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 附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1.企业应建立识别 和获取适用的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求的 管理制度,明确责 任部门,确定获取 渠道、方式和时机, 及时识别和获取, 定期更新。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 关 要 求 的 管 理 制 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 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 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 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 库,并定期更新。 查文件: 1.识 别 和 获 取 适 用 的 安 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的制度; 2.适 用 的 法 律法规、标准 及 政 府 其 他 要 求 的 清 单 和 文 本 数 据 库; 3.定 期 更 新 记录。 未明确专门 部门定期识 别和获取, 扣 50 分(B 级要素否决 项)。 1.识别和 获取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政府其 他要求,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2.法律法规、标 准及政府其他 要求未识别到 条款,一项扣 1 分; 3.未形成 清单 或文本数据库, 扣 5 分; 4.未及时 更新 清单或文本数 据库,扣 5 分。 1.1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的 识别 和获 取 (50 分) 2.企业应将适用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要 求及时传达给相关 方。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 法,将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 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 给相关方。 查文件: 1.文 件 发 放 记录; 2.培训记录、 告知书、宣传 材料。 询问: 相 关 方 是 否 接 收 到 企 业 传 达 的 相 关 信息。 未及时将适用 的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他要 求向相关方进 行传达,一项不 符合扣 1 分。 1 法 律 、 法 规 和 标 准 ( 10 0 分) 1.2 法 律、 法规 和标 准符 合性 评价 (50 分) 企业应每年至少 1 次对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 准及其他要求的执 行情况进行符合性 评价,消除违规现 象和行为。 1.每年至少 1 次对适 用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及其他有 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 行符合性评价;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 项进行原因分析,制 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3.编制符合性评价报 告。 查文件: 1.符 合 性 评 价报告、记录; 2.不 符 合 项 整改记录。 未进行符合 性评价,扣 5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未编制 符合 性评价报告, 扣 5 分; 2.未对所 有适 用的法律、法 规、标准及其他 有关要求进行 评价,一项扣 2 分; 3.对评价 出的 不符合项未进 行原因分析的, 一项扣 2 分;未 制定整改计划 - 6 - 评审标准 A 级 要素 B 级 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扣分项 或整改措施,或 整改措施不落 实,一项扣 2 分。 1.企业应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安全生产 方针。主要负责人应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结合企业实际,组织 制定文件化的安全 生产方针和目标。安 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 得到所有从业人员 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 安全健康风险相适 应; (4)目标予以量化; (5)公众易于获得。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 符 合 本 企 业 实 际 的、文件化的安全生 产方针; 2.主要负责人组织制 定符合企业实际的、 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应满 足: (1)形成文件,并得 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 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 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根据安全生产目 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 产工作指标; (5)应以公众易于获 得的方式发布安全生 产目标。 查文件: 安 全 生 产 方 针,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 询问: 抽 查 从 业 人 员 是 否 知 道 本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现场检查: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告 知 情况。 未制定安全 生产方针或 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扣 20 分(B 级 要 素 否 决 项)。 1.缺一项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不满足标准 要求,一项不符 合扣 1 分; 3.从业人 员不 了解安全生产 方针或安全生 产目标,1 人次 扣 1 分; 4.没有制定安 全生产工作指 标或指标未进 行量化,扣 2 分; 5.发布安 全生 产目标的方式 不符合公众易 于获得的要求, 扣 2 分。 2 机 构 和 职责 ( 10 0 分) 2.1 方针 目标 (20 分) 2.企业应签订各级 组织的安全目标责 任书,确定量化的年 度安全工作目标,并 予以考核。企业各级 组织应制定年度安 全工作计划,以保证 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的有效完成。 1.将企业年度安全目 标 分 解 到 各 级 组 织 ( 包 括 各 个 管 理 部 门、车间、班组),签 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书; 2.定期考核安全生产 目标完成情况; 3.企业及各级组织应 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查文件: 1.企 业 的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和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计 划; 2.各 级 组 织 的 安 全 生 产 目标责任书; 3.各 级 组 织 年 度 安 全 生 产工作计划; 4.安 全 生 产 目 标 责 任 书 的 考 核 与 奖 惩记录。 询问: 1.主 要 负 责 人 及 各 级 组 织 负 责 人 是 否 了 解 各 自 未签订各级 组织的安全 目 标 责 任 书,扣 20 分 (B 级要素 否决项)。 1.每缺一 个组 织的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书, 扣 2 分; 2.安全生 产目 标责任书内容 与本组织的安 全生产职责不 符,扣 1 分; 3.企业未 制定 年度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扣 4 分;各级组织未 制定年度安全 生产工作计划, 缺一个组织扣 2 分; 4.未定期考核, 扣 4 分;考核与 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书内容不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69 KB 时间:2025-08-11 价格:¥5.00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1986 年 10 月 7 日 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 号文颁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 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 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 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 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 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闲病,神经官能 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 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 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 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 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 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 停送电联系 第十一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 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十二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并重述一遍,准 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带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带应保存至事故 结案。 第十四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 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经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 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第三节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动力、 安技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第十八条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 15 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 不得超过 1 个月。 