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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生产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制度 1 目: 保证公司安全费用有效投入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安全费用切实为员工落实,维护 员工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 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 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审批临时发生安全生产项目。 3.2 公司财务部职责 3.2.1 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门账户管理,按月足额提取,按 规定使用。 3.2.2 负责对送交财务结算安全费用决算书、结算发票(需主管经理签字)进行审核, 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或审批手续不全不予结账。 3.2.3 负责按规定足额提取、按计划支付。 3.2.4 负责协助安全环保部做好安全费用统计上级部门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检查 工作。 3.2.5 参加安全措施项目招标、议标会议安全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3.3 安全环保部职责 3.3.1 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各管理部门职责、安全措施项目审批实 施程序和管理规定; 3.3.2 负责制定和下达公司年度安全措施项目安全费用计划,公司主管审查通过后下 达到部门、车间; 3.3.3 负责对公司部门、车间上报年度安全措施项目费用计划审查,确定项目费 用; 3.3.4 负责对计划外安全措施项目费用时提交安委会讨论、研究,并形成书面意 见,严禁擅自决定计划外安全措施项目实施; 3.3.5 负责审批安全措施工程项目费用报告,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不予审批; 3.3.6 负责正在施工安全措施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协调设计单位相关专 业部门和项目所在单位对正在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监督管理; 3.3.7 负责对发生安全措施工程项目安全费用进行审核登记。 3.4 工程部职责 3.4.1 负责参与安全措施工程项目现场检查确认、方案制定,费用测算工作; 3.4.2 负责施工单位施工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时参加安全措施项目竣工验收 工作; 3.4.3 财务部职责 3.4.3.1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4.1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 业安全生产条件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满足和达到安全 生产标准面进行整改。公司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 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按照 4%提取;(2)营 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部分,按照 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部分,按照 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部分,按照 0.2%提取。 4.2 安全环保部在年初时组织公司部门、车间做好年度安全措施项目计划,并经汇总审 查后送交公司领导审批通过。使用时由使用部门报出所使用材料之用处(费用支出), 由供储部进行归类,财务部审核(费用归口)。 4.3 安全环保部按照上年所发生费用与当年部门、车间报出安全安全措施,做出安全 费用预算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 4.4 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专款专用台帐。 4.5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公司统筹、节约不奖、规范使用” 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 理使用。 4.6 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5.1 安全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和维护; 5.2 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研发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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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1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 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 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 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 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 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 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 火作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正确佩戴和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安全检查和措施 2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 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 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 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 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时搬走所用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 明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和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相关技术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检维修完 毕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5.6.2 发生较大设备事故,必须进行检维修。 5.6.3 新购入设备试运行时,应进行检维修。 5.7 安全检维修频次 安全检维修一般每季度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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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全】-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特种设备安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设备维保人 员和在公司范围从事特种作业外来人员。 三、定义 1、特种设备:是指涉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前款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 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安全健康设备、设施 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特种作业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从业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1 电工作业。包括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包括电气焊工; 3.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包括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 安装与维修工; 3.4 机动车辆驾驶。包括在施工工地、库房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各类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 3.5 登高架设作业。包括 2 米以上登高安装、拆除、维修和保养; 3.6 危险物品作业。包括乙炔、油漆稀料等储存保管员; 3.7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它作业。 4.职权职责 4.1 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 理档案,汇总统计特种作业人员,并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 督和指导。 4.2 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各单位不得随意变 动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 变动,必须事先报告人力资源部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 安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教育培训管理。 4.4 录用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力资源部配 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质量部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工作岗位, 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 工种相适应、专门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专业培训机构 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熟悉操作设备机 械性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5.3.1 年满 18 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   5.3.2 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5.3.3 初中以上学历;   5.3.4 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其他条件。 5.3.4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必要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遵纪守法; 5.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5.5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 障碍物,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 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 遵守公司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5.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防护用品、 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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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18-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09-A 1 目 为了对安全标准化文件和档案进行控制,确保文件充分性、适用性、有效性, 特制定本制度。 2 责任部门、人员职责权限 2.1 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编制,并安全办公室协助各部门编制 2.2 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批准 2.3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与资料收集、修订 2.4 行政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发放、控制管理,并负责文件和档案整理、分类、 保存、归档、借阅和销毁 2.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标准化文件修改、补充 2.6 主要负责人负责过期或废止文件资料销毁批准 2.7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评审、评估 2.8 文件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 3 流程、形式 3.1 文件资料控制 3.1.1 外部文件 与本厂有关上级机关或行业协会下发决定、批示、规定、通知等 3.1.2 内部文件 安全标准化文件相关记录、安全生产档案 本厂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等 3.1.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 与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 3.2 文件编号 本厂根据安全标准化文件管理需要将安全标准化文件进行编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号为 AQ-ZD-序号-版本号 安全操作规程:编号为 AQ-GC-序号-版本号 表单:编号为 AQ-BD-序号(三位)-版本号 版本号格式:(A、B……) 3.3 文件和资料管理 3.3.1 文件发放按文件规定发放范围由行政部负责,并作好《文件发放记录》。 3.3.2 安全办公室、行政部负责文件资料时修改、补充或换版,时更换新版 本和更改《有效文件资料清单》,将失效、作废文件资料收回,标识登记,并销毁处置。 3.3.3 文件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如有毁损,丢失, 时向行政部报告。 