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选项

大约有260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27793项,搜索耗时:0.0063秒。

安全总结PPT版本60.安全生产年度总结+计划

◆2020 ◆ ◆ ◆ PLEASE ENTER THE TITLE TEXT YOU NEED HERE PLEASE ENTER THE TITLE TEXT YOU NEED HERE PLEASE ENTER THE TITLE TEXT YOU NEED HERE PLEASE ENTER THE TITLE TEXT YOU NEED HERE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PPT 文件大小:4.83 MB 时间:2025-08-29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51啤酒行业

河南省啤酒酿造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机 构及人员 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 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9 KB 时间:2025-10-04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8 水泥生产行业

河南省水泥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Ⅳ级隐 患自查 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 主要负责人、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 类 特 种 作 业 人员的资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记 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验 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 全 条 件 论 证 和安全评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9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0 轧钢行业

河南省轧钢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3 KB 时间:2025-10-05 价格:¥2.00

60.安全生产年度总结+计划

有防则安 无防则危 ◆2020年安全工作回顾 ◆安全生产工作概述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 目 录 PLEASE ENTER THE TITLE TEXT YOU NEED HERE PLEASE ENTER THE TITLE TEXT YOU NEED HERE PLEASE ENTER THE TITLE TEXT YOU NEED HERE PLEASE ENTER THE TITLE TEXT YOU NEED HERE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PPT 文件大小:4.83 MB 时间:2025-10-14 价格:¥2.0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隐患排查检查清单-44焦化行业

河南省焦化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1 KB 时间:2025-10-17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48 水泥生产行业

河南省水泥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 标准 Ⅳ级隐 患自查 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 主要负责人、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 类 特 种 作 业 人员的资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记 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验 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 全 条 件 论 证 和安全评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49 KB 时间:2025-11-11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51啤酒行业

河南省啤酒酿造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机 构及人员 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 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食品医药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8 KB 时间:2025-11-22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附录E: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 303 号)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GB/T 2800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风险管理 原则与实施指南》(GB/T 23693) 《风险管理 术语》(GB/T 23694) 《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GB/T 27921)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 《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铜冶炼安全生产规范》(GB/T 29520) 《铜及铜合金熔铸安全生产规范》(GB 30080)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有色金属工程防火设计规范》(GB 50630) 《有色金属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GB 51055)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 B5005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9)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 《固定式钢梯和平台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钢直梯》(GB 4053.1) 《固定式钢梯和平台安全要求 第 2 部分:钢斜梯》(GB 4053.2) 《固定式钢梯和平台安全要求 第 3 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 B14784)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 3026)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TSG R5002)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D000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 《深度冷冻法制取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5 KB 时间:2025-11-29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40 轧钢行业

河南省轧钢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18 KB 时间:2025-12-06 价格:¥2.00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百大行业双体系实施指南-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铜冶炼安全生产规范》(GB/T 29520) 《铜及铜合金熔铸安全生产规范》(GB 30080)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有色金属工程防火设计规范》(GB 50630) 《有色金属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GB 51055)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 B5005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9)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 《固定式钢梯和平台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钢直梯》(GB 4053.1) 《固定式钢梯和平台安全要求 第 2 部分:钢斜梯》(GB 4053.2) 《固定式钢梯和平台安全要求 第 3 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 B14784)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 3026)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TSG R5002)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D000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 《深度冷冻法制取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建筑加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4.1 KB 时间:2025-12-08 价格:¥2.00

安全管理资料-44焦化行业

河南省焦化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Ⅰ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 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验收报 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 公安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安全生产法》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 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安监局 特种设备登 记证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检 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 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 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资质证照 安全条件论 证和安全评 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 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安全生产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7 KB 时间:2025-12-16 价格:¥2.00

中国缝制设备制造业透视(doc7)

