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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资料】-115-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 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XXXX 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 X 年 X 月 目 录 一、总则 ...................................................3 二、采购 ...................................................3 1、劳动保护用品采购部门..................................3 2、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要求..................................3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验收 .....................................4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 .....................................4 五、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5 1、劳动保护用品保管......................................5 2、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原则..................................6 (1)、防护服: ........................................6 (2)、防护手套: ......................................6 (3)、防护鞋: ........................................6 (4)、防护帽: ........................................7 (5)、毛巾: ..........................................7 (6)、防护面具: ......................................7 (7)、安全带,安全网: ................................7 3、其他规定..............................................7 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7 七、劳动保护用品维护、保养和更新 ...........................8 八、劳动保护用品的保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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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资料】-125-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汇编

危险废弃物 管理制度汇编 编 制: 签 发 人: 签发日期:202X 年 5 月 26 日 目 录 总则 ..........................................4 一、目的 .....................................4 二、编制依据 .................................4 三、适用范围 .................................4 四、定义 .....................................5 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1 危险废弃物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6 一、责任体系图 ...............................6 二、岗位责任 .................................6 第 1 条:总经理职责 .........................6 第 2 条: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职责 ........7 第 3 条:产废部门第一负责人职责(如生产厂厂 长、生管部负责人等) ...........................8 第 4 条:产废部门第二负责人职责(如生产主任、 机修科主任等) .................................9 第 5 条:班组长职责 ........................10 第 6 条:生产管理部经理 ....................11 第 7 条:安全职责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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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记录

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被查学校: 被查学校领导签字: 检查内容 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简述(尽量留下 照片) 整改时限及要求 1.校舍建筑及设施安全状况排查监测,对校园低洼地带、易滑坡地段(含围 墙、沿河驳岸等)、基础沉陷(墙体裂缝、地基开裂)等区域预防措施是否 落实到位;是否违规使用危险房屋。 2.学校在建项目施工场所是否严格实行隔离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安全 管理措施是否落实;防尘、防坠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高空墙体脱落现 象;噪音处置是否符合学校要求等。 3.学校是否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的气源、气瓶和燃气器具,以 及螺纹不锈钢软管、调压阀、漏气报警装置等配件;是否利用假期推动“瓶 装煤气”改“管道天然气”或改“电灶”工程;校园电气线路、管路敷设及 检测维保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师生宿舍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消防维保 是否按要求落实等。 4.学校是否制定假期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是否落实假期校园封闭 式管理、高温汛期值班值守、暑期学生防溺水教育、特殊学生心理疏导关 爱、师生反诈防骗教育、外出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 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2 年 7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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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记录

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被查学校: 被查学校领导签字: 检查内容 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简述(尽量留下 照片) 整改时限及要求 1.校舍建筑及设施安全状况排查监测,对校园低洼地带、易滑坡地段(含围 墙、沿河驳岸等)、基础沉陷(墙体裂缝、地基开裂)等区域预防措施是否 落实到位;是否违规使用危险房屋。 2.学校在建项目施工场所是否严格实行隔离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安全 管理措施是否落实;防尘、防坠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高空墙体脱落现 象;噪音处置是否符合学校要求等。 3.学校是否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的气源、气瓶和燃气器具,以 及螺纹不锈钢软管、调压阀、漏气报警装置等配件;是否利用假期推动“瓶 装煤气”改“管道天然气”或改“电灶”工程;校园电气线路、管路敷设及 检测维保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师生宿舍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消防维保 是否按要求落实等。 4.学校是否制定假期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是否落实假期校园封闭 式管理、高温汛期值班值守、暑期学生防溺水教育、特殊学生心理疏导关 爱、师生反诈防骗教育、外出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 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 检查人签字: 检查时间:2022 年 7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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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安全生产协议书-24 建设工程总分包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建设工程总分包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总承包方):泾川县丰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工程处 乙方(分 包 方): 工程名称:新河湾 1 区 14# 住宅楼工程 按照《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 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责 1 、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 全的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成 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落实总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 办法,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 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确保本工程 施工的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 根据总分包合同约定,按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配齐消防设施,各 种移动式消防器材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 方,并设明显标志;设立消防器材棚(箱),设专人维护保养,按照 使用要求,按期更换药剂,做好铅封;器材实行挂牌制,载明配发日 期,药剂更换日期,负责人,以便进行检查。 2 、甲方的责任 ( 1 )、建立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消防安全管理权,制定企业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 制和动火审批流程,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与每 月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奖罚;督 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 中的明火作业、砂轮切割机切割作业和现场违章吸烟等进行日常监督 检查,纠正违章动火。 (3) 、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 (项目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知识的 培训。 ( 4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须组织编写对防水作业等重要分项或 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向分包单位交底的技术负 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 进行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 底时间。 (5) 、负责建立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资料;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总的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对分包队伍违章动火、现场违章吸烟人员,有制止权、下达 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7) 、有让分包队伍按照规定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的权 利。 (8) 、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进行检查 和验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器材有权要 求拆除、更换。 3 、乙方的责任 (1) 、杜绝火灾事故,对本单位的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格按照《建 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 标准》( JGJ146-2004 )进行管理。 (2) 、乙方必须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制定 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动火审批规程;乙方对本单位的消防 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到 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8.1 KB 时间:2025-11-01 价格:¥2.00

