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做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企业 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 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的实 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市 XXX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安全标准化的自评。 3.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4.工作流程 5.领导小组 5.1 公司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即公司级和工段级。 5.1.1 公司级自评小组 组 长: 公司领导人 副组长:安全环保部部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管理人员 5.1.2 工段级自评小组: 组 长:工段长 成 员:工段兼职安全员、各岗位组长 6.职责分工 6.1 公司级自评小组职责 6.1.1 负责编制、实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部 署进行)。 6.1.2 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在公司领导批准后 实施。 6.1.3 负责对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6.2 工段级自评小组职责 策划 计划 实施 纠正措施 验证 6.2.1 配合公司级自评工作 6.2.2 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本单位年度安全管理工 作部署进行); 6.2.3 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报公司级自评小组; 6.2.4 负责对自评结果(包括本工段自评和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工段的问题和差距的整 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7.自评内容 7.1 自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7.2 每年 12 月上旬,各部门将本部门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评,编制年度自 评报告报厂级自评小组,自评报告可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7.3 每年 12 月下旬,公司自评小组根据各部门自评情况,在公司范围内组织进行综合 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公司批准后实 施。检查和自评结果与公司考核挂钩。 7.4 自评的依据主要有: 7.4.1 各种安全生产考核记录 7.4.2 安全标准化的各种培训及安全活动的实施情况 7.4.3 本年度各种检查情况 7.4.4 隐患整改情况 7.4.5 自评报告 7.4.6 现场自评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 来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对受评部门作出自评。自评员应按检查表的项目逐 项检查,收集证据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保证所抽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 做好记录。 8.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所有自评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由评价小组开具以“问题 整改表”或其他文件形式下达到责任部门,限期完成。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 证。若被评审部门未实施纠正措施,自评组人员应向总经理反映情况。 9.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由自评组长(副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概述。 10.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0.5 KB 时间:2025-08-08 价格:¥2.0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6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30-A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 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安全办公室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 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安全办公室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 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安全办公室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公司员工进行危害 告知教育。 3.4 公司设立 24 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 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知。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 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 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 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 0.05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 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 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 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 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 免事态扩大。 4.11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 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 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 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 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4.5 KB 时间:2025-08-09 价格:¥2.00
XX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 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环境保护的工作任务是: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的有关环境保护要求, 强化环境意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推行清洁生产,防治环境污染 和生态破坏,淘汰落后工艺,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改善公司环 境状况。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实行环境保护各级领导负责制,各级领导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公司经理郑瑞宏担任,环境保护 主要工作及业务由安全指挥中心负责。 第五条 安全指挥中心环保职责 (1)在公司主管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长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等各规 章制度。 (3)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公司环境保护动态,发现环境污染及时提 出防止治理计划。 (4)负责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规定、制度并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5)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检查、督促环保建设工程和各项技术改造工程 项目的质量,做好前期准备和工程验收工作。 第六条 环保员职责 (1)负责组织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长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 策、法令等,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拟定出台环保管理各项制度及规定。 (2)督促检查本单位有关环境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制定环保技术措施,研究环 保工作的进展情况。 (3)及时掌握本公司的污染状况和环保措施的使用情况,做好环保工作的考核工 作。 (4)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 第七条 各科负责人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和规定,组织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措施。 (2)负责组织实施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做好本单位环 境目标任务的考核工作。 