助解决隐患时,所在作业区编写事故隐患报告,并送主管科室和安 全管理科备案。 4.1.4 缺陷型事故隐患是指现有装备、设备存在着不能满足现行安全标准或规范,以 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一般由分公司组织整改,特殊的由股份公司主管部门协调安排 整改。整改后在每月统计表中呈报公司归口处室和制造部。 4.1.5 较大以上事故隐患是指需要股份公司专家组评估,由股份公司组织协调安排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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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圈有限公司两个体系文件 安全管理圈有限公司 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教育培训制度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版 次: B 2018 年 10 月 05 日发布 2018 年 10 月 05 日实施 安全管理圈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 1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公司全员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简称“两个体系”) 工作程序和内容,让岗位职工知道操作过程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熟悉安全 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相关应急预案及避灾原则和路线,掌握隐患排查治理步骤 和内容,达到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两个体系”教育培训管理。 3 培训要求 3.1 按照公司制定的教育培训计划切实认真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辨 识评估方法、分级管控清单、风险告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隐患排查清单等内容的教育培训工作。 3.2 每一年的企业教育培训计划中,必须安排有全体人员参与的关于“两个 体系”的专门计划或课时和内容,并且不少于 4 个课时。 3.3 遇工艺、设备或人员变更等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专门针对相关人员 的“两个体系”培训教育。 3.4 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 本岗位相关的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等。 3.5 每年度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 评估技术。 3.6 对无故不参加“两个体系”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重新培训考核直 至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7 各部门做好课件、资料、考勤、考试等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 4 考核奖惩 “两个体系”培训教育管理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奖 惩制度》执行考核和奖惩。 5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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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5 年 12 月 1 日 一、 总 则 1 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充分提高现有设备合 理使用效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0--200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及集团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2 本管理细则适用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建设公司所辖区域公司、分公司、经营部管理 的项目。本细则所称大型机械设备,是指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物料提 升机。 3 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有条件的经营部也应该配备机械设备专 职管理员,对其所属设备进行专业管理,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必须持有有效设备管理员证。 二、 设备购置与租赁 1、 大型机械设备的采购:大型机械设备的采购应选择质量可靠、信誉良好、服务到位并具备相 应资质的大型生产厂家。 2、 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设备较新,符合公 司要求的租赁公司。 3、 公司每年将对设备的采购、租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审,对产品质量不稳定、服务水平低等 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合作单位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禁止合作。 4、 严禁使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 1)、租赁设备:使用年限超过 5 年的施工电梯,使用年限超过 7 年的塔吊; 2)、自有设备:使用年限超过 10 年的 QTZ80 (含 QTZ80 ) 以下塔吊;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 QTZ125(含 QTZ125)以上的塔吊,使用年限超过 8 年的施工升降机; 3)高度超过 60m 的建筑,严禁使用 QTZ40(含 QTZ40)以下塔吊; 4)、高度超过 30m 的建筑,严禁使用龙门架式物料提升机; 5)、严禁购买天轮对重式施工升降机。 严禁租赁南海聚龙、南海业豪、南海高达品牌的塔吊。 三、 管理职责 1、区域公司:负责对分公司、经营部及区域公司直接管辖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监 督检查其项目机械设备管理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大型机械设备合作方进行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94.5 KB 时间:2026-01-18 价格:¥2.00
机械安全知识考试题 姓名: 单位: 得分: 一、选择题 (8 题 ×5 分) 1、以下有关机械危险说法正确的是( )。 A.在齿轮传动机构中,两轮开始旋出的地方最危险 B.在齿轮传动机构中,两轮开始啮合的地方最危险 C.皮带传动机构中,皮带外部最危险 D. 对于一些老设备,可以允许啮合齿轮外露 2、皮带防护罩与皮带的距离不要小于 50mm,设计要合理,不要影响机器的运行。 皮带传动机构需要设防护罩的是( )。 A. 皮带轮之间的距离在 3m 以上; B. 皮带宽度在 15cm 以上; C. 皮带回转的速度在 9m/min 以上 D. 皮带轮直径在 0.5 米以上 E. 皮带传动机构离地面 2m 以下 3、砂轮片的有效半径磨损到原半径的( )时必须更换。 A. 1/4 B. 1/2 C. 1/3 D. 2/5 4.不属于机械危险因素的有( ) A.物体打击 B. 电击 C.粉尘 D. 爆炸 5.不属于机械有害因素的有( ) A.物体打击 B. 电击 C.粉尘 D. 爆炸 E.振动 6.下列哪项不是超限保险装置( ) A. 超载安全装置 B. 越位安全装置 C. 超压安全装置 D. 超重安全装置 7. 下列哪项不是安全保护装置( ) A. 隔离防护装置 B. 联锁防护装置 C. 超限保险装置 D. 光电式安全防 护装置 8、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 A.钢丝绳的断丝数量增加,或断丝局部集中,钢丝绳应报废。 B.如过 出现整根绳股断裂,钢丝绳应报废。 C.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损坏或钢芯断裂, 钢丝绳应报废。 D.磨损钢丝绳的断面减少而强度降低,当钢丝绳外层磨损量 达到其直径的 40%时,应报废钢丝绳。 E.当钢丝绳的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 少 20%,钢丝绳应报废。 三、判断题(10 题 ×6 分) 1、 起重臂仰角应限于 30°~70°。( ) 2、 本质安全是指操作失误时,设备能自动保证安全。( ) 3、 按诱发事故的危险源不同,可分为机械能、化学能、物理能、热能、放射能 等有害因素。 ( ) 4、 机械加工设备的工作面高度应符合人机工程学的要求,坐姿工作面高度应在 700--85 0mm 之间。 ( ) 5、 机械伤害人体最多的部位是手,因为手在劳动中与机械接触最为频繁。 ( ) 6、 在齿轮传动机构中,两轮开始啮合的地方最危险。( ) 7、 焊钳发热,采用浸入冷水的办法冷却后投入使用。( ) 8、 机械危险因素,即导致人员患病的因素。( ) 9、 固定式防护罩:用螺栓、螺母或铆接牢固固定在设备上,一般采用开放式结 构。( ) 10、机床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所操作的机床结构、性能、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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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培训教材 新 安 全 生 产 法 江苏欣润塑胶有限公司 新安全生产法讲座 同志们,大家好! 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 十三号主席令,公布《决定》,新《安全生产法》自 2014 年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 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工作,从理念的强化、 方针的完善、机制的创新和措施的加强等方面都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更明确、任务更具体、措施更可行,更加有利于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因此,学习和宣传 新《安全生产法》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件大事、紧事、要事。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一下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安法?)有关内 容,不妥之处,敬请指正。这三部内容是: (一)新安法修改的总体思路和变化; (二)(二)新安法的重点学习内容; (三)(三)怎样践行新安法。 第一部分 新安法修改的总体思路和变化 一、新安法修改的总体思路 《安全生产法》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施行来,对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 用。然而,随着我国治国理政理念的不断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不 断变迁,随着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的步步推进,这部曾经开创了时代的法律,日益显现出 在制度设计上的种种缺陷。如今,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党和国 家的发展观发生了巨大变化,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实现了 从安全生产到安全发展、再到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飞跃。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 书记多次提出,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 不可逾越的红线。”并且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安全生产领域的诸多关系逐渐理顺,安全生产 监管监察体制基本建立,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不断加快,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尤其是, 诸多正确、有效的政策措施、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需要通过立法将其规范化、制度化。 为此,这次修改主要思路是“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摆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厉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以此解决多年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名不正、气不顺、腰不硬、 刀不快”现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1 KB 时间:2026-01-26 价格:¥2.00
生产设备保养和修理制度 1.目的:规范生产设备保养修理的程序、标准,提高设备完好率,满 足工程施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2.名词解释 设备的保养分为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3.保养 3.1 日常保养 3.1.1 设备日常保养的责任单位为设备操作人员所属单位。 设备操作人员为设备日常保养的执行人。 3.1.2 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在每日操作设备时执行(包括 操作前检查、操作中正确使用、工作结束后工作等): 轨道式起重机执行《轨道式起重机工作记录》; 施工升降机执行《施工升降机工作记录》; 流动式起重机执行《流动式起重机工作记录》; 其它机械按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 3.1.3 工作结束后由操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记录。 3.2 定期保养 设备的定期保养责任应在设备租赁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公 司所属起重机械的定期保养一般应由机械公司计划并执行。 3.2.1 各类生产设备的定期保养规定如下: 起重机械(含施工升降机)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强制保养。 其它设备每季度至少保养一次 。 3.2.2《设备定期保养计划》由设备所属单位机械管理人员下达 并负责验证,责任单位按计划执行并反馈。 下达《设备定期保养计划》时须附相应设备的定期保养表。 如:《流动式起重机定期保养记录》、《龙门式、桥式起重机定期 保养记录》、《履带式起重机定期保养记录》、《塔式起重机定期保养记 录》、《施工升降机定期保养记录》。 4.修理 4.1 设备修理责任应在租赁合同(或协议)中明确。 公司所属起重机械一般应由机械公司执行。 4.2 程序 4.2.1 设备出现故障后,操作人员应停止工作,由操作人员 (或修理工、技术人员)进行故障诊断,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故障扩 大或发生安全事故。 4.2.2 根据修理责任进行保修。委托机械公司修理需填写《设备 修理委托单》。 4.2.3 接到报修后,责任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备进行 修理。修理后填写《设备修理记录》。《设备修理单》交设备所属单位 归档。 5.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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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2019 年) 1 总则 1.1 目的 为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系统提升化工园区本质 安全水平,增强化工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 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化工园区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1.3 基本原则 1.3.1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坚持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安全环保的原则,规范化工园区的设立和选址, 严格规划区域功能,优化安全布局,完善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1.3.2 严格准入,规范管理。 坚持严格准入,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不成熟工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入 园。坚持一体化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建设和安全管理。 