组织机构与职责-3.安全培训记录效果评估表(责任制)

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及效果评估表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 编号: 培训班名称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 培训班时间 年 月 日 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含义与内容; 2.为什么要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事故案例: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后果,身边常见的安全问题及案例; 4.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结合法律法规要求,不能违章违纪; 5.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6.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详见《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教案》 培训效果 评估 对安全生产重要性有更深刻的认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培训中不足的 改善措施 培训中的不足: 1.员工需进一步深刻认识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而引起的事故,最好是以案例 视频资料的形式呈现的员工,这样更加直观。 改进措施: 今后收集这方面的案例视频,集中播放给员工观看。 备注: 制表: 审核: 年 月 日 培 训 签 到 表 日期 会议名称 时间 讲师 记录人 参加人员签到栏 地 点 部  门 姓 名 部  门 姓 名

分类:风险评估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4.5 KB 时间:2025-11-02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2023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汇编(2023版) 编 制: 2023 年 X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 年)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 年)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 年)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9 年)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 年)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 年)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 年) ..........................................65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7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 年) ......................................8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 ..............................................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 年) ..............................................9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 年) .............................................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 年) .........................................111 第二部分 行政法规 ..........................................................133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 年) ...............................................133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 年) .......................................13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 年) ...........................................142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2011 年) ...............................................157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 年) .............................................159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 ...........................................16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 ...................................17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 年) .............................................178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182 工伤保险条例(2010 年) .....................................................18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 年) .........................................19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 年) .............................................201 防汛条例(2011 年) .........................................................214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 年) .......................................218 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 年) ...................................................221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 年) ...........................................223 第三部分 部门规章 ..........................................................225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18 年) ...............................225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2015 年) .............................228 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2016 年) .............................................229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 年) .........................236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2015 年) .....................239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 年) .....................................247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2007 年) .............................................255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2010 年) ..........................260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1 年) .....................................263 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2018 年) ......................................266

分类:法律法规与标准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785 KB 时间:2025-11-11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6.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共24个)