第十九条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 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第二十条 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 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 2.5 米,室外不低于 4.5 米,与道路 交叉跨越时不低于 6 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 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 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 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用电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将施工现场用电的技术数据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绘 出图纸,经动力、安技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一个施工单位或场地只允许使用一个进线电源。 安装完毕应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送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架设 1kV 以上的高压线路。 在邻近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施工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安装应按 GBJ58—83《爆炸和火 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 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电气线路的架设应按本章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原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 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 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电线需要保留, 应 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 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 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 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笥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4 KB 时间:2025-08-14 价格:¥5.00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5.00
第一章 工業安全與工業衛生 一、工業安全與工業衛生的意義 工業安全與工業衛生其基本目標是一致的,兩者皆是致力於維護工作者的安 全與健康,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故工業安全與衛生實為今日工業先進國家日益 重視的兩大課題。 工業安全是指「透過各種安全防護措施,以避免工業災害的發生」。 工業衛生則是「分析工業環境對工作人員健康影響的一切因素,進而利用科學 方法去預防和減少工作者產生疾病和傷害」。 二、工業安全與衛生之重要性 各種意外災害的發生,輕者造成機器設備及工時的損失,皮肉傷痛,重者家破人 亡。所以說工業安全與衛生是工業發展過程不可忽視的問題。學生們為了理論與 實際的相驗證及充實技能,於學習過程中,有機器的操作實習,常因為經驗的不 足等因素而發生意外,其傷害比例甚為嚴重,約為百分之三十。每年寒假工讀傷 害事件,時有所聞。可見工業安全與衛生教育的重要與迫切。 三、事故的種類及發生的原因與防止 工業安全的目的即在於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所謂事故是未經計劃,且不期望發 生的事件,經由人不安全的行為或動作,在不安全的狀況中發生,而造成無意的 傷害,死亡或財產的損失。另廣義的事故可定義為「凡是干擾或打斷正常工作的意 外事件」,因此事故發生時必然造成兩方面的損失,其一使工作停頓,造成時間、 物料、設備、財產的損失,其二造成人員的傷害、殘廢或死亡。而在工廠中因事故 而產生人員傷害,或妨礙正常生產,或生產設備的損失等,稱之為工業傷害。 (一)事故的種類 1 非傷害事故:亦即沒有造成人員傷害的事故,可分為財物損害事故及無損害事 故。 機器設備、材料等造成損失,員工無任何傷害發生。又稱財物損害事 故。 機器設備、材料等無任何損失,僅是工作時間有所擔擱或延誤。又稱 無損害事故。2 傷害事故:傷害依其嚴重性可分為:失能傷害 及 輕傷害,其說明如 下: (1) 失能傷害:即是員工的受傷超過 24 小時而無法恢復工作能力。又稱 失 時傷害。可細分為以下四類: a.死亡:經醫師宣佈死亡者。 b.全殘廢: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稱為全殘廢、雙眼失明、一隻眼睛及一隻手或 手臂或一隻腳殘廢者、四肢中同時失去其二而不在同一肢體者。如手、臂、 腳、腿等。 c.部份殘廢:除了死亡及全殘廢外,身體任何一部份發生殘缺者。 d.暫時全失能:係指受傷害之人員,未死亡亦未殘廢,但不能繼續其正常工 作,必須休班離開工作場所,損失時間在一日以上不能恢復工作者。 (2)輕傷害:即人員受傷在 24 小時以內可以恢復正常工作者。 (二)事故發生的類別 事故依發生方式之不同可分類為: 1.撞擊:被掉落物體擊中或被車輛撞及。 2.墜落:自屋頂、物架等高處墜落。 3.跌倒:被地面物料、工具絆倒,或油污滑倒。 4.捲入:如服飾、頭髮或手腳被轉動的機器捲入。 5.扭傷:如搬運重物過重或搬運姿勢不對而引起扭傷。 6.碰傷:碰及機器或工具尖銳粗糙部位而受傷。 7.呼吸中毒:吸入有毒氣體或不新鮮空氣而中毒。 8.灼傷:觸及腐蝕性物質或高熱、過冷、放射性物質等而引起皮膚灼傷。 9.觸電:因漏電或觸及帶高壓電部位而引起觸電。 10.爆炸或火災:如化學物品或高壓蒸氣爆炸、以及電器等所引起火災。 11.其他意外傷害事故:如噪音、空氣污染等事故。 (三)事故發生的原因 1.不安全的工作環境:不安全的工作環境即屬於工作四周的設備或者裝置等的 不安全,包括:機器設備的因素及環境的因素。 2.機器設備的因素:a.缺乏安全防護裝置或措施。 b.保養不良,未實施定期檢 查。 c.未使用正確的操作方法操作。d.使用不當的機器設備。 e.電器設備中的開關線路發生漏電事故。 f.機器配置不當,空間狹窄,過度噪音、振動等。 3.環境的因素: a.照明不良:工廠照明不足會引起視覺機能疲勞,引起意外事故。 b.通風不良:通風設備良好可保持室內空氣的循環,稀釋空氣中的有害物質, 以免危及工人健康。 c.噪音:噪音會使人精神活動感到不適,工作場所中強烈的噪音會導致工人聽 力受損。 有毒氣體及塵埃粉末。 d.不適當的廠房建築,如走道、樓梯之位置不合安全要求。 e.不整潔的廠房,如地面油污、鐵屑容易造成傷害。 4.不安全的個人因素 a.不知:在工作中不知正確安全操作方法或安全規則,以及使用防護設備。 b.不顧:為圖方便或心存僥倖而不顧安全規則。 c.不能:工作人員的智力、體力不能配合其工作。 d.不理:不相信安全的工作方法及安全規則。 e.粗心:工作時粗心大意。 f.遲鈍:反應不夠靈敏,不能預感事故的發生又不能即時控制或逃避。 (四)事故的防止: 大多數的事人為的,既是人為當然可以防止。只要能採取各種相關措施,以 控制事故的發生,同時實施各項安全檢查,進行事故分析…等對策,必能減免 事故的發生或將事故的傷害減低到最小。防止事故發生之基本措施如下: 控制不安全的工作環境;消除由於機械設備、工作方法、物料或工廠構造物所產生 的危害因素;封閉及控制防護設備以保護工人免受傷害。 第二章 工業安全與衛生工作內容 本教材內容感謝南港高工提供,擇要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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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 1.事故发生单位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处 5 万元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2.一般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 年收入 20%—3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 3.事故等级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所有经济损失来划分的。( ) 4.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 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 ) 5.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或者漏报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 40%至 60%的罚款。 ( ) 6.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 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人民检察院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处分。( ) 7.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 8.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发生较大事故的,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事故后逃匿的, 可处上一年年收入的 60%~100%的罚款。( ) 10.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可采取加强管理和加 强安全教育措施后继续使用。( ) 11.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 12.《刑法》中,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 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 13.将《刑法》第 134 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 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3 年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 14.某俱乐部发生火灾,伤亡惨重,直接负责人可能要被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处 3 年以 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 15.某建筑施工队队长强令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该施工队长可能被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6.轨迹交叉论发生伤亡事故的时空概念是人、管理两事件链相交的时间和地点。( ) 17.压缩气体溶解在溶剂中的气体形成了溶解气体。( ) 18.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 19.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 20.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应实行分类管理、一类一档、内容完整、索引清晰、真实可靠。 ( ) 21.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 ) 2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 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 23.物料提升机应装设上极限位置限位器,吊笼的越程应不小于 3 米。( ) 24.消防工作主要是进行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审核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查处火灾 事故等工作。( ) 25.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是指容器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外界压力 事故。( ) 26.职业中毒可分为急性、慢性和亚急性三种形式。( ) 27.