第八条 岗位员工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 作业。 (2)正确操作使用环保设施,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工作中发现环境问题 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3)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操作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对污 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三章 防治污染 第九条 治理原则 凡公司所属区域内及作业流程中所造成的一切环境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 对症下药,清源治本”的工作原则。 第十条 废气治理 加强收尘器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收尘器和主体设备同时运行,达标排放,加大环保 设施的资金投入。 第十一条 粉尘治理 要认真贯彻实行防尘工作防、隔、水、密、风、护、管、查的八字综合方针,不 断改善操作规程,提高各种除尘设备和设施的除尘能力,达到最佳防尘效果,要采取 严格有效的防尘措施。 第十二条 噪音治理 要根据不同的声源和噪声特性,从消声、隔声、隔振以及个人防护等方面采取不 同有效措施进行控制,从根本上降低各种声源噪声。 第四章 环保监测 第十三条 环保监测工作是环境保护的一线情报和耳目,也是环保质量的评价。 防止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科学依据。在长钢公司环保处的安排下,由 XX 公司安全 指挥中心统一安排,设专人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污染源进行定期、定点监测、分析、 研究、考核。并定期报告环境质量情况,保证上通下达。 第五章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企业的环保措施项目应围绕治理污染源,加强综合利用等方面。 第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要制定环保规划和环保设施计划,内容一般包括规划目标,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6-A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监管力度,提高承包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 全生产和检维修以及治安的安全和稳定,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定。 2 职责 2.1 厂长负责承包商的资格预审。 2.2 行政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承包商档案,并对承包商档案进行管理。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外来承包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4 厂长和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对承包商作业表 现进行评价。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 3.1.1 厂长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有意向的承包商。 3.1.2 有意向的承包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2)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7)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3.1.2 根据提供的资料选择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根据承包项目的特点编制含有安 全生产保证措施的计划书。 3.1.3 由厂长对承包商提出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 依据。 3.1.4 由厂长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3.2 承包商入场前的有关规定 3.2.1 承包商必须提供与本公司签定的合同、委托书或工单等有效文件给门卫室进 行查验。 3.2.2 由门卫室人员带领承包商工作人员到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人员对承包商的 施工人员进行教育。 3.2.3 提供承包商进场施工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4 承包商进场施工期间若有特殊工种作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搭架 工、起重工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必须提供有效特殊工种证件(原件),方可进 行特殊工种作业。 3.2.5 提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所有人员及设备清单一份。 3.2.6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若违反将严格 按规章制度执行。 3.2.7 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填写承包商施工人员教育台账。 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本厂的基本概况,安全生产特点;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厂区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厂区内防火、防爆重点场所的分布等; 3.3 对外来承包施工单位和人员入场后的有关规定 3.3.1 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生 产车间、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并取消其入场作业资格。 3.3.2 承包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 业、破土作业、施工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3.3.3 按施工作业的特点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破土作 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作业许可证,未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任何人严 禁从事施工作业。 3.3.4 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区作业以及穿带铁钉的鞋、化纤服装进 入本公司生产车间、仓库。 3.3.5 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3.3.6 进场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超速行驶、无证开车、 酒后驾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XX 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增强公司生 产全过程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公司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控制 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也为事故的善后处理及进一步的调查创造必要的条件,根据公 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场区、库区内与生产安全直接相关的各类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 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工程部、技术研发中心、设备物资科、安全质量部、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3.2 应急管理职责在生(或其它)相关过程的突发安全事故中,应急小组负责生产方 式的改变、人员的调配、现场抢救指挥、现场保卫、隐患清理等综合性工作。 四、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事故的分类 4.1.1 一类(轻微)事故。主要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设备部件失灵 毁坏、工程设施损坏、人员的轻微摔、跌、碰、烫伤、中暑等。 4.1.2 二类(一般)事故。主要是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单台机械设 备的毁损(不影响其它生产环节)、燃烧、工程设施的重大损坏、人员的一般性伤害、 多人轻度中暑、中毒、较轻的自然灾害损失等。 4.1.3 三类(重大或特大)事故。主要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多台设 备、设施的严重损坏、燃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人员重伤或死亡等严重伤害。 4.2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 4.2.1 一、二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所在分公司(项目)自行组织处理,但处理 后应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安质部。 a)事故发生后,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机等,控 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b)若有受伤人员,则立即抢救,在现场条件下简单处理后,可视情况送卫生所或 医院救治。 c)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5.2.3 三类事故的处理,由公司主要领导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主要 领导因事不能及时赶到时,有分公司(项目)经理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处理。 