6.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2 二、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 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 ............................................................................................2 四、矿区架空线路操作规程: ............................................................................................2 五、电气设备安全维护规程.................................................................................................3 六、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3 七、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4 八、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操作规程 ........................................................................................4 九、实验室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5 十、电机、电器维修工操作规程 ........................................................................................6 十一、机床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7 十二、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7 十三、电器装配工安全操作规程 ........................................................................................7 十四、配电室电器安全操作规程 ........................................................................................8 十五、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8 十六、变配电安全操作规程.................................................................................................9 十七、变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9 十八、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0 十九、高低压开关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 二十、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11 二十一、电气高压试验安全操作规程..............................................................................11 二十二、高压试验现场安全工作规程..............................................................................13 二十三、高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6 二十四、高低压电气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8 X 公司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管理规定..................................................................................19 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一、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一)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的人员担任。   (二)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 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三)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四)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 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五)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 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 查试验。   (七)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照国 家有关标准执行。   (八)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 好,并定期检测。 二、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 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 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24 KB 时间:2025-11-13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石油天然气井下作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石油天然气井下作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现场部分) 序 号 检查内 容 检查标准 检查办 法 检查结 果 1 井场 1.井场平面图和入场须应悬挂在井场入口处的醒目位置。 2.平面图至少包括厂区道路、建筑物布置及主要设备、设 施布置。 3.入场须知包括主要的危险物质和危险场所。 4.应急集合点至少两个且明显,易于找到。 5.在场区的各个方位都能看到风向标。 查看现 场 2 作业现 场 1.安全标识的种类齐全(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烟火、必须系 安全带、当心触电、当心机械伤人、当心坠落、当心落物、当 心井喷、高压工作区、高压危险(380V 以上)。 2.安全标识完好、整洁,并悬挂于危险场所的显著位置。 查看现 场 3 提升系 统 提升钢丝绳没有段股、锈蚀及折曲、松散等变形。 查看现 场 4 设备附 件 所有设备的安全附件应有检验合格报告和标志。 查看现 场 5 用电 1.一机一闸一保护,配电箱防雨通风保持干燥,箱体距地 面 1.5m 左右,且有足够的工作空间,门上须加锁。 2.井场配电线路采用橡套软电缆。 3.架空线路采用无腐蚀木杆或金属杆,木杆直径不小于 50mm,采用金属杆要做绝缘处理,架空不小于 2.5m,穿越 人行道时不低于 3m。 4.各类照明和电机要采用防爆类型。 查看现 场 6 作业设 备 防喷器各闸门开关状态要正确,有标识。 查看现 场 7 井控记 录 井控管理综合记录齐全、完整。(井控例会、井控设备现场 试压、井控设备检查保养、井控演习、打开油气层开工验收、 井控坐岗、上级监督检查等)。 查看现 场 8 安全设 施 1.井架安装速差自控器,有二层平台的井架安装紧急逃生 装置,高处作业采取防坠落措施。 2.天车、井架、二层平台、钻台、储液罐、循环罐、等各处 的防护栏和梯子齐全牢固。 3.钻台大门、梯子口、滑梯口要有防护链。 4.含硫化氢井配备正压式呼吸器和硫化氢检测仪。 查看现 场 9 作业人 员 作业人员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查看现 场考试 记录证 据是否 在有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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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安全责任制资料合集-【汇编】公司主要领导安全目标责任书(72页)

