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 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 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 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 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 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 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 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 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 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 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 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 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 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 0.7 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 0.1 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 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 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 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 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 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 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 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 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 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 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03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包装、交库、发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包装钢管不准超过行车额定负荷量,长度相差大的钢管要分别包装,捆 绑要牢固、防止散捆或短管在挂吊时掉下出事故。 2、在检查台上翻放管子,要和质量检查人员密切配合,钢管要放在两根以 上斜篾条上,不准在一根斜篾条上滚动。 3、往料槽放管子时,应给下方工作的人员招呼,确认其离开后才准操作。 不得开错活动斜篾条和用料斜篾条带动钢管。包装台架内、料槽内及有可能被钢 管擦挂范围内有人时,严禁向下翻管子。 4、随时注意行车工作情况,不准在吊物下站立或通过。 5、废次钢管要绑扎牢固,要做到按长短规格分别包装。按规定地方整齐堆放, 及时装车运出现场。 6、包装打捆时、不准无关人员站在钢管两侧或两端,要待行车吊平稳后才 捆扎。防止吊车及钢管摆动伤人。 7、在斜篾条上工作时手不能放在斜篾条上,在包装量尺喷字时,不能站在 钢管上且要把钢管垫牢,防止钢管滚动伤人。 8、解捆时、应站在斜篾条的上方向,向下翻滚管子要和下方向工作的人员 打招呼,斜篾条的中间、料槽内有人时不准滚动钢管。 9、用钢钎撬动厚壁管时要有人指挥,人体不能正对撬杆端,用力均匀,防 止撬杆弹起伤人。 10、钢管过跨时,要装放平稳,不超出架子高度,过跨车行新范围内无人和 障碍物,先鸣警铃,才能开动过跨车。 11、钢管挂吊要遵守下列规定: ①、钢丝绳、吊钩要经常检查,不合格不准使用,不超负荷吊物。 ②、专人凭指挥牌指挥行车,要站在离管捆 2m 外纵向 45 度角的安全地带, 行车工能清楚看到的地方指挥行车。 ③、要逐层挂吊,不准在管垛下层掏吊钢管,吊物要挂正、不准歪拉斜吊。 不准将手伸到管捆下面拉取钢丝绳,摘钩时要站在安全位置,身体不能靠近钢管。 ④、吊运长短不一的管捆和废次管,钢丝绳要将下面及两侧的钢管两端搂住, 才能吊运。 ⑤、在切管机台架、斜篾条上工作要先和操作工打招呼,确认安全后才能开 始工作。 ⑥、不准将钢管搁放在料架中间人行通道上或安全通道上。 12、上钢管垛时、要先检查稳固情况,选择好上下路线和安全通道,防止散 捆、或搁放不稳固的钢管滚动发生事故。 13、库房工要按规格堆放管理,堆放高度以管架立柱为准,上边沿不超出一 支钢管 1/3 为宜。 14、发车时要提前做好准备,有条件时应事先把管子吊出单放,有散捆的重 新包装,避免装车时忙乱发生事故。 15、装车时要上下配合好,指挥信号要准确,不能只凭口喊指挥,不能站在 车皮内或骑在车箱上指挥行车对位,要等吊物下放搁稳后才摘取钢丝绳,并从行 车工能看到的方位离开,行车工必须待车内人员离开安全部位后才准提出钢丝 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对吊物、吊具、钢绳及周围等进行全面仔细的确认和检查, 确保进行作业范围的安全。 2、指挥行车作业,必须执行牌哨制度,严禁多人指挥和混乱指挥,手势要 明确,必须站在远离吊物周围 2 米以外明显、安全的位置,并确认吊料区域无其 他人员,使行车司机和他人易于见到。禁止戴手套指挥行车作业。 3、吊挂工和行车司机必须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同时遵守挂吊作业安 全规程。 4、从事挂吊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车间生产过程及起重安 全技术知识和起重操作技术。 5、在多人共同吊运物件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指挥人员必须佩戴明显标志。 6、起吊钢材、钢管、管坯、钢坯、芯棒等物件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挂吊 绳对角线方向距吊物 2 米以外的安全地方。 7、挂吊人员对工具(钢丝绳、链条、吊环、钩头)应熟知其负荷能力。使 用前必须认真检查,钢丝绳连接符合规范要求,决不可使用达报废标准的吊具。 8、在起吊前,必须通知附近人员离开危险区。注意吊物不得危及人身和设 备安全,并选好自己的退路,然后指挥起吊。 9、挂吊重物应使重心在正中。发现吊物在运行中不平衡时,必须落地重新 绑挂,严禁用脚登手扶方法来平衡。吊物未挂稳不得起吊。 10、吊物落地之前,应选好适当空地,不准将重物放在蒸汽管、煤气管、水 管、电线等管线或其他设备上。重物下要加垫物,不得压着钢绳和硬拉取钢绳。 11、单钩吊长物件时,两绳夹角不的大于 120°,并要防止钢绳与物件间打 滑。用排钩吊物时,必须保证吊物重心在中钩之下,不得使吊钩在横向受力。 12、料架中堆码的钢材、钢管或钢坯高度不得超过料架柱。并不准在料架间 横放吊物。 13、料架之间,不准存放任何物件,保证通道畅通。 14、指挥手势按公司安全部印发的规范执行。 15、单根钢绳许用拉力的估算:可按“10d²*fa 公斤力”估计,其中 d 为钢 绳直径,fa 为降低系数,单位为毫米。 降低系数 fa a 0º 60º 90º 120º fa 1 0.86 0.7 0.5 16、检查钢丝绳的联接是否符合规范。 (1)钢丝绳接头的编结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并且不小于 250 毫米。 (2)用绳卡(扎头)连接钢丝绳时,绳卡数目不得少于 3 个,其间距不小 于绳径的 6 倍,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不小于140—150毫米。上绳卡要一正 一反,且把绳卡拧紧到把钢绳压扁到2/3左右。 17、用管箱吊转管头、废钢、工具等物件时,严禁用钢丝绳挂中间吊耳,合 并起吊两个箱体。 18、绑挂钢丝绳和链条,使用六个月后要仔细检查一次,达到报废标准时不 准再用。如钢绳受压、电击或赤热金属烧伤等原因导致钢绳严重损坏时,要及时 更换。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 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 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 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 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 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 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 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 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 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 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 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 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 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 0.7 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 0.1 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 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 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 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 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 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 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 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 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 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 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2.00