中国缝制设备制造业透视 一、行业分布及产值 中国缝制设备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批生产规模较大,知名企业集中,销 售市场活跃的地区,成为全国行业发展的主力军。根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信息部和国家统 计局的统计显示,2004 年中国缝制机械产业 90%以上集中在浙江、上海、广东、陕西、江 苏和天津地区。 浙江:民营企业大本营 浙江作为中国缝制机械第一大产区,其产值占中国缝制机械产值总额的 46%,该地区 民营经济活跃,涌现了一大批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并培育出一些地方独具特色的产销经营 模式。近两年浙江缝制设备业的增长势头更是强劲。2004年浙江地区行业的产值为81亿元, 同比增长 34.65%,占中国缝制机械产值总额的 46%。 上海:对外开放前沿 上海是中国缝制机械第二大产区,其发展速度位居六大产区之首,2004 年产值同比增 长 41%,上海地区的发展迅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际缝制机械产业向中国转移。统计 显示,上海地区的缝制机械产业中,外资企业创造的产值占上海产值总额的 45%。而日本 的重机、兄弟、广濑,韩国日星等企业的生产总值支撑着上海地区缝制机械产业的半壁江 山,其快速发展带动了整个上海地区缝制机械产业的发展。 2004 年上海地区的产值为 26.7 亿元,同比增长 40.53%,占中国缝制机械产值总额的 15% 其他四产区:期待崛起 广东地区的缝制机械产业平稳发展,2004 年的产值为 18.6 亿元,同比增长 16.25%, 占中国缝制机械产值总额的 11%。 天津地区增幅不大,2004 年天津地区的产值为 10.3 亿元,同比增长 1%,占中国缝 制机械产值总额的 6%。 陕西地区去年的产值为 12.4 亿元,同比下降 3.88%,占中国缝制机械产值总额的 7%。 江苏地区去年的产值为 10.7 亿元,同比下降 2.73%,占中国缝制机械产值总额的 6 %。 二、台资大举进入 到目前为止,中国台湾省在中国大陆的投资占台湾对外投资的 40%,大陆已成为台 湾最大的贸易伙伴。20 年来,对大陆的贸易顺差令台湾经济获益匪浅。据统计,截至 2004 年 10 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 6.34 万个,实际使用台资 393 亿美元。如加上台商经 第三地转投资,实际使用台资超过 600 亿美元。据了解,几乎所有的台资企业都有在台背 景,要么生产历史悠久,要么掌握主打产品的专利,所以企业的起点高、产能有一定规模。 从一定意义上说,台资企业在技术上比大陆民营企业更早而直接地吸收了外国知名品牌的 技艺精髓,因而相对说来有其顺势发展的潜力。 中国台湾的缝纫机生产业兴起于上个世纪 60 年代。到了 80 年代,中国台湾即成为 世界上生产、出口缝纫机最多的地区之一。伴随本地成衣业的外移和外资的进入,台湾缝 纫机一方面注入了美、日等国的先进技术,一方面也必须寻求自主产品新的定位和市场。 以高林机电(1997 年入驻深圳,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理事单位)、启翔针车(1995 年 入驻上海,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理事单位)等为代表的台资缝纫机生产企业主要集中于大陆 粤、闽及江浙沪地区。其产品在海内外享有相当的知名度,“金轮”、“银箭”、“白金” 牌缝纫机以至“耀瀚”的零件、“于奇”的螺丝,无论在设备制造业还是服装生产业都获 得了充分的肯定。设备生产业界专家评价:主体台资企业生产的缝制设备在产品档次上位 列中、高端,信誉、服务良好。 在 CISMA2004 期间,台资企业以朴素持重又不失清新的形象在 2 号馆独领风骚。给 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既有如记者以“‘金轮’滚滚”所描述的大企业阵容、欧西玛的大型设 备,也有银箭、富山、白金等品牌缝纫机的精巧,还有莹冀的旋梭和自行开发的多功能辅 助器…… 在大陆强大的生产能力和广阔市场之中,台资企业以十年的时间赢得了属于自己的 空间,并与大陆企业相互融合。如今,在资源、技术和人才等多方面形成互补,并最终形 成了合力,共同为支持祖国的服装设计与生产履行份内责任。 三、2004 年中国缝制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原材料价格上涨,能源紧张状况加剧 2004 年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挤压了下游企业的利润空间,企业叫苦不迭,只能加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5.5 KB 时间:2026-03-02 价格:¥2.00

云南省市政公用行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doc7)