董事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董事长安全职责 (一)公司董事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 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二)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及安全生产目标,不断改善公司安全卫生状 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三)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组织召开安委会 议,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四)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七)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八)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九)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安全生产事故,对 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督促改进措施的落实。 (十一)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 (十二)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时,亲临现场指挥应 急救援工作。 二、目标: 1、确保公司年度无重大安全、职业健康事故的发生。 2、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出勤率 100%。 3、按计划参加各类安全培训,出勤率达 100%。 4、企业内部事故调查出勤率为 100%。 三、奖惩办法: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 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对未达标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3、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 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 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其他说明: 1、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期间,人员发生变动的,由接替者继续负责,不 再另签责任书。 2、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 董事长签字: 日期: 安全生产委员会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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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 年) (2007 年 11 月 30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5 号公布,2015 年 4 月 2 日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 77 号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 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 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 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中 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决定机关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 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当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 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 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 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四)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五)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六)关闭; (七)拘留; (八)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六条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 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 门管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 决定。其中,暂扣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 规定的权限决定。 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议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决定。 第七条两个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因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安 全监管监察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对报告或者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受理;发现不属于 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受移送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 门指定管辖。 第九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第十条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 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将重大、疑难案件报请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第十一条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权对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 处罚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第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 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9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修改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 xx 花园工程,位于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监理单位为福建建专工程柏 花园内,由龙岩市成瑞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福建龙岩工程勘察院勘察,龙岩市龙津建 设监理公司,监督单位为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筑概况:本工程由 1#、2#、16#楼 3 个子单位工程组成,其中 2#楼总建筑面积为 3842.2 平方米,1#及 16#楼总建筑面积为 6889.1 平方米。2#为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 23.7 米。1#、 16#楼为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 16.8 米。其中#楼一层为店面,层高为 4。9 米,二~六层 均为套房,层高 2.75 米;3#楼、5#楼底层为杂物间,层高 2。2 米,一至六层为套房,层 高 2.75 米。 柱截面尺寸:300×350、350×350、400×450、400×500、450×500mm、等各种截面 尺寸。 梁截面尺寸:框架梁为 200×500、200×600、250×450、250×600mm 等,次梁为 200×400、200×450、200×500mm 等各种截面尺寸。 二、各分项材料选用,搭设方法及施工要点: (1)、柱: ① 材料选用:立模采用 25MM 板材拼接,柱模拼档外侧两边各加钉 50×100MM 坚 向木楞,柱箍木条采用 50×120MM,剪刀撑、斜撑、水平撑均采用 50×100MM。 ② 施工要点: a、在楼面(基础面)弹出纵横轴线和四周边线,采用柱脚小方盘控制柱子平面位置 和标高,固定好小方盘位置,调整好标高。 b、先安装两端柱子,校正固定后,拉通长直线,校正中间各柱模板。 c、在楼地面处一侧留清扫口,离楼地面 1.8M 留施工洞口,以便灌入砼和便于振捣。 d、为便于拆模,柱模与梁模连接处,梁模宜缩小 2—3MM,并锯成小斜面, e、柱间采用剪刀撑,水平撑,斜撑锚固,斜撑与地面成 45 度角。 (2)、梁: ① 材料选用:梁长大于 4M 以上的梁板采用 30MM,小于 4M 采用 25MM,支撑采 用 80 松木,水平撑,剪刀撑采用 25MM 木板。 ② 施工要点: a、在柱上弹出梁的中心线和梁底标高,先装梁底及部份琵琶撑以固定底模位置,然 后调整梁底模标高及起拱高度。 b、梁跨大于 4M 的梁要求起拱,起拱高度为 2%。 c、琵琶撑每根仅允许一个接头,且接头应尽量错开不在同一平面上,接头的拼接不 应大于 700mm。 d、距地面 500mm 起每间隔 1.5m 设一道拉杆,纵横设置。 e、在调整好梁底标高及起拱高度后,将琵琶撑的对拨楔钉在通长垫木板上,钉头露 出楔面 3—5MM。 f、支撑间距为 500MM。 g、梁底安装无误后,再安装梁侧模,就位后,钉流长楞木,楞木夹条木采用 50× 100MM。 (3)、板: ① 材料选用:板采用 18×920×1930 胶合板,楞木采用 80×80 方木@640,支撑采 用¢70 杉木@640,支托档采用 50×100 短撑木采用 30×120。 ②施工要点: a、根据楼层标高,在梁侧模板上钉水平横楞木(50×100),搁栅中部增设牵扛和支撑。 b、平台搁栅找平后,铺钉胶合板,板模与梁侧模齐平,不得嵌入梁内。 (4)、立柱模板超高部分支撑采用钢管支撑具体布置如下: a、牵杠采用Ф48×3.5 扣件式钢管,间距 900(即承载宽度),跨度 1000。 b、牵杠撑采用Ф48×3.5 扣件式钢管做牵杠撑,纵向间距 1000,横向间距 900,跨高度 @1100 加设水平纵横连接杆。 (5)、运输道路: 在板上架设 130 高钢马凳,在马凳上架铺 80×80 横方楞木,在横楞木上铺设三支 80× 80 纵向楞木,上铺 18×920×1930 胶合板。 三、模板支撑计算 1 模板面板的计算: 1)荷载取值: A、荷载计算: 进行强度验算时,各类荷载首先应乘以分项系数与调整系数,分项系数恒载乘 1.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 KB 时间:2026-01-19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 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 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 保护规则,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 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 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 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 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 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 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 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 奖励。 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 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划定本行政区 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 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 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 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 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五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 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 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 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 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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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10.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 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如下几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金属焊接、 切割、电工、行车工、车辆驾驶。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 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相关部门:各车间、采购部;负责金属焊接、切割、电工、行车工、 车辆驾驶的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 年龄满18周岁; B.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认可培 训机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D.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2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 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考核,并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4 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照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申报、 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 员档案。 4.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 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6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5 相关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5.5 KB 时间:2026-01-27 价格:¥2.00