设区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 28.运转中的机械设备对人的伤害方式主要有撞伤、压伤、轧伤、卷缠等。( ) 29.火灾逃生的四个要点是①防烟熏;②果断迅速逃离火场;③寻找逃生之路;④等待他救。 ( ) 30.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 作证。( ) 31.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 职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职业防护设备和人个防护用品。( ) 3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部分负责。( ) 3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 34.申请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矿工商贸企业,评审得分应大于 90 分。( ) 35.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也必须办理延期手续。( ) 36.不依法进行安全评价的企业,不能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7.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综合治理。( ) 38.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不可再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39.新建厂房、商场等设施和场所都必须进行三同时审批。( ) 40.一次事故中死亡 3~9 人的是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 41.擅自储存危险物品的应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予以关闭。( ) 42.《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 43.获得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由省级安监部门颁发相应牌匾。( ) 4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于 2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45.漏电保护器主要是提供直接接触防护。( ) 4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事故情况。( ) 47.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对所调查事故利害关系没有要 求。( ) 48.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 见的,由公安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49.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但无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 50.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除公安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外任何人无权向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 51.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 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 52.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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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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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 序号 名称 责任内容 1.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 2.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 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 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 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 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 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 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 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 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 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 金有效投入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 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 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 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 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 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6、规模以上或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上的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金 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煤气作业、构成重大危险源、船舶修 造以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等十大行业领域的企业必须配备 安全总监,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享受本企业副总或总工程师、总 会计师待遇,可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兼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聘任,聘任的必须要到岗、在岗。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 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 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 量负责; 六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必须“三同时”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 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七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 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 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 依法开展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九 落实对相关各方 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 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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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点岗位履职清单 一、公司层级 (一)安全行政管理体系 1、分公司总经理(7 项安全职责、29 项履职清单) 安全职责 履职清单 履职记录 1、建立、健全本单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持审议、审定并签发安全生产责任制; (2)亲自与各部门/科室、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并兑现奖惩; (4)依责对涉及全年性、重要的专项和需要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等 上级文件进行批示; (1)安全生产责任制发布记录; (2)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记录; (3)审定年度安全绩效考核和奖惩记 录; (4)涉及安全法七项职责和安全重要文 件签批记录。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 (5)组织制定、审批、监督实施分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含应急规划)、 年度工作计划; (6)主持会议审定并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按照会议制度要求,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年度工作提出 要求; (8)依据公司安委会制度规定,主持召开分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 解决阶段性安全问题; (9)按照集团标准化、应急能力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开展安全 生产标准化及应急能力建设工作; (1)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重 点工作计划签发记录;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审定 签发记录; (3)年度安全工作会材料; (4)安委会会议纪要; (5)组织、安排、部署标准化、应急能 力建设工作记录。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 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计划 (10)审批签发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可编制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计划,也可以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纳入企业员工教育培训计划); (11)确保教育培训计划实施的人、财、物等资源,督促相关部门按 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12)按要求参加法定(三类人员)、上级单位(如企业领导人员安 全轮训)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 (1)教育培训计划签批记录; (2)对涉及教育培训所需人、财、物相 关文件/议题的研究和批示; (3)参加培训的报名、签到记录; (4)安全培训合格证件。