拆除工程安全协议书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 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 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金力公司原水泥粉磨车间拆除工程 工程地址:金力公司厂区 工程范围:源水泥粉磨车间拆除 协议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发包方的安全责任:工程项目发包前, 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对乙方 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 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 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的机械、及安 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 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 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 30 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 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 员。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 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 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 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 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发包方安全责任:不定期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对承包方人员在生产 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 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发包工程在竣 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 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 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 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 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 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 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 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 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08-22 价格:¥2.00
xxxx 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工作指引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使安全生产 费用投入得到落实,满足作业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要求,有效的减少事故的发生。 1.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办法》 1.3 定义 本制度所指安全生产费用,指由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 完善和改进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施工措施和条件所需的资金。 2 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 第七条相关规定,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公司主营业务为市政公用、交通工程,提取标准 为 1.5%;涉及房屋建筑工程则为 2.0%。 3 使用范围 3.1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 以下规定范围使用,具体使用范围和清单详见附件: 1)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试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安装及维护支出。 9)其他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3.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 准所需的支出优先列入年度安全费用计划。 4 职责 4.1 安委会职责 1)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及时有效的使用。 2)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进行审批。 3)负责其它与安全投入相关工作。 4.2 安全管理部职责 1)组织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的编制、汇总,并提交安委会审批。 2)对各分公司、项目部上报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进行汇总统计,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费用年 度报告。 3)对各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 计划财务部职责 1)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根据实际安全费用投入,按工程项目列支安全费用。 2)对所属单位施工的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投入计划、安全费用使用等进行审核、登记和 统计。 3)安全费用投入统一归类到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费用中核算。建立安全费用明细核算,做好 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 4.4 工程管理部职责 1)负责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2)在编制项目概算时,负责将项目的安全费用纳入预算。 3)对项目安全投入工程量进行监督落实。 4.5 运营与成本管理部职责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2.7 KB 时间:2025-08-30 价格:¥2.00
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试卷(架子工) 姓名: 得分: 一、通用部分(60 分,填空每格 1.5 分): 1、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增强 知识,提高 和 能力; 2、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 , ; 3、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 、 、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在建工程的“三宝”是: 、 、 ,必须正确使用; 5、“四口”是:通道口、 、 、 ,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五临边”是: 、 、楼梯边、 、 ,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 ,扣好 ;正确使用 用品; 8、 高 空 作 业 的 高 度 是 米 以 上 , 凡 无 设 施 的 高 空 作 业 , 必 须 系 好 ; 9、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三违”即: 、违章指挥、违反 ; 10、安全生产的“三不伤害”是: 、我不被他人伤害、 ; 12、非电工人员严禁 电路设施;设备配电实行一机 、 一闸的原则; 13、严禁 上岗、在易燃易爆区域严禁 或动用 ,动用前要先 后作业; 14、电工、起重司机、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必须持 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15、上岗时不要放弃使用 用品,有权阻止 和 作业的指令。 二、专业部分(30 分,填空每格 2 分): 1、患有 、心脏病、 或视力不够等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登高架设工作业。 2、登高架子工必须持特种作业 上岗,使用安全带时应 。 5、脚手架基础垫板的长度应不少于 跨,脚手架基础垫板的厚度应不小于 cm。 3、脚手架扫地杆距地面的距离不得大于 cm;双排脚手架剪刀撑应连续设置,每道剪 刀撑宽度不应小于 跨,且不应小于 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 °~60°之间。 4、脚手架搭设时对接扣件开口应立杆 ,横杆 ;脚手架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 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 mm。脚手架扣件螺栓拧紧力矩应在 N•m 与 65N•m 之间; 5、双排脚手架拉结点 50m 以下时按 跨设置,50m 以上时按 跨设置。 三、问答题(10 分): 结合本工种的特点,讲述如何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 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学习资料(架子工) 姓名: 得分: 一、通用部分安全学习资料: 1、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安全防护知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在建工程的“三宝”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正确使用; 5、“四口”是: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五临边”是:基坑边、阳台边、楼梯边、楼层边、屋面边,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8、高空作业的高度是 2 米以上,凡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9、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三违”即: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10、安全生产的“三不伤害”是: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 12、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电路设施;设备配电实行一机一箱、一漏一闸的原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 KB 时间:2025-10-15 价格:¥2.0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流程、要求和方法,并确定公司的事故隐 患判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2.1 事故隐患:即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 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 理上的缺陷。 