工贸生产企业安全制度全套-24操作牌管理制度

操作牌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4-A 1、操作牌是有权操作设备的唯一凭证,无操作牌者无权操作任何设备,交接班时 必须交、接好操作牌,一台设备多人交替工作时也必须首先交接好操作牌。 2、一台设备只准许有一个操作牌,多点操作设备的操作牌由主操作点保管。设备 检修前,检修工人必须收取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牌才能检修。任何设备的检修或临时处 理故障,都必须拿到操作牌后方可进行。操作牌交出后,任何岗位操作工人都无权再进 行设备操作。在检修中或检修结束需要开动设备或试运行时,操作工人必须按检修负责 人的指挥或收回操作牌后再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确认。 3、设备检修结束后,检修工人应主动积极将操作牌还给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得到 操作牌后,必须先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具备操作条件和人员撤离后方可操作。 4、操作牌要挂在操作岗位的明显位置,当操作工人离开操作岗位或处理故障时, 必须将操作牌带在身上。 5、操作牌若丢失,由车间申请更换,并考核责任者。 6、操作牌丢失后需要操作时,可由当班班长或车间领导批准操作,事后及时补上。 7、一台设备如有单机或部分维修处理故障时,操作人员将操作牌交出后也无权操 作其它部分设备,以免操作时其他设备动作伤害检修人员。 8、操作牌样式 设备操作牌 设备名称: 型号: 编号: 所属车间: 设备管理牌 设备名称: 保养人: 编号: 正常 检维修、保养 停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6 KB 时间:2026-01-29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 (1997 年 8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洪规划 第三章 治理与防护 第四章 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五章 防汛抗洪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 益的原则。 第三条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防洪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 第四条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 江河、湖泊治理以及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与流域水资源的综合 开发相结合。 本法所称综合规划是指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综合规划。 第五条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区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 相结合的制度。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洪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 力量,依靠科技进步,有计划地进行江河、湖泊治理,采取措施加强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巩 固、提高防洪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 恢复与救济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蓄滞洪区予以扶持;蓄滞洪后,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或者救 助。 第八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全国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 指导等日常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 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防洪协调和监督 管理职责。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 关的防洪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 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 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第二章防 洪规划 第九条防洪规划是指为防治某一流域、河段或者区域的洪涝灾害而制定的总体部署,包 括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防洪规划,其他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以及区域 防洪规划。 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区域的综合规划;区域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的流域 防洪规划。 防洪规划是江河、湖泊治理和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规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该江河、 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 准。 其他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或者区域防洪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 主管部门分别依据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编制,报本级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2.2 KB 时间:2026-02-03 价格:¥2.00

安全全套资料-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年)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 年) (2009 年 5 月 27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9 年 6 月 1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 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第四条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 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煤矿安全监 察机构负责煤矿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 设立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 信息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信息的报告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 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 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 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 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一)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 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 监察局。 前款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 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八条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 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 报文字报告;乡镇安监站(办)可以根据事故情况越级直接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九条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 报的同时,应当在 1 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用电话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 矿安全监察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 先用电话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先 用电话快报国务院总值班室,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第十条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 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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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 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 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 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 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 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 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 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 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 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 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 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 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 励。 第十二条每年 6 月 5 日为环境日。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 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 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 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 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 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 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9 KB 时间:2026-02-10 价格:¥2.00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套-仓库管理安全操作规程