a)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报告安质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 是否报保险。 b)分公司(项目)负责人应立即下达应急状态命令,并马上赶到现场,根据情况 上报有关上级部门。 c)根据情况通知各相关部门领导到现场参与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 d)接通知后,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 e)在事故处理中,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首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蔓 延扩大,同时报告,如伴有重在燃烧,可直接拨打 119 火警。 f)事故抢救中,应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首位,首先抢救被伤害人员,同时还应实 施安全救护,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g)事故现场的管理指挥,由在场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服从指挥调度。 h)现场事故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现场指挥人员签字。 6 责任纪律 a)6.1 接到应急通知后,各级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参与。6.2 参与事故应急 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报从指挥、调度。6.3 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必须尽职尽 责,不得消极、抵触。 b)6.4 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无关人员(或经现场指挥人员要求撤离的人员)不得 在事故现场逗留,不得在管制范围内聚集或设障。 c)6.5 在事故的应急过程中,各级人员不得帮意破坏现场,不提擅自奖事故相关的 器、物带离现场,不得做与应急不相称的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5 KB 时间:2025-08-12 价格:¥2.0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1 KB 时间:2025-08-13 价格:¥2.00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7.8 KB 时间:2025-08-21 价格:¥2.00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 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 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8.5 KB 时间:2025-08-29 价格:¥2.00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动土作业施工安全和施工地点的地下设施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区域内进行的开挖作业的动土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系指在生产区域内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 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炸等各种动土作业。 4. 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动土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负责审查动 土作业区域的安全条件,负责安排检测地下管网、电缆和监督动土作业的施工情况。 4.2 动土作业部门负责申请办理动土作业票,提出施工区域的安全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和实施安全条款。 4.3 动土区域所在单位负责确认动土条件,并提出安全意见。 5 工作程序 5.1 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5.2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5.3 动土作业的危害识别 5.3.1 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5.3.2 将安全措施填入《动土安全作业证》内。 5.4 动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 5.5 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经施工单 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 5.6 作业安全措施 5.6.1 动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动土作业涉及到电力、电信、地下供排水管线、 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5.6.2 在动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动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动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 洞的方法。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 5.6.3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5.6.4 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的场地;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动的。 5.6.5 在公司区道路上及危险区域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夜间应设警 示灯。 5.6.6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 安全环保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5.6.7 在雨期进行土方工程内作业时,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 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 可继续施工。 5.6.8 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 (1)立即停止作业; (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 (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执勤; (5)通知设计、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 5.6.9 使用电动工具、移动电器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5.6.10 许可证管理 (1)“动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安全主任留存,第二联交施工单位, 第三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 (2)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应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3)“动土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6. 相关记录 《动土安全作业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9 KB 时间:2025-10-18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了确保工厂内的运输和行人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厂工厂内机动车辆和进入本工厂工厂区内所有外来车辆和行人的交通管理。 3. 职责 3.1 总务部负责工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4. 工厂内车辆管理规定 4.1 工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上级颁布发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4.2 一切机动、工程车辆,都应由经过训练、考试合格持有驾驶执照或安全操作证的人员驾驶,其它无关人员不得 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酒后开车和开飞车。 4.3 除客车、小车和消防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不得擅自带人,不准超载、超人、超长、超宽运输、也不得人货 混装。 4.4 一切机动车辆工厂内限速 10km/h 行驶。转弯、狭路、进出工厂门、仓库门时速度不得大于 5km/h。 5. 工厂内道路管理规定 5.1 停车必须确保安全,保证道路畅通,在交叉路口、弯道、狭道、坡道和消火栓附近不准停车。 5.2 工厂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不得阻塞,不得乱堆物件和倾倒垃圾,不得横斜马路拉起钢绳,撤下的原料及其它, 应及时清除。 5.3 工厂道路有明确的行驶路线、停靠区域和行人路线,一切车辆行人按规定行驶。 5.4 工厂内施工作业需临时占用路面、封路,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安全措施,白天挂红旗,夜间挂红灯,必要 时施工单位派人维持秩序。 5.5 非机动车辆(三轮车、拖车)等要靠右行驶,不准并列行进或争道抢行。在路转弯时应伸手示意,车铃和刹车 应完好有效,工厂区内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5.6 车辆、行人在工厂内行动时,要按照工厂区设置的交通信号、标志执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准 冒险抢道。 5.7 一切厂区内行驶车辆,应自觉服从保安和安全人员检查监督。 6. 相关记录 无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5-10-27 价格:¥2.00
