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检查单位: 编号:BZH9.7-19 序号 检 查 内 容 检查 情况 备注 1.1 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工商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一致 1.3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是否经培训取得上岗证 1.4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取得上岗证 1.5 抽查重复使用的包装物(容器)有无定期检验检测报告 1.6 抽查特种设备,确定其是否具有使用登记证和检验报告 1.7 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场所能否出具防雷设施检测报告 1.8 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场所能否出具防静电措施检测报告 1.9 新、改、扩建项目是否按照国家“三同时”要求审查 1.10 是否进行化学品登记编制一书一签 1.11 “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完成 1. 安 全 许 可 1.12 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是否取得相应证照,并建立易制毒化 学品管理制度 2.1 是否编制了责任制书面文件 2.2 是否建立安全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2.3 上下级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2.4 是否编制了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2.5 是否编制了专职安全员任命文件 2.6 是否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并予以实施 2.7 是否编制了安全投入的月、季度、年计划 2.8 是否编制了总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9 分厂(车间)的是否编制了事故应急分预案 2.10 预案是否编制事故状态下防治环境污染的应急预案 2.11 预案是否有定期的修订计划 2.12 是否建立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巡检制度 2.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2.13 是否编制了高处、吊装、设备内、动火、动土、抽堵盲板、 设备置换清洗作业管理制度 3.1 是否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3.2 是否编制了有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3.3 是否编制了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3.4 其他人员经本企业培训、考核记录、签到本是否完整 3.5 是否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台帐 3.6 预案是否每半年演练一次 3.7 演练是否与社区联动 3.8 是否编制了劳保用品发放台帐 3.9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是否编制隐患整改通知书 3. 安 全 台 账 记 录 3.10 整改通知书是否有:整改措施、整改单位、整改时限等内容 - 2 - 序号 检 查 内 容 检查 情况 备注 3.11 检查整改情况是否有书面回复 3.12 企业是否编制了相应的作业证 3.13 作业证内容是否包含以下要素:时间、地点、操作者、监护人、 安全措施 3.14 是否在进行检维修前,编制风险控制措施方案 3.15 企业有无重大危险源,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3.16 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并登记建档 3.17 是否编制了特种设备档案台帐 4.1 抽查储罐区,储罐外壁是否按盛装介质涂符合规范的颜色, 书写介质名称 4.2 抽查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有无 醒目的警示标志 4. 警 示 标 志 4.3 抽查重大危险源(或重要部位),管道、阀门是否按通过介 质涂色,并书写介质名称及流向 5.1 主要负责人是否明确其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5.2 主要负责人是否知道其应负有的安全职责 5.3 抽查员工,其是否知道其应负有的安全职责 5.4 抽查车间,企业员工是否了解本岗位职责内容 5.5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是否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 事项的安全培训教育 5. 人 员 培 训 持 证 情 况 5.6 抽查车间,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1 变(配)电所及开关柜是否未设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厂房内 6.2 变(配)电所及开关柜若要贴邻建设的,是否用无门窗的防 火墙隔开 6.3 易燃易爆物质贮罐是否设置防火堤 6.4 易燃易爆物质贮罐是否按物质种类设置隔堤 6.5 生产场所和库房与员工宿舍是否在同一建筑物内 6.6 抽查危险作业场所,其是否设置出入口不少于两个,且不在 同一方向的安全通道 6.7 抽查危险作业场所,其门窗是否向外开启 6.8 抽查库房,其内是否没有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 6. 建 构 筑 物 安 全 情 况 6.9 是否修建事故应急处理池 7.1 抽查车间,齿轮、皮带轮、皮带、联轴器、飞轮等部件是否 设置安全防护罩 7.2 抽查车间,电气线路中是否设置防止触电的安全装置(漏电 保护装置、安全连锁装置、信号与报警装置等) 7. 设 备 设 施 安 7.3 抽查企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是否由具有相关资 质的单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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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仓库检查表 编号:BZH9.7-11 序 号 检查项目 填写内容 检查 结果 依据 实际情 况 备注 1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 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 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危险化学品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第二章 第十二条 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 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 部门自管仓库 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 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 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2 条 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 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 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3 条 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 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 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 防护用品。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4 条 5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 志,标志应符合 GB 190 的规定。同一区域贮 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 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6 条 6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 贮存。 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 存,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 A(参考件)。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8 条 7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 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4.9 条 8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 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 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1 条 9 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 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 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2 条 10 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 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 符合 GBJ16 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3.1 条 11 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 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 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3.2 条 12 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 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3.3 条 13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 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1 条 1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 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2 条 15 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3 条 16 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 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4 条 17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 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 80℃,不得 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5 条 18 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 采用非燃烧材料。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5.4.6 条 19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 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0.8m, 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 0.3m。主要通道的宽 度不于小 1.8m; 《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第 6.1.3 条 20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 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 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 贮存。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6.3 条 21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 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 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 应采取避光措施。 《常用化学危险品 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第 6.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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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棉纺、织造、化纤、染整、成衣等纺织企业,其他纺织企业参照执行。 2.本评定标准共 13 项考评类目、47 项考评项目和 143 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 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 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在 6.2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部分中“专用设备(一)至(五)”分别列举了棉纺、织造、化纤、染整、成衣等五类 专用设备,每类专用设备均为 40 分,参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性质选择一类进行评定,其他类别不再评定、分数不 计入总分。 在 7.1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部分中“生产过程控制(一)至(五)”分别列举了棉纺、织造、化纤、染整、 成衣等五类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每类生产过程控制均为 40 分,参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性质选择一类进行评定,其 他类别不再评定、分数不计入总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 1000 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 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 等级 评审 评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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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结果 一、消防安全 1 消防监控 室 ①消防监控室应有专人 24 小时值班;②应建立微型消防 站;③应有值班记录,对每天的值班情况进行记录,记 录应包括检查情况、报警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④应 有中、英文对照的应急广播稿或录音磁带,便于紧急情 况下有效地疏导人员;⑤值班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会使用中控室的各项设备;⑥各项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并处于开启状态;⑦配置录像设备,硬盘录像时间达到 相关规定要求。 2 灭火器材 ①消防器材要完好、有效。灭火器要有足够的压力,外 观应保持完好;②消火栓内要有完好的水带、水枪,水 带应按要求卷好;③消防器材不能被圈占、遮挡;④灭 火器应该放置在显著位置,消火栓上应该有标志注明。 3 应急广播 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 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4 消防测试 ①对烟感报警系统控测点每半年按 50%各抽测一次;② 对增压风机、排烟风机,每月检查一次;③对消防水泵 每月试运行一次,防止锈死。 5 员工能力 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掌握情况;员工各种灭 火器材的使用是否掌握;员工是否掌握疏散通道及灭火 器材的位置。 