仓库管理安全操作规程 防火制度 1、严禁烟火,不准带各类火种及发火器进入油库。不准在库区内吸烟和生火。 2、不准带无关人员(小孩和亲友)入库。 3、凡在库内施工作业或库内动火,必须经主管领导、消防部门同意,按防火 要求,做好防火措施,并办理入库手续,方能进入施工。 4、凡外来库检查人员(除厂领导或厂安全、保卫、消防队有关人员),非本 处和库领导陪同,不准进入库房。 5、进入油库的车辆必须戴防护罩,不准载人入内。 6、凡入木料场库装卸木料的汽车,只许带挂吊工、搬运工、装卸工及提料人 员,其余人员不得进入库区内。 7、消防器材应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备有效,超过使用期限的应及 时交换。防火器材和警示标牌不得损坏和随意变动位置。 8、油库易燃易爆、毒品和爆炸物品库,非本岗位人员进入必须严格登记。 9、库房工作人员应懂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值班人员应加强巡逻,发 现可疑人员和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综合性仓库 1、材料、工具、设备及零部件,要分类摆放整齐,稳固高度要适当。精密 仪器工具,要妥善放置,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货物不准超出货架。 2、工具、零部件不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线上。 3、不可在光滑或涂油的零部件上行走,所用梯、登不得有油垢,放置要牢固。 4、两人一起搬动物件,应统一指挥,互相配合,步调一致。用电瓶车运输零 部件,应放平稳、牢固。 5、货物堆放距屋顶、墙壁、灯具不得少于 50 厘米,距屋柱或货垛之间不得 少于 20 厘米,应分类排列整齐,搁放稳固,要上轻下重,上小下大,保持通道 畅通。 6、采用吊车、行车或其它起重机械,作室内搬运时,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 操作规程,并与其重工、挂吊工行车工密切配合。 7、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库房内禁止烟火。

分类: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物流仓储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5 KB 时间:2026-02-17 价格:¥2.00

生产管理知识-工程钻头车间工作说明书

各单位: 如对工作内容有修改的,请将有关的修改说明附于最后 一页。 组织管理处 一九九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工 作 说 明 书 单 位 制造部工程钻头车间 岗位名称 车间主任 岗位人数 1 工作班制 一 本职工作 工程钻头车间管理 职 务 职 级 5 级 5 档 直接上级 制造部部长 直接下级 主持车间日常管理工作 建立车间内部规章制度 制订和推行本单位工作目标 编制或核准推行各项工作计划 核准车间生产经营计划 组织完成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 确实掌握本单位生产经营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文明、人员状态和工作环境,进行有效的控制和不 断改善 制订直接下属岗位工作说明书,审定其工作计划,做好下级的述职工作 检查、考评、培训和指导下属工作 协调解决下属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各属员间的协力配合,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临时任务及周边责任。 根据所在单位基本的组织目标,对组织机构进行分析,及时提出组织机构(权责划分、业务流程、 岗位定编等)改善意见。对下属岗位进行分析,提出岗位工作说明书修订意见。 根据工作情况提出对下属岗位人员重新招聘意见。核准下属岗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对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进行分析,提出需求计划。 工 作 责 任 对生产经营计划进度负责 对利润指标负责,对产品质量负责 对本部门持续创新与改善负责 对下属工作质量和本部门精神面貌、安全负责 领 导 责 任 对下属岗位人员聘用及解聘的提议权和隔级岗位人员招聘、解聘的核准权 对下属人员的评价、考核权及岗位工作说明书修订权,对本单位员工执行各项管理规范的监督权 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权力 主 要 权 力 工作区域 工程钻头车间 操作设备 工作环境 噪音 相关部门 制造部各处室 岗 位 任 职 资 格 学 历 大专及以上 年 龄 不限 资 历 五年以上机械制造或经营管理工作经历 性 别 不限 专 业 工程技术、生产经营管理 语 言 较强的口、笔表达能力 相关知识 营销管理 个 性 相容 领导能力 极需要 应变能力 需要 创造能力 需要 健康要求 良好 其 他 工 作 说 明 书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06 KB 时间:2026-02-17 价格:¥2.00

安全生产资料-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2007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标 准 号: AQ7002-2007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点 击 数: 9555 更新日期: 2008 年 11 月 12 日 前言   为了加强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 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伟克、黄承平、程皓、张建平、柴胜乔、张耀春、庄洁。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纺织工业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218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   GB/T 3608-1993 高处作业分级   GB/T 4200-1997 高温作业分级   GB4064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Z2-2002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FJJ117 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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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贝发生产类责任中心季度考核用表及说明