2.2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北京市判定标准确定的事故隐患,需报告政府主管部门, 由其督办。 2.3 重点事故隐患是指高危/法规不符合项,部门不能自行解决,需公司直接组 织治理,由公司专业技术小组负责验收的事故隐患。 2.4 轻微事故隐患是指部门内部能自行解决,由责任部门验收的事故隐患。 轻微事故隐患发生现场、班组或岗位可以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的隐患,不分级,不 纳入台帐和统计分析; 3 工作职责 3.1 总经理: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 作,并具体负责:批准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和工作指导书,向上级申报隐患排 查治理费用预算,批准本公司重点危险源清单和隐患排查重点部位清单,每季度 至少参加一次公司综合安全检查,批准重大隐患和重点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和治 理方案,批准重大隐患和企业重点事故隐患的事故隐患治理验收报告,批准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和奖惩结果。 3.2 HSE 部门:按公司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的要求,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 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负责对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具 体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和奖惩工作: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 术组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审核需总经理批准的资料、批准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规 程、组织并委托办理外部检测、评价和评审等。 3.3 各部门: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 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按本规定的内容具体负责:组织编制 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组织编制本部门专业的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本 部门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确定工作,组织部门班组的日常隐患排 查,及时报告本部门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点隐患,组织本部门一般隐患的分析和 治理。 4 工作要求 4.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4.1.1 公司下列部门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门,重点部门应将公司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责任制的职责内容,分解到本部门相关岗位: ----HR 部门 ----生产部门; ----工程部门; ----物料部门; ----质量部门: ----各生产线。 4.1.2 作业人员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应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规定;具体 执行公司安全操规程要求。 4.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的建立和管理 4.2.1 公司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组,由 HSE 工程师任组长,具体名单 见附件附件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小组名单》,名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具体由 HSE 部门负责组织。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9 KB 时间:2025-11-15 价格:¥2.00
看图识隐患活动 答案解析 1.援引依据: GB 4053.3-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3 部分:工业防 护栏杆及钢平台》 具体条款: 4.1.1 距下方相邻地板或地面 1.2m 及以上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 敞开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 2. 援引依据: LD 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具体条款: 7.3.4 当横梁直接挂入起重机承载吊钩使用时,起重机吊钩宜设置意 外脱钩的闭锁装置。 3.援引依据: GB 15606-2008《木工(材)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具体条款: 5.3.4.1 堆垛间距不得小于 1m。 4.援引依据: GB 4503.1-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钢直 梯》 具体条款: 4.4.1 钢直梯应采用焊接连接,焊接要求应符合 GB 50205 的规定。采 用其他方式连接时,连接强度应不低于焊接。安装后的梯子不应有歪 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5.援引依据: JGJ 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具体条款: 4.2.2 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 1.5 m,防护门底端距 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50 mm,并应设置挡脚板。 6.援引依据: 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具体条款: 8.3.8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7.援引依据: 《安全生产法》 具体条款: 第 42 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 用。 8.援引依据: GB 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 具体条款: 4.2.1 作业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 持面罩,或佩戴安全镜、护目镜或其他合适的眼镜。 援引依据: GB 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 具体条款: 10.5.4 气瓶不得置于受阳光暴晒、热源辐射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 气瓶必须距离实际焊接或切割作业点足够远(一般为 5m 以上),以免 接触火花、热渣或火焰,否则必须提供耐火屏障。 9.援引依据: 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具体条款: 5.1.1 爆炸性环境内设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 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 的有关规定。 10.援引依据: 现实危险。 具体条款: 应急照明线路与普通照明线路不应该混接。 11.援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六号) 具体条款: 第 28 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消防车通道。 12.援引依据: GB 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具体条款: 6.3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标志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 象。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 13.援引依据: 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具体条款: 3.7.3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牢 14.援引依据: 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具体条款: 9.2 标志牌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标志 牌随母体物体相应移动,影响认读。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 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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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类 别 □新建 □扩建 □改建(□装修 □建筑保温 □改变用途) 使用性质 工程投资额(万元) 施工许可文号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层 数 建筑面积(m2) 单体建筑名称 结构类型 耐火等级 地上 地下 建筑高度 (m) 占地面积 (m2) 地上 地下 设置位置 总容量(m3) 设置型式 浮顶罐(□外 □内) □固定顶罐 □卧式罐 球形罐(□液体 □气体) 可燃气体储罐(□干式 □湿式) □其他 储 罐 储存形式 □地上 □半地下 □地下 储存物质名称 堆 场 储 量 储存物质名称 材料类别 □A □B1 □B2 保温层数 □建筑保温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装修部位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装修面积 (m2) 装修层数 □装修工程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消 防 设 施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其他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 □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电梯 □灭火器 □其他: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 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 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 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 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 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 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5.