3.3.4 本厂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由行政部文 控中心负责标识、保存和借阅并建立资料清单和借阅记录。如发生丢失或损坏,时 报行政部文控中心进行处理。 3.3.5 主要负责人各部门收到与安全生产有关外部文件应时交由行政部 文控中心登记,并下发到相应部门,做好《文件发放记录》。 3.3.6 借阅文件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对所借阅材料妥善保管,不得损坏、 丢失,并按期归还。 3.4 安全标准化文件修订 安全标准化文件修订由各部门主管提出,或由安全办公室根据文件运作情况随 时提出修订,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修订,经批准修订后文件由行政部下发达工作相关 部门,并做记录。 3.5 安全标准化文件保存 3.5.1 外来文件由行政部接收和保存,填写《外来文件清单》,经主要负责人批准 后,控制发放,以确保其适用范围性和有效性,并填写《文件发放记录》。 3.5.2 内部文件由行政部保存。 3.5.3 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安全标准等由行政部负责保存、借阅等管理,应填 写《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其他要求清单》 3.6 安全标准化文件作废与销毁 3.6.1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负责按《文件发放记录》,从有关部门使 用现场收回并记录、标识。 3.6.2 作废或失效文件资料由行政部文控中心统一销毁。 3.6.3 需留作原始资料和存档保存作废文件,除加盖“作废”印章外还要标注“作 废留存”字样,隔离保管,防止误用。 3.7 文件保存期限形式 安全标准化文件保存为三年,各类记录保存两年。 保存形式为纸质资料电子文档相结合,各类记录以纸质资料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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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08-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 规范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场内、外机动车辆在工程建设活动和服务过程中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三、职责 3.1 安全监察部是交通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交通 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参加道路交通事故 调查与处理。 3.2 分公司安全部门是分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监 督、检查。 3.3 各有车部门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贯彻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 法规和要求,并根据本部门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3.4 综合部负责机动车辆采购;负责机动车辆大修质量验收,负责报废车辆确 定、收交与处理。 3.5 公司所属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相关交通安全法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 驶员安全教育学习;负责组织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自检。 3.6 机动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本制度和有关规定,履行机动车驾 驶员岗位职责。 四、资源需求 4.1 符合安全要求机动车辆,资质与所驾驶机动车辆相适应驾驶人员。 4.2 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以车辆维护、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五、工作流程 5.1 交通安全组织机构 5.1.1 公司成立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 安全质量部、总经办、工程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5.1.2 各分公司成立相应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分公司安全部门指定专人(兼) 任交通安全管理员。 5.2 机动车驾驶员配备与管理 5.2.1 各有车部门按需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配置驾驶员,在录用外部驾驶员时,应 经安全部和分公司考核备案后,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5.2.2 无机动车驾驶证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 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厂内驾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驾驶车辆,执行《特种作业 安全管理制度》。 5.3 机动车辆管理 5.3.1 工程部在采购机动车辆时,应选择经国家安全检验合格,安全技术性能较好 车辆,并执行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 5.3.2 分公司负责机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检查,并填写机具检查情况记录 表,发现问题填写施工机械整改通知单,督促机管、机驾人员做好机动车辆维护保养。 5.3.3 分公司负责车辆日常修理,以车辆年检、季检维修,车辆维修标准按 公司要求执行。 5.3.4 各有车单位,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安全 检查。 5.3.5 车辆维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维修、保养操作规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 良好。 5.3.6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 好,并填写机械例行保养作业记录卡。 5.3.7 小车使用统一由总经办(分公司办公室)负责调度,并签发出车任务单。车 辆管理部门未设调度人员,应指定专人负责派车工作。 5.3.8 货车统一由分公司负责调度,用车部门应填写“汽车运输任务单”,根据情 况合理安排车辆。 5.3.9 认真检查车况各类牌、证是否齐全,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5.3.10 各有车单位应按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辆,外出停车应停在停车场或安全可 靠场所。 5.3.11 库房禁止大型车辆停放,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地点。 5.3.12 特种机动车辆应保证随车附属设施完好,并由专人负责驾驶与操作。 5.3.13 机动车使用年限到期报废车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报废车辆收交,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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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有限空间管理制度和规程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管理。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 3 引用标准 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T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4 术语和定义 4.1 受限空间 本公司范围内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地下室、窨井、 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4.2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 4.1 规定受限空间进行作业。 5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 作业前应办理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以下简称 《作 业证》)。 5.2 安全隔绝 5.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可能危安全作业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5.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有效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 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可能危安全作业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5.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有人作业, 禁止送电”警示牌,并且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5.3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 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5.3.1 氧含量一般为 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23.5%。 5.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 GBZ 2 规定。 5.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2% (体积百分数)。 5.4 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5.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5.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5.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确保无有毒有害 气体。 5.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5 监测 5.5.1 作业前 30 min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5.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5.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 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 30 min 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受限空间, 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 后方可恢复作业。恢复作业后,按要求定时对作业区域进行监测分析。 5.5.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5.5.6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 5.6 中规定防护措施。 5.6 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 5.3 要求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5.6.1 在缺氧或有毒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 带救生绳。 5.6.2 在易燃易爆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随身配备易爆气体检测仪,应穿防静电工作服、 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不发生火花检修专用工具。 5.6.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 套等护品,现场要有冲洗用应急水源。 5.6.4 在产生噪声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但噪声超过人 体所承受极限时应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现场。 5.7 照明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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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