第 1 页 贝发生产类责任中心季度考核用表说明 生产类责任中心指与生产直接相关的责任中心,包括各生产类责任中心、生产部、采购 部、物流部、品管部。 宁波贝发生产类责任中心季度考核一共有六种表格《生产类责任中心月度客观业绩目标 卡》、《生产类责任中心月度客观业绩考核表》、《生产类责任中心季度分解工作目标卡》、《生 产类责任中心季度客观业绩考核表》、《生产类责任中心季度重要工作项目考核表》、《生产类 责任中心季度业绩考核统计表》。 《生产类责任中心月度客观业绩目标卡》用于年初各生产类责任中心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本年度各月度客观业绩考核指标和指标标准。并确定各项考核内容的权重(按月分解的考核 指标权重与按季度分解的考核指标权重相加为 100%)。 《生产类责任中心月度客观业绩考核表》用于企业管理部对各生产类责任中心的月度客 观业绩的评分。 《生产类责任中心季度分解工作目标卡》用于季初各生产类责任中心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本季度,分解到季度的各项客观业绩考核指标和指标标准,并确定重要工作项目及工作项目 完成进度,同时确定各项考核内容的权重(按月分解的考核指标权重与按季度分解的考核指 标权重相加为 100%)。 《生产类责任中心季度客观业绩考核表》用于企业管理部计算各生产类责任中心本季度 的客观业绩的考核得分(包括按月分解和按季度分解)。 《生产类责任中心季度重要工作项目考核表》用于考核委员会所有成员对各生产类责任 中心的重要工作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打分,每个委员确定各生产类责任中心的重要工作项目考核得分。 《生产类责任中心季度业绩考核统计表》用于企业管理部统计每个生产类责任中心最终 的季度考核得分。表格上半部分为每个考核委员会成员对生产类责任中心季度重要工作项目考核得分,并通过加权各委员的打分权重,计算生产类责任中心重要工作项目的最终考核 得分。表格下半部分,填写生产类责任中心客观定量指标的考核得分。通过加总两个得分, 得出生产类责任中心最终的季度考核得分。 第 2 页 __________________责任中心月度客观业绩目标卡 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______责任中心月度客观业绩考核表 _________年______月 分解到月度的定量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权重 考核方法 责任中心负责人签字: 日期: 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总裁签字: 日期: 分解到月度的定量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本项得分 权重 本项加权分 月度定量指标得分 责任中心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管理部经理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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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8)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991 年112 月 2 日建设部部常务会议通过)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设部令第 15 号 【发布日期】1991-12-05 【生效日期】1992-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 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 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 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 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 项目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 续。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 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 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 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 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 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 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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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全套资料-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含续表)GDAQ209010803

0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不合格 检 查 结 论 自 检 人 员 (安装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 安装单位 (签名) 检查情况 汇 总 检查项目共计100项: 保证项目共36项,其中 第 项不合格,共 项不合格; 一般项目共64项,其中第 项不合格,共 检 查 依 据 1.《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评定规程》DBJ/T 15—73—2010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3.《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2010;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设 备 状 态 检查时的安装高度: m;检查时的最大幅度: m m 附着最大起升高度: m; 变幅速度: m/min 性 能 参 数 最大起重力矩: kN·m;最大起重量: t 最大独立起升高度: m; 最大幅度: 告知受理号 设备自编号 安 装 位 置 型 号 规 格 制造编号 备 案 编 号 出厂日期 塔 机 类 型 0 0 变幅形式 产 权 单 位 制 造 单 位 (许可证号: 工 程 地 址 ××市××号 使 用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安装单位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 GDAQ209010803 工 程 名 称 XXXX工程名称 序号 ★1 2 3 4 5 7 1.1.7 休息小平台 除快装式塔机外,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 息 小平台,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在不超过 12.5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10m内设置一个 1.1.5 直梯 直梯应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为75°~90 °; 直梯两边梁之间的宽度应≥300mm;踏杆间隔为 250~300mm;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的自由空间(踏 脚间隙)应≥160mm;踏杆直径应不小于16mm,且不 大于40mm 6 1.1.6 护圈 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固定可 靠。护圈直径为600~800mm,侧面应用3条或5条竖 向板条连接。当侧面有3条板条时,间距应≤ 900mm; 当侧面有5条板条时,间距应≤1500mm 当梯子设于塔身内部,塔身结构满足以下条件,且侧 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600mm的球体穿过时,可不设护 圈: (1)正方形塔身边长≤750mm;(2)等边三角形塔身 边长≤1100mm;(3)直角等腰三角形塔身边长≤ 1100mm;或梯子沿塔身对角线方向布置,边长≤ 1100mm;(4)筒状塔身直径≤1000mm;(5)快装式 塔机 对自升式塔机的小车变幅臂架,其下弦杆连接销轴 不应采用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的形式 1.1.4 斜梯 斜梯及扶手应安装固定可靠,其与水平面的角度应 ≤65°,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扶手,扶手间宽 度应≥600mm;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 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应≥300mm;梯级间隔 应≤300mm 1.1 结构 1.1.1 主要承载 结构件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其焊缝应无裂纹,结构件应 无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应无塑性变形。连接 件的轴孔应无严重磨损。结构件母材不应出现严重 锈蚀或磨损 1.1.2 结构件 接料 结构件需要接料时,每个杆件的接料处不应多于一 处 1.1.3 螺栓固定 轴端挡板 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续表一) GDAQ209010803-1 项 类 项目编号 检 查 内 容 及 要 求 检查结果 结 论 备 注 保证项目(序号带“★”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数不超过5项,此设备自 检 结论方为“合格”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Excel 文件大小:106 KB 时间:2026-04-20 价格:¥2.00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考核试题-吊装安全培训试卷