二、人员疏散 6 疏散通道 及安全出 口 ①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堵 塞通道;②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 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 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7 应急照明 ①应急照明无电源照明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②应保证 应急照明能够有效使用,即平时处于蓄电状态。 三、变配电室 8 电工 ①持有效证件上岗;②按规定巡查,填写巡查记录;③ 上岗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9 管理制度 ①建立门禁制度,非专业人员禁止入内;②应该根据具 体情况制定用电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10 作业工具 和劳保用 品 ①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低压作业工 具;②保证安全使用,定期检测。 11 配备设施 ①电器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配 电系统操作模拟图、值班记录;②安装应急照明,配备 专用灭火器;③有防止小动物从门、窗、电缆沟进入的 措施。 12 禁止规定 ①严禁堆放与变配电室工作无关的物品;②架空线上禁 止放置或悬挂物品。 四、锅炉房 13 锅炉房 ①要有当年锅炉检查运行许可证;②操作人员持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司炉证”;③锅炉安全运行制 度健全,张贴上墙;按时、准确记录锅炉运行状况;④ 运行管路无跑冒、渗、漏现象(油、水、汽);鼓风机、 引风机、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等设备装置 运行正常;⑤安全阀按规定时间检验。 五、电梯 14 电梯 ①电梯维修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 操作证;②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证”和 合格的“电梯安装验收报告书”;③保养和检修电梯时, 应设置警示牌,并有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或保养卡;④ 电梯机房内整洁,无杂物堆放,有消防设施;⑤应当按 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有检验记 录。 六、电气线路 15 线路敷设 ①电源线与可燃结构有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② 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③凡可移动的电 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④不得超负荷运 载,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⑤电 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七、信息系统安全 16 西软服务 器 ①每半年检查一次 UPS 电源工作是否正常,电池电量是 否充足,并做好台账记录;②检查 dump 备份数据包是否 正常备份。 八、仓库 17 食品卫生 ①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②食品库房做到 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③食品库 房内不得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18 危险化学 品管理 酒店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19 消防 ①按照货物种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②保证库房有安 全通道,通道宽度要符合相关规定。 20 禁止规定 库房不能设置办公室,不能留人住宿。 九、餐饮与厨房 21 卫生 许可证 ①是否在有效期;②是否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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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内容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 题隐患及 整改要求 (一)主要负责 人认真履职情况 1、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 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及时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如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部门专项整治、安全生 产月活动等); 3、至少每个季度(可查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协 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和问题; 4、定期(查职责)率队开展安全大检查或者隐患排查。 个人谈话; 查阅会议纪 要、文件规 定、审签文 件 (二)建立和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情况 1、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花名册; 2、有界定和划分的所有岗位清单; 3、制定(全员)所有岗位安全职责范围和标准,明确考核标准; 4、对全员落实安全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奖惩。 查阅文件、 台帐和资料 一 、安 全 生产 管 理责 任 落实 情况 (三)依法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情况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应当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机构设置要有单位文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管理资格证,并且有任命文件;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组 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 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 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 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查阅文件、 证书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 题隐患及 整改要求 一 、安 全 生产 管 理责 任 落实 情况 (四)保障安全 投入情况 1、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2、制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情况; 3、每年初是否有主要负责人审定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4、提取额及使用范围符合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财企〔2012〕16 号)要求; 5、有近3 年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证明或者总结。 查制度、文 件、资料、 票据 (一)开展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 情况 1、未开展的企业,有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计划文件,但必须符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最 迟完成建设的期限; 2、已开展的企业,有相应的证明,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有年度标准化工作总结。 查阅文件、 证书、资料 (二)实施安全 生产管理 1、制定有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委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会议 制度;安全证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安全条件评 估、论证与保障制度;安全标准化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责任险管理制度;安全检 查制度,培训制度,宣传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投入 保障制度;应急预案制定、管理与演练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工劳动防护管理制 度;企业(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监控制 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防雷电与火灾制度;事故报告 和救援制度;考核(奖罚)办法等; 2、制度必须以企业的名义发布,有签发令、发布令或者文号,有主送对象及日期等; 3、制度结合实际,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要求,可操作; 4、有落实上述制度的台帐及记录。 查阅文件、、 资料、台帐 二 、安 全 生产 管 理制 度 建立 和 执行 情况 (三)安全生产 操作技能、设备 设施和作业现场 制度化、标准化、 规范化情况 1、制定了岗位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2、制定设备设施安全操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3、制定了生产作业标准化指导文件及标准。 查阅文件、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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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安委会及安全部门机构设置 1.2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党委副书记 1.4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安全部门人员和分厂及车间专(兼)职 安全员 1.5 车间(分厂)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1.6 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责任制 1.7 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生产、设备、技术、开发、供销等职能 部 1.9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 查签订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状 2.1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2 劳动防护用品(具)发放和穿戴管理制度 2.3 安全设施、设备(装卸、进罐入塔、管道、安全生产禁令、锅炉压 力容器、超重机械、电气、维护保养、交接班、巡回检查)管理制 度 2.4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2.5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2.6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2.7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2.8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档案记录 2.9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 2.10 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2.11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12 危险区域动火、动土、入罐、报废危险化学品销毁等 作业审批制度 查作业票 2.13 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的要求报告有关部门对 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查、验收。 2.14 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导致的 急性中毒事故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15 生产装置正常开车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 检查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 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2.16 各种产品生产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2.17 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 制度建立和措施落实情况。 3.1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工农化总公司 3.安全培训、教育 1.安全生产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自查表 第 1 页,共 5 页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3.2 主要负责人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3 分管负责人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3.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取证上岗 查培训记录,人员培训登记备案(包括电工 、起重工、电焊工、锅炉工等) 3.6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包括新工人、农民工、合同工、临时工、外 包工、实习生等;现场抽查本岗位安全规程 3.7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3.8 开停工前安全教育 3.9 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产前的专门教育 3.10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是否编入年度投入计划 4.2 安全培训教育费用是否满足 4.3 劳动防护用品经费是否满足 4.4 安全设施(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 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 堤、连锁、报警、通讯、防灼伤、冲淋、洗浴、休息等)投入是否 到位 4.5 企业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 工伤保险费 4.6 高危行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情况 4.7 建设项目安全投入执行情况 4.8 建立了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4.9 按月提取,并设置了专户管理 4.10 有当年的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4.11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5.1 新、改、扩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5.2 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安全主体责任)、现场 安全检查情况 5.3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承包或 租赁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是否签 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4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查培训记录,查安全合同,查管理制度等, 是否执行安全抵押金制。 5.5 建设方、承包方、监理方安全职责明确 5.6 临时追加的项目建设方要求按顺序补办手续,建设方的安全部门审 定安全措施后承包方才可施工 5.7 建设方在承包方进行检修、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明 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5.工程项目及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 4.