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 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3)确保安全资源的有效配置,按公司分类管控要求,设置安全管 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14)审批签发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或费用计划); (15)签批半年和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报表; (16)督促财务部门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统计情况进行核查; (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人 员配备文件记录; (2)安全生产费用预算签发; (3)安全生产费用报表; (4)对涉及安全费用相关文件/议题的 研究和批示; (5)年度安全工作会材料。 5、督促、检查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及 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17)签发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安全检查考核工作计划; (18)每年至少应组织和参加一次综合安全检查,组织分析检查中发 现的突出或系统性问题,确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19)对于上级单位有特别要求的安全检查(如要求主要负责人带队 或参与),主要负责人要带队组织开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 要明确责任部门,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20)督促各部门/科室、项目部组织开展综合、季节性、专项等安 全检查,定期听取科技质量安全部安全检查工作汇报,及时掌握、消 除生产安全重大隐患; (21)组织安排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极端异常天气等时期的领导 值班; (1)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安全 检查考核工作计划签发记录; (2)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报告签字记录和 整改回复报告、照片、签到表; (3)涉及研究综合、季节性、专项等安 全检查相关会议纪要、文件批示; (4)领导带/值班安排和过程记录。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 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22)组织建立应急领导机构并担任主要负责人; (23)组织审定并签发应急预案; (24)签发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25)确保应急资源(资金、设备、设施、物资、人员等)的有效配 置; (26)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发出相应预案启动指令,组织应急处 置和救援; (1)应急组织机构文件; (2)应急预案及审定、签发记录; (3)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及签发记 录; (4)应急资金、物资、人员相关文件的 批示和相关议题研究记录; (5)应急相关工作记录。 7、及时、如实报告生 产安全事故 (27)收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迅速向地方政府和上级单位报告事故 情况,签发事故快报; (28)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 责任追究; (29)配合地方政府和上级单位对事故的调查。 (1)事故报告记录; (2)事故调查处理过程记录。 2、相关部门 安全职责 履职清单 履职记录 1、通用职责 (1)在分公司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 责任; (2)组织建立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与分公司总经理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书约定 的安全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负责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培训记录; (5)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 (6)根据上级单位和分公司统一安排实施职责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按照分工履行应急救援相关职责; (7)按照事故分级响应的原则,组织做好应急管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 规定时限内如实报告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8)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年度、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 (2)安全生产责任书; (3)部门/科室级教育培训记录、签到表; (4)隐患排查治理月度报表、季度分析 报告; (5)应急救援相关记录; (6)事故报告记录; (7)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技术部门 (1)在开展策划、评审时,将安全生产作为一个重要方面考虑在内; (2)在开展现场技术质量巡查时,将设计产品是否能保证工程本质安全作为 重点巡查内容; (3)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的设 计文件应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的需要,防止因设计不合理 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策划评审记录; (2)技术质量巡查记录、整改记录。 3、综合办 (1)安全文件的处置,安全会议记录、纪要的管理(文件、纪要处置记录); (2)落实分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车辆隐患排查和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 (3)牵头职责范围内应急组织工作,协调其他应急工作。 (4)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企业文化建设中应有安全文化内容、指导开展群众 性安全活动; (5)监督企业员工工伤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和补偿、抚恤工作,开展群众性 安全生产活动。 (6)安排部署分公司消防隐患、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干部考核、选聘的重要指标; (8)编制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时,统筹安排编制安全管理人才规划; (9)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分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中; (10)组织新入职员工分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 (11)负责工伤鉴定、有关待遇的落实工作。 (1)安全文件、OA 流程记录; (2)车辆维修保养记录; (3)车辆检查记录; (4)驾驶员安全教育记录; (5)突发事件应急过程记录。 (6)宣传计划、报道、宣传栏、活动方 案、企业文化建设中安全文化内容; (7)参与工伤处理情况、活动记录。 (8)考核、选聘记录; (9)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10)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11)新入职员工安全安全教育培训记 录表、签到表; (12)安全培训评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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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物业的消防管理 一、建立三级消防责任人制度 商场物业管理中应设立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防火责任人 (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各商户责任人),明确职责。 ( 1 )总经理负责成立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人选,明确职责。 ( 2 )防火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有关消防法规的贯彻、消防规章制度的建设,研 究解决消防人员、设备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 3 )由物业管理部文员在交楼时将《防火手册》发至业主或使用人,并要求各客户设一 名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并登记在《业主安全责任人和联系单》上。 ( 4 )三级防火组织人员由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调整。消防主管根据客户的变化, 及时将新的客户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进行登记。 二、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和义务消防队伍 为加强商场的消防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保安部 内组建一支专职的消防队伍来负责消防工作,同时,还有必要建立包括各职能部门在内 的兼职的义务消防队伍。专职消防队伍的建立: ( l )选择消防队员:年轻力壮,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责任心强。 ( 2 )应掌握的知识:消防队员应掌握国家制定的消防法规和制度,具有一定的消防业务 知识,熟悉消防监控中心的各种仪表、信号开关的性能和作用,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 义务消防队的建立和职责: ( 1 )选择义务消防员:应选择年轻、身体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全体保安队员 均应是义务消防员。 ( 2 )加强培训:定期请专家或有经验的消防人员对义务消防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基 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并组织消防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 3 )职责:一旦发生火灾,积极投身灭火并听从灭火指挥部安排,配合消防部门,参加 灭火及疏散人员,抢救物资。 三、商场管理中应配置的消防器材 为加强商场消防自救能力,各商户、设备房、消防监控 中心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监控中心应配置以下设备,并应专柜安放,专人管 理: ( 1 )手提式 CO2 气体灭火器(或推车式 ABC 干粉灭火器、推车式 CO2 气体灭火器)。 ( 2 )消防扳手、消防斧。 ( 3 )消防头盔、消防面具、口罩。 ( 4 )救生绳、备用水带、水枪。 ( 5 )铁撬、铁铲、消防桶、斗车、沙袋等。 各商户、各部门、设备房应配置的消防器材: 手提式 CO2 灭火器(或推车式 ABC 干粉灭火器、推车式 CO2 灭火器)。 四、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为了加强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商场业主(使用人)的 生命、财产的安全,首先应制定相关消防安全制度、规定。消防检查的时间与参加人员: ( 1 )日常消防检查每日进行,由保安员在日常的巡逻中完成。 ( 2 )每年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 其中“五一”与“十一”前的消 防检查,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由物业管理部、工程部、保安部人员参加。其他检查 由物业管理部组织。 ( 3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由保安部人员每日进行。消防检查内容: ( 1 )消防监控主机系统、消防泵、喷淋泵、烟感器、温感器、喷淋头、防火卷闸、防火门、 送风机、排烟机、紧急广播、气体灭火系统等设备系统是否完好,启动是否正常。 ( 2 )消防栓内部件是否齐全,灭火器数量、压力和重量是否符合要求。 ( 3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易燃物品堆积。 ( 4 )楼内是否有超负荷用电或不规则的电源走线。 ( 5 )餐饮、娱乐场所的防火安全隐患是否改正。查出问题的处理: ( 1 )对安全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物业管理部开出《安全检查通知》,责令有问题的 单位限期整改,并由保安部对此跟踪调查,直至问题解决。 ( 2 )每季检查中要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后形成报告报公司领导。 五、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对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包括日检、月检和年检。日检(对消防火灾 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 ( 1 )按主机复位键,检查主机系统是否有异常、故障的显示。 ( 2 )然后按消声键,消去控制器的声音。 ( 3 )再立即按复位键,或恢复到机器报警前的正常状态。 月检: ( 1 )完成日检全部内容。 ( 2 )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测试。 ( 3 )逐个检查楼内端于箱、箱门关闭及箱体情况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箱内接 线是否良好。手动方式和自动方式的转换、交流电源和备用电源的转换是否正常。 ( 4 )公共场所烟感器、温感器安装倾斜度不大于 45 度,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 否洁净完好。 ( 5 )随机抽取不低于 5 %的烟感器喷烟后查看报警是否正确。 ( 6 )任选二点手动报警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 7 )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修复。 ( 8 )对不洁净烟感器、温感器进行清洁,对可能接触不良部位进行加固。 年检: ( 1 )查看设备、设施使用年限是否超期,特别是手提式、轻便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 ( 2 )进行抽点、模拟式连动检查,是否需要完善、修正。 ( 3 )对所有公共部位的烟感器和温感器进行外观检查,对有污渍的进行清洁。 ( 4 )对楼层内瑞子箱进行内部清扫、接线紧固。 六、消防演习 为加强全体员工的防火意识,提高灭火的熟练程度,管理公司应定期安排时间进行消防演 习。组织经营业户一起参加的演习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一次。演习形式: ( 1 )模拟操场训练,接警、出动、指挥、分工配合及临时处理等综合动作演习,检验是 否符合火警处理的要求。 ( 2 )模拟实战训练,从接警出动到现场,按照实战要求灭火,同时进行抢救和疏散人员、 物资的训练。 ( 3 )演习范围可分整个单位综合性演习,也可分部分、分段进行演习。演习应注意的事项: ( 1 )演习前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参加演习的人员应明确演习的目的和要求。 ( 2 )演习应尽量选择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时间来开展。 ( 3 )点火演习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 4 )演习后要进行必要的总结,找出差距,改进方法。 七、出现火灾报警时的处理 为确保商场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得到迅速准确的处理,各部门和 员工在紧急情况下应按照自己的职责并有条不紊地做好灭火疏散抢险安全工作。当出现 火灾报警时,可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报警设备: ( 1 )商场各种探测器将火灾信号传到消防控制中心。 ( 2 )消防电话。拿起消防专用电话后可直接接通消防控制中心,使用普通电话,应牢记 消防控制中心及市消防局的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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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燃气稽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用气管理,规范用气行为,维护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 发展。打击偷窃燃气等违章行为,强化稽查管理,保证燃气企业安全平稳供气,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落实好“一表一卡”的管理工作。在售气软件系统中将逾期 3 个月未购气用户设为 黑名单,组织安检人员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逐一进行落实。 第三条 对直通、倒拔表字等窃气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应做到: 1、对利用各种手段偷盗气的,由安检人员责令其立即终止盗气行为,并停止供气,并要求 其赔偿经济损失。 2、对盗用燃气情节严重的,申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刁蛮用户、拒不整改用户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防止燃气费的流失。 第四条 对未加装防盗封的用户,利用安检期间进行加装。 1、如发现表封有被损坏现象,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反映,并安排人员进行入户检查,以确 定该用户是否存在盗气行为。 2、重点对无改管手续,擅自将燃气管线进行改动的燃气用户,尤其是针对那些将燃气管线 进行改动的燃气用户,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责令改正。 3、加大对私接热水器、采暖炉用户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整改的用户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第五条 对违章占压燃气管线的用户及单位,向其讲明占压燃气管线的危害性,并通过法律 宣传做通违占户的思想工作,争取其主动自行拆除占压建筑物,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输气。 第六条 注重对公服及工业用户的稽查检查,对重点用户的燃气使用情况做到及时掌握。 第七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 入户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民用户每年进行至少两次的入户安全检查,检查时员工要统一着装,佩戴公司工 作牌。 第二条 确认燃气用户设备有无人为碰撞、损坏。如发现人为或故意损坏情况,应礼貌提醒 用户,注意保护有关设备,同时耐心地对用户进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并将有关情况上 报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条 检查管道是否被私自改动,是否被作为其它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有无锈蚀,重 物搭挂,胶管是否超长及完好。对存在的问题向用户提出整改意见并帮助和监督其整改完善。 第四条 检查用气设备是否符合安装要求,设备性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对不能满足安装和 使用要求的设备,必须向用户讲明原因,提出建议。 第五条 检查有无燃气泄漏、灶前压力和气表运行是否正常。 第六条 对用户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帮助,应提供相应帮助。 第七条 检查合格后,请用户签字确认,当次未能入户检查的用户要详细说明原因。 第八条 凡是进行年检和日常维修结束后,应随时填写“用户使用证”的相关内容及检查记 录。 第九条 妥善保管各种检查记录,以备公司组织人员进行查验。 第十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章 入户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运营人员的服务质量,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工作卡。 第三条 对待用户要主动热情、文明礼貌。 第四条 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 第五条 工作应坚持利民、便民原则。 第六条 不准擅自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第七条 不准向用户暗示或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用户索取 或非法收授财物。 第八条 未经审批不得私自为用户安装和改装燃气设施。 第九条 不准要求用户为其提供劳力、运输工具及其它形式的便利。 第十条 对待用户的询问要耐心解答,不准用粗暴的语言对待用户,不得与用户发生争吵, 要主动向用户讲解燃气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第十一条 安装期间严格遵守施工纪律,不能接受用户饮料、水果、食品、烟酒等各种招待; 禁止擅自动用用户物品,损坏用户物品照价赔偿;尊重用户,尽量避免影响用户的日常生活; 安装期间,除安装地点外禁止在其他地方逗留。 第十二条 安装完毕将污染的墙面、地面打扫干净,恢复原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章 管线巡检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管线安全管理,强化管道巡视检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从事此项工作的员工必须经过相关专业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还必须经过 必要的相关实践,才能持证上岗。 第三条 必须熟悉公司所使用燃气的一般物理化学特性、工艺流程,熟悉有关检测设备的使 用和保养,熟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必须熟悉燃气管网简图和区域内阀门、调压站(箱)的位置,熟悉管道地域、走向、 管径及埋深和周围地形道路、工厂等基本情况。 第五条 对站内设备的岗位巡查每 4 小时至少进行一次(专人负责,重点部位应适当增加巡 查次数),并按要求做好巡查记录。组织专人每月至少对所辖区域内的阀门、调压设施等轮 流检测一次,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 凡遇施工、过重车等可能造成管道漏气的重点部位,必须重点监测(必要部位要 24 小时现场监控)。 第七条 妥善保管各种巡视检查记录,以备查验。 第八条 维修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维修检查工作,并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如出现工作不负 责或因自己工作疏忽大意而造成的有关事故的,则应按照公司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 运营人员服务规范 第一条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确保安全平稳供气,树立公司良好形 象,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上班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上下班作息时间表。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或旷工,有事必须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并且所有请假都要到综合办写请假条 备案。