(完整版)吊装安全培训试卷 - 姓名 分数: 一.填空:(每题 4 分 共 40 分) 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 及 用品。 2. 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 ,经考试合格后 。 3. 起重机械驾驶室必须设有 驾驶。严禁非驾驶 。 4.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 和 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 ,并按规定 对设备进行 和 。 5. 开车前先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是否 良好 ;车上有无可碰、卡、挂现象; 确认一切正常,打铃告警后,再 。 6. 操作中必须 ,与下面密切配合。操作时 、 和 。 7. 操作中要始终做到 、 、 。在靠近邻车或接近人时必须及时 。 8. 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 ,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 。 9. 必须保持 正确,发生出槽 现象应及时下降理正后再起吊。 10. 吊物悬空运转后突发 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 。 起重工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二.判断题:(每题 4 分 共 40 分) 1. 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控制器必须放于'0'位,切断电源。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 。下班时把小车停于驾驶室一端,吊钩升至规定高度。( ) 2. 离开工作地时应将吊物放下,吊钩升到规定高度,切断电源。( ) 3. 起重工必须持证作业,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 操作方法。( ) 4. 起重机驾驶人员交接班必须实行班点检,详细记录每班检查及运转情况。( ) 5. 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 ) 6. 起吊物宜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若须停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 7.起吊后严禁人员从吊物下穿越、停留、要集中精力观察吊装动态。( ) 8.吊装指挥要检查吊物挂钩、钢丝绳吊点部位、是否正确、等作业人员安全离开在 指挥起吊司机起吊。( ) 9. 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 ) 10. 龙门吊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开车前必须 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 三.选择题:( 每题 2 分 共 8 分) 1. 露天起重机当风力达( )级及以上。 A.5 B. 4 C. 6 D.3 2. 起吊重物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 ) 米。 A. 0.5 B.0.7 C.0.8 D.1.0 3. 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 )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 A.50 B.60 C.80 D.100 4. 吊物起吊( )mm 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A.(50-60) B.(60-80) C.(100-200) D.(200-300) 四.问答题:(每题 6 分 共 12 分) 1.起吊作业施工应注意的基本事项是什么? 2.简答起重 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是 ?(至少答五条) 1 填空题 1 安全安全劳动防护 2 特殊工种培训 持证上岗 3 专人 人员操作 4 机械 电器 灵活 保养 润滑 5 良好 送电试车 6 集中精力 不准吸烟 吃东西 与他人谈话 7 稳起 、稳行 、稳落 打铃告警 8 空中停留 不得离开 9 钢丝绳卷绕 乱卷 10 异常 人员撤退 2. 判断题 1 √ 2 √ 3√ 4 √ 5√ 6 × 7 √ 8 √ 9√ 10√ 三 选择题 1 C 2 A 3 D 4 D 四 简答题 1 答:施工中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起重工素质和相对固定的人组成, 按照场内的安全上岗要求经培训后精心操作,工作中戴好安全帽及劳动防护用品, 不能穿拖鞋或凉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从事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 规程,操作正确,稳妥可靠,服从指挥,配合协调。 2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钢(铁)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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