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3)消防设计文件; (4)施工许可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 密集场所的,应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有《建设工 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特殊消防设 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 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按照建设 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 查合格文件。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纸 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许可文件”、“合格文件”均为复印件, 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 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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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xxx 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工作指引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使安全生产 费用投入得到落实,满足作业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要求,有效的减少事故的发生。 1.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办法》 1.3 定义 本制度所指安全生产费用,指由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 完善和改进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施工措施和条件所需的资金。 2 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 第七条相关规定,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公司主营业务为市政公用、交通工程,提取标准 为 1.5%;涉及房屋建筑工程则为 2.0%。 3 使用范围 3.1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 以下规定范围使用,具体使用范围和清单详见附件: 1)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重大风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2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试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安装及维护支出。 9)其他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3.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 准所需的支出优先列入年度安全费用计划。 4 职责 4.1 安委会职责 1)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及时有效的使用。 2)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进行审批。 3)负责其它与安全投入相关工作。 4.2 安全管理部职责 1)组织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的编制、汇总,并提交安委会审批。 2)对各分公司、项目部上报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进行汇总统计,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费用年 度报告。 3)对各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 计划财务部职责 1)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根据实际安全费用投入,按工程项目列支安全费用。 2)对所属单位施工的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投入计划、安全费用使用等进行审核、登记和 统计。 3)安全费用投入统一归类到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费用中核算。建立安全费用明细核算,做好 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 4.4 工程管理部职责 1)负责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2)在编制项目概算时,负责将项目的安全费用纳入预算。 3)对项目安全投入工程量进行监督落实。 4.5 运营与成本管理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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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送混凝土工程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GDAQ330410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混凝土泵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三、泵送混凝土时,混凝土泵的支腿应完全伸出,并插好安全销。 四、混凝土泵与输送管连通后,应按所用混凝土泵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能开机 进行空运转。 五、泵送设备必须放置在坚实的地基上,与基坑周边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六、水平泵送管道敷设线路应接近直线,少弯曲,管道支撑必须紧固可靠,管道接头处应密封可靠。Y 形管 道应装接锥形管。 七、垂直管道架设的前端应安装长度不少于 10m 的水平管,严禁直接装接在泵的软出口上,水平管近泵处 应装逆止阀。热天应用湿麻袋或湿草包等遮盖管路。 八、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下端应接一段水平管,其长度至少是倾斜高低差的 5 倍,如倾斜度较大时, 应在坡道上端装置排气阀。 九、作业前应检查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位置正确,液压系统无泄漏,电 气线路绝缘良好,接线正确,开关无损坏,有重复接地和触电保护器,安全阀,压力表等各种仪表正常有效。 十、泵送混凝土前必须先用按规定配制的水泥砂浆润滑管道,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高层建筑管道较长, 应分段设置监控点。 十一、混凝土搅拌运输汽车出料前,应高速转 3~4 分钟方可出料至泵机,按工程需要计划多台泵机和泵车 配合。保证连续泵送施工。现场门口,应设专人指挥泵车进出安全。 十二、使用布料杆浇筑混凝土时,支腿必须先全部伸出固定平稳,并按顺序伸出布料杆。在全伸状态中, 严禁移动车身,严禁使用布料杆起吊或拖拉物件。 十三、泵送混凝土连续作业中,料斗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混凝土,不得吸空,并随时监控各种仪表和指示 灯,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调整或处理。必须暂停作业时,应每隔 5~10 分钟(冬季 3~5 分钟)泵送一次。若 停止时间较长再泵送时,应逆向运转一至二个行程,然后顺向泵送。 十四、泵送过程中发生输送管道堵塞现象时,应进行逆向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必要时应拆管排除堵塞。 十五、浇筑混凝土出料口的软管应系扎防脱安全绳(带),移动时要防碰撞伤人。 十六、作业后,必须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进行冲洗。用压缩空 气冲洗管道时,管道两侧和出口端前方 10m 内不得站人,并应采用金属网等收集冲出的泡沫及砂、石粒,防止 溅出伤人。 十七、严禁用压缩空气冲洗布料杆配管,布料杆的折叠收缩应按顺序进行。 十八、遇大雨或五级及以上大风时,必须停止泵送作业。 十九、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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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1 目的和依据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实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维护生产和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传染病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单位流动性质制定本应急预案。 2 成立“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详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预案)3.1.2.1 组织机构。 3 工作要求和职责 1 经理部传染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根据疫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各 项防治措施和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指挥。 