(注:迟到、早退、旷工按公司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为体现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所有办公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周六、周日可着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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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6.5 KB 时间:2025-09-05 价格:¥5.00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隐患内容 责任单位 口 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备案)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 质证照,证照在有效期内。 口 其他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口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口 设置安委会,建立、健全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口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口 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期限保存 口 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记录。 口 对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管理、工伤事故保险缴费、重大 危险源等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口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 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 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 考核。 口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 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口 根据企业的特点,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 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 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有限空 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 口 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全 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口 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按照制度执行,避免制度编制、 发布、修订等过程不规范,制度(文件)试行、现行有效或过期废止标识不清, 过期废止回收销毁等规定不明确,制度(文件)发布后应宣贯、执行检查到位; 记录(台账、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明确,填写规范等。 口 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 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 操作技能。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 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口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 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 口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 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 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口 必须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 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新上岗的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离岗6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以及采用“四新”后的有关从业人 员,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口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 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口 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详细、准确记录培训 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口 各区队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每周至少学习一次,安全活 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口 对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接收实习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等从业 人员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安全生产 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 责任制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 公司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表 1 2 3 4 5 6 口 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 产费用台帐。 安全生产的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 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口 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口 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度应以正式文件下 发,符合法律法规,针对单位内其他情况制定其他制度。 口 应当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应有经过单位主要 负责人批准的机构成立正式文件;人员任命文件。 口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健康专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书;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对职 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要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并经培训合格; 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 卫生培训。 口 企业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申 报。 口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口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口 企业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 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 口 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或产生职 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 欺骗。 口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 、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口 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口 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各岗位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的种类和型号。 口 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口 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或 者未经法定认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口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 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 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应急救援队 伍;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的职责。 口 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到安监部门备 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口 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组织专家对本 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口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 保养,建立应急物资使用状况档案。 口 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且每年 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 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撰写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 口 高危企业应当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口 实施带班下井的矿山企业领导,必须是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 员和副总工程师。 口 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制定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办法和月度计 划,建立和完善领导带班下井档案。 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 费用投入 职业卫生 劳动防护 9 10 7 8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59.5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5.00
