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
劳务分包项目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
劳务分包项目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对
劳务分包人或单位
(以下简称
分包方)的有效管控,切实防范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操作、设备安装和拆卸、设备维护和保养、
设备运输和转场、辅助吊装等
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解释
劳务分包:是指服务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
劳务作业发包给具
有相应资格的
分包方完成的活动。
四、总则
1、
劳务作业的
分包方必须具有:
①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考核并合格后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上岗资格证书;
②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④根据公司整合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对
劳务分包经评价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劳务分包方的有关资料由各使用单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
3、
分包方应做好以下现场的管理工作:
①设备操作、车辆应每台设备设一名机长或班长;
②确保
劳务作业施工质量,组织对施工现场
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督促施工现场
作业人员按分公司或区域项目部或总成单位的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对
劳务分
包
作业施工质量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直至停止
作业。
③积极配合公司各单位对施工现场
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
底及检查。
④不定期地对公司提供的设备或自备的车辆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状
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上报。协助公社各单
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参与公司或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等活动。
⑤指定专(兼)职
劳务用工管理
人员对施工现场的
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与分
包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建立
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台帐,
人员花名册台帐做到动态
管理。做好施工现场
人员考勤、工资发放、劳资纠纷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工作;建
立《
劳务作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等施工现场
作业人员管
理台帐,以备检查。
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必须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领;
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⑥对
分包的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指定专(兼)职
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负责与
分包的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的所有人或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做好台班记录、
费用支付、协助纠纷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建立辅助吊装设备、运输车辆的使用管理台帐,
以备检查。租赁费用必须由合同方本人签领;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
委托书。
4、分公司或区域项目部(简称
发包方)使用
分包方时,首先由
分包方提出申请,
由
发包方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查其资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
分包方,严禁
使用。审查合格的报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5、对于管理混乱或严重违规违纪或连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2 起以上的
分包方,不
得继续使用。
发包方将
分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
代管、以罚代管。
6、在现场施工过程中,
发包方应指派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技术熟练、有较丰富
施工实践经验的
人员担任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对
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组织、
工器具的配置、现场布置和
分包方
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劳务分
包
人员应在
发包方的直接指挥和监督管理下进行
劳务作业。
7、对
分包方自行配置的车辆、设备、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须提供经检查试验合
格的证明资料,并经
发包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8、
发包方应加强
劳务分包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注重实
效,并能满足
作业中应具有的安全和技术素质要求,
作业前应组织技术措施和安全措
施的交底。
9、
发包方应监督
分包方录用
人员的情况。检查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