2 建立“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报告网络。 3 建立传染病监控与报告制度 1 医务人员在诊治病人是对发烧病人引起注意,在同一时段出现多例发烧病人要考虑 是否为传染病引起,对发烧病人要建立专项登记。 2 各部门、班组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的人员要求第一时间报告医务人员或领导小组。 3 医生一旦诊断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 4 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 6 小时内;乙类传染病 12 小时内;丙类传染病 24 小时内 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 医务人员具体负责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食堂卫生的监督和管理;负责 饮用水的化验检查;定期对环境实施消毒,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注射或分发预防用药等, 阻断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6 医务人员通过宣传栏或印发健康教育手册等形式对员工进行传染病预防教育,提高 员工对传染病的防范意识和和对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4 应急措施 1 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组、部门或寝室,采取隔离措施禁止 与外界人员接触,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同时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应急领导 小组或县疾控中心安排把病人送到当地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进行隔离治疗。 2 发生传染病后医务人员或县卫生防疫部门立即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在对疫区消毒 的同时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佩戴好防护工具;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 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对易感人群注射疫苗或进行预防性治疗。 3 通过广播、宣传栏等迅速向全体员工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使员工 了解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让广大员工了解情况,安定人 心,稳定员工的情绪,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4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止疾病的发生蔓延。各部门、班组要抓好公共卫生,消 除卫生死角,定期搞好鼠害,灭蚊、灭蝇工作;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强对食堂的卫 生管理和检查,定期对食堂、寝室、厕所等人员相对密集的地方进行消毒,并建立消毒台帐。 5 善后处置 1 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病人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 对引起传染病的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6-01-22 价格:¥2.00
桥式天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驾驶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和安全教育,经有关部门考 核合格, 发给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应具有天车机构装置的性能和用途常识,以及全部 电气设 备的常识,同时也应具有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 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3.进出驾驶室,只能从指定的梯子和平台进出,严禁跨越天车 及在轨 道上行走。 4.上下天车时,手里不得拿有任何东西,双手应抓牢梯子或扶 手,严 禁从天车上往下扔任何东西。 5.离开驾驶室时,应检查控制器的所有手柄是否全部放到零位, 并拉 下保护配电盘的电源刀闸。 6.检修人员检修时,只能由操作人员根据检修指定的指挥人员 指挥动 车,其它人员禁止动车和指挥。 7.禁止接触通电的滑触线和导体。在检查各种电气设备时,应 将电气 设备的电源切断。 8.禁止在吊钩或吊物上移运、升降人。 9.操作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备有合适的灭 火器。 10.操作时不得吃东西,严禁酒后上岗。 11.操作前应检查了解上一班的交班记录,检查钢丝绳、挂钩等 附件是 否完好无损。 12.进入驾驶室后应立即关好门,在确认上一班切断电源的情况 下,检 查车上是否有其它人员和杂物。各种电器设备应完好无损, 控制器的手柄应 在零位。 13.合闸之前,应发出警铃信号。 14.合闸后,应先将大车、小车进行几次空载运转,仔细检查刹 车及各 点限位是否正常。 15.起吊物品时,吊钩应与物品重心成一直线,当吊物升起 0.7 米高以内后制动,起吊抬包时则升起 0.1 米高以内制动,以检查制 动是否正常。 16.天车的起动和制动,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运行中严禁 突然将 机构从正转扳向反转。 17.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如禁止歪拉斜吊,禁止吊凝结在 地面上的 物品,禁止用来拉拔埋在地下的器物等。 18.当吊钩放在最低限位时,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还应保留三圈 以上。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在天车吊运货物时,应沿安全通道或指定通道吊运,严禁在 人头顶 上吊运或停留。 21.空中运行时,吊物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22.在没有弄清吊物和重量之前,不得起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23.如果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24.天车启动送电、下降或提升吊物,吊物下有人工作或停留、 吊物在 距地面很近的位置上移动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25.如果用两台天车同吊一物品,应得到车间主任的许可,并制 定出相 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6.天车的限位开关是用来避免事故的,禁止用来作经常性停车 用。 27.开动大车、小车控制器时,应逐档一级一级的加速,而在拉 回零位 时,则应迅速,并应事先估计大车、小车到位地点,以使它 们一次就能停到 指定位置。 28.下降主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低速档,以免出现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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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交库、发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包装钢管不准超过行车额定负荷量,长度相差大的钢管要分别包装,捆 绑要牢固、防止散捆或短管在挂吊时掉下出事故。 2、在检查台上翻放管子,要和质量检查人员密切配合,钢管要放在两根以 上斜篾条上,不准在一根斜篾条上滚动。 3、往料槽放管子时,应给下方工作的人员招呼,确认其离开后才准操作。 不得开错活动斜篾条和用料斜篾条带动钢管。包装台架内、料槽内及有可能被钢 管擦挂范围内有人时,严禁向下翻管子。 4、随时注意行车工作情况,不准在吊物下站立或通过。 5、废次钢管要绑扎牢固,要做到按长短规格分别包装。按规定地方整齐堆放, 及时装车运出现场。 6、包装打捆时、不准无关人员站在钢管两侧或两端,要待行车吊平稳后才 捆扎。防止吊车及钢管摆动伤人。 7、在斜篾条上工作时手不能放在斜篾条上,在包装量尺喷字时,不能站在 钢管上且要把钢管垫牢,防止钢管滚动伤人。 8、解捆时、应站在斜篾条的上方向,向下翻滚管子要和下方向工作的人员 打招呼,斜篾条的中间、料槽内有人时不准滚动钢管。 9、用钢钎撬动厚壁管时要有人指挥,人体不能正对撬杆端,用力均匀,防 止撬杆弹起伤人。 10、钢管过跨时,要装放平稳,不超出架子高度,过跨车行新范围内无人和 障碍物,先鸣警铃,才能开动过跨车。 11、钢管挂吊要遵守下列规定: ①、钢丝绳、吊钩要经常检查,不合格不准使用,不超负荷吊物。 ②、专人凭指挥牌指挥行车,要站在离管捆 2m 外纵向 45 度角的安全地带, 行车工能清楚看到的地方指挥行车。 ③、要逐层挂吊,不准在管垛下层掏吊钢管,吊物要挂正、不准歪拉斜吊。 不准将手伸到管捆下面拉取钢丝绳,摘钩时要站在安全位置,身体不能靠近钢管。 ④、吊运长短不一的管捆和废次管,钢丝绳要将下面及两侧的钢管两端搂住, 才能吊运。 ⑤、在切管机台架、斜篾条上工作要先和操作工打招呼,确认安全后才能开 始工作。 ⑥、不准将钢管搁放在料架中间人行通道上或安全通道上。 12、上钢管垛时、要先检查稳固情况,选择好上下路线和安全通道,防止散 捆、或搁放不稳固的钢管滚动发生事故。 13、库房工要按规格堆放管理,堆放高度以管架立柱为准,上边沿不超出一 支钢管 1/3 为宜。 14、发车时要提前做好准备,有条件时应事先把管子吊出单放,有散捆的重 新包装,避免装车时忙乱发生事故。 15、装车时要上下配合好,指挥信号要准确,不能只凭口喊指挥,不能站在 车皮内或骑在车箱上指挥行车对位,要等吊物下放搁稳后才摘取钢丝绳,并从行 车工能看到的方位离开,行车工必须待车内人员离开安全部位后才准提出钢丝 绳。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6-02-09 价格:¥2.00