作成: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 制造部 0.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6.1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3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内容及程序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设备设施变更的管理,消除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有效管理,特制定 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设施的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技术部全面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组织与协调活动。 3.2 变更申请者负责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变更申请的审核。 3.3 变更实施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变更实施过程的监督及变更完成后的验收。 4. 内容及程序 4.1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的内容 4.1.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4.1.2 安全设施的变更; 4.1.3 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1.4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4.1.5 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1.6 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4.1.7 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4.2 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 签字认可。 4.3 申请变更部门将书面变更申请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4 审核后报至主要负责人处,进行变更审批。 4.5 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6 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7 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4.8 变更的验收:凡是设备设施的变更都需要进行变更验收,评价变更后的效果、影响及存在的各种风险等。 4.9 由于变更而产生的各项资料均应交安全生产办公室存档。 4.10 任何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公司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处理。 5.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 《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 《设备设施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表》 《设备设施变更安全隐患控制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5 KB 时间:2025-11-06 价格:¥2.00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保证生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设施指公司生产现场的各类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 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安全附件,职业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等。 2.1 检测报警设施包括:压力、温度、液位、流量超限报警,安全连锁装置,可燃、有毒 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由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2 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包括:起重设备的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等 设施,传动设备安全封闭设施、防护装置,电气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2.3 防爆设施包括:高压设备的防爆泄漏装置,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防爆器材, 防爆工具。 2.4 泄压和止逆设施包括:用于泄压的阀门、安全阀、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 的阀门等设施,低压真空的密封设施等。 2.5 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包括:防静电跨接线、避雷针、静电导出装置。 2.6 职业卫生设施包括:防尘设施,防毒设施,防噪声设施,防暑降温设施,防寒设施等。 2.7 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泵、消防栓及消防水带及闸门管线、灭火器、烟感、各类声光 报警装置、应急照明设备、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 3 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负责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防 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职业卫生设施的管理。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设施的管理。 3.3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所有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3.4 安全设施所在部门、工段应按类别建立二级安全设施台账,并配合相关部门检查、校验。 4 管理的内容 4.1 安全设施的控制要求 4.1.1 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和布局应设计布置合理,切实具有保护功能,以确保人体和设 备免受到伤害和损坏。 4.1.2 安全设施结构要坚固耐用、不易损坏、安装可靠、不易拆卸。 4.1.3 安全设施表面应光滑、无尖棱利角,无附加危害,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 4.1.4 安全设施设置切实可靠,不应出现漏保护区。 4.1.5 起重设备行程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工艺设备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电气设备满足 继电保护的要求,物料泄漏、火灾满足报警的要求。切实具有保护设备和人员安全的要求。 4.1.6 安全设施的标识必须清晰、易识别,并可迅速接近其设施,使危险过程立即停止, 并不产生附加风险。 4.1.7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的作业位置,应设置防护。 4.1.8 为避免挤压伤害,直线运动部件之间或直线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的间距应符合 安全距离的要求。 4.1.9 运动部件有行程距离要求的,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防止因超行程运动而造成伤 害。 4.1.10 对可能因超负荷发生部件损坏而造成伤害的,应设置负荷限制装置。 4.1.11 有惯性冲撞运动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缓冲装置,防止因惯性而造成伤害事故。 4.1.12 由于运动可能松脱的零部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固定,防止由于启动、制动、冲 击、振动而引起松动。 4.2 维护与管理 4.2.1 严禁使用性能不合格要求、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无相关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安 全设施。 4.2.2 新购买的国家规定强检的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 报警仪等,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2.3 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4.2.4 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4.2.5 各类安全设施要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4.2.6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时,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位。 4.2.7 对一切安全设施,设备部维修人员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查 。 