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
事故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
学生伤害
事故,保护
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
产安全,根据《安全法》、《
学生伤害
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
学校安全
事故处理制度:
一、
学校发生安全
事故后,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
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
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
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
应当立即如实
报告教育行政主管
部门和与
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
部门,
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
学校发生安全
事故后,应当按
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
部门报告:
1、火灾
事故。发生火灾
事故后,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
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
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
的同时,应当立即
报告学校负责人;
学校负责人向上级有关
部门报告;
2、治安(刑事)
事故。
学校发生治安
事故后,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
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向公安
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
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
报告学校负责人;
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
部门报告;
3、食品中毒
事故。
学校发生食品中毒
事故后,
事故现场有关 人员应当拨
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
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
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
报告学校负责人;
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
部门报告;
4、其它
事故(意外
事故、自然灾害
事故等)。
学校发生其它
事故后,
事故
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
报告学校负责人,由
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
部门报告;
四、
学校发生安全
事故后,应当根据
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向相关
部门报告:
1、一般
事故。无人员死亡,重伤 1 人或财产损失 1 万元以下的安全
事故后,
学校应当在 24 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
部门报告,
事故处理结束后向
教育行政主管
部门写出书面结案
报告。
2、重大
事故。
学校发生死亡 1 人或重伤 3 人或财产损失 1 万元以上的安全
事故后,
学校应当在 2 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
部门报告,24 小时内
向教育行政主管
部门写出书面
报告,
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
部门写出书
面结案
报告。
3、重特大
事故。
学校发生死亡 3 人或重伤 10 人或财产损失 5 万元以上的安
全
事故,
学校应当在其知道
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
门和与
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
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
事故的具体情况,
随时补充
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 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
部门写出书面
报告,事
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
部门写出书面结案
报告。
五、安全
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 况、
事故
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
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报告单位、
报告人及它应
当
报告的事项。
六、
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依据《
学生伤害
事故处理办法》制定
事故应急处理
程序:
1、
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
引起的伤害,首先把
学生送到
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及时把学
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
学生家长的
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
学生补
课,办理伤害
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
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待
事故调查清楚,
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
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
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
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若有
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
学校教师立即护送
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
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
学生不适情况,
学校应
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
部门报告,同时通知
学生的监护人。
保护现场及 48 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2 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
教育主管
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
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
部门调查取证。
5、
学校房屋给
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将
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
并拨“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
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
学生的监护人,及
时
报告教育主管
部门。
6、场地、设施等给
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
间将
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
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
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
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
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
学生的监护人。
8 、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
学校应及时疏散
学生到安全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