云南省市政公用行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 云南省建设厅公告 第 5 号 《云南省市政公用行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已经 2005 年 12 月 30 日云南省建设 厅第 15 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6 年 4 月 15 日起实施。 云南省建设厅 二 OO 六年三月二十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公用行业运营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市政公用运营安全 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从事市政公用行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市政公用行业是指城市供水、供气、排水及污水处理、公共交通、 垃圾处理和公园等可进行生产、经营的行业。 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市政公用运营安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各州、市建设、市政公用、园林、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建 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运营安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县(区)城建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市政公用事业的企、事业单位 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市政公用行业运营单位应当在保证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的安全性、稳定性、连 续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运行效率。 第五条 市政公用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 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六条 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城市市政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 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承担城市市政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 监理任务。 第七条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初验;初验合 格并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可以进行试运营。试运营期限为 1 年。 试运营期满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经验收 合格的工程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天内向工程所在地城建主管部门备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2 KB 时间:2026-03-02 价格:¥2.00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doc 11)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2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 财产安全,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 销售、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等活动的安全监察, 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特种设备,是指各类锅炉、压力 0.1兆帕以上的压力容器、输送介质为有毒有害和可燃易 爆气体或者液体的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 动车辆、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容易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 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实施安全监察的具 体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目录执行。 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城市公用燃气压力 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 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职责,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防止事 故发生。   第五条 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全省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 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经贸、建设、旅游、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 责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从事特种设备各项活动的单位,应当建立并严 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和举报。   接受投诉和举报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对检举有功 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安全要求   第八条 特种设备的产品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 维修、改造等活动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 术规范。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应 当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设计、制造、销售、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 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制造或者强制报废的特种设备。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64.5 KB 时间:2026-03-03 价格:¥2.00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第八稿(doc13)

1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第八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 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 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 第三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 下同)、使用、销售、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 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 及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 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组织领 导,协调、解决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等重大问题;定期召开特种设 2 备安全联席会议,通报、分析、布置、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 全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措施必须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协 助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第五条 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全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 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第二章 生产和销售 第七条 锅炉房、压力容器厂房、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土 建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 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单位以及输送有毒、易燃易爆介 质压力管道的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经省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 可。 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压力管道设计相适应的设计、审核人员;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2 KB 时间:2026-03-04 价格:¥2.00

xxx企业标准产品设计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原则(doc7)

2006-08-07 发布 2006-08-10 实施 xxx 发 布 xxx 企 业 标 准 QJ/xxx.xx-2007 产品设计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原则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118 KB 时间:2026-03-17 价格:¥2.00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DOC7)

www.3722.cn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劳动部关于颁发《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通知 【分类号】 L35901199109 【标题】 劳动部关于颁发《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劳动部 【颁布日期】 19910321 【实施日期】 199110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综合类 【文号】 劳安字(1991)8 号 【名称】 劳动部关于颁发《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通知 【题注】 【章名】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减少起重机械伤亡事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 中的安全,现颁发《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www.3722.cn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 备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使用和检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和电梯。 第二章 设计与制造 第四条 起重机械的设计单位及其设计人员应对所设计的起重机械安全性能负 责,设计图上应有设计负责人和审核者签字,设计总图上应盖审批单位公章。 起重机械设计单位应将设计总图、安全装置配置的主要受力构件安全可靠性计算 等主要安全技术资料,报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部门备案。 第五条 起重机械的制造,必须先取得所在地区省级劳动部门的安全认可。安全 认可每3年复审一次。 第六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制造非定型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先将设计方案、主要 构件图纸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查 同意,并向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 起重机械的制造单位对产品的技术性能自检合格后,应向所在地区的省 级劳动部门申请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并将取得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 证书列入随机文件。 第八条 研制填补国内空白的新型起重机械的单位,将各机构和系统的装配图、 电气原理图、安全装置及主要受力构件安全可靠性论证等有关资料报所在地区的 省级劳动部门审查批准后,还须经劳动部起重机械专业检验站对样机的安全性能 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向所在地区省级劳动部门申请安全认可证书。 第九条 起重机械出厂时,必须附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 第三章 安装与修理 第十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先向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部门申请安全 认可,并取得安全认可证书。 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安全认可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十一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求提高起重机主要技术参数时,如果涉及主要安 全参数,应将经承担改造或修理任务单位的技术总负责人审批的安全技术方案和 计算资料,报所在地区的省级劳动部门备案。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6-03-18 价格:¥2.00