公司安全告知书 1、凡到本公司接洽工作相关方人员,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在公司门卫处办理出入 证登记手续,做好出入物资登记,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2、相关方人员应听从接待单位安排,严格遵守在指定服务或活动区域工作,遵守 与本公司签订《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书》,认真做好安全环保工作。 3、多人进本公司为其进行服务或活动时,应有领队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4、两个以上相关方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为本公司开展服务或活动时,相关方单位之 间必须签订《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书》。 5、相关方应做好对自己员工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做好统 一协调工作。所有相关方进本公司作业之前,必须接受本公司安全教育、告知培训,并做 好记录和签字备查。 6、相关方人员进入本公司必须穿戴整齐,不准打赤膊、赤脚,不准穿背心、裙子、裙裤、 短裤穿拖鞋、高跟鞋等进入本公司生产现场,进入车间时要穿戴好鞋套。 7、相关方人员进入本公司,要注意现场地面和环境情况,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相关方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要有本公司接待单位人员陪同,重点管理部位 和危险场所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在生产现场安全保密重点部位或区域拍照、摄像、记 录。 9、相关方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动手触摸任何机器设备、电器设施等,如因工作需要, 请与接待单位联系具体事宜。如有违犯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相关方人员自己负责。 10.相关方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登高作业或动火作业临时电源线架设时,必须按 相关规定到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按审批方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相关方自备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其安全性能可靠,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得投入使用。相关方自备设备、设施进入本公司时,应自觉接受本公司 有关职能部门安全检查。 12、相关方人员不得在本公司内流动吸烟,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嬉戏、打闹。 13、相关方车辆进入本公司严禁超速行驶,限速20公里/小时以内,严禁违章人、货 混装,严禁乱停乱放,必须在指定停车位停放。 14、相关方为本公司服务或活动应做到安全文明,做到物品堆放有序、安全,废弃物 品要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畅通,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和污染环保因素,做 好警示、防护措施。 15、相关方应爱护本公司绿地树木,不得随意破坏绿地树木,确需施工占用, 应事先请示同意并在施工完成后时恢复原貌。 16、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巡查工作,应做到人走灯灭,断水、断气、断电源,并做 好“五防工作” 。 17、相关方为本公司服务或活动完成后,应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整洁,经验收合格后, 交付甲方使用。 18、乙方有权对甲方人员故意刁难和索贿行为进行举报。 以上安全告知,请认真阅读,贯彻执行。对违反相关管理要求、造成恶劣影响,本公 司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给予严肃处罚。 ×××有限责任公司 20 年 月 日 附表 2 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明确相关方安全管理职责 与权利,有效对相关方安全管理措施和人员行为进行督促和统一协调管理,预防各类事 故发生,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签订工程合同同时,签订本协议,并自觉遵守。 一、项目简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实施时间: 4、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职责与权利: (一)甲方职责与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相关资质证书和文件,把好资质审核关。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有序开展对本公 司服务和活动。 3、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违章、冒险 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对风险较大隐患或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监督和协调,甲方有权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5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8 煤矿矿井通风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其他基础 管理 危险化学 品管理 日常管理 成立危化品管理领导小组和部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储存、运输、使用符合 相关规定,专人收发,“账、物、卡”对口一致。 《民用爆破物品 管理条例》 《爆破安全规程 》 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一 氧化碳、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浓度不超过最高允许浓度。 《煤矿安全规程 》 井巷中风流速度应符合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 》 进风井口以下空气温度必须在2℃以上,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硐室空气温 度分别不得超过26℃和30℃,当分别超过30℃和34℃时,必须停止作业。 《煤矿安全规程 》 栅栏密闭 设置 密闭墙 1、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2、密闭墙按规定构建。3 、废弃盲巷要时封闭,防止人员误入。4、密闭墙外设置好栅栏,悬挂禁 止入内警标牌。5、密闭墙前无积水、淤泥、杂物,无瓦斯积聚,按期进行检 查。 《煤矿安全规程 》 爆炸作业 场所 爆破 参照火工品管理中“井下爆破”部分中内容 《煤矿安全规程 》 现场管理 井下气候 场所环境 矿井环境 —1—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消防安全 消防设备 器材配备 设备器材 配备 1、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2、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 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3、地面 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水量。4、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 库,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 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巷道以采掘工作面附近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 。 《煤矿安全规程 》 爆炸材料 储存 1、接触爆炸材料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2、井下爆炸材料库应采用 硐室式或壁槽式;3、爆炸材料库布置、最大贮存量、炸药和电雷管贮 存,照明设备符合规定;4、建立爆炸材料各项管理制度;5、电雷管发放前做 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短路;6、建立爆炸材料销毁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 》 爆炸材料 运输 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信号联系,专罐专用等规定;2、井下用机 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专车、专人押送等规定;3、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 内有可靠信号装置时,可用钢丝绳牵引车辆运送爆炸材料,但炸药和电雷 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4、运输电雷管车辆必须加盖、 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5、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 作地点运送爆炸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 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煤矿安全规程 》 危险化学 品现场管 理 火工品管 理 井下爆破 1、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2、爆破作业 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3、使用煤矿许用炸药 和煤矿许用电雷管。4、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炸药。5、使用煤 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6、应采用毫秒爆破。7、爆破工必 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爆破时必须把爆 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安全地点。8、炮眼封泥应符合规定。9、做好警戒 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处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10、爆破工必须 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11、发爆器钥匙,必须由爆破 工随身携带。按规定处理拒爆、残爆。 《煤矿安全规程 》 现场管理 危险化学 品现场管 理 火工品管 理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0.5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14 煤矿洗煤选煤专业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资 格证 各种特种作 业人员资格 证 选煤厂特种作业人员(装运车辆司机、桥吊司机、电工、焊工等)应经过专 门培训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资格 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资格证,且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各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 各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 储装卸作业规程、选煤工艺作业规程、采制化作业规程、机电维护保养作业规 程。 《安全生产法》 《选煤厂安全 规程》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选煤厂应建立健全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 技术审批制度、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工作决定》 《选煤厂安全规程 》 选煤厂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资格证,且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选煤厂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选煤厂 300人以上不少于3人,300人以下应设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班必须 确保有专(兼)职安全员在岗。 建立明确岗位责任人、责任范围、并运行责任考核机制(包括党政工团职能 部室等岗位)。 主要负责人 资格证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责 任制 主要负责人 资格证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责 任制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 程 基础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选煤厂安全规程 》 — 1 — 隐患自查 Ⅰ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Ⅱ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Ⅲ级要素 隐患自查 Ⅳ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三级”安 全教育 新上岗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 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日常教育 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转岗、复工 教育 从业人员在选煤厂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 车间(工段)和班组级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四新”教 育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培训档案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记录存档。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生产经营单 位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管 理人员教育 培训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 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 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 用提取与使 用制度 选煤厂应当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中,企业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具体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 全部用于改善选煤厂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理办法》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基础管理 — 2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49.5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检查表-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检查表