4.2.8 运行操作人员负责本工段、本岗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日常巡查,使之完好。 4.2.9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认真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齐全。 4.2.10 发现安全设施不安全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停车或 采取其它果断措施,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作业。 4.2.11 设备管理部做到定期检查,主动向运行操作班组了解设备及安全装置的运行情况。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5 KB 时间:2025-11-08 价格:¥2.00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整改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 3.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 导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等。 4.职责 各单位根据《安全检查计划》的职责要求做好公司的各类检查。 5.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5.1 安全检查的形式包括: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日常检 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 查台帐,并与责任制挂钩。。 5.2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 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 面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 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一次。 5.3 专业检查主要是对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 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工艺操作、劳动防护用品、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每半年一次。 5.4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5 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 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 员应在各自专业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日常隐患排查主要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 关键环节、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6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 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公司保卫、应急 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 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安全检查实施 6.1、各类安全检查应制定安全检查计划,例行检查前检查牵头部门提出申 请,公司领导审批,得到批准后实施。 6.2、检查使用的安全检查表应明确编制单位、审核人、批准人。 6.3、各种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其牵头部门应组织评审,得到批准后,对参 加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留有培训记录。 6.4、各种检查结果均与责任制挂钩,录入责任考核中。 6.5、对于检查发现的隐患根据第 7 条的规定进行整改。 6.6、每次检查的结果及时填入检查台账,备查。 7.隐患整改 7.1 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 大事故隐患。 7.1.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基层车 间级、公司级。 7.1.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 失的隐患。 7.2 隐患治理 7.2.1 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由安全员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做 到“五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11-27 价格:¥2.00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整改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 3.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 导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等。 4.职责 各单位根据《安全检查计划》的职责要求做好公司的各类检查。 5.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5.1 安全检查的形式包括: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日常检 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 查台帐,并与责任制挂钩。。 5.2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 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 面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 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一次。 5.3 专业检查主要是对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 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工艺操作、劳动防护用品、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每半年一次。 5.4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5 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 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 员应在各自专业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日常隐患排查主要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 关键环节、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6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 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公司保卫、应急 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 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安全检查实施 6.1、各类安全检查应制定安全检查计划,例行检查前检查牵头部门提出申 请,公司领导审批,得到批准后实施。 6.2、检查使用的安全检查表应明确编制单位、审核人、批准人。 6.3、各种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其牵头部门应组织评审,得到批准后,对参 加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留有培训记录。 6.4、各种检查结果均与责任制挂钩,录入责任考核中。 6.5、对于检查发现的隐患根据第 7 条的规定进行整改。 6.6、每次检查的结果及时填入检查台账,备查。 7.隐患整改 7.1 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 大事故隐患。 7.1.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基层车 间级、公司级。 7.1.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 失的隐患。 7.2 隐患治理 7.2.1 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由安全员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做 到“五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 KB 时间:2025-12-08 价格:¥2.00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 岗后查 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 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 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 得参加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 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 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 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 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 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 间不得 少于 30 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 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 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 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 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 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 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 业制定质 量卫生标准。 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 货食品索 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 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0.6 KB 时间:2026-01-14 价格:¥2.00