企业现场管理的151种浪费DOC7

企业现场管理的 151 种浪费 一、时间的浪费: 1) 缺乏适当的计划,使人员在换规格时产生等待,或停工待料 2) 班长未能彻底了解其所接受之命令与指示 3) 缺乏对全天工作内容的认识 4) 对班长的命令或指示不清楚 5) 未能确实督导工具、材料、小装置等应放置于一定之处所 6) 不应加班的工作,造成加班 7) 未检视每一工作是否供给合适的工具与装配 8) 放任员工故意逃避他们能作的工作 9) 需要的人员不足 10) 保有太多冗员 11) 拙于填写报告及各种申请表格 12) 纵容员工养成聊天、擅离工作岗位、浪费时间之坏习惯 13) 疏于查问与改正员工临时旷职及请假的原因 14) 未要求员工准时开始工作,松于监督 15) 拖延决策 16) 班长本身不必要的请假与迟到或不守时 17) 迟交报告 18) 需要修理时未立即请查原因 19) 工作中不必要的谈话与查问 20) 班长不能适当的安排自己的工作与时间 二、 创意的浪费 1) 未能倾听员工的建议 2) 未能鼓励员工多提建议 3) 在各种问题上不能广听部属的意见 4) 不能广泛的研讯本身工作与业务之有关方法 5) 未询问新进人员过去之工作经验,以获取有益的意见 6) 未充分向其它部门(如生技等)请教 7) 未考虑或指定适当人员处理所有有用的提案 8) 未能从会议中获取有益的意见 9) 管理机能不好 三、 材料与供应品的浪费 1) 督导不良,造成材料的浪费 a. 对新人指导不够 b. 指派新工作时未充分指导 c. 蓝图或草图破损、难懂、看错、标准未及时更正、或自作主张 d. 机械故障或未调整好 e. 未对每一工序检查材料使用情形,(标准与差异分析) 2) 未让部属了解材料或供应品的价值 3) 命令与指示不清 4) 纵容不良的物料搬运 5) 未注意部属的眼力与健康,造成不良品 6) 缺乏纪律,纵容粗心或不当的工作 7) 容许部属用不适当的材料,如太好或太差 8) 未能追踪不良工作起自何人,以致不能纠正 9) 不能适才适用,特别是新人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7.5 KB 时间:2026-03-19 价格:¥2.00

测量分析和改进管理规定(doc7)

發行日期: 2001 年 4 月 20 日 發行版次: 第 01 版 分 類 編 號 1-1240-006 標準書名稱: 測量.分析和改進管理規定 文件區分 口管制文件 口非管制文件 保存部門 需 要 需 要 部 門 是 否 份 數 備 注 部 門 是 否 份 數 備 注 執行董事 物料部 財務部 開發工模部 人事部及 行政部 模具設計部 營業部 工模部 資訊及系統課 QA 部 業務部 生產制造部 ISO 體系部 塑膠部 噴印部 相 關 規 定 核 決 主 管 擬 案 修 訂 課 內 人 員 閱 后 簽 名 發行日期:2000 年 4 月 20 日 發行版次: 第 01 版 分 類 編 號 1-1240-006 目 錄 1. 總則…………………………………………………………………… 1 1.1 目的…………………………………………………………………… 1 1.2 適用范圍……………………………………………………………… 1 1.3 名詞定義……………………………………………………………… 1 1.4 制訂.修改.廢止….…………………………………………………… 1 1.5 管理責任者…….…………………………………………………….. 1 2. 責任與權限…….…………………………………………………….. 1 3. 相關標準……………………………………………………………… 1 4. 管理重點……………………………………………………………… 1 4.1 策劃…………………………………………………………………… 1 4.2 測量和監控…………………………………………………………… 1 4.3 不合格控制…………………………………………………………… 3 4.4 數據分析……………………………………………………………… 3 4.5 改進…………………………………………………………………… 3 5. 附則…………………………………………………………………… 4 5.1 實施日期……………………………………………………………… 4 5.2 附件…………………………………………………………………… 4 附件 1: 統計技術控制辦法 附件 2: 顧客滿意度調查控制辦法 附件 3: 內部體系審核辦法 附件 4: 產品的測量和監控辦法 附件 5: 不合格控制辦法 附件 6: 持續改進控制辦法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18 KB 时间:2026-03-20 价格:¥2.00