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1. 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 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 彻落实情况。 查 看 文 件 资料 3. 按要求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 材料。 查 看 文 件 资料 一、贯 彻落实 交通运 输部、 省委省 政府 省交通 运输厅 等上级 单位安 全生产 工作部 署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查 看 检 查 记录 上级下发关于安全生 产有关文件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处长、书记对本单 位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查 看 文 件 资料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 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处长或者书记担任主任。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 理人员。 查 看 文 件 资料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处长、业绩 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查看报告 二、健 全企业 安全生 产责任 体系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 1.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第一项、第十九 条 三、安 全生产 责任制 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查 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四、基 础管理 1.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 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查看会议、 检 查 记 录 和文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 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查 看 文 件 和 会 议 记 录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制定 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 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查 看 文 件 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十 八条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 必需资金投入。 查看协议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条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 概算。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八条 7.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 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单 位或个人。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 8、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 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 位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 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 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 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发现问题,时督促整改。 查看协议、 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六条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单位主要责任人应立 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 守。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七条 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 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八条 11.组织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查看资料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二条第四项 12.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违反操作 规程行为。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二条第五项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4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常用安全生产协议书-19 (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建设工程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目 目前,已开始进场施工,由于土建与安装后续其他施工单位作业存在各 种交叉作业,为做好交叉作业施工安全管理,统一协调,明确各承包商安全责任, 避免各类安全事件和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对方生 产安全,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 取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规定。特 此签订本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 二、安全责任 1、本安全管理协议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 遵循“谁生产,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理原则; 2、各承包商各项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与技术 标准,服从业主、监理安全管理。因不遵守国家安全法规业主、监理管理, 由此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相关责任承包商承担; 3、各承包商应制定本单位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 进行学习; 4、各承包商应加强本单位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考核后上岗。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 纪律。 5、各承包商应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班组“三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三 工”活动开展情况; 6、各承包商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 设施,确保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7、各承包商应在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时处理解决,消除安 全隐患; 8、各承包商应明确本单位施工负责人,负责交叉作业协调与沟通工作; 9、在交叉作业期间,相关承包商之间应该指派安全专人负责交叉作业协调事宜, 防止过程事故发生; 10、承包商在交叉作业前,应相互进行沟通,协调处理好交叉作业可能产生问 题,并采取措施消除交叉作业造成影响; 11、在进行移交施工部位和场地时,上一承包商应主动消除本单位在施工中遗留 下安全文明施工各种问题,将施工部位和场地安全、干净、整洁移交给下一 个承包商,并做好书面移交说明; 12、交叉作业期间,在未经对方同意情况下,不得擅自进入对方区域进行施工。 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破坏成品; 13、各承包商在交叉施工作业期间,如因生产需要,需要借用对方机械、材料、 设备、电力等相关设施或物资,必须先与对方承包商进行沟通协调同意后,由对 方安排人员与其进行接洽处理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爱护对方设备和物资,使 用完后完整归还给对方承包商; 14、交叉作业相关方,当发现对方有违章行为、设备安全隐患等问题,给自身施 工人员和财产造成安全隐患,有权阻劝对方停止违章行为和要求对方进行整改, 当劝阻和要求无效时,可直接向监理、业主反映情况,以解决问题; 15、各承包商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 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进行协 商处理; 16、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对安全工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 作; 17、各承包商有义务协助监理、业主和事故承包商处理现场安全生产事故; 18、各承包商有义务时告知存在未能立刻消除安全隐患或发生紧急事件需 要应急疏散情况; 本安全协议书一式多份,承包商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签订即日起生效,至竣工 日后终止。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 KB 时间:2025-11-05 价格:¥2.00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6 机械行业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 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 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 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 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告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 验收合格报告。 《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 定》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 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或 者兼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 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 责人 资质证照 安全管理 机构人 员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 全生产管理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责; (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车间贯彻 执行;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生产必须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六)建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备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管理人员; (七)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八)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事故隐患时排除,或报请上级进 行解决; (九)一旦发生事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并注意保护现场和做好记录。 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管理 机构人员 车间主任(分厂厂 长)职责 单位主要负 责人 安全管理机 构人员 车间主任 (分厂厂 长)职责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39 KB 时间:2025-11-08 价格:¥2.00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13.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 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3.适用范围 所有进入公司车辆和公司内部车辆、驾驶员行人。 4.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统一管理,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 或参与公司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统计、分析考核,负责设置相应交通安全 色、交通安全标志和人员安全培训。 4.2.行政部负责进出公司车辆检查、审核、登记和发放通行证;负责公司机动车辆 驾驶员考核和管理,统一负责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办理和年检;参与公司区域内道路 交通事故调查 。 5.道路交通信号、标志和管理 5.1 生产区内各处应按《安全色》、《安全标志》、《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等标准规定设置 相应安全色、安全标志。厂区交通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禁止 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还应按《安全色通用规则》设置信号标志。 5.2 生产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警告标志。 5.3 在厂区道路交叉路口、跨越道路架空设施和重要路段处应设置必要反光镜、 限高标志、限宽标识、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 5.4 破路施工执行《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必须设置明显标志, 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5.5 生产区交通道路要设有足够照明设备。 5.6 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5.7 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 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冰雪要时清除。 5.8 厂区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6 车辆和驾驶 6.1 进出公司厂区行驶车辆必须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规定。各种 车辆车况必须良好,必须有合法有效车牌照。驾驶人员须持有主管部门核发与驾驶 车辆类型相符有效驾驶证方能驾驶;公司车辆驾驶员还要接受有关部门组织考核并 取得驾驶许可证。 6.2 进出公司厂区各种机动车辆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审核并发放《车辆通行证》,无证 车辆严禁进入公司厂内道路。 