1.3.3 系统排查,重点整治。 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突出对系统性安全风险的整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避免 多米诺效应,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实现化工园区整体安全风险可控。 2 设立 2.1 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集中布置,化工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 2.2 化工园区应符合国家、区域、省和设区的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在城乡总体规划确 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2.3 化工园区的设立应经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负责园区管理的当地人民政府应明 确承担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的机构。 3 选址及规划 3.1 化工园区应位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符合 化工园区所在地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3.2 化工园区选址应把安全放在首位,进行选址安全评估,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 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留有适当的缓冲带,将化工 园区安全与周边公共安全的相互影响降至风险可以接受。 3.3 化工园区应编制《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化工园区总体规 划》应包含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章节。 3.4 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评估安全风险,提出消除、降低、管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 3.5 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依据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法规 标准的要求,划定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并报送化工园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和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 3.6 化工园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严格控制化工园 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应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 足安全风险控制要求。 4 园区内布局 4.1 化工园区应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装置之间的相互影响、产品类 别、生产工艺、物料互供、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功能分区。劳动力密 集型的非化工企业不得与化工企业混建在同一化工园区内。 4.2 化工园区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区等人员集中场所与生产功能区应相互分离,布置在 化工园区边缘或化工园区外;消防站、应急响应中心、医疗救护站等重要设施的布置应有利 于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需要,并与涉及爆炸物、毒性气体、液化易燃气体的装置或设施保持 足够的安全距离。 4.3 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应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评估化工 园区布局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对多米诺效应进行分析,提出安全风险防范措施,降低区域安 全风险,避免多米诺效应。 4.4 在安全条件审查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单位提交的安全评价报告应对危险化学品 建设项目与周边企业的相互影响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优化平面布局。 5 准入和退出 5.1 化工园区应严格根据《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制定适应区 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和“禁限控”目录。 5.2 化工园区的项目准入应有利于形成相对完整的“上中下游”产业链和主导产业,实现 化工园区内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1 KB 时间:2026-03-10 价格:¥2.00
九 江 萍 钢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炼 钢 厂 (2013 年版) 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前 言...................................................................................................................3 第一章 管理系统构成及职能 .......................................................................3 第二章 设备管理制度......................................................................................7 2.1 设备管理考核制度..........................................................................7 2.2 设备点巡检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9 2.3 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12 2.4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4 2.4.1 关于设备隐患申报及整改的补充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19 2.5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29 2.6 对口交接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33 2.7 设备分类管理办法............................................................................34 2.7.1 A 类设备管理实施细则...............................................................41 2.8 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54 2.9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58 2.10 动力管网管理制度..........................................................................61 2.11 润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63 2.12 备件管理制度 ................................................................................70 2.12.1 备件、材料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70 2.12.2 A 类设备备件验收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73 2.12.3 炼钢厂贵重物资管理规定 ..............................................................74 2.12.4 备件外委送出修复管理规定 ..........................................................77 