文件编号 页次 第 1 页 共 15 页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目标 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 XX 公司签订项目合同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管理职责 第三条 工程部负责制定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备案,签订《协 议书》,对现场的作业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 项目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资质和基本要求进行初审,负责审核《施工 方案》、对承包商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实施考核。 第五条 项目所在部门(中心)负责对承包商履行职责进行属地管理,制定施工现场安全 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对承包商现场的作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和提出考核意 见。 第六条 财务部负责承包商《罚款单》扣罚金额的收取。 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七条 承包商安全管理按“资质及条件审查、施工方案审核、安全责任划分、安全教育 培训、作业人员管理、作业现场管理、检查与考核”七个方面内容及程序规范进行。 第八条 承包商资质及条件审查 一)承包商安全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审查 1) 项目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对承包商安全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初审; 2)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安全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复审并存档备案; 3) 承包商在参加 XX 公司招(议)标前,向项目管理责任部门领取《承包商资质 审查表》(附件 1),将相关资料录入后,与相关证件复印件、资料一并提交项目管理责任部 门审查,审查通过后送综合办公室复审、备案。 二)承包商需提交以下证件、资料: 文件编号 页次 第 2 页 共 15 页 1)《承包商资质审查表》; 2)《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4)所从事行业资质证书和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复印件,普工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作业人员本年度体检报告复印件; 7)乙方给入厂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凭证; 8)作业人员花名册,花名册应含作业人员年龄、工种、作业禁忌,及现场安全管 理及应急工作联络第一责任人手机号等信息; 9)配备安全施工的工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清单; 10)项目施工的方案,和危险性较大项目的应急预案; 11)近两年施工简历和安全施工业绩记录复印件。 其中,1-8 项为必须提交的证件、资料。 三)承包商资质审查管理要求: 1)承包商作业能力和业务范围应符合要求,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技术力量、机 械装备、防护器具和装备设施应满足工程项目安全要求; 2)安全施工经历满足工程项目作业要求,近年来未发生施工质量及人身伤亡等重 大事故,施工承包商应有 2 年以上的良好安全业绩; 3)承包商资质审查有效期一年,短期合同有效期随服务期限而定。未经资质审核 或是资质审核不合格的承包商不得参加 XX 公司的任何项目招(议)标。 第九条 危害识别和施工方案 一)承包商通过资质审查后,项目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会同项目所在部门(中心)组织 现场交底,向承包商提供危险源具体位置,开展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估,明确注意事项,确 认作业现场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确保承包商对作业风险有正确的认识,承包商根据危害识 别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二)承包商在招(议)标前,必须针对招(议)标项目制定施工方案,报项目管理责 任部门审批,施工方案应包括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应明确“安全管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8.5 KB 时间:2026-01-15 价格:¥2.00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 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 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 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以下简称《动火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 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 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 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4.2 规定执行。 4.1.4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 m 以内的,应采取 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 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 不得超过 15%。 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 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 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 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 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 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7 KB 时间:2026-01-30 价格:¥2.00
服装工业生产技术管理 第一节 服装生产技术管理概述 在服装工业生产过程中加强技术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因 为服装生产形式的转换,使技术管理在企业中占重要地位,它承 担一切技术活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是企业中不可缺少的 一个管理部门。 技术管理的目的是保证不断增加产品品种,改进产品质量, 提高劳动产率,节约物资消耗,降低生产成本,使企业取得更大 的经济效益。 一.技术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 服装企业为了实现企业经营者的利益和意志,根据市场经济 发展规律和国内外贸易的需要,对生产技术活动进行预测和计 划、组织和指挥、协调和控制、教育和鼓励、挖潜和创新等各项 工作,其目的是确保生产秩序正常进行,使企业在同行业竞争中 处于领先地位,以谋取较好的经济效益,从而实现企业的既定目 标。 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计划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 质量管理、设备管理、成本管理、财务管理、劳动人事管理、物 资管理、经营管理等。在这些管理体制内容中,诸如:生产计划 能否按时完成,生产秩序是还正常,机械装备是还适用,产品成 本的高低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以及劳动人事能否合理安排,物 资的耗用是否合理等等,都与企业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有着相 当密切的关系,甚至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加强企业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有些企业设立总工程师负 责制,也有设技术专职副厂长,协助厂长抓技术和产品质量工作。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精神,厂长必须亲自负责质量工作的领导, 这些都是体现了企业中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二.服装技术管理是工业生产发展的必然产物 服装企业的技术管理是随着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而逐步形 成的。