6.3 各级领导和公司从业人员,本单位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 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6.4 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进入厂内行驶各种车辆 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驶,超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和行人安全。 6.5 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无阻火器车辆不 准驶入禁火区。 6.6 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划分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指示行驶,厂内机动车辆应 按规定工作路线行驶。严禁在道口、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6.7 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 意观察。 6.8 厂区内各种车辆要执行厂区限速规定 6.8.1 进出公司大门 5 公里/小时 6.8.2 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7 车辆装载 7.1 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载重量。所载货物不得超长、超宽、超高。 7.2 装载散货、粉状或易滴漏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须封盖严密。 7.3 装载危险化学物品,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7.4 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 7.5 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人员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 子板等)不准载人。 8 非机动车、个人车辆、行人 8.1 自行车不准牵引其它非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牵引,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5-11-14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河南省海事部门执法检查表

河南省海事部门执法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管理依据 处罚标准 一、 航 运 公 司 监 督 管理 1、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 染管理制度。 2、航运公司向船舶提供 资源和岸基支持,对 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进行 监控情况。  3、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 染管理方针和目标。 4、是否指定本公司主要 负责人为安全与防污染 工作第一责任人。 5、公司是否具有适任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 员,并明确了其岗位职 责。 6、航运公司主要安全 与防污染管理人员不得 在船上兼职或者跨航运 公司兼职。 文件审核 活动审核 现场检查 《航运公司安 全与防污染管 理规定》(交通 部 令 2007 年 第 6 号 )第四条、五条、 六条、七条和八 条; 《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 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 六条; 《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 五条和第六条; 1、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航运公司,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 保持体系有效性,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 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2、受托航运公司未履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由海事管理 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受托航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 以下罚款。 3、已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航运公司,未时向公司所在地交 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海事管理 机构报告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由海事管 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运公司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 下罚款。 4、违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 一,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 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 临时符合证明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 (二)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 骗取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三)伪造、变造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核符合证明 7、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 求适任船员。 8、是否保证船长在船舶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 最终决定权。 9、公司教育培训制 度。 10、公司船舶安全与防 污染监督检查制度。   11、公司岸基、船岸和 船舶应急预案,并定 期组织训练演习。 12、船舶发生事故、重 大险情或者被滞留时, 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 报告情况。 13、船舶安全和防止污 染关键性船上操作 须知和程序以执行情 况。 14、船舶维护保养须知 和程序以执行情况。 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四)转让、买卖、租借、冒用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审 核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 5、违反船舶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对船舶所 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 处以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并给予扣留 船员适任证书 6 个月至 24 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处罚。 (一)未按规定取得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 证书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 (二)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 取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三)伪造、变造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四)转让、买卖、租借、冒用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船 舶安全管理证书。 6、违反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 按以欺骗手段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 时符合证明,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取得安全营运与 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予以撤销: (一)不掌控船舶安全配员; (二)不掌握船舶动态; (三)不掌握船舶装载情况; (四)船舶管理人不实际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五)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8 KB 时间:2025-11-18 价格:¥2.00

化工安全规章制度-16.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1 目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 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电、水、气、通讯、网络等公用 工程。 3 职责 3.1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供配电管理,并保障供配电系统运行正常。 3.2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生产供水、生活供水管理,并保障供水系统运行正常。 3.3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管理,并负责本车间供水正常运行。 3.4 工程部负责全公司排水设施管理,并保障排水系统运行正常。 3.5 动力部门锅炉组负责全公司蒸气管理,并保障供气系统正常运行。 3.6 行政部负责全公司通讯、网络管理,并保障通讯、网络运行正常。 3.7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辖区公用工程设施巡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公司,并 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8 所有公用工程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完成,该工 程负责部门对其负有全程监督职责,工程完工后要对工程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并 对验收结果负责。 4 有关规定 4.1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 4.1.1 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装置、配电装置、应急发电装置等。动力部门应针对相 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1.2 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加强相关电工设施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厂区公共场 所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电线路、电 气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1.3 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供电所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供电情况,便于用电 高峰期间、供电紧张期间电合理使用,停电期间紧急处理。 4.1.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电气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 件下节约用电。 4.1.5 其他电气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管理制度》。 4.2 供水系统安全管理 4.2.1 供水系统包括生产供水、消防供水和生活用水相关设施。动力部门应针对 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2.2 动力部门应加强供水设施日常检查维护,特别是厂区总供水设施。动力 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水管路、泵站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 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2.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供水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 件下节约用水。 4.2.4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查,认真填写相关 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 排水系统安全管理 4.3.1 排水系统包括雨水、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相关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部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3.2 工程部应加强排水设施日常检查维护,特别是厂区主排水设施。工程部 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雨污切换阀门、排水沟渠、排水管道、污水处理站相关设施 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排水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查,生产污水不允许 乱排。 4.4 供气系统安全管理 4.4.1 供气系统包括锅炉和蒸汽管道等。动力部门锅炉组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 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4.2 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燃气公司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天然气供应情况。 4.4.3 动力部门锅炉组应加强对锅炉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其安全附件、蒸汽管 道主管日常检查和维护。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其安全附 件、蒸汽管道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4.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供气管道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 下节约用气。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5 KB 时间:2025-11-23 价格:¥2.00