铸 造 厂 事 故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铸造厂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为应急救援中频炼钢炉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钢水飞溅伤人事故,确保在事故发生时 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对环境 造成的影响,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 例》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单 位实际情况,制定中频炼钢炉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中频炼钢炉在运行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有害因素。铸造厂现有中频炼钢炉四台。主要的 危害因素有高温钢水、操作不当、冷却水管道破裂、密闭容器、雷管及炸药等易爆物品、钢 水包安全装置失效、起吊装置损坏导致钢水包坠落等。中频炼钢炉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 有钢炉爆炸、钢水飞溅伤人事故。 1.1 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1.1.1 钢炉爆炸事故 钢炉爆炸事故是指炉料中含有混有油水混合物的密闭容器、钢炉长期闲置不用导致炉衬 受潮及冷却水管道破裂导致炉衬潮湿、炉料中混有雷管及炸药等易爆物品,当钢炉运行过程 中,油水混合物及水自液态迅速转变为气态,并在瞬间以机械能的形式释放出大量能量的过 程。发生钢炉爆炸事故时产生的钢水飞溅可导致炉前操作工不同程度的烫伤,严重时可致人 伤亡。 1.1.2 钢水飞溅事故 钢水飞溅事故指高温钢水自盛钢水容器中飞溅出,直接飞溅到人体上或钢水抛洒到地面 上发生飞溅到人体上。此类事故可导致浇注工发生烫伤。 导致钢水飞溅的原因主要有: 1)钢炉爆炸导致钢水从炉中飞溅出;2)钢水自盛钢水容器中溢、漏出; 3)钢水包包孔堵不住导致钢水从包孔中漏出,接触地面后发生飞溅; 1.2 事故易发季节 夏季雨水多,空气潮湿;冬季寒冷,冷却水管道易冻裂,较易发生钢炉爆炸事故,钢水 飞溅事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 1.3 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 1.3.1 预防措施: 1)做好炉料检查,避免炉料中混有密闭容器,雷管及炸药等易爆物品; 2)钢炉运行前仔细检查渣坑,避免积水及潮湿; 3)详细检查冷却水管道,尤其是冬季,要提前做好冷却水管道保暖工作,避免管道破裂而 漏水; 4)每天出钢前,对起吊装置,钢水包的安全防护装置进行详细检查; 5)浇注前,连铸设备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浇注场地进行检查,避免钢水外漏发生喷溅。 1.3.2 应急措施 1)钢炉作业现场应配备有必要的通讯工具和消防器材、应急物资等; 2)钢炉作业现场应有主任进行跟班;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组织现场人员开展抢险及自救; 4)值班主任及时将险情向公司值班领导汇报。 2 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2.1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从快从速、以人为本的原则 应急救援小组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各自的分工,积极快速的开展救
分类:事故与应急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5 KB 时间:2026-02-14 价格:¥2.00
1 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 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同上 承包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制”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 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 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 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 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 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 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 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 2 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 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 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 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 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 施。 3. 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 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 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 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 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 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 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 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 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 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 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 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 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 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 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 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6-02-20 价格:¥2.00
铸 造 厂 事 故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铸造厂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为应急救援中频炼钢炉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钢水飞溅伤人事故,确保在事故发生时 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对环境 造成的影响,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 例》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单 位实际情况,制定中频炼钢炉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中频炼钢炉在运行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有害因素。铸造厂现有中频炼钢炉四台。主要的 危害因素有高温钢水、操作不当、冷却水管道破裂、密闭容器、雷管及炸药等易爆物品、钢 水包安全装置失效、起吊装置损坏导致钢水包坠落等。中频炼钢炉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 有钢炉爆炸、钢水飞溅伤人事故。 1.1 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1.1.1 钢炉爆炸事故 钢炉爆炸事故是指炉料中含有混有油水混合物的密闭容器、钢炉长期闲置不用导致炉衬 受潮及冷却水管道破裂导致炉衬潮湿、炉料中混有雷管及炸药等易爆物品,当钢炉运行过程 中,油水混合物及水自液态迅速转变为气态,并在瞬间以机械能的形式释放出大量能量的过 程。发生钢炉爆炸事故时产生的钢水飞溅可导致炉前操作工不同程度的烫伤,严重时可致人 伤亡。 1.1.2 钢水飞溅事故 钢水飞溅事故指高温钢水自盛钢水容器中飞溅出,直接飞溅到人体上或钢水抛洒到地面 上发生飞溅到人体上。此类事故可导致浇注工发生烫伤。 导致钢水飞溅的原因主要有: 1)钢炉爆炸导致钢水从炉中飞溅出;2)钢水自盛钢水容器中溢、漏出; 3)钢水包包孔堵不住导致钢水从包孔中漏出,接触地面后发生飞溅; 1.2 事故易发季节 夏季雨水多,空气潮湿;冬季寒冷,冷却水管道易冻裂,较易发生钢炉爆炸事故,钢水 飞溅事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 1.3 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 1.3.1 预防措施: 1)做好炉料检查,避免炉料中混有密闭容器,雷管及炸药等易爆物品; 2)钢炉运行前仔细检查渣坑,避免积水及潮湿; 3)详细检查冷却水管道,尤其是冬季,要提前做好冷却水管道保暖工作,避免管道破裂而 漏水; 4)每天出钢前,对起吊装置,钢水包的安全防护装置进行详细检查; 5)浇注前,连铸设备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浇注场地进行检查,避免钢水外漏发生喷溅。 1.3.2 应急措施 1)钢炉作业现场应配备有必要的通讯工具和消防器材、应急物资等; 2)钢炉作业现场应有主任进行跟班;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组织现场人员开展抢险及自救; 4)值班主任及时将险情向公司值班领导汇报。 2 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2.1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从快从速、以人为本的原则 应急救援小组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各自的分工,积极快速的开展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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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 修订】 发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2-10-28 实施日期:2003-09-01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 、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 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第三条 编制本法第九条所规定的范围内的规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 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四条 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 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条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 国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对环境影响评价的 方法、技术规范进行科学研究,建立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 科学性。