服装生产在个体经营和作坊式的生产阶段,生产技术和管 理技术之间没有严格的区分,均统一在个体经营者的头脑之中。 经营者从承接业务、计算用料、测量人体、服装裁剪、缝制、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3 KB 时间:2026-02-15 价格:¥2.00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安全设备设施登记使用管理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14 说 明 一、安全装备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 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3 类。 二、(一)安全设施“三同时”:企业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三)企业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 做到:1、宜按照 SH50353-1999 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 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存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2、按照 GB50351 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 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3、宜按照 SH3097-2000 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4、按照 GB50057 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5、按照 GB50016、GB50140 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6、按照 GB50058 设置电力装置;7、 按照 GB11651 配备个体防护设施;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 GB50016、GB50160;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 爆炸的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三、安全设施管理要求:企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企业的各种安全 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 毕后应立即复原。 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 究刑事责任:(一)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 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二)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 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三)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 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3 KB 时间:2026-02-17 价格:¥2.00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台 账 台账种类: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单位名称:温州市嘉麟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9 说 明 一、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外,应按规 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 1 h 内向 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企业在事故报 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二、抢险与救护: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 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 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应设警戒线。 三、事故调查和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企业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 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 术措施; 2、培训教育措施;3、管理措施。 四、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类别: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 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五、《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1、直接原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2、间接原因 3、 分析事故原因的步骤。 六、事故性质:一般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1986。 八、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3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7.7 KB 时间:2026-02-22 价格:¥2.00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部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 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 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 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四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 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 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六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 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 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九条 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一)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 工作。 (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 划和长远规划。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 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 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 业队伍。 (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七)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八)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 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九)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 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十)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十一)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条 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 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三)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 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四)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五)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 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七)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 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一)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 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 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四)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 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六)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 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 向厂部书面报告。 (七)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八)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九)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二条 工段长安全职责 (一)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并填 写安全作业证。 (三)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0.1 KB 时间:2026-02-27 价格:¥2.00