双体系系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 1 两体系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1 目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体系责任制,确 保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体系工作安全文明进行,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两体系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两体系建设工作有效进行、快速完善, 使两体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两体系考核奖惩管理。 3 考核依据 3.1 总经理签署《两体系承诺》,定期进行绩效考核。 3.2 逐级签订《两体系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3.3 每名员工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总经理签订《两体系目标责任书》。 3.4 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时《两体系目标责任书》具体内容随之改变。 3.5 办公室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两体系工作绩效考核,安全员负责监督。 4 实施细则 4.1 一般规定 4.1.1 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员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 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 对两体系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两体系领导小组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 没有完成两体系任务,由安全科根据《两体系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 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1.4 所罚款项由企管部从被罚部门或个人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对所罚款项, 财务部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两体系专款中,由财务部掌握用于两体系建设工作。 4.1.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事求是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4.1.6 安全科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两体系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 奖励 \ 2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和/或物质奖励。 4.2.1 认真执行两体系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两体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 被评为优秀部门和个人,各奖励 200 元和 100 元。 4.2.2 对于两体系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部门、车间和个人,各 奖励 100 元。 4.2.3 为保证两体系良好发展,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实 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 50 元到 500 元。 4.2.4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两体系贡献较大技 术改进项目主要成员,奖 100 元。 4.2.5 对于每次两体系工作都能完美玩成着,奖励 20 元到 100 元。 4.2.6 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 200 元到 1000 元。 4.2.7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 50 元。 4.3 处罚 两体系处罚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公司扣罚两体系责任者奖金收入。 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 4.3.1 安全科下达各部门任务没有按期完成,对负责人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 100 元 罚款。 4.3.2 每月 1 号和 15 号将内部排查记录上交安全科,没有完成者,对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 以 50 元罚款。 4.3.3 没有按规定时间给全员进行两体系培训教育,对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元罚款。 4.3.4 对于一般安全隐患,由安全员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没按时间完成者,且 无任何合理说明,对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元罚款。 4.3.5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未能时整改完成,且无董事长签署延期整改申请单,考核 责任部门负责人 200 元。 4.3.6 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和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 批评、责令检讨,并处以 50 元罚款。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 KB 时间:2025-12-10 价格:¥2.00

20类安全生产协议书-19(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建设工程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目 目前,已开始进场施工,由于土建与安装后续其他施工单位作业存在各 种交叉作业,为做好交叉作业施工安全管理,统一协调,明确各承包商安全责任, 避免各类安全事件和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对方生 产安全,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 取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规定。特 此签订本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 二、安全责任 1、本安全管理协议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 遵循“谁生产,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理原则; 2、各承包商各项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与技术 标准,服从业主、监理安全管理。因不遵守国家安全法规业主、监理管理, 由此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相关责任承包商承担; 3、各承包商应制定本单位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 进行学习; 4、各承包商应加强本单位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考核后上岗。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 纪律。 5、各承包商应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班组“三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三 工”活动开展情况; 6、各承包商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 设施,确保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7、各承包商应在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时处理解决,消除安 全隐患; 8、各承包商应明确本单位施工负责人,负责交叉作业协调与沟通工作; 9、在交叉作业期间,相关承包商之间应该指派安全专人负责交叉作业协调事宜, 防止过程事故发生; 10、承包商在交叉作业前,应相互进行沟通,协调处理好交叉作业可能产生问 题,并采取措施消除交叉作业造成影响; 11、在进行移交施工部位和场地时,上一承包商应主动消除本单位在施工中遗留 下安全文明施工各种问题,将施工部位和场地安全、干净、整洁移交给下一 个承包商,并做好书面移交说明; 12、交叉作业期间,在未经对方同意情况下,不得擅自进入对方区域进行施工。 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破坏成品; 13、各承包商在交叉施工作业期间,如因生产需要,需要借用对方机械、材料、 设备、电力等相关设施或物资,必须先与对方承包商进行沟通协调同意后,由对 方安排人员与其进行接洽处理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爱护对方设备和物资,使 用完后完整归还给对方承包商; 14、交叉作业相关方,当发现对方有违章行为、设备安全隐患等问题,给自身施 工人员和财产造成安全隐患,有权阻劝对方停止违章行为和要求对方进行整改, 当劝阻和要求无效时,可直接向监理、业主反映情况,以解决问题; 15、各承包商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 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进行协 商处理; 16、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对安全工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 作; 17、各承包商有义务协助监理、业主和事故承包商处理现场安全生产事故; 18、各承包商有义务时告知存在未能立刻消除安全隐患或发生紧急事件需 要应急疏散情况; 本安全协议书一式多份,承包商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签订即日起生效,至竣工 日后终止。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商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 KB 时间:2026-01-20 价格:¥2.00

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18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1 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18-A 1 目 为保证本公司在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 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检维修活动。 3 术语定义(无) 4 职责 4.1 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2 维修部、生产部具体执行本制度。 4.3 维修部每年 12 月下旬应制定下年度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 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1.2 进行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检维修方案要求,对检维修作 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确立应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检维修人员到现 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检维修各 项安全措施。 5.1.3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 个检维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设备检维修若需要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时, 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或《动 火作业许可证》。 5.2 检维修前安全教育 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a) 有关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 b)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不安全因素或对策。 c) 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正确佩戴和使用; d) 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安全检查和措施 2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 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并上锁。 5.3.3 对检维修作业使用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 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检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维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 业。 5.4.6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 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7 检维修工作结束后,应时搬走所用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 明设备等;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时清理杂物、垃圾。 5.4.9 检维修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保持检维修有关记录。 5.5 检维修设备拆装规定 5.5.1 拆装设备零件要分类摆放整齐。 5.5.2 拆装工作要防止物件滑落,禁止上下抛掷设备零部件和工具。 