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 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 第二章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 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 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 规划审批机关。 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 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 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 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前款所列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按照本法第七条的 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九条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3.9 KB 时间:2026-02-25 价格:¥2.00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 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2、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 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3、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 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 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安全检查制度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二、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 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三、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 患未然。 四、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 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 提高管理水平。 六、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 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 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我们建筑业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为 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 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由工程承包人领队,先到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 张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经理部汇总后 发有关部门。 2、质安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1).贯彻党和国家 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2).安全管理规定。(3).机电及各工种的 技术操作规程。(4).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5).尘毒危害的防护。(6).执行入伍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 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3、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3、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新进场人员到经理部 报到进行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 200 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 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承包人自己解决。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5 KB 时间:2026-03-04 价格:¥2.00
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对吊物、吊具、钢绳及周围等进行全面仔细的确认和检查, 确保进行作业范围的安全。 2、指挥行车作业,必须执行牌哨制度,严禁多人指挥和混乱指挥,手势要 明确,必须站在远离吊物周围 2 米以外明显、安全的位置,并确认吊料区域无其 他人员,使行车司机和他人易于见到。禁止戴手套指挥行车作业。 3、吊挂工和行车司机必须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同时遵守挂吊作业安 全规程。 4、从事挂吊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车间生产过程及起重安 全技术知识和起重操作技术。 5、在多人共同吊运物件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指挥人员必须佩戴明显标志。 6、起吊钢材、钢管、管坯、钢坯、芯棒等物件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挂吊 绳对角线方向距吊物 2 米以外的安全地方。 7、挂吊人员对工具(钢丝绳、链条、吊环、钩头)应熟知其负荷能力。使 用前必须认真检查,钢丝绳连接符合规范要求,决不可使用达报废标准的吊具。 8、在起吊前,必须通知附近人员离开危险区。注意吊物不得危及人身和设 备安全,并选好自己的退路,然后指挥起吊。 9、挂吊重物应使重心在正中。发现吊物在运行中不平衡时,必须落地重新 绑挂,严禁用脚登手扶方法来平衡。吊物未挂稳不得起吊。 10、吊物落地之前,应选好适当空地,不准将重物放在蒸汽管、煤气管、水 管、电线等管线或其他设备上。重物下要加垫物,不得压着钢绳和硬拉取钢绳。 11、单钩吊长物件时,两绳夹角不的大于 120°,并要防止钢绳与物件间打 滑。用排钩吊物时,必须保证吊物重心在中钩之下,不得使吊钩在横向受力。 12、料架中堆码的钢材、钢管或钢坯高度不得超过料架柱。并不准在料架间 横放吊物。 13、料架之间,不准存放任何物件,保证通道畅通。 14、指挥手势按公司安全部印发的规范执行。 15、单根钢绳许用拉力的估算:可按“10d²*fa 公斤力”估计,其中 d 为钢 绳直径,fa 为降低系数,单位为毫米。 降低系数 fa a 0º 60º 90º 120º fa 1 0.86 0.7 0.5 16、检查钢丝绳的联接是否符合规范。 (1)钢丝绳接头的编结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并且不小于 250 毫米。 (2)用绳卡(扎头)连接钢丝绳时,绳卡数目不得少于 3 个,其间距不小 于绳径的 6 倍,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不小于140—150毫米。上绳卡要一正 一反,且把绳卡拧紧到把钢绳压扁到2/3左右。 17、用管箱吊转管头、废钢、工具等物件时,严禁用钢丝绳挂中间吊耳,合 并起吊两个箱体。 18、绑挂钢丝绳和链条,使用六个月后要仔细检查一次,达到报废标准时不 准再用。如钢绳受压、电击或赤热金属烧伤等原因导致钢绳严重损坏时,要及时 更换。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6-03-05 价格:¥2.00
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 一、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 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 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 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 绩显著。 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记录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五、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 责任。 六、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 成补报外,对事故三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八、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 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 的生产性奖金总额,可并处行政处分。 九、由于各种意外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 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位工伤事故、设备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十、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过程重,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 集中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制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尚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上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 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索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 或死亡。 6、职工虽然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 负伤或死亡。 