安全投入与依法进行工伤保险 第 2 页,共 5 页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9.5 KB 时间:2025-10-28 价格:¥2.00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1、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查看资料 《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 五条;《建 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 例》第七条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五十五 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一、建 设单 位及 建设 管理 单位 安全 生产 管理 行为 2、概算中未确定安全生产 费用;确定的安全生产费 用未达标;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不及时;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 条;《公路 水运工程安 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 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 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 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 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 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3、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检 查、事故报告等制度;制 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一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 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 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给予撤职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 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 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 全;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 操作;未组织演练;未按 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安全保障措施材料;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的; 5、中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 产许可证;未对“三类人 员”考核证书审查。 查看资料 《关于严禁 未取得安全 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 业从事建筑 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 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建筑施 工企业从事建 筑施工活动的 紧急通知》 《关于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紧急通 知》(建质[2006]79 号) 6、未开展安全培训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 法》第十八 条、第二十 《 安 全 生 产 法》第九十四 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2 KB 时间:2025-11-12 价格:¥2.00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内容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 题隐患及 整改要求 (一)主要负责 人认真履职情况 1、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 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及时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如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部门专项整治、安全生 产月活动等); 3、至少每个季度(可查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协 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和问题; 4、定期(查职责)率队开展安全大检查或者隐患排查。 个人谈话; 查阅会议纪 要、文件规 定、审签文 件 (二)建立和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情况 1、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花名册; 2、有界定和划分的所有岗位清单; 3、制定(全员)所有岗位安全职责范围和标准,明确考核标准; 4、对全员落实安全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奖惩。 查阅文件、 台帐和资料 一 、安 全 生产 管 理责 任 落实 情况 (三)依法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或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情况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应当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机构设置要有单位文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管理资格证,并且有任命文件;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组 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 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 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 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查阅文件、 证书 主要 内容 检查要点 工作标准 检查方式 存在的问 题隐患及 整改要求 一 、安 全 生产 管 理责 任 落实 情况 (四)保障安全 投入情况 1、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2、制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情况; 3、每年初是否有主要负责人审定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4、提取额及使用范围符合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财企〔2012〕16 号)要求; 5、有近3 年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证明或者总结。 查制度、文 件、资料、 票据 (一)开展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 情况 1、未开展的企业,有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计划文件,但必须符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最 迟完成建设的期限; 2、已开展的企业,有相应的证明,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有年度标准化工作总结。 查阅文件、 证书、资料 (二)实施安全 生产管理 1、制定有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委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会议 制度;安全证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安全条件评 估、论证与保障制度;安全标准化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责任险管理制度;安全检 查制度,培训制度,宣传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投入 保障制度;应急预案制定、管理与演练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工劳动防护管理制 度;企业(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监控制 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防雷电与火灾制度;事故报告 和救援制度;考核(奖罚)办法等; 2、制度必须以企业的名义发布,有签发令、发布令或者文号,有主送对象及日期等; 3、制度结合实际,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要求,可操作; 4、有落实上述制度的台帐及记录。 查阅文件、、 资料、台帐 二 、安 全 生产 管 理制 度 建立 和 执行 情况 (三)安全生产 操作技能、设备 设施和作业现场 制度化、标准化、 规范化情况 1、制定了岗位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2、制定设备设施安全操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文件; 3、制定了生产作业标准化指导文件及标准。 查阅文件、 资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3 KB 时间:2025-11-13 价格:¥2.00
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层面安全生产检查 清单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2.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 落实情况。 查看文件 资料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查看文件 资料 一、 贯彻 落实 政府 安全 生产 工作 部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看文件 记录 1.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看安全生 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二、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列入考核内容。 1.安全生产与部门业务工作必须同时安排、部署、 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安全生 产工作文件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 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 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查看会议、 查检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对所属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 金投入 查看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第一款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 条例》 三、 基础 管理 6.所属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四、 教育 培训 1.定期对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 查看档案 和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四条 2.要求所属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 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查看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3.要求所属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 岗作业。 查看证书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1.要求所属单位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 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 向从业人员通报。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2.对所属单位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 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 急预案,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查看整改 方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五、 隐患 排查 治理 3.要求所属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业务活动, 防止事故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1.发现疑似职业病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 单位情况;发现职业禁忌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 者情况。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办法》第十六条 2.建立职业健康检查的统计和报告工作情况。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办法》第十七条 3.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情况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办法》第十八条 4.主检医师符合要求情况,仪器设备符合要求情况, 职业健康监测表符合要求情况,总结报告符合要求 情况,档案管理规范符合要求情况,体检结论规范 符合要求情况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办法》第五条、第七 条、第十一条、第十 五条 5.发现职业病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地有关部门报告。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管理办法》第三十四 条 6.建立职业病诊断管理制度情况。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7.资质情况,信息报告情况,档案管理情况,仪器 设备情况,资料收集审核情况,诊断结论情况。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二十条、第三十二 条、第三十三条 六、 职业 卫生 安全 管理 (对 职业 健康 检查 机构 及诊 断机 构监 督检 查) 8.公开职业病诊断程序情况。 现场检查、 查看资料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1.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管理人 员。 七、 应急 管理 2.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定期 组织开展应急卫生医疗处置救援演练。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七 十八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3.4 KB 时间:2025-12-09 价格:¥2.00