5.5.3 按照本检维修设备相关技术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拆、装。 5.5.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检维修完 毕后应立即复原。 5.6 安全检维修时机 5.6.1 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进行检维修。 5.6.2 发生较大设备事故,必须进行检维修。 5.6.3 新购入设备试运行时,应进行检维修。 5.7 安全检维修频次 安全检维修一般每季度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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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2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3-A 危险作业是指: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 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公司对危险作业实行许可制度,并严格遵守各大 作业安全规范。 一: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 目 本规范规定了公司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安全检查、作 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工作和《吊装安全作 业证》管理。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检维修过程中吊装作业。 3 引用标准 AQ 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GB 2811 安全帽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4 术语和定义 4.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 置变化作业过程。 4.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 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简 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5 吊装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质量大于 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质量大于等于 40t 至小于等于 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质量小于 40t。 6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吊装 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 GB6067 规定。 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 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时,吊装作业单位应编制吊装作 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在作 业条件特殊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 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要组织全体参与吊装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6.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 所承受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 80%。 7 作业前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安全检查: 7.1 作业单位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7.2 作业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 于完好状态。 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 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 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 规定。 7.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 雨、大雾 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8 作业中安全措施 8.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 应符合 GB 2811 规定。 8.2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 GB 5082 规定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 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严格按“十不吊”要求进行吊装作业, 在有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作业车辆必须装阻火器,人员不准带火种进入。 8.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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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知识-灌装车间充填机字粒字座领用细则a

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 阳江果冻制造部灌装车间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2003 年 03 月 01 日 版本号: 编制:孙国良 郭家勤 审核: 韦雪波 批准: 共 3 页 第 1 页(不含附录) 灌装车间充填机字粒字座领用细则 1 目 提高生产效率和字粒更换准确性,减少生产停机时间。 2 适用范围 果冻制造部灌装车间充填工段 3 职责 3.1 换字粒专员:保证字粒字座更换准确性,确保字粒字座足够数量。 3.2 驻供统计员:准确盘点收发、保管字粒字座。 3.3 机手:正确使用字座字粒,并时归还。 . 3.4 组长、工段长:监督员工和换字粒专员对字粒字座使用。 4 定义(无) 5 内容 5.1 字粒字座更换发放 5.1.1 各字粒专员确认当天生产计划开机台数,将需使用字座字粒取出以待更换,准 备好换字粒所需工具如镊子、齿胶以印泥、确认本等。 5.1.2 换字粒专员根据计划指令单要求,逐一将使用机台字座按要求日期进行字粒更 换。 5.1.3 将各机台字粒更换好后,已组合好字粒字座印在印泥上,再印到相应机台确认 表,同时确认字粒排放与字号是否符合要求。 5.1.4字粒专员将字座上字粒全部换好并确认无误后,将字座与确认表送到相应机台。 5.1.5 各机台机手将字粒专员发放字座进行确认,并确认记录上打印样板是否准确无 误,如准确无误即可将字座装到机台上,并在记录表上签收。 5.1.6 遇到只换班别不换日期时,可以由机手自行更换,由字粒专员将各机台需求字粒数 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 阳江果冻制造部灌装车间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2003 年 03 月 01 日 版本号: 编制:孙国良 郭家勤 审核: 韦雪波 批准: 共 3 页 第 2 页(不含附录) 量送到各机台上,对更换下字粒如数进行回收。 5.1.7 临时增加计划程序同上 5.1.8 遇到交接班时间不停产,本班生产下一班产品时,必须换上下一班字粒字座,更 换与发放程序同上。 5.1.9 交接班时,组长、机手必须认真交接,交班方须接班方同意并签确认后方可离开 下班。 5.2 退存程序 5.2.1.停产或完成生产计划后预计 8 小时后不会再生产时,由当班各责任机手将字座取下, 并暂存在充填机上固定位置,以待字粒专员进行回收。 5.2.2 如遇到临时减计划或大修时,字座必须由当班组长或机手在当班归还到字粒专员处 并进行登记。。 5.2.3 供料段统计员收、退、存字座时必须认真清点数量、检查字粒字座完好与否,异常 则在《登记表》上注明,并提报处理意见至主任办;正常则放置专柜中。 5.2.4 字粒专员接在停产或当班生产结束时第一时间进行回收,同时确认各机台字粒字 座数量,发现遗失或损坏,第一时间通知现场组长处理,同时作好回收记录。 5.2.5 驻供统计员负责每月末进行字粒字座盘点,并交帐,对出现亏盘现象提出报告同 时安排字粒专员对字粒字座进行维护。 5.2.6 驻供统计员每月初上班时,需将各区域字粒字座发放给字粒专员进行使用和保 管。 6 处罚 6.1 对故意损坏或造成字座遗失,相关责任者须按价赔偿。 6.2 非人为损坏,则责任组长负责报修,并解释原因。 6.3 凡字粒丢失追查出责任机手,按 5 元/个赔偿;追查不出责任机手,由换字粒专员承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5 KB 时间:2026-02-28 价格:¥2.00

生产管理知识-合成化工厂股份奖励和认股权方案设想

合成化工厂股份奖励和认股权方案设想 关于上市公司认股权权和其他激励措施制定,一直是证监会所提倡,在 最近证监会有关领导讲话中多次提到,有关规则已经在详细探讨中,很快可 以出台。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机制灵活产权明晰特点,根据我公司实际,以 原股份合作制时股份奖励方案为基础,再参照一些国外认股权通行方式,拟定 了一个合成化工厂层面上,既有股份奖励又有认股权方式股权激励方案,供领 导参考决策。等到有关上市公司认股权制度出台后,再转到新和成层面上实施。 期股来源:合成化工厂持有新和成股份为 7878 万股,合成化工厂内部员工实 际持股为 5753.76 万股,可用来奖励集体股共计 2124.24 万股,数量是非常巨 大。但是,新和成股份在上市之前是不能变动。我们现在只能奖励合成化 工厂股份。但由于持股会已经不能再成为合成化工厂股东,原来集体股不能 保留,因此,根据中介机构和我们自己拟定方案是:在胡柏藩、胡柏剡、王学 闻、石观群、石三夫名下,共计挂了 539 万股集体股。预计在近期内足够用来奖 励。等到新制度出来,就可以转到用新和成股份来奖励。具体转让程序按 个人之间相互转让方式进行。不存在法律障碍,只需要简单工商变更。 股份奖励和股份奖励方式:股份奖励就是直接奖励股份,主要针对以下情况:公 司车间主任级以上经营骨干,但还没有股份;为引进车间主任级以上高级 管理人才而设立;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总经理;有突出贡献,经总经理提议, 董事会讨论同意员工。股份奖励数量相对比较大,突出重奖人才效果,并 且是无偿给与,但股份所有权只有在奖励 5 年后,才真正转让,在此期间,该 员工只享有分红权。一旦该员工离厂、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被降级,公司 都可以取消部分或全部奖励股份。 认股权和认股权认股方式:认股权作为每年年终奖励制度和奖金制度结合起来 实施。认股权是一种权利,有权可以一某一个确定价格(一般为净资产值)认 购合成化工厂股份,认股资金可以自己出一部分,合成化工厂补贴一部分, 向合成化工厂借一部分以后用每年分红还等方式。原则上要让员工能感到值 得,自己付出现金在 1 元/股以上,但不超过认购价格一半。认股权授予 对象:我认为应该是面向全体员工,这符合国际趋势,也符合技术密集型企业 员工激励要求。结合以前做法,可以这样规定:在公司工作满 3 年大学生、 工作满 4 年中专生,工作满 5 年高中生,这些员工一旦工作积极认真,没有 重大违纪,都可以给与 3000 股以上认股权。这是基础数,对于有职务再增 加认股权数量。对于已经有股份员工,根据考核结果,经董事会讨论同意,给 与被评为优秀员工认股权,数量可以在 5000 股以上。职工认股时,可以按照 股份转让方式做,也可以按职工内部增资行为。后一种做法没有法律障碍,同时 也不涉到集体股问题,只要事先股东大会有个同意公司增资决议就可以,财 务上也方便处理。这样做法有两种好处,公司留住了资金并且多了一条内部直 接融资渠道,另一方面留住了好员工。 如何获利:取得所有权后,持股人可以有三种选择:一种是继续持股,随着每年 资产增值和分红,分享企业成长利益。另一种是允许相互转让,但要有约束, 只能在内部员工之间。还有一种是在法人股允许上市之后,由大股东代为抛售, 如何抛售由大股东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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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51 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 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新建、改建、扩建 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其 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 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 素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损害或者影响, 保护劳动者健康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总称。 第三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 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 施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核准或者备案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 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建设 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实施。 第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按照下列规定 对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一)职业病危害一般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 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职业病危害较重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 收;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公 布。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分类管理目录作出补充规定。 第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职业卫生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 库),聘请专家库专家参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核、审查和竣工验 收工作。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0 KB 时间:2026-03-08 价格:¥2.00

交通安全管理程序DFCPQEOMS-65