商场物业的消防管理 一、建立三级消防责任人制度 商场物业管理中应设立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防火责任人 (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各商户责任人),明确职责。 ( 1 )总经理负责成立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人选,明确职责。 ( 2 )防火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有关消防法规的贯彻、消防规章制度的建设,研 究解决消防人员、设备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 3 )由物业管理部文员在交楼时将《防火手册》发至业主或使用人,并要求各客户设一 名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并登记在《业主安全责任人和联系单》上。 ( 4 )三级防火组织人员由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调整。消防主管根据客户的变化, 及时将新的客户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进行登记。 二、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和义务消防队伍 为加强商场的消防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保安部 内组建一支专职的消防队伍来负责消防工作,同时,还有必要建立包括各职能部门在内 的兼职的义务消防队伍。专职消防队伍的建立: ( l )选择消防队员:年轻力壮,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责任心强。 ( 2 )应掌握的知识:消防队员应掌握国家制定的消防法规和制度,具有一定的消防业务 知识,熟悉消防监控中心的各种仪表、信号开关的性能和作用,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 义务消防队的建立和职责: ( 1 )选择义务消防员:应选择年轻、身体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全体保安队员 均应是义务消防员。 ( 2 )加强培训:定期请专家或有经验的消防人员对义务消防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基 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并组织消防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 3 )职责:一旦发生火灾,积极投身灭火并听从灭火指挥部安排,配合消防部门,参加 灭火及疏散人员,抢救物资。 三、商场管理中应配置的消防器材 为加强商场消防自救能力,各商户、设备房、消防监控 中心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监控中心应配置以下设备,并应专柜安放,专人管 理: ( 1 )手提式 CO2 气体灭火器(或推车式 ABC 干粉灭火器、推车式 CO2 气体灭火器)。 ( 2 )消防扳手、消防斧。 ( 3 )消防头盔、消防面具、口罩。 ( 4 )救生绳、备用水带、水枪。 ( 5 )铁撬、铁铲、消防桶、斗车、沙袋等。 各商户、各部门、设备房应配置的消防器材: 手提式 CO2 灭火器(或推车式 ABC 干粉灭火器、推车式 CO2 灭火器)。 四、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为了加强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商场业主(使用人)的 生命、财产的安全,首先应制定相关消防安全制度、规定。消防检查的时间与参加人员: ( 1 )日常消防检查每日进行,由保安员在日常的巡逻中完成。 ( 2 )每年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 其中“五一”与“十一”前的消 防检查,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由物业管理部、工程部、保安部人员参加。其他检查 由物业管理部组织。 ( 3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由保安部人员每日进行。消防检查内容: ( 1 )消防监控主机系统、消防泵、喷淋泵、烟感器、温感器、喷淋头、防火卷闸、防火门、 送风机、排烟机、紧急广播、气体灭火系统等设备系统是否完好,启动是否正常。 ( 2 )消防栓内部件是否齐全,灭火器数量、压力和重量是否符合要求。 ( 3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易燃物品堆积。 ( 4 )楼内是否有超负荷用电或不规则的电源走线。 ( 5 )餐饮、娱乐场所的防火安全隐患是否改正。查出问题的处理: ( 1 )对安全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物业管理部开出《安全检查通知》,责令有问题的 单位限期整改,并由保安部对此跟踪调查,直至问题解决。 ( 2 )每季检查中要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后形成报告报公司领导。 五、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对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包括日检、月检和年检。日检(对消防火灾 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 ( 1 )按主机复位键,检查主机系统是否有异常、故障的显示。 ( 2 )然后按消声键,消去控制器的声音。 ( 3 )再立即按复位键,或恢复到机器报警前的正常状态。 月检: ( 1 )完成日检全部内容。 ( 2 )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测试。 ( 3 )逐个检查楼内端于箱、箱门关闭及箱体情况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箱内接 线是否良好。手动方式和自动方式的转换、交流电源和备用电源的转换是否正常。 ( 4 )公共场所烟感器、温感器安装倾斜度不大于 45 度,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 否洁净完好。 ( 5 )随机抽取不低于 5 %的烟感器喷烟后查看报警是否正确。 ( 6 )任选二点手动报警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 7 )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修复。 ( 8 )对不洁净烟感器、温感器进行清洁,对可能接触不良部位进行加固。 年检: ( 1 )查看设备、设施使用年限是否超期,特别是手提式、轻便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 ( 2 )进行抽点、模拟式连动检查,是否需要完善、修正。 ( 3 )对所有公共部位的烟感器和温感器进行外观检查,对有污渍的进行清洁。 ( 4 )对楼层内瑞子箱进行内部清扫、接线紧固。 六、消防演习 为加强全体员工的防火意识,提高灭火的熟练程度,管理公司应定期安排时间进行消防演 习。组织经营业户一起参加的演习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一次。演习形式: ( 1 )模拟操场训练,接警、出动、指挥、分工配合及临时处理等综合动作演习,检验是 否符合火警处理的要求。 ( 2 )模拟实战训练,从接警出动到现场,按照实战要求灭火,同时进行抢救和疏散人员、 物资的训练。 ( 3 )演习范围可分整个单位综合性演习,也可分部分、分段进行演习。演习应注意的事项: ( 1 )演习前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参加演习的人员应明确演习的目的和要求。 ( 2 )演习应尽量选择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时间来开展。 ( 3 )点火演习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 4 )演习后要进行必要的总结,找出差距,改进方法。 七、出现火灾报警时的处理 为确保商场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得到迅速准确的处理,各部门和 员工在紧急情况下应按照自己的职责并有条不紊地做好灭火疏散抢险安全工作。当出现 火灾报警时,可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报警设备: ( 1 )商场各种探测器将火灾信号传到消防控制中心。 ( 2 )消防电话。拿起消防专用电话后可直接接通消防控制中心,使用普通电话,应牢记 消防控制中心及市消防局的报警电话。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6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5.00
岗位隐患排查清单 年 季 月 周 日 1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制 度 安全责任制中明确各岗位的责任 人员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制 度 责任制要明确考核机制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制 度 有考核记录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制 度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 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所 有部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 产目标责任状。矿山企业应当建 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5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 人或实际 控制人安 全职责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6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 人或实际 控制人安 全职责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7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 人或实际 控制人安 全职责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8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 人或实际 控制人安 全职责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9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 人或实际 控制人安 全职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计划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0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1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情况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2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 全管理措施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3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 练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4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 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 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5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 