1 设备失灵、 漏电 触电 一、工程措施:水枪一定要与水管接好禁锢; 二、管理措施: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 工禁止操作设备;2、在斩拌机配电柜醒目位置张贴“当心触电 ”警示标示;3、定期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 识; 4、不能无水作业;5、严禁拽软管移动设备; 三、个体防护:严格落实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员工合 格佩戴工作服、防护手套、防尘口罩、防护靴 四、应急措施:发生触电时,立即断电将受伤人员移动到安全 位置,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2 水枪口压力 太大,因操 作不注意, 水流喷向他 人,会对别 人造成伤害 其它伤害 一、工程措施:水枪一定要与水管接好禁锢; 二、管理措施: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 工禁止操作设备;2、在斩拌机配电柜醒目位置张贴“当心触电 ”警示标示;3、定期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 识;4、不能无水作业;5、严禁拽软管移动设备; 三、个体防护:严格落实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员工合 格佩戴工作服、防护手套、防尘口罩、防护靴; 四、应急措施:发生触电时,立即断电将受伤人员移动到安全 位置,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3 人员未佩戴 防护耳罩 其他伤害 一、管理措施:1、现场悬挂噪声危害安全周知卡和安全操作规 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工禁止操作设 备;2、在包装间醒目位置张贴“必须佩戴护耳器”警示标示; 3、定期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二、个体防护:严格落实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员工合 格佩戴工作服、防护手套、防尘口罩、防护靴和护耳器; 三、应急措施:1、按时对接触噪声的员工进行职业病体检,建 立档案及时监控;2发生职业病时,立即上报并对存在职业病状 况的人员调离岗位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4 包装机平台 操作防护措 施不到位 高处坠落 一、工程措施:加护栏、加踢脚板; 二、管理措施:1、在包装机醒目位置张贴“当心滑倒”警示 标,对员工平台操作行为进行规范;张贴“当心跌落“标识 示;2、定期清理地面卫生,对打滑部位及时清理; 三、个体防护:严格落实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员工合 格佩戴工作服、防护手套、防尘口罩、防护靴; 四、应急措施:发生摔伤时,立即将受伤人员移动到安全位 置,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危险因素 事故类型 控制措施 级别 隐患排查策划(分配)表 排查策划区域(部位、场所):生产车间换装 序 号 检查对 象 高压清 洗机 5 纵封、横封 封口温度高 灼烫 一、管理措施:在包装机醒目位置张贴“防止烫伤”警告标 示;定期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二、个体防护:严格落实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员工合格佩 戴工作服,防护手套,防尘口罩,防护靴; 三、应急措施:如发生烫伤,立即将受伤人员移动到安全位置 四级 (一般 隐患) 6 爬梯湿滑 其它伤害 一、工程措施:加护栏; 二、管理措施:对员工登爬梯行为进行规范,张贴“当心台阶 “标识;定期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三、应急措施:如发生烫伤,立即将受伤人员移动到安全位置 并及时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7 设备作业漏 电 触电 一、管理措施: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 工禁止操作设备;2、在包装机配电柜、错作盘醒目位置张贴“ 当心触电”警示标示;3、定期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 工安全意识; 二、个体防护:严格落实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员工合 格佩戴工作服、防护手套、防尘口罩、防护靴; 三、应急措施:1、发生触电时,立即断电将受伤人员移动到安 全位置,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8 不停机碰触 包装机传动 部件运转 机械伤害 一、管理措施:对员工触碰行为进行管控,张贴“禁止伸入“ 标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工禁止操作 设备; 二、个体防护:严格落实劳动 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员工合格佩戴工作服、防护手套、防 尘口罩、防护靴; 三、应急措施:1、发生触电时,立即断电将受伤人员移动到安 四级 (一般 隐患) 9 维修时登高 作业时防护 不到位 高处坠落 一、管理措施:开具工作票,加强安全培训与现场监督检查; 二、个体防护;佩戴安全帽,并在作业底部加垫子; 四级 (一般 隐患) 10 设备作业漏 电 触电 一、管理措施: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 工禁止操作设备;2、在单冻机配电柜醒目位置张贴“当心触电 ”警示标示;3、定期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 识; 二、个体防护:严格落实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员工合 格佩戴工作服、防护手套、防尘口罩、防护靴; 三、应急措施:发生触电时,立即断电将受伤人员移动到安全 位置,处理受伤部位并及时就医。 四级 (一般 隐患) 包装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9.7 KB 时间:2025-12-10 价格:¥2.00
) / / / m; m/min m/min 架桥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6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类别型号 出厂日期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告知受理 号 安装位置 出厂编号 设备自编 号 kg;架梁跨度/桥机跨度: 最大架设横度/纵度: °; 起升高度: 起升速度: m; 整机横移速度: m 前支腿调节长度: m;整机长度/前导梁长度: m / m;下降深度: 工作级别: ; 大车基距: m;小车轨距: 设备状态 检查时的起升高度: m;检查时的前导梁长度长度: m/min;过孔速度: m/min;小车纵移/横移速度: 性能参数 额定起重量: m 检查依据 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1993; 2.《通用门式起重机》GB/T 14406—1993; 3.《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2010; 4.《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GB/T 10183—2005;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6.《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86项: 保证项目共24项,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2项,第 安装 单位 (签名)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检查结论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人 员) 序 号 ★1 3 5 6 7 8 9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架桥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6-1 结 论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主梁、端梁、平衡梁、支腿 、 小车架等)应无裂纹、无永久变形;主要受力构件 母 1.1.3 走台通道 走台上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500mm,走台上方的净 空高度应不小于1800mm。走台应能承受3kN移动的 集中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走台板面应具有防滑 性能 栏杆上部表面的高度应≥1m;栏杆下部应装设踢脚 板,其高度≥0.1m的踢脚板;在踢脚板与手扶栏杆 之间应设有中间栏杆,中间栏杆与踢脚板或手扶栏 杆的距离不得大于0.5m。对净高不超过1.3m的通 道,手扶栏杆的高度可以为0.8m。栏杆上任何一处 都应能承受1kN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永久 变形 ★2 1.1.2 焊缝质量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孔穴、 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 主梁受拉区的翼缘板和腹板的对接焊缝应进行无损 检测。射线检测时不低于《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 线照相》GB/T 3323中规定的Ⅱ级;超声波检测时 不低于《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JB/ T 10559中规定的Ⅰ级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1.5 梯子 司机维修及调整时必须经过的通道,应设安全、方 便的梯凳。梯子宜用斜梯,梯、凳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采用直梯时,当高度大于10m时应在每隔6~8m 处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5m时,应从2m起装设护 圈 4 1.1.4 护栏 在起重机上的以下部位应装设栏杆: (1)用于进行起重机安装、拆卸、试验、维修和保 养 的,且高于2m的工作部位; (2)通往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操作室、检修保养部 位的通道; 1.1.7 钢丝绳 防脱装置 滑轮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绳槽的装置或结构。在 滑轮罩的侧板和圆弧顶板等处与滑轮体的间隙不宜 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1.1.6 检修吊笼 采用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在司机室对面靠近滑线 的端,应装设检修吊笼 1.1.9 防雨措施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或采 取 其他防雨措施 1.1.8 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旋转零部件,如开 式 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均应装设防护罩 10 1.2 司机 室 1.2.1 结构 司机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11 1.2.2 门窗 司机室窗户应采用安全玻璃或与其相当的材料 司机室应有安全的出入口,并应防止司机室的门在 起重机工作时意外打开 司机室内净空高度应≥1.8m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6.5 KB 时间:2025-12-11 价格:¥2.00
检查项目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法规依据 证照齐全,在 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 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 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 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 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 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 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 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 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与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 配备 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 备专(兼)职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 百人以上的应 当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或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危险物品的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 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照国家或者本 市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主要负责 人 单位主要负责 人履行的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污水处 依法取得有关 安全生产行政 许可的情况 消防验收意见 书 消防验收意见 安全生产责任 制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 活动的责任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 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 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对安全 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按照 规定的期限保存。 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 负全部责任,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 除;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 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 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 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 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 职责: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 (三)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 的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落实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 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制度制定情况 制度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检查 和隐患治理制 度 具有较大危险 因素生产经营 场所、设备设 施的安全管理 制度 制度制定情况 制 各部门、岗位 岗位职责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08 KB 时间:2025-12-17 价格:¥2.00
序号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 GDAQ2090204 工程名称 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 准及编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专业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 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且各种绝缘芯线 颜色必须正确 一 资料 电工持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 格证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 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 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 资料 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 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工程周边(含脚手架具)、机动车道、起重机、现场开挖沟槽的边 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4.1.2~4.1.6条规定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设在专用电杆上,导线截面的选择、敷 设方式、断路保护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第7.1节规定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 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三 接地与 防雷 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 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 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 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 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应 不大于10Ω 二 外电 防护 与配 电线 路 四 配电室 及自备 电源 配电柜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 分断时应有明显分断点 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 向负载供电 五 配电箱及 开关箱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 配电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 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序号 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续表) GDAQ2090204-1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 间≤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 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 时间>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动作漏电时间的乘积 ≤30mA·s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额定动作时间必须符合《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8.2.10、8.2.11条规定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活动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安全标志、编号齐全,安装位置恰当、 整齐,方便操作,周围无杂物。