1 城关镇机关节能降耗管理制度 (二○一九年一月一日) 为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引导机关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 自觉厉行节约,不断降低行政成本,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节能降耗的目标管理及数据统计。 1、核定能耗基数。以前三年度水、电、油、办公耗材等资源的 平均消耗值,作为核定年度能耗统计基数。 2、根据基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节能降耗目标。 3、各项能耗计量,核算到各办公室。 4、执行资源能源消耗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以年度为统计周期, 将资源能源消耗数据统计上报。 5、对年度能耗数据进行动态监测和总结分析,并实行分类公示、 提示,以查漏救弊,整改完善。 二、节能降耗的分类动态监督管理。 1、用电管理 ⑴ 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室 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 “长明灯”、“白昼灯”。 ⑵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等设备要随用随开,下班后自 觉关闭各类用电器电源。通过分组电源开关控制等办法,对照明灯和 大功率电器实行定时开关制度。 2 2、用水管理 ⑴强化节水意识。加强对用水设备的维护和改造,定期对供水设 施进行检查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节约每一滴水。 ⑵强化用水管理。控制各个阀门、水龙头的出水流量,杜绝长流 水,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切实减少耗水量。 3、办公耗材管理 ⑴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 用,实行发料单主管负责人及用料人双向签字、日清月结制度。 ⑵强化文印耗材的管理工作。推行网络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 处理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 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 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 能耗。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4、公务经费管理 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减少陪客人 数,降低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定点饭店、宾馆。严格审 批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监督。 ⑵降低办公电话费开支。自觉利用内部集群网通话,严格控制座 机数量和长途电话,节约通讯费用。 ⑶减少办公经费开支。规范公用经费预算管理,严格公用经费支 出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办公经费支出,严禁以办公用品名义列支其他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5 KB 时间:2026-04-10 价格:¥2.00
******有限公司 6S 管理制度 6S 管理制度 (试行) ******有限公司 二 O 一六年三月 ******有限公司 6S 管理制度 0 1.目的:对生产产品的工作现场进行整理、整顿,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并 持续不断地改进工作环境的条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确保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2.范围:凡与本公司产品质量有关的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库房区域等均适用。 3.定义: 3.1 工作环境:指对制造和产品质量有影响的过程周围的条件;这种条件可以是人的因素(如:心 理的、社会的)、物的因素(如:温度、湿度、洁净度等),物的因素一般包括:车 间维护,灯光照明,噪声,取暖、通风、空调、电器装置的控制,以及与厂房维护 有关的安全隐患。 3.2 6S:指的是由 6S 的日文 SEIRI(整理)、SEITON(整顿)、SEISO(清扫)、SEIKETSU(清洁)、 SHITSUKE(素养)和英文 SAFETY(安全)这六个单词,由于这六个单词前面的发音都是“S”, 所以简称为“6S”。 3.3 整理:将办公场所和工作现场中的物品、设备清楚的区分为需要品和不需要品,对需要品进行 妥善保管,对不需要品则进行处理或报废。 3.4 整顿:将需要品依据所规定的定位、定量等方式进行摆放整齐,并明确地对其予以标识,使寻 找需要品的时间减少为零。 3.5 清扫:将办公场所和现场的工作环境打扫干净,使其保持在无垃圾、无灰尘、无脏污、干净整 洁的状态,并防止其污染的发生。 3.6 清洁:将整理、整顿、清扫的实施做法进行到底,且维持其成果,并对其实施做法予以标准化、 制度化。 3.7 素养:以“人性”为出发点,透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等合理化的改善活动,培养上下一 体的共同管理语言,使全体人员养成守标准、守规定的良好习惯,进而促进全面管理水 平的提升。 3.8 安全:指企业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能够在工作状态、行为、设备及管理等一系列活动中给员 工带来即安全又舒适的工作环境。 4.职责: 4.1 各相关部门负责包括生产区域、库房区域,办公区域等工作环境执行、维持和管理:。 4.2 6S 检查小组负责对生产区域、库房区域,办公区域等工作环境的检查和监督。 5.生产车间现场 6S 管理制度 5.1 现场管理原则:使生产现场的一切物品都有区(位);一切区域都有标识;一切设施的用途和状 态都明确;一切不安全因素都要排除,达到 6S 管理的要求。 5.2 工作环境区域划分:生产部根据实际的工作区域使用情况划分工作环境责任区域,明确工作环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1 KB 时间:2026-04-15 价格:¥2.00
第六章 生产外协管理制度 外协管理办法 外协厂商考核及等级评定办法 一、外协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二)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三)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 廉。 第二条 选定方法及基准 (壹)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附表 10.6.1) 1 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 否适宜。 2 申请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 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3 实地调查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 技术、外协管理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 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 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 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二)审查基准 1 质量 2 供应能力 3 价格 4 管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做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三)审查流程(见有关文件) 第三条 试用 当选择最佳厂商之后,必须经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 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一)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 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试用合同格式如(附表 10.6.2)。 (二)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三)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 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第四条 正式设立 (一)正式设立判定基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 70 分以上 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二)正式合同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格式如附表 10.6.2。 第五条 外协 (一)负责单位: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6.5 KB 时间:2026-04-24 价格:¥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