十一、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 1 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 105 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 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 作日综合超过国标 105 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十二、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 1 万元的事故。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7 KB 时间:2026-04-01 价格:¥2.00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 前 言 缔约各国 认识到在集装箱的装卸、堆放和运输过程中,高度保障人身安全的需要。 注意到便利集装箱国际运输的必要性。 承认,在这一方面,制定国际共同的安全要求是有益的。 认为,为达到以上目的最好是缔结一个公约。 决定正式提出有关集装箱结构上的要求,以保护在正常营运中集装箱的装卸、堆码和运 输的安全。为此目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公约的一般义务 各缔约国保证实施本公约及其附件的规定,该附件应为本公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定义 在本公约内,除另有明确规定者外: 1.“集装箱”是指一种运输设备: (1) 具有耐久性,因而其相应的强度足能适合于重复使用; (2) 经专门设计,便于以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输货物,而无需中途重装; (3) 为了系固和(或)便于装卸,设有角配件; (4) 四个外底角所围闭的面积应为下列二者之一: I. 至少为 14 平方米(150 平方英尺),或 II. 如装有顶角配件,则至少为 7 平方米(75 平方英尺): “集装箱”一词既不包括车辆,也不包括包装;但是,集装箱在底盘车上运输 时,则连同底盘车包括在内。 2. “角配件”是指为了装卸,堆码和(或)系固目的而在集装箱顶部和(或)底部 上安装的一种表面有孔的支撑配件。 3. “主管机关”是指有权批准集装箱的缔约国政府。 4. “获得批准”是指被主管机关批准。 5. “批准”是指主管机关作出的决定,即某种定型设计或某个集装箱在本公约条款 范围内是安全的。 6. “国际运输”是指位于两个国家领土上的起运地和目的地之间的运输。而本公约 至少适用其中一国。两国间运输业务的一部分在一个适用本公约的国家领土内进行时,本公 约也应适用。 7. “货物”是指物品、器皿、商品和用集装箱装运的各种物件。 8. “新集装箱”是指在本公约生效时或生效后开始制造的集装箱。 9. “现有集装箱”是指不属于新集装箱的集装箱。 10. “箱主”是指各缔约国国家法律规定的所有人或承租人或委托人,如双方有协议,该 承租人或受托人将承担对集装箱的维修和检验的责任。 11. “集装箱的定型设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定型设计。 12. “定型系列集装箱”是指按照批准的定型设计制造的任何集装箱。 13. “样箱”是指按定型设计系列制成或准备制造的具有代表性的集装箱。 14. “最大营运总重量或额定重量”或“R”是指集装箱和所装货物最大的允许总重量。 15. “皮重”是指集装箱空载的重量,包括装置的永久性设备。 16. “最大允许载货重量”或“P”是指最大营运总重量或额定重量与皮重之间的差数。 第三条 适用范围 1. 本公约适用于国际运输中所使用的现有或新集装箱,但不包括为空运专门设计 的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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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合金安全规程 【颁文单位】冶金工业部 (1988 年 4 月 22 日 冶金工业部[88]冶安环字第 367 号文颁发) 1 总则 1.1 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铁合金厂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促进铁合金生产的发展,特制订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冶金系统铁合金厂(车间)的设计、施工、验收、生产、维修 和管理工作。 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均须遵守本规程的规定。 因采用新技术或引用技术不能招待本规程的有关条款时,应提出相应的安全规 定,经省、市冶金厅(局)批准后,报冶金部备案。 现有铁合金厂的各项设施,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应限期改造。改造完成之前, 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3 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检修和消除 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4 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需变更安全设施,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变更较 大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工程中的隐蔽部分,应经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方,方可进行隐。 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将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 1.5 铁合金厂必须设置由厂长直接领导的安全机构。 1.6 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制。 1.7 必须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限期解决。 1.8 认真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加强技术业务培训,定期进行考 核。 1.9 新工人进厂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1.10 对调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采用新工艺,应对有关人 员进行培训。 1.11 对违反本规程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语教育、罚款、行政处 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 厂址选择和厂区布置 2.1 铁合金厂的主要建(构)筑物。应避开不良地质地段。 2.2 厂址标高,应高出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 0.5m 以上或高出历史最高潮水位 1m 以上。 2.3 新建铁合金厂,应位于居民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4 厂区办公室和生活室宜建在厂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距电炉 100m 以外。炉前休息室、浴室和更衣室可不受此限。 2.5 氧气站、油库、煤气柜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设施,以及产生大量烟、尘或有 害气体待设施,应布置在厂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6 弃渣场应位于厂区、居民区和水源等的卫生防护距离、爆炸安全距离以外。 2.7 电炉煤气净化设备,宜布置在厂房外。设备间应保证通风良好,主要设备之 间的净利间距,应不小于 1m。设备与建筑物的净间距离,应不小于 2m。 2.8 电炉煤气净区区域,不宜设置生活室和净化无关的操作室。 2.9 精整工作场地,不宜设在浇注间。 2.10 电炉间距间符合表 1 的规定,如果在两座电炉之间建除尘净化设施,则炉间 距宜相应加大 6m。同一厂房内,电炉不宜多于 5 座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6 KB 时间:2026-04-14 价格:¥2.00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 1、目的 为统一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 申请单元的划分,制定本检验细则。 当用制品进行检验时,应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所要求的数量;当用试验片进行检 验时,试验片应采用与产品相同的工艺和相同的材料生产。 2、汽车用安全玻璃 2.1 汽车前风窗玻璃 根据 GB9656-1996 第 7.2.2 条“组批规则”的规定,对每个申请单元的产品采取 组批抽样,并按 CNCA-04C-028:2001《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 3 的要 求进行性能检验。耐环境性能试验优先采用带遮阳带、天线、电热线和/或黑边的试验片 (耐辐照试验除外)。力学性能试验优先采用不对称厚度的试验片。 2.2 钢化玻璃 取本单元内展开面积最大、拱高最高和邻边夹角最小的制品(不分颜色)分别进行 碎片状态试验,取同厚度的试验片(带颜色、带黑边和/或带电热线优先)进行抗冲击试 验。本单元内各种颜色均需做透射比试验。 2.3 前风窗以外 A/B 类夹层玻璃 取本单元内同厚度的试验片(带遮阳带、电热线、黑边优先)进行抗冲击、耐辐照性、 耐湿性和耐高温性试验。 3、建筑用安全玻璃 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建筑用夹层/钢化夹层玻璃的单元划 分,应按照 CNCA-04C-028:2001《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 4 第 1 条所 要求的性能进行检验 3.1 夹层玻璃及钢化夹层玻璃 应根据中间层的种类(胶片干法、灌浆法、EN 膜等),分单元分别进行检验,检验 项目包括:抗冲击剥落性能、霰弹袋冲击试验、耐辐照试验耐湿性、耐热性。 当产品 有不对称结构和/或中间层有色时,以最不对称结构和/或有色中间层进行试验。 3.1.1 抗冲击剥落性能 按单元分别都采用 4 或 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 或 3mm 组成的检验样品,进行 抗冲击剥落性能实验。 3.1.2 霰弹袋冲击试验 普通夹层合格后,可以替代相应中间层的钢化夹层玻璃,钢化夹层玻璃不得按Ⅲ类 试验。 3.1.2.1 0.38mm 胶片或湿法夹层 取申请的 4 或 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 或 3mm 组成的检验样品,按Ⅲ类试验(总 厚度超过 16mm、钢化夹层玻璃不得按Ⅲ类试验,直接做Ⅱ-2),合格后,应申请人要 求可按Ⅱ-2、Ⅱ-1 依次试验,直至不合格,批准时,按高级别包含低级别批准。 3.1.2.2 0.76mm 胶片 取申请的 4 或 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 或 3mm 组成的检验样品,按Ⅱ-1 试验; 合格后,按高级别包含低级别批准。如不合格,做Ⅱ-2,仍然不合格,做Ⅲ类。(总厚 度超过 16mm、钢化夹层玻璃不得按Ⅲ类试验)。 3.1.2.3 1.14 和/或 1.14mm 以上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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