箱内电器设施完整、有效,参数与 设备匹配,配电布置合理,并有标记 箱体采用金属箱,底板用绝缘板或金属板,不允许用木板。配电箱的 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 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 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 子板连接 六 现场 照明 特殊场所使用的照明器其安全特低电压,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10.2.2条规定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 器 五 配电箱及 开关箱 其他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监 理 单 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参加 验收 人员 总 承 包 单 位 专业承包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章) (项目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29.5 KB 时间:2025-12-19 价格:¥2.00
工程技术 措施 JX-2-01 空压机 1 机身、曲 轴箱 机身、曲轴箱等主要受力部件无影响强度和 刚度的缺陷,所有紧固件必须牢靠并有防松 措施 物体打击 选用合格 的部件 JX-2-01 空压机 2 仪表 压力表、温度表(计)、安全阀、液位计 (油标)等安全装置(附件)应完整、灵敏 可靠,且在检测周期内使用;现场张贴检验 合格标识 爆炸、物 体打击 JX-2-01 空压机 3 防护装置 外露的联轴器、皮带传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必 须设置防护罩或护栏,螺杆式空压机保护盖 必须关闭 机械伤害 牢固焊接 防护罩、 防护网 JX-2-01 空压机 4 压缩空气 管道 配套的压缩空气管道无腐蚀,管内无积存杂 物,管道漆色符合要求,并标有流向箭头, 支架牢固可靠 物体打击 选用合格 的管道 JX-2-01 空压机 5 铭牌及警 示标志 设备有字迹清晰的铭牌和安全警示标志。 其他伤害 JX-2-01 空压机 6 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机组旁应设紧急停 机按钮保护装置(开关) 触电、机 械伤害 JX-2-01 空压机 7 工作场所 空压机布置合理,空压机与墙、柱以及设备 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距离 其他伤害 JX-2-01 空压机 8 工作场所 空压机必须放在有足够通风的房间里、其区 域内无灰尘、化学品、金属屑、油漆漆雾等 其他伤害 JX-2-02 储气罐 1 安全附件 气压表有最高、最低安全压力限位标记,气 压显示清楚,操作位置能够观察到 容器爆炸 JX-2-02 储气罐 2 安全附件 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装置(附 件)应完整、灵敏可靠,且在检验有效周期 内使用;现场张贴检验合格标识 容器爆炸 JX-2-02 储气罐 3 运行参数 压力、温度在允许范围内 容器爆炸 JX-2-02 储气罐 4 本体状况 容器的本体、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无裂纹 、变形、过热、泄漏等缺陷;表面无严重腐 蚀现象。 容器爆炸 采购合格 的储气 罐,厂家 出具检验 合格标志 JX-2-02 储气罐 5 本体状况 支撑(支座)完好,基础可靠,无位移、沉 降、倾斜、开裂等缺陷,螺栓连接牢固。 容器爆炸 地脚螺栓 紧固后点 JX-2-02 储气罐 6 铭牌及警 示标志 设备有字迹清晰的铭牌和安全警示标志。 其他伤害 JX-2-02 储气罐 7 罐底排污阀 罐底必须安装排污阀,排污阀畅通 容器爆炸 JX-2-03 手拉葫芦 1 整机、链 轮链盒 无磨损、裂缝,咬合好 物体打击 检查标准 不符合标 准情况及 后果 编号 风险点 序 号 检查项目 JX-2-03 手拉葫芦 2 吊钩、棘 爪、棘轮 开口尺寸无明显增大,保险销无失效,无变 形、磨损无裂纹等缺陷 物体打击 螺栓紧固 件保证紧 固度;选 用符合要 求的材质 制作 JX-2-03 手拉葫芦 3 链条 润滑良好,起重链无裂纹等缺陷,手拉链无 伸长等缺陷 物体打击 选用符合 牵引力度 要求的链 条 JX-2-03 手拉葫芦 4 齿轮游轮 齿轮无断齿、裂纹,手链轮游轮无裂纹。 物体打击 基础夯实 牢固; JX-2-03 手拉葫芦 5 制动器座 无变形、无磨损 物体打击 安装到 位,行程 合适 JX-2-04 电焊机 1 标志检查 有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或检查合格标志 触电 JX-2-04 电焊机 2 电源开关 检查 正常、灵活,有无缺损、破裂 触电 JX-2-04 电焊机 3 电源线 电源一次线长度小于或等于5m,且不得拖地 或跨越通道使用;焊接二次线长度小于或等 于30m,接头不许超过3个,且柔软完好 触电、火 灾 选用合格 的电源线 JX-2-04 电焊机 4 电源插头 检查 完好无损、连接正确 触电、火 灾 JX-2-04 电焊机 5 接地 有明显的接地线,接触良好 触电 JX-2-04 电焊机 6 防护装置 一、二次接线柱防护罩齐全 触电 二次线接 线选用互 相匹配的 快速接头 JX-2-04 电焊机 7 焊钳 焊钳夹紧力好,绝缘可靠,隔热层完好,焊 钳与导线连接可靠 触电 JX-2-04 电焊机 8 绝缘电阻 测量 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 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 不得低于0.5MΩ 触电 JX-2-04 电焊机 9 接地措施 外壳有接地或接零保护,连接良好,接地电 阻小于4Ω 触电 JX-2-04 电焊机 10 存放、使 用环境 电焊机存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无严重 粉尘、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 的地方;在室外或特殊情况下使用时,应采 取防护措施(挡雨等) 触电 JX-2-05 电动单梁 桥式起重 机 1 标志 定期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在起重机上张 贴;醒目位置张贴限载标志 起重伤害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39.5 KB 时间:2025-12-21 价格:¥2.00
1 安全检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结果 一、消防安全 1 消防监控 室 ①消防监控室应有专人 24 小时值班;②应建立微型消防 站;③应有值班记录,对每天的值班情况进行记录,记 录应包括检查情况、报警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④应 有中、英文对照的应急广播稿或录音磁带,便于紧急情 况下有效地疏导人员;⑤值班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会使用中控室的各项设备;⑥各项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并处于开启状态;⑦配置录像设备,硬盘录像时间达到 相关规定要求。 2 灭火器材 ①消防器材要完好、有效。灭火器要有足够的压力,外 观应保持完好;②消火栓内要有完好的水带、水枪,水 带应按要求卷好;③消防器材不能被圈占、遮挡;④灭 火器应该放置在显著位置,消火栓上应该有标志注明。 3 应急广播 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 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4 消防测试 ①对烟感报警系统控测点每半年按 50%各抽测一次;② 对增压风机、排烟风机,每月检查一次;③对消防水泵 每月试运行一次,防止锈死。 5 员工能力 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掌握情况;员工各种灭 火器材的使用是否掌握;员工是否掌握疏散通道及灭火 器材的位置。 二、人员疏散 6 疏散通道 及安全出 口 ①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堵 塞通道;②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 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 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7 应急照明 ①应急照明无电源照明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②应保证 应急照明能够有效使用,即平时处于蓄电状态。 三、变配电室 8 电工 ①持有效证件上岗;②按规定巡查,填写巡查记录;③ 上岗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9 管理制度 ①建立门禁制度,非专业人员禁止入内;②应该根据具 体情况制定用电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10 作业工具 和劳保用 品 ①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低压作业工 具;②保证安全使用,定期检测。 11 配备设施 ①电器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配 电系统操作模拟图、值班记录;②安装应急照明,配备 专用灭火器;③有防止小动物从门、窗、电缆沟进入的 2 措施。 12 禁止规定 ①严禁堆放与变配电室工作无关的物品;②架空线上禁 止放置或悬挂物品。 四、锅炉房 13 锅炉房 ①要有当年锅炉检查运行许可证;②操作人员持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司炉证”;③锅炉安全运行制 度健全,张贴上墙;按时、准确记录锅炉运行状况;④ 运行管路无跑冒、渗、漏现象(油、水、汽);鼓风机、 引风机、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等设备装置 运行正常;⑤安全阀按规定时间检验。 五、电梯 14 电梯 ①电梯维修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 操作证;②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证”和 合格的“电梯安装验收报告书”;③保养和检修电梯时, 应设置警示牌,并有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或保养卡;④ 电梯机房内整洁,无杂物堆放,有消防设施;⑤应当按 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有检验记 录。 六、电气线路 15 线路敷设 ①电源线与可燃结构有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② 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③凡可移动的电 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④不得超负荷运 载,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⑤电 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七、信息系统安全 16 西软服务 器 ①每半年检查一次 UPS 电源工作是否正常,电池电量是 否充足,并做好台账记录;②检查 dump 备份数据包是否 正常备份。 八、仓库 17 食品卫生 ①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②食品库房做到 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③食品库 房内不得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18 危险化学 品管理 酒店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19 消防 ①按照货物种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②保证库房有安 全通道,通道宽度要符合相关规定。 20 禁止规定 库房不能设置办公室,不能留人住宿。 九、餐饮与厨房 21 卫生 许可证 ①是否在有效期;②是否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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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3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址 使 用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产 权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许可证号: ) 塔 机 类 型 行走式 固定式 爬升式 变幅形式 型 号 规 格 制造编号 备 案 编 号 出厂日期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安 装 位 置 最大起重力矩: kN·m;最大起重量: t 最大独立起升高度: m; 最大幅度: m 性 能 参 数 附着最大起升高度: m; 变幅速度: m/min 设 备 状 态 检查时的安装高度: m;检查时的最大幅 度: m 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评定规程》DBJ/T 15—73—2010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3.《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2010;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 查 依 据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 检查项目共计 100 项: 检查情况 汇 总 保证项目共 36 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 64 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检 查 结 论 自 检 人 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安装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 5 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3-1 序号 项 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1 1.1.1 主要承载 结构件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裂纹,结构件应 无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 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结构件母材不应出现严重 锈蚀或磨损 符合要求 合格 2 1.1.2 结构件 接料 结构件需要接料时,每个杆件的接料处不应多于一处 符合要求 合格 3 1.1.3 螺栓固定 轴端挡板 对自升式塔机的小车变幅臂架,其下弦杆连接销轴 不应采用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的形式 符合要求 合格 4 1.1.4 斜梯 斜梯及扶手应安装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应 ≤65°,两边应设置不低于 1m 高的扶手,扶手间宽 度应≥600mm;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 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应≥300mm;梯级间隔 应≤300mm 符合要求 / 5 1.1.5 直梯 直梯应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为 75°~90°; 直梯两边梁之间的宽度应≥300mm;踏杆间隔为 250~300mm;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的自由空间(踏 脚间隙)应≥160mm;踏杆直径应不小于 16mm,且不 大于 40mm 符合要求 合格 高于地面 2m 以上的直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固定可 靠。