2.12.5 现场外委制作、修复设备设施、备件的管理规定.......................79 2.13 设备 6S 管理制度............................................................................82 2.14 一用一备设备管理制度....................................................................83 2.14.1 60T 转炉一用一备设备管理规定 ..................................................83 2.14.2 120T 转炉一用一备设备管理规定................................................86 方坯连铸机移钢机定期更换管理规定.........................................................88 第三章 炼钢厂 AB 级重大风险源设备检查的管理规定...........................90 第四章 电气、仪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91 2 4.1 设备联锁保护和报警的管理规定........................................................91 4.2 电磁站、配电室、远程站、操作台定期检查的...............................93 管理规定...........................................................................................................93 4.3 炼钢厂工业用计算机及其网络的管理规定.....................................94 4.4 炼钢厂高压电气设备一体化管理制度.............................................97 4.5 关于炼钢厂内电焊机使用管理制度 .................................................99 4.6 炼钢厂电子秤、流量计管理规定 .................................................100 4.7 测量器具管理规定..............................................................101 第五章 能源管理制度 ...............................................................................105 第六章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114 6.1 天车超重保护装置管理规定.........................................................114 6.2 天车电磁铁操作、维护管理规定.........................................................116 6.3 天车卫生维护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117 6.4 检修电葫芦使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118 第七章 空调使用、维护的管理考核规定 ..................................................119 第八章 2013 年大型备件成本控制及报废管理考核办法 .......................120 第九章 炼钢厂物资库存超定额管理考核办法..........................................122 第十章 关于废旧编织袋回收的管理规定................................................124 第十一章 关于炼钢厂物资出厂及外排渣料的管理规定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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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鉴定判别方法) 为保重大危险品运输相关人员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 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使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化、制 度化,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保用品配备标 准》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况,特编制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一般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静电工 作服、防静电工作鞋、防酸碱服、防酸碱鞋、防酸碱手套、防 毒面具、护目镜、耳塞、焊工面罩、电工绝缘鞋、电工绝缘手 套、消防服、防化服、空气呼吸器等; 二、按照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劳动防护用品必 须具有“三证一标”,即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 安全标志,以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与安全; 三、使用前,使用人应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符合要求; 四、个人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不得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 更换或添加饰物,不用时应妥善保管、经常保养,保证其完好 性; 五、部门负责人、安全员、负责对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穿 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其达到标准; 六、进入现场的人员,应按劳动防护要求和现场安全要求 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穿戴者,不准进入现场;工作中, 违反规定穿戴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 七、装卸危险品货物着装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 作鞋和戴安全帽。长袖工作服不得卷袖,拉链应完全拉上,带 纽扣的应扣齐,带鞋带的防静电工作鞋要系紧鞋带; 八、进入工作现场必须穿合格的工作鞋。任何人不得穿高 跟鞋、网眼鞋、钉子鞋、凉鞋、拖鞋等进入车间。 九、在装卸过程及设备安装维护过程中使用布手套;搬运 或接触有刺激、有腐蚀、有毒等化学品或工业用品时必须佩戴 橡胶手套;电焊、气焊、气割操作时必须佩戴电焊手套; 旋 转设备操作中严禁佩戴手套,维护电工带电作业必须佩戴绝缘 手套; 十、酸碱(或其它化学品)等与刺激性、腐蚀性、有毒性 液体原料接触的岗位作业必须带面罩、穿防护服、防护胶鞋, 十一、空气呼吸器的使用按照说明书进行检查、试验,日 常做好空气呼吸器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十二、各使用部门要做好劳保用品规范使用指导,布置安 全工作和注意事项,检查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公司劳动 人事部、安保部、生产部、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不按规定使用防 护用品及随意拆改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事故事件,要追究本人及 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承担相应造成的损失。 有限空间作业规程 1、有限空间作业前按工艺图纸确定管道断开方案,并加 盲板,做好记录。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 3、有限空间作业需有专人监护,并应确定内外互相联络 方法和信号。 4、有限空间出入口应无障碍,保证畅通无阻。 5、进入盛装过可燃、有害物质的设备内作业,必须对容 器内气体、液体进行清理置换,并经检测有限空间内可燃、有 毒、有害物质的浓度符合要求后方能进入作业。 6、作业人员应穿戴、佩带符合要求的劳动工装和防护器 具。 7、作业人员必要时采取轮班在容器内作业的方式。 8、作业前、后登记和清点人员、工具、材料,防止遗留 在设备内。 9、必要时有限空间外配备应急救护用具和灭火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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