1.目 为进一步规范工厂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地控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安全 和财产免受损害,同时减少机动车辆异常情况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特定本程 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厂区道路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道路标志和标线》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4.术语 机动车:指由公安车管部门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牌机 动车。 5.职责 5.1 运输分公司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厂属各类机动车驾驶员 年度检、审验工作;负责厂属各类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车辆使用维护保养管 理工作。 5.2 生产装备部负责厂区道路施工管理工作。 5.3 党群工作部门卫负责出入车辆登记和检查。 5.4 综合管理部负责厂内机动车驾驶员专门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 训和考核。 5.5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5.6 公司内部人员和外来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操作规程。 6.工作流程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记录 6.1 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运输分公司 6.1.1 统一到市车管部门办理上(过)户、报停和报废手续。 机动车驾驶 员登记表 运输分公司 6.1.2 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 行车事故登记 表 运输分公司 6.1.3 发生交通事故,代表公司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综合管理部 6.1.4 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知识与 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 上岗工作。 6.2 车辆维修管理 运输分公司 6.2.1 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应经常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保 证车辆运行良好,尾气达标排放,并妥善保管公安或交通管 理部门出具车辆年检和检测证明。 运输分公司 6.2.2 厂内机动车装载、行驶和停放,必须严格遵守《交通 安全管理》。 运输分公司 6.2.3 发生厂内道路交通事故,按照《事故、事件报告与处 理管理程序》有关条款执行。 动输分公司 6.2.4 各种机动车辆尾气排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 府规定排放标准。 6.3 厂区道路安全管理 运输分公司 6.3.1 按《道路标志和标线》要求,确定公司内道路交通 标志,并指定设置地点,由生产装备部负责安放。 运输分公司 6.3.2 在厂区道路上施工,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警告标志 和安全防护设施。 生产装备部 6.3.3 在厂区道路两旁植树、设置宣传牌等,不准遮挡路灯、 交通标志、不准妨碍安全视距和车辆、行人通行。 党群工作部 6.3.4 按有关规定对进入厂区机动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党群工作部 6.3.5 上下班前 15 分钟时间,所有机动车禁止在厂区行驶, 以保证上下班员工行走安全。 党群工作部 6.3.6 机动车应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在厂区道路旁随意 停放。 各部门 6.3.7 所有车辆在厂区道路行驶应遵守《工业企业厂内铁路、 道路运输安全规程》,严格控制速度,特别是下坡和拐弯行 驶,应低速行驶,注意两边行人。 各部门 6.3.8 所有进入厂区人员均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道路上 应靠右行走,应走斑马线。 各部门 6.3.9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教育。 外来人员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运输分公司 6.3.10 按照《监测与测量管理程序》有关条款要求对交 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7.支持性文件 交通安全管理 8.记录 序号 名 称 保存期 编号 1 机动车驾驶员登记表 1 年 2 行车事故登记表 1 年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9 KB 时间:2026-03-17 价格:¥2.00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实践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实践 1 概述   安全生产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发 展生产力重要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国民经 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程度重要标志。   建筑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支柱产业,在我国职业伤害事故中, 建筑业事故伤害仅次于矿山位居第二。随着我国建筑业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不 断深化,建筑业企业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建筑业安 全生产更是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也愈来愈得到了各方面重视,并在实践中不 断发展和完善。   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来自农村,人员流动频繁,文化素质参差不齐, 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差,都是导致建筑企业事故发生主要因素。   项目施工是建筑施工企业生产最前沿阵地,项目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一 项重要工作,如何应对日益突出安全事故,强化项目安全管理,是每一个项 目管理人员,尤其是安全管理人员当务之急。   2 项目施工安全重要性   安全与生产关系是辩证统一关系,而不是对立、矛盾关系,安全与 生产统一性表现在:一方面指生产必须安全,而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进生产。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经历了一个从“安全生产”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产生 和发展过程,且强调在生产中要做好预防工作,尽可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 中。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1993 年国务院将原来“国家监察、行 政管理、群众监督”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发展为“企业负责、行政管理、国家 监察、群众监督”。同时,又考虑到许多事故发生原因,是由于劳动者不遵守 规章制度,违章违纪造成,所以增加了“劳动者遵章守纪”这一条规定。由此 可见,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划化建设需要,国家也在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监察制度, 愈加重视安全生产,并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从原来劳动部脱离直 接划归国务院管理。我国 1997 年 11 月 01 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反映出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关 乎民生问题重视,通过立法确立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重要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但现在仍有许多企业 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安全投入不足,其实主要是项目领导在项目管理掌舵同 时,没有认清安全与企业经营、项目施工管理紧扣相连普遍反映。建筑施工企 业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前提下,相应不同建设工程,建立起施工现场安全 生产保证体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创造效益,创建优良工程,树立起企业品牌 和行业信誉,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 保证。   3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运作   要做好施工项目安全管理,首先要建立起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工程施工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整个管理体系一个组成部分,包 括为制定、实施、审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所需 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 资源。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不仅是为了满足工程项目部自身安全生 产要求,同时也是为了满足相关方(政府、投资者、业主、保险公司、社会)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改善和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信任。   搞好项目施工安全生产,领导是关键。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分级负责 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同时建立和健全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安全管理组织机 构,是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前提条件。根据上述原则,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3-31 价格:¥2.00

6S管理

××公司 6S 管理(试行) 1.目:对生产产品工作现场进行整理、整顿,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 状态,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工作环境条件,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 效率,为确保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2.范围:凡与本公司产品质量有关办公场所、生产现场、车间、仓储和厂房区域等均 适用。 3.定义: 3.1 工作环境:指对制造和产品质量有影响过程周围条件;这种条件可以是人因 素(如:心理、社会)、物因素(如:温度、湿度、洁净度、粉尘等),物 因素一般包括:厂房维护,灯光照明,噪声,取暖、通风、空调、电器装置控制, 以与厂房维护有关安全隐患。 3.2 6S:指是由 6S 日文 SEIRI(整理)、SEITON(整顿)、SEISO(清扫)、SEIKETSU(清 洁)、SHITSUKE(素养)和英文 SAFETY(安全)这六个单词,由于这六个单词前面 发音都是“S”,所以简称为“6S”。 3.3 整理:将办公场所和工作现场中物品、设备清楚区分为需要品和不需要品,对 需要品进行妥善保管,对不需要品则进行处理或报废。 3.4 整顿:将需要品依据所规定定位、定量等方式进行摆放整齐,并明确地对其予以 标识,使寻找需要品时间减少为零。 3.5 清扫:将办公场所和现场工作环境打扫干净,使其保持在无垃圾、无灰尘、无脏污、 干净整洁状态,并防止其污染发生。 3.6 清洁:将整理、整顿、清扫实施做法进行到底,且维持其成果,并对其实施做法 予以标准化、制度化。 3.7 素养:以“人性”为出发点,透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等合理化改善活动, 培养上下一体共同管理语言,使全体人员养成守标准、守规定良好习惯,进而 促进全面管理水平提升。 3.8 安全:指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能够在工作状态、行为、设备管理等一系列 活动中给员工带来即安全又舒适工作环境。 4.职责: 4.1 生产现场、车间区域、厂房区域工作环境执行、维持和管理:各相关部门。 4.2 生产现场、车间区域、厂房区域工作环境检查和监督:质管。 5.作业内容: 5.1 工作环境管理流程图 5.2 为确保公司工作环境对人员能动性、满意程度和绩效/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以 提高公司生产、经营业绩,公司对产品生产现场工作环境和员工作业工作环 境进行策划和规划;当公司有新工作环境需求时,由需求部门以“联络单”形式 提出,经部门主管审查、管理者代表核准后,由部门主管和各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策划 和规划,并营造适宜与他们工作环境,如:人因素和物因素组合,同时考虑 以下因素: 5.2.1 创造性工作方法和更多参与机会,以发挥公司内人员潜力; 5.2.2 安全规则和指南,包括防护设备使用; 5.2.3 人机工程; 5.2.4 工作场所位置; 5.2.5 与社会相互影响; 5.2.6 热度、湿度、光线、空气流动; 5.2.7 卫生、清洁度、噪声、振动和污染。 5.3 工作环境区域划分: 以生产中心为主导召集相关部门根据各部门实际工作区域使用情况划分各部门 工作环境责任区域,明确各部门工作环境责任区域负责人员,并赋予其职责和权限。 5.4 组建 6S 检查小组和工作环境卫生定期检查: 以生产中心为主导召集各部门工作环境责任区域负责人员组成 6S 检查小组,选出 小组组长,并于每月一次对公司内所有生产现场、车间、厂房(包括办公室)等工作环 境区域按公司工作环境区域规定项目和内容进行 6S 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6S 检查表”中,对检查发现不符合事项按《不良整改通知单》中”要求相关缺失责任单位 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于下次进行 6S 检查时对其执行纠正/预防措施 效果进行确认、验证,直至其符合规定要求。 5.5 工作区域环境要求: 5.5.1 地面上环境要求: 5.5.1.1 没有“死角”或凌乱不堪地方; 5.5.1.2 没有闲置或不能使用输送带、推车、台车、叉车、机器、设备、工装、模具、 夹具、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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