护圈直径为 600~800mm,侧面应用 3 条或 5 条竖 向板条连接。当侧面有 3 条板条时,间距应≤900mm; 当侧面有 5 条板条时,间距应≤1500mm 符合要求 6 1.1.6 护圈 当梯子设于塔身内部,塔身结构满足以下条件,且侧 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 600mm 的球体穿过时,可不设护 圈: (1)正方形塔身边长≤750mm;(2)等边三角形塔身 边长≤1100mm;(3)直角等腰三角形塔身边长≤ 1100mm;或梯子沿塔身对角线方向布置,边长≤ 1100mm;(4)筒状塔身直径≤1000mm;(5)快装式 塔机 符合要求 合格 7 1.1.7 休息小平 台 除快装式塔机外,当梯子高度超过 10m 时应设置休息 小平台,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在不超过 12.5m 的高度处,以后每隔 10m 内设置一个 符合要求 合格 在操作、维修处应设置平台、走道、踢脚板和栏杆。 平台和走道不应有永久变形。离地面 2m 以上的平台 和走道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并具有防滑性能。 平台和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500mm 符合要求 8 1.1 结构 1.1.8 平台、 走道 离地面 2m 以上的平台及走道应设置防止操作人员跌 落的手扶栏杆,其高度不应低于 1000mm,在栏杆一 半高度处应设置中间手扶横杆 1.2m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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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m; m/min m/min 架桥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6 使用单位 安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类别型号 出厂日期 产权单位 制造单位 (许可证号: 告知受理 号 安装位置 出厂编号 设备自编 号 kg;架梁跨度/桥机跨度: 最大架设横度/纵度: °; 起升高度: 起升速度: m; 整机横移速度: m 前支腿调节长度: m;整机长度/前导梁长度: m / m;下降深度: 工作级别: ; 大车基距: m;小车轨距: 设备状态 检查时的起升高度: m;检查时的前导梁长度长度: m/min;过孔速度: m/min;小车纵移/横移速度: 性能参数 额定起重量: m 检查依据 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1993; 2.《通用门式起重机》GB/T 14406—1993; 3.《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2010; 4.《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GB/T 10183—2005;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6.《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86项: 保证项目共24项,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2项,第 安装 单位 (签名)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检 结论方为“合格” 检查结论 自检人员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人 员) 序 号 ★1 3 5 6 7 8 9 项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架桥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6-1 结 论 1.1 结构 1.1.1 主要受力 构件 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主梁、端梁、平衡梁、支腿 、 小车架等)应无裂纹、无永久变形;主要受力构件 母 1.1.3 走台通道 走台上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500mm,走台上方的净 空高度应不小于1800mm。走台应能承受3kN移动的 集中载荷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走台板面应具有防滑 性能 栏杆上部表面的高度应≥1m;栏杆下部应装设踢脚 板,其高度≥0.1m的踢脚板;在踢脚板与手扶栏杆 之间应设有中间栏杆,中间栏杆与踢脚板或手扶栏 杆的距离不得大于0.5m。对净高不超过1.3m的通 道,手扶栏杆的高度可以为0.8m。栏杆上任何一处 都应能承受1kN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永久 变形 ★2 1.1.2 焊缝质量 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孔穴、 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 主梁受拉区的翼缘板和腹板的对接焊缝应进行无损 检测。射线检测时不低于《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 线照相》GB/T 3323中规定的Ⅱ级;超声波检测时 不低于《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JB/ T 10559中规定的Ⅰ级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1.5 梯子 司机维修及调整时必须经过的通道,应设安全、方 便的梯凳。梯子宜用斜梯,梯、凳面应具有防滑性 能,采用直梯时,当高度大于10m时应在每隔6~8m 处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5m时,应从2m起装设护 圈 4 1.1.4 护栏 在起重机上的以下部位应装设栏杆: (1)用于进行起重机安装、拆卸、试验、维修和保 养 的,且高于2m的工作部位; (2)通往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操作室、检修保养部 位的通道; 1.1.7 钢丝绳 防脱装置 滑轮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绳槽的装置或结构。在 滑轮罩的侧板和圆弧顶板等处与滑轮体的间隙不宜 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 1.1.6 检修吊笼 采用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在司机室对面靠近滑线 的端,应装设检修吊笼 1.1.9 防雨措施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或采 取 其他防雨措施 1.1.8 防护罩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旋转零部件,如开 式 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均应装设防护罩 10 1.2 司机 室 1.2.1 结构 司机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11 1.2.2 门窗 司机室窗户应采用安全玻璃或与其相当的材料 司机室应有安全的出入口,并应防止司机室的门在 起重机工作时意外打开 司机室内净空高度应≥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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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 年) (2001 年 4 月 2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2 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 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 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特大火灾事故; (二)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五)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七)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比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特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 行政措施,对本地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地区或 者职责范围内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政 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主要领导人委托政府分管领导人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分 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 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 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 关部门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政府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 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法律、 行政法规对查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存在的特大安全事 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或 者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 同时报告;有关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查处。 第十条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 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 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中小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 要领导人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 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小学校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 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 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下同)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不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 取得批准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除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外,应当对弄虚作假 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行贿罪或者其他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违反前款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 全条件予以批准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 除公职的行政处分;与当事人勾结串通的,应当开除公职;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 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对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负责行政审批的 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对其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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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 GDAQ2090204 工程名称 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 准及编号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专业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 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且各种绝缘芯线 颜色必须正确 一 资料 电工持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 格证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 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 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 资料 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 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工程周边(含脚手架具)、机动车道、起重机、现场开挖沟槽的边 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4.1.2~4.1.6条规定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设在专用电杆上,导线截面的选择、敷 设方式、断路保护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第7.1节规定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 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三 接地与 防雷 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 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 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 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 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应 不大于10Ω 二 外电 防护 与配 电线 路 四 配电室 及自备 电源 配电柜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 分断时应有明显分断点 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 向负载供电 五 配电箱及 开关箱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 配电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 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序号 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续表) GDAQ2090204-1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 间≤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 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 时间>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动作漏电时间的乘积 ≤30mA·s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与 要 求 验 收 结 果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额定动作时间必须符合《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8.2.10、8.2.11条规定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活动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安全标志、编号齐全,安装位置恰当、 整齐,方便操作,周围无杂物。箱内电器设施完整、有效,参数与 设备匹配,配电布置合理,并有标记 箱体采用金属箱,底板用绝缘板或金属板,不允许用木板。