生产管理知识-ul1699

UL 1699 ISBN 0-7629-0401-1 Arc-Fault Circuit-Interrupters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 (UL) 333 Pfingsten Road Northbrook, IL 60062-2096 UL Standard for Safety for Arc-Fault Circuit-Interrupters, UL 1699 First Edition, Dated February 26, 1999 Revisions: This Standard contains revisions through and including May 15, 2003. SUMMARY OF TOPICS: This revision of UL 1699 is being issued to add Test Method to requirements for Surge Testing, clarify requirements for Installation Instructions, include miscellaneous requirements, and revise requirements for Peak Inrush Current. UL Standards for Safety are developed and maintained in the Standard Generalized Markup Language (SGML). SGML -- an international standard (ISO 8879-1986) -- is a descriptive markup language that describes a document’s structure and purpose, rather than its physical appearance on a page. Due to formatting differences resulting from the use of UL’s new electronic publishing system, please note that additional pages (on which no requirements have been changed) may be included in revision pages due to relocation of existing text and reformatting of the Standard. Text that has been changed in any manner is marked with a vertical line in the margin. Changes in requirements are marked with a vertical line in the margin and are followed by an effective date note indicating the date of publication or the date on which the changed requirement becomes effective. The following table lists the future effective dates with the corresponding item. Future Effective Dates References July 15, 2004 Paragraphs 1.1.1, 2.8.1, 6.1, 15.1.1, 50.1.1, 50.3, 54.1.1, 54.1.2, 54.2.1, 54.2.2, 54.2.3, 54.3.1, 54.3.2, 54.3.3, 54.3.4, 54.3.5, 54.3.6, 58.4.1, 80.1, and 80.2; Figure 50.1, Figure 54.1, Figure 54.2, Figure 58.11, Section 36, Section 65A, Section 85A, Subsection 54.1, Subsection 54.2, Subsection 54.3, Table 50.2, Table 54.1, July 15, 2007 Paragraph 15.1 The revised requirements are substantially in accordance with UL’s Bulletin(s) on this subject dated August 7, 2002 and January 28, 2003. The bulletin(s) is now obsolete and may be discarded. The revisions dated May 15, 2003 include a reprinted title page (page1) for this Standard. As indicated on the title page (page 1), this UL Standard for Safety is an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Attention is directed to the note on the title page of this Standard outlining the procedures to be followed to retain the approved text of this ANSI/UL Standard. The master for this Standard at UL’s Northbrook Office is the official document insofar as it relates to a UL service and the compliance of a product with respect to the requirements for that product and service, or if there are questions regarding the accuracy of this Standard. MAY 15, 2003 - UL 1699 tr1 UL’s Standards for Safety are copyrighted by UL. Neither a printed copy of a Standard, nor the distribution diskette for a Standard-on-Diskette and the file for the Standard on the distribution diskette should be altered in any way. All of UL’s Standards and all copyrights, ownerships, and rights regarding those Standards shall remain the sole and exclusive property of UL. All rights reserved. No part of this publication may be reproduced, stored in a retrieval system, or transmitted in any form by any means, electronic, mechanical photocopying, recording, or otherwise without prior permission of UL. Revisions of UL Standards for Safety are issued from time to time. A UL Standard for Safety is current only if it incorporates the most recently adopted revisions. UL provides this Standard as is without warranty of any kind, either expressed or implied,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e implied warranties of merchantability or fitness for any purpose. In no event will UL be liable for any special, incidental, consequential, indirect or similar damages, including loss of profits, lost savings, loss of data, or any other damages arising out of the use of or the inability to use this Standard, even if UL or an authorized UL representative has been advised of the possibility of such damage. In no event shall UL’s liability for any damage ever exceed the price paid for this Standard, regardless of the form of the claim. UL will attempt to answer support requests concerning electronic versions of its Standards. However, this support service is offered on a reasonable efforts basis only, and UL may not be able to resolve every support request. UL supports the electronic versions of its Standards only if they are used under the conditions and operating systems for which it is intended. UL’s support policies may change from time-to-time without notification. UL reserves the right to change the format, presentation, file types and formats, delivery methods and formats, and the like of both its printed and electronic Standards without prior notice. Purchasers of the electronic versions of UL’s Standards for Safety agree to defend, indemnify, and hold UL harmless from and against any loss, expense, liability, damage, claim, or judgement (including reasonable attorney’s fees) resulting from any error or deviation introduced while purchaser is storing an electronic Standard on the purchaser’s computer system. If a single-user version electronic Standard was purchased, one copy of this Standard may be stored on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205 KB 时间:2026-03-23 价格:¥2.00