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6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 施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7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至少 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8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组织、参与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责任制的具体职责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19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组织风险识别,确定本单位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具体职 责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0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制定、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 判定标准,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 具体职责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1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组织、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各项工作的具体职责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2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组织、实施对各部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进行考核奖惩的具体职责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3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 责人 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信 息的具体职责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4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5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6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职业危害(粉尘、 有毒有害气体等)预防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7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8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9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危险源监控和安全 隐患排查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备注 排查项目 单位名称: 岗位(部门):安全科科长 排查日期: 排查人员: 排查频次 序号 类别 检查标准 隐患级别 隐患类型 排查结果 隐患描述 整改完成时间 1 岗位隐患排查清单 年 季 月 周 日 备注 排查项目 单位名称: 岗位(部门):安全科科长 排查日期: 排查人员: 排查频次 序号 类别 检查标准 隐患级别 隐患类型 排查结果 隐患描述 整改完成时间 30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设备(指主提升机 、绞车、主扇、局扇、水泵、电 机车等)安全管理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1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2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等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3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安全活动日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4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5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6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7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8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制定并实施了爆炸物品的储存、 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 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39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及时修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0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书面形式 发放到各部门和车间(以便所有 岗位职工能随时取阅)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1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般包括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培训 内容的标识、培训计划制定、培 训实施、培训效果考核、培训台 账与档案管理等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2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一般应 明确监督检查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检查频次或时间、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相关职责、制度与规 程等执行情况)、发现问题与跟 踪处理、相应记录等要求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3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一般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验收登记、日常维护保养、检测 和检查、修理与更新报废等全过 程的安全管理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4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一般 应明确安全生产奖或惩的对象、 内容、标准、频次、责任部门或 责任人等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5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 度:按相关规定,制定企业安全 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事故报告 的责任人、对象、程序、内容、 时限、事故跟踪和后续报告等要 求。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事故 发生概况、简要经过,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情况、水域环境污染 情况、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 告的情况等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6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制定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7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实现岗 位100%覆盖,不能有遗漏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8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应明确操作岗位、操作 步骤、各步骤的安全操作须知和 注意事项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49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应适时修订完善,保持 最新有效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50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修订应明确由 适任的人员担任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51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以书面形式及时下发到 各部门和车间,以方便有关人员 熟悉和掌握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52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培训计划 企业各部门、各车间要根据管理 实际情况将“年度培训计划和长 期培训计划”进行细化和分解到 季度、月、周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53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培训学时 要求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 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 学时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54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培训学时 要求 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 于72学时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55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培训学时 要求 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 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 于4学时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56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培训学时 要求 每年要对从业人员开展不低于20 学时的岗位再培训教育,重点培 训新法规、新举措、新要求,新 技术新设备操作规程、岗位应急 应变知识、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管理因素 √ □合格 □不合格 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采矿冶金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78 KB 时间:2025-10-20 价格:¥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