配电箱的 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 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 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 子板连接 六 现场 照明 特殊场所使用的照明器其安全特低电压,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10.2.2条规定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 器 五 配电箱及 开关箱 其他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监 理 单 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项方案编制人(签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参加 验收 人员 总 承 包 单 位 专业承包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章) (项目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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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表 企业名称: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关键项 18 项;重点项 32 项;一般项 90 项,共 140 项。 审查条款 审查项目 审查项目 的重要性 审查 人员管理部分 4.1.1.技术人员。 检查技术人员学历 所生产的保健食品 物学、食品科学和 识。 1.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与所生产 的保健食品相适应的具有医药学(或生物 学、食品科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 员和具有生产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专 职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职工总数的 5 %。 2.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 检查企业职工档案 事保健食品生产 低于 5%。 1.2 主管技术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具有大专 以上或相应的学历,并具有保健食品生产 及质量、卫生管理的经验。 企业主管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资历。 检查主要负责人学 业学历;察看该负 上从事保健食品管 4.3.1.企业生产部门负责人的资格资历。 是否专职,其学历是否为与所从事的生 产要求相适应的大专以上或相应的学 历。4.3.是否专 检查项目职,其学历是否为与所从事的 品质管理相适应的 4.3.3 能否按保健食 品 GMP 的要求组织生产,有能力对保 健食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作 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4.3.4 能否按保健食品 GMP 的要求组织 进行品质管理,有能力对保健食品品质 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 断和处理。 检查该负责人学历 1.3 保健食品生产和品质管理部门的负责 人必须是专职人员,应具有与所从事专业 相适应的大专以上或相应的学历,能够按 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或进行品质管理, 有能力对保健食品生产和品质管理中出 现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2.企业品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资格资 历。 * 检查该负责人是否 学历证书和相关专 1.企业质检人员的资格资历。 察看质检人员是 书或资质证书。 1.4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有专职的质检 人员。质检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采购人员应掌握鉴别原料是否符合质量.卫 生要求的知识和技能。 2.采购人员的知识和技能。 查阅记录,看采购 有本岗工作经验。 1.5 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卫生法规教 育及相应技术培训,企业应建立培训及考 核档案,企业负责人及生产、品质管理部 门负责人还应接受省级以上卫生监督部 门有关保健食品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 1.卫生法规教育及相应技术培训;从业 人员培训及考核档案。 ** 1.检查企业从业人 录; 2.企业是否有从业 审查条款 审查项目 审查项目 的重要性 审查 证书。 2.企业负责人及生产、品质管理部门负 责人的资格资历。 * 检查企业、生产、 上卫生监督部门培 1..6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 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以后每年须进行一次 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 现场随机抽查企业 其是否有效的健康 明,即为本项不符 1.车间内从业人员衣着情况。 查看车间内从业人 作服、帽、靴、鞋 不露于帽外,有否 所。 2.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 穿戴。 查看直接与原料、 是否戴耳环、戒指 浓妆、染指甲、喷 3.从业人员双手的保洁。 查看从业人员在接 用餐后,是否洗净 4.车间内工作人员的行为。 查看车间内工作人 食物及做其他有碍 1.7 从业人员必须按 GB14881 的要求做 好个人卫生。 5.车间内的个人生活用品。 查看车间内是否存 食品、烟酒、药品 卫生管理部分 1 除虫灭害的管理。 * 1.是否有除虫灭害 2.是否有除虫灭害 3.是否有除虫灭害 4.是否有鼠.蚊蝇等 5.检查是否有杀虫 有一项不符合即为 2 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 * 检查使用有害品是 3 饲养动物的管理。 * 检查厂内是否有不 验动物是否按规定 检查工厂是否有相 (有一项不符合即 2.工厂应按照 GB14881 的要求,做好除 虫、灭害、有毒有害物处理、饲养动物、 污水污物处理、副产品处理等的卫生管理 工作。 4 副产品的管理。 1.检查是否有副产 2.检查是否有专用 库、车辆、工器具 3.检查是否有副产 消毒记录。 原料部分 3.1 保健食品生产所需要的原料的购入、 使用等应制定验收、贮存、使用、检验等 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1.原料的验收、贮存、使用、检验等制 度的制定。 1.检查是否有原料 验等制度,并检查 2.原料验收、贮存 负责。 3.2 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原料的 品种、来源、规格、质量应与批准的配方 及产品企业标准相一致。 1.检查原料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情况。 检查原料是否符合 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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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检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结果 一、消防安全 1 消防监控 室 ①消防监控室应有专人 24 小时值班;②应建立微型消防 站;③应有值班记录,对每天的值班情况进行记录,记 录应包括检查情况、报警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④应 有中、英文对照的应急广播稿或录音磁带,便于紧急情 况下有效地疏导人员;⑤值班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会使用中控室的各项设备;⑥各项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并处于开启状态;⑦配置录像设备,硬盘录像时间达到 相关规定要求。 2 灭火器材 ①消防器材要完好、有效。灭火器要有足够的压力,外 观应保持完好;②消火栓内要有完好的水带、水枪,水 带应按要求卷好;③消防器材不能被圈占、遮挡;④灭 火器应该放置在显著位置,消火栓上应该有标志注明。 3 应急广播 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 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4 消防测试 ①对烟感报警系统控测点每半年按 50%各抽测一次;② 对增压风机、排烟风机,每月检查一次;③对消防水泵 每月试运行一次,防止锈死。 5 员工能力 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掌握情况;员工各种灭 火器材的使用是否掌握;员工是否掌握疏散通道及灭火 器材的位置。 二、人员疏散 6 疏散通道 及安全出 口 ①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堵 塞通道;②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 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 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7 应急照明 ①应急照明无电源照明时间应符合相关规定;②应保证 应急照明能够有效使用,即平时处于蓄电状态。 三、变配电室 8 电工 ①持有效证件上岗;②按规定巡查,填写巡查记录;③ 上岗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9 管理制度 ①建立门禁制度,非专业人员禁止入内;②应该根据具 体情况制定用电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10 作业工具 和劳保用 品 ①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低压作业工 具;②保证安全使用,定期检测。 11 配备设施 ①电器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配 电系统操作模拟图、值班记录;②安装应急照明,配备 专用灭火器;③有防止小动物从门、窗、电缆沟进入的 2 措施。 12 禁止规定 ①严禁堆放与变配电室工作无关的物品;②架空线上禁 止放置或悬挂物品。 四、锅炉房 13 锅炉房 ①要有当年锅炉检查运行许可证;②操作人员持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司炉证”;③锅炉安全运行制 度健全,张贴上墙;按时、准确记录锅炉运行状况;④ 运行管路无跑冒、渗、漏现象(油、水、汽);鼓风机、 引风机、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排污阀等设备装置 运行正常;⑤安全阀按规定时间检验。 五、电梯 14 电梯 ①电梯维修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 操作证;②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证”和 合格的“电梯安装验收报告书”;③保养和检修电梯时, 应设置警示牌,并有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或保养卡;④ 电梯机房内整洁,无杂物堆放,有消防设施;⑤应当按 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有检验记 录。 六、电气线路 15 线路敷设 ①电源线与可燃结构有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② 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③凡可移动的电 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④不得超负荷运 载,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⑤电 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七、信息系统安全 16 西软服务 器 ①每半年检查一次 UPS 电源工作是否正常,电池电量是 否充足,并做好台账记录;②检查 dump 备份数据包是否 正常备份。 八、仓库 17 食品卫生 ①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②食品库房做到 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③食品库 房内不得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18 危险化学 品管理 酒店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19 消防 ①按照货物种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②保证库房有安 全通道,通道宽度要符合相关规定。 20 禁止规定 库房不能设置办公室,不能留人住宿。 九、餐饮与厨房 21 卫生 许可证 ①是否在有效期;②是否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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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er OEM 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查表 报告编号: 表号:POOF014C—3.2.3 № Q—问题 A—回答(或相关资料) E—评价/不足之处 1 主营业务 1.1 组织和管理 1.1.1 提供最新业务组织机构图(含全球化的组织机构) 确定指派谁负责海尔的业务? 他们是专职的还是兼职的? 项目小组的任期是多久? 谁是同海尔项目的最终负责人? 1.1.2 确定关键员工成员及其职责。 1.1.3 关键员工与工作目标有关的职责大纲。 1.1.4 供应商是否具有集中的采购组织? 权重 a 2 计分 b 评分 标准 1 分 关键人员职责不清,组织结构有限,没有重要的员工和/或没有相应的工厂和足够的设备支出费用来支持 OEM 项目的启动。 3 分 组织适合现有的业务范围,人员职责清晰,关键人员有能力领导公司实现现有目标。在增加一定的员工和工装设备后,公司有能力 来做 OEM 实现增长。 5 分 组织现有职员能够处理额外业务,人员职责清晰,高层由有能力使公司成功增长的领导组成,公司有能力且愿意做 OEM 来提高业务 增长。 本 项 得 分 得分 s=a*b/5 1.2 运营目标 1.2.1 贵公司的任务/使命是什么?按优先顺序列出贵公司主要的可量化指标排序 (销售等)。 1.2.2 贵公司本年度业务目标是什么? 1.2.3 将本年目标同以往业绩进行比较。 1.2.4 讨论业务再投资:举例说明国内、国际再投资情况。 1.2.5 讨论贵司长期业务战略。 1.2.6 贵司是否面临一些重大的法律事务会潜在妨碍贵司供货能力? 1.2.7 贵司现在面向哪些国家开展业务? 1.2.8 贵司是否有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程序或流程? 1.2.9 贵司在生产中是否使用或曾经使用童工、囚犯? 1.2.10 是否有重大的制度或安全问题待解决? 权重 a 3 计分 b 评分 标准 1 分 主要的量化指标既未严格定义、也未同职员层面沟通。个人目标和责任定义未包括与目标一致的责任与义务。目标局限于短期,几 乎没有长期计划的证据。 3 分 主要的量化指标有严格定义并沟通到所有层面,所有主要的量化指标都有清楚的责任和义务。长/短期战略规划是全部业务的一部分。 5 分 主要的量化指标有详细定义,沟通并整合到每个员工的工作计划。实现目标的路径已在全部业务范围内落实到制度基础。战略长期 增长是业务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 项 得 分 得分 s=a*b/5 Haier OEM 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查表 报告编号: 表号:POOF014C—3.2.3 № Q—问题 A—回答(或相关资料) E—评价/不足之处 1.3 行业情况 1.3.1 描述贵司的主要实力 1.3.2 贵司拥有何种类型的全球性竞争对手?它们是谁? 1.3.3 主要的客户是谁?他们在贵公司业务中所占的比例是多少? 1.3.4 主要的销售国/销售市场是什么,在业务中各自占有多大的百分比? 1.3.5 过去五年中在 市场销售的主要产品的品牌、市场份额以及年均增长率。 1.3.6 主要销售渠道所占市场份额。 1.3.7 主要的新产品和新的增长点(产品系列扩展、新产品系列/特点/技术) 1.3.8 贵司为利用这些新的增长机遇制定了什么计划? 1.3.9 OEM/专有品牌在贵司的销售中所占的百分比如何? 1.3.10 写明 OEM 客户的名称以及提供服务的时间段,贵司是否把资源服务于这些 客户? 权重 a 3 计分 b 评分 标准 1 分 企业的定位是保持在整个市场或者细分业务中占据小份额,几乎没有对未来增长或者购并的计划提供资金。目前提供的产品增长潜 力有限。 3 分 与同行业的其他企业相比,企业的定位较好,尽管企业可能并非该行业中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所提供的产品系列能够为未来的潜在 增长提供机会。 5 分 公司明显是行业领头人,在整个行业的产出中占有的比例超过平均水平。所提供的产品系列具有创新性且品种繁多,能够确保其市 场领先地位。 本 项 得 分 得分 s=a*b/5 1.4 项目实施 1.4.1 贵司目前正在实施什么重大项目? 1.4.2 贵司最近完成的重大项目是什么?——从项目开始至结束经历了多长时间? 1.4.3 贵司实施工期预算制项目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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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交往理论的 FDI 安全性分析 摘要:随着资本全球化进程的加快,FDI 作为跨境投资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东道国经济发展起着积极 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其本身存在的某些内在特征,FDI 往往又是威胁发展中国家或经济转型国家经济 体系安全的负面因素。