毛针织生产工艺流程(doc7)

毛针织生产工艺流程   毛纱进厂→原料检验→准备工程→编结工程→成衣工程→成品检验→包 装入库   毛纱原料进厂入库后,由测试化验部门及时抽取试样,对纱支的标定线 密度、条干均匀度等项目进行检验,符合要求方能投产使用。   进厂的毛纱大都为绞纱形式,须经过络纱工序,使之成为适宜针织横机 编结的卷装。编结后的半成品衣片经检验进入成衣工序。成衣车间按工艺要 求进行机械或手工缝合,根据产品特点,成衣工序还包括拉毛、缩绒及绣花 等修饰工序。最后经过检验、熨烫定型、复测整理、分等包装入库。 (二)原料检验的目的原料的线密度数偏差、条干均匀度、回潮率和色 牢度,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因此,对原料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可及时修 订工艺,采取技术措施防止影响成品的质量。 (三)准备工序的目的和要求送到羊毛衫厂的各种毛纱,大都是绞纱形 式,不能直接在针织机上进行编结加工;同时在这些纱线上还存在着各种疵 点和杂质将影响编结的质量和产量。因此,准备工序的目的是将绞纱绕成筒 装形式,以适应编织生产中纱线退绕的需要;清除毛纱表面的疵点和杂质, 对毛纱进行腊处理使之柔软光滑;根据工艺要求对毛纱作加捻、并股处理以 提高毛纱牢度和增加毛织物厚度。   络纱时应尽量保持毛纱的弹性和延伸性,要求张力均匀,退绕顺利。 (四)羊毛衫编结设备、编结类型及衣片检验   编结是羊毛衫生产的主要工序,其编结机械有横机和圆机两种。由于横 机相对具有较多优点,如可用增减针数的手段来编织与人体相适应的衣片, 不需通过裁剪就可成衣,既节约原料又减少工序,花型变化多,翻改品种方 便等,因此羊毛衫企业大都选用横机编织。但由于圆机具有速度快、产量高 的特点,也越来越受到一些厂家的重视。   按羊毛衫编织类型可分为全成形和裁剪形两大类。全成形编结是采用放 针和收针工艺来达到各部位所需的形状和尺寸,编织后不需要进行裁剪就可 成衣,多用来织以动物纤维为原料的高档产品。裁剪类可分局部裁剪和整体 裁剪两种方式,局部裁剪一般在挂肩和袖山头处采用台阶式拷针(去针括针) 工艺,然后局部裁剪来获得所需的形状尺寸,裁剪的损耗量小,而产量可以 提高,这种方法多用来编织全毛的细针距织物、提花组织等中高档产品。整 体裁剪一般是指通过圆机编结成匹布后,完全通过裁剪形式来获得所需的形 状和尺寸,采用这种方式,裁剪损耗大,一般在低档原料中应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43.5 KB 时间:2026-03-27 价格:¥2.00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doc7)

******公司 文件类型 OHSMS 安全管理标准 题 目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第 1 页 共 7 页 编 号 Q/**.G08.102-2006 颁发部门 安环部 生效日期 20060218 分发部门 ******************************* 制 定 人 夷陵飞鹰 制定日期 20060110 批 准 人 *** 批准日期 20060215 1 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 OHS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杜绝各类违章现象,教育公司职员和相关方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公司的安全生 产,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职工及相关方成员。 3 职责 3.1 安环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事项的考核报 OHS 管理 者代表和总经理审批。 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3.4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 定义 5 安全注意事项 6 程序和要求 6.1 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6.1.1 各部门均担负有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装备、工作程序、过程和工 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企业、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 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 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 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6.1.2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 编号 Q/**.G08.102-2006 题 目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第 2 页 共 7 页 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 5 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 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 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 执行。 6.1.3 考核内容 6.1.3.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 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1.3.2 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 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6.1.3.3 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 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 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6.1.3.4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日常安全检 查,工段(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 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 存。 6.1.3.5 认真执行和落实 OHS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6.1.3.6 安全生产效果好,各类安全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 性违章和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符合“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 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 6.2 部门考核办法 6.2.1 奖励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 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56.5 KB 时间:2026-03-31 价格:¥2.00