本文突破理论研究的传统视角,运用交往理论分析框架,立足不同类型对外直 接投资交往媒介和交往动机的特点,分析 FDI 对东道国的安全性问题,并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关键词:FDI;交往理论;交往要件;交往媒介;交往动机 一、交往理论的主要思想 关于交往理论,目前主要有五种相关学说:社会互动说、交往实践说、语言中介说、主体际关系说和 双重关系说。这五种学说分别从运动方式、本质属性、实现媒介、社会属性和物质精神双重属性等五个不 同方面阐述了对交往这一范畴的不同理解。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两种学说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交往观 和哈贝马斯的“交往合理性理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指出交往是生产的前提,是人 类的存在方式。因为生产除了受人口增长的硬约束外,“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 这就是说,孤立的个人无法进行生产,一定方式的生产或劳动必然会要求相适应的生产者数量和质量与之 匹配,从而形成不同生产者之间的不同的交往关系和方式。与此同时,马克思还指出交往决不仅仅是指物 质生产交往一种,而是包括人们之间的所有交往活动和交往关系,也即个人或团体的所有社会交往活动和 交往关系。其中,物质关系与精神关系是人们社会交往关系中最主要的两种关系。此外,马克思认为交往 需要媒介,这种媒介可以有物质的外壳——语言和契约等,但本质上是一种实践的、自我存在的和现实的 意识。相比之下,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受行为主义的影响较深。他把交往称为“交往行为”,并认为交往 行为是所有四种社会行为(目的性行为、规范控制性行为、戏剧性行为和交往性行为)中最为合理的一种。 哈贝马斯认为,资本主义的合理性和合法化危机的关键都不在于工具——技术层面,而是指向交往关系层 面。哈贝马斯很重视对交往媒介的研究,并提出交往的媒介应该是一种具备“真实性、正当性和真诚性” 的通用语言。哈贝马斯“交往合理性理论”的最主要贡献在于其所提出的交往环境“殖民化”:由于引入 了不良属性的媒介——以技术、金钱和权力为基础的不平等契约等,导致原本自主独立的交往关系子系统 被外界强迫同化。对此,他还呼吁要建立一套明晰的共同规范标准、开展对话活动、选择合适的媒介语言 和大力提倡相互理解。 根据马克思和哈贝马斯的交往观,社会是人类交往活动的产物,生产关系也是交往关系的一种,人类 社会就是在新旧交往形式的不断更新和嬗变中向前发展的。因此,运用交往理论可以解释几乎所有的人类 生产或劳动行为,尤其是以盈利为直接或间接目的的物质生产和交换行为。 二、交往理论分析框架 结合以上交往理论的基本思想,笔者提出一个适于分析人类社会经济行为的交往理论分析框架。该框 架由交往的定义、要件、功能和结果四部分构成,见上图: 1.交往的定义。广义的人类社会交往活动是指联系社会不同主体之间的一种有意识的行为,狭义的交 往活动是指不同个人之间、个人与群体或群体之间的物资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等各类要素的有明确 目的的交换行为。本文的交往是指狭义的交往。 2.构成交往行为的要件。(1)交往的主客体。交往是一种对象性活动,有其特定的主体和客体。交往的 主、客体都是人。主体与客体的区分是相对的,只存在于交往活动的具体过程中,因为交往双方都是积极 施加行动的主体,同时又都是对方行动的客体。(2)交往的媒介,即交往活动的中介手段,包括语言符号、 实物资料、交往工具及其操作的方式。其中,语言符号是交往媒介的基础,实物资料是指运行于交往主客 体之间并构成交往内容的物质产品,交往工具包括语言、货币、交易规则等。(3)交往的动机,即在交往活 动开展之前形成于人脑的对交往结果的主观预测,是交往主体实施交往活动的基本出发点和内在动力。交 往动机在整个交往过程中起着支配作用,直接影响交往的结果。交往动机一般来自交往主体对社会关系的 认识和自身需求,不同的外部环境和内在需求会产生不同的交往动机。(4)先前交往的结果。基于先前交往 结果的经验和教训,会影响交往主客体之间的认识,修正其对以往交往动机和交往媒介的选择,从而影响 整个交往过程。 3.交往的功能。(1)实现个人的社会化。通过与不同个体或团体的交往,个人接受社会一致认同的一些 基本道德和行为准则,适应社会成员普遍采用的行为模式,从而成为一个携带特定社会属性的社会分子或 网点。与此同时,交往还是个人形成外部认识和自我认识的重要中介,通过信息交流个人获得更多的知识 和技能,也促使其形成自我评价的标准。(2)保证组织的合理性。交往在组织运行中起到沟通信息、协调关 系、优化管理和利弊互补等作用,是组织得以存在的基石之一。各种组织形式的产生和演化都是人类社会 交往活动的产物,正是由于日益增多的人口导致范围越来越广泛、种类越来越复杂和形式越来越多变的交 往关系,“这种社会生产组织日益成为必要,也日益成为可能”。(3)提高资源互换的效率。旨在建立中长期 关系的交往活动,有利于增进交往双方的相互信任,从而降低交往双方的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便于建立 中长期契约关系,增强资源互换的连贯性和利弊互补性。 4.交往的结果。即交往活动的成果,包括某一特定类型的交往关系的建立和维系,以及交往主客体对 交往成果的评价。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交往结果也具备外在的客观形式,但其效用评价具有很强的主观性, 也就是说对同一客观交往结果,持有不同交往动机和评价标准的交往主体会做出不同的评估。 三、交往理论在 FDI 安全性分析中的应用 笔者运用以上所提出的交往理论分析框架,对 FDI 的安全性进行分析。 第一,基于交往理论分析框架的 FDI 范畴界定。FDI 是一种基于中长期交往关系的跨国投资行为,其 具体含义是:投资方母国的交往主体——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的交往客体——东道国公司,输入资金、技 术、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等,以及东道国的交往主体对投资方母国的交往客体输入资源、利润和市场份额 等。 第二,基于交往理论分析框架的 FDI 安全性分析。按照对 FDI 范畴的界定,运用交往关系中的交往要 件对其进行分类讨论,并着重使用交往媒介和交往动机分析每种类型 FDI 的安全性。 1.按战略意图分类的 FDI 安全性分析。根据葛亮和梁蓓的理解,按对外直接投资的战略意图划分,FDI 可以分为资源摄取型、商品转让型、市场分享或占有型和集团内部化型四大类。运用交往理论分析框架对 这四类对外直接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具体见表 1: 由表 1,从不同类型 FDI 交往要件所具有的特征来看,四类对外直接投资中,只有商品转让型 FDI 的 安全性比较高,而其他三类都存在显著的安全性问题,即在某些影响因素——如东道国资源的开发期限 和开发状况、东道国市场的竞争和发育程度、FDI 投资主体的全球战略安排等影响下,会危机东道国经济 体系的安全。从交往媒介角度看,商品转让型 FDI 交往媒介是标准化和编码化的贸易合同,其所包含的信 息一般是易于预测和监控的“数码化信息”(codified information)。而其它三类的交往媒介是包含大量“意 会信息”(tacit information)的长期合作或战略联盟协议,与标准贸易合同相比,这些交往媒介不易预测和监 控,增大了安全防范的难度。 从交往动机来看,商品转让型 FDI 的交往动机是投资国向东道国销售商品,通过出售本国销路不佳的 商品获取商业利益,对外投资载体主要是商品,而非货币资金。由于商品的流动性比较强,其融入本地开 放型内生经济增长的能力也比较弱,因此商品投资波动对东道国货币市场和银行体系的冲击不会很大。相 比之下,以获取核心资源、市场利润源和建立集团内部市场为主要目标的其它三类 FDI,其交往动机是旨 在通过 FDI 长期控制和掌握东道国的资源、市场和利润源,投资载体主要是巨额货币资金、高级人力资源 以及比较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由于这些载体融入本地市场内生经济增长的能力很强,因此交往关系一 旦发生幅度较大的波动,将对东道国货币市场、银行体系乃至商品市场产生重大冲击,从而促发东道国的 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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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表 项目 判定重点 1.工作台上的消耗品、工具、治具、计测器等无用或暂无用物品须取走 2.生产线上不应放置多余物品及无掉落的零件 3.地面不能直接放置成品、零件以及掉有零部件 4.不良品应放置在不良品区内 5.作业区应標明并区分开 6.工区内物品放置应有整体感 7.不同类型、用途的物品应分开管理 8.私人物品不应在工区出现 9.电源线应管理好,不应杂乱无章或抛落地上 10.标志胶带颜色要明确(绿色为固定,黄色为移动,红色为不良) 11.卡板、塑胶箱应按平行、垂直放置 12.没有使用的治具、工具、刃物应放置在工具架上 13.治具架上长期不使用的模具、治工具、刃物和经常使用的物品应区分开 14.测量工具的放置处应无其他物品放置 15.装配机械的设备上不能放置多余物品 16.作业工具放置的方法是否易放置 17.作业岗位不能放置不必要的工具 18.治具架上不能放置治具以外的雜物 19.零件架、工作台、清洁柜、垃圾桶应在指定标志场所按水平直角放置 20.消耗品、工具、治具、计测器应在指定标志场所按水平直角放置 21.台车、棚车、推车、铲车应在指定标志场所水平直角放置 22.零件、零件箱应在指定标志场所水平直角整齐放置 23.横批、成品箱应在指定标志场所整齐放置 24.零件应与编码相对应,编码不能被遮住 25.空箱不能乱放,须整齐美观且要及时回收 26.底板类物品应在指定标志场所水平直角放置 27.落线机、样本、检查设备应在指定标志场所水平直角放置 28.文件的存放应按不同内容分开存放并详细著名 29.标志用胶带应无破损、无起皱呈水平直角状态 30.标志牌、指示书、一口标准、工程标志应在指定标志场所水平直角放置 31.宣传白板、公布栏内容应适时更换,应表明责任部门及担当者姓名 32.休息区的椅子,休息完后应重新整顿 33.清洁用具用完后应放入清洁柜或指定场所 34.通道上不能放置物品 35.不允许放置物品的地方(通道除外)要有标识 36.各种柜、架额放置处要有明确标识 37.半成品的放置处应明确标识 38.成品、零部件不能在地面直接放置 39.不良品放置区应有明确规定 40.不良品放置场地应用红色等颜色予以区分 41.不良品放置场地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 整理 整顿 整顿 42.修理品应放置在生产线外 43.零件放置场所的标识表示应完备 44.塑胶箱、捆包材料上应标明品名 45.作业工具的放置位置不能走路或弯腰才能放置 46.应下工夫大概在放置位置放手就能放置作业工具 47.作业工具放置处应有余量 48.治具、工具架上应有编码管理及有品目表示 49.在架子前应能清楚辨明上面的编码 50.治具、工具架應導入用不同顏色標識區分 51.治具是否按使用频率放置,使用频率越高的放置越近 52.治具、工具应按成品类别成套放置 53.成品的放置应该按機種型号区分开 54.成品的放置场地的通路和放置场所应画线表示区分 55.成品上应有编码(番号)、数量的表示 56.包装材料和成品的堆放高度应做出规定 57.治具架应采取容易取出的放置方法 58.不能使用未被认定的不良测量工具(精密度检查颜色用标贴表示) 59.测定具应采取防尘、防锈的放置方法 60.私用杯子应按规定放置于杯架上 61.测定具在托盘下面应使用橡胶之类的缓冲材料 62.地面应保持无灰尘、无碎屑、纸屑等杂物 63.墙角、底板、设备下应为重点清扫区域 64.地面上浸染的油污应清洗 65.工作台、文件柜、治具、柜架、货架、门窗等应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66.设备、配膳箱应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67.地面应定时清洗,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68.工作鞋、工作服应整齐干净,不乱写乱画 69.装配机械本体不能有锈和油漆的剥落,盖子应无脱落 70.清洁柜、清洁用具应保持干净 71.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2.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73.按时上下班,按时打卡,不早退,不迟到,不旷工 74.积极认真按时做早、晚令 75.按规定和要求扎头发 76.按规定穿工鞋、工作服、佩带领带、厂证、不穿牛仔裤 77.吸烟应到规定场所,不得在作业区吸烟 78.工作前、用膳前应洗手,打卡、吃饭应自觉排队,不插队 79.按要求将手套戴好 80.对上司应保持基本礼仪 81.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抛垃圾,看见垃圾立即拾起放好 82.上班时间不准进食,如早餐、零食等物 83.应注意良好的个人卫生 84.对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识 85.各安全出口的前面不能有物品堆积 安全 整顿 清扫 清洁 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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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 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 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 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 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 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 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 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 人员应当拨 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 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 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向相关部门报告: 1、一般事故。无人员死亡,重伤 1 人或财产损失 1 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 学校应当在 24 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2、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 1 人或重伤 3 人或财产损失 1 万元以上的安全 事故后,学校应当在 2 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 小时内 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 面结案报告。 3、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 3 人或重伤 10 人或财产损失 5 万元以上的安 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 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 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 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 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 况、事故 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 当报告的事项。 六、 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 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 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及时把学 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 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 课,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 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 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 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 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 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保护现场及 48 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2 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 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 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学校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 并拨“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 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 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 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8 、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 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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