美国生物安全管理(doc7)

\ - 1 - 美国生物安全管理 一、法规和机构 美国对于转基因生物的管理始于 70 年代中期,当时生物技术 研究还处于实验室(温室)的封闭阶段,国家卫生研究所制 订了《重组 DNA 分子研究指南》,规定从事重组 DNA 研究项 目的审查、评价和监控主要由本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 并报国家卫生研究所备案。 80 年代初随着转基因农业生物田间释放试验的开展,原有的 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转基因生物发展的要求。因此,美国政 府于 1986 年颁布了《生物技术法规协调框架》。协调框架将 基因工程工作纳入现有法规进行管理,即现有的《联邦杀虫 剂、杀菌剂、杀鼠剂法》、《有毒物质控制法》、《联邦食品、 药物和化妆品法》、《联邦植物病虫害法》、《植物检疫法》同 样适用于转基因产品的管理。同时在上述法规中增加转基因 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内容。协调框架还规定,美国农业部 (USDA)、环保署(EPA)和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是 农业生物技术及其产品的主要管理机构,它们根据各自的职 能对基因工程工作及其产品实施安全性管理。上述三个机构 \ - 2 - 既有分工,又有协作,使美国基因工程研究和应用步入了健 康发展的轨道,促进生物技术的发展。 1、农业部(USDA) 农业部的管理目的是确保转基因生物(GMOs)的安全种植。 有两个机构涉及该项工作,即:动植物检疫局(Animal and Plant Health Inspection Service, APHIS)和食品安全及检查局(Food Safety and Inspection Service ,FSIS)。动植物检疫局依照《植物病虫害法》和《植物检疫 法》对转基因作物进行管理,防止病虫害的引入和扩散,确 保美国农业免受病虫害的侵害。同时动植物检疫局还负责审 批转基因微生物的田间试验和兽用生物工程产品(包括动物 疫苗)的登记。食品安全检查局主要负责肉类和禽类的食品 安全。 2、环保署(EPA) 环保署依照《联邦杀虫剂、杀菌剂、杀鼠剂法》、《联邦食品、

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行业:化工行业 文件类型:Word 文件大小:33 KB 时间:2026-04-16 价格:¥2.00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PPT-5401的奥秘(PPT 21)

Presenter's Name Presenter's Title 5401的奥秘 www.cnshu.cn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何谓5401? 5 S 4 M 0 缺点 1 个品质政策

分类:安全培训材料 行业:其它行业 文件类型:PPT 文件大小:202 KB 时间:2026-04-21 价格:¥2.00

热门搜索
仓储管理
工作者
生产管理文件集合 商品缺货日报表
工程设备
塑料包装
生产管理文件集合 生产进度安排控制表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表格 营运进度表
生产管理文件集合 包装工作日报表
生产管理知识 试生产控制计划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ppt 7s培训教材
安全生产资料 外来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 校园网络安全保障总结
title新技术新工艺 细晶铸造doc7
title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 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员全套资料 基坑支护 开挖及降水工程验收表gdaq2090206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资料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ppt 5s管理教材
生产管理知识 生产财务部部长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ppt 6s我国企业战略并购环境变化及对策
法律实务
e7 94 9f
生产管理文件集合1501 08生产日报表
生产管理知识 中国外运广东公司仓码作业流程
生产管理知识 投资开发及生产微电子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ppt 5s及目视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ppt 6s管理讲座
生产管理知识 产品生产技术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表格 车间产品成本核算表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ppt 1 jit概论
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培训ppt 6s管理体系
相关搜索
title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
title测量分析和改进管理规定doc7
title大型超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doc10
title